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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测算电力板块的煤炭需求量时,需要考虑总量和结构量方面。电力总量测算方面,按照上述电力需求和 GDP 的关系和终端电气化率抬升两方面考虑,逻辑上应当把电力需求分为正常线形外推下 GDP 增长带来的电力需求增长和终端电气化带来的附加电力需求增长。但是考虑到未来经济增长,尤其是制造业主驱动之一将来自于终端电气化率提升和电力脱碳推动的电力链新增投资和设备改造升级,GDP 增长理应隐含至少部分附加需求增长。按照相对保守的测算原则,我们对未来电力需求总量测算只考虑 GDP 带来的需求增长。内部发电结构方面,2030 行动方案中对非煤能源装机明确提出的量化目标包括:1)到2030 年,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
2、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2)“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 4,000 万千瓦。核电方面没有明确的量化目标,提出合理确定核电布局和开发时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我们看到,2030 行动方案中对风电和光伏的总装机量要求明显低于预期,此前市场预计 2025 年风光装机总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水电方面,“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为 4,000 万千瓦,除去年和今年逐步投产的乌东德和白鹤滩水电站,新增项目规划仍缺失;核电方面,由于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一般在 6-7 年),按照目前在建核电项目,5 年内增量贡献将非常有限。我们按照总量倒减的方式以及保守的
3、测算原则来推导 2021-2025 年火电发电量的需求(2021 年预测数据按照 9M21 外推计算)。对于非煤电力我们则采取较为激进的假设,以确保我们对火电发电量预测的可实现高:1) 风电/光伏新增装机方面,假设 2022-2025 年期间每年平均增加 125 吉瓦(风电+光伏总装机容量将在 2025 年内超过 2030 年的 1,200吉瓦要求);2)水电方面,假设乌东德2022E 完成1,020 万千瓦机组全年贡献,白鹤滩2023E完成 1,600 万千瓦机组全年贡献,两河口 2022E 完成 300 万千瓦,杨房沟 2022E 年完成150 万千瓦,苏洼龙2022E完成120 万千瓦全年贡献,而剩余810 万千瓦于2024E 和2025E年实现投产达产;3)核电方面,我们预计 2022-2025 年期间平均每年新增 3.7GW 装机(按在建核电机组及其规划投产时间计算)。测算结果表明,2021E-2025E 总发电量复合增长率为 4.6%,火电发电量复合增长率为 2.5%,风电+光伏发电量复合增长率为 20%。电力板块 2021 至 2025 年的动力煤需求量预计将增长 2.4 亿吨。电力结构方面,火电比重预计下降 5.7 个百分点至 65.6%,而风电光伏占比则提升 6.5 个百分点至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