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视频商业模式的对比 原图定位 PUGC、UGC视频有更大的用户覆盖面,可助力长视频的版权内容推广,但另一方面,长短视频之间关于版权问题的纠纷也愈演愈烈。根据美国 1998 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 案》的避风港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录、索引、超文本链接、在线 存储网站,在其链接、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 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故“避风港规则”又称为“通知+删除”规则),平台方不主动检测用户上传内容是否侵权,如收到侵权警告后立即下架。这一原则促成了 Youtube等平台的迅速发展,但又留下了侵权索赔的隐患。为平台生态的长远考虑,YouTube 开发 了平台审查检测技术——Content ID,通过比对确认内容是否侵权以保护原创内容所有者 的权益 。但从版权方角度,平台推出的侵权检测系统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缺乏中立性,因此需 要第三方版权保护公司来平衡版权所有者和分发平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