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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01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02研究介绍1.1 研究背景1.2 研究范围1.3 研究方法与评价体系010102政策发展趋势2.1 国内政策推进趋势2.2 国外政策推进趋势2.3 总体趋势分析030507调研结果分析3.1 基本情况3.2 分项披露情况3.3 专题研究:金融机构气候 风险压力测试081423总结与建议4.1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成效4.2 挑战和建议2425商道纵横是中国领先的企业社会责任(CSR)领域的独立咨询机构,专注于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与责任投资(ESG)的咨询服务。我们凭借全球化视野和本土化实践,致力于携手
2、客户制定及实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在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共享价值。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设有办公室。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CSR专业咨询机构之一,商道纵横在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与责任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提供涵盖CSR战略规划、CSR/ESG报告辅导/编写、利益相关方沟通、公益项目设计/监督与评估、案例开发、责任投资等全面的咨询服务。本报告是商道纵横的例行年度研究成果,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CONTENTS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0101 研究介绍1.1 研究背景1.2 研究范围目前,中国已搭建了比较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和政
3、策框架,正在进一步推进探索地方绿色金融和特色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路径。2022 年 6 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将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上升到战略层面;2022 年 9 月,深圳市发布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和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板及指标说明,细化明确指标含义及核算披露方法,为在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供统一指引。可以预见,市场和监管等各方还在努力规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与披露质量,未来几年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整体还处于上升期。此外,随着全球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和 ESG 投资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资管机构在投资时纳入了 ESG 因素考量。一方面
4、提升了对债券或股票发行人(包括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以机构投资者或中介机构身份投身其中的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此外,市场规模的迅猛增长引发监管机构对“漂绿”问题的担忧,并出台监管措施要求金融机构提升环境信息的透明度,如欧盟的 金融服务业可持续性相关披露条例(SFDR),香港证监会的致证监会认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环境、社会及管治基金。金融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越来越高,逐步形成通过信息披露揭示气候风险的共识,作出零碳承诺的金融机构也要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彰显其作为。作为中国经济的火车头之一,大湾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做出响应,在地方绿
5、色金融顶层设计、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大胆变革。本研究针对大湾区的重点金融机构,挖掘并分析其在相应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指标方面的良好实践和典型案例,总结金融机构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为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相应气候低碳转型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在研究范围上,本研究遵循过往两年2019 深圳市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和2020 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 的研究范围,结合 2021 年度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数据,参考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第三十九条对环境信息披露主体的规定,选取了部分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大湾区内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绿色金融
6、债券发行人、已经享受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以及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大湾区资产规模五百亿元以上的银行、资产管理规模一百亿元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人、五十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管理规模一百亿元以上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研究。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02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评价方式1.环境治理体系1.1 董事会参与-评分式评估1.2 管理架构-评分式评估1.3 外部政策匹配性-评分式评估1.4 内部管理政策-评分式评估1.5 气候风险影响1.5.1 识别环境相关风险和机遇评分式评估1.5.2 气候风险和机遇的管理流程和措施评分式评估1.5.3 环境风险量化分析评分式评估1.
