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布的“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补贴政策 原图定位 地方补贴接力为推动海风项目开工建设提供稳定支撑。根据国家相关部委 2020 年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即 2022 年起新增海风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补贴。截至 2023 年 8 月,为继续推动海风建设,已有广东、山东、浙江、上海四地先后出台具体政策,接力对海风项目进行补贴,“十四五”期间海风发展动力续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