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我国逐步开放低空空域,简化飞行审批流程 原图定位 我国逐步开放低空空域,简化飞行审批流程,为低空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自 2010 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以来,我国低空空域逐步开放,低空空域范围逐步扩大、空中交通管制逐步放开、飞行审批流程逐步简化。2023 年 11 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 2023年 12 月出台的《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是我国空域改革过程中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空域分类方法正式与国际并轨。《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将我国空域划分为两级七类,A、B、C、D、E 类空域为管制空域,G、W 类为非管制空域,其中低空飞行活动主要发生在 E、G、W 类空域中。根据现行管理办法,G、W类非管制空域,以及 E类空域中目视飞行规则下不需要进行交通管制。同时,在飞行审批流程方面,使用 A、B、C类空域需要申请飞行计划,使用 D、E、G、W类空域只需要向空管单位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