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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 2 - 第一部分 阿联酋商务环境综述.4 (一)经济环境. .4 (二)利用外资情况.4 1、 主要投资法律.4 2、 吸引外资情况.5 (三)中阿经贸关系.6 1、 双边经贸协议.6 2、 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进度.7 第二部分 区域性问题综述.8 8 (一)政策问题.8 (二) 法律法规问题.9 (三) 企业本地化经营.9 (四) 企业合规管理.10 (五) 金融.11 (六) 标准.12 (七) 财税.13 1、 企业所得税.13 2、 个人所得税.13 3、 增值税.。 .14 4、 关税.14 (八) 环保.14 - 3 - (九) 人力.15 (十) 工会.15
2、(十一) 社区.16 第三部分 建议.16 (一) 针对阿联酋政府.16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大执法力度.16 2、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机制.16 3、 加强与驻阿中国使领馆及官方机构的合作.17 (二) 针对贸促会.17 1、积极推动改善当地营商环境.17 2、加大贸易投资促进力度.17 3、拓展商事法律及专业培训公共服务.18 - 4 - 第一部分 阿联酋商务环境综述 ( (一一) )经济环境经济环境 阿联酋经济开放,人均收入较高(2015 年的人均 GDP 为36,060 美元) 。在经济多样化的努力下,该国已成功地将石油和天然气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减少至 34%左右。政府
3、在境内广设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 ,外国企业在区内设立公司或工厂,可拥有 100%所有权和零税率的优惠,借此吸引外国投资者进驻,打造该国成为中东地区金融、物流、贸易中心。为举办 2020 年迪拜世界博览会,政府在创造就业机会和基础设施的扩建方面增加许多支出,并开放私人企业参与更多的公共事业。 未来几年的策略计划重点在产业多样化及通过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和增加私人企业等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二)(二)利用外资情况利用外资情况 1 1、主要投资法律、主要投资法律 按照阿联酋现行法律规定,在境内设立公司或办事处,需要有本国人担任法定代理人(Sponsor,或称保证人) 。而且取得
4、商业执照 (Commercial License) 的前提为必须有本国籍的合伙人,且最少占公司 51%股份。事实上,部分本国合伙人上并不出资,而仅是充任人头,其应得的权利金(或股利)则事先在合资契约中约定。 - 5 - 如要避免法定代理人或合伙人的困扰, 只有在自由贸易区内设立公司或工厂。 自由贸易区内设立最大的好处是可省掉许多在区外繁复的行政手续,如不受法定代理人的约束与牵制,不受外国人投资需有本国人担任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限制, 且外国人完全拥有公司股权、外汇无管制、无公司营业税、无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措施,且员工聘用极为简便,可委托自由贸易区管理局,即可协助办理申请公司员工的工作签证、 劳工
5、卡等证照及相关手续。但贸易区之间为彼此竞争的关系,一张执照无法跨区使用,且自由贸易区以生产制造业、物流业为主,对服务业多有限制,部分产业并不适合。 在阿联酋投资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工会, 只要雇用的不是本国人,法律上对雇主有利。例如,雇主可以随时将其雇员解聘,最高仅需支付相当于三个月薪资的额外赔偿。 另外阿联酋没有个人所得税,没有公司营业税(另有其他税费,但和营业额无直接关联) ,政治安定、政府效率高、治安良好,生活方便。但阿联酋日前已开始实施本国人工作机会配额制度,员工人数超过 50 人的私人企业,须提供 2%的工作机会给本国国民。此规定实施后,出现部分企业不愿扩充编制的情况, 许多行业也招不到
6、阿联籍雇员,因为大部分本国人偏好在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就职,政府对本国人也有薪资上的补助,实际薪资比外籍人士高出许多。 2 2、吸引外资情况、吸引外资情况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出版的 2016 年全球- 6 - 投资报告(2016 Global Investment Report) ,阿联酋是西亚地区仅次于土耳其的第二大 FDI 目的国,2015 年共吸引 110 亿美元的 FDI。主要投资来自英国、印度、法国、日本、美国及香港等,主要投资于房地产、贸易、金融保险业、制造业、矿业、建筑业等。 (三)(三)中阿经贸关系中阿经贸关系 中国与阿联酋的贸易往来最早可追溯至公元 7 世
