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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63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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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634页).pdf

1、 宏景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lory View Technology Co.,Ltd.(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号B2区第七层区第七层701、702单元单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号 2301 单元)单元)二二二二二二年年十十一一月月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

2、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1 声声 明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

3、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

4、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284.4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三)每股面值 1.00 元(四)每股发行价格 40.13 元/股(五)发行日期 2022 年 11月 2 日(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七)发行后总股本 9,137.95 万股(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5、期 2022 年 11月 8 日 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一)市场竞争风险(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对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投资呈较快增长态势,为智慧城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总体环境。面对良好的行业前景,较高的行业利润,更多企业选择进入智慧城市行业,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对智慧城市行业内企业的技术、

6、资质、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若公司不能维持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提升现有资质,发挥技术、经验等方面优势迅速做大做强,则将面临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二)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二)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其中来自于广东省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86%、78.38%、80.49%、92.60%,来自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2%、13.90%、7.74%、3.31%,上述两个区域收入合计占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38%、92.28%、88.23%、95.92%,公司存在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截至

7、2022 年 6 月末,公司广东、广西地区以外的业务仍处于开拓期,未来若以广东为核心的华南地区的智慧城市投资需求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三)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水平、人员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在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水平的扩大、资产规模的提升、人员的增加以及新的办事机构的设立都会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若不能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将会4 给公司经营

8、管理战略的顺利推进带来风险。(四)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四)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和收入来源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项目的采购实施一般集中在年中及下半年,验收结算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每年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项目完成量较少,收入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实现,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下半年实现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1.48%、87.12%及 73.32%。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会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五)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五)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

9、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7,393.64 万元、27,315.67万元、33,391.43万元、37,764.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7%、33.65%、35.96%、43.0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较高,且金额快速增长。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也快速增长,应收账款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旅游项目客户、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267.12 万元、3,530.55 万元,其中民营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63.66万元、2,238.12万元,民营旅游项目客户、民营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

10、.13%、4.48%。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旅游项目客户、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未回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012.07万元、2,224.27万元,其中民营旅游、民营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未回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82.65万元、1,257.73万元,占最近一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57%、14.44%。截至目前,发行人房地产、旅游项目客户回款状况良好,对于主要欠款房地产、旅游项目客户中资金较为紧张、回款风险较大的奥园集团、宝能集团、惠州狮子城文化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截至 2022 年6月末存在坏账风险的项目,发行人已足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整体来看,发行人主要房地产、旅游项目客户经营

11、具有持续性,对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房地产调控政策、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对发行人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若发行人主要房地产客户之后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旅游项目受到疫情影响而出现不能偿付或延期偿付的情形,将会加大发行5 人的资金压力甚至产生坏账,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资金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选择充分考虑了今后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市场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及

12、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是经过公司多次论证而最终确定的。若在上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发生经济环境重大变化等不利情况,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七)营运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七)营运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该类业务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需要垫付各项采购款、人员薪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而在项目验收、结算前收到的款项通常不足以完全覆盖其垫付的款项,因此公司持续开拓、实施项目,须持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此外,由于公司存在业绩季节性特征,因此在前三季度特别是上半年,公司的项目回款较少

13、,但公司仍需支付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公司在前三季度营运资金较少,年末客户集中回款后营运资金会增加。上述特点导致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2019至 2021年,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1,970.77 万元、3,283.21 万元和 1,368.55 万元。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有足够的业务开拓、实施所需的营运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二、相关承诺事项二、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作出了重要承诺并说明了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 与投资者保护、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三、滚存

14、利润分配方案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6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四、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四、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一)(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与公司相关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经营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方式、主要客户类型或供应商类型,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15、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二)(二)20222022 年年 1 1-9 9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已有订单数据以及相关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9 月月 2021 年年 1-9 月月 变动幅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9,471.84 至 41,453.31 31,496.18 25.32%至 31.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8.61 至 2,540.59 1,753.18 16.28%至 44.9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9.51 至

16、 2,131.49 1,414.82 15.17%至 50.65%公司 2022 年 1-9 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39,471.84 万元至 41,453.31 万元,预计较 2021 年 1-9 月增加 25.32%至 31.61%;公司 2022 年 1-9 月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8.61 万元至 2,540.59 万元,预计较 2021 年 1-9 月增加 16.28%至44.91%;公司2022年 1-9月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9.51 万元至 2,131.49 万元,预计较 2021 年 1-9 月增加15.17%至 50

17、.65%,公司 2022 年 1-9月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年同期均有所增长。上述业绩情况未经审计或审阅。发行人经营业绩具有季节波动性,收入确认通常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 2022 年 1-9 月、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均相对偏小。7 目目 录录 声声 明明.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3 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3 二、相关承诺事项.5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5 四、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6 目目

18、 录录.7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2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6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6 二、本次发行概况.16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1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8 五、发行人产品创新性情况.19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3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23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24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5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2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26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27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8 一

19、、经营风险.28 二、技术风险.29 三、法律风险.30 四、财务风险.31 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33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5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35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3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48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53 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53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63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71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87 十、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

20、行情况.103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109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11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11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144 三、发行人在所处行业的技术特点、竞争地位情况.172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78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89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生产经营资质.265 七、发行人的技术研发情况.288 八、境外经营情况.298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99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99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21、302 三、协议控制架构.302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302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303 9 六、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和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303 七、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304 八、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304 九、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306 十、关联方与关联关系.308 十一、关联交易.312 十二、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319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320 一

22、、财务报表.320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32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29 四、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329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之间的经营状况.331 六、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31 七、分部信息.374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74 九、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376 十、主要财务指标.378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380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439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486 十四、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

23、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495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495 十六、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496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9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497 1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50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515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516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516 六、未来发展与规划.516 第十节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520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520 二、股利分配政策.521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

24、的决策程序.525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525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527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528 一、重要合同.528 二、对外担保情况.531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531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违法违规情况.534 五、其他重要事项.534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有关声明.53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3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53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53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541 五、审计机构声明.542 六、验资

25、机构声明.543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45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附件附件.549 一、备查文件.549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549 附录一附录一 与投资者保护、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与投资者保护、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551 11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551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560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567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568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570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571 七、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573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

26、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577 12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一、普通术语一、普通术语 公司、发行人、宏景科技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景 指 广东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用名 宏景有限 指 汕头市宏景科技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景科技有限公司,系广东宏景的前身 慧景投资 指 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一 宝景电子 指 广州宝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宏景数字 指 广州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

27、全资子公司,曾用名:广州宝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炫华科技 指 南宁炫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宏景大数据 指 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宏景 指 青岛宏景智城科技有限公司,曾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22 年 4 月对外转让,于 2022 年 6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宏景智能 指 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宏景软件 指 广州宏景软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州宏景 指 贵州宏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新瓴科技 指 贵州新瓴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宏景智城 指 广州市宏景智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

28、司 益农控股 指 益农控股(广东)有限公司,曾系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宏景联合 指 北京宏景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曾系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已注销 南宁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海南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新疆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汕头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昆明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珠海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重庆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中山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湖南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

29、公司湖南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淮安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崇左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13 沈阳分公司 指 广东宏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曾系发行人的分公司,已注销 佛山分公司 指 广东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曾系发行人的分公司,已注销 揭阳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曾系发行人的分公司,已注销 江西分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曾系发行人的分公司,已注销 朗越自动化 指 广东朗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粤科共赢 指 广东粤科共赢创业投资

30、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图文化 指 广东弘图文化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晟智能 指 广州长晟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烨投资 指 靖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汇金 指 广州市中海汇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启浦 指 福州启浦鑫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暴风投资 指 佛山暴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蚁米金信 指 佛山蚁米金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蚁米凯得 指 广州蚁米凯得宏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

31、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兴证券 指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华兴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

32、限公司章程(草案)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年、2022 年 1-6 月 14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专业术语二、专业术语 智慧城市 指 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于像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让人们的生活更便捷舒适。智慧民生 指 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技术

33、,以民生为本,搭建面向群众的服务平台。城市综合管理 指 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智慧园区 指 通过现代化建筑技术、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图像显示技术等技术实现园区、建筑中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任务的综合管理。系统集成 指 通常是指将软件、硬件与通信技术组合起来为用户解决信息处理问题的业务,集成的各个分离部分原本就是一个个独立的系统,集成后的整体的各部分之间能彼此有机地和协调地工作,以发挥整体效益,达到整体优化的目

34、的。AIoT 指 人工智能物联网(Artificial Intelligence&Internet of Things)是指融合了 AI技术和 IoT 技术,通过物联网产生、收集海量的数据存储于云端、边缘端,再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更高形式的人工智能,实现万物数据化、万物智联化的一种技术。API 指 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接口(如函数、HTTP 接口),或指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云计算 指 云计算是

35、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是网格计算、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人工智能 指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大数据 指 大数据是指在传统数据处理应用软件不足以处理的大或复杂的数据集。物联网 指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是指通过射频识别、二维码、智能传感器等感知设备获取物体的各类信息后,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实现物物相连的一种网络。GIS 指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

36、ic Information System)指的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运用系统工程和信息科学的理论,综合处理和分析地理空间数据的一种技术系统。BIM 指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指的是由完全和充足信息构成以支持新产品开发管理,且可由电脑应用程序直接解释的建筑或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其核心是通过数15 字化技术,建立一个完整的,与实际情况已知的建筑工程信息库。RFID 指 无线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指一种通过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使用该项技术可以实现快速读写、非可视识别、多目标识别等

37、功能。射频识别最基本的元素包括电子标签、读写器和天线。OA 指 办公自动化(Office Automation,简称 OA),是将计算机、通信等现代化技术运用到传统办公方式,进而形成的一种新型办公方式。办公自动化利用现代化设备和信息化技术,代替办公人员传统的部分手动或重复性业务活动,优质而高效地处理办公事务和业务信息,实现对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进而达到提高生产率、辅助决策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工作环境。PC 指 个人计算机,个人计算机是指一种大小、价格和性能适用于个人使用的多用途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到小型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以及超级本等都属于个人计算机。APP 指 手

38、机软件,Application 的缩写,安装在智能手机上的软件,完善原始系统的不足与个性化。使手机完善其功能,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使用体验的主要手段。AR 指 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技术是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广泛运用了多媒体、三维建模、实时跟踪及注册、智能交互、传感等多种技术手段,将计算机生成的文字、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用到真实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界的“增强”。IDC 指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简称 IDC)是指一种拥有完善的设备(包括高速互联网接入带宽、高性能局域

39、网络、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等)、专业化的管理、完善的应用的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基础上,IDC 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基础平台服务(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邮件缓存、虚拟邮件等)以及各种增值服务(场地的租用服务、域名系统服务、负载均衡系统、数据库系统、数据备份服务等)。NFC 指 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 NFC),是一种新兴的技术,使用了 NFC 技术的设备(例如移动电话)可以在彼此靠近的情况下进行数据交换,是由非接触式射频识别(RFID)及互连互通技术整合演变而来的,通过在单一芯片上集成感应式读卡器、感应式卡片和点对点通信的功能,利用移动终端实现移动支付、

40、电子票务、门禁、移动身份识别、防伪等应用。CMMI 指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中文译称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由卡耐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开发,并在全世界推广实施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16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一)发行人

41、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英文名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lory View Technology Co.,Ltd.成立日期 1997 年 03月 07 日 注册资本 6,853.45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欧阳华 注册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 号 B2 区第七层701、702 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B2区第七层 701、702 单元 控股股东 欧阳华 实际控制人 欧阳华 行业分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

42、券简称为“宏景科技”,证券代码为“838436”,2018 年 3月 30 日起公司终止挂牌(二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保荐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审计机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发行概况(一)(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2,284.49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其 中:发 行新股数量 2,284.49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

43、比例 25.00%股 东 公 开 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 行 后 总 股本 9,137.95 万股 17 每 股 发 行 价格 40.13 元/股 发行市盈率 45.12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 行 前 每 股净资产 5.72 元/股(按照 2021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 1.19 元/股(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较低

44、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 行 后 每 股净资产 13.23元/股(按照2021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 0.89 元/股(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3.03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符合创业板投资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

45、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 公 开 发 售股 份 股 东 名称 不适用 发 行 费 用 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 集 资 金 总额 91,676.58 万元 募 集 资 金 净额 81,717.66 万元 募 集 资 金 投资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的具体明细如下:(1)保荐承销费用:7,921.70 万元(其中,保荐费用 650

46、.00万元);(2)审计验资费用:969.81 万元;(3)律师费用:561.32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1.13 万元;(5)发行手续费用:24.96 万元。(二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2 年 10月 25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10月 2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11月 1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22 年 11月 2 日;2022 年 11 月 4日 18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发行人报告期的

47、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 据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出 具 的“华 兴 审 字202221000590440 号”审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19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87,650.07 92,869.40 81,176.63 62,63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0,082.50 39,176.21

48、30,372.85 17,353.70 资 产 负 债 率(母 公司)54.82%58.77%62.06%71.67%营业收入(万元)25,192.80 73,078.72 56,739.97 40,224.42 净利润(万元)834.62 8,712.58 6,495.04 3,468.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06.30 8,814.40 6,524.78 3,474.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56.78 8,126.82 6,158.24 3,24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 1.29 0.99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9、)0.13 1.29 0.99 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25.34%26.88%27.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6,560.21 1,368.55 3,283.21 1,970.77 现金分红(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93%4.27%3.34%4.83%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客户,在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三大领域提供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发行人具备良好的咨询和设计能力、软件开发能力、系统集成

50、能力、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可以向客户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19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全面的资质体系,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最高认证 CMMI 5 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安防监控、总体集成)、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等。2019-2022 年 6 月末,公司在全国范围签订且合同金额超过千万元以上的项目达 56 项。公司在智慧城市多个细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在全国多个区域实施了诸多具备示范效应的经典案例。五、发行人产品创新

51、性情况五、发行人产品创新性情况(一)发行人的创新特征(一)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1 1、发行人产品和服务具备创新性、发行人产品和服务具备创新性 公司持续跟进国家智慧城市相关产业政策和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础技术发展路线,根据客户的反馈和对行业发展的理解,结合自身已有的适配多种智慧城市场景的具体应用层技术,不断开发出适应不同行业客户需求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具备诸多创新性功能和特点,主要包括:20 细分类别细分类别 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 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特点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特点 智慧医疗 开发设计以“位置服务”为核心的物联网应用系统

