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数据交易机构统计 原图定位 第二阶段(2020~至今):随着数据成为全新的生产要素,数据交易机构进入第二轮建设浪潮。当前,数据交易机构的职能定位、盈利模式以及协作模式在持续探索中,同时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全国数据交易机构数量持续增多,截至 2024 年 3 月,全国数据交易机构已达到 50 家。(2)数据交易总额不断取得新突破,其中,2023 年年底深圳数据交易所实现全年交易额规模超 50 亿,跨境数据交易额突破 1 亿元;上海数据交易所单月交易额已经超过 1 亿元,并保持每月稳步增长态势,2023 年有望突破 10 亿元。目前,尚未有数据交易所公开表明已实现盈利,盈 利模式的探索任重道远。(3)数据交易机构协 作模式取得阶段性突破,“数据二十条”中明确提出,统筹优化交易场所的规划布局,严控交易场所数量,构建以国家级交易场所、区域性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为核心的多层次交易体系,并促进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与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11 月 25 日,由上海数据交易所牵头组建的数据交易链正式启用,十省市实现“一地挂牌、全网互认”,阶段性实现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