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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202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12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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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202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126页).pdf

1、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本报告所含信息仅供参考,任何内容均不构成财务、法律、商业、投资建议、投资咨询意见或其他意见。中国贸促会产业促进部对本报告所含信息的时效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确或隐含的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信息而获得的结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2023编委会主任:李享副主任:史冬立编委:张军马磊刘晓红张红阳编写组组长:赵萍副组长:周晋竹成员:李佳悦张玉静赵力进何宗武目录C O N T E N T S前言I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一、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持续提升002(一)东盟连续 4 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002(二)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集中度较高003(三)东盟是中国工程承包重

2、要目的地005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揭开新篇章006(一)战略合作水平不断提高006(二)共同发展势头愈发强劲007(三)互联互通成果尤为丰硕007(四)物流合作前景更加广阔008(五)绿色经济合作持续深化008(六)数字经济合作迎来机遇010(七)人文交流纽带日益牢固011第二章总体评价一、东盟宏观经济展现强大韧性014(一)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增长态势014(二)贸易总额实现较大幅度增长014(三)外商直接投资增速有所放缓015二、东盟营商环境总体稳中有升015(一)企业认为东盟营商环境整体有所改善015(二)新泰马越印尼营商环境排名保持前五017(三)RCEP 提高了东盟开放与便利化水平017

3、(四)越南泰国和马来市场开放程度提高显著018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02(五)四成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持乐观预期019三、在东盟中企经营状况总体较好019(一)超半数中企预期在东盟经营实现盈利019(二)五成中企预计在东盟营收利润将增长020(三)七成中企计划扩大面向东盟业务规模021第三章总体问题一、东盟部分成员市场准入壁垒仍然较高024(一)较高的本地化要求增加外企投资成本024(二)漫长的经营资质审查提高企业时间成本024(三)部分成员未对外资开放沿海捎带业务025(四)部分成员提高外籍务工人员准入难度026(五)缅甸老挝文莱贸易便利化水平待提高026二、部分成员外资政策需提升公平性和

4、稳定性027(一)设置歧视性标准不利于中企公平竞争027(二)外企较难公平参与东盟政府采购项目027(三)执法不公自由裁量权大损害中企权益029(四)政策模糊且变动频繁打击投资积极性029三、部分成员仍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力度030(一)物流、水电、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030(二)部分成员港口秩序混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031(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不高拖后项目进度031四、部分成员需加大对绿色经济发展重视程度032(一)绿色经济起点不同发展差异较大032(二)缺乏协同一致的目标和监管机制032(三)企业期待东盟绿色经济环境改善032第四章总体建议一、加大 RCEP 规则的实施力度034(

5、一)严格落实 RCEP 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则034(二)切实遵守负面清单制度提高开放水平034(三)为 RCEP 落地实施扫清国内机制障碍034(四)推动具备条件领域进一步提高开放度034目录003二、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水平035(一)降低本地制造比例要求035(二)放开股比经营范围限制035(三)开放外资沿海捎带业务035(四)减少跨境数据流动限制035(五)放宽外籍劳工入境政策035三、为外企提供公平公正稳定的营商环境036(一)提高外企投资的便利化程度036(二)增强针对外资执法的公平性036(三)提高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036(四)保障外企公平参与公共采购036四、充分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能

6、力和服务水平037(一)着力提高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037(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037(三)提高政策透明度避免模糊规定037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协同发展037(一)完善成员国间物流基础设施网络037(二)加大通讯和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038六、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制定统一的监管机制039(一)加快制定绿色经济政策法规039(二)制定东盟层面统一监管机制039(三)出台吸引外商“鼓励投资清单”039第五章市场准入一、最新发展042(一)RCEP 全面实施贸易投资潜力进一步释放042(二)菲律宾外资负面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043(三)泰国投资促进战略鼓励特定领域投资044(四)缅甸

7、投资法放宽外商持股及审批限制045(五)马来西亚泰国鼓励进口电动汽车及零部件047(六)印尼紧急条例取代综合法鼓励外商投资048(七)越南外资审查制度增加外商投资进入难度049(八)新加坡提高了外籍劳工和投资者准入门槛049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04二、问题分析051(一)部分成员 RCEP 市场准入规则未落实到位051(二)投资东盟面临的股比审批程序限制增加053(三)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054(四)老挝缅甸文莱的市场准入环境有待改善055(五)外籍劳工在部分成员国遭受不公平待遇056(六)超三成企业预计东盟市场准入门槛提高058三、我们建议059(一)部分成员尽快落实 R

8、CEP 规则,共享制度红利059(二)部分成员改善市场准入环境,提高市场开放度059(三)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充分释放经贸合作潜力059(四)缩减非必要投资审批程序,降低外资准入门槛059(五)放宽外籍劳工限制,加速 RCEP 市场人才流动059(六)越南应明确国家安全定义,减少外商投资限制059第六章物流一、最新发展062(一)越南多项措施支持物流行业发展062(二)柬埔寨斥巨资兴建物流基础设施062(三)泰国积极推动东部经济走廊建设062(四)马来西亚政府强调加强路网建设063(五)老挝颁布规划促进物流领域发展064二、问题分析064(一)各成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大064(二)部分成员物

9、流设施建设步伐滞后065(三)成员间区域物流联通水平待提高066(四)物流服务水平较低增加经营成本067(五)部分成员物流成本高削弱竞争力067(六)最后一公里交付仍存在较大挑战068三、我们建议068(一)持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068(二)提升物流领域对外合作水平068(三)不断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069(四)多举措推进物流领域提质增效069目录005(五)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069(六)着力改善最后一公里交付难题069第七章政府采购一、最新发展072(一)东盟成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开放072(二)柬埔寨新政府采购法提升采购国际化水平073(三)新加坡多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制定绿

10、色标准073(四)泰国绿电采购新规针对外资提出限制条件074(五)印尼政府采购规则要求优先使用本国产品075(六)越南政府修订招标投标法以支持本国企业075(七)马来西亚预算案要求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075二、问题分析076(一)部分成员政府采购透明度待提高076(二)外企缺少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渠道076(三)政府采购项目的稳定性有待提升077(四)部分成员公共采购法律有待健全077(五)公共支出占比较小加大企业压力078三、我们建议078(一)搭建标准化的信息发布渠道078(二)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078(三)规范和公开各类政府采购程序078(四)加强政府采购对外交流与合作079(五)增强

11、政府采购服务和保障能力079第八章数字经济一、最新发展082(一)RCEP 生效实施促进东盟电子商务发展082(二)东盟及其成员出台多项数字战略规划082(三)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谈判提速083(四)新马泰已推出跨境实时电子支付工具084(五)越南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扩大085(六)新加坡人工智能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085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06二、问题分析086(一)七成企业认为东盟数字经济环境有待改善086(二)数字基础设施差加大了数字经济发展难度087(三)数字人才匮乏拖累东盟数字经济发展速度088(四)数字经济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加大监管难度089(五)各成员间存在的数字鸿沟短时间

12、难以弥合089(六)部分成员发展基础薄弱影响跨境数据流动090(七)超四成企业计划扩大在东盟的数字投入090三、我们建议091(一)有效推动 RCEP 电子商务章节落地实施091(二)多方合作加大网络安全全球协调治理091(三)充分发挥区域数字经济合作机制作用091(四)继续推动东盟数字经济领域扩大开放091(五)加强数字治理共同应对数据安全挑战091(六)大力推进中国-东盟共建数字基础设施091(七)多措并举鼓励支持跨境电商综合发展092(八)重视中资企业在数字生态的赋能作用092(九)有关成员国提供数字税征税配套服务092(十)积极培育数字人才扩大对外人才交流092第九章绿色经济一、最新发

13、展094(一)东盟各成员国对碳减排目标作出承诺094(二)新加坡提出五项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095(三)泰国鼓励投资脱碳技术加快绿色转型095(四)老挝多项措施鼓励电动汽车产业发展095(五)越南鼓励绿色发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096二、问题分析096(一)多数成员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仍有待提升096(二)水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增加绿色发展难度097(三)外资企业投资绿色能源市场存在限制098(四)绿色政策变动频繁增加外企投资不确定性099三、我们建议099(一)部分成员加速绿色发展步伐缩小区域差距099目录007(二)完善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技术投入099(三)推动能源市场领域更高水平开放100(四)

14、加强绿色经济对外合作实现共赢100(五)出台更稳定的绿色经济发展政策100第十章金融税收一、最新发展102(一)RCEP 推动多领域金融开放合作102(二)各成员外汇管制规定差异较大102(三)部分成员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103(四)各成员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104二、问题分析104(一)东盟各成员金融环境差距较大104(二)汇率波动较大给外企带来挑战105(三)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偏高105(四)企业对东盟金融环境持乐观预期106三、我们建议106(一)利用合作机制解决金融市场问题106(二)提高部分成员国金融监管透明度107(三)丰富外企融资渠道改善金融环境107(四)给予外资金融企业公

15、平公正待遇107(五)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与监管合作107(六)减少外汇管制便利外企投资东盟107(七)本着公平原则减轻外企税收负担107附录一研究过程综述附录二中资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评价总览附录三中国贸促会简介鸣谢9前言中国与东盟共同成为维护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的重要力量。2021 年习近平主席与东盟成员领导人就进一步提升双方经贸合作水平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正式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自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国与东盟全方位拓展互利合作,走出了一条长期睦邻友好,共同发展的正确道路。双方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为促进全球经济循环

16、、助力世界经济增长、增进各国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了样板和典范。中国与东盟多领域合作深化升级。2022 年 11 月,双方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 3.0 版升级谈判,2023 年已开展四轮磋商,谈判有序推进。2023 年 6 月 2 日,菲律宾政府完成RCEP 核准程序,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贸区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潜力进一步释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已成为推动中国-东盟贸易往来的经济走廊;中缅新通道(曼德勒-成都)公铁联运班列、雅万高铁正式开通,为中国与东盟成员的经贸往来开辟了新线路;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快速推进,双方数字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持续

17、提升。中国东盟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意愿不断增强。双方在教育、文化、旅游和媒体等多领域“软联通”更为紧密。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逆全球化、能源短缺、气候变化等不利因素叠加,世界经济发展面临重重困难。在此背景下,中国-东盟贸易投资展现强大韧性。2023 年双边货物贸易总额 9117.18 亿美元。东盟连续 4 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截至 2022 年底,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为 1546.6 亿美元。中国共在东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超过 6500 家,雇佣外方员工超 66 万人。2023 年以来,东盟部分成员出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投资促进战略,积极推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东盟

18、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是,部分成员设置“隐性壁垒”,外资企业仍面临“玻璃门”“小门不开”等准入难题。RCEP 全面生效实施后,部分东盟成员落实协定条款不到位,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为充分反映中资企业声音,进一步改善东盟营商环境,促进中国与东盟深化供应链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II合作,共同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受中国贸促会产业促进部的委托,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开展了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2023研究。课题组全面梳理了东盟近一年出台的法规与政策,结合调查数据,企业普遍反映东盟营商环境总体有所改善,但各成员外资政策、基础设施条件、市场开放程度、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较大,东盟营商环境存在四

19、大问题。第一,部分东盟成员通过“隐性壁垒”阻碍外企进入。调查显示,三成受访企业反映出口东盟时面临成员国原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实地调研中,投资泰国的中企反馈,泰国政府要求其所在行业“45%以上本地化生产”,降低了企业投资意愿。投资缅甸的中企反映面临漫长的经营资质审查程序,缅甸存在“准入不准营”问题。投资印尼中企反映印尼政府对外籍劳工限制较多,部分关键岗位禁止外籍人员担任。第二,RCEP 全面生效实施后,部分成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调查显示,50.83%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市场开放水平有所提高。但柬埔寨、缅甸和文莱市场开放程度仍较低,持该观点的企业分别占比 73.63%、75.82

20、%和 91.21%;缅甸、老挝和文莱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提高,持该观点企业分别占比 73.63%、75.28%和 93.26%。第三,部分东盟成员外资政策缺乏稳定性和公平性,阻碍公平竞争。调查显示,87.64%的受访企业反映,无法公平参与东盟政府采购市场;26.09%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对外资采用歧视性标准;24%的受访企业认为政府绿色经济政策朝令夕改;21.55%的受访企业认为当地政府政策变动频繁影响企业投资。第四,部分东盟成员物流、数字和水电基础设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东盟各成员政府正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中资企业对东盟基础设施预期较为乐观。调查显示,超七成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基础设施条件将变

21、好。但仍分别有 62.29%、57.30%和 57.22%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当前水电、数字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实地调研中,投资泰国的中企反映,泰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从用地审批到安装落地至少需要 3 个月,极大影响了用户体验。此外,东盟成员绿色经济发展差异较大,部分成员仍需加大对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调查显示,72.47%的受访企业认为所在东盟成员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一般。部分东盟成员在金融税收方面存在汇率波动较大、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较高等三大问题,调查显示,持上述观点的企业占比分别 48.33%、47.22%和 45%。针对东盟营商环境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在东盟的中资企业提出六大主要建议,希

22、望东盟及成员能够认真对待中资企业诉求。一、建议柬埔寨、缅甸、老挝和文莱严格落实 RCEP 规则,扫清国内机制障碍。建议柬埔寨、缅甸、老挝和文莱等贸易投资便利度、市场开放程度较低的东盟成员,严格落实 RCEP 规则,提高关税减让执行力度,在规定的时间安排下,将服务贸易和投资前言III相关市场准入、国民待遇规定落到实处。建议当前采用正面清单对服务业做出开放承诺的东盟成员在规定时间内,推动正面清单转化为负面清单。此外,东盟成员政府应尽快清除与 RCEP 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定相悖的国内法律法规制度,避免阻碍外商赴东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二、建议东盟成员破除隐性壁垒,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水平。建议东盟成员进一

23、步放宽外资企业本地制造限制,允许外资企业通过使用本地软件或者本地服务等方式,按比例折算为本地制造成分。在具备条件的行业放宽外企股比和经营范围限制,适度放宽对外籍管理人员规定,充分利用外企技术和经验优势,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三、建议东盟清除歧视性外资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稳定的营商环境。建议东盟成员落实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现象。同时,在政策提案、公众沟通、意见反馈、正式出台的各个环节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避免朝令夕改,提高外资政策稳定性。四、建议东盟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议东盟加强政府部门业务能力培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及时公示

24、与外企相关的法规政策,提供更加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和网上操作说明。五、建议东盟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支撑。建议东盟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东盟成员应加快推进部署 5G 基站、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议水电基础设施较差的东盟成员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为能源开发、绿色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议部分物流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的东盟成员全面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尤其完善边远、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对外继续支持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调查显示,78.26%的受访企业认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开通后,降低了企业与东盟贸易往来的物流成本。

25、六、建议东盟加快绿色经济发展步伐,制定绿色经济领域可落地政策法规。建议东盟绿色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成员尽快制定绿色经济发展可落地的优惠政策及法规,更大力度吸引外企投资本国绿色产业。对外以开放的心态,加强同各国绿色经济技术、绿色金融领域对话交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快同中国绿色低碳转型合作。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001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02一、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持续提升(一)东盟连续 4 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保持良好势头。双边货物贸易额由2015 年的 4721.62 亿

26、美元增加到 2023 年的 9117.18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 8.57%(如图1-1 所示)。2020 年起东盟连续 4 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1。2023 年,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总额为 9117.18 亿美元,同比下降 4.9%。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 5236.74 亿美元,同比下降 5%;中国自东盟进口 3880.44 亿美元,同比下降4.8%(如图 1-1 所示)。图 1-1:2015-2023 年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总额(亿美元)及增速数据来源:海关总署,http:/ 年,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为中国在东盟的前五大贸易伙伴,贸易额占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总额比重分别

27、为 25.20%、20.87%、15.29%、13.96%和 11.89%(如图 1-2 所示)。1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http:/ 1-2:2023 年中国与东盟各成员货物贸易总额占比数据来源:海关总署,http:/ 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 186.5 亿美元,同比下降 5.5%,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额的 11.4%。中国对东盟各成员直接投资额的 3/4 流向新加坡、印尼和越南(如图 1-3 所示)。其中,对新加坡直接投资额 83 亿美元,占中国对东盟投资流量总额的 44.5%;对印度尼西亚直接投资额 45.5 亿美元,占比 24.4%;对越南直接投资额 17 亿美元,占比 9.