7、5.4 是否有制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管理政策封闭式评估2.绿色运营管理2.1 绿色运营管理实践2.1.1 是否有管理政策封闭式评估2.1.2 是否有设定量化目标封闭式评估2.1.3 是否有管理措施封闭式评估2.1.4 是否有开展相关环保活动封闭式评估2.1.5 是否有评估管理有效性封闭式评估2.2 绿色运营量化指标2.2.1 用水量量化指标2.2.2 废弃物量化指标2.2.3 能耗指标量化指标2.2.4 碳排放量化指标2.2.5 用纸量量化指标2.2.6 PUE 能耗量化指标2.2.7 数据披露范围评分式评估1.3 研究方法与评价体系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基于机构官网、相关监管机构官网、行业组织官
8、网及媒体等渠道收集和提取样本机构披露的环境信息(限于 2021 年度披露的信息,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 报告、责任投资报告、绿色金融报告及官方公开信息等),根据评估指标提取出披露对应指标的定量/定性信息,结合案头研究,进行量化评估和分析。在 2019 深圳市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和 2020 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的基础上,本研究重新对评估体系进行了调整,将“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实践与创新”和“绿色投资管理”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整合,从环境治理体系、绿色运营管理和绿色业务实践三大纬度,梳理出包含 13个二级指标的评估框
9、架,对样本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由于各指标的差异性,因此针对不同指标,项目组分别设置了评分式评估、封闭式评估和量化数据评估三种评价方式,以深入分析金融机构在治理、运营和业务上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其中,评分式评估根据不同指标的含义,设置了 1-3 分的评分标准,从而量化细项指标在各行业机构的实践情况;封闭式评估则采取“是”和“否”两种评判标准,通过机构自身公开信息、外部新闻等多维度,综合评估指标是否在各行业机构得到落实。评估指标体系构成和评价方式如下表:03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评价方式3.绿色业务实践3.1 投融资活动的环境
10、影响3.1.1 是否有制定绿色投融资业务管理政策封闭式评估3.1.2 是否有推进绿色投融资业务的举措或项目封闭式评估3.1.3 整体投融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封闭式评估3.1.4 行业投融资结构较之前年度的变动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封闭式评估3.1.5 客户投融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封闭式评估3.1.6 绿色投/融资政策/策略在年内的执行效果封闭式评估3.1.7 有专门从事绿色投融资业务的团队封闭式评估3.1.8 督促客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封闭式评估3.2 投融资环境影响的测算-封闭式评估3.3 绿色产品与服务、研究及创新3.3.1 是否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封闭式评估3.3.2 绿色金
11、融、环境风险分析的国内外研究及成果封闭式评估3.4 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3.4.1 绿色业务收入封闭式评估3.4.2 绿色业务收入与业务整体收入占比封闭式评估3.5 绿色投融资活动环境效益3.5.1 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封闭式评估3.6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3.6.1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封闭式评估3.6.2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强度封闭式评估313-02 政策发展趋势2.1 国内政策推进趋势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环境信息披露一直受到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并得到积极推动。2021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行业标准,促进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2
12、022 年初,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多项具体工作,包括加快制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研究制定并推广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标准、建立 ESG 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可衡量碳减排效果的贷款统计标准等。这些内容构成了 2022 年及未来数年的绿色金融及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重点。目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已根据各自分工发布了政策指导文件,以“自上而下”指导推进和“自下而上”实践探索相结合方式开展的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在国家政策层面,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标准在“双碳”发展目标、气候变化应对等顶层设计的推动和市场主体的实践下逐步推进与完善
13、。2021 年 5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在金融风险管控体系、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工作中,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形成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2021 年 7 月,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从治理结构、政策制度、产品与服务创新、风险管理、风险量化、环境影响等方面对披露内容提出建议,为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了有力支撑。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 200 余家金融机构已按照此文件要求尝试编制了环境信息报告。2022 年 6 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
