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法规政策梳理 原图定位 民办义务教育从营利性选择、关联交易合法性、招生安排等维度从严监管。《民促法实施条例》坚持“义务教育学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对民办学校严格分类管理,进一步规定“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与关联方交易”,同时要求“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一系列政策体现出政府遏制“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过度逐利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