52、。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等场景,提高医疗业务的效率、安全管理效率,给医疗机构带来医疗物联网的价值体现。该产品实现了支持医护人员、就诊患者在医院的全流程服务,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和诊疗效率,并通过定位技术,实现对全院的物资管理、看护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司创新性地在融合应用多种物联网技术:LoRa、蓝牙、有源RFID和无源RFID等,集合了多种医疗传感终端、物联网定位终端和传感终端,通过室内定位网络、传感网络,按照相应的物联网技术协议以及通过物联网终端、移动终端和医疗物联网信息处理平台进行信息交换及处理。公司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形成战略合作,并联

53、合申报“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智慧旅游 开发设计了包含产业运行监管平台、文旅运营管理平台、旅游导览小程序、立体安防等系统。实现了旅游景区全方位实时监控、精准化营销、全方位服务、实时监控指挥等创新应用和服务。公司自主研发智慧旅游管理系统、智慧导览小程序,帮助景区实现运营升级、服务升级。公司创新地采用了基于 GIS 的数据可视化和分析技术,集成开源地图开发库、可视化库,兼容外部导入的三维(2.5D/3D)电子地图,可自由切换、层次递进。并且可以实现地图无级缩放、漫游,支持网格地图渲染、图层叠加、GPS 和北斗跟踪、视频定点显示、空间搜索和支持多种投影模式、多个图层加载等功能,提供丰富、酷炫

54、的空间大数据可视化能力。智慧社区 开发物联网云平台、智能照明、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等智慧物联体系,完成对社区内各类采集设备的集成化建设,实现社区管理智慧化、多元化。该产品使用了物联网等行业领先技术,实现了社区以物联、感知为基础的空间智能管理,支持软硬联动、线上线下融合功能,使得社区形成完整的生态链,解决居民的生活、购物、安防和医疗健康各方面需求。该产品使用多种网络的设备接入技术,支持 2G 到 5G、NB-iot、IP 网络等;支持不同协议下设备接入技术,支持MQTT、HTTP、COAP、Bacnet 等协议接入。公司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在同行中创新性地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社区运营,并将社区运营与

55、企业运营结合一起,改变了传统的运营及管理模式,完成多方资源的联动,从而实现着重以技术为中心到着重以技术为人服务为中心的一种转变。智慧政务 开发设计了包含综合门户系统、数据交换系统、综合办公系统、数据传输调度系统、安全加解密系统、移动办公平台、消息平台、运维管理平台、分布式办公平台等在内的核心应用软件模块,集成了包括 VPN 安全网关、国密平台、单向导入设备等多种信息化设备。该产品率先支持国产操作系统终端和服务器运行,系统创新采用了微服务与混合引用分布式架构,相比于传统 X86 运行速度提升 5%,页面响应速度2s,核心界面速度500ms。该产品可以实现数字办公与数据统一汇总等多业务的互通融合,

56、能降低继承开发成本 20%以上。公司创新的将矢量绘图技术运用于政府机关的会务场景可视化,解决了会务数据同步和活动依赖瓶颈的问题,降低人员成投入 30%以上,实现了智慧办公与业务系统应用的协同创新。该产品亦提供手写办公,移动办公、公文呈批,业务协同,公文收发,重点任务跟踪与智能提醒功能以及通知报名,文件分发、电子阅文、联合审核、会议排座、会务活动管理、会议签到、会场服务,数据单向汇总统一与续办等功能。智慧市政 开发设计了智慧市政综合管理平台,集成了室内定位导航系统、可视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物联网系统,提高城市运维管理的效率。公司创新性的将室内定位导航系统、可视化系统、物联网系统、机器人巡检系统

57、、AI 智能视频分析技术运用到智慧市政管廊的运维管理,实现了全面感知、智能监控、通信覆盖以及预警报警的创新功能,使地下综合管廊具备了智能化、自动化甚至是无人化的运维管理的创新特点,还实现了管廊的运营公司、管线的权属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救灾部门等跨部门、多业务的统一调度和协同管理的创新特点。此外,公司采用了室内高精度位置服务技术,高性能 3D 地图引擎技术,能够支持真 3D 建筑全景外观,实现单/多楼栋 3D 立体多层地图展示,支持室内地图与室外地图的无缝切换以及复杂场景下的智能路网管理。智慧安防 开发设计了包含安防管理、动态预警分析 GIS 展示、BIM3D 可视化、应急指挥、AI、大数据

58、分析等采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智能安防监控平台,创新性地将 AI 行为识别、动态预警分析、BIM3D 可视化技术结合并运用到城市治安监控领域,实现在 3D 实景地图上定位显示潜在的公共安全威胁,并及时报警联动至应急指挥系统,自动调度附近的警21 细分类别细分类别 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 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特点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特点 应用平台,集成了视频显示、视频监控、视频会议、音响扩声、集中控制、通信融合等子应用模块。力前往处置。该产品的系统平台通过对现场监控画面进行检测、识别、跟踪,并高速和后台大数据进行检索比对,实现了对公众行为的动态分析。当预判到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或大数据比对出

59、现危险人物车辆时,可精准定位威胁目标,并提前作出应对措施,改变了传统安防监控只能事后追踪回溯和建筑内部无法定位的缺点,能够大幅减少监控人力和提升响应效率,避免安防事件误报漏报。智慧园区 开发设计了包含应用集成平台、AR 交互平台、BIM可视化平台、IOT 平台、AI 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位置服务平台等应用平台,集成视频监控、一卡通、可视对讲、周界防范、信息发布、照明应用、设备自控、能耗监测、环境监测、无人机巡逻、NFC 巡逻等子应用模块。使用了多种网络的设备接入技术、支持不同协议下设备接入技术、标准化的设备对象模型技术、统一的标准化对外服务接口技术的物联网平台,采用 WebGL 轻量化 3D

60、 引擎、面向 JS编程、无插件运行、融合物联网技术的 BIM 技术,以物联网平台为核心,创新性地为园区提供智慧管理、节能环保、数据聚合、智能展示四个方面的信息化服务,主要包括安防监控管理、运营智慧管理、车辆管理及机房管理等。最终形成园区运营者、环境和人的有机整合,实现集约高效园区资源利用和园区可持续发展。公司拥有超过 400 个协议库,BIM 可视化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轻量化、展示和加载性能优,效果好,快速渲染和展示、支持服务器端多并发渲染的情况下,交互延时20ms,流畅无卡顿。上述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及服务,在各创新产品奖项评审中荣获多项荣誉,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荣誉称号荣誉称号 颁

61、奖机构颁奖机构 获得时间获得时间 1 广州市级“专精特新”(两高四新)等“三个一批”企业(第五批)入库企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 2 2021广州“最强科技”领头羊 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 3 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21年12月 4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 5 2020年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入库企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 6 2020年度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十大匠心产品品牌企业(信息网络及物联网应用系统)智能建

62、筑杂志社 2020年12月 7 2020年(第九届)广东省电子政务领域收入前20家企业 广东软件行业协会 2020年11月 8 2020年中国IT服务创新行业实践Top100 中国IT服务全媒体平台 2020年10月 9 2020年度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 广东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云计算应用协会 2020年8月 10 10年智慧城市建设突出贡献奖 中国(广东)国际智慧城市大会组委会、广东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云计算应用协会 2019年6月 2、发行人的研发模式具有创新特征、发行人的研发模式具有创新特征 22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发行

63、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944.36万元、1,897.70 万元、3,123.00 万元和 1,997.73 万元,合计 8,962.79 万元,2021年较 2019 年公司研发投入总体保持增长。发行人研发人员队伍逐年壮大,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上半年,发行人的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 94 人、107人、124 人、147 人,研发人员人数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同时,公司研发成果不断显现,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取得了 33 项专利,128 项软件著作权,并具备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应用软件模块。由于智慧城市不同细分应用领域的信息系统实现的功能各有差

64、异,客户需求存在多样化的特点,因此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坚持客户需求与产品研发相互融合的新型研发模式,寻找细分领域客户需求痛点进行研发,再将针对性技术由点及面的进行推广,力求打通技术在智慧城市不同领域的应用。公司将核心技术在各细分领域联动应用的研发模式有效提升了智慧城市整体系统的智能化水平,目前掌握的核心技术与软件模块大多具备在其他领域二次开发、快速创新和外延式应用的能力,在满足客户的需求的同时,又能引导客户需求,提高客户对公司品牌和产品服务的认可,增加了客户粘性。(二)公司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各项创新技术与系统集成相结(二)公司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各项创新技术与系统集成相结合,实

65、现了新旧产业融合,业态模式具有创新特征合,实现了新旧产业融合,业态模式具有创新特征 公司向客户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有别于传统软件企业或传统系统集成企业的业态模式,具体业态差异创新如下:企业类型企业类型 传统的业态模式传统的业态模式 公司的业态创新公司的业态创新 传统软件企业 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开发设计软件和模块,形成特定的软件产品交付客户使用,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公司在具备较强的行业应用软件设计研发能力的同时,拥有较强的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的设计与实施能力,能够向客户提供涵盖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工程施工管理与项目运维等全过程的综合服

66、务。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不同软件开发商负责各自模块导致不同功能模块间无法兼容与协同的行业窘境和高昂开发成本,降低了后续运营维护中因为更换服务商所带来的沟通和适应成本。23 传统系统集成企业 根 据 客 户 的 要求,协助设计系统建设方案,将各类硬件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完成系统集成施工建设,系统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较为普通。公司通过在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领域积极研发创新,针对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三大领域的客户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求,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传统弱电智能化系统集成建设相结合,显著提升系统定制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因此,与传统软件企业或系统集成企业不同,公司将物联网

67、、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性技术与传统弱电智能化系统集成建设进行结合,实现了业态模式创新。综上所述,公司所处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行业方向,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四条“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形。公司产品和服务具备创新性,荣获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 年第五批“专精特新”的入库企业等在内的各项科技创新奖项;公司聚焦于客户需求进行研发,将优势领域核心技术在其他细分领域联动开发实现外延式应用,研发模式具有创新特征;公司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各项创新技术与系统集成相结合,实现了新旧产业融合,业态

68、模式具有创新特征。因此,公司具备创业板要求的“三创四新”的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 万元”。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158.24 万元和 8,126.82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净利润指标。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

69、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24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实施主体实施主体 项目项目名称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入金额 1 宏景科技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12,339.95 12,339.95 2 宏景科技 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 8,063.00 8,063.00 3 宏景科技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5

70、,229.40 5,229.40 4 宏景科技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合计 45,632.35 45,632.35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5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

71、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2,284.49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9,137.95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40.13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不适用 发行市盈率 45.12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 0.89 元/股(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

72、股净资产 5.72元/股(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3.23 元/股(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3.03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符合创业板投资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73、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的具体明细如下:(1)保荐承销费用:7,921.70 万元(其中,保荐费用 650.00万元);(2)审计验资费用:969.81 万元;(3)律师费用:561.32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1.13 万元;(5)发行手续费用:24.96 万元。二、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二、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项威 26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 2301单元 电话 传真

74、33 保荐代表人 岳亚兰、李泽明 项目协办人 林剑骁 项目经办人 张银龙、张福生、郑灶顺、张博文、吴楚凡(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廖春兰、张启祥(三)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三)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 林宝明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层 电话 0591-87

75、852574 传真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敏坚、张凤波 验资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敏坚、张凤波(四)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力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号知行大厦七层 737 室 电话 传真 经办注册评估师 刘新华(已离职)、李巨林(已离职)(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25 楼 电话 0755

76、-25938000 传真 (六)收款银行:(六)收款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0897218(七)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七)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传真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27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77、权益关系。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2 年 10月 25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10月 2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11月 1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22 年 11月 2 日;2022 年 11 月 4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8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列示,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

78、生。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一)市场竞争风险(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对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投资呈较快增长态势,为智慧城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总体环境。面对良好的行业前景,较高的行业利润,更多企业选择进入智慧城市行业,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对智慧城市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资质、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若公司不能维持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提升现有资质,发挥技术、经验等方面优势迅速做大做强,则将面临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二)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二)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

79、其中来自于广东省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86%、78.38%、80.49%、92.60%,来自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2%、13.90%、7.74%、3.31%,上述两个区域收入合计占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38%、92.28%、88.23%、95.91%,公司存在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广东、广西地区以外的业务仍处于开拓期,未来若以广东为核心的华南地区的智慧城市投资需求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三)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

80、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水平、人员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在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水平的扩大、资产规模的提升、人员的增加以及新的办事机构的设立都会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若不能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将会29 给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的顺利推进带来风险。(四)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四)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和收入来源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项目的采购实施一般集中在年中及下半年,验收结算

81、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每年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项目完成量较少,收入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实现,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下半年实现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1.48%、87.12%及 73.32%。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会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五)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五)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是根据客户信息化建设需求,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由于信息化建设一般为客户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可使用年限相对较长,导致对单一客户的业务订单不具有连续性,所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若公司不能持续有

82、效的进行客户开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六)核心专利质押的风险(六)核心专利质押的风险 2021 年 7 月 2 日,发行人以“一种具有射频信号识别的定向检测系统”和“一种满足单人或多人需求的自适应照明系统”两项专利进行质押反担保,分别向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各借款 1,000 万元,合计 2,000 万元。公司应上述银行的要求,在申请办理贷款事宜时办理了上述专利的质押登记。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交通银行借款已到期并已完成清偿,华夏银行借款尚未到期故尚未清偿完毕,由于上述专利为公司的核心技术,若公司发生逾期偿还本息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将

83、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二、技术风险二、技术风险 智慧城市业务涉及跨学科、多领域的知识、技术,公司只有拥有一批能够融会贯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团队才能在激烈的同行业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目前智慧城市行业人才竞争激烈,如果公30 司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且不能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有可能引起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这将对公司的新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三、法律风险三、法律风险(一)国家秘密泄露风险(一)国家秘密泄露风险 发行人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证书(总体集成,安防监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证书(运

84、行维护、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接涉密项目。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内部保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泄密事件发生的情形。若公司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发生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国家秘密泄露,使公司受到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进而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二)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其中部分项目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