14、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04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的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要求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当中。在地方实践层面,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已进入实操阶段。各地政府正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支持工具来稳固绿色金融体系基础,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践,探索“自下而上”的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路径。作为全球唯一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国家,于 2017-2022 年间,中国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甘肃、新疆和重庆设立了七省(区)多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持续推动和探索绿色金融体制机制、产品服务、配
15、套政策等在不同区域的落地实践。除了绿金试验区以外,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绿金相关支持政策。江苏省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提出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绿色融资项目评价等重要领域建立标准;上海市实行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提出浦东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按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标准要求并发布年度环境信息报告,鼓励其他金融机构自愿发布;深圳市发布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和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板及指标说明,细化明确指标含义及核算披露方法,为在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供统一指引。国家层面绿金相关重点政策概览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单位
16、主要内容2021 年 7 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国人民银行 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形式、频次、应披露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对定量信息测算及依据提出指导意见2021 年 12 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统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规定及要求2021 年 12 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具体要求和建议2022 年 1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单独披露 ESG 报告相关信息2022 年 1 月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交所要
17、求科创板公司应当在年报中披露环境、社会及治理的相关信息2022 年 1 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交所新增对环境信息管理等内容2022 年 2 月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提出加快制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研究制定并推广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标准、建立 ESG 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可衡量碳减排效果的贷款统计标准、探索制定碳金融产品相关标准、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等工作。2022 年 4 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须包含环境、治理
18、及社会信息2022 年 5 月 提 高 央 企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质 量 工作方案国资委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 ESG 专项报告 2022 年 6 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 2035生态环境部等 17 部门联合印发提出逐步建立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的气候和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依法披露气候环境信息。2022 年 6 月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银保监会提出银行业保险业应将环境、社会、治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05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地方层面绿金相关重点政策概览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单位主要内容2022 年 3 月关于金
19、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要求推进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2022 年 5 月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鼓励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开展 ESG 信息披露2022 年 6 月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政府鼓励浦东新区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并增加频次和范围2022 年 7 月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引导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建立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推动粤港澳三区环境信息披露互认互信2022 年 8 月重庆市建设绿色
