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济南、苏州、重庆等城市均有“国企收储未售新房”(改作租赁住房)的相关实践 原图定位 为了降低住宅库存,政府除通过收购业主存量房,鼓励业主“以旧换新”外,政府还会采用“收储未售新房”模式,直接收购开发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改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房。5月 17日,央行宣布设立 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贷款利率 1.75%,期限一年,可展期 4次,发放对象包括 21 家全国性银行,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 5000 亿元。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郑州、济南、苏州、重庆等城市均有“国企收储未售新房”(改作租赁住房)的相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