7、纪, 两国友好关系源远流长。自 1984 年正式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更是取得了长足发展。 阿联酋连续多年成为中国在西亚北非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是中国商品重要的海外集散地,2015 年双边贸易额达到 2570 亿迪拉姆。截至 2014 年底,阿联酋向中国的直接投资额达到 11.5 亿美元,中国向阿联酋的直接投资额达到 16.6 亿美元。 目前有 30 多万中国籍人员在阿联酋工作生活,4000 家中国企业、249 家中国贸易代理机构落户阿联酋,在阿联酋存在的中国品牌达 5451 种。 1 1、双边经贸协议、双边经贸协议 1985 年,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
8、府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协定 ; 1997 年 7 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 1997 年 7 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 7 - 2007 年,中阿签订双边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 2012 年 1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在迪拜签署了规模为人民币 350 亿元(合 55.3 亿美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中阿签署了关于设立中阿共同投资基金的备忘录,标志着中阿基金正式设立。中阿基金总规模 100 亿美元,一
9、期规模 40 亿美元,双方各出资 50%。基金按照商业原则运作,投资方向为传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高端制造业、清洁能源及其他高增长行业。投资地域以中国、阿联酋以及其他高增长国家和地区为主。 2 2、中国中国- -海合会海合会自贸区谈判进度自贸区谈判进度 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GCC)是由沙特、阿联酋、 阿曼、 卡塔尔、 巴林和科威特六个产油国组成的一体化组织。2004 年 7 月,中国与海合会签署中国-海合会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启动自贸区谈判。然而,在经过五轮谈判后,2009 年海合会单方面宣布暂时中止对 17 个国家和地区组织的自贸谈判,中国海合会谈判也被搁臵。 2
10、015 年 12 月,海合会外长理事会决定单独重启与中国的自贸协定谈判。2016 年 1 月 19 日,中国商务部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共同宣布,中国和海合会已于 17 日恢复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将加快谈判节奏,以期在 2016 年年内达成一份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 - 8 - 2016 年 10 月 25-27 日,中国海合会自贸区第八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在为期三天的谈判中,双方就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以及货物贸易遗留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磋商。 第二部分 区域性问题综述 据统计,阿联酋境内共有 4000 多家中国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及机构约有 40 家,覆盖能源、建筑、物流、金融、航
11、空、交通等行业;民营企业则主要从事贸易、会展、旅游、餐饮等行业。目前,中国企业能够较好地融入驻在国社会,与当地政府机构、企业及团体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如华为公司与阿联酋电信合作升级固定和移动通讯网络,中石油承包阿布扎比原油管线,中材国际承建艾因水泥厂等等, 都彰显出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市场上蓬勃发展的巨大潜力。 (一)政策问题(一)政策问题 在此次接受调查的企业中, 所有企业都表示在阿发展是成功的,绝大多数企业对未来五年的发展抱有信心,并有继续投资的计划。主要影响企业“走出去”投资的动因包括回避国内市场需求饱和以及获取国际知名品牌等因素。 受阿联酋相关投资法律的限制, 在阿联酋发展的中资企业大都选择
12、直接投资建厂或设立办事处的模式,不会选择收购、兼并当地企业。 企业普遍反应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自身风险防范能力较低, 对阿联酋有关投资的法律政策不够了解, 当地市场对中国产品和品- 9 - 牌有顾虑等方面。另外,海外融资难也是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 (二)法律法规问题(二)法律法规问题 阿联酋不是普通的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实践中,可能受伊斯兰教法的影响。除此之外,联邦法律、各酋长国法律和自由贸易区法律的存在和相互作用可能非常复杂,甚至相互混淆。以上因素均为中国企业了解、应用当地法律造成了一定障碍。 在建筑承包领域,阿联酋民法典规定了一项十年期责任义务, 即建筑师设计并由其指导承包商建造的建筑物或其他