20、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人民银行探索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绿色项目申请相挂钩2022 年 9 月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规范明确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2.2 国外政策推进趋势在国际上,环境信息披露已经经历了 30 多年的发展。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下设的国际会计与报告标准(ISAR)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在 20 世纪 80 年代末首次提出环境信息披露,并于 1998 年通过了首份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专业指南 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从会计角度指导各国如何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和经济效益作定性、定量的测量。此外,联合国陆续于 20
21、06 年及 2019 年发起了负责任投资原则(PRI)、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等相关框架与标准,推动了金融机构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实践。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的统一和协作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性机构的关注点。目前被国际广泛运用最多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是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于 2017 年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现阶段,全球已有 3,900 多家机构承诺支持 TCFD,遍布 101 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几乎所有经济部门,总市值达 26 万亿美元。政府、监管机
22、构、标准制定机构和投资者对企业按照TCFD 建议进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需求日益增加。在 2021 年 11 月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26 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ISDS)。ISSB 目前已发布了可持续和气候披露征求意见稿,并汇集了 CDP 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国际综合报告理事会(IIRC)和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等国际主流标准制定机构的意见,持续推动气候风险披露信息的全球统一性和可比性。
23、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06国际绿金相关重要政策概览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单位主要内容2021 年 11 月气候信息披露指引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HKEX)完整规范的气候信息披露流程2021 年 12 月气候信息披露路线图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于 2022 财年开始强制披露与 TCFD 建议一致的气候相关信息2022 年 3 月关于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规则的提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针对所有在美上市的各国企业,要求披露公司的碳排放水平,以及气候风险对公司财务、运营的影响等2022 年 3 月JPX-QUICK ESG 议题解说集 2022日 本 交 易 所 集 团(JPX
24、)涵盖 ESG 三个要素,列出企业相关风险及商业机会,以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等内容2022 年 4 月欧洲可持续性报告准则草案(ESRS)欧洲可持续性报告准 则(ESRS)草案按照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要求,涵盖环境、社会及管治等事项2022 年 5 月ESG 投资相关提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披露 ESG 产品的投资策略及建议;以 ESG 为主要投资因素的,需要披露投资对象的排放指标情况以及 ESG 现状进展在区域层面,以欧盟为首的国家和地区近几年纷纷加大绿色金融推进力度。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地区,欧盟于 2018年 3 月制定绿色金融监管框架 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并明确
25、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和大型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行动计划。在此引导下,欧盟陆续出台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相关条例,其中包括 2021 年 3 月正式实施的金融服务业可持续性相关披露条例(SFDR)。SFDR 对欧盟区域内所有金融市场参与机构、财务顾问及金融产品提出强制性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包括风险管理与绿色战略、关键指标、压力测试与情景分析等内容,从而提高欧盟金融机构的 ESG 信息透明度,预防“洗绿”风险。此外,英国政府于 2019 年发布了英国绿色金融战略,制定英国发展绿色金融路线图,通过金融绿色化、投资绿色化和紧握机遇三大核心要素推动英国实现 2050 年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目标。07研究介绍|政策发
26、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2.3 总体趋势分析2.3.1 从总体框架到专项细分2022 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随着 2021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信息披露指南,众多金融机构着手开始系统性披露自身环境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相关政策、规范、指导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在国家政策层面,上交所率先对上市规则进行修订,将原先单一的社会责任披露修订为更加具体、多样的信息汇报。不仅要求企业披露环境相关信息,还要求披露对环境目标的管理,证监会也将 ESG 信息披露的范围扩大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对话内容中,将框架性、概括性的环境相关信息进行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逐渐向更完