85、包括涉密项目的客户真实名称、供应商真实名称、合同标的及合同内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对上述信息采用了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但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三)(三)“王某甲受贿案”的相关风险提示“王某甲受贿案”的相关风险提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作出的“(2019)桂1322刑初 13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

86、,2012年 12月至 2017年 3月,被告人王某甲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公安厅技术大楼等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主任、下设基建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安厅警用装备采购、新址技术大楼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31 款项拨付、工程沟通协调等方面为项目承建商、采购商等众多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商业贿赂 209.6 万元,构成“王某甲受贿案”。在报告期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山驰为协调广西公安厅技术大楼智能化 A 标项目工程施工问题,于2014 年至 2016年间向王某甲提供合计 7万元资金。上述“王某甲受贿案”已于 2019年 12月 4日由广西壮族自

87、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生效判决,林山驰未因上述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也未被提起公诉,不构成犯罪,不会影响其担任发行人董事及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案件无关联,不会因此被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并且,林山驰的上述行为已届满两年的行政处罚时效,且经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回函确认发行人与该案件无关。因此,发行人不会因上述林山驰涉嫌行贿事项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给予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并留意相关风险。四、财务风险四、财务风险(一)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一)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

88、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7,393.64 万元、27,315.67万元、33,391.43 万元、37,764.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7%、33.65%、35.96%、43.0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较高,且金额快速增长。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也快速增长,应收账款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旅游项目客户、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267.12 万元、3,530.55 万元,其中民营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63.66万元、2,238.12万元,民营旅游项目客户、民营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

89、的比例分别为 4.13%、4.48%。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旅游项目客户、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未回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012.07万元、2,224.27万元,其中民营旅游、民营房地产客户的应收账款未回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82.65万元、1,257.73万元,占最近一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57%、14.44%。截至目前,发行人房地产、旅游项目客户回款状况良好,对于主要欠款房地产、旅游项目客户中资金较为紧张、回款风32 险较大的奥园集团、宝能集团、惠州狮子城文化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截至 2022 年6月末存在坏账风险的项目,发行人已足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整体来看,发行人主要房

90、地产、旅游项目客户经营具有持续性,对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房地产调控政策、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对发行人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若发行人主要房地产客户之后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旅游项目受到疫情影响而出现不能偿付或延期偿付的情形,将会加大发行人的资金压力甚至产生坏账,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资金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二)营运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二)营运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该类业务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需要垫付各项采购款、人员薪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而在项目验收、结算前收到的款项通

91、常不足以完全覆盖其垫付的款项,因此公司持续开拓、实施项目,须持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此外,由于公司存在业绩季节性特征,因此在前三季度特别是上半年,公司的项目回款较少,但公司仍需支付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公司在前三季度营运资金较少,年末客户集中回款后营运资金会增加。上述特点导致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2019-2021 年,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1,970.77 万元、3,283.21 万元和 1,368.55 万元。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有足够的业务开拓、实施所需的营运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三)债务风险(三)债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24%、6

92、2.58%、57.77%、54.27%,虽呈下降态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 2,605.13 万元、2,002.84 万元、4,335.91 万元和 8,067.28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也快速增长,相应需要一定规模的银行借款以支撑公司的发展,但由于公司属于轻资产型企业,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较少。因此,未来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持续获得银行授信,或公司经营发展特别是现金流情况不达预期,无法及时偿还到期债务,33 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9-2021 年,公

93、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0,224.42 万元、56,739.97 万元和73,078.72 万元,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468.82万元、6,495.04万元和 8,712.58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较快。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及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技术实力、市场开拓能力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五)企业所得税政策性风险(五)企业所得税政策性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

94、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取得GR20174400803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减按 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GR20204400665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减按 15%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到期后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

95、目、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选择充分考虑了今后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市场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及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是经过公司多次论证而最终确定的。若在上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发生经济环境重大变化等不利情况,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风险(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34 降低。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96、目不能顺利实现预期效益,也将进一步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35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Glory View Technology Co.,Ltd.注册资本 6,853.45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欧阳华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 1997 年 03月 07 日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15 年 11月 18 日 公司住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号 B2区第七层701、702 单元 邮政编码 510663 电话号码 020-

97、32211688 传真号码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 许驰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宏景有限成立于 1997 年 3 月 7 日,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其中,欧阳华、林怀、赵丽华分别出资 40.00 万元、5.00 万元、5.00 万元。宏景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

98、称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比例实缴比例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欧阳华 40.00 40.00 80.00%货币 2 林怀 5.00 5.00 10.00%货币 3 赵丽华 5.00 5.00 10.00%货币 合计合计 50.00 50.00 100.00%-根据汕头市天马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7)汕天审证字第 0022 号报告书,截至 1997 年 2 月 24 日,宏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1997 年 3 月 7 日,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宏36 景有限依法予以核准登记,并核发了注

99、册号为 4405010074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宏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9 月 9 日,宏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宏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 441ZB4870 号)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公司净资产4,576.92 万元,按照 1:0.441 的折股比例折为 2,018.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折股后净资产余额 2,558.9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9 月 10 日,宏景有限全体股

100、东签署发起人协议。2015 年 9 月 2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441ZB0466 号)对本次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资本公积及各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本次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2015 年 9 月 25 日,各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5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成立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7617B),公司注册资本为2,018.00 万元。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101、公司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欧阳华 1,271.34 63.00 2 林山驰 217.94 10.80 3 慧景投资 201.80 10.00 4 许驰 181.62 9.00 5 庄贤才 90.81 4.50 6 杨年松 54.49 2.70 合计合计 2,018.00 100.00(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 年年初宏景科技股本情况初宏景科技股本情况 37 2018 年初,公司总股本 5,246.80万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

102、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63.00%2 林山驰 566.65 10.80%3 慧景投资 524.68 10.00%4 许驰 472.21 9.00%5 庄贤才 236.11 4.50%6 杨年松 141.66 2.70%合计合计 5,246.80 100.00%2、宏景科技、宏景科技 2018 年年 8 月增资情况月增资情况 2018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向丁金位发行股份 276.15 万股。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丁金位签署了广东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广

103、东宏景向丁金位定向发行股份276.15万股,认购价格5.43元/股,总认购价款 1,5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5,246.80 万股增加至 5,522.95 万股。2018 年 5 月 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粤验201831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止,公司已收到丁金位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增资款 1,50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76.15 万元,其余 1,223.8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宏景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报 报 告 期 内 验 资 报 告 的 复 核

104、意 见 (华 兴 专 字2022 号),经复核,前述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相关规定。2018 年 8 月 22 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59.85%2 林山驰 566.65 10.26%3 慧景投资 524.68 9.50%4 许驰 472.21 8.55%5 丁金位 276.15 5.00%38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

105、)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6 庄贤才 236.11 4.28%7 杨年松 141.66 2.57%合计合计 5,522.95 100.00%3、宏景科技、宏景科技 2019 年年 4 月增资情况月增资情况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向粤科共赢和弘图文化定向发行公司股份合计 490.80万股。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粤科共赢、弘图文化签订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粤科共赢、弘图文化分别向公司投资 2,000.00 万元,以8.15 元/股的认购价格,各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245.40 万股,各占公司股份比例为4.08%。本次增资

106、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522.95万元增加至 6,013.74 万元。2019 年 5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粤验201913号),经审验,截至 2019年 4月 30日止,公司已收到粤科共赢、弘图文化缴纳的增资款合计 4,00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90.80 万元,其余 3,509.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报告期内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华兴专字2022 号),经复核,前述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的相关

107、规定。2019 年 4 月 23 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54.97%2 林山驰 566.65 9.42%3 慧景投资 524.68 8.72%4 许驰 472.21 7.85%5 丁金位 276.15 4.59%6 粤科共赢 245.40 4.08%7 弘图文化 245.40 4.08%8 庄贤才 236.11 3.93%9 杨年松 141.66 2.36%合计合计 6,013.74 100.00%39 4、宏景科技、宏景

108、科技 2019 年年 12 月增资情况月增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向长晟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浦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644.33 万股。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分别与长晟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浦签订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其中,长晟智能、靖烨投资分别向公司投资 2,000.00 万元,以 9.31 元/股的认购价格,各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14.78 万股,持股比例各占 3.23%。中海汇金、福州启浦分别向公司投资1,000.00 万元,以 9.31 元/股的认购价格,各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1

109、07.39 万股,持股比例各占 1.61%。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013.74 万元增加至6,658.07 万元。2020 年 3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0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3 月 2 日止,公司已收到长晟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及福州启浦缴纳的增资款合计 6,00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644.33 万元,其余 5,355.6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报告期内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华兴专字2022 号),经复核,前述

110、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25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49.65%2 林山驰 566.65 8.51%3 慧景投资 524.68 7.88%4 许驰 472.21 7.09%5 丁金位 276.15 4.15%6 粤科共赢 245.40 3.69%7 弘图文化 245.40 3.69%8 庄贤才 236.11 3.55%9 长晟智能 214.78 3.23%

111、10 靖烨投资 214.78 3.23%11 杨年松 141.66 2.13%40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2 中海汇金 107.39 1.61%13 福州启浦 107.39 1.61%合计合计 6,658.07 100.00%5、宏景科技、宏景科技 2020 年年 9 月增资情况月增资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向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195.38万股。2020年 9月 24日、25日,公司分别与暴风投资、蚁米金信和蚁米凯得签订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112、协议,其中,暴风投资向公司投资1,040.00 万元,以 13.00 元/股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8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17%。蚁米金信向公司投资 1,000.00万元,以 13.00元/股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76.92 万股,持股比例为 1.12%。蚁米凯得向公司投资 500.00万元,以 13.00 元/股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38.46 万股,持股比例为0.56%。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658.07万元增加至 6,853.46 万元。2020年10月30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华兴所(2020)验字 GD136

113、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止,公司已收到暴风投资、蚁米金信及蚁米凯得缴纳的增资款合计 2,54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95.38 万元,其余 2,344.6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2020 年 9 月 29 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48.23%2 林山驰 566.65 8.27%3 慧景投资 524.68 7.66%4 许驰 472.21 6.89%5 丁金位 276.15

114、 4.03%6 粤科共赢 245.40 3.58%7 弘图文化 245.40 3.58%8 庄贤才 236.11 3.45%9 长晟智能 214.78 3.13%10 靖烨投资 214.78 3.13%11 杨年松 141.66 2.07%41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2 中海汇金 107.39 1.57%13 福州启浦 107.39 1.57%14 暴风投资 80.00 1.17%15 蚁米金信 76.92 1.12%16 蚁米凯得 38.46 0.56%合计合计 6,853.46 100.00%6、关于特殊协议安排解除情况的说明、关于

115、特殊协议安排解除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目前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对赌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对赌情形。(1)特殊协议情况)特殊协议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与机构股东粤科共赢、弘图文化、长晟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浦、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以下简称“对赌机构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与上述机构股东之间存在特殊权利约定,主要内容如下:序序号号 权利名称权利名称 对应的机构股东对应的机构股东 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 1 发行人控制权变更时的随售权及回 购权 粤科共赢、弘图文 化、长 晟 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 浦、

116、暴 风 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 在宏景科技上市或被收购前,宏景科技实际控制人不得进行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的股权转让或质押,否则,机构股东有权要求按照相对股权比例向股份购买方出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进行股份质押的,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收购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2 最优惠 待遇 粤科共赢、弘图文 化、长 晟 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 浦、暴 风 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 宏景科技实际控制人保证,该轮投资及后续进入的投资人拥有的权利比机构股东更优惠的,机构股东亦享有该等优惠而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3 业绩承诺与补偿(注)粤科共赢、弘图文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2019 年宏景科技实现经

117、审计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净利润目标;如果发行人2019 年度未完成上述目标,则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发行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长晟智能、靖烨投 资、中 海 汇金、福州启浦 发行人 5 名自然人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承诺,2019 年宏景科技实现经审计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净利润,2020 年实现经审计不低于 6,000 万元的净利润经营目标;如果发行42 序序号号 权利名称权利名称 对应的机构股东对应的机构股东 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 人 2019 年度净利润低于 5,000 万元或 2020 年度净利润低于 6

118、,000 万元,则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发行人5 名自然人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承担现金补偿责任 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2020 年宏景科技实现经审计不低于 5,600 万元的净利润,2021 年实现经审计不低于 6,600 万元的净利润经营目标;如果发行人 2020 年度净利润低于 5,600 万元或 2021 年度净利润低于 6,600 万元,则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发行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4 股份 回购权 粤科共赢、弘图文化 在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欧阳

119、华)以现金形式收购其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1)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2)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以机构股东同意的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发行人对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长晟智能、靖烨投 资、中 海 汇金、福州启浦 发行人或发行人的 5 名自然人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发行人 5 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形式回购其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1)公司未能

120、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2)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以不低于并购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发行人对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 在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机构股东有权要求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欧阳华)以现金形式收购其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1)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以不低于并购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

121、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发行人对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共同 售股权 粤科共赢、弘图文 化、长 晟 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 浦、暴 风 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 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计划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机构股东享有以同样的转让条件按照与实际控制人的相对持股比例向拟受让方出售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6 反稀释权 本次投资后,公司以任何方式引进新投资方的,应事先通知机构股东,并应确保新投资人的投资价格不低于机构股东本轮的投资价格等 7 优先认购权/购买权 在公司上市前,如公司拟发行股份或股份类可转换证券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拟转让其持有部分或全部43 序序

122、号号 权利名称权利名称 对应的机构股东对应的机构股东 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 股权的,应通知机构股东,并列明股份数量、金额及条件,机构股东享有对拟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8 优先清 算权 如发行人在上市前出现任何清算事件,机构股东有权自公司资产中优于实际控制人先行收回保底份额,机构股东收回保底份额的剩余资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注:该条款要求的“净利润”指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但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应当计算在内)。(2)发行人特殊权利约定的终止

123、)发行人特殊权利约定的终止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方与机构股东粤科共赢、弘图文化、长晟智能、靖烨投资、中海汇金、福州启浦、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签署的终止协议,机构股东均同意对上述特殊权利约定涉及的以下相关事项予以豁免或将相关约定予以终止:同意豁免因发行人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而触发的公司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的股份回购义务;同意豁免公司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因 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指标而产生的现金补偿责任;同意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发行人作为义务方根

