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创新医疗器械分类 原图定位 日本 1998 年推行 DPC/PDPS(Diagnosis Procedure Combination;Per-Diem Payment System)。在病组确定后,可采取按床日定额支付或按项目支付两种支付机制。在此基础上,为克服器械带来的医保收支压力,日本建立医疗器械功能分组报销制度,将创新性医疗器械归为 C1、C2 两类,根据产品采取项目制付费。由生产商自行申请,中央社会保险医疗委员会(Chuikyo)负责审批,通过两者共同协商单独支付。C1、C2 是两种针对不同创新程度的器械类型。C1 类别是在现有程序和技术基础上的创新,需要在原来基础上考虑新功能来决定付费标准。C2 类别是在新的程序或治疗方案中的新技术,在服务收费、功能类别等方面无历史基础,需建立新的支付标准。一般来说,进入 C1 或 C2 可以获得更好的支付水平,但申请难度也较大,时间成本高,需半年左右。日本 2008-2022 年通过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总数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