28、1%2(如图 1-4 所示)。从流量行业构成情况看,我国投资东盟的第一大行业为制造业(82.1 亿美元),占比44%;其次为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采矿业,分别占比 22.5%和 9.7%。2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统计局、外汇管理局202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04图 1-3:2013-2022 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亿美元)数据来源:202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图 1-4:2022 年中国对东盟各成员国直接投资流量占比数据来源:202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从投资存量看,截至 2022 年底,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为 1546.6 亿

29、美元。中国共在东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超过 6500 家,雇佣外方员工超 66 万人。中国对东盟投资存量的近半数集中在新加坡,达 734.5 亿美元,占比 47.5%;对印尼投资存量达 247.2 亿美元,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005占比 16%;对马来西亚投资存量为 120.5 亿美元,占比 7.8%(如图 1-5 所示)。从存量的主要行业构成看,投向制造业 492.8 亿美元,占比 31.9%;批发和零售业247.7 亿美元,占比 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4.9 亿美元,占比 14.5%。图 1-5:2022 年中国对东盟各成员直接投资存量占比数据来源:202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30、统计公报。(三)东盟是中国工程承包重要目的地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东盟工程承包项目稳步开展,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有力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截至 2022 年 7 月底,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超过 3800 亿美元3。2022 年,中老铁路开通运营,并同泰国铁路网实现联通,雅万高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21 年,中国对东盟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 606.4 亿美元,同比下降 0.8%;占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总额的 23.46%。按新签合同额计算,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为 2021 年中国在东盟的前三大工程承包市场4。3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https:/ 数据来源

31、:中国商务部,http:/ 1-1 所示)。表 1-1:2023 年 1-11 月中国东盟高层对话简况日期交流形式主要内容2023 年 11 月16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文莱苏丹哈桑纳尔习近平强调,欢迎文方扩大优质产品对华出口,鼓励更多中国企业赴文莱投资兴业,拓展粮食安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务实合作,开展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地方等人文交流。哈桑纳尔表示文莱始终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文方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的关系,愿继续致力于加强经贸、农业、渔业、绿色能源等领域合作,深化人文交流,积极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2023 年 10 月20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

32、家主席通伦习近平和通伦共同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共同见证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新闻、文化、旅游、卫生、海关检验检疫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2023 年 10 月20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习近平强调,双方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地缘相近、产业互补优势,加快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对接,重点推进互联互通等战略领域合作,加强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合作,中方愿继续扩大进口越南优质产品。武文赏表示,越南始终把中国的发展视作机遇,支持社会主义中国继续发展壮大,如期实现强国目标,相信中国将为促进世界

33、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2023 年 10 月19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柬埔寨首相洪玛奈习近平强调,共建“一带一路”给柬埔寨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发展机遇。中方愿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柬埔寨“五角战略”对接,加快充实中柬“钻石六边”合作架构,打造好“工业发展走廊”和“鱼米走廊”,推动更多惠民工程落地生根。洪玛奈表示,柬方坚定奉行对华友好政策,坚定支持中方核心利益,愿以庆祝柬中建交65周年为契机,同中方加强交往合作。2023 年 10 月19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泰国总理赛塔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联合新闻公报。2023 年 10 月1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印度尼西

34、亚总统佐科会谈两国元首共同为雅万高铁正式开通运营揭幕,并见证签署关于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农村发展和减贫、可持续发展、检验检疫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2023 年 3 月31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进行正式访问的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双方就共建中马命运共同体达成共识。马方愿同中方加强双边经贸合作和“两国双园”建设,借鉴中方减贫经验,加强农业现代化等领域合作。2023 年 2 月10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柬埔寨首相洪森习近平指出,双方可从政治、产能、农业、能源、安全、人文六大领域入手,着力打造中柬“钻石六边”合作架构。柬方希望以柬中建交

35、65 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柬中铁杆友谊,深化治党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积极打造“工业发展走廊”和“鱼米走廊”,推动柬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更多成果,共同构建柬中命运共同体。2023 年 1 月4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举行会谈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并签署了14项合作文件,涉及“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数字和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农渔业合作、电子商务合作、旅游合作、经济技术合作、“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等领域。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外交部公开资料整理。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007(二)共同发展势头愈发强

36、劲中国与东盟的战略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区域合作再上新台阶。2021 年 11 月 22 日,习近平出席并主持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 30 周年纪念峰会,正式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22 年 11 月,中国东盟共同制定发布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5),提出携手规划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合作愿景,确立下一步合作重点和方向,不断充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2023 年,中国-东盟自贸区 3.0 版谈判有序推进,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水平,通过加大双方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和供应链产业链方面的合作

37、,助推双方经贸关系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2023 年 6 月 2 日,RCEP 对区域内最后一位成员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中国-东盟贸易投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潜力将充分释放。(三)互联互通成果尤为丰硕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双方投资合作开拓空间。西部陆海新通道以重庆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以广西、贵州、甘肃、青海等西部省区为关键节点,利用铁路、海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向南经广西通达东南亚,已成为推动中国-东盟贸易往来的经济走廊5。以重庆为例,2022年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东盟国家运输5.3万标箱,同比增长20%,货值 135 亿元人

38、民币,同比增长 18%。2022 年 7 月 1 日,中老铁路万象南站换装场正式建成投用,标志着中老泰铁路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增强了中老铁路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国际联运效率,降低了跨境物流成本。2023 年 6 月 15 日,中缅新通道(曼德勒-成都)公铁联运班列正式开通,该班列自缅甸发车,经公路运输到达云南腾冲入境后,换铁路运往成都国际铁路港,公铁联运全程 2324 公里,预计 5-7 天抵达目的地,标志着中国打通了经云南腾冲猴桥口岸,衔接缅甸、联通东南亚的中缅新通道,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开辟了新线路。2023 年 9 月 7 日,中国印尼合作建设的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

39、开通运行,两地间最快旅行时间由 3.5 小时压缩至 40 分钟。雅万高铁是印尼和东南亚第一条高速铁路,标志着印尼迈入高铁时代,中国印尼共建“一带一路”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数字设施互联互通打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蓝海。当前,中国-东盟数字设施互联水平取得新突破,中国-东盟信息港已建成运营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实现5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https:/ 7个,广西高校与马来西亚、柬埔寨等东盟成员高校共建北斗联合实验室创新平台 3 个、电离层观测站 1 个,基于北斗高精度的中国-东盟跨境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在柬埔寨等 5 个东盟成员国进行示范应用。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的新蓝海,中国-

40、东盟信息港为“海中弄潮”提供了更坚实、更快的“冲浪板”。(四)物流合作前景更加广阔东盟市场已成为中国物流企业“出海”新市场。顺丰速运深耕东南亚市场,通过班次加密或新增直飞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的全货机定班航线,结合嘉里物流在东南亚尾程的资源,拓宽东南亚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时效,实现业务较快增长,打造了面向东南亚的标杆产品6。百世快递在东盟六国搭建快递网络,视东南亚市场为其战略重心,当前已在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盟六个成员构建起快递网络,并逐步搭建海外仓7。中通国际在柬埔寨、泰国、越南、老挝、缅甸等东盟五个成员国布局跨境进口和本土配送服务;并在柬埔寨和缅甸提供仓储服务8。圆通速递打造

41、跨境物流全链路服务,深度践行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自建自营、战略合作等逐步拓展国际市场,快速提升公司全球网络覆盖率,截至 2022 年底,圆通国际业务服务网络已覆盖东盟六个成员9。(五)绿色经济合作持续深化中国-东盟已建立绿色合作战略框架。2018 年 11 月,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2030 年愿景中明确指出,双方要加强环保、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领域合作。2021年 8 月,中国东盟共同制定了新一期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10,提出要推动中国-东盟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加强热点领域、新兴问题的务实合作。双方在绿色经济领域已形成多种合作机制平台加强战略对

42、接。2011 年,中国东盟正式启动“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推动区域绿色与可持续发展合作,截至 2023年,双方已建立多种合作机制平台加强战略对接,包括“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伙伴关系”“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等。6 资料来源: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报告,https:/www.sf- 资料来源:百世快递,https:/ 资料来源:中通国际,https:/ 资料来源:圆通速递2022 年度报告,https:/ 资料来源:http:/ 1-2 所示)。表 1-2:2021-2022 年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开展绿色合作项目列表序号国别项目内容1印度

43、尼西亚奇拉塔漂浮光伏项目2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部服务区垃圾处理合作项目3泰国泰国木薯制乙醇及 100MW 联合循环电站项目4TPIPP 宋卡 112MW 垃圾电站项目5帕尧府 9.2MW 生物质发电项目6曼谷生物质电站一体化综合项目7TPIPP150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泰国 70 兆瓦屋顶光伏项目群 WattanachaiSafetyGlass 站9新加坡TuasIWMF 垃圾发电项目(一期)10综合垃圾处理设施(TWMF)沼气炉项目11腾格水库 60 兆瓦水上光伏项目12越南得乐 200 兆瓦风电项目13广治黄海 50 兆瓦风电、财心 50 兆瓦风电项目14亚备-达德瓦 1&2 风电

44、项目15槟椥 19 号、20 号陆上风电项目16乐和二期风电项目17河内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8金瓯 350MW 风电项目19槟椥海上风电项目20越南长海 3、4 期海上风电项目21越南市场开发建设合作事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风电项目合作备忘录22越南雅蓓风电项目23越南凯龙金瓯旅游区风电场项目一期 100 兆瓦,500 兆瓦近海系列风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4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水务环保项目开工25马来西亚彭亨州 5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6菲律宾15 兆瓦 DMCI 巴拉望生物质电站项目27GBP115MW 光伏电站项目28拉瓦格 130MWac 光伏电站项目29奎松省 10MW 风电项目30三描礼士

45、省光伏项目31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10续表序号国别项目内容32缅甸缅甸布达崆 40MW 光伏电站33缅甸昌古 40MW 光伏电站34缅甸敏建 30MW 光伏电站项目35缅甸阳光新能源光伏项目(标段四)36缅甸地面光伏 IPP 项目37缅甸希达 30MW 光伏项目38缅甸京达 30MW 光伏项目39缅甸帕巴瑟瑞 100 兆瓦光伏项目40柬埔寨375 兆瓦光伏项目41磅清扬 60MW 光伏发电项目42老挝老挝华潘 1350MW 洁净高效电站项目43老挝南潘洁净能源项目44老挝孟松 600 兆瓦风电项目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六)数字经济合作迎来机

46、遇数字经济合作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双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合作领域。近年来东盟数字经济发展需求上升、区域贸易环境改善、中国-东盟经济纽带加强等诸多积极因素叠加,为中国与东盟深化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带来机遇。双方深化数字经济合作的意愿不断加强。2022 年 7 月,中国与东盟制定完成落实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2023 年 6 月,中国与东盟先后签署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 落实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等文件。2023 年 10 月 2529 日,中国东盟自贸区 3.0 版第四轮谈

47、判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中国与东盟十国主管部门和东盟秘书处官员出席会议。双方积极落实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共识,推动在本轮谈判中就经济技术合作章节达成一致,并深入推进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货物贸易、投资、中小微企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律与机制事务等领域磋商,进一步扩大经贸领域相互开放,拓展新兴领域互利务实合作。双方数字经济领域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中国与东盟在 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安全合作。中国支持东盟建设智慧城市网络,拓展标准合作、促进技

48、术创新、支持私营部门合作。此外,双方加强在数字技术防疫抗疫、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倡导打造互信互利、包容、创新、共赢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11。11 资料来源:中国工信部,https:/ 1-3 所示)。表 1-3:2022-2023 年中国东盟人文交流概况日期交流形式内容2022 年 8 月15 日第 13 届 中 国-东盟青年营第 13 届中国-东盟青年营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在广西、云南两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同时举行开营仪式暨中国-东盟青年发展论坛。参加青年营的中外青年参观工业园区,感知中国发展成就;走访生态保护示范点,了解中国绿色发展理念;体验非遗项目

49、,认识中国传统文化;走进农村社区,感受中国乡村振兴;参加主题论坛,共话青年发展。2022 年 8 月22 日2022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系列活动8 月 22 日至 23 日,2022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系列活动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黄果树厅举行。该系列活动包括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洽谈会和数智时代“中国-东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以洽谈会、论坛、研讨会、院校考察等形式为主线,贯穿于整个项目活动。2022 年 8 月24 日中国-东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演暨交流发展论坛8 月 24 日,“中国-东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

50、演暨交流发展论坛”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召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东盟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促进共建人文交流平台与机制,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2022 年 9 月24 日中国-东盟特殊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特殊教育高峰论坛”暨“中国-马来西亚孤独症融合教育专题论坛”在广西南宁召开。来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专家学者,围绕中马两国特殊教育领域合作发展、孤独症师资人才培养、孤独症教育康复等深入交流,共享特殊教育成果。论坛以“特教高质量融合向未来”为主题,由高峰论坛和五个相关活动组成。旨在响应国家和广西加强与东盟合作的

51、战略要求,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2030 年愿景,对于丰富中国与东盟教育人文交流渠道,开拓中国与东盟特殊教育合作领域,共享特殊教育发展成果,共同探讨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策略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2022 年 12 月17 日第四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2022 年 12 月 17 日,主题为“法治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第四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论坛上发布了“法律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典型案例”入选名单和合作推进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倡议书,首发了柬埔寨外商投资法律实务指南 越南外商投资法律实务指南,“中国老挝法律研究咨询中心”揭牌成立。150 余名来自中国与东盟国家政府部

52、门、司法部门、高校、律师协会及仲裁协会的嘉宾以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参加活动,交流分享对相关重大法律问题和热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认识。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12续表日期交流形式内容2023 年 5 月15 日第十四届中国-东盟青年营青年代表围绕“数字时代的减贫行动”“科技创新赋能青年发展”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在广西、广东两地参访科创企业、生态示范点,走进乡村基层、体验非遗项目,了解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近距离感受中国发展成就。2023 年 6 月19 日第 18 届 中 国-东盟文化论坛由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 18 届中国-东盟文

53、化论坛于 6 月 19 日在广西南宁举行。论坛聚焦“智慧图书馆建设与阅读推广”主题,围绕“图书馆古籍修复与保护”“深化与拓展中国-东盟国际图书馆及图书出版合作”等议题展开交流。来自中国和东盟各国文旅部门的领导嘉宾以及业界大咖齐聚广西南宁,共谋智慧图书馆建设合作的新愿景。2023 年 6 月19 日中 国-东 盟 文 化论坛由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 18 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19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本届论坛以“智慧图书馆建设与阅读推广”为主题,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以及相关国际机构的嘉宾分享了各国在全民阅读及阅读推广方面的新尝试新举措,探寻中国-东盟在智慧图书馆建设方面的

54、交流合作。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第二章总体评价013第二章总体评价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14一、东盟宏观经济展现强大韧性(一)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增长态势近年来,东盟经济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为外企投资东盟创设了良好经济环境。东盟各成员国内生产总值从 2017 年的 2.80 万亿美元增至 2022 年的 3.24 万亿美元12(如图2-1 所示)。2022 年东盟成员 GDP 同比增长 5.59%,除文莱 GDP 出现负增长(-1.63%)外,其余成员均实现正增长。GDP 排名前五位的东盟成员为印尼(1.12 万亿美元)、泰国(4

55、501.26 亿美元)、菲律宾(4076.90 亿美元)、马来西亚(3859.44 亿美元)和新加坡(3797.09 亿美元)。图 2-1:东盟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速变化(亿美元,GDP 不变价)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官网。(二)贸易总额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东盟对外贸易总额快速增长,为外资企业提供发展机遇。2022 年东盟贸易额 3.8 万12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https:/ 52.5%和 11.7%。从贸易伙伴看,中国继续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双边贸易额 7222 亿美元,占东盟贸易总额 18.8%14,相当于排名第二的美国和第三欧盟的总和(美国和欧盟分别占比 10.9%和 7.7%)。

56、(三)外商直接投资增速有所放缓2022 年,外商对东盟直接投资增速放缓,但仍保持正增长。2022 年东盟利用外资总额 2242 亿美元,增速由 2021 年的 77.4%放缓至 5.5%15。其中,第一产业降幅较大,同比下降 61.6%。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展现韧性,分别增长 12.8%和 6%。从利用外资来源地看,美国仍为东盟第一大外资来源地,2022 年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 366 亿美元,占当年东盟外商投资总流量的 16.3%。日本对东盟直接投资大幅增长,达27.7%,跃居第二。欧盟投资占比降至 10.7%,位居第三。二、东盟营商环境总体稳中有升(一)企业认为东盟营商环境整体有所改善

57、2023 年以来,较多受访中资企业认为东盟营商环境与去年相比有所改善。主要表现在企业面临的三大问题均有所缓解。一是政局稳定性有所提高。调查显示,31.49%的受访中资企业认为东盟政局不够稳定,该比例与去年相比下降 6.46 个百分点。二是东盟各成员市场准入差异缩小。27.07%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各成员市场准入政策差异较大,该比例较去年下降 13.29 个百分点。三是劳动力成本上升有所缓解。25.41%的受访企业认为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持该观点的企业较去年下降 6.52个百分点(如图 2-2 所示)。总体看,受访企业中认为东盟营商环境较好或一般的分别占 39.34%和

58、54.64%,认为东盟营商环境较差的仅占 6.02%(如图 2-3 所示)。13 资料来源:东盟秘书处东盟经济一体化简报,该数据包含东盟成员间贸易额,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3/07/AEIB_No.13_July2023_final.pdf.14 注:该数据来源为东盟秘书处东盟经济一体化简报,与中国海关数据略有出入。15资料来源:东盟秘书处东盟经济一体化简报,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3/07/AEIB_No.13_July2023_final.pdf.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16图

59、2-2:企业认为东盟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图 2-3: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二章总体评价017(二)新泰马越印尼营商环境排名保持前五企业认为,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在东盟十国中营商环境较好,连续两年在营商环境排名中位列前五,且排名相对稳定。2023 年仅泰国营商环境排名上升一位,取代马来西亚在十国中位列第二位;马来西亚排名下降一位,排名第三(如表 2-1 所示)。表 2-1:企业对东盟成员营商环境排名成员国名称2022 年排名2023 年排名(与去年相比:上升+/下降-)新加坡11泰国32(+1)马来西亚23(-1)

60、越南44印度尼西亚55菲律宾86(+2)柬埔寨77老挝108(+2)缅甸99文莱610(-4)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RCEP 提高了东盟开放与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RCEP 已对全部东盟成员正式生效实施,极大改善了东盟及其成员的贸易投资环境,主要表现为市场开放程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调查显示,50.83%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市场开放水平有所提高;49.72%的受访企业认为贸易便利化水平有所提升。此外,分别有 28.73%和 27.07%的受访企业表示企业纳税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度提升(如图 2-4 所示)。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18图 2-4:企业认为 RCEP 生效后在东盟投

61、资经营的变化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四)越南泰国和马来市场开放程度提高显著受访企业反馈,RCEP 生效后东盟市场开放程度提高最明显的三个成员分别为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持上述观点的企业分别占比 80.22%、60.44%和 47.25%。相比之下,老挝、柬埔寨、缅甸市场开放程度略有改善,超过两成受访企业认为其市场开放水平较RCEP 实施前有所提高。文莱市场开放程度没有明显变化,仅 8.79%的受访企业认为其市场开放程度提高(如图 2-5 所示)。图 2-5:企业认为 RCEP 生效后东盟成员市场开放水平提高的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二章总体评价019(五)四成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