124、据业绩补偿、股权回购、反摊薄、优先清算等全部特殊权利条款应承担的义务自始无效(即:回溯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时无效);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特殊权利全部终止。(3)所有对赌协议是否已真实、有效解除及解除条款具体内容,已解除的)所有对赌协议是否已真实、有效解除及解除条款具体内容,已解除的对赌协议是否存在恢复条款及具体内容对赌协议是否存在恢复条款及具体内容 所有对赌协议已真实、有效解除 2021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与各对赌机构股东签署的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经各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对赌协议解除条款的

125、具体内容 对赌协议解除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44 机构股东机构股东 条款概述条款概述 条款内容条款内容 弘图文化、长晟投资、福州启浦、靖烨 投资 豁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019年业绩承诺未达标而触发的现金补偿责任 第一条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的经营目标,根据约定,乙方需要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现相关机构股东同意豁免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的现金补偿责任及发行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如有),不再因此向实际控制人欧阳华或发行人提出任何赔偿、补偿或索赔主张、提议、申诉或要求。粤科共赢 第一条 根据发

126、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的经营目标,根据约定,乙方需要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现粤科共赢同意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豁免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的现金补偿责任及发行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如有),不再因此向实际控制人欧阳华或发行人提出任何赔偿、补偿或索赔主张、提议、申诉或要求。弘图文化、长晟投资、福州启浦、靖烨投资、中海汇金 豁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因未能在 2020 年12月31日前取得上市受理通知书而触发的现金回购义务 第二条 因发行人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中国证监

127、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因而已触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的股份回购义务,现相关机构股东同意豁免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的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及发行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如有),并不再因此向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发行人提出任何赔偿、补偿、回购或索赔主张、提议、申诉或要求。粤科共赢 第二条 因发行人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因而已触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的股份回购义务,现粤科共赢同意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豁免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的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及发行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如有),并不再因此向

128、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发行人提出任何赔偿、补偿、回购或索赔主张、提议、申诉或要求。弘图文化、粤科共赢、长晟投资、福州启浦、靖烨投资、中海汇金、暴风投资、蚁米凯得、蚁米 金信 针对发行人的特殊权利约定自始无效 第三条 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承担方为发行人的业绩补偿(如有)、股权回购(如有)、反摊薄(如有)、优先清算(如有)等全部特殊权利条款自始无效(即:回溯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时无效),相关机构股东自始无权基于上述特殊权利向发行人主张赔偿、补偿、回购或索赔主张、提议、申诉或要求。弘图文化、粤科共赢、长晟投资、福州启浦、中海汇金、暴风投针对发行人相关股东的特殊权利约定自发行人向深交所提交上

129、市申请第四条 各方均同意,除上述第一至第三条约定豁免或终止情形以外,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任何一方协议主体应承担的特殊权利条款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全部终止。第五条 无论是否在上述条款中列举,如相关方签署的任何协议或文件中存在对相关机构股东特殊股东权45 机构股东机构股东 条款概述条款概述 条款内容条款内容 资、蚁米凯得、蚁米金信 之日起全部终止 利的约定的,全部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全部终止。第六条 特殊股东权利约定终止后,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再享有特殊股东权利,亦无须承担该等特殊股东权利约定下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任何

130、一方均无权再根据特殊股东权利约定向对方提起相关的诉讼、仲裁、投诉、申诉、请求、债务、损害、赔偿、费用和其他任何主张。第七条 特殊股东权利约定终止后,相关机构股东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甲、乙、丙三方之间无其他特殊股东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或安排。注:上表所称“豁免”是指对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因发行人 2019 年业绩承诺未达标而应承担的现金补偿责任及发行人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而触发的股份回购义务而豁免;上表所称“终止”是指发行人相关股东签署的股

131、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特殊权利条款予以终止。已解除的对赌协议不存在恢复条款 根据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与对赌机构股东于 2021年 5月 16日签署的终止协议及相关对赌机构股东于 2021 年 8 月出具的确认函,股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承担方为发行人的特殊权利约定自始无效且不存在特殊权利恢复条款,发行人相关股东的特殊权利条款向深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全部终止且不存在特殊权利恢复条款,相关对赌等特殊权利约定已真实有效解除,也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约定,发行人自始无需承担回购义务或补偿责任,发行人的股本清晰,不存在被认定为金融负债的情况。(4)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13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问题13的要求的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3 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3 规定,投资机构在投资发行人时约定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的,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46 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发

133、表明确核查意见。对赌协议的清理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3 的要求 根据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与对赌机构股东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发行人系对赌协议的当事人之一,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3(一)规定的可以不予清理的条件。因此,发行人与各对赌机构股东签订了终止协议,约定就上述特殊权利约定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豁免或将相关约定予以终止,截至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上述特殊权利安排已全部清理完毕。(5)对赌业绩的实现情况,如果未实现,分析未实现原因并说明相关业绩)对赌业绩的实现情况,如果未实现,分析

134、未实现原因并说明相关业绩对赌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关股东对赌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关股东的资金实力、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的资金实力、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定性 发行人对赌业绩的实现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其他相关方与机构股东弘图文化、粤科共赢、长晟投资、福州启浦、靖烨投资及中海汇金签署的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2019 年公司将实现经审计的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净利润的经营目标,净利润是指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但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所

135、造成的利润损失应当计算在内)。2019 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47.16 万元,未达到 5,000 万元的净利润目标。发行人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发行人与相关增资入股的机构股东协商确定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指标时,主要是综合考虑在手及意向性订单、正在实施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验收时间等47 来确定。由于意向性订单的签署受政府审核流程及财政预算的影响、未完工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时间受业主实施方案调整、验收流程进度的影响,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时间晚于预估,导致 2019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管理层预期,未能完成与相关机构股东协商确定的业绩承诺指标。说

136、明相关业绩对赌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关股东的资金实力、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 2019 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47.16 万元,未达到 5,000 万元的净利润目标,因此,触发了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现金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发行人及相关方与各对赌机构股东签署的终止协议,各对赌机构股东均同意豁免公司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因 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指标而产生的现金补偿责任。因此,根据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与对赌机构股东签署的终止协议及各机构股东出具的确认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及董事林山驰、许驰、庄贤才及杨年松应承担的现金补偿

137、责任已全部豁免,不再需要向各对赌机构股东承担现金补偿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6)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机构股东已就相关特殊权利条款触发生效而产生的相关责任方的合同义务予以豁免,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发行人作为义务方根据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应承担的义务自始无效,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权利约定将于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全部终止。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与相关机构股东之间的对赌等特殊权利约定已真实有效解除,不存在特殊权利恢复条款,也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约定。股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承担方为发行人

138、的全部特殊权利条款自始无效且不存在恢复条款,故发行人自始无需承担回购义务或补偿责任,发行人的股本清晰,不存在被认定为金融负债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及董事林山驰、许驰、庄贤才及杨年松应承担的现金补偿责任已全部豁免,不再需要向相关机构股东承担现金补偿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发行人48 控制权的稳定性。相关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稳定,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发行人对对赌协议的清理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3 的要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39、。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挂牌情况(一)发行人挂牌期间及摘牌的合法合规性(一)发行人挂牌期间及摘牌的合法合规性 1、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的合法合规性 2016 年 1 月 26 日,广东宏景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6 年 7 月 2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

140、5666 号),同意广东宏景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8436”,证券简称“宏景科技”。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发行人在新三板摘牌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在新三板摘牌的合法合规性 2018 年 2 月 13 日,广东宏景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2018 年 3 月 24 日,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

141、018274号),广东宏景股票自2018年3月30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发行人在新三板摘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9(二)发行人挂牌期间违法违规及处罚情况(二)发行人挂牌期间违法违规及处罚情况 1、处罚的基本情况、处罚的基本情况 在新三板挂牌以及挂牌期间,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共计 1 项,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7年 12月 1日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穗开国税简罚20171169 号),发行人因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份被处以 120元罚款。发行人已于 2018年 3月 15 日缴纳上述罚款。2、该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42、该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丢失发票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被处罚程度轻微,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开具的涉税征信情况(穗埔税电征信202065 号),公司在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期间,除上述税收违法违章情况外无其他税收违法违章情况,据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上述处罚情况外,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以及挂牌期间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违规受

143、到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三)本次申报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三)本次申报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财务信息、财务信息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的财务信息披露涵盖期间为2014年、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本次申报,发行人的财务信息披露期间为 2019年、2020年、2021 年以及 2022 年 1-6 月,因此,发行人本次申报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财务信息披露期间不存在重叠,不存在信息披露的重大差异。2、非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系按

144、照创业板配套的格式准则要求进行披露,而公司新三板挂牌时出具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挂牌文件和在50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披露的公告文件系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因此两者在信息披露准则要求、信息披露口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经查阅对比本次申报材料与新三板挂牌时的全套申请材料及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本次申报材料与新三板信息披露就同一事项在信息披露口径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项目项目 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 本次申报本次申报 差异原因差异原因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145、广东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山驰 注册资本:5,246.80 万元 公司名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华 注册资本:6,853.4593 万元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进行了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引入外部投资者增加了注册资本。风险因素 新三板申报文件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1.市场竞争风险;2.宏观政策调整风险;3.客户区域集中风险 4.公司治理风险;5.运营资金不足的风险;6.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本次申报文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包 括:1.经 营 风 险:(1)市场竞争风险;(2)营业区域集中的风险;(3)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等;2.技术风

146、险;3.法律风险:(1)国家秘密泄露风险;(2)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等;4.财务风险:(1)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2)运营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等;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风险;6.发行失败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创业板相关规定,对风险因素进行了重新评估并披露。发起人协议的签署日期 2015 年 9 月 9 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 新三板挂牌申请文件存在笔误,予以更正。2000 年 4月宏景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法律意见书:欧阳华以 5 万元的价格受让谢敏所持有的宏景有限 2.

147、5%的股权。公开转让说明书:2000 年 9 月 13 日,转欧阳华以 5 万元的价格受让谢敏所持有的宏景有限 5.00%的股权。2000 年 2 月 25 日,转让方谢敏与受让方欧阳华签署关于转让高新技新三板挂牌申请文件存在笔误,予以更正。51 项目项目 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 本次申报本次申报 差异原因差异原因 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术产业开发区宏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2007 年 2月宏景有限第四次增资 未说明股东增资款项的来源为第三方借款等相关事宜及解释本次 增 资 的 合 法 合 规性。宏景有限本次增资的资金 来 源 为 股 东 个 人 借款,股东欧阳华、林毅及陈兰茂已及时向出

148、借方 及 宏 景 有 限 偿 还 借款,本次增资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委托持股,不存在股权权属或债权债务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申报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对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和补充披露。2014 年 7月宏景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欧阳华将其持有公司12%的股权以5,122,849.96 元的价格转让给林山驰;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以2,134,520.82 元的价格转让给庄贤才;将其持有公司 3%的股权以1,280,712.49 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年松。欧阳华将其持有公司12%的股权以 21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山驰;欧阳华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以

149、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贤才;将其持有公司3%的股权以 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年松。申请挂牌时的文件披露的股权转让价格是净资产价格,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次申请文件中披露的股权转让价格系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格。2015 年 5月宏景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 法律意见书:2015年 5 月 18 日,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慧景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欧阳华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7%的 股 权 以1,412,6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林山驰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1.2%的 股 权 以512,285 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许驰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1%的股权以369

150、,867.64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庄贤才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0.5%的股权以213,452.08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杨年松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0.3%的股权以128,071.25 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2015 年 5 月 18 日,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与慧景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的补充协议,约定欧阳华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1.26万元)以318.3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林山驰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1.20%的股 权(对 应 注 册 资 本24.22万元)以54.57万元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慧 景 投资;许驰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151、 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18 万元)以45.4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慧景投资;庄贤才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0.50%的股 权(对 应 注 册 资 本10.09万元)以22.74万元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慧 景 投资;杨年松将其持有的宏景有限 0.3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05 万元)以 13.64 万元的价格由于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与实际价格差异较大,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关于的补充协议,对原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进行了重新约定。申请挂牌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系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价格披露,与本次申报一致,但申请挂牌时的法律意见书未披露补充协议的内容,且与申请挂牌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披

152、露不一致,本次予以更正。52 项目项目 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 本次申报本次申报 差异原因差异原因 转让给慧景投资。林山驰的简历 1992 年 8 月至 1997 年6 月任汕特粤东机电集团 公 司,任 部 门 经理;2004 年 3 月起至今历任宏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2 年 8 月至 1997 年 6月任汕特粤东机电集团公司技术员、助理、部门经理;2004 年 4 月至2014年6月任宏景有限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2015年9月任宏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经林山驰及发行人确认,林山驰入职发行人的起始时间应为 2004年 4 月,予以更正。杨年松的简历/1993 年 9

153、月至 1996 年 7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于华南师范大学 攻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学位。本次申报对其简历进行补充完善。李相国的简历 2009 年 6 月起至今就职于广东宏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行政助理、企划专员、行政部副经理、前端工程师、现任公司前端工程师、监事。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5月 任 宏 景 有 限 企 划 专员;2014 年 6 月至 2015年 2 月任宏景有限行政办公室副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研发中心副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监事。已在本次申报文件中

154、予以补充完善。业务 公司作为一家智能建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各行业建筑业主及建筑总承包商客户提供包括建筑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以及各类相关技术服务在内的建筑智能化、信息化服务。主营业务分类:建筑智能化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发行人主要面向政府、事 业 单 位、企 业 等 客户,在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三大领域提供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主营业务分类:智慧城市 解 决 方 案、运 维 服务。根据报告期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对主营业务进行了更新描述。同行业可比公司 延华智能(2007 年深交所上市)、银江技术(200

155、9 年 深 交 所 上市)。银江技术(2009 年深交所 上 市)、恒 锋 信 息(2017 年深交所上市)、佳都科技(1996 年上交所上市)、长威科技(终止)、天亿马(2021 年深交所上市)。公司根据最新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市场竞争地位等因素,重新筛选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的股本结构、董监高人员及其对外投资及兼职、关联方、慧景投资的合伙人及持有的合伙份额、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的资产、重大债权债53 项目项目 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 本次申报本次申报 差异原因差异原因 务、税种税率等情况随着公司的发展及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变化,本次申报根据最新情况进行披露。因此,上述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差