27、善的披露迈进。在地方政策层面。北京、上海等地围绕环境信息方面,优先针对金融行业提出披露要求,与自身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互相融合。深圳市在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基础上,为金融机构建立起统一、详尽的指导意见与框架,帮助金融机构按照条例和指南的指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行动。2.3.2 从自愿报告到强制披露2022 年,上交所、深交所相继对上市公司规则进行修订,包括在环境信息原有基础上,新增专项披露。以金融行业为例,众多金融机构已经逐步强制开展环境信息披露,随着对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的理解和落实,金融机构正在一步一步更加完善地满足相关机构的政策要求。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符合双碳发展路线的
28、政策,加之国际投资环境对 ESG 信息特别是环境信息总结来看,无论是中国国内政策还是国际政策,都呈现出要求指标细化、包容性增加、融合性增高的特点。随着国际绿色低碳转型和气候风险管控的中长期趋势,环境信息披露的政策和标准不仅能够为外部市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可靠性高的评价框架,遏制“洗绿”风险,也能够更好的帮助金融机构自身实践环境和气候变化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规则制度愈加严苛,企业面临着诸多外界因素的制约。一方面,强制披露能够满足外界对企业公开信息披露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为响应国家战略号召,强制披露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提出了未雨绸缪的要求,也是帮助企业提升自身治理水平的一种手段。
29、因此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将会是未来 ESG 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08样本机构上市情况样本机构覆盖区域03 调研结果分析3.1 基本情况3.1.1 地区披露情况本次研究优先筛选了部分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大湾区内注册的 34 家银行、17 家保险公司、36 家证券公司、32 家基金公司、10 家信托公司,共计 129 家金融机构作为研究样本进行调研。其中,95 家总部设立在大湾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分别设在香港、澳门、深圳、广州、东莞),34 家分支机构在大湾区注册或上市的金融机构(总部分别设在北京、上海、福建、合肥、哈尔滨、南昌、西安、济南、新疆、无锡、郑州、台湾
30、或伦敦),遵循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自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实施的主体要求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和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应披露的环境信息。总体来看,在总部位于大湾区的样本机构中,总部设在香港和深圳的机构偏多,覆盖了大湾区总样本机构超过 70%。未上市 77上市 52H 股 19%A 股 6%A+H 股 27%大湾区 95非大湾区 33海外 1香港 41%深圳 42%广州 8%东莞 2%澳门 2%09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特征1:未上市机构逐渐加入环境信息披露队伍与去年的数据相比,今年无论是上市还是未上市的已披
31、露信息公司数量都有了一定的增长。综合来看,A+H 股上市公司普遍表现较好,今年均已全部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情况。此外,已披露环境信息的未上市基金机构数量今年显著增加,其披露渠道主要通过机构官网、公众号以及 PRI 官网作相关披露,这也反映了基金市场对于气候变化和 ESG 责任投资的重视程度。今年的样本机构在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两个特征:228280505000000640000003222400288000231263.514167252.5105202841.56315142100.5202
32、222220222022202220222022已披露已披露已披露已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银行保险证券基金 银行保险证券基金 2021 与 2022 金融机构披露情况对比-A 股2021 与 2022 金融机构披露情况对比-A+H 股2021 与 2022 金融机构披露情况对比-H 股2021 与 2022 金融机构披露情况对比-未上市机构564413132217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10研究样本中 65%的金融机构(即 84 家)通过其官网、公众号、年报、专题报告(包括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 报告、PRI 报告
33、、责任投资报告、TCFD 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等)等形式开展环境信息的披露或公开。分行业看,披露环境信息的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较多,基金和信托公司披露比重较低,其中 26 家银行、12 家保险公司、23 家证券公司、15 家基金公司和 8 家信托公司披露了相关环境信息。区域评估指标覆盖率评估了各地区的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指标披露覆盖情况。根据图表可以发现,在区域方面,总部位于香港或在香港上市的金融机构,披露环境相关的信息较为完善和全面。相比于 2021 年,2022 年的整体指标覆盖率从 21%上升到 29%,在已披露的机构中,来自深圳、广州和东莞的机构占比显著增加。这与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
34、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大湾区近年来监管政策的要求有着很大的关系。302010 0 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已披露未披露特征2:各地区金融机构间的差距在逐步缩小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概况32%11%13%9%41%29.04%31.24%20.29%38.31%40.06%35%30%40%45%25%20%15%10%5%0香港深圳东莞澳门广州非大湾区2021 年2022 年平均覆盖率2022 年2021 年平均覆盖率2021-2022 年各地区金融机构指标覆盖率情况18%18%21%16.82%3.1.2 行业披露情况2617211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
35、议95 家已披露或公开环境信息的机构中,有将近 70%的机构单独发布了报告,其中银行、保险、证券和基金公司单独发布报告的机构较多,比重分别达到了 94%、88%、92%和 88%。根据数据显示,目前机构还是以发布 ESG/CSR 报告为主,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分别达到了 24 家、10 家和 18 家。报告的第三方鉴证可有效提高报告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根据调研结果,单独发布专题报告的企业中仅 36%的机构(即 24 家)其专题报告接受了第三方鉴证。分开来看,67%的银行其报告经过第三方鉴证,而仅 30%和 25%的保险和证券公司的专题报告有经过第三方鉴证,基金和信托公司发布的报告则大多未经过第