62、持乐观预期尽管东盟部分成员营商环境仍有改进空间,但较多受访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持乐观预期。调查显示,42.22%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未来营商环境将持续改善;仅 1.11%对东盟未来营商环境持悲观态度(如图 2-6 所示)。图 2-6: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未来变化的预期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在东盟中企经营状况总体较好(一)超半数中企预期在东盟经营实现盈利受益于东盟整体营商环境的改善,2023 年中企在东盟的经营情况较为乐观。调查显示,51.11%的受访企业预期 2023 年在东盟经营将实现盈利,42.22%的受访企业预计盈亏平衡,认为出现亏损的企业仅占 6.67%(如图 2-7 所示)。东盟

63、营商环境报告2023020图 2-7:企业对 2023 年在东盟经营总体的预期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五成中企预计在东盟营收利润将增长从企业经营情况各分项指标看,约五成受访中企认为,2023 年在东盟经营情况与此前相比有所改善。调查显示,48.88%的受访企业认为市场份额将增加;48.60%预期营业利润将增加;51.41%预计营业收入将增加(如 2-8 所示)。图 2-8:企业对 2023 年在东盟经营情况具体指标的预期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二章总体评价021(三)七成中企计划扩大面向东盟业务规模基于对东盟整体营商环境相对乐观的预期,超七成受访中资企业计划扩大在东盟的业务规模

64、。调查显示,拟扩大在东盟业务的企业占比为 70.95%,拟保持现有业务规模的企业占比为26.82%,预计缩减在东盟业务和退出东盟市场的企业仅分别占1.68%和0.55%(如图 2-9 所示)。图 2-9:企业未来在东盟投资计划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三章总体问题023第三章总体问题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24一、东盟部分成员市场准入壁垒仍然较高(一)较高的本地化要求增加外企投资成本尽管菲律宾、泰国等东盟成员政府相继出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投资促进战略,积极推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但企业反馈,东盟部分成员仍存在通过设置“隐性壁垒”,对外资企业“

65、大门已开,小门未开”。实地调研中,投资印尼的中资企业反馈,印尼政府对本地制造提出了严苛的要求,其所在行业受到“40%以上本地化生产”限制,以工业硅行业为例,从硅料生产开始即需在当地投资设厂,但投资规模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导致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投资泰国的中资企业反映,泰国要求汽车产品本地制造占比 45%以上,但当地配套水平较低,零部件难以达到可用标准,企业需要全产业链转移,极大提高了外资企业的进入难度和经营压力。问卷调查也显示,近三成受访企业反映出口东盟面临成员国原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如图 3-1 所示)。图 3-1: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是否存在本地制造要求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漫

66、长的经营资质审查提高企业时间成本RCEP 生效实施后,东盟市场准入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仍有中资企业反馈面临“准第三章总体问题025入不准营”难题。受访企业反映,印尼在 RCEP 中承诺,取消对外资在境内开展保险业务和银行业务的机构牌照数量、总资产规模的限制。但实际操作中,印尼政府虽为投资的中资金融企业颁发了全牌照,但相关规定较为模糊,企业申请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仍需接受审查,审查时限不确定,一般时间较长。在印尼申请开展手机银行业务的某中资金融机构甚至反馈,获批时限超过 5 年。某投资缅甸的中资企业也提出,当地投资许可、物资进口许可等手续审批时限较长,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问卷调查显示,认为东盟成

67、员对外资股比、分公司限制较多的企业占比达 37.85%;认为建设许可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的占比为 37.35%(如图 3-2 所示)。图 3-2:企业对在东盟开展业务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部分成员未对外资开放沿海捎带业务东盟国家多为海洋国家,海岸线漫长、海洋资源丰富。随着东盟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各成员更加重视海洋发展战略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例如印度尼西亚政府正致力于将印尼打造为“全球海洋支点”。但实践中,部分东盟成员海洋经济活动仅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 20%,海洋经济潜力有待释放16。实地调研中,部分中资企业也反映,当前东盟成员的沿海捎带业务17尚未开放,导致外资企业贸易成本较高,

68、运输效率低,碳排放增加。16 资料来源:东盟官网东盟海事展望(2023),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3/08/AMO-1.pdf17 注:沿海捎带业务指在一个国家沿海港口之间从事外贸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活动。我国已在大连、天津、青岛与上海洋山港等重要港口之间对外贸船只放开“沿海捎带”业务的限制,有利于航运公司优化航线路径,提升灵活性,缩短货物的运输时间,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26(四)部分成员提高外籍务工人员准入难度东盟多数成员对外资企业的本地劳工占比、人员审批、外籍人员工作年限、关键岗位国籍等提出较为严苛的要求,增

69、加了外资企业在当地投资经营的难度。实地调研中,受访企业反馈,印尼要求本地劳工比例较高,实际操作中,在印尼的中资企业本地员工率高达 97%。印尼对中方工作人员的限制不仅局限于比例控制,还会对每个岗位、具体人员进行审批。管理层的外籍员工还面临工作年限规定,印尼规定中方人员在印尼任期一般为 4 年,4 年期满不得在印尼停留,企业关键岗位更是禁止中方人员担任,例如企业人力资源等岗位只能雇佣本地员工。当前,东盟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现象较为严重,外企在当地雇佣劳工难度本就较大,加之当地政府对外籍劳工限制严苛,致使中资企业用工成本飙升,极大增加企业经营压力。(五)缅甸老挝文莱贸易便利化水平待提高RCEP 生效实

70、施后,企业认为越南、泰国和印尼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最为明显,分别有 77.53%、60.67%和 44.94%的受访中资企业持上述观点。相比之下,缅甸、老挝和文莱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较大提高空间。调查显示,分别有 26.97%、24.72%和 6.74%的受访企业认为上述三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有所提高(如图 3-3 所示)。图 3-3:企业认为 RCEP 生效后东盟成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的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三章总体问题027二、部分成员外资政策需提升公平性和稳定性(一)设置歧视性标准不利于中企公平竞争受访中资企业反馈,在东盟部分成员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难以享受同本地企业相同的待遇。

71、调查显示,26.09%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针对外资采取歧视性标准;26.86%认为所在东盟成员能源开发限制外资进入(如图 3-4 所示)。图 3-4:企业对东盟成员歧视性标准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在印尼依法合规设立的外资私人码头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较少。根据印尼法律法规,中资企业可在印尼建设私人码头,并可提供公共服务18,但是企业反馈,实际此类私人码头在当地较难平等地获得提供公共服务的机会。如需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部门要求获得超过 51%的利润。(二)外企较难公平参与东盟政府采购项目东盟部分成员对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出了严格的本地注册要求或仅限本国实体参与,致使中资企业较难参与

72、其中。东盟成员中仅新加坡、柬埔寨尚无“采购实体必须在本国设立才能与其签订合同”的一般要求。越南招标投标法规定,国内招标仅限本地承包商和投资者,国际招标中,外国投标人必须与国内投标人或承包商建立合作关系,或者中标后使用国内分包商(在国内投标人/承包商没有资格参与采购的情况下)完成相关工作。菲律宾、缅甸、老挝等成员对外国供应商参与当地政府采购的资格限定较为严格,要求外国供应商参与当地政府采购必须在本地注册(如表 3-1 所示)。18 资料来源:根据印尼法律网整理,https:/ 3-1:东盟各成员政府采购对供应商资格的规定成员国供应商资格规定越南根据越南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招标有两种类型,分别为国

73、际招标(国内外承包商和投资者均可参与)和国内招标(仅限国内承包商和投资者参与)。参加越南的国际招标程序,外国投标人必须与国内投标人/承包商建立合作关系;或者中标后使用国内分包商/承包商(除非国内投标人/承包商没有资格参与采购的任何部分)完成部分工作。其中外国投标人/承包商是指根据外国法律成立的实体或具有外国国籍的实体;而国内投标人/承包商是指根据越南法律成立的实体或具有越南国籍的实体。新加坡除建筑和施工等项目需在相关政府注册机构(如建筑和施工管理局)注册外,新加坡尚无关于投标人必须在新加坡设立才能与采购实体签订合同的一般要求。菲律宾菲律宾政府采购改革法要求,一般只有菲律宾实体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活

74、动。对于货物、咨询服务,以下人员有资格参加:菲律宾公民;根据菲律宾法律组建的合伙企业和公司,其中至少 60%的权益或流通股本属于菲律宾公民(基础设施项目需为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外国实体参与采购:多双边条约、国际协议或行政协议的规定;该国的法律或法规赋予菲律宾的公民、企业或协会对等权利或特权;当寻求采购的货物无法从当地供应商处获得时;或当需要防止出现破坏竞争或限制贸易的情况时。缅甸根据缅甸总统办公室关于招标程序第 1/2017 号指令第 40 条,政府部门和组织在施工、采购、服务采购、租赁和销售方面必须遵守该指令,投标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该公司必须在缅甸正式注册。该公司必须已在缅甸

75、缴纳了规定的税款。根据该指令第 41 条,在海外采购招标的情况下,如果中标,中标主体必须在签约前在缅甸注册。老挝参与老挝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为在当地注册的法律实体。柬埔寨截至 2023 年 6 月,柬埔寨尚无明确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柬埔寨当地注册或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实体才能参与政府采购。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调查显示,近九成的受访企业反馈无法公平参与东盟的公共采购,参与过东盟公共采购的仅占比 12.36%(如图 3-5 所示)。图 3-5:企业参与东盟成员政府公共采购情况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三章总体问题029(三)执法不公自由裁量权大损害中企权益部分东盟成员政府

76、在执法过程中,对中资企业区别对待、执法不公现象令中资企业举步维艰。2023 年 5 月,泰国出台新规,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零关税19,但是受访中资企业反馈,在实际清关时仍被告知需缴纳 20%关税,出口同样规格商品,日本企业却可享受零关税优惠。投资印尼中资企业反馈,当地税务部门存在“逐利执法”,税务部门可对中资企业进行税务倒查,追溯时间可达 7-8 年。当地行政部门罚款自由裁量权大、监管缺位,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给中资企业投资带来巨大挑战。(四)政策模糊且变动频繁打击投资积极性东盟部分成员外资政策缺乏稳定性,政策模糊、朝令夕改等问题给外资企业实际运营带来较大困扰。调查显示,43.48%的受访中

77、企认为东盟公共采购法规和招标文件存在模糊规定;24%认为政府绿色经济政策朝令夕改;21.55%认为政策变动频繁影响企业投资(如图 3-6 所示)。图 3-6:企业对东盟成员外资政策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19 资料来源:全球法律服务平台,https:/ 3-7 所示)。但东盟整体层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程度仍有提升空间。受访企业中,超半数表示东盟物流、水电、数字等基础设施水平较差。其中,57.22%认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57.30%认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加强,网络覆盖范围有待扩大,服务能力有待提高,62.29%表示水电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如图 3-8 所示)。图 3-7:中国企业对东

78、盟物流环境的预期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三章总体问题031图 3-8:企业对东盟基础设施环境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部分成员港口秩序混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实际调研中,受访企业反映部分东盟成员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基础设施条件差,相关设备维护工作不到位,日常维修工作滞后,此外,码头管理秩序混乱,办理相关手续繁琐,存在腐败问题。企业表示,在当地办理船舶货运手续需重复准备较多文件材料。例如,一旦遇船舶抛锚等问题,相关负责部门工作人员会借机迅速登轮,借检查相关文件的名义索要贿赂。(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不高拖后项目进度新能源汽车是东盟各成员重点发展产业。但是,受访企业反馈部分

79、成员在铺设相关基础设施时,当地审批流程繁琐,公共服务缺位,工人工作效率低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导致中资企业工程难以落地。实地调研中,企业反馈 2021 年中国和印尼签署“两国双园”项目合作备忘录,截至目前,中方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已投入运营,但印尼方尚未动工。某投资泰国中企反馈,泰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从用地审批到安装落地至少需要 3个月,极大影响了用户体验。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32四、部分成员需加大对绿色经济发展重视程度(一)绿色经济起点不同发展差异较大东盟成员中,既有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也有缅甸、柬埔寨等最不发达国家。各成员在绿色经济发展政策的完善程度、开发技术水平及

80、发展经验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现阶段各成员绿色经济发展起点不同,差距较大。中资企业投资部分东盟成员绿色经济领域面临当地发展基础薄弱、缺乏专业技术和人才的难题。(二)缺乏协同一致的目标和监管机制受技术限制、融资约束、财政安排缺失、政治互信不足等因素影响,东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面临着诸多障碍,导致东盟实际行动比预期目标滞后很多。此外,东盟各成员的绿色经济发展和监管目标相对松散,东盟层面缺乏统一监管的“中枢”机构,导致各成员在落实绿色经济目标和行动计划过程中,执行力相对较弱。投资东盟的中资企业遇到纠纷时,缺乏有效的监管部门和解决机制,提高了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三)企业期待东盟绿色经济环境改善受访企业

81、普遍认为,东盟部分成员绿色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投资东盟绿色经济面临的挑战仍较多,多数企业对东盟绿色经济发展前景预期不够乐观。调查显示,72.47%的受访企业认为所在东盟成员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一般,64.63%无增加在东盟的绿色经济投入的计划(如图 3-9 所示)。图 3-9:企业对东盟绿色经济环境评价及发展预期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四章总体建议033第四章总体建议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34一、加大 RCEP 规则的实施力度(一)严格落实 RCEP 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则1.建议柬埔寨、缅甸、老挝、文莱等市场开放程度较低、贸易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的东

82、盟成员,严格落实 RCEP 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则,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商品实现国际贸易线上申请和无纸通关,提高电子化和监管智能化水平。2.建议东盟进一步优化海关作业流程,规范和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提高口岸收费透明度,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3.建议东盟部分成员充分提高关税减让执行力度,在规定的时间安排下,落实服务贸易和投资相关市场准入、国民待遇规定。(二)切实遵守负面清单制度提高开放水平4.建议当前 RCEP 中以负面清单方式承诺的 4 个东盟成员严格按照负面清单规定,允许清单外的行业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市场,减少额外的投资限制。5.建议当前在非服务业领域采用负面清单,在服务业领域采用正面清单模式进

83、行承诺的 6 位东盟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推动正面清单转化为负面清单。(三)为 RCEP 落地实施扫清国内机制障碍6.建议东盟成员政府尽快清除与 RCEP 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定相悖的国内法律法规制度,避免设置隐性壁垒阻碍外商赴东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7.建议东盟成员加强监管透明度,在资质、纳税、准入、环保、卫生、消防等领域,对不同国家外商投资者一视同仁,按照 RCEP 相关规定给予外企国民待遇。(四)推动具备条件领域进一步提高开放度8.建议东盟积极推动与 RCEP 成员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开展合作,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例如,积极开展与中国的 AEO 互认20,明确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20 注:AE

84、O 互认,全程为 AuthorizedEconomicOperator,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由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并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通关优惠便利的制度。第四章总体建议0359.建议东盟加强与中国等 RCEP 成员技术合作、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国际疫情监测及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推动跨境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二、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水平(一)降低本地制造比例要求10.建议东盟允许外资企业通过使用本地软件或者本地服务等方式,按比例折算为本地制造成分。11.建议东盟尽快推动降低对外资企业的本地制造要求,充分调动外商投资积极性

85、。(二)放开股比经营范围限制12.建议东盟在具备条件的行业放开对中资企业的股比和经营范围限制,持续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13.建议缅甸政府取消对中资企业设定的 35%的股比限制。14.建议印度尼西亚充分利用中资企业技术和经验优势,发挥中企在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15.建议泰国政府放开电动汽车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外资股比限制。(三)开放外资沿海捎带业务16.建议有条件的东盟成员对中资企业开放沿海捎带业务。一方面,降低国内外贸企业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中企船舶效率高、技术先进等优势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四)减少跨境数据流动限制17.建议具备条件的东盟成员逐步放宽商业数据流动限制,对不涉

86、及国家安全的商业经营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并允许脱敏之后的数据跨境流动,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五)放宽外籍劳工入境政策18.建议东盟适当降低雇佣本地员工比例要求,尤其是在人才供给严重不足的行业或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36领域,提升外籍人员比例。19.建议东盟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审批制度,避免过于严苛的审查。20.建议东盟适当放宽对外籍管理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限制,例如,印尼放开对中国籍管理人员任期 4 年的限制,提升企业经营效率。三、为外企提供公平公正稳定的营商环境(一)提高外企投资的便利化程度21.建议东盟成员在更大范围内给予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相同的待遇,避免出台歧视性政策阻

87、碍中资企业对东盟投资,支持中资企业带动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二)增强针对外资执法的公平性22.建议东盟成员政府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现象。23.建议东盟各成员国政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为外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三)提高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24.建议东盟相关成员国政府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在政策提案、公众沟通、意见反馈、正式出台的各个环节提高政府执行力,优化政策执行水平,避免朝令夕改,减少外商投资风险。(四)保障外企公平参与公共采购25.建议东盟及其成员国设置合理的公共采购限制,以开放的心态允许外资企业在东盟公共采购市场进行公平竞争

88、,提高外资企业参与当地建设积极性。第四章总体建议037四、充分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着力提高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26.建议东盟成员国政府部门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27.建议东盟成员梳理外资企业设立流程,缩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效率。(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8.建议东盟及其成员国加强与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29.建议东盟完善对腐败人员的惩处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中贪污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三)提高政策透明度避免模糊规定30.建议东盟各成员国政府

89、及时公示相关外资法律法规及政策,优化政府网站页面设计,提高系统稳定性。31.建议东盟相关成员国政府提供更加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和网上操作说明,尽可能提供中英文双版本政策法规文件,提高外资企业政策获取便利度。32.建议东盟成员尽可能明确政策对象范围,厘清“国家安全”等重要概念,提高政策可操作性。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协同发展(一)完善成员国间物流基础设施网络33.建议东盟部分物流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的成员全面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商贸、快递、冷链物流网络,健全物流配送体系。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3834.建议东盟成员加快建立覆盖物流全链条的动