13、固定设施, 对于该建筑物或固定设施在十年内该建筑师和承包商共同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缺乏实力、中小规模的建筑承包公司很难在阿联酋市场上存在发展。 在合同有关法律中,要求原则上使用阿拉伯语,当文件同时使用外国语言和阿拉伯语的,以阿拉伯语为准。在实践中,一般使用英阿双语签订合同,但有一些中国企业缺乏阿语人才,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阿文合同中有不利于己方条款,但已于事无补。 在仲裁调解方面,除迪拜政府需经行政办公厅特许外,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将争议提交外国仲裁庭进行仲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阿联酋尚未签署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因此,在阿联酋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存在难度。调解及其他形式的
14、争议解决方式目前并不普遍。 (三)企业本地化经营(三)企业本地化经营 - 10 - 据走访调查, 在阿发展的中国企业普遍非常重视东道国的国家发展战略、政策及规划,并将此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经营密切结合。绝大多数企业能够秉承“立足当地,共谋发展”的经验理念,积极融入阿联酋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去。 在本地化采购方面, 大部分受访企业表示仍以在中国国内采购为主。主要原因是阿联酋本地制造业不发达,供应商网络不完善,现有产品质量难以达标或者价格相对较高。一般来讲,在阿联酋运营超过 5 年以上的企业本地化采购程度更高, 可见实现本地化采购是个需要时间投入的过程。 在员工本地化方面,在阿联酋的中国企业本
15、地化程度不高,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相对更愿意雇佣外籍员工。 原因一方面在于阿联酋本国人数很少,福利较高,一般选择在政府机构或本国企业就职,基本不会在外国企业中任职,因此,在中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员工以欧美、 印度、 巴基斯坦及菲律宾人为主。 另一方面,在阿运营的国有企业涉及能源、电力、金融等敏感行业,企业本身规模较大,员工众多,更倾向于选择中国员工外派到阿联酋工作。而且,外籍员工在中国企业中几乎不会进入管理层,晋升机会明显少于中国员工。 (四)企业合规管理(四)企业合规管理 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和价值底线,在海外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都应将“诚信经营”作为价值理念。在调研中发现,
16、中国企业普遍出现的有关合规管理问题主要- 11 - 集中在不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两方面, 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情况较民营企业良好。 据调查,中国企业在阿联酋的主要竞争对手依次为:中国企业、其他国家跨国公司以及当地企业。阿联酋中国商会曾接到多家企业前来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建材行业,有部分中国企业利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抢占市场,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还有一些建筑承包公司, 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中标后偷工减料,大大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声誉和形象。 阿联酋的知识产权保护处于地区领先水平,版权、商标和专利法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但不同酋长国之间对反盗版措施的执行力度并不一致,其中迪拜的表
17、现最好。目前,阿联酋仍然是假冒商品进出的主要中心之一。阿联酋的各个“中国城”是假冒商品的“重灾区” ,当局曾多次对进口、储存以及出售假冒商品的贸易公司、仓库和店铺进行查封和处罚,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效果十分有限。 (五)金融(五)金融 目前,阿联酋没有影响利润和资本进出的外汇管制。就发展程度而言,阿联酋是中东北非地区金融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迪拜是本地区的金融中心。据不完全统计,阿联酋共有 23 家本国银行,在境内外共有 892 家分行;此外,共有 28 家外国银行,境内共有 115 家分行;同时另有 1 家有限许可银行、2 家投资银行。中国四大行均在阿联酋开设分支机构,但目前尚未