36、三方鉴证。以下将从披露形式、数据鉴证和参考标准三个维度展现各业的披露情况:在披露形式方面 在数据鉴证方面 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形式与数据鉴证概况30100%70%40%90%60%30%80%50%20%10%2520151050%02494%88%92%88%50%25%30%67%3310005280单独发布报告第三方验证ESG/CSR 报告TCFD 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PRI/责任投资报告金融机构专题报告的编制主要参照行业协会标准和监管及交易所报告标准。例如,国际层面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SSB)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
37、andard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交易所层面的 在参考标准方面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12通过行业的指标覆盖率情况可以看出,在披露率和披露质量上,银行业和保险业处于领先地位。整体样本机构的平均指标覆盖率为 28%,其中,银行业(49%)和保险业(39%)的平均覆盖率都超过了整体的平均值,而证券、基金和信托则低于整体平均值。但值得注意的是,证券业虽然平均覆盖率略低,但是其中 50%的样本机构(18 家)的指标覆盖率高于整体水平和证券业平均水平,也从侧面反映了证券行业在信息披露质量上的进步。2012
38、0075各行业的报告标准参考情况 银行 国际标准交易所标准 国内标准 行业标准ESG 评级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港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涉及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其中,有 49 家机构参考国际通用报告标准(包括但不仅限 GRI、TCFD、PRI、ISO26000),50 家机构参考其所在交易所的报告标准、13 家机构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如社科院、CASS-CSR、社会责任指南)、31 家机构参考金融业行业报告标准,以及 24 家机构分别依据或公开 ESG 评级信息(如 FTSE Russell、MSCI、DJSI、CDP 等)。分行业来看
39、,较多银行和证券公司参照行业标准,诸如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原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等;大多证券和基金公司参照国际标准撰写报告,主要依据 PRI 等内容作为 PRI 的签署方进行披露,而较少机构在报告中参考国内标准。与参考形式多元化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相比,基金和信托业在编制和披露报告过程中参考标准较为单一,尚未形成统一的、成熟的报告框架。13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恒生银行在其 2021ESG 报告中,参照了 GRI,港交所,SASB 等多项国内外标准,并列出了相关的索引
40、表。案 例SASB 準則内容索引主題指標代碼披露說明章節/備註FN-CB-000.BFN-CB-000.AFN-CB-230a.1FN-CB-230a.2活動指標(a)個人以及(b)小型企業的(1)存款戶口數目及(2)總額存款總額(個人銀行業務):港幣 8,532 億元貸款總額(個人銀行業務):港幣 3,557 億元管治積極管理風險管理多元風險資料隱私管治積極管理風險管理多元風險資料隱私管治積極管理風險管理多元風險網絡安全;社會我們的客戶了解客戶所需;(a)個人、(b)小型企業以及(c)企業顧客的(1)貸款總數及(2)貸款總額數據安全防護與辨認風險的方法(1)數據外洩事件總數、(2)與個人資料
41、相關的數據外洩事件所佔百分比、(3)因數據外洩事件而受影響的顧客數量資訊安全恒生银行:按照多项标准进行 ESG 报告披露GRI 標準及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 指引)内容索引GRI 標準披露項目交易所 ESG 指引披露說明章節/備註機構概況一般披露GRI 102:一般披露 2016102-1機構名稱封面;關於本報告涵蓋範圍102-4運營地點香港、中國內地、澳門、新加坡及台北 102-2活動、品牌、產品與服務關於本報告我們的表現102-5所有權與法律形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102-3總部位置香港102-6服務的市場關於本報告涵蓋範圍;我們的表現3060%2550%2040%1530
42、%1020%510%0028%2549%39%26%10%16%828评估指标总体覆盖率披露率高于总体覆盖率的机构数量披露率高于行业覆盖率的机构数量评估指标行业覆盖率披露指标总体覆盖率 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143.2 分项披露情况3.2.1 环境治理体系本小节是关于金融机构的环境治理体系披露情况分析,分为环境议题管理和气候变化风险管理两部分,分析维度分别涵盖了组织架构,政策制度和实践情况等多个领域共 8 个指标。其中,除了“是否有制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管理政策”为是非题指标,其余指标皆为评分式指标。从环境治理体系的整体披露情况来看
43、,行业中银行和证券的披露情况较好,其中银行的披露情况最平均,除了“环境/气候风险政策”的银行机构披露数量为 15 家以外,其余指标的银行机构披露数量均在 20 家以上。环境治理体系披露情况 银行保险 证券302520151050董事会职责环境/气候治理架构外部政策匹配性内部管理政策已披露2222361812已披露233101712未披露12726185未披露11722195已披露22281810未披露12824187已披露24381911未披露5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在环境议题政策的披露情况上,项目组主要针对金融机构对于外部政策的相应程度和内部自
44、身管理政策的完善程度进行分析。其中,“均有披露”代表金融机构在外部政策匹配性或者内部管理政策上获得了 2 分,而“仅披露一项”代表了金融机构在外部政策匹配性或者内部管理政策上获得了 1 分。以下为具体评分标准:从图中可以看出,银行和证券在环境议题政策上的实践情况较好。有 17 家银行机构披露了绿色运营及绿色业务的内部管理政策,16 家银行机构在其报告信息中不仅回应了本国的相关要求,还回应了气候与环境的有关国际公约,框架或倡议等。而在证券行业中,共有 11 家证券机构披露了绿色运营及绿色业务的内部管理政策,16 家证券机构回应了国内以及国外的相关环境制度要求。环境治理体系披露情况环境议题政策的披
45、露情况30352520151050 银行保险 证券 基金信托0内部管理政策外部政策匹配性均有披露仅披露一项 证券 基金信托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风险量化分析环境/气候风险政策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流程已披露202777未披露148252910已披露211677未披露139262910已披露210157未披露1310313110已披露151177未披露1 分:只回应了国家及所在地区的环境政策、法规及标准等2 分:除了回应本国的相关要求,还回应了气候与环境国际公约、框架、倡议等1 分:制定了绿色运营或绿色业务的管理政策2 分:制定了绿色运营