90、态检测和追溯体系,提高物流质量保障水平。调查显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互联互通将极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受访企业中,78.26%的受访企业认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开通后,降低了企业与东盟贸易往来的物流成本(如图 4-1 所示)。图 4-1:企业对西部陆海大通道效果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加大通讯和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35.建议东盟成员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和产业需求,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物联网服务平台、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应用服务平台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36.建议东盟具备条件的成员加快推进部署 5G 基站、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工作。37.建议东

91、盟水电基础设施较差的成员加大水电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能源开发、绿色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四章总体建议039六、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制定统一的监管机制(一)加快制定绿色经济政策法规38.建议东盟绿色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成员,尽快制定绿色经济发展可落地的优惠政策及法规,进一步降低相关产业投资门槛,更大力度吸引外资企业投资本国绿色产业,尽快缩小与其他成员绿色经济发展差距。(二)制定东盟层面统一监管机制39.建议东盟层面根据各成员发展现状,绘制绿色经济发展统一蓝图,并通过加强各国金融科技领域合作,共同加快区域内绿色经

92、济发展步伐。40.建议东盟层面制定统一监管框架,敦促绿色经济发展步伐较慢的成员加速发展。(三)出台吸引外商“鼓励投资清单”41.建议东盟绿色经济发展步伐较慢的成员,通过制定绿色经济领域“鼓励投资清单”,吸引相应行业的外资企业前来投资设厂,助力本国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第五章市场准入041第五章市场准入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42一、最新发展(一)RCEP 全面实施贸易投资潜力进一步释放东盟作为区域内要素成本最低的市场,RCEP 全面生效实施,极大促进了东盟对外贸易,提高了东盟利用外资水平。货物贸易领域,RCEP 实施一年以来,东盟成员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额

93、高速增长。其中,印尼和马来西亚 2022 年货物贸易同比增速超过 20%(如表 5-1 所示)。投资领域,越南、泰国、印尼等东盟成员利用外资增速较快。2022 年,越南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224亿美元,同比增长 13.5%,是近五年来最高水平21;印尼外商直接投资达 456 亿美元,是印尼历史上最高水平22;马来西亚外商直接投资 1633 亿林吉特(约 369 亿美元),占当年批准投资总额的 61.7%23;泰国实际吸引外资共 4300 亿泰铢(约 123 亿美元),同比增长36%24;菲律宾统计局 2022 年共批准了 2418.9 亿比索(约 43 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较2021 年 1

94、925.5 亿比索增加了 25.62%25;缅甸 2022 年批准了 14.62 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26。表 5-1:2022 年东盟部分成员与世界各国货物贸易情况27国别贸易总额(亿美元)同比出口额(亿美元)同比(%)进口额(亿美元)同比(%)越南7280.79.23698.110.13582.68.3马来西亚6468.520.43524.517.92943.923.6泰国5895.610.22838.26.43057.314.0印尼5294.323.82919.826.12374.521.0新加坡9900.114.65148.212.54751.916.9菲律宾2248.213.0789

95、.35.81458.917.3资料来源:根据东盟各成员统计局数据整理。21 资料来源:WTO-FTA 中心,https:/wtocenter.vn/chuyen-de/21346-vietnams-foreign-direct-investment-powers-economy-into-the-future.22 资料来源:雅加达环球报官网,https:/jakartaglobe.id/business/indonesia-reports-highest-fdi-in-history.23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政府网,https:/www.mida.gov.my/wp-content/uplo

96、ads/2023/03/MIPR-2022.pdf.24 资料来源:泰国投资委员会,https:/www.boi.go.th/index.php?page=press_releases_detail&topic_id=133546&language=en.25 资料来源:菲律宾星报,https:/ 资料来源:缅甸政府网,https:/www.dica.gov.mm/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files/yc.pdf.27 注:缅甸、柬埔寨、老挝和文莱目前最新统计数据为 2021 年,因此未放入。第五章市场准入043(二)菲律宾外资负面清单降低市场

97、准入门槛2022 年 6 月 27 日,菲律宾政府发布第 175 号行政令,颁布了第 12 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28,该清单列举了外商股权受限的行业以及活动。共包括两个清单,清单 A 列举了根据菲律宾宪法和特定法律,外资股权受限的行业。清单 B 列举了出于维护国家安全、遵守道德规范以及保护本国中小企业而限制外资在菲律宾投资的活动领域。与此前第 11 版相比,清单 A 与清单 B 均做出了修订,降低了外商投资电信、批发零售行业的门槛,为投资本国先进技术的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营商环境。清单 A 主要修订有两处,一是缩减了公共事业的定义和范围,此前被认为是公用事业的电信不再被认为是公共事业,免受

98、40%外资所有权限制。二是外商投资菲律宾批发零售行业的实收资本要求由 250 万美元降低至 2500 万菲律宾比索(约 43 万美元)。清单 B 主要修订包括,取消了此前制造、维修、存储及分销领域的外资股权限制;对于实收资本小于 20 万美元的外资企业提出股权限制要求,但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先进技术小微型外资企业免受股权限制(如表 5-2 所示)。表 5-2:菲律宾第 12 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序号清单 A序号清单 B1修正对公用事业经营的外国股权限制,反映修正的第 146 号联邦法(“经修订的公共服务法令”)下定义的变化。根据修订后的公共服务法令,只有以下服务被视为“公用事业”,并受宪法规定的4

99、0%外资所有权限制:(1)配电和输电;(2)石油及石油产品管道输送系统;(3)供水管道分配系统;(4)污水及污水管道系统;(5)海港;(6)公用事业车辆。从事此前被认为是公用事业活动的公司如电信,不再被认为是公用事业。1取消了此前制造、维修、储存或分销领域需要国防部许可产品的外国股权限制。2菲律宾将外商投资本国零售贸易业的实收资本要求降低至 2500 万菲律宾比索(约 43 万美元)。以前,实收资本要求为 250 万美元。2外商投资菲律宾企业实收资本不高于 20 万美元的微型或小型企业,需根据不同行业满足30%或 40%的外资股权限制;先进技术企业例外,满足下列要求的实收资本小于20万美元的小

100、微型企业可不受外资股权限制:(1)涉及先进技术;(2)获菲律宾工贸部、通信部及科技部认可的初创企业;(3)实收资本少于 10 万美元的企业,且以菲律宾当地员工为主要雇员(不少于 15 人)。资料来源:菲律宾政府网。28 资料来源:菲律宾政府网,https:/www.officialgazette.gov.ph/2022/06/27/executive-order-no-175-s-2022/.东盟简报官网,https:/ 年 10 月 17 日,泰国投资委员会(BOI)批准了新的五年投资促进战略(2023-2027)29,该战略确定了对泰国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并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国和本地投

101、资者的激励政策,旨在实现泰国经济转型的三个目标:1.具有创新技术和创造力;2.产业具有竞争力和快速适应能力;3.兼顾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投资促进战略已于2023 年 1 月 3 日生效。根据该战略,外商或本地企业投资表 5-3 中 10 个产业或部门可享受投资促进激励政策。激励措施分为两类:1.基于产业(部门)的激励;2.如投资可实现“去中心化”(Denationalization)或促进产业园区(Industrialzones)发展,还可享受额外激励。优惠措施对内外资企业均适用。表 5-3:可享受泰国五年投资促进战略(2023-2027)激励措施的产业(部门)序号产业(部门)序号产业(部

102、门)1农业、食品和生物技术产业6化学和石化工业部门2医疗部门7数字产业3机械及车辆部门8创意产业4电器电子工业部门9高附加值服务部门5金属及材料工业部门10公共事业部门资料来源:泰国投资委员会。针对第一类激励措施,BOI 根据企业技术复杂程度划分了 A、B 两个组别,并分别制定了不同优惠政策,A 类企业最多可免除 13 年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机械和原材料进口关税;B 类企业可免除机械进口税(如表 5-4 所示)。目前,泰国尚未针对第二类激励措施出台实施细则。表 5-4:BOI 制定的不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组别组别细分具体税收优惠A 组:高新技术企业A1+免征企业 10-13 年所得税,不以实际投

103、资金额为限;免征机械进口关税;对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为期一年,BOI 评审认为适当时可延长;其他非关税优惠。A1免征企业 8 年所得税,不以实际投资金额为限;免征机械进口税;对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为期一年,BOI 评审认为适当时可延长;其他非关税优惠。29 资料来源: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https:/www.boi.go.th/index.php?page=press_releases_detail&topic_id=133848.第五章市场准入045续表组别组别细分具体税收优惠A 组:高新技术企业A2免征企业 8 年所得税,以全部投资额为限(不

104、包括土地成本和营运资金);免征机械进口关税;对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为期一年,BOI 评审认为适当时可延长;其他非关税优惠。A3免征企业 5 年所得税,以全部投资额为限(不包括土地成本和营运资金);免征机械进口关税;对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为期一年,BOI 评审认为适当时可延长;其他非关税优惠。A4免征企业 3 年所得税,以全部投资额为限(不包括土地成本和营运资金);免征机械进口关税;对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为期一年,BOI 评审认为适当时可延长;其他非关税优惠。B 组:技术相对简单的企业无细分免征机械进口关税;对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

105、免征进口关税,为期一年,BOI 评审认为适当时可延长;其他非关税优惠。资料来源:泰国投资委员会。注:具体组别细分由泰国投资委员会确定。(四)缅甸投资法放宽外商持股及审批限制2016 年 10 月,缅甸颁布新的投资法,新投资法将 2012 年颁布的外国投资法和公民投资法合二为一,对外国投资者和缅甸投资者均适用,并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缅甸投资法实施条例,缅甸新投资法于 2018 年开始实施30。缅甸新投资法放宽了外国投资者在缅甸本土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在缅甸本土公司最高持股 35%,并将投资项目明确分为禁止类投资项目、限制类投资项目和鼓励类投资行业或领域(如表 5-5 所示

106、)。表 5-5:缅甸新投资法下禁止类、限制类和鼓励类投资项目具体类别项目类别项目(行业)清单禁止类投资项目可能带入或导致危险或有毒废弃物进入缅甸的投资项目;除为研发目的的投资外,可能带入尚在境外处于试验阶段或未取得使用、种植和培育批准的技术、药物和动植物的投资项目;可能影响国内民族地方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投资项目;可能危及公众的投资项目;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依据现行法律禁止的产品制造或服务提供投资项目。30 资料来源:缅甸投资法(2016),https:/www.dica.gov.mm/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files/myanmar

107、_investment_law_-_simplified_chinese_version_final_0.pdf.缅甸投资法实施条例,https:/www.dica.gov.mm/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files/myanmar_investment_rules_-_simplified_chinese_0.pdf.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46续表项目类别项目(行业)清单限制类投资项目仅政府有权从事的投资项目;不允许外国投资者从事的投资项目;仅允许与缅甸国民拥有的企业或缅甸国民合资从事的投资项目;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从事的投资项目。鼓励类投资行业或领域3

108、1(1)农业及其相关业务(种植及生产烟草、烤烟除外);(2)植树造林、森林养护及其相关工作;(3)畜牧生产,渔业产品的育种、生产及相关服务;(4)制造业(生产香烟、白酒、啤酒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产品除外);(5)建立工业区;(6)建设新城区;(7)城市发展项目;(8)修建公路、桥梁及铁路;(9)修建海港、内河港与陆港;(10)机场的管理、运行和维护;(11)飞机维修服务;(12)供应和运输业务;(13)发电、输电及配电业务;(14)可再生能源生产业务;(15)电信业务;(16)教育服务;(17)公共医疗卫生服务;(18)信息技术业务;(19)酒店及旅游业;(20)科研开发业务。资料来源:中国贸

109、促会研究院根据缅甸新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原文整理。此外,新投资法显著放宽了外国投资法和公民投资法中严格的审批制度限制,除特定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申请投资许可。根据新投资法,需申请投资许可的项目包括:(1)国家战略需要的投资项目;(2)资本密集的大型投资项目;(3)可能对环境和本地社群有潜在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4)使用国有土地和建筑物的投资项目;(5)政府指定要求向投资委员会提交投资申请的项目(具体要求如表 5-6 所示)。表 5-6:需申请投资许可的项目类别划分类别投资金额具体规定根据国家战略必要的投资项目超过 2000万美元(1)科技产业(包含信息、通信、医疗、生物或类似技术产业)、交通基础设

110、施、能源基础设施、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及新城市建设、采掘自然资源、传媒、根据政府部门授予的特许、协议或其他类似授权进行的投资项目;(2)外国投资者在边境地区或受冲突影响地区的投资项目、跨境投资项目、跨国或跨区域投资项目;(3)以农业为主要目的,占地或用地超过 1000 英亩的投资项目;(4)以非农业为主要目的,占地或用地超过 100 英亩的投资项目。31 注:缅甸鼓励类投资项目并未在2016年新投资法中明确列出,仅规定“以通知方式不时确定的项目分类,包括鼓励类商业活动列表”。2017 年 4 月 1 日,缅甸投资委员会发布 2017 第 13 号通知鼓励投资行业分类,根据清单共计 20 类行业被列

111、为缅甸鼓励行业。第五章市场准入047续表类别投资金额具体规定资本密集的大型投资项目超过 1 亿美元不限可能对环境和本地社群有潜在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不限(1)依法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2)位于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所指定的保护区、保留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内,或位于已选定明确用于支持和保护生态系统、文化和自然遗产、文化纪念和未受破坏的自然环境区域内的项目;(3)根据联邦法律已经或可能通过征收、强制收购程序或以事前协议方式征收或强制收购的土地,并且将导致至少一百名永久居民迁离该土地或涉及超过一百英亩的区域;(4)涉及超过一百英亩的区域,并可能对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或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人士使用土地

112、和自然资源施加非自愿限制;(5)涉及超过一百英亩的地区,且该土地涉及他人既已存在之善意权利主张或争议,并且该人占有或使用该土地之方式可能与投资项目冲突;(6)可能会对至少百名个人占有或继续占有土地的合法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投资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和建筑物的投资项目不限不限政府指定要求向投资委员会提交投资申请的投资项目不限不限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缅甸新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原文整理。(五)马来西亚泰国鼓励进口电动汽车及零部件马来西亚延长电动汽车进口税豁免时间32。2023 年 2 月 25 日,马来西亚政府公布2023 年预算,该预算延长了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进口税豁免时间,以支持马来西亚电动汽车

113、产业发展。其中,本地组装(Locally-assembled)电动汽车使用的零部件进口税豁免时间由截至 2025 年底,延长两年至 2027 年底。完全进口(Fully-imported)电动汽车的进口税豁免时间由截至 2023 年底,延长一年至 2024 年底。泰国为纯电动乘用车制定关税减免措施。2022 年 2 月 15 日,泰国财政部和税务部通过决议,实施电动汽车一揽子计划(2022-2025年)33。其中包括通过减免关税方式鼓励10座以下纯电动乘用车以整车进口(CBUimported)方式进入泰国。泰国根据进口整车电池尺寸及零售价格不同,以及是否与出口国签署过自贸协定,32 资料来源:

114、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委员会,https:/www.mida.gov.my/mida-news/budget-2023-extension-of-ev-tax-exemptions-more-incentives/.33资料来源:根据东盟简报和普华永道资料整理,https:/ 40%,部分产品可免税进入泰国市场(如表 5-7 所示)。表 5-7:泰国对纯电动汽车进口优惠政策电动汽车类型享惠条件具体优惠措施整车进口少于 10 座的纯电动乘用车电 池 尺 寸 超 过 10 千 瓦 时(kWh),且 建 议 零 售 价(SRP)低于 200 万泰铢未签订过自由贸易协定的产品,进口税率从 80%降至 40%

115、。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进口税率在 40%以下的产品,免征进口税。关税税率超过 40%的自贸协定进口产品,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 40%。电池容量超过 30 千瓦时,建议零售价大于 200 万泰铢,不超过 700 万泰铢未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产品,进口税率从 80%降至 60%。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进口的税率低于 20%的产品,免征进口税。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进口的税率在 20%及以上的产品,进口关税将进一步降低 20%。资料来源:泰国财政部。(六)印尼紧急条例取代综合法鼓励外商投资2021年11月25日,印尼宪法法院以公众咨询不足为由宣布此前鼓励外商投资的创造就业综合法34(以下简称综合法)违宪35,为此,20

116、22 年 12 月 30 日,印尼总统签署了关于代替创造就业综合法的政府紧急条例,该条例共 1117 页,包含 186 条内容,条例内容与 2020 年颁布的综合法基本相同,旨在代替综合法发挥作用,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促进国内就业和经济复苏36。2023年2月15日,印尼通过了该条例的草案,目前正等待在人民代表会议(DPR)上最终获批成为正式法律。综合法最重要的内容为对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进行了根本性变革,提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正面清单。正面清单共包括 245 个“优先行业”,其中 183 个投资领域可享受税收优惠津贴,18 个投资领域可享免征所得税优惠,44 个投资领域可享受投资优惠津贴。被列

117、入“优先行业”的投资项目包括:(1)国家战略项目;(2)资本密集型产业;(3)劳动密集型产业;(4)利用先进技术的产业;(5)先驱产业;(6)出口导向型产业;(7)以34 注:创造就业综合法旨在减少官僚主义和繁文缛节,但同时涉及就业相关条款,如减少部分休假和带薪休假。引入外国劳动力方面,规定非专业技术外国劳动力进入印尼不再需要印尼部长书面批准等,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本地工人利益。35资料来源:印尼秘书处官网,https:/www.dpd.go.id/daftar-berita/hasan-basri-nilai-perppu-cipta-kerja-inkonsisten-dengan-putus