156、异主要系因信息披露准则要求不同、差错更正、信息补充完善、公司正常发展变更所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或重大不利变动。(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 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未发生股权转让情况,也不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况,公司的股东未发生变动。五、发行人股权结构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一)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157、,发行人拥有如下 4 家全资子公司和 3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宏宏景景数字数字 企业名称 广州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1787W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51 号 3 栋 5 层 506室 经营范围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法定代表人

158、 熊俊辉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100.00%成立日期 2011 年 11月 21 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注:宏景数字曾用名广州宝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更名为广州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宏景数字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46.83 194.39 净资产-151.65

159、-119.78 净利润-31.88-13.58 2、宏景智能、宏景智能 企业名称 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D6F984Q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 号 B2 区第七层 701、702 单元 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其他工程设计服务;通信线路和

160、设备的安装 法定代表人 陈志雄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100.00%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31 日 55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宏景智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988.56 2,673.63 净资产 1,887.82 2,535.69 净利润-647.97-445.89

161、 3、宏景大数据宏景大数据 企业名称 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JWPD0H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号 B2区第七层 701、702单元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 欧阳华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100.00

162、%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6 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宏景大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608.26 1,608.30 净资产 1,008.26 1,008.30 净利润-0.03-0.25 4、新瓴科技新瓴科技 企业名称 贵州新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2MAAK06E84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

163、市南明区花果园 V区 15栋 1单元(亚太中心)4302 号房五里冲办事处 经营范围 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56 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维护;计算机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及耗材、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安防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楼宇智能化、设备和软硬件的销售、安装施工、劳务派遣 法定代表人 熊俊辉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100.00%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8 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

164、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新瓴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059.93 1,410.47 净资产 989.92 1,003.53 净利润-13.61 3.53 5、炫华科技、炫华科技 企业名称 南宁炫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1470M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92 号 1 栋独单元 2304 号房 经营范围 计算机技术的技

165、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电子技术、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的技术研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广播系统工程、市政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的安装、维修;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广播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卡系统、通风设备系统、安防报警系统、建筑设备工程系统、电气设备、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陶瓷制品、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消防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计算机软硬件、卫生洁具、电线电缆、通讯设备

166、、广播设备及配件、水性涂料、家具、石材、空调、电子产品、灯具、电子元器件、玻璃制品、电气设备;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接受委托代理电信业务的市场销售(具体业务范围以代理协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 邓美菊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57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95.00%;邓美菊 5.00%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6 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炫华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7、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5.25 25.06 净资产-383.29-343.16 净利润-40.12-107.27 6、宏景、宏景软件软件 企业名称 广州宏景软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2YT947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B2区第七层701、702单元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

168、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法定代表人 欧阳华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2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52.00%;上海千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8.00%成立日期 2020 年 12月 31 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宏景软件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51.18 34.96 净资产

169、31.51 3.90 净利润-72.39-96.10 7、宏景智城宏景智城 企业名称 广州市宏景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XRY6B13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2429 号首层自编 158 房 58 经营范围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法定代表人 熊俊辉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96.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60.00

170、%;广东民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0.00%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负责部分业务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宏景智城 2021年 5月 11日成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华兴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2.35 9.82 净资产-0.20 5.35 净利润-31.56-50.65 (二)(二)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 1 家参股公司,即贵

171、州宏景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贵州宏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98MAAJX5FL3Q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创客公园都匀路 8号留学生创业园 7 栋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大数据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

172、处理及存储服务;网络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用机械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法定代表人 薛玉航 59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50.00 万元 股东构成 宏景科技 30.00%;薛玉航 50.00%;赵珍 20.00%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 日 主营业务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和实施工作 注:2021 年 11 月 3 日,

173、贵州宏景的股东构成发生变更,薛玉航出资比例由原 40%变更至50%,赵珍出资比例由原 30%变更至 20%,发行人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贵州宏景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51.64 51.07 净资产 77.56 7.86 净利润-32.16-234.40 (三)(三)发行人发行人分分公司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宏景智能合计拥有 16 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成

174、立日期 营业场所营业场所 1 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21 年 9 月6 日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92 号 1 栋独单元2304 号房 2 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2021 年 9 月3 日 汕头市嵩山路南 20 号天澜国际大厦西塔1315 号房 3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2020年10月23 日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 199 号(宁淮企业135 号)4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2020 年 8 月31 日 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 106 号 5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0 年 5 月19 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

175、府大道中段 666 号 1栋 35 楼 3505 号 6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9年11月25 日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昆明路 518 号阳光 天和楼高层底商 11层 1101 7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17 年 8 月9 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街道)东六路南段 77 号金科亿达科技城 A5 栋 101 8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11月7 日 中山市东区朗晴轩 3 幢 4 层 401 房 45 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4年12月19 日 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 2 号精信中心写字楼 B 塔 6 层 3

176、 号 10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3年11月11 日 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 11号院 4号楼3层 2单元 301 11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3 年 4 月 7 日 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23、25、27 号商场(三层商场)之十六 1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2011 年 8 月 4 日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258 号官房广场12 楼 B 座 60 13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1 年 3 月14 日 汕头市嵩山路南 20 号天澜国际西塔 1301 14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09 年 7 月13 日 海口市南海大道 1

177、18 号京江花园 A3 区 1 单元 2 楼 15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9 年 7 月 6 日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创汇大厦2603 16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05 年 4 月27 日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78 号 2 单元 1602 室(四)报告期内转让、注销的(四)报告期内转让、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18 年-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分别转让 1 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1 家参股公司的股权、注销 1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青岛宏景(转让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宏景(转让的控股子公司)企业名称 青岛宏景智城科技

178、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QY55D3Y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 30 号科技城 14 层 E-116 经营范围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安防及音响工程;机房设备安装及维修、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工程、动漫设计;计算机技术的研发与转让;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安装;安防设备、电子设备技术服务;网络设备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及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销售;批发、零售:通信设备(不含卫星接收设备)、网络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消防器材;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生产消防电子产品(限分支机构);电子设备租赁;车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179、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 黄楚生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股权结构 黄楚生 60%;青岛景汉誉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0%成立日期 2019 年 11月 11 日 主营业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 由于青岛宏景经营未达预期,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因其持续经营需要资金,发行人拟不再继续投入资金,故发行人决定从青岛宏景退出。发行人于2022年 4月 20日与受让人黄楚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青岛宏景 60%的股权转让给黄楚生。由于青岛宏景净资产为负,因此转让价款为 0 元,转让价格合理。在发行人持股期间,青岛宏景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形,本次转让

180、前青岛宏景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2、益农控股(转让的参股公司)益农控股(转让的参股公司)61 企业名称 益农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NT6D4G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 2 号之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软件南楼 3001-3房 经营范围 农业机械租赁;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批发;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转让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其他农业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化肥批发;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金属制品批发;土地整理、复垦;软件批发;化肥零

181、售;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数据交易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农业机械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用薄膜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软件零售;房地产估价;土地评估;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业项目开发;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

182、息系统集成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用机械设备零售;农用薄膜批发;收购农副产品;种子批发;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法定代表人 郑培强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80%;深圳点筹互联网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17.00%;广东国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丁伟焕 12.20%;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10.00%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4 日 主营业务 系一家省级“信

183、息进村入户工程”的运营商,通过多层级平台为三农建设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培训体验服务 由于发行人未实际参与管理,经发行人评估后认为益农控股的投资收益较小,因此决定从益农控股退出,于 2018 年 9 月将其持有的益农控股 10%的股权转让给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益农控股设立后发行人并未实缴出资,因此转让价款为 0 元,转让价格合理。在发行人持股期间,益农控股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形,也不涉及62 资产、人员、债务的处理处置。3、宏景联合(注销的参股公司)宏景联合(注销的参股公司)企业名称 北京宏景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184、码 9826544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幢 3 层 10305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维护: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 许驰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注销前股权结构 富龙控股有限公司 51.00%;宏景科技 49.00%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2 日 主营业务 在当地开展智慧城市相关业务 由于宏景

185、联合在设立后项目拓展不顺利,未实际承接业务,因此发行人与富龙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合作。宏景联合于 2019年 6月 25日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报告期内,宏景联合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形,注销时相关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相关资产、人员及债务处置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五)报告期内(五)报告期内注销注销的分的分公司公司 2018 年-2022年 1-6月,发行人注销了 4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注销日期注销日期 沈阳分公司 2009 年 6 月 2 日 2018 年 10月 19 日 佛山分公司 2012 年 3 月

186、12 日 2019 年 10月 12 日 揭阳分公司 2015 年 12月 4 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江西分公司 2016 年 10月 18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由于相关分公司在当地负责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不再需要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因此发行人将上述分公司予以注销。报告期内,江西分公司曾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有关部门处以 300 元罚款,具体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63 除上述情形外,2018 年-2022 年 1-6 月期间,发行人注销的 4 家分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

187、违规被处罚的情形,注销时相关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相关资产、人员及债务处置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七、持有发行人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欧阳华直接持有公司 3,305.48 万股,持股比例为 48.23%,并通过慧景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24.68 万股,间接控制的股份比例为 7.66%,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为 55.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欧 阳 华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440

188、50419611011*,现任公司董事长。(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三)其他持有发行人(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股股东欧阳华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如下:1、林山驰、林山驰 林 山 驰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44052119710808*,现任公司

189、董事、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林山驰直接持有公司 566.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8.27%的股份。2、慧景投资、慧景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慧景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524.6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66%的股份,慧景投资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9L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 101 号 1628 房(仅限办公用途)64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欧阳华 出资总额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19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具体经营业务,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慧景投资共有 33 名合伙人,具体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欧阳华 280.92 56.18%普通合伙人 2 吴贤飞 49.55 9.91%有限合伙人 3 徐安成 12.39 2.48%有限合伙人 4 魏晓斌 9.91 1.98%有限合伙人 5 何恩 9.91 1.98%有

191、限合伙人 6 苏旭 7.44 1.49%有限合伙人 7 刘洋 7.44 1.49%有限合伙人 8 熊俊辉 7.44 1.49%有限合伙人 9 方晓 7.44 1.49%有限合伙人 10 李晓妮 7.44 1.49%有限合伙人 11 刘放芬 7.44 1.49%有限合伙人 12 冯敏 6.20 1.24%有限合伙人 13 许丹云 6.20 1.24%有限合伙人 14 林博宏 5.95 1.19%有限合伙人 15 杨年松 5.00 1.00%有限合伙人 16 陈佳实 4.96 0.99%有限合伙人 17 吴淼 4.96 0.99%有限合伙人 18 蔡金安 4.96 0.99%有限合伙人 19 李松

192、盛 4.96 0.99%有限合伙人 20 阮琳芳 4.96 0.99%有限合伙人 21 沈凯彬 4.96 0.99%有限合伙人 22 李重阳 4.96 0.99%有限合伙人 23 邓美菊 3.72 0.74%有限合伙人 24 谢先富 3.72 0.74%有限合伙人 25 黄周峰 3.72 0.74%有限合伙人 26 胡新 3.72 0.74%有限合伙人 27 李相国 3.72 0.74%有限合伙人 65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28 苏毅 3.72 0.74%有限合伙人 29 刘晓东 2.48 0.50%有限合

193、伙人 30 陈志雄 2.48 0.50%有限合伙人 31 胡俊良 2.48 0.50%有限合伙人 32 麦育锋 2.48 0.50%有限合伙人 33 许洁纯 2.48 0.50%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500.00 100.00%-慧景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499.56 499.49 净资产 499.56 499.49 净利润 0.07-0.02 3、许驰、许驰 许 驰 女 士,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194、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44050819771219*,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许驰直接持有公司 472.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6.89%的股份。(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丁金位、丁金位 丁 金 位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640*,现未在公司任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丁金位直接持有公司 276.1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03%的股份。2、粤科共赢、粤科共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粤科共赢直接持有公司 24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 3.5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东粤科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CDHC4P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163 号高晟广场 3 栋 5层 01E39 室 66 认缴出资额 118,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33 年 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196、)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粤科共赢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8,500.00 99.92%有限合伙人 2 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08%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118,600.00 100.00%-粤科共赢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 SEP898,基金管理人为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02276。3、弘图文化、弘图文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弘图文化直接持有公司

197、24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5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东弘图文化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DPKP5R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南海 39 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 6 号楼一层 101号之三 认缴出资额 60,0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7 月 6 日至 2025年 7 月 6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注:2021 年 1

198、2 月,弘图文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弘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弘图文化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42,000.00 69.99%有限合伙人 2 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18,000.00 30.00%有限合伙人 67 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3 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99、 0.02%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60,010.00 100.00%-弘图文化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 SCR264,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15272。4、庄贤才、庄贤才 庄 贤 才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440*,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庄贤才直接持有公司 236.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45%的股份。5、长晟智能、长晟智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长晟智能直接持有公司 214.7

20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1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州长晟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D15728L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峻岚街 9 号 817 房 认缴出资额 5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1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风险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长晟智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

201、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37,500.00 75.00%有限合伙人 2 广州国企创新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0 20.00%有限合伙人 3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 5.00%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50,000.00 100.00%-长晟智能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 SJH643,基金管理人为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68 登记编号 P1064337。6、靖烨投资、靖烨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靖烨投

202、资直接持有公司 214.7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1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靖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5353 法定代表人 吴靖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7幢 7-1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2 月 14 日至 2031 年 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

203、金属材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靖烨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吴靖宇 27,000.00 90.00%2 吴生寅 3,000.00 10.00%合计合计 30,000.00 100.00%7、杨年松、杨年松 杨 年 松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34021119630708*,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杨年松直接持有公司 141.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07%的股份。8、中海汇金、中海汇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海汇金直接持

204、有公司 107.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州市中海汇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L5B54D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8 号自编一栋 A座 A17房 69 认缴出资额 12,8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月 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海汇金的合伙人

205、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徐峰 2,858.67 22.33%有限合伙人 2 平潭基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33.33 16.67%有限合伙人 3 深圳市汇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3.33 10.57%有限合伙人 4 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00.00 7.03%普通合伙人 5 黄敏聪 853.33 6.67%有限合伙人 6 李铭杰 640.00 5.00%有限合伙人 7 刘刚 500.00 3.91%有限合伙人 8 浙江中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3.91%有