46、及绿色业务的管理政策外部政策匹配性内部管理政策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16在环境议题管理体系上,针对董事会参与和管理架构,银行、保险和证券的披露率较高。在平均分值上,可以看出银行和保险的平均分值高于整体的总平均分值。而在“绩效与环境相关事项挂钩”这一指标上,各行业的金融机构普遍披露率较低。可见,金融机构对于环境议题的管理实践已部分落实到搭建环境管理整体架构和明确内部管理职责上,但是还未细化到绩效考核层面,做到真正的将环境管理的考核与工作绩效相挂钩。1 分:审核相关报告(ESG、CSR、SD、TCFD)2 分:对环境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分析与判断,作出环境相关的战略决策3 分:有指定
47、委员会或董事对环境相关议题的管理、监督与讨论1 分:执行层面设置专业部门或管理岗位 2 分:高管层面设置相关职位或工作小组3 分:董事会层面设置相关委员会 4 分:绩效与环境相关事项挂钩董事会环境职责内部环境管理架构环境议题管理体系的披露情况254.0203.53.0152.52.0101.51.550.5002022432.71.72.92.31.82.52.32.72.22.210 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董事会职责整体平均分值明确董事会环境职责管理架构整体平均分值绩效与环境相关事项挂钩管理架构分行业平均分值明确环境管理架构董事会责任分行业平均值17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
48、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气候变化风险管理评估分值183.016142.52.012101.51.0860.5420014177 76 62132.01.91.32.12.11.02.02.62.22.21.72 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气候风险识别行业平均分值气候风险识别气候风险管理流程整体平均分值气候风险管理流程行业平均分值气候风险识别整体平均分值气候风险管理流程针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项目组参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国际主流框架,从气候风险识别、气候风险管理流程与措施、气候风险管理政策设立以及量化测算四个纬度对金融机构的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其中量化测算的具体情况
49、请参考【专题研究】章节,这里着重介绍金融机构在风险识别、管理流程和制度设立上的实践情况。根据研究结果,超过半数的银行在内部开展气候风险识别和搭建气候风险管理流程,保险和证券其次。在气候风险识别方面,银行、保险和证券的平均分值分别为 2.1、2.1 和 1.9,高于行业整体水平(1.7 分),而气候风险管理流程方面,三者平均1 分:识别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相关风险和机遇2 分:相关风险和机遇对金融机构业务、战略的影响3 分:应对环境影响、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1 分:识别和评估相关风险的流程2 分:管理和控制相关风险的流程3 分: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的流程如何与整体风险管理相融合气候风险识
50、别气候风险管理流程分值分别为 2.2、2.2 和 2.6,高于行业整体水平(2.0 分)。其中,已披露相关信息的保险和证券机构数量虽少,但披露的气候相关信息具有深度和质量并不逊色于银行。这三个行业基本能够结合自身业务有针对性地识别气候风险,评估风险的时间影响范围与应对的优先性,并明确说明机构资深如何将环境和气候要素纳入尽职调查、风险审批和后续管理等环节。然而,在基金和信托机构的披露报告中,几乎所有样本机构仅公开或提及了气候风险相关描述以及管理承诺,尚未清晰说明机构正在面临或潜在的气候风险,以及具体的流程及措施。这也反应了虽然近年来气候变化相关议题越来越受到各行业的重视,但是在具体实践和披露深度
51、上,金融机构还存在着一定的参差,甚至内部尚未意识到气候变化对业务影响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18招商银行在其 2021 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中,搭建“识别-评估-应对“框架,识别出短,中,长期的相关风险,并列出相关应对措施。案 例招商银行:气候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措施19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3.2.2 绿色运营管理本小节主要针对金融机构的自身绿色运营管理情况,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进行研究:定性指标主要关于金融机构的绿色运营管理实践情况,包括管理政策、目标设立、管理措施、相关环保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管理有效性评估 5 个指标;定量指标主要关于金
52、融机构的自身环境数据披露情况,包括用水量、废弃物、能耗、碳排放量、纸张使用量、PUE 耗能 6 个指标。绿色运营管理实践指标披露情况环境政策 银行保险证券 基金信托环保措施评估管理有效性环境目标开展相关项目3025204513122221在金融机构的绿色运营管理实践方面,“是否有环境目标设定”和“是否有评估管理有效性”是披露度最少的指标,分别有 34 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披露,披露度最高的是“是否有环保管理措施”和“是否有开展相关环保项目”,分别有 61 家和 57 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披露。由此可见,从整体上来看,金融机构在绿色运营实
53、践上仍处于设立相关措施和项目的碎片化实践阶段,尚未搭建起“设立目标-实施项目-成效评估“的完整管理框架。分行业来看,银行行业和证券行业的披露情况较好,每个指标的平均披露机构数量都达到了 10 个以上。但是在”是否评估管理有效性“上,证券行业的披露率与其他指标相差较大,仍有提升空间。环境数据披露解释情况 有做解释未做解释 银行保险证券 基金信托252021830001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20绿色运营量化指标披露情况(总量)银行保险证券 基金信托3045%25%35%15%5%40%20%22%8%4%26%28%41%30%10%0%2510205150
54、241821232319数据披露范围情况 银行保险证券 基金信托2520151050覆盖总部及分支机构仅覆盖总部20532258114801用水总量用气总量能源资源节约量废弃物总量范围一总量PUE用电总量范围三总量分行业指标覆盖能耗总量范围二总量整体指标覆盖率用油总量用纸总量21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绿色运营量化指标披露情况(密度)银行保险证券 基金信托1845%18%40%1615%630%1235%145%220%825%100%01
55、0%4用水密度范围二密度废弃物密度范围三密度用电密度分行业指标覆盖能源密度用纸密度整体指标覆盖率范围一密度161124617 670 01 127%37%16%1%7%在金融机构的定量环境数据披露方面,用水、用电、范围一和范围二为披露度最高的四个指标,而范围三和 PUE 的数据则披露率较少,分别共有 20 家和 6 家金融机构披露,各占总样本金融机构数量的 15%和 4%。此外,在数据的披露范围和相关解释上,可以看出在披露了环境数据的样本机构中,大多对所披露的环境数据进行了参考依据,覆盖范围等方面的注释说明。其中,证券行的已披露