118、an-mk-ri-0.36 资料来源:印尼关于取代 2022 年第 2 号创造就业综合法的政府条例,https:/ 年 6 月 17 日,越南国会通过了第 61/2020/QH14 号投资法37,该法对 2014 年的版本进行了修订,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尽管越南新投资法确立了越南政府平等对待国内外投资者的原则,并采用负面清单形式规定了禁止和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与领域,但目前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仍较多,并引入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加大对外资的审查力度。越南新投资法附件一、二、三分别规定了禁止外国投资者在麻醉品交易、化学品和矿产贸易、野生动植物等三个领域进行投资,并在附件四中具体列

119、出了 227 个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和领域。此外,越南新投资法规定,任何投资活动如对越南的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或可能引起威胁,均可能面临被暂停、停止或终止的风险;同时,对于涉及使用越南岛屿、边境或沿海区域的土地或地块的并购交易,新投资法也增加了一项新的事先批准许可要求,以保障越南国防和国家安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投资法未对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做出明确定义,因此,实践中执法机关的解释空间较大,外国投资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八)新加坡提高了外籍劳工和投资者准入门槛2023 年新加坡提高了外国人就业准证(EmploymentPass,EP)申请及续签的要求,并抬高了全球投资者计划(GlobalI

120、nvestorProgramme,GIP)下外国投资者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门槛。外国人就业准证方面,2023 年新加坡人力资源部从两方面提高了 EP 申请及续签要求38,一是提高了薪酬标准,各行业外国人申请新加坡就业准证的最低薪酬均提高了 500美元(如表 5-8 所示);二是为 EP 申请引入基于积分的互补评估框架(COMPASS),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综合计算达到 40 分才可通过评估,具体评估细则如表 5-9 所示。这些改变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37 资料来源:越南中国商会-投资法及附录,http:/vietchina.org/zcfg/tzl/3388.html

121、.38资料来源:新加坡人力资源部,https:/www.mom.gov.sg/passes-and-permits/employment-pass/upcoming-changes-to-employment-pass-eligibility.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50表 5-8:新加坡人力资源部外国人就业准证申请/续签条件一更高的薪酬标准。该薪酬将以不同年龄为依据,对标新加坡本地专业人士、经理、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PMET)等薪酬排名前 1/3 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新申请和 2023 年 9 月 1 日起续签的申请最低薪酬标准2023 年 9 月 1 日前续签的申请最低薪酬标准非金融行业

122、:月薪至少 5000 美元(自 23 岁逐步增加,至 45 岁及以上时增至10500 美元)非金融行业:月薪至少 4500 美元(自 23 岁逐步增加,至 45 岁及以上时增至8400 美元)金融行业:月薪至少 5500 美元(自 23 岁逐步增加,至 45 岁及以上时增至11500 美元)金融行业:月薪至少 5000 美元(自 23 岁逐步增加,至 45 岁及以上时增至9300 美元)资料来源:新加坡人力资源部。表 5-9:新加坡移民局外国人就业准证申请/续签条件二基于积分的互补性评估框架(COMPASS)基本积分标准C1.薪酬(个人)固定月薪与按年龄划分的本地专业人士、经理、行政人员及技术

123、人员(PMET)的月薪作比较。超过 90%本地 PMET 薪酬,可得 20 分;薪酬位于 65%至 90%分位之间,可得 10 分;薪酬小于 65%分位,0 分。C2.学历条件(个人)需前往新加坡认可的背景调查机构进行验证39。顶尖学校学历,可得 20 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得 10 分;本科以下学历,0 分。C3.文化多样性(公司)公司 PMET 人员中与候选人同国籍人员比例。5%,可得 20 分;位于 5%至 25%之间,可得 10 分;25%,0 分。C4.支持本地就业(公司)新加坡本地 PMET 人员在公司比重。50%,可得 20 分;位于 20%到 50%之间,可得 10 分;少于

124、20%,0 分。奖励积分标准C5.技能奖励-短缺人才(个人)属于短缺职业清单上的工作,可得 20 分。C6.对新加坡经济具有战略性意义(公司)如公司在投资、创新、国际化或公司和劳动力转型方面符合特定的评估标准,可得 10 分。资料来源:新加坡人力资源部。39 资料来源:新加坡认可的背景调查机构网址:https:/www.mom.gov.sg/faq/work-pass-general/what-are-the-requirements-for-a-verification-proof#background-screening-companies.第五章市场准入051外国投资者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

125、身份方面,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conomicDevelopmentBoard,EDB)宣布,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全球投资者计划”(GlobalInvestorProgramme,GIP)40。“全球投资者计划”发起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旨在为投资新加坡,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授予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此前该计划下对海外投资者的要求为“拥有丰富的商业经验和成功的创业背景,并向一家商业实体、基金或新加坡的家族理财办公室投资 250 万新币”。“全球投资者计划”修订后,外国投资者可通过表 5-10 中的三种方案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此次修订大幅提高了外国投资者

126、投资额要求,并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新加坡设立的公司需聘请更多本地公民。表 5-10:外国投资者通过新“全球投资者计划”进入新加坡的三种方案序号具体要求方案 1申请人需在新加坡的新设或现有商业实体中投资至少 1000 万新币,包括现有的实收资本;雇佣至少 30 名员工,且过半数需为新加坡公民。此外,必须至少雇佣 10 名新员工,才有资格在五年期满后获得再入境许可证续期。方案 2申请人须至少投资 2500 万新币在新加坡全球投资者计划精选基金。方案 3申请人必须在新加坡设立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 2 亿新币的一家家族理财办公室,其中,至少 5000 万新币需投资以下三类之一: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许

127、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例如 SGX 主板和 Catalist;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符合资格的债券查询系统”上列出的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和定期存单等;由已列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名录中的持牌公司发行的基金。资料来源: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二、问题分析(一)部分成员 RCEP 市场准入规则未落实到位RCEP 对全部东盟成员生效实施后,进一步降低了东盟成员市场准入壁垒,提高了我国与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但受访中资企业反映,仍有部分成员 RCEP 规则落实不到位,企业出口货物时面临一定贸易投资限制。调查显示,47.06%的企业认为东盟成员关税减让安排执行力不强,企业无法完全享受关税减让优惠;2

128、9.41%的企业认为,出口40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https:/www.edb.gov.sg/cn/how-we-help/global-investor-programme.html.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52东盟面临成员国原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11.18%的企业认为东盟投资限制仍较多(如图 5-1 所示)。从具体成员看,企业认为关税减让安排执行力最差的三个东盟成员为越南、马来西亚和缅甸,调查显示,58.56%的受访企业认为越南关税减让安排执行力不强,企业无法享受关税减让优惠;各有 50%的企业认为出口至马来西亚和越南的货物无法享受关税减让优惠(如图 5-2 所示)。企业认为存在原

129、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最多的东盟成员为印尼、菲律宾和新加坡,调查显示,35.37%的受访企业认为印尼存在原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分别有32.26%和 30.30%的受访企业认为菲律宾和新加坡存在原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如图 5-3 所示)。图 5-1:企业对东盟成员落实 RCEP 情况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五章市场准入053图 5-2:认为东盟成员关税减让安排执行力度不强的企业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图 5-3:认为东盟成员存在原材料或产品配件本地化要求的企业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投资东盟面临的股比审批程序限制增加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

130、级谈判议定书的达成与 RCEP 的生效实施,东盟各成员投资环境有所改善,但受访企业反映,对东盟投资仍面临一定障碍。其中,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5437.85%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对外资股比、开设分公司限制较多,该比例与去年相比提高4.31个百分点;33.33%的受访企业认为经营范围与领域受限,该比例与去年相比提高2.84个百分点;25.99%反映与东盟成员政府沟通需付出额外成本,该比例与去年相比下降了5.11 个百分点(如图 5-4 所示)。图 5-4:企业认为东盟投资环境存在的问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东盟作为当前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便利

131、度对双方经贸合作前景至关重要。受访企业反映,东盟当前贸易便利化程度仍有提高的空间。调查显示,仅 33.15%的受访中资企业认为东盟贸易便利化程度较好;分别有 65.17%和 1.68%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贸易便利化程度一般或较差(如图 5-5 所示)。第五章市场准入055图 5-5:企业对东盟及所在成员国贸易便利化程度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四)老挝缅甸文莱的市场准入环境有待改善东盟整体市场开放程度较高,但受制于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东盟不同成员市场准入环境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成员市场开放程度有待提高。调查显示,40.56%的受访企业反映东盟市场开放度较高,54.44%的受访企业认为

132、东盟市场开放度一般,5%认为市场开放度较低(如图 5-6 所示)。图 5-6:企业对东盟成员市场开放程度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56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中,市场准入环境最好的三个成员为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其中越南市场准入环境与去年相比提高一位;市场准入环境最差的三个成员为老挝、缅甸和文莱,其中老挝市场准入环境排名与去年相比下降一位,文莱市场准入环境排名与去年相比降低 4 位(如表 5-11 所示)。表 5-11:企业对东盟十国 2023 年市场准入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成员国名称2022 年排名2023 年排名(与去年相比:上升+,下降-)新加坡11泰国22越南4

133、3(+1)马来西亚34(-1)印度尼西亚55菲律宾86(+2)柬埔寨107(+3)老挝78(-1)缅甸99文莱610(-4)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五)外籍劳工在部分成员国遭受不公平待遇企业反映东盟部分成员对待外籍劳工未能一视同仁,中国员工在当地工作较难享有公平待遇。调查显示,45.98%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对外籍员工数量限制较为严苛。其中,58.49%的受访企业认为越南对外籍员工数量限制严苛,认为泰国和新加坡对外籍员工数量限制严苛的企业占比分别为 48.94%和 43.55%(如图 5-7 和 5-8 所示)。32.18%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对外籍员工审查过于苛刻。其中,文莱、老挝

134、和柬埔寨是受访企业认为的对外籍员工审查较为苛刻的三个东盟成员,持该观点的企业分别占比 46.15%、38.78%和 34.78%(如图 5-9 所示)。此外,新加坡人力资源部和移民局均提高了外籍劳工准入条件,并提出外国投资者通过新“全球投资者计划”在新加坡设立企业需雇佣一定数额的本地员工,该要求阻碍其他国家高技能创新劳动力进入新加坡。第五章市场准入057图 5-7:企业对东盟成员劳工政策的评价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图 5-8:认为东盟成员对外籍员工数量限制严苛的企业占比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58图 5-9:认为东盟成员对外籍员工审查苛刻的企业占比数据来源

135、: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六)超三成企业预计东盟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中资企业对东盟市场准入环境预期并不乐观。调查显示,34.25%的受访中资企业预计东盟市场准入门槛将提高,该比例比去年下降 2.11 个百分点;38.12%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市场准入门槛将不变;认为东盟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的企业仅占比 27.63%(如图 5-10所示)。图 5-10:企业预计未来东盟或所在成员国的市场准入壁垒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五章市场准入059三、我们建议(一)部分成员尽快落实 RCEP 规则,共享制度红利建议东盟各成员严格落实 RCEP 协定相关降税安排,确保贸易投资相关规则落实到位,避免出台其他不必

136、要的原材料本地化要求,提高贸易自由度和便利度。(二)部分成员改善市场准入环境,提高市场开放度当前东盟各成员中,缅甸、柬埔寨和文莱市场准入环境仍较差,建议三国政府尽快降低外商投资准入门槛,减少贸易壁垒,出台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本国营商环境改善。(三)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充分释放经贸合作潜力建议东盟各成员共同守护中国和东盟在经贸合作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改善基础设施提高通关效率,规范货物贸易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公开发布贸易信息,提高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东盟各成员应与中国共同挖掘对外贸易领域合作潜力,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四)缩减非必要投资审批程序,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建议东盟部分成员降低非国

137、家安全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降低外商投资准入门槛,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审批程序,同时避免人为干预外商投资,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度。(五)放宽外籍劳工限制,加速 RCEP 市场人才流动建议东盟成员合理评估当前外籍劳工限制措施,降低外籍劳工准入门槛,支持中国劳工参与共建东盟市场,加速 RCEP 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六)越南应明确国家安全定义,减少外商投资限制越南新版投资法引入外资审查制度,以国家安全为名加大对外商投资的审查力度,但未明确所谓“国家安全”的含义,提高了外商投资不确定性,建议越南政府出台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60相应的法规实施细则,明确界定对越南国家安全造成影响的外商投资行为,同时,系统

138、评估禁止与限制外商投资的 227 个行业与领域,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提高外商投资越南的便利度。第六章物流061第六章物流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62一、最新发展(一)越南多项措施支持物流行业发展近年来,越南重视物流行业发展,多次推出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自 2022 年8 月 1 日起,越南胡志明市将由内地水路运输工具运进与运出港口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保税仓库内货物、转口货物、过境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费减半。2023 年 1 月,越南政府副总理签发第 163 号决议(163/NQ-CP),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配套措施,促进越南物流业发展,提高

139、物流行业的竞争力41。2023 年 3 月 1 日,越南物流服务企业协会签署关于正式启动世界物流护照的文件42,有利于巩固越南在全球物流供应链中的战略性地位43。(二)柬埔寨斥巨资兴建物流基础设施柬埔寨物流业飞速发展,预计到 2030 年,铁路货运将达到 800 万吨/年,铁路客运达到150万人次/年。航空旅客预计增长至3050万人次/年,航空货运量预计达到35万-40万吨/年44。为应对预期增长,柬埔寨政府推出了综合多式联运总体规划 2022-2030,该总体规划包括 480 多个项目,预计总投资额超过 780 亿美元。目前,柬埔寨政府已批准150 多个项目,投资额约 300 亿美元45。(

140、三)泰国积极推动东部经济走廊建设2016 年,泰国总理提出在未来 20 年将经济发展提升到高附加值阶段,简称泰国 4.0战略。该战略下,泰国大力推动东部经济走廊建设(EasternEconomicCorridor,EEC),致41 资料来源:根据越通社资料整理,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d%97%e5%8a%aa%e5%8a%9b%e6%8f%90%e9%ab%98%e7%89%a9%e6%b5%81%e8%a1%8c%e4%b8%9a%e7%9a%84%e7%ab%9e%e4%ba%89%e5%8a%9b/180081.vnp?utm_so

141、urce=link.gov.vn#source=link.gov.vn.42 世界物流护照计划于 2019 年正式启动,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畅通,通过创建新的贸易路线打开市场准入,并为成员提供经济效率。目前,该计划成员国已有 48 个国家,覆盖 15 个贸易走廊,占全球贸易总额的 47%。43 资料来源:根据越通社资料整理,https:/link.gov.vn/z4OwZNdS.44资料来源:柬埔寨投资网,https:/ 资料来源:同上。第六章物流063力于将泰国打造为东盟物流中心,连接缅甸土瓦深水港、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和越南头顿港46。2021年和2022年,泰国交通部分别获得1800亿泰铢和1

142、100亿泰铢预算打造东盟物流中心基础设施。目前,东部经济走廊建设初见成效,2023 年 1-2 月东部经济走廊共计收到 92 项促投申请,总投资金额超 900 亿泰铢,目前正在建设的大型基建项目包括 EEC高铁,深水港和乌塔堡航空城47。(四)马来西亚政府强调加强路网建设近年来,马来西亚政府推出多项交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改善当地交通基础设施条件。2021 年 9 月底,马来西亚发布第十二个马来西亚五年发展计划,强调继续加强公路和铁路网络建设,以改善机场、港口、工业区和主要城市的互联互通状况,并计划提供更多财政资金支持鼓励投资48。2023 年,马来西亚政府拟投资 204.3 亿美元用于基

143、础设施建设,比2022年增长25.7%,计划开发7615个项目49。中国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有着全方位的优势,预计中马两国将继续加强在该领域的合作(如表 6-1 所示)。表 6-1:中国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1泛婆罗洲大道项目民都鲁五里立交桥中国港湾承建、三航局负责施工2吉隆坡地铁二号线轨道工程中国交建品牌中标,中国港湾牵头,与中交马来西亚公司、二公局紧密联营实施3马东铁项目云顶隧道中国交建承建4马来西亚 SUKECA4 高速公路中国港湾承建5马来西亚砂拉越日拔大桥项目中国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6马来西亚柔新捷运系统(RTS)海上段项目中交马来西亚公司7马来西亚柔佛

144、州蒲莱河大桥中国交建承建、中交二航局参建8马来西亚 ZLNG 码头项目中交三航局9马来西亚沙巴州诗碧丹码头项目中国能建葛洲坝国际公司10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 C 段北线中国交建承建数据来源: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46 资料来源:国际劳工组织,https:/www.ilo.org/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dcomm/documents/meetingdocum%E2%80%A6.47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https:/www.chinca.org/sjtcoc/info/23041009173611.48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h

145、ttps:/www.chinca.org/CICA/info/211.49 资料来源:世界公路杂志,https:/ 年 3 月 26 日,老挝第 9 届国会通过老挝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2021-2025)规划50(以下简称九五规划)。在物流业领域,九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对已开发陆港的管理和监测,发展其他潜在的陆港,作为连接东盟国家和该地区的枢纽。例如,加快发展那堆陆港(LuangNamtha)、KM20 陆港(Bolikhamxay)、会赛陆港(Bokeo)、琅勃拉邦陆港(LuangPrabang)和孟塞陆港(Oudomxay)等适合货物停留和分配以及过境运输的枢纽

146、。二、问题分析(一)各成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大2023 年 4 月 21 日,世界银行发布2023 年物流绩效指数报告51,该报告基于贸易流动速度的数据和问卷调查,对全球 139 个经济体涉及货物流动的基础设施、海关及边境管理、物流服务质量、货运时效、追踪能力及价格竞争力等 6 个方面进行了单项和综合测评,反映了各经济体物流绩效变化情况和相互间的比较差异。东盟各成员综合指标得分差异较大。其中,新加坡物流绩效指数综合得分为 4.3 分,在全球 139 个经济体中排名第一位;马来西亚综合得分为 3.6 分,排名第 26 位;泰国综合得分 3.5 分,排名第 34 位;相比之下,柬埔寨和老挝综合得