206、限合伙人 9 海南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 3.91%有限合伙人 10 朱晓励 426.67 3.33%有限合伙人 11 夏韩祥 426.67 3.33%有限合伙人 12 陈尚林 426.67 3.33%有限合伙人 13 廖定海 426.67 3.33%有限合伙人 14 广州市友和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6.67 3.33%有限合伙人 15 郑玉萍 300.00 2.34%有限合伙人 16 李琼芳 128.00 1.00%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12,800.00 100.00%-中海汇金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SCK638,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海资本管

207、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32379。9、福州启浦、福州启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福州启浦直接持有公司 107.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福州启浦鑫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5MA32UY8CX2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号 2#楼 2Z-9E室(自贸试验区内)认缴出资额 1,00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5 月 24 日至 2034 年 5 月

208、23 日 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福州启浦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邢文龙 400.00 39.96%有限合伙人 2 宋联钦 100.00 9.99%有限合伙人 3 崔国建 100.00 9.99%有限合伙人 4 程军杰 100.00 9.99%有限合伙人 5 刘小根 100.00 9.99%有限合伙人 6 施茂涛 100.00 9.99%有限合伙人 7 肖少群 100.00 9.99%有限合伙人 8

209、 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0%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1,001.00 100.00%-福州启浦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 SJQ043,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2756。(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两家,分别为慧景投资和朗越自动化。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1、慧景投资、慧景投资 慧景投资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210、(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2、慧景投资”部分相关内容。2、朗越自动化、朗越自动化 企业名称 广东朗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7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0113X 住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 101 号科汇发展中心 K-1 栋 1505 号房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法定代表人 苏开省 注册资本 1,018.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18.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9 月 11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朗越自动化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

211、)1 欧阳华 509.00 50.00 2 苏开省 458.10 45.00 3 陈兰茂 50.90 5.00 合计合计 1,018.00 100.00 朗越自动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035.96 1,033.26 净资产 848.96 850.94 净利润-1.97-5.44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报告期内,朗越自动化除与第三方发生个别零星交易以外未实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除 2019 年度有个别零星收入以外,其他年

212、度均无收入产生。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6,853.4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84.4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持股数量(万股)股)持股比持股比例例 持股数量(万持股数量(万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53.46 100.00%6,853.46 75.00%欧阳华 3,305.48 48

213、.23%3,305.48 36.17%林山驰 566.65 8.27%566.65 6.20%72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持股数量(万股)股)持股比持股比例例 持股数量(万持股数量(万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慧景投资 524.68 7.66%524.68 5.74%许驰 472.21 6.89%472.21 5.17%丁金位 276.15 4.03%276.15 3.02%粤科共赢 245.40 3.58%245.40 2.69%弘图文化 245.40 3.58%245.40 2.69%庄贤才 236.11 3.45%236.11 2.58%长晟智能 21

214、4.78 3.13%214.78 2.35%靖烨投资 214.78 3.13%214.78 2.35%杨年松 141.66 2.07%141.66 1.55%中海汇金 107.39 1.57%107.39 1.18%福州启浦 107.39 1.57%107.39 1.18%暴风投资 80.00 1.17%80.00 0.88%蚁米金信 76.92 1.12%76.92 0.84%蚁米凯得 38.46 0.56%38.46 0.42%二、本次发行流通股-2,284.49 25.00%合计合计 6,853.46 100.00%9,137.95 100.00%(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二)本次

215、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48.23%2 林山驰 566.65 8.27%3 慧景投资 524.68 7.66%4 许驰 472.21 6.89%5 丁金位 276.15 4.03%6 粤科共赢 245.40 3.58%7 弘图文化 245.40 3.58%8 庄贤才 236.11 3.45%9 长晟智能 214.78 3.13%10 靖烨投资 214.78 3.13%合计合计 6,301.64 91.95%(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任职情况(三)

216、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6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998.2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 72.94%,具体情况如下:73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在发行人处任职 1 欧阳华 3,305.48 48.23%董事长 2 林山驰 566.65 8.27%董事、总经理 3 许驰 472.21 6.89%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丁金位 276.15 4.03%未任职 5 庄贤才 236.11 3.45%董事、副总经理 6 杨年松 141.66 2.07%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合计 4,998.

217、26 72.94%-(四)(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机构股东共 10 名。其中,粤科共赢、弘图文化、长晟智能、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为穿透后存在国资背景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第七十八条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因此,粤科共赢、弘图文化、长晟智能、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

218、司现有股东中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需标识“SS”或“CS”的国有股东。2、外资股份情况、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东。(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1、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取得股份的时间、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取得股份的时间 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0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申报前一年,发行人进行了一次增资,新增股东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具体情况如下: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均为专业投资机构。

219、为进一步优化发行人74 的股权结构,扩充营运资金,2020 年 8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向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定向发行股份不超过195.38万股,融资总额不超过2,540.00万元。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58.07万股增加至6,853.4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6,658.07 万元变更至 6,853.46万元。2、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定向发行是在充分考虑发行人未来的盈利水平,同时参考上一轮融资估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公司本轮股权增资后公司整体估值为8

220、.91 亿元,增资价格为每股 13 元。3、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的基本情况如下:(1)暴风投资)暴风投资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暴风投资持有公司 8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17%,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佛山暴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264KRX8 基金管理人 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2号亿能国际广场 2 座 6层 613 之三(住所申报)认缴出资额 6,050.00 万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21、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资本投资服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暴风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75 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广州轩诚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00 28.93%有限合伙人 2 佛山市南海区双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 16.53%有限合伙人 3 王花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4 柴惠芳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5

222、 胡俊豪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6 姜德星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7 余毅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8 金谦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9 广州黑鹳网络有限公司 300.00 4.96%有限合伙人 10 郭予龙 200.00 3.31%有限合伙人 11 郑思旺 200.00 3.31%有限合伙人 12 吴坚 200.00 3.31%有限合伙人 13 刘晓燕 150.00 2.48%有限合伙人 14 张福益 150.00 2.48%有限合伙人 15 蒋淑军 100.00 1.65%有限合伙人 16 陈剑鸣 100.00 1.65%有限合伙人 17

223、 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65%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6,050.00 100.00%-备案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备案情况及实际控制人 暴风投资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SGQ286,基金管理人为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1682,其实际控制人为麦涛。暴风投资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AKFK2H 法定代表人 麦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之一 3202 室(仅限办公)注册资本 1,900.

224、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月 2 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2)蚁米金信)蚁米金信 76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蚁米金信持有公司 76.92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12%,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佛山蚁米金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368BF6Q 基金管理人 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一期5 号楼 20045(住所申报)认缴出资额 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9

225、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资本投资服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蚁米金信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广州蚁米华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90.00 79.95%有限合伙人 2 佛山市南海区双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4,000.00 20.00%有限合伙人 3 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5%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20,000.00 100.00%-备案

226、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备案情况及实际控制人 蚁米金信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 SJD981,基金管理人为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1918,其实际控制人为张锦喜。蚁米金信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01495 法定代表人 张锦喜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广汕三路 31 号 308 房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77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9 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227、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3)蚁米凯得)蚁米凯得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蚁米凯得持有公司 38.46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0.56%,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广州蚁米凯得宏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U83214 基金管理人 广州蚁米凯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广汕三路 31 号二层蚁米众创空间办公卡位20980 认缴出资额 50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9

228、 月 22 日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蚁米凯得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1 郭海敏 300.00 59.88%有限合伙人 2 罗肖嫦 200.00 39.92%有限合伙人 3 广州蚁米凯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 0.20%普通合伙人 合计合计 501.00 100.00%-备案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备案情况及实际控制人 蚁米凯得为私

229、募基金,基金编号 SLZ714,基金管理人为广州蚁米凯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蚁米凯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71219,其实际控制人为张锦喜。蚁米凯得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78 企业名称 广州蚁米凯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M1BC8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1,010.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广汕三路 31 号 308 房 成立日期 2019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

230、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直接持有慧景投资 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2、发行人的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年松直接持有慧景投资 1.0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有限合伙人。3、发行人的股东蚁米

231、凯得与蚁米金信同为张锦喜实际控制的企业。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八)发行人股东的基金备案情况(八)发行人股东的基金备案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计 16 名股东,其中,6 名自然人股东、10 名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包括 9 个有限合伙企业和 1 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靖烨投资不存在以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的情形,也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靖烨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

232、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有限合伙企业79 中慧景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慧景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备案或登记。剩余 8 个有限合伙企业为私募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其备案登记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股东类型 基金基金编编号号 备案日期备案日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人登记编号登记编号 1 粤科共赢 私募基金 SEP898 2018-10-18 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2

233、276 2 弘图文化 私募基金 SCR264 2018-04-17 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15272 3 长晟智能 私募基金 SJH643 2019-12-05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64337 4 中海汇金 私募基金 SCK638 2018-04-27 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P1032379 5 福州启浦 私募基金 SJQ043 2020-02-28 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32756 6 暴风投资 私募基金 SGQ286 2019-07-31 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31682 7 蚁米金信 私募基金 SJD981 2019-10

234、-25 广州蚁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31918 8 蚁米凯得 私募基金 SLZ714 2020-10-21 广州蚁米凯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1071219(九)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超过(九)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超过 200 人情形人情形 1、发行人股东人数情况、发行人股东人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计 16 名直接持股股东,其中,6 名自然人股东、10 名非自然人股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经穿透至私募基金、自然人、国资主体、上市公司,公司穿透后股东人数情况如下:80 序序号号

235、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是否是否穿透穿透计算计算 原因原因 穿透并去除重复穿透并去除重复股东后计入发行股东后计入发行人股东人数人股东人数 1 欧阳华 否 自然人 1 2 林山驰 否 自然人 1 3 许驰 否 自然人 1 4 丁金位 否 自然人 1 5 庄贤才 否 自然人 1 6 杨年松 否 自然人 1 7 慧景投资 是 员工持股平台除存在1名离职员工(李晓妮)、1 名外部人员(陈佳实)外,其余均为公司员工。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4(二)员工持股计划计算股东人数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可知:1、由于慧景投资系于新证券法施行之前(即 2020 年 3 月 1 日之前)依法以合伙制企业实施的员工持股

236、计划,参与人包括少量外部人员的,可不做清理,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公司员工部分按照一名股东计算,外部人员按实际人数穿透计算;2、李晓妮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时为公司员工,离职后仍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权益,可不视为外部人员。3、陈佳实为外部人员,穿透后单独按 1 人计算 2 8 粤科共赢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 9 弘图文化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 10 长晟智能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 11 靖烨投资 是 股东系自然人吴靖宇、吴生寅 2 12 中海汇金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 13 福州启浦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 14 暴风投资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 15 蚁米金信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

237、金 1 16 蚁米凯得 否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 1-合计合计 18 综上,发行人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 6 名,非自然人股东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12 人,合计为 18人,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的情形。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股东穿透后计算的合计人数为18人,未超过 200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81 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十)发行人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十)发行人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

238、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三类股东”1、发行人直接股东当中不存在、发行人直接股东当中不存在“三类股东三类股东”,也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也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三类股东三类股东”的情况的情况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未发生股权转让情况,也不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况。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经核查,发行人共有 16名股东,包括 6名自然人股东和 10名机构股东,其中慧景投资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靖烨投资系自然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弘图文化在内的其他机构股东均为依法设立的私募股权投

239、资基金,私募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因此,发行人的直接股东中不存在“三类股东”情形。2、弘图文化上层股东弘图文化上层股东/合伙人中存在出资来源于合伙人中存在出资来源于“三类股东三类股东”的情形,股份的情形,股份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弘图文化填写的股东核查表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弘图文化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CR264),其基金管理人广东弘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5272)。因此,弘图文化不属于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三类股东。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240、对发行人的机构股东进行穿透核查(即穿透至自然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主体),弘图文化上层股东/合伙人中存在出资来源于“三类股东”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序号号 三类股东三类股东名称名称 间接持间接持有发行有发行人的股人的股份份 产品登产品登记日期记日期 产品存续期产品存续期 产品登记编号产品登记编号 信托信托管理管理人名人名称称 管理人登管理人登记号记号 信托管理信托管理人审批情人审批情况况 82 1 上信广东新媒体基金 II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444,581股 2018.0 5.31 8 年(自2017.04.01起算)ZXDB35S2018 05100129131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41、 K0020H22 31000001 已于 2007年 8月 2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为弘图文化的合伙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上信广东新媒体基金 II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委托持有并管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在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享有的合伙份额。因此,上信广东新媒体基金 II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上信信托”)属于“三类股东”。根据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

242、有限合伙)及弘图文化出具的确认函,上信信托持有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弘图文化的合伙份额及弘图文化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四问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四问的相关规定及核查情况相关规定及核查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四问的相关规定对弘图文化的上层“三类股东”上信信托的核查情况如下:(1)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经核查,欧阳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48.

