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生产企业每年上缴的基金规模约为20亿 原图定位 先来看少收的部分,2012 年 7 月我国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24 年基金停征,生效期间,国内销售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由生产或进口企业分别按每台 13 元、12 元、7 元、7 元及 10 元的标准缴纳,截至 2023 年基金累计约 314 亿,平均每年约 27 亿,根据产业在线披露的出货数据计算,家电企业年度缴纳的回收基金规模约为 20亿,此后这笔费用不再缴纳,由企业留存,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将其补贴到终端推动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