18、开通私人- 12 - 业务,仅面向企业和机构。近期,中国农业银行将在迪拜建立阿联酋人民币清算中心。 目前,围绕金融领域,中资企业最大的问题在于融资难。从国内渠道而言,争取政策性优惠贷款的手续繁杂,涉及众多行政管理部门,各部门要求不一,互相协调不力,审批程序复杂,从而加大了项目的成本,影响企业海外发展的积极性。因此,自有资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成为阿联酋中国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相对较为单一。 从当地渠道而言,受国际油价和中东恐怖组织的影响,阿联酋银行业流动性收紧, 政府对金融和信贷体系加强了相关的审核条件和法律法规建设。有咨询公司预测,阿联酋可能会取消对中小企业发放的无抵押贷款。另外,很多中国企
19、业不了解当地银行的融资贷款政策, 语言和手续问题也是中国企业向当地银行融资贷款的阻碍因素。 (六)标准(六)标准 阿联酋标准化与计量局是政府授权的阿联酋标准化机构, 下设动物产品、农产品、建筑材料和建筑、化工及塑料产品、石油产品和润滑、机械产品和汽车、电器及电子产品和家电等专业技术委员会。阿联酋的标准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计量局制订的标准均为自愿性标准,成为强制性标准需要内阁进行批准。目前,官网上可以查到应用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包括儿童玩具、涂料、汽车电池、汽车润滑油、洗涤剂、水泥管、瓷砖、家庭电热水器等。- 13 - 强制性标准应用于涉及公众生活、 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影响环境和阿联酋经济的产品,
20、本地生产的产品也列入其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从而确保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工业方面, 阿联酋政府对其经济支柱石油行业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设备、质量要求非常严格,通常要符合英、美、日、德等其中一国的标准。 这对中国建筑及工程承包企业进入市场和发展造成了一定压力和阻碍。 (七)财税(七)财税 1 1、企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目前,阿联酋并不征收国家企业所得税,但大部分酋长国在20 世纪 60 年代晚期推出所得税法,采用法国属地概念,即根据属地关系对利润征税,不对境外的利润征税。根据各酋长国的税法,企业所得税可能对所有公司征收,税率最高可达 55%,但在实践中, 企业所得税目前仅对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以及
21、外资银行在阿联酋设立的经营性分行征收。 在境内自由贸易区设立的实体, 一般可享受 15 至 50 年不等(大部分到期可续延)的免税期。综上所述,在阿联酋设立的企业,目前不要求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须缴纳若干政府费用,而且费用额度及收费项目增长迅速。 另据最新媒体报道,海合会六国计划于 2018 年增值税实施后考虑征收企业利得税,税率预计在 10%-15%之间。 2 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14 - 目前在阿联酋工作的个人无需缴纳联邦或酋长国个人所得税。但据最新媒体报道,海合会正考虑对外籍工作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实施时间和税率尚不清楚。 3 3、增值税、增值税 为应对油价下跌给政府财政带
22、来的冲击,2016 年,阿联酋宣布自 2018 年起征收增值税,初始税率在 3%-5%,医疗、教育、社会服务及主要粮食免增值税。有专家认为,引入增值税是阿联酋进行税费改革的前奏。 4 4、关税、关税 整体上阿联酋对进口商品按 5%征收关税,烟酒等商品使用更高的税率,多类商品免税。在任何自由贸易区进口的商品无需缴纳关税。 综上,当前阿联酋财税政策宽松,无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关税较低且免税范围大, 即将施行的增值税税率在世界范围内亦属较低,对企业投资发展有利。但是,未来海合会计划实行的一系列财税改革,极有可能会引入更多税种,届时企业和个人的压力将会变大。另外,增值税实行后可能带来的物价上涨、通货膨胀
23、因素亦应考虑在内。 (八)环保(八)环保 阿联酋地处沙漠,生态环境脆弱,对产品及境内工程标准的环保、质量标准要求较高,企业在阿承包工程基本上都需要向所在酋长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评报告。 联邦法律对垃圾处- 15 - 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任何没有资质的企业、个人都不得进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臵。这对中国的建筑、承包、石化等行业的企业带来了一定压力。 根据阿联酋能源发展规划, 阿联酋目前正努力摆脱对天然气高度依赖的单一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和再生能源。阿联酋政府为促进能源领域发展,在新能源等领域向外资和私营部门开放,并且推行 PPP 模式。因此,中国企业在垃圾处理、新能源领域大有可为。 综上