243、2309%的股份,通过慧景投资控制发行人 7.6557%的股份,欧阳华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 55.8866%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2)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发行人的“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83 其管理人也已依法注册登记 经核查,上信信托已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依法注册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三类股东三类股东名称名称 间接持间接持有发行有发行人的股人的股

244、份份 产品登产品登记日期记日期 产品存续期产品存续期 产品登记编号产品登记编号 信托信托管理管理人名人名称称 管理人登管理人登记号记号 信托管理信托管理人审批情人审批情况况 1 上信广东新媒体基金 II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444,581股 2018.0 5.31 8 年(自2017.04.01起算)ZXDB35S2018 05100129131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K0020H22 31000001 已于 2007年 8月 2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3)发行人应当按照首发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对“三类股东”进行信息披露。通过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

245、方式形成的“三类股东”,中介机构应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在该等“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首发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八、(十)、发行人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中对弘图文化上层股东/合伙人中存在出资来源于“三类股东”的情形进行披露。经核查,弘图文化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形成的“三类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46、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在上信信托持有权益。(4)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三类股东”已作出合理安排,可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 经核查,发行人的直接股东弘图文化为依法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84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会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弘图文化减持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科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247、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及其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的相关规定。因此,发行人的股东弘图文化已出具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可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综上所述,发行人的直接股东均不属于“三类股东”,除上信信托属于“三类股东”以外,其他间接股东均不属于“三类股东”;上信信托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计划,已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其管理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发行人已

248、按照首发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弘图文化的上层股东/合伙人中存在出资来源于“三类股东”的情形,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在上信信托中持有权益。发行人的股东弘图文化已出具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可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上信信托持有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弘图文化的合伙份额及弘图文化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弘图文化未于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合法合规性、弘图文化未于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合法合

249、规性 虽然弘图文化于发行人从新三板摘牌后才增资入股发行人,但其投资发行人具有合法合规性,具体分析如下:(1)弘图文化投资发行人系因公司有一定的资金需求,同时其看好公司和行业的发展前景,认可对公司的投资价值,符合其对公司的上市预期,其投资入股价格系在上一轮融资价格的基础上,参照一定的 PE 倍数确定,具有合理性、公允性。(2)弘图文化投资入股已通其内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也由发85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其入股发行人的程序合法合规。(3)弘图文化属于依法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上层合伙人上海国际

250、信托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上信信托属于三类股东,但其存续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四问关于“三类股东”的相关要求。(4)此外,经查询宇信科技(300674.SZ)、云天励飞(已过会未注册)和振华新材(688707.SH)等相似案例,上述公司的直接股东均不属于“三类股东”,但间接股东中均存在“三类股东”情形。根据上述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情况,关于其间接股东中存在三类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过会时间过会时间 新三板挂新三板挂牌期间牌期间 三类股东的基本情三类股东的基本情况况 三类股东间三类股东间接持有公司接持有公司股权的起始股权的起

251、始时间时间 是否符是否符合证监合证监会、交会、交易所对易所对于三类于三类股东的股东的核查和核查和披露要披露要求求 云天励飞(已过会未注册)2021 年 8月 6 日 自设立以来,未在新三板挂牌 云天励飞间接股东中存在三类股东,但未披露三类股东的具体情况 未披露 是 振华新材(688707.SH)2021 年 6月 11 日 2016年12 月 28日-2018年8月22日 振华新材的直接股东中不存在三类股东,青域知行为振华新材的直接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1.4687%;青域知行的上层股东/合伙人当中存在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三类股东 2018 年 9 月11 日 是 86 宇信科技

252、(300674.SZ)2018 年 7月 18 日 自设立以来,未在新三板挂牌 宇信科技的直接股东中不存在三类股东,海富恒歆为宇信科技的直接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6.0375%;海富恒歆的上层股东/合伙人当中存在三类股东的资产管理计划,即平安资管计划 2015 年 4 月 是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以及问询函回复等公开披露资料 综上所述,弘图文化未于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合法合规。(十一)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核查情况(十一)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核查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规定,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

253、师对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情况作出专项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1、发行人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2、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发行人股东均真实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持情形;发行人各股东入股价格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3、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申报前 12 个月内的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进行了披

254、露,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上述新增股东承诺其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4、发行人不存在自然人股东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形,不存在监管指引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发行人已充分披露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87 5、发行人不存在股东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形,不存在监管指引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发行人已充分披露最终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基本情况;6、发行人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发行人已充分披露其纳入监管情况;7、直接或

255、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号所述之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符合监管指引的规定。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1、董事、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56、 3名。公司设董事长 1名,董事长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任 9 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提名人 本届董事任职期间本届董事任职期间 1 欧阳华 董事长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2 林山驰 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3 许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4 庄贤才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

257、0 5 杨年松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6 马晓毅 董事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7 黄文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8 刘桂雄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9 吴静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10.30-2024.10.30 88 公司现任 9 名董事的简历如下:(1)欧阳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1980 年 9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汕头市委二秘科科长;1995 年 2月至 1997 年

258、 2 月任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宏程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宏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董事长。(2)林山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92 年 8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汕特粤东机电集团公司技术员、助理、部门经理;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香港耀华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业务主任;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广东杰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技术部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259、月任宏景有限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宏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董事、总经理。(3)许驰: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广东蓝凌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秘书;2002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宏景有限采购员、商务采购部经理、商务采购部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广东宏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1

260、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董事会秘书。(4)庄贤才: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1977 年 12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中国科学院广州电子技术研究所工程师;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广东省计算机公司高级工程师;2003年 5月至 2015年 9月任宏景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 9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5)杨年松: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经济学副教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1980 年 8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解放军第 5720 工厂工人、会计;1

26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7 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1996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解放军体育学院教89 员;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6 月于华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2004 年 1月起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副教授;2007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宏景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9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6)马晓毅: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汤森路透集团(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员;2011

26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深圳中加自然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 5 月至今,在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部总监;2018 年 6 月至今,在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2019年 3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董事。(7)黄文锋: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5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安徽怀宁县总铺中学教师;1994 年 8 月至 2

263、000 年 7 月任茂名学院教师;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7 月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2005 年 8 月至今任暨南大学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8)刘桂雄: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5 年 5 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2月至今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9)吴静: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广东培正学院教师;2009 年 9月至 2014年 7月于中山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20

264、10年 9月至 2011年 3月任香港中文大学研究助理;2014年 9月至今任广州大学讲师;2019年 12月至今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2、监事、监事 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任 3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90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提名人 本届监事任职期间本届监事任职期间 1 熊俊辉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监事会 2021.10.30-2024.10.30 2 欧梅 监事 监事会 2021.10.30-2024.10.30 3 李相国 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 职工代表大会 2

265、021.10.30-2024.10.30 公司现任 3 名监事的简历如下:(1)熊俊辉: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汕头建筑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图书事业部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宏景科技业务总监;2015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监事会主席;2020 年 1月至今任宏景科技总经理助理。(2)欧梅: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监事。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广州证券股份

266、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宏景科技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3)李相国: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宏景有限企划专员;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宏景有限行政办公室副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2015 年 9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

267、科技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公司的任职在公司的任职 选聘时间选聘时间 1 林山驰 董事、总经理 2021/11/11 2 许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1/11 3 庄贤才 董事、副总经理 2021/11/11 4 杨年松 董事、副总经理 2021/11/11 91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公司的任职在公司的任职 选聘时间选聘时间 5 陈志雄 副总经理 2021/11/11 6 吴贤飞 副总经理 2021/11/11 7 夏明 财务总监 2

268、021/11/11 公司现任 7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1)林山驰: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2)许驰: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3)庄贤才: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4)杨年松: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269、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5)陈志雄: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汕头市汇金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宏景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 年 9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副总经理。(6)吴贤飞: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广东新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 2

270、005 年 3 月任广州市天河弱电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历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技术部总监、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17 年 1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副总经理。(7)夏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92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霸王(广州)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4 年

271、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广东丹姿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 11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财务总监。4、其他核心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均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4 名,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1 林山驰 董事、总经理 2 刘放芬 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总监 3 刘洋 研发中心总监 4 谢先富 研发中心副总监 公司现有的 4 名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1)林山驰: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272、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2)刘放芬: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广州东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广州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宏景有限技术中心副经理、经理;2013 年1月至今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宏景科技技术中心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宏景科技副总工程师。(3)刘洋: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信息技术中级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273、8 月任广州从兴电子开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1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研发中心资深工程师、副经理、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研发中心总监。(4)谢先富: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2004 年 10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汕头科诚网络科技93 有限公司软件部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研发中心资深工程师、副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研发中心副总监。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以

274、及相互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以及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除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在发行在发行人担任人担任的职务的职务 兼职企业兼职企业 任职任职 兼职单位与公司兼职单位与公司 关系关系 1 欧阳华 董事长 慧景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朗越自动化 执行董事兼经理 实际控制人持股50%的企业 2 林山驰 董事、总经理 广州市一鸣园艺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3 杨年松 董事、副总经理 广东金融学院 副教授 无关联关系 4 马晓毅 董事 广东弘图广

275、电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部 总监 无关联关系 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迅体育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5 黄文锋 独立 董事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 无关联关系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6 吴静 独立 董事 广州大学 讲师 无关联关系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7 刘桂雄 独立 董事 华南理工大学 教授 无关联

276、关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太科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94 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在发行在发行人担任人担任的职务的职务 兼职企业兼职企业 任职任职 兼职单位与公司兼职单位与公司 关系关系 8 欧梅 监事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投资经理 无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

277、签订的协议履行(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情况 外部董事马晓毅、外部监事欧梅与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独立董事黄文锋、吴静、刘桂雄与公司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合同,欧阳华、庄贤才与公司签订了退休返聘协议、保密协议,杨年松与公司签订了聘用协议、保密协议。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协议履行正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 与投资者保护、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的相关内容。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承诺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三)董事、

278、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内变动的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内变动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如下:1、发行人最近、发行人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发行人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至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化,首次申报前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如下:95 任职变动任职变动时间时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情况变

279、动情况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2019 年 1 月 1 日 董事 欧阳华、林山驰、许驰、杨年松、庄贤才-高管 林山驰(总经理)、许驰(副总经理)、杨年松(副总经理)、庄贤才(副总经理)、陈志雄(副总经理)、吴贤飞(副总经理)、李晓妮(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9 年 3 月 7 日 董事 欧阳华、林山驰、许驰、杨年松、庄贤才、陈汉钿、马晓毅 新增 2 人,陈汉钿、马晓毅系外部股东推荐的外部董事 引进外部股东,优化股权结构 高管 无变化-2019 年 12 月 31日 董事 欧阳华、林山驰、许驰、杨年松、庄贤才、陈汉钿、马晓毅、黄文锋、吴静、邱少腾、刘桂雄 新增 4 人,黄文锋、吴静、邱少腾、刘

280、桂雄均系独立董事 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增设四名独立董事 高管 无变化-2020 年 11 月 20日 董事 无变化-高管 林山驰(总经理)、许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庄贤才(副总经理)、杨年松(副总经理)、陈志雄(副总经理)、吴贤飞(副总经理)、夏明(财务总监)变动 1 人,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妮离职,聘请夏明(外部人员)为财务总监,聘请许驰(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因个人原因离职 2020 年 12 月 30日 董事 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马晓毅、黄文锋、吴静、刘桂雄 变动 2 人,陈汉钿(外部股东派任董事)离职,邱少腾(独立董事)离职 因个人原因离职 高管 无变

281、化-概括而言,首次申报前最近两年,发行人一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及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不足三分之一。近两年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中核心成员始终稳定。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自 2015 年 9 月公司股改以来一直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的董事主要系公司因引进外部投资者而增加的外部董事,以及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而增加的独立董事。离职96 的一名外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均系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而导致的正常变动。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仅一名,即公司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妮,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同时聘请夏明(外部人员)为

282、财务总监、聘请许驰(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因此,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系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而导致的正常变动。公司核心董事及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上述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李晓妮离职的原因、去向,在公司已办理)李晓妮离职的原因、去向,在公司已办理 IPO 辅导备案后离职的合辅导备案后离职的合理性理性 李晓妮离职的原因,在公司已办理 IPO辅导备案后离职的合理性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办理 IPO 辅导备案,李晓妮作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兼

283、财务总监,在公司 IPO 推进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工作较多,个人工作压力较大,而其父亲又于 2020 年 8 月生病住院,其希望照顾生病的父亲,但繁忙的工作让其无法兼顾,故李晓妮于 2020年 10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于 2020年 11月正式离职。李晓妮从发行人处离职是基于其个人意愿,其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并且李晓妮离职后仍然看好公司发展,并通过慧景投资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此,李晓妮在公司已办理 IPO 辅导备案后离职具有合理性。李晓妮离职后的去向 李晓妮从发行人处离职后,先入职了广州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短暂工作数月后因未达到其个人预期而离职;离职后又再入职

284、广东科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至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科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业务和资金往来,在李晓妮入职该公司之前也不存在关联关系。(3)李晓妮对报告期财务数据不存在异议,发行人不存在因会计基础薄弱)李晓妮对报告期财务数据不存在异议,发行人不存在因会计基础薄弱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导致原财务总监李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导致原财务总监李晓妮无法履职的情形晓妮无法履职的情形 97 李晓妮对报告期财务数据不存在异议 2015 年 9 月 25 日,李晓妮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的财务总监,直至2020年11月离任,在公司任职期间较长,且李晓

285、妮离职后仍然看好公司发展,并通过慧景投资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在李晓妮履职期间,发行人未收到其关于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存在异议或认为发行人存在会计基础薄弱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反映。根据李晓妮任职期间的各年度审计报告,其认可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确认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不存在因会计基础薄弱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导致原财务总监李晓妮无法履职的情形 根据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的相关公告、李晓妮任职以来的各年度审计报告、华兴所出具的“华兴专字2020 号”宏景科技股

286、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李晓妮履职期间,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各年度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建立健全的、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4)陈汉钿离职的原因、去向)陈汉钿离职的原因、去向 陈汉钿离职的原因 陈汉钿系公司在 2019 年 3 月新增的外部股东粤科共赢所委派的外部董事,由于粤科共赢内部管理的要求,因此陈汉钿在2020年12月卸任公司董事一职,粤科共赢之后未再向公司委派其他董事。陈汉钿离职后的去向

287、自 2015 年 5 月至今,陈汉钿一直在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粤科共赢共同受广东省人民政府控制)担任投资总监,从宏景科技辞去董事职务后,其上述任职情况未发生变化。98 2、发行人最近、发行人最近 2 年内监事变动情况年内监事变动情况 2019 年 1月 1 日至报告期末,公司发生过变动的监事仅一名。因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刘燕萍辞去公司监事,同时聘任欧梅(长晟智能委派)为公司监事。3、发行人最近、发行人最近 2 年内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年内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2019 年 1月 1 日至报告期末,公司的

288、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最近 2 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系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而导致的正常变动。公司核心董事及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上述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外,公司董

289、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在公司职务在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出资额(万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欧阳华 董事长 朗越自动化 1,018.00 直接持有 50.00%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56.18%林山驰 董事、总经理 广州市一鸣园艺有限公司 200.00 直接持有 45.00%庄贤才 董事、副总经理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直接持有 6.40%杨年松 董事、副总经理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1.00%熊俊辉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

290、有 1.49%李相国 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中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0.74%99 姓名姓名 在公司职务在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出资额(万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 陈志雄 副总经理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0.50%刘放芬 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总监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1.49%谢先富 研发中心副总监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0.74%吴贤飞 副总经理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9.91%刘洋 研发中心 总监 慧景投资 500.00 直接持有 1.49%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

291、存在利益冲突。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欧阳华 3,305.48 48.23%2 林

