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税目税率 原图定位 我国于 1994 年开始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此后对品种和税率进行了 6 次调整。目前执行的是 2015 年 1 月 13 日调整后的 7 个品种的税率。随着成品油消费税率提高和成品油质量标准提升,非法经营获利空间扩大。不法经营者通过各种手段绕开征收环节,大量未征消费税油品进入终端市场。1)变票出厂,成品油以其他品名(芳烃、白油料、MTBE等化学品)出厂,此途径出售的油品通常比市场价便宜 1500-2000 元/吨。2)油票分离,虚抵消费税,私人消费者通常不需要发票,形成“富余票”,回流到生产环节用于虚抵消费税。3)逃税进口,利用自贸协定零关税政策,以轻循环油、稀释沥青、混合芳烃等品名进口实际指标为成品油的产品,避开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征收。4)走私油,根据公安打私部门估算,全国每年约有 2000 万吨走私成品油,通过珠三角、长三角、台湾海峡、北部湾等海域进入中国。5)调和油,商家将未征税的芳烃、白油料、MTBE、航煤、白油料等组分调入成品油,大量偷逃成品油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