147、分较低,均为 2.4 分,排名第 115 位(如表 6-2 所示)。表 6-2:各成员国物流绩效指数及排名成员国综合得分排名成员国综合得分排名新加坡4.31越南3.343马来西亚3.626印度尼西亚3.061泰国3.534柬埔寨2.4115菲律宾3.343老挝2.4115数据来源:世界银行。50 资料来源:亚洲发展数据中心,https:/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https:/lpi.worldbank.org/sites/default/files/2023-04/LPI_2023_Press_release_Chinese.pdf.第六章物流065(二)部分成员物流设施建设步伐滞后尽管东盟多数

148、成员加快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但仍有较多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调查显示,57.22%的企业表示东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图6-1 所示),影响了其在当地投资经营效率。图 6-1:企业对东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从具体国别看,受访企业普遍认为,新加坡、印尼和泰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最为完善。调查显示,分别有 75.76%、74.39%和 68.93%的受访企业对上述三国物流基础设施较为满意。相比之下,菲律宾、老挝和柬埔寨的物流基础设施仍有改善空间,对三国基础设施相对满意的企业占比分别为 53.23%、53.19%和 51.02%(如图 6-2 所示)。

149、图 6-2:企业对东盟各成员物流基础设施满意度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66(三)成员间区域物流联通水平待提高调查显示,48.89%的企业表示区域内物流市场联通水平仍较低(如图 6-3 所示),不利于交通便利度的提升。60.11%的受访企业表示东盟交通物流便利度水平一般,8.74%认为交通物流便利度水平较差。对东盟交通物流便利度水平较为满意的受访企业仅占31.15%(如图 6-4 所示)。图 6-3:企业对东盟区域内物流市场联通水平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图 6-4:企业对东盟交通物流便利度水平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六章物流067(四)物流服

150、务水平较低增加经营成本当前东盟部分成员物流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较低,企业反映实际经营中存在物流服务质量差、额外索要小费等现象,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调查显示,42.78%的受访企业表示区域内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均较低(如图 6-5 所示)。图 6-5:企业对东盟区域内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五)部分成员物流成本高削弱竞争力东盟部分成员物流成本仍居高不下。例如,根据世界银行 2022 年报告,柬埔寨码头处理一个 40 尺货柜的物流费用为 1200 美元,是泰国和越南的两倍,而货柜出口清关费用介于 220 美元到 250 美元之间,是这两个邻国的 4 至 5 倍52。调查

151、显示,30.05%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物流成本较高(如图 6-6 所示)。52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报告,https:/documents1.worldbank.org/curated/en/0993217/pdf/P1773400c74b8e06308c8a00ff3a41dd50c.pdf.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68图 6-6:企业对东盟成员国物流成本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六)最后一公里交付仍存在较大挑战东盟十国中多是半岛或岛屿,地缘环境复杂多变,消费者分布较为分散,各成员国内及东盟区域内物流运输难度较大。随着东盟十国对外贸易的日益增长,出海货物日渐

152、增多,对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最后一公里顺利交付亟需东盟各成员改善物流环境。三、我们建议(一)持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议东盟各成员国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物流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出台政策支持本国物流行业发展,适当放开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对中资企业的限制。二是加大投入,持续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二)提升物流领域对外合作水平建议各成员国进一步提升物流领域开放水平,加强国际间合作,不断提升区域内第六章物流069物流市场联通水平,持续加强与中国在物流领域的合作,促进中国与东盟物流市场联通发展。(三)不断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建议东盟各成员持续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加强物流服务培训,

153、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物流服务流程和手续,提升物流服务效率。(四)多举措推进物流领域提质增效建议东盟各成员持续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提高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此外,建议东盟各成员调整优化运输结构,不断推动跨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持续提升铁水联运发展水平。(五)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建议东盟物流成本较高的成员推进统仓统配模式,整合商贸流通末端渠道,降低流通成本。为生鲜果蔬类等时效要求较高的产品提供标准化物流配送服务,减少分拣、装卸环节,并推广应用可追溯的

154、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配送效率。(六)着力改善最后一公里交付难题建议东盟成员着力改善物流领域最后一公里交付问题,进一步开放物流市场,引入先进技术或先进物流企业,促进东盟物流领域数字化水平提升。第七章政府采购071第七章政府采购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72一、最新发展(一)东盟成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开放东盟成员中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和文莱已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了多项包含高标准政府采购条款的多双边经贸协定,其中新加坡已加入 WTO政府采购协定(GPA)53,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和越南已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如表 7-

155、1 所示)。2023 年 6 月 2 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对 15 个成员全面生效实施。其中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促进各方在更高水平和更宽领域上加强政府采购信息交流,提升各方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透明度,为区域内政府采购市场的逐步开放奠定基础。但目前 RCEP 政府采购章节的内容主要为“原则性”条款,尚未对市场准入等内容进行明确,区域间政府采购合作深化存在较大协商和沟通空间。表 7-1:东盟各成员签署的涵盖政府采购条款的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协定名称越南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越南-英国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新加坡政府采购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

156、伙伴关系协定新西兰和新加坡关于建立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的协定新时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日本)新加坡-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新加坡-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新加坡-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马来西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文莱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53 资料来源:WTO,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gproc_e/memobs_e.htm.第七章政府采购073(二)柬埔寨新政府采购法提升采购国际化水平2023 年 5 月 16 日,柬埔寨颁布了新的

157、公共采购法54,替代了 2012 年 1 月 14 日的旧版本,旨在通过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提升柬埔寨政府采购环境的国际化水平。新的公共采购法与 2012 年版相比,主要变化为扩大了经济和财政部监管权力,规范了公共采购程序,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如表 7-2 所示)。表 7-2:柬埔寨新公共采购法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内容扩大经济和财政部监管权力新公共采购法规定经济和财政部有权在采购过程中对可疑问题或投诉进行临时检查。规范公共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必须遵循以下七个步骤: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并收集和记录申请;发出投标文件邀请书;所有标书的评估;授予合同;合同管理。其中采购合同需使用经

158、济和财政部制定的模板。同时,采购合同下的所有付款都必须用柬埔寨瑞尔支付(国外采购的合同除外)。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纳入了行政处罚方式,包括:书面警告、立即停止公共采购、暂停撤销或取消合同、从投标人名单中删除、列入黑名单等;刑事处罚方面,对个人判处徒刑 1-5 年,罚款 400-2000 万柬埔寨瑞尔,对法人判罚 2000 万-1 亿柬埔寨瑞尔。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柬埔寨新公共采购法内容整理。(三)新加坡多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制定绿色标准新加坡 2021 年启动绿色政府计划,提出 2045 年实现净零排放,比原计划的 2050 年提前了五年。为此,新加坡政府部门在信息、通信和技术(ICT)设备

159、、电器、建筑和车辆等领域采用了一系列绿色采购标准(如表 7-3 所示)。为进一步支持绿色经济转型,新加坡政府计划从 2024 财年起,采购项目评标中逐步引入更多的环境可持续性因素,以鼓励供应商在竞标政府采购项目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方式为,各政府采购项目为环境可持续项分配 5%以上的分值。该项措施将从大型建筑和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开始,并不断向其他领域拓展。大型建筑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所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额占政府采购项目总额比重超过 60%55。54 资料来源:柬埔寨内阁,LawonPublicProcurement.55 资料来源: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https:/www.mse.go

160、v.sg/cos2023/Annex%20A%20COS%202023%20-%20Media%20Release%20on%20GreenGovSG.pdf.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74表 7-3:新加坡现行绿色采购标准产品标准建筑所有新建和现有建筑都应达到绿色标志白金超低能耗(SLE)标准,并带有可维护性徽章或同等标志。空调对于制冷量小于 10kW 的分体式空调,节能等级至少为 5 级,并使用全球变暖潜能值(GWP)750 的制冷剂对于制冷量大于 10kW 的分体空调型号,节能等级至少为 3 级,并使用 GWP 750的制冷剂。冰箱节能等级至少为 3 级,且使用全球升温潜能值 15 的制

161、冷剂。电视节能等级至少为 4 级。灯集成紧凑型荧光灯(CFLi)和发光二极管(LED)灯泡节能等级至少为 3 级。紧凑型荧光灯(CFLni)和 LED 灯泡(G24 底座)的节能等级至少为 2 级。筒灯(G13 底座)节能等级至少为 2 级。供水装置及设备盆式水龙头、淋浴水龙头、小便器和双冲洗低容量冲洗水箱节能等级至少为 3 级。高压清洗器喷嘴最大为 6L/min。顶部/前部负载的最大值为 7.8L/kg,侧面负载的洗衣机提取器的最大值是 12L/kg。台下/罩式洗碗机最大 2L/架,单槽输送机最大 1L/架,多槽输送机最大 0.66L/架。建筑产品经新加坡环境委员会、新加坡绿色标签计划、新加

162、坡绿色建筑委员会或新加坡绿色建筑认证计划认证。印刷纸获得新加坡环境委员会认可的强化新加坡绿色标签计划的印刷纸。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符合最新能源之星(ENERGYSTAR)标准。车辆从 2023 年开始,所有采购和注册的汽车都将是零尾气排放的清洁能源汽车。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资料整理。(四)泰国绿电采购新规针对外资提出限制条件2022 年 10 月,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ERC)发布2022-2030 年上网电价(FiT)计划下可再生能源采购条例(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采购条例)56,旨在通过加大“绿电”采购力度鼓励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根据可再生能源采购条例,外

163、资企业参与泰国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需满足如下资格条件:(1)电力生产商必须是根据泰国法律注册成立或在泰国注册的法人;(2)若电力生产商是有限公司,则最终外国股东持有股权不得超过全部股份的 49%,境外股东人数不得超过全部股东的一半;(3)电力生产商在商业运营日期(COD)之后以及第三年之前,根据出售电力的要约维持原始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少于所有股份的 50%;(4)不少于一56资料来源: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ERC),https:/www.kap.co.th/thought-leadership/the-energy-regulatory-commission-of-thailand-erc-sets

164、-out-to-promote-low-carbon-economy-with-new-regulations-on-the-procurement-of-renewable-energy/.第七章政府采购075半的董事拥有泰国国籍;(5)董事会主要负责人必须拥有泰国国籍。(五)印尼政府采购规则要求优先使用本国产品2023 年 2 月 2 日,印尼经济统筹部宣布修改政府采购有关条例,规定凡政府单位采购价值超过 50 亿印尼盾(约合 53 万美元),必须使用本国的物资与服务。在政府工程招标方面,必须采用国货的比例为 25%至 40%。根据印尼经济统筹部数据,新规实施后,印尼政府每年政府采购支出将

165、增加 87.5 万亿盾至 140 万亿盾(约合 93 亿美元至 149 亿美元)。截至 2023 年 3 月,进入印尼政府采购电子目录的国内产品数量约为 340 万种,较一年前增加约 335 万种57。(六)越南政府修订招标投标法以支持本国企业2022 年 6 月 15 日,越南规划和投资部公布招标投标法(修正案),并启动征求意见程序。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法将于2023年经越南国会审议通过58。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创新产品的国内生产和采购。招标投标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要求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激励措施,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优先选择本地化率高的产品,以加强本国产品对进口产品的替代。

166、二是鼓励初创企业或拥有创新产品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三是要求政府采购主体着重考虑环保、低排放、节能的产品和服务。四是简化供应商选择程序,允许政府采购主体在项目批准之前选择供应商,以缩短项目实施时间。(七)马来西亚预算案要求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2023 年 2 月 24 日,马来西亚总理兼财政部长安瓦尔向国会提交2023 年财政预算案59,预算总额为3881亿林吉特(约合6015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运行支出(Operatingexpenditure)2891 亿林吉特,同比下降 1.2%,发展支出(Grossdevelopmentexpenditure)970 亿林吉特,同比上升 35.5%。发展

167、支出的主要方向为机场建造、公路升级以及交通基础设施配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保证发展支出的充分利用,预算案提出政府将加快推动新的政府采购法案的出台,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根据预算案,前期通过57 资料来源:根据印尼国际日报资料整理,https:/ 资料来源:越南规划和投资部,DthoLututhu(sai),https:/www.mpi.gov.vn/portal/Pages/gop-y-van-ban.aspx?uid=630.59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财政部,UcapanBelanjawan2023,https:/budget.mof.gov.my/pdf/belanjawan2023/u

168、capan/ub23.pdf.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76直接谈判达成总额超过 220 亿林吉特的政府采购项目被取消,并将重新公开招标。二、问题分析(一)部分成员政府采购透明度待提高尽管柬埔寨等部分东盟成员在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国际化,规范采购程序,但仍有较多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政府采购透明度有待提高。调查显示,在参与过东盟政府采购的企业中,47.8%反映所在成员国政府采购程序透明度不够,持该观点的企业比例较上年度下降 3.65 个百分点;43.5%的企业反映所在东盟成员国政府采购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存在模糊规定,该比例较上年度下降 1.95 个百分点。47.8%的企业反映不能及时有效获取政府采购信

169、息,该比例较上年度增加 22.8 个百分点(如图 7-1 所示)。图 7-1:企业认为东盟政府采购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外企缺少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渠道东盟多数成员尚未搭建专门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渠道,导致相关信息公开不足。当前,仅新加坡搭建了专门的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平台,并且构建了政府采购线上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线上化水平较高;越南、缅甸、老挝、菲律宾等成员在国家门户网站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其余东盟成员国政府采购信息渠道建设相对滞后,多由各采购需求单位自行发布,尚无统一和专门的信息公示渠道(见表 7-4)。第七章政府采购077表 7-4:东盟各成员国政府采

170、购信息获取渠道成员国信息获取渠道越南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网站;DauThau(规划和投资部的新闻机构)新加坡新加坡政府采购投标通知、报价通知和投标授予等信息集中公示在专门网站(GeBIZ),一般项目招投标程序均可在该网站中完成。菲律宾菲律宾采购信息系统(PhilGEPS)是菲律宾单一、集中的电子门户网站,也是政府采购信息的主要发布来源。缅甸缅甸政府采购公布渠道包括:国家门户网站(MyanmarNationalPortal)、政府官方媒体以及各政府部门网站。老挝政府招标信息主要在缅甸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和价格监测司网站(ProcurementandPriceMonitoringDivision

171、)上发布。公共工程和运输部等各部委还可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此外,政府可以利用大众媒体(主要为报纸)为投标做广告。柬埔寨柬埔寨公共采购法并没有说明政府采购公告的方式。实践中,经济和财政部、教育青年和体育部等部门会在其网站和当地报纸上发布在线招标广告。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三)政府采购项目的稳定性有待提升东盟部分成员政治稳定性较差,政府更迭频繁,法律、税收等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难以保证,而政府采购项目周期较长,且与政府联系紧密,因此政策的不确定性容易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投资积极性。受访企业反映,企业参与当地公共采购过程中投入大量合规成本

172、,严格遵守当地法规和相关制度,但仍然会频繁出现主管部门领导人因政治问题被审查、由其负责的公共采购项目被暂停的情况。(四)部分成员公共采购法律有待健全东盟各成员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标准等内容,但受访企业反映,部分成员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规则条款相互冲突,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企业往往需要投入较多额外的合规成本。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适用存在争议。东盟部分成员国中央和地方法律体系衔接不充分,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在不同地区、部门甚至项目中的适用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标准;二是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当地个别企业与政府

173、官员通过利益输送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优先权;三是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恶意竞标、串通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78投标、虚假报价等行为时常出现。(五)公共支出占比较小加大企业压力东盟部分成员债务风险意识高,严格控制政府公共支出,导致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过程中需要承担较大的资金和成本风险。以印尼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印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依靠社会资金,政府支出比例相对较低。根据印尼财政部数据,印尼 2020-2024 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资金为 4500 亿美元,其中印尼中央政府财政预计承担 37%,地方政府和国企预计承担 21%,其余的 42%资金缺口(约 1900 亿美元)将通过与国内外

174、私营资本合作进行融资6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印尼政府债务达 7733.99万亿印尼盾,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39.57%,远低于国家法令所规定的 60%的上限61。三、我们建议(一)搭建标准化的信息发布渠道建议东盟及成员国层面搭建专门统一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开发布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变更公告、采购结果公示等信息,提升信息发布数字化、发布格式标准化、信息获取便捷化水平。(二)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建议东盟及成员国加快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杜绝在制度和执行层面设置歧视性标准,保障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东盟政府采购项目的权利,保障所有地区产品公平进入东盟政府

175、采购市场的机会。(三)规范和公开各类政府采购程序建议东盟及成员国增强采购文件合法性、规范性、严密性,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程序规范、信息透明、效率提升,避免隐瞒信息、差别化提供信息等问题,以利供应商通过公开方式获取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60 资料来源:印尼财政部,https:/fiskal.kemenkeu.go.id/.61 资料来源:印尼安塔拉国家通讯社,https:/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82一、最新发展(一)RCEP 生效实施促进东盟电子商务发展RCEP 的正式生效实施为东盟的跨境电商市场带来巨大制度红利。中国-东盟电

176、子商务合作机制、合作领域、合作范围等进一步深化,RCEP 通过整合区域内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跨境电商进出口成本降低,推动构建更加繁荣的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东盟各国电商基础设施进一步互联互通,标准规则不断共享互认,电商产业链供应链相互协同促进,推动形成中国-东盟电商合作共同体62。RCEP 与其他主要区域贸易协定电子商务相关条款如表 8-1 所示。表 8-1:RCEP 与其他主要区域贸易协定关于电子商务有关条款的比较区域贸易协定名称RCEPCPTPPDEPAUSMCA数字本地化未完全禁止数字本地化,承认数据自由流动对数字经济的价值不得保留计算设施本地化要求支持跨境数据流动严格禁止数字