292、山驰 566.65 8.27%3 许驰 472.21 6.89%4 庄贤才 236.11 3.45%5 杨年松 141.66 2.07%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通过慧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慧景投资持有公司 7.66%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慧景投资的出资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欧阳华 董事长 280.92 56.18%100 姓名姓名

293、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吴贤飞 副总经理 49.55 9.91%刘放芬 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总监 7.44 1.49%熊俊辉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7.44 1.49%刘洋 研发中心总监 7.44 1.49%杨年松 董事、副总经理 5.00 1.00%谢先富 研发中心副总监 3.72 0.74%李相国 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 3.72 0.74%陈志雄 副总经理 2.48 0.50%合计合计 367.69 73.54%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亲属持股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亲属

294、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1)董事、监事、高

295、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监事津贴。在公司未担任除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101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

296、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他核心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对公司的贡献、承担的责任、风险等方面挂钩。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进行考核发放。(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确定履行的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确定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选四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公司

297、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9 年 12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或方案的建议,须经报董事会讨论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计划或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298、酬履行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公司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内部考核程序确定。2、董事、监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1 年度从公司及关联企年度从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业领取收入情况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 2021 年度年度薪酬薪酬(万元)(万元)是否从关是否从关联企业领联企业领取收入取收入 1 欧阳华 董事长 44.76 否 2 林山驰 董事、总经理 43.99 否 102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 2021 年度年度薪酬薪酬(万元)(万元)是否从关是否从关联企业领联企业领取收入取收入

299、 3 许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7.23 否 4 庄贤才 董事、副总经理 34.25 否 5 杨年松 董事、副总经理 32.05 否 6 马晓毅 董事-否 7 陈汉钿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2020 年12 月离职-否 8 黄文锋 独立董事 5.00 否 9 吴静 独立董事 5.00 否 10 刘桂雄 独立董事 5.00 否 11 邱少腾 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离职-否 12 熊俊辉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39.23 否 13 欧梅 监事-否 14 李相国 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 23.39 否 15 陈志雄 副总经理 41.00 否 16 吴贤

300、飞 副总经理 38.11 否 17 夏明 财务总监 48.25 否 18 李晓妮 报告期内曾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1 月离职-否 19 刘放芬 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总监 36.20 否 20 刘洋 研发中心总监 34.74 否 21 谢先富 研发中心副总监 36.03 否 报告期内,董事马晓毅、陈汉钿(2020 年 12 月离职)、监事欧梅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其各自在其所任职单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黄文锋、吴静、刘桂雄、邱少腾(2020年 12 月离职)自 2020 年 1 月起从公司每年领取固定津贴 5.00 万元(税前),

301、除此之外未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其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从公司领取薪酬,前述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3、最近三年、最近三年及一期及一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 报告期各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税前薪酬103 总额与当期利润总额占比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税前薪酬合计(万元)216.11 524.22 418.9

302、9 354.64 利润总额(万元)1,027.63 10,282.67 7,572.79 3,992.29 税前薪酬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1.03%5.10%5.53%8.88%十、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十、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慧景投资作为持股平台外,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慧景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的确定标准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一)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的确定标准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1、确定标准、确定标准 发行人在选定员

303、工持股平台合伙人时,综合考虑其对公司的贡献、发展潜力、敬业度和忠诚度等因素,主要为公司及分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其他对公司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2、慧景投资的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慧景投资的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慧景投资的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工作岗位工作岗位 1 欧阳华 280.92 56.18%宏景科技董事长 2 吴贤飞 49.55 9.91%宏景科技副总经理 3 徐安成 12.39 2.48%宏景科技电子政务部总监 4 魏晓斌 9.91 1.98%宏景大数据副院长 5

304、何 恩 9.91 1.98%汕头分公司副总经理 6 方 晓 7.44 1.49%汕头分公司行政部办公室主任 7 苏 旭 7.44 1.49%宏景科技智慧园区事业部总监 8 李晓妮 7.44 1.49%已离职,原宏景科技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 6 月-2020 年 11 月任职于宏景科技 9 熊俊辉 7.44 1.49%宏景科技监事、总经理助理 10 刘 洋 7.44 1.49%宏景科技研发中心总监 11 刘放芬 7.44 1.49%宏景科技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总监 12 冯 敏 6.20 1.24%宏景科技智慧民生事业部经理 104 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

305、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工作岗位工作岗位 13 许丹云 6.20 1.24%宏景科技财务部经理 14 林博宏 5.95 1.19%宏景科技工程实施部经理 15 杨年松 5.00 1.00%宏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16 李重阳 4.96 0.99%南宁分公司技术中心经理 17 吴 淼 4.96 0.99%汕头分公司总经理 18 阮琳芳 4.96 0.99%南宁分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 19 沈凯彬 4.96 0.99%宏景科技智慧民生事业部经理 20 李松盛 4.96 0.99%宏景科技工程实施部总监 21 蔡金安 4.96 0.99%汕头分公司副总经理 22 陈佳实 4.96 0.99%未在

306、公司任职,曾为公司外聘的技术顾问,属于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的外部人员 23 苏 毅 3.72 0.74%南宁分公司智慧民生事业部副经理 24 黄周峰 3.72 0.74%宏景科技技术中心副经理 25 胡 新 3.72 0.74%宏景科技工程服务部经理 26 邓美菊 3.72 0.74%炫华科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行政部主任 27 谢先富 3.72 0.74%宏景科技研发中心副总监 28 李相国 3.72 0.74%宏景科技监事、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 29 刘晓东 2.48 0.50%宏景科技城市综合管理事业部经理 30 胡俊良 2.48 0.50%南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31 陈志雄

307、2.48 0.50%宏景科技副总经理 32 许洁纯 2.48 0.50%宏景科技采购部总监 33 麦育锋 2.48 0.50%宏景科技技术应用小组总监 合合 计计 500.00 100.00%-慧景投资全体合伙人均已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足额出资。各合伙人对慧景投资的出资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来源合法且不存在法律纠纷,不存在出资份额代持、其他特殊利益安排以及公司和公司大股东提供相关财务资助等情形。3、离职员工的股份处理、离职员工的股份处理 截至报告期末,慧景投资的合伙人除陈佳实为外部人员以及李晓妮已离职外,其余均为公司员工。李晓妮系 2015 年 9 月持有的慧景投资股份,离职时间为 2020

308、年 11 月,持105 有慧景投资的股份已满 5 年。根据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第 2.1.2 激励对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或其监护人、财产继承人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持有的慧景投资股权按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价格转换所确定的合伙企业份额价格转让予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5)激励对象在持有本合伙企业的份额 5年后主动离职的;”的相关规定,李晓妮符合上述第 2.1.2(5)的相关规定,由于李晓妮在公司任职时间较长,且在其任职期间对公司尽职尽责,因此,为了回报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其继续持有慧景投资的份额。(

309、二)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二)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变动情况人变动情况 1、2015 年 5月,欧阳华、杨年松设立慧景投资;2、2015 年 9 月,慧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将其179.395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 32名新合伙人,并于当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3、2016 年 11 月,慧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将其65.65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 4 名新合伙人,并于当年 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4、2019年 4月,慧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回购合伙人吴建平持有的 4.955万元出资份额;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回购合伙人陈伟忠持有的 6.195

310、万元出资份额,并于当年 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5、2020年 3月,慧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回购合伙人刘燕萍持有的 8.67 万元出资份额;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回购合伙人秦伟持有的 7.435 万元出资份额,并于当年 4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6、2020年 9月,慧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欧阳华回购合伙人黄翠菊持有的 3.715 万元出资份额,并于当年 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各合伙人之间的转让价格均为 2.02元/出资份额。(三)慧景投资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等(三)慧景投资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等 根据慧景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

311、合伙(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慧景投资签署的106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慧景投资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损益分配方法、股份锁定期及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如下所示:管理模式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管理,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决策程序 1、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

312、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各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4、经三份之二以上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5、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存续期 合伙期限自 2015 年 05 月 18 日至长期。损益分配方法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亏损,有限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股份锁

313、定期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会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会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314、调整。3、如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如本合伙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在交易所备案公告。4、若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合伙企业不会减持公司股份。5、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315、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的相关规定。6、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7、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合伙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否则发行人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该上交给发行人违规减107 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如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若上述股

316、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督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合伙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9、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变更和终止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2、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

317、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各合伙人所持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3、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四)登记备案及其他情形(四)登记备案及其他情形 慧景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其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形,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和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慧景投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

318、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慧景投资不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提供奖励、资助或补贴等安排。慧景投资及其合伙人均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五)员工持股定价公允,不涉及股份支付(五)员工持股定价公允,不涉及股份支付 2015 年 9 月、2016 年 11 月慧景投资的合伙人欧阳华分别将 179.395 万元、65.655 万元出资额以价格 2.02 元/出资份额转让分别转让给 32 位、4 位合伙人,对应发行人的转让价格市盈率为 15.18倍。转让价

319、格的公允性分析如下:1、假设以 2.02 元/出资份额对慧景投资进行估值,则截至 2015 年 9 月慧景108 投资的企业估值为 1,010 万元;2、2015年 5月,慧景投资设立时实收资本 500万元,以 454.74万元于发行人股东欧阳华、林山驰、许驰、庄贤才、杨年松等 5 人处受让了发行人 10%的股份,假设自 2015年 5月慧景投资设立至 2015年 9月,慧景投资未发生其余现金支出,则慧景投资的库存现金为 45.26万元;3、由于慧景投资仅作为发行人的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 10%的股份外,并未实际进行生产经营,因此慧景投资的净资产由库存现金 45.26万元和持有发行人10%的

320、股权两部分构成,由于慧景投资的企业估值为1,010万元,因此持有发行人 10%的股权的估值为 964.74 万元;4、2015 年 9 月,由于发行人 10%的股权的估值为 964.74 万元,则发行人100%股权的估值为 9,647.4 万元;5、2014 年,发行人的净利润为 635.46 万元,根据 2015 年 9 月的估值9,647.4 万元计算,市盈率 PE 为 15.18倍;6、发行人此次员工持股转让价格的市盈率与 2015年 6-8月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市盈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序号号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所属行业所属行业 股票发行情况股票发行情况

321、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市盈率市盈率 是否适用是否适用股份支付股份支付 1 安华智能(430332.OC)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5 年 8 月发行股份 280 万股,融资总额 378 万元 非公司员工 10.38 否 2 捷安高科(430373.OC)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5 年 7 月发行股份 200 万股,融资总额 1,376 万元 非公司员工 16.78 否 3 微企信息(831805.OC)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5 年 6 月发行股份 270 万股,融资总额 1,080 万元 公司员工及非公司员工 16.67 否-平均值平均值-14.61-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此次员工持股转

322、让价格的市盈率处于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市盈率的中间水平,且不低于其平均市盈率,发行人此次员工持股转让价格公允。此外,员工入股未约定任何和业绩相关的限制性条款,不存在激励性质,109 不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无需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因此,不涉及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慧景投资作为持股平台外,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一)员工人数及结

323、构情况(一)员工人数及结构情况 1、员工人数、员工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 341 人、375 人、432 人和 434 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也有所增加。2、员工专业结构、员工专业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行政管理人员 43 9.91%42 9.72%58 15.47%40 11.73%研发人员 148 3

324、4.10%140 32.41%101 26.93%103 30.21%销售人员 56 12.90%65 15.05%50 13.33%49 14.37%项目人员 187 43.09%185 42.82%166 44.27%149 43.70%合计合计 434 100.00%432 100.00%375 100.00%341 100.00%3、员工学历结构、员工学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

325、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硕士及硕士以上 13 3.00%13 3.01%12 3.20%11 3.23%本科 230 53.00%236 54.63%202 53.87%181 53.08%大专及大专以下 191 44.01%183 42.36%161 42.93%149 43.70%110 合计合计 434 100.00%432 100.00%375 100.00%341 100.00%4、员工年龄结构、员工年龄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

326、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25 岁及以下 89 20.51%77 17.82%64 17.07%67 19.65%26 岁至 35岁 215 49.54%215 49.77%192 51.20%171 50.15%36 岁至 45岁 111 25.58%118 27.31%100 26.67%88 25.81%46 岁以上 19 4.38%22 5.09%19 5.07%15 4.40%合计合计 434 100.00%432 100.00%375 100.00%341 100.00%(

327、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纳情况、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纳情况(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的具体缴纳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员工总人数 434 432 375 341 未缴纳人数 4 4 4 5 未缴纳人数占比 0.92%0.93%1.07%1.47%未缴原因 退休返聘 3 3 3 4 兼职 1 1 1 1(2)住房

328、公积金缴纳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纳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员工总人数 434 432 375 341 未缴纳人数 4 4 4 6 未缴纳人数占比 0.92%0.93%1.07%1.76%未缴原因 退休返聘 3 3 3 4 兼职 1 1 1 1 111 个人自愿放弃-1 2、报告期内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

329、在少数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较低,未缴纳主要原因具体如下:(1)属于退休返聘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按照法律法规不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兼职员工在其他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聘用协议约定,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个别员工基于个人意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3、测算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测算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假设公司为 2019 年应缴未缴员工(即个人自愿放弃缴纳部分)据实缴纳住房公积金,则发行人 2019 年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 4,210.56 元,占

330、公司2019 年净利润的比例为 0.01%,占比非常小,因此如需补缴住房公积金,则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较小。4、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及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做出如下承诺:(1)本人将督促公司规范劳动用工,依法与全部正式员工签署劳

331、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公司符合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若宏景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代公司及时、112 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

332、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113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一)主营业务概述(一)主营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客户,在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三大领域提供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发行人具备良好的咨询和设计能力、软件开发能力、系统集成能力、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可以向客户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

333、行维护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相互作用的系统,各类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及共同作用,加快了城市智慧运行的快速发展。公司面向智慧城市客户,依托良好的软件开发、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和运行维护等能力,广泛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将客户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为客户提供畅通的数据共享与网络化管理,实现资源整合及业务协同,破除各领域中的数据孤岛,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进客户的数字化转型,实现客户内部管理和服务的智慧互联。114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智慧城市建设行业较为全面的资质体系,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最高认证 CMMI 5 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安防监控、总体集成)、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等。2019-2022 年 6 月末,公司在全国范围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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