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中长期交易类型 原图定位 1.2. 电力市场建立健全 根据 2024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成员中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包括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而电能量交易按照交易周期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电力现货交易。根据 2022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是我国最主要的三类市场,而其主要政策依据分别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 2020 年6 月印发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3 年 9 月印发的《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4 年 2 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