177、本地化数字壁垒无相关规定禁止缔约方将要求转移或获得另一缔约方的人所拥有的软件源代码作为在其领土内进口、分销、销售或使用该软件或包含该软件的产品的条件鼓励政府数据公开“源 代 码 披 露 禁止”规则,并将规制范围从源代码扩展到算法数字产品待遇无相关规定给予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给予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并确认缔约方承诺水平给予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网络安全缔约方应充分认识开展网络安全合作的重要性缔约方应充分认识开展网络安全合作的重要性促进安全的数字贸易以实现全球繁荣,提高计算机安全时间响应能力新增条款,鼓励各缔约方加大合作,共同应对数据安全威胁问题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根据各协定官方文本整理。(二)东盟

178、及其成员出台多项数字战略规划近年来,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将东盟建设为由数字技术、服务和生态系统驱动的62 中国国际商务中心,广西商务厅,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发展报告。第八章数字经济083领先数字经济体,东盟层面相继出台多个数字经济领域战略、规划、实施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聚焦数字贸易与物流、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数字支付与身份识别、数字技能与人才、数字创新创业、机构协调等内容。此外,各成员国亦相继推出规划部署促进地区数字化转型,包括工业 4.0 战略、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行动计划,内容涉及数字基建、电子商务、数字技术、数字产业、产业数字化、数字人才、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议题(如表 8-2 所示)。

179、表 8-2:东盟及部分成员国数字经济领域有关战略和规划地区或成员国文件名称东盟层面东盟数字一体化框架及行动计划东盟电子商务协定及实施工作计划东盟数字总体规划 2025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 2025东盟信息和通信技术总体规划 2020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2025东盟全面复苏框架东盟个人数据保护框架东盟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行动计划 2025新加坡“智慧国家倡议”“数字经济行动框架”马来西亚“国家工业 4.0 政策”“数字经济蓝图”泰国“泰国 4.0”战略“国家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印度尼西亚“打造印尼 4.0 计划”“数字印尼路线图”菲律宾“电子商务路线图”“电子政务总体规划 2022”越南“工业

180、4.0 战略”“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文莱“数字经济总体规划 2025”柬埔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政策框架(2021-2035)”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整理。(三)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谈判提速东盟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区域,加之 2020-2022 年新冠肺炎疫情深刻改变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84了区域内各经济主体的行为,民众使用数字服务的频率和数量也有所增加,东盟数字经济报告显示,2020 年东盟地区互联网行业商品交易总额超过 1000 亿美元,预计在 2025年超过3000亿美元63。2023年5月,东盟各成员国政府同意加快东盟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DEFA)谈判,以推动东盟地区数

181、字化转型。DEFA 原则上是一项调整数字贸易规则并建立数字经济相关合作的协议,将成为东盟在东南亚建立无缝数字贸易生态系统的总体框架,但签署涵盖整个东盟的数字经济协议还需制定包容性政策条款,保证各项内容在各成员间适用性和标准的统一。以数据隐私问题为例,东盟主要经济体对数据隐私都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但各国的具体立法和司法不尽相同。例如在新加坡,如泄露的数据有可能带来“严重侵害”,则各团体、组织必须在数据丢失时通报用户。而在菲律宾,“严重侵害”的裁定标准和通报门槛比新加坡高许多。(四)新马泰已推出跨境实时电子支付工具新加坡推出和印度之间的跨境实时支付。2023 年 2 月 21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182、MAS)和印度储备银行(RBI)启动新加坡 PayNow 与印度统一支付接口(UPI)之间的连接,为两国客户提供了安全、简单的跨境资金转账方式64。新加坡和印度的金融客户能够在两国银行账户或电子钱包之间实时发送和接收资金,只需使用手机号码、UPI 身份或虚拟支付地址即可完成此操作。马来西亚与新加坡跨境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2023 年 3 月 31 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启动了两国间跨境二维码支付链接65。该支付链接将允许客户通过扫描新加坡星网电子付款公司(NETS)二维码和马来西亚支付平台(DuitNow)二维码进行零售支付,并支持通过扫描商户展示的实体二维

183、码进行现场支付,以及在线跨境电商交易。泰国银行成功连接欧元体系、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支付系统。2023 年 3 月 23 日,泰国银行 Nexus 成功连接了欧元体系、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支付系统,建立了即时支付系统(IPS),允许仅使用手机号码即可在三者之间发送付款66。Nexus 旨在通过标准化和多边方式连接多个国家的国内支付系统,支持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提高支付速度和透明度。63 资料来源:谷歌、淡马锡和贝恩2022 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乘风破浪,走向机遇之海(e-conomysea2022throughthewaves,towardsaseaofopportunity).64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

184、管理局,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3/launch-of-real-time-payments-between-singapore-and-india.65 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3/launch-of-cross-border-qr-code-payments-connectivity-between-singapore-and-malaysia.66 资料来源:https:/www.bot.or.th/English/Pressan

185、dSpeeches/Press/2023/Pages/n1466.aspx.第八章数字经济085(五)越南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扩大近年来,受益于内需增长及外商投资,以及本国政府积极出台的多项发展计划和促进政策,越南已成为东南亚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数字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据权威机构公布数据,2021 年越南数字经济商品总价值为 180 亿美元,2022 年为230 亿美元,同比增长 28%。预计到 2025 年,该数字将达 490 亿美元。因 2020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东南亚国家使用在线服务的新用户数量增加了三分之一,其中越南的新用户率最高,电子商务收入达 118 亿美元,占越南

186、销售服务零售总额的 5.5%。到 2025年,越南数字经济产值可达 520 亿美元,约占东南亚数字经济产值的 1/6。越南电商行业线上转化率是东南亚国家平均值的 1.3 倍。67越南的数字经济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教育科技和物流等领域。越南政府还制定了多项政策以推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包括免费提供移动支付服务,以及优惠税收政策等。除此之外,越南政府已出台多项政策以支持金融科技发展,例如推广数字身份认证、便利的电子支付和数字信贷等。(六)新加坡人工智能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新加坡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全球投资者在东南亚人工智能投资的首选地区。2010-2021 年间,在新人工智能公司以

187、534 笔投资交易筹集了 69 亿美元,占东南亚地区投资交易数量的 81%,占地区所有交易价值总额的 94%68。中国作为东南亚人工智能海外投资的主要来源地,2010-2021 年中国在包括新加坡在内的东南亚人工智能市场的总投资金额已经超过美国。2023 年 5 月 22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启动了金融部门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AIDA)人才发展计划。该计划是国家金融人工智能计划的一部分,旨在增加 AIDA 人才供给,在金融领域打造深度 AI 能力69。67 数据来源:谷歌、淡马锡和贝恩2022 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乘风破浪,走向机遇之海(e-conomysea2022throught

188、hewaves,towardsaseaofopportunity).68 数据来源:Crunchbase,覆盖初创公司及投资机构生态的企业服务数据库。69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3/mas-strengthens-collaboration-between-fis-and-training-institutes.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86二、问题分析(一)七成企业认为东盟数字经济环境有待改善东盟各成员出台多项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或规划改善发展环境,但多数受访企业认为,当前东盟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一般。调查

189、显示,70.22%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一般,11.8%的企业认为较差,仅 17.98%认为较好(如图 8-1 所示)。企业认为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最好的三个东盟成员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柬埔寨、缅甸和老挝的营商环境改善空间仍较大(如表 8-3 所示)。图 8-1:企业对东盟数字经济环境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表 8-3:企业对东盟成员数字经济环境评价排名成员国2022 年排名2023 年排名(与去年相比:上升+,下降-)新加坡11马来西亚22泰国33印度尼西亚45(-1)越南54(+1)第八章数字经济087续表成员国2022 年排名2023 年排名(与去年相比:上升+,下

190、降-)文莱610(+4)菲律宾76(+1)柬埔寨87(-1)缅甸98(-1)老挝109(+1)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数字基础设施差加大了数字经济发展难度当前东盟各成员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仍有超过五成受访企业认为数字基础设施不健全是东盟当前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调查显示,57.30%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数字基础设施较差(如图 8-2 所示)。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数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企业满意度最高。相比之下,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的数字基础设施仍有较大改进空间。分别有 81%、76.21%和 65.43%的受访企业认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如图8-3 所示)。图 8-2:

191、企业反映东盟数字经济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88图 8-3:企业认为东盟各成员数字基础设施较差的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数字人才匮乏拖累东盟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东盟地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数字人才需求,但地区内数字人才供给相对不足。近三年内,东盟的数字人才需求量已经上升 3 倍以上,对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技术等方面人才的需求也增加,导致人才缺口增大。调查显示,43.26%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数字人才短缺(如图 8-2 所示)。其中,认为老挝数字人才匮乏,影响企业发展数字经济的比例达 85.31%,认为缅甸和柬埔寨缺乏数字人才的企业

192、占比分别为 58.47%和 49.37%。企业普遍认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数字人才供给最为充足(如图 8-4所示)。图 8-4:企业认为东盟各成员数字人才匮乏的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八章数字经济089(四)数字经济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加大监管难度调查显示,37.08%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数字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其中,老挝、缅甸和柬埔寨是企业认为数字经济法律法规最不完善的三个东盟成员,持该观点的企业分别占比 69.70%、58.16%和 54.98%。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是企业评价数字经济相关法规最完善的三个东盟成员(如图 8-5 所示)。图 8-5:企业认为东盟各成员数字经济相关法

193、律法规不完善的比例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五)各成员间存在的数字鸿沟短时间难以弥合目前,东南亚很多国家处于数字化起步阶段,基础设施不完善,各国经济水平发展不一,导致东盟成员国之间出现“数字鸿沟”,增加了东盟各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合作的难度。一方面东盟各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根据 2022 年的世界数字竞争力排名70,新加坡位列全球第四,马来西亚排名第 31 位,印度尼西亚排名第 51 位,菲律宾排名第 56 位,而其他东盟国家则未能上榜。东盟各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也表明,该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仍然缺乏统一性。另一方面,东盟各国数字经济市场规模差异较大,据2021 东南亚数字经

194、济报告显示,除印度尼西亚外,其他国家数字经济市场规70 资料来源:国际管理发展学会,https:/www.imd.org/centers/wcc/world-competitiveness-center/rankings/world-digital-competitiveness-ranking/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90模都相对较小。(六)部分成员发展基础薄弱影响跨境数据流动目前,东盟国家在数据收集、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则,仍需建立一套统一完善的制度框架,用以规范数字经济行为并保护当事人的权利需求。虽然东盟层面已认识到数字数据治理的重要性,但各成员国的自身基础大不相同

195、,采取的方法存在差异。一方面,部分成员数字基础设施发展仍然滞后。东盟地区光纤连接和宽带网络等关键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地区内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仍面临着互联网连接不畅、互联网和移动电话普及率低的问题。虽然东盟的一些成员国正在大力投资 5G 甚至6G 技术,但多数国家仍然依赖 3G 网络,且信号不稳。另一方面,东盟各成员的经贸规则与数字标准协调性较差,配合程度不高,存在明显差距。“东盟跨境数据管理框架”仍处于初级阶段,只有少数国家建立了促进跨境数据流动的系统,以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特别是,在东盟内部一些国家引入了繁重的个人数据本地化限制,对开展跨境数字业务的企业产生了负面影响。(七)超四成企业计划扩

196、大在东盟的数字投入中资企业对东盟数字经济发展有较大的期待。调查显示,42.94%的受访企业看好东盟数字经济市场,表示计划在未来扩大对东盟数字经济投资(如图 8-6 所示)。图 8-6:企业反映东盟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八章数字经济091三、我们建议(一)有效推动 RCEP 电子商务章节落地实施建议东盟各成员全面推动实现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暂免关税窗口期,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二)多方合作加大网络安全全球协调治理建议东盟营造更加开放和安全的数字生态,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重视外企的呼声,听取企业表达

197、有关意见诉求,加大在网络安全全球治理上的政策协调,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三)充分发挥区域数字经济合作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机制的作用,推动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凝聚数据安全保护的共识,提供更多数据安全保护公共产品,促进相对落后国家的数字能力建设,缩小地区数字鸿沟,更好推进地区间合作。(四)继续推动东盟数字经济领域扩大开放建议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继续加深数字经济领域对外开放的力度,在电子商务、电信业领域扩大开放。建议其他成员国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领域扩大开放进程,在国际合作中取得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五)加强数字治理共同应对数据安全挑战本着相

198、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承认不同国家彼此制度的差异性,加快建立具有差异性、灵活性和可操作的规则,提升地区数据安全保护的区域治理水平。(六)大力推进中国-东盟共建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东盟功能物流枢纽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投资建设集产品、孵化、融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92资、财税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跨境生态园和跨境电商物流园区。打造智能仓储物流中心,搭建标准统一的跨境物流监控平台,实现中国与东盟所有跨境物流运输的信息交互、货物仓储管理、运输车辆追踪、支付结算、货源智能匹配等数据集成与商业运营。(七)多措并举鼓励支持跨境电商综合发展通过设置中心仓、分仓、直邮专线等方式,联合本地资源做好配送服务

199、,缩短跨境电商物流周转时间、降低配送成本、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此外,建议着力提高电商渗透率,推动当地电商行业及跨境电商全面发展。(八)重视中资企业在数字生态的赋能作用建议东盟着力解决针对地区内数字经济领域外国企业存在的法规定义泛化、规范场景不够细化、责任边界模糊不清等问题,维护地区内数字市场合理竞争;从数字生态视角出发,优化调整自身数字规制体系,重视中资数字企业在其中的赋能作用。(九)有关成员国提供数字税征税配套服务建议开征数字税的成员以电子化、信息化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智慧服务与数据共享,在征收相应税金同时,指导帮助外国企业积极有效利用征收规则减轻自身经营负担,提高企业对东盟数字市场的信心。

200、(十)积极培育数字人才扩大对外人才交流针对东盟部分成员存在的数字经济人才匮乏等营商环境问题,建议东盟及各成员国重视并积极培养数字领域专业人才,积极推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人才交流,降低数字经济领域人才进入东盟市场的门槛。第九章绿色经济093第九章绿色经济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94一、最新发展(一)东盟各成员国对碳减排目标作出承诺2021 年 11 月,在第 26 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东盟国家发布了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APAEC),提出以 2005 年水平为基础,到 2025 年实现能源强度降低 32%的减排

201、目标,可再生能源在东盟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达到 23%,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发电装机总容量中的占比达到 35%。东盟各成员均对可再生能源使用和能源强度减排目标作出了承诺,多数成员均承诺到 2030 年或 2035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 30%以上(如表 9-1 所示)。表 9-1:东盟各成员国碳减排目标国家政策和目标文莱到 2035 年,将总的能源消耗在 2005 年基础上减少 63%。到 2035 年,电动汽车占年度汽车总销量的 60%。可再生能源发电贡献率提高至 30%。柬埔寨到 2035 年,在 2005 年基础上,能源消耗减少 20%(100 万吨油当量 toe),减少 300 万

202、吨二氧化碳排放。印度尼西亚增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中的份额,到 2025 年达到 23%,到 2050 年达到31%。至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增容中的份额达到 52%。老挝到 2025 年实现 98%的电气化率。在 2005 年基础上,2025 年最终能源消耗减少10%。马来西亚到 2025 年安装 9000 个交流充电点和 1000 个直流充电点。到 2030 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温室气体强度在 2005 年的基础上减少 35%,在加强国际支持下增加到 45%。2050 年达到碳中和。缅甸到 2030 年实现 100%的电气化率。菲律宾到 2040 年,相对于 200

203、5 年水平,能源强度和总的能源消耗减少 24%。新加坡到 202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比 2005 年的水平减少 16%,稳定排放量,争取在 2030 年左右达到峰值。到 2050 年,将排放量从峰值减半,在本世纪下半叶尽快实现净零排放。泰国到 2036 年增加到 120 万辆电动车和 690 个充电站。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 2005 年基础上减少 20%,在加强国际支持下增加到 25%。争取在 2050 年达到碳中和,在 2065 年达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在技术转让/合作和资金供应的支持下,在 2050 年达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越南在国际支持下,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

204、量减少 9%,比 2005 年水平减少 27%。到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组织(InternationalEnergyAgency,IEA)。第九章绿色经济095(二)新加坡提出五项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2021 年 2 月 10 日,新加坡政府公布2030 年绿色发展蓝图71,为城市绿色经济发展制定了明确目标,主要提出五项措施应对气候变化:(1)设立新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计划”(EnterpriseSustainabilityProgramme),提高新加坡清洁能源开发能力;(2)增加充电站的数目,最迟在 2030 年,把原本建设 2.8 万个充电站的目标增至 6 万个;(3

205、)推出绿色建筑总蓝图,提升本地建筑需达到的绿色标准;(4)最迟在 2026 年,将掩埋方式处理的垃圾量减少两成;(5)最迟在 2030 年,将本地高校的碳排放减少三分之二。(三)泰国鼓励投资脱碳技术加快绿色转型2022 年 10 月 17 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了一份未来五年的新投资促进战略框架(2023-2027 年)。该战略旨在通过加大绿色和数字领域投资,培养人才、加强创新,助力国家进入新经济时代72。该战略框架围绕七大核心内容制订投资促进政策,其中与绿色经济相关的内容包括,通过投资自动化、数字化和脱碳技术,加快产业向绿色和智能转型。(四)老挝多项措施鼓励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老挝政

206、府采取诸多措施鼓励民众使用电动汽车,用以降低燃料进口,减少减少污染,保障能源安全。2021 年,老挝政府发布关于应用电动汽车政策的第 04/NQCP号决议,提出鼓励建设工厂、生产零部件和组装电动汽车,供国内使用和出口;鼓励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以及国道沿线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到 2025 年将全国电动车使用率提高到 1%,到 2030 年至少达到 30%73。2022 年 6 月底,老挝能源矿产部部长表示,已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在交通运输中使用清洁能源,特别是鼓励民众使用电动车。预计到 2025 年,电动汽车至少占交通工具总数的 1%(约 2 万辆)。此外,老挝预计建成 50 座充电站以替换加油站,预计