24、,在环保领域,一方面中国企业受到当地环保高标准的压力,另一方面在新能源等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九(九)人力)人力 阿联酋劳动法规定阿联酋公民拥有优先就业权, 用人单位需要取得劳动部颁发的批文以及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颁发的工作许可,才能考虑聘用非本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在私营部门中,必须满足阿联酋制订的“酋化”比例。 一般而言,中国公司的员工以中国人为主,有部分公司雇佣欧美人、阿拉伯人作为业务经理,司机、清洁工则以菲律宾人和印巴人为主;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普通劳务及营建工程,主要以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及尼泊尔为主:在阿联酋的企业应当注意不同种族在文化、宗教、性格上的差异。另外,中国公司普遍反映缺乏通
25、晓阿拉伯语和熟悉当地法律规定的复合型人才。 (十(十)工会)工会 - 16 - 阿联酋没有工会。如果发生劳资纠纷,或者需要解释劳动法时,最初将由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该部的裁决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民事诉讼。禁止罢工和封锁工作场所。 (十一(十一)社区)社区 阿联酋的利益相关方(政府、居民、机构)对中国企业的认可度相对较高,媒体对中国企业的报道趋向正面。有实力的企业会选择赞助、冠名当地有影响力的大型活动,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活动,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目前主要出现的问题集中在中国企业对当地文化及宗教习俗的不了解,缺乏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互动,以及当地
26、居民对中国企业的刻板印象上。 第三部分 建议 (一)针对阿联(一)针对阿联酋酋政府政府 1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阿联酋政府应健全有关投资、本地经营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严格规范海外投资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法律法规、制度以及行政手续办理等重要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方便企业有需要时查阅参考。 2 2、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机制 - 17 - 许多中国企业愿意为阿联酋发展贡献力量, 但企业仍需学习如何与东道国社会相处协作、有效沟通,因此,当地政府有必要与中国企业携手建立
27、创新型沟通及反馈机制。 政府可通过当地的工商会组织,对企业面临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调研或面对面交流。一些中资企业较多的酋长国, 建议在相关政府机构的对应岗位招聘中国员工,这样将更便于与中资企业展开交流互动。 3 3、加强与、加强与驻阿驻阿中国中国使领馆使领馆及官方机构的合作及官方机构的合作 包括定期提供投资、合作和项目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辅助措施, 如健全工作签证的审核和签发机制、 制作投资信息手册等。对使领馆及其他官方机构推荐的有实力的中资企业在当地注册、办理相关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组织当地有影响力的大企业与中资企业配对洽谈等活动。 (二)针对贸促会(二)针对贸促会 1 1、积极推动改善当地营商
28、环境、积极推动改善当地营商环境 通过政府间合作机制和工商界渠道, 向阿联酋政府部门反映中资企业在当地投资经营遇到的问题和障碍, 推动进一步改善当地贸易投资环境。积极开展公关游说,推动对方与我实现标准互认,简化雇工许可审批程序,遵循国际招标规则和惯例,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 2 2、加大贸易投资促进力度、加大贸易投资促进力度 充分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作用,共享经贸信息,安排项目发布,组织企业洽谈,研提政策建议等综合- 18 - 保障服务,为双方企业扩大贸易投资合作提供更多机会和支持、 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和平台,为中资企业提供政策宣传、 风险预警、 贸易投资机会等信息。 3 3、拓展商事法律及专业培训公共服务、拓展商事法律及专业培训公共服务 研究阿联酋仲裁法律制度及实践做法,加强与其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畅通的经贸争议解决通道。组织开展阿联酋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和专业培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维权能力。 (贸促会驻海湾地区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