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政策主要内容 原图定位 容量电价:抽水蓄能、煤电、部分气电已执行容量补偿电价。1)煤电:2023 年 11 月《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提出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2)抽水蓄能:2021 年 4 月《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提出政府核定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对应的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3)气电:以江苏等地为代表的大部分省份出台气电容量价政策,以保障气电合理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