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活性炭与煤质活性炭对比情况 原图定位 碳中和目标下,木质活性炭替代煤质活性炭是长期趋势。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 年第 40 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对以综合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等生产销售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90%的政策。该文件是 2001 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煤质活性炭原材料煤资源有限且生产过程增加大量二氧化碳,产品价格受原材料及环保成本影响;木质活性炭因主要原材料为林产“三剩物”,可再生利用,木质活性炭长期竞争优势高于煤质活性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