207、至 2030 年在全国建成 100 座充电站74。71 资料来源:新加坡政府网,https:/www.greenplan.gov.sg/news/press-releases/2021-02-10-press-release-on-green-plan.72 资料来源: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https:/www.boi.go.th/index.php?page=press_releases_detail&topic_id=133848.73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http:/ 资料来源:根据新华网国际资料整理,https:/ 年 10 月 1 日,越南政府发布第 1658/QD-T

208、Tg 号决定,批准2021-2030 年国家绿色增长战略和 2050 年展望,旨在通过发展绿色经济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实现经济繁荣和可持续发展75。2023 年 6 月,越南政府总理批准2021-2030 年阶段和至 2050 年远景展望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第八个电力规划)。根据第八个电力规划,越南仅继续开展第七个电力规划(调整版)中原有的煤电项目,到 2030 年投资建成 6000 兆瓦以上煤电项目,2030 年后不再开发煤电项目,到 2050 年将不再使用燃煤发电,全面改用生物质和氨的燃料。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力争到 2050 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达到70%。同时实现 50%的写

209、字楼和居民住宅使用自用的屋顶太阳能发电。76二、问题分析(一)多数成员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仍有待提升受访企业普遍反映东盟绿色经济环境有待改善。调查显示,仅有 21.35%的中资企业对东盟绿色经济环境的评价较好,72.47%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绿色经济环境一般,6.18%认为较差(如图 9-1 所示),这一比例与快速发展的东盟绿色市场相比仍较低,东盟成员绿色经济环境改善空间较大。75 资料来源:根据越南官网整理,https:/vietnam.vnanet.vn/chinese/long-form/%E5%8F%91%E5%B1%95%E7%BB%BF%E8%89%B2%E7%BB%8F%E6%B5%8

210、E%E3%80%81%E5%BE%AA%E7%8E%AF%E7%BB%8F%E6%B5%8E%EF%BC%9A%E8%B6%8A%E5%8D%97%E7%9A%84%E4%BC%98%E5%8A%BF-325164.html.76 资料来源:根据越南通讯社整理,https:/zh.vietnamplus.vn/%E7%AC%AC%E5%85%AB%E4%B8%AA%E7%94%B5%E5%8A%9B%E8%A7%84%E5%88%92%E7%BB%BF%E8%89%B2%E8%A7%84%E5%88%92%E8%83%BD%E6%BA%90%E4%BA%A7%E4%B8%9A%E7%9A%84

211、%E7%AA%81%E7%A0%B4%E7%82%B9/190253.vnp.第九章绿色经济097图 9-1:企业对东盟绿色经济环境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绿色经济领域的营商环境情况差异较大。调查显示,新加坡是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成员中绿色经济环境最好的国家,其次为泰国和马来西亚(如图 9-2 所示)。表 9-2:企业对东盟十国绿色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成员国名称2023 年排名成员国名称2023 年排名新加坡1菲律宾6泰国2柬埔寨7马来西亚3文莱8印度尼西亚4老挝9越南5缅甸10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水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增加绿色发展难度多数受访企业

212、反映,当前东盟水电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调查显示,高达62.29%的企业认为东盟成员国水电等基础设施较差,对其投资东盟绿色经济产业形成障碍(如图 9-2 所示)。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098图 9-2:中资企业对东盟各成员水电等基础设施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外资企业投资绿色能源市场存在限制东盟部分成员能源开发领域存在一定壁垒,限制外资进入。调查显示,26.86%的企业反映,东盟成员能源开发领域限制外资进入(如图 9-3 所示),鉴于东盟各成员在能源开发领域技术水平较低,不利于东盟绿色经济的快速发展,如拒绝外资进入,更会阻碍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进入东盟市场。图 9-3:中资企业对东

213、盟能源市场开放度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第九章绿色经济099(四)绿色政策变动频繁增加外企投资不确定性东盟部分成员绿色经济发展政策变动较大,给外资企业投资带来困扰。调查显示,24.00%的企业反映,东盟成员绿色经济发展政策朝令夕改问题较为严重(如图 9-4 所示),使得企业较难预判未来的投资方向,给生产经营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这既伤害了企业的利益,也不利于当地产业的发展。图 9-4:中资企业对东盟各成员绿色经济相关政策的评价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我们建议(一)部分成员加速绿色发展步伐缩小区域差距建议柬埔寨、老挝、文莱等绿色经济营商环境较差的成员加快绿色经济发展步伐,制定战

214、略目标和务实举措,推动绿色经济营商环境改善和排名上升。建议东盟层面加强对上述成员的帮助和督促,发挥合力,切实提升东盟整体绿色经济营商环境水平。(二)完善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建议东盟各成员国加强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出台相关规划与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00政策,支持本国水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二是加强水电基础设施领域人力、物力、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切实推进水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推动能源市场领域更高水平开放建议东盟各成员国在能源领域实施更高水平开放战略,吸引外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以及资金,带动本国能源技术进步、能源生产率水平提高,促进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四)加强绿色

215、经济对外合作实现共赢建议东盟及其成员以开放的心态,在绿色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布局以及绿色金融领域加强国际沟通与合作。推动与中国建立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增长。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持续深化国际合作,共创绿色经济合作的美好未来。(五)出台更稳定的绿色经济发展政策建议东盟各成员国在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提高政策的稳定性,为企业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绿色经济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投资,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第十章金融税收101第十章金融税收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02一、最新发展(一)RCEP 推动多领域金融开放合作RCEP 生效实施后

216、,在金融等领域给予外商更具确定性的准入承诺。77各成员经贸往来更加紧密,为中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带来更多的机遇。在 RCEP 项下,东盟地区内银行可以更便捷地开展东南亚货币一站式服务,提供跨境融资、现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有力提升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程度。RCEP 金融条款的内容主要有二:一是保险和与保险相关的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直接保险(如人身险、财产险)、再保险和转分保、保险中介、其他保险等;二是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贷款、金融租赁、支付服务、担保和承诺、自营或代客交易、参与证券的发行、货币经纪、资产管理、结算和清算业务等。RCEP 背景下,东盟各国在金融领域作出的开放承

217、诺见表 10-1。表 10-1:RCEP 项下东盟部分成员在金融领域作出的开放承诺国别主要作出的开放承诺菲律宾取消外资设立和投资保险公司不得高于 51%的规定,取消了外资持股保险公司不高于40%的限制,放宽了外籍高管人数的限制。马来西亚取消外资持本地银行股份不得超过 20%的限制,放宽了外籍人数的限制。越南取消外资与个人合计持商业银行股份不得高于注册资本 30%的限制。印度尼西亚取消对外资在境内开展保险业务和银行业务的机构牌照数量、总资产规模的限制。缅甸允许外资在境内开展保险业务、设立代表处和分支机构。老挝开放境内银行存贷款业务,允许境外保险公司跨境提供国际海、空运保险业务。柬埔寨取消了跨境提

218、供再保险服务 20%的强制分保要求。文莱放开对银行服务的限制。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整理。(二)各成员外汇管制规定差异较大东盟成员国中仅新加坡、文莱、菲律宾三国无外汇管制。其余成员国一般采用限制外汇交易金额(如印尼、柬埔寨)或要求获得特定外汇主管部门批准(如缅甸、泰国)77 新华社,RCEP 全面生效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https:/ 10-2 所示)。表 10-2:东盟各国外汇管制规定是否进行外汇管制国家具体规定无外汇管制新加坡新加坡对外汇交易和资本流动没有严格管制,资金可自由流入和流出新加坡。文莱尽管文莱监督外汇的交易及流动,但文莱并没有外汇管制。允许非居民开立银行账户,且不

219、限制非居民的借款。菲律宾外币可以由居民纳税人自由买卖(包括在菲律宾经营的外国公司),并且可以在较低的限制下允许在菲律宾境内外自由转移外汇。非居民纳税人也可以持有外币。设外汇管制柬埔寨商业交易的支付可以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自由进行,但支付必须通过授权银行进行。超过 1 万美元的资金必须在转账前向柬埔寨国家银行申报。印尼携带价值等于或超过 1 亿印尼盾(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支付工具离开印尼的个人必须通知印尼海关当局。携带价值等于或超过 1 亿印尼盾(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支付工具进入印尼的个人必须通知印尼海关当局,并须在抵达时进入红线(JalurMerah),接受海关当局的实物检查

220、。印度尼西亚不禁止从外国或向外国转移资金。但是,对于来自印尼的等于或超过 10 万美元(或等值的任何外币)的转账/汇款,进行交易或汇款的人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将提供给印尼银行。居民或非居民在印尼进行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交易都必须使用印尼盾。豁免可能适用于:执行国家预算框架内的某些交易、接受或提供来自或向海外方的赠款(hibah)、国际贸易交易、外币银行存款或国际融资交易。老挝老挝银行限制外币的境内支付并限制老挝基普和外国货币的资金兑换。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的外汇管理制度受中央银行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约束。资本、利润、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和佣金可以自由回流。缅甸通常情况下,在缅甸的公民、外籍人

221、士和公司必须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才可进行所有的外汇交易,包括从国外借贷和偿还本金及利息,对海外的个人进行支付,在海外的外资银行开设账户并汇出利润。泰国大多数汇款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但需要提供证明汇款目的的文件。超过设定上限的资金汇款必须经过泰国中央银行(泰国银行)批准。越南越南实体和个人间的交易必须使用越南盾,除非外汇管制规定特别允许。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外币可作为功能货币用于会计和报告的目的。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皆可以持有任何币种的银行账户。外币可汇往国外,但可能需要进行登记或满足税务要求。资料来源:德勤,东盟国家税收指南(TaxationGuide2023)。(三)部分成员通货膨胀率居

222、高不下今年以来,东盟成员中老挝、缅甸通货膨胀率较高,分别为 25.24%和 28.58%(如表10-3 所示)。两国除了本国施政原因外,还受前期疫情、俄乌冲突等深刻影响,其国民经济受到巨大冲击,造成供应链中断、企业停工、人员流动受限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能源、食品和商品价格居高不下,推高物价,引发通货膨胀。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04表 10-3:东盟各成员最新通货膨胀率78国家2023 年最新通胀率(公布时间)国家2023 年最新通胀率(公布时间)越南3.45%(2023.11)新加坡4.7%(2023.11)马来西亚1.8%(2023.11)印度尼西亚2.86%(2023.

223、11)老挝25.24%(2023.11)缅甸28.58%(2022.11)柬埔寨3.2%(2023.11)菲律宾4.1%(2023.11)泰国-0.31%(2023.11)文莱-0.1%(2023.11)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整理。(四)各成员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根据瑞士日内瓦世界经济论坛(WorldEconomicForum)2022 年发布的世界金融发展指数评价指标,考量经济环境、金融稳定性、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业、营商环境、增长水平等因子79,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属于金融发展最发达的地区,金融工具丰富,国际化程度高,金融人才储备充足,金融制度完善且稳定;马来西亚、泰国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

224、较高,证券、保险、银行三大金融产业总体协调发展;文莱、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柬埔寨,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适中,银行业相对发展较好,证券、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老挝、缅甸,属于东盟中金融业欠发达的国家,银行风险控制水平落后,相关信息、披露程度较低,证券、保险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金融结构不协调。二、问题分析(一)东盟各成员金融环境差距较大当前东盟各成员金融发展水平不一,差距较大。调查显示,受访企业认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东盟各成员中金融环境较好,文莱、老挝和缅甸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如表 10-4 所示)。78 资料来源:国际经贸数据,https:/.79 资料来源:瑞士日内瓦世界经济论坛(Wor

225、ldEconomicForum)世界金融发展指数评价指标,https:/www.weforum.org/reports。第十章金融税收105表 10-4:企业对东盟十国金融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成员国名称2023 年排名成员国名称2023 年排名新加坡1菲律宾6马来西亚2柬埔寨7泰国3缅甸8印度尼西亚4老挝9越南5文莱10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二)汇率波动较大给外企带来挑战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各成员汇率波动较大成为东盟金融环境面临的最大问题。调查显示,48.33%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汇率波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如图 10-1 所示)。图 10-1:东盟金融环境存在的主要

226、问题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偏高中资企业反馈,东盟市场缺乏低成本、畅通的融资渠道成为其投资的一大障碍,企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06业迫切需要当地政府协助提供多元化融资方式。调查显示,分别有 47.22%和 45%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市场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较高(如图 10-1 所示)。(四)企业对东盟金融环境持乐观预期多数受访企业对东盟金融环境预期持乐观态度。调查显示,52.22%的受访企业看好东盟金融与税收环境,表现出对该领域的乐观态度。41.11%的受访企业认为东盟金融与税收环境未来将保持不变,仅有 6.67%的受访企业认为未来将变差(如图 10-2

227、所示)。图 10-2:中资企业对东盟金融环境预期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三、我们建议(一)利用合作机制解决金融市场问题建议东盟及其成员国通过现有监管框架或双边协商的方式解决金融市场合理监管问题,落实好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避免过度规制东盟及成员国金融市场。第十章金融税收107(二)提高部分成员国金融监管透明度建议东盟成员进一步完善本国金融税收监管制度,加快制定相应法律规范,及时公示相关金融税收政策与法规,提高税收监管透明度。(三)丰富外企融资渠道改善金融环境建议东盟各国为外资企业提供更为多元的融资渠道、更加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为外资企业在东盟投资经

228、营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四)给予外资金融企业公平公正待遇建议东盟及其成员国对中资金融企业一视同仁,对内外资银行采取统一的监管标准,不得要求外资银行监管披露更多信息,不得对外资银行采取更高监管频次。(五)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与监管合作建议东盟及成员国坚持金融市场开放,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比例限制,对离岸市场金融产品采取鼓励的态度,丰富企业融资渠道。(六)减少外汇管制便利外企投资东盟建议东盟各国充分考虑外企利益,减少外汇管制,推动资金自由流动,便利外企在东盟投资经营。同时稳定外汇汇率,避免引起国内通货膨胀。(七)本着公平原则减轻外企税收负担建议东盟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合理调整税收结

229、构,减少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给予外资企业与本国企业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附录一研究过程综述109附录一研究过程综述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10一、研究方法2023 年 5 月,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启动了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2023调研,为充分了解、反映中国在东盟经营企业诉求,课题组综合采取了问卷调查、企业调研、政策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一)问卷调查此次抽样调查样本量约占 2022 年末我国在东盟设立企业总数的 8.82%。问卷填写人员均为了解企业在东盟具体经营情况的高层管理人员;问卷题目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总体营商环境评价、市场准入环境评价、数字

230、经济环境评价、金融税收环境评价、物流环境评价、公共采购环境评价、绿色经济环境评价等。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课题组独立完成问卷编写、数据整理与分析等环节。(二)企业调研课题组通过实地走访、线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研在东盟经营的企业,接受调研的对象均为企业负责东盟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从不同视角更加全面了解企业在东盟经营情况,课题组还走访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三)政策分析课题组全面、系统整理了近一年来东盟出台的涉及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涵盖货物贸易、外商投资审批、外籍劳工、公共采购、金融税收、数字经济、物流、绿色经济等多个方面,从制度视角深入分析东盟营商环境

231、的最新动向。二、问卷调查对象特征(一)受访企业性质从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性质看,民营企业占总受访企业的 76.90%;国有企业占比附录一研究过程综述11116.72%;中外合资企业占比 5.32%;集体企业占比 1.06%。(二)受访企业规模从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规模看,小型企业数量最多,占总受访企业的 42.86%;中型企业占比 27.20%;大型企业占比 16.26%;微型企业占比 13.68%。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12(三)受访企业行业抽样调查企业覆盖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二十余个行业。附录二中资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评价总览113附录二中资企业对

232、东盟营商环境评价总览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14附表 1:中资企业对东盟成员营商环境排名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文莱2023 年营商环境总体排名2023 年市场准入营商环境排名2023 年数字营商经济环境排名2023 年金融营商环境排名RCEP生效后市场开放水平提高程度的排名42315687910RCEP生效后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程度的排名72413569810附表 2:中资企业对东盟成员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

233、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文莱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关税减让安排执行力较差市场准入环境有待改善外籍员工数量限制严苛市场开放程度有待提高本地化要求严苛经营资质审查漫长物流物流设施建设仍需改善物流成本高附录二中资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评价总览115续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文莱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渠道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支出占比少,提高资金风险政府采购限制较为严格数字经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有待改善数字基础设施改善空间大数字经济法律有待完善绿色经济绿色经济环境相对较差金融税收金 融 环 境 相 对较差注:课题组根据东盟成员已出台政策法规,及中资企业反馈得

234、出问题最为集中的 1-5 个东盟成员。附录三中国贸促会简介117附录三中国贸促会简介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2 0 2 3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3118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成立于 1952 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中国贸促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推进与境外对口机构机制化合作;接待境外高层次经贸代表团来访,组织中国经贸代表团出访;管理全国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负责中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事务;举办和组织企业参加经贸展览会、论坛、洽谈会及有关国际会议;在外经贸领域代言工商,参与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对外经

235、贸谈判和国际商事规则制定;开展法律顾问、商事调解、经贸和海事仲裁等工作,签发和出具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对外贸易有关文件和单证,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诉讼维权等知识产权服务;组织产业和企业应对经贸摩擦;提供经贸信息、经贸培训等服务。中国贸促会将与各有关国际组织、各国各地区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组织和工商企业界建立广泛联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加大对企业服务的力度,为推动多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世界经济繁荣、造福各国人民做出积极贡献。中国贸促会网址:https:/www.ccpit.org/中国贸促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1 号中国贸促会电话:鸣谢东

236、盟营商环境报告 2023由中国贸促会产业促进部统筹编制,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组织编写。虽然我们力求完善,但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疏漏在所难免,恳请社会各界批评指正。在编写本报告过程中,中国贸促会驻印尼、泰国代表处,广西贸促会,安徽省贸促会,河南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南京市国际商会,厦门国际商会,印度尼西亚中华总商会,马来西亚制造商联合会,泰中商务委员会给予了我们极大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此外,我们参阅了中国外交部、中国商务部、中国海关总署、中国工信部、东盟成员政府部门(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委员会、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等)以及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能源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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