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山东和河北等省份有大量国四及以下车型 原图定位 广东、山东、河南、浙江和江苏省仍有大量国四及以下车型。根据各地保有量及国四排放法规实施节点,我们计算出各省国四及以下车型的保有量,其中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和江苏省国四及以下车型保有量均在 400 万以上,分别为773/673/583/486/476 万辆;福建、山西、江西、山西、辽宁、湖北、安徽、河北、四川、湖南和广西等省份在 200-400万辆之间。从占有率来看,北京市 10年以上国四及以下车型保有量占有率最低达到 6%,主要系北京快于其他省份实施国四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