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 原图定位 我国保障房体系包括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三大类。我国自 1998 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开始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针对中低收入)为主、包括廉租房(针对最低收入)的住房供应体系。2010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公租房,用于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014 年起两类保障租赁房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2021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2 号文)》,明确我国保障房体系由公租房(租赁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型)和共有产权住房(购置型)组成,其中公租房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22 号文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首个顶层设计制度,相关项目可享受土地支持、中央补助资金、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支持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