56、环境数据机构只有一半(11 家)披露了其总部及分支机构的总体环境数据。也可以看出,目前金融机构在定量环境数据披露上,正慢慢从仅披露总部环境数据向披露总部及分支机构的环境数据上慢慢转变,主要转变原因在于随着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以及外界对于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数据需求不断加强,碳排放、能源消耗等信息已逐渐被纳入强制披露范围,金融机构对于环境数据的收集与披露已有一定基础,但是若要做到涵盖所有营业点和子公司,尤其是分支机构较多的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还需要机构自身提升相关的环境数据收集和统计体系。分行业来看,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的披露机构数量远远大于基金和信托的披露数量,这其中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近两年来
57、,关于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标准的陆续推出,而多数试点机构属于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这也为相关行业的环境数据披露先一步打下基础。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22建设银行从减排目标,节能目标,减废目标和节水目标出发,设立了相应的管理和实践目标,以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工作。案 例建设银行:设立绿色运营环境目标,推动环境管理工作23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本小节绿色业务实践的分析主要包括了相关项目或者业务的定性描述,以及对于绿色业务开展情况的定量数据披露。3.2.3 绿色业务实践2560%50%2040%1530%1020%510%00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是否有
58、制定绿色投融资业务管理政策是否有推进绿色投资业务的举措或项目绿色金融、环境风险分析的国内外研充及成果有专门从事绿色投融资业务的团队督促客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整体投融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行业投融资结构较之前年度的变动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整体指标看盖率是否进行投融资环境影响量化测算客户投触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绿色投/融资政策/策略在年内的执行效果分行业指标覆盖率是否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520920545003366063021002绿色业务实践披露概况29%21%13%27%
59、35%50%绿色业务量化指标披露概况25%20%15%10%5%0 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20810002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绿色业务收入与业务整体收入占比分行业指标覆盖率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整体指标覆盖率8%1%14%3%24%161810%绿色业务收入投融资活动碳排放强度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24在绿色业务实践情况上,“是否有制定绿色投融资业务管理政策”、“有专门从事绿色投融资业务的团队”和“是否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为披露度最高的三个指标,分别有 59 家、57 家和 56 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披露,占全部
60、样本机构的 45%、44%和 43%。各行业的金融机构对于其绿色业务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披露率较低,包括了“整体投融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行业投融资结构较之前年度的变动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和“是否进行投融资环境影响量化测算”等指标。在相关的绿色业务数据披露情况上,目前样本金融机构的整体披露率还不太高,披露率最高的为“绿色业务收入”指标,共有 35 家样本金融机构进行了数据披露。值得注意的是,“投融资活动碳排放强度”目前还并未有样本金融机构进行相关披露。招商银行参考招商银行根据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关系(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P
61、CAF)于 2020 发布的全球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The Global GHG Accounting&Reporting Standard for the Financial Industry)以及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TCFD)于 2017 年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Implementing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
62、sclosures)中有关贷款碳排放量测算的框架与方法,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造纸和有色金属六大高碳行业开展融资活动碳足迹计算。案 例招商银行:披露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足迹及环境效益25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3.3 专题研究:金融机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全球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异常与风险加剧,导致高碳企业面临着不确定性极强的转型风险,同时也增加了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在此背景下,监管机构意识到开展气候风险量化分析的紧迫性,因此出台了相关的监管文件、政策制度来约束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机构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环境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应对环境、气候风险的必经之路,而气候风险
63、压力测试是识别和量化风险的核心手段。金融机构可通过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等方法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压力情景,分析未来的气候风险敞口及其对机构运营、业务收入及战略所带来的影响,提升金融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以工商银行为例,已先后针对火电、水泥、钢铁等高碳行业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随着 2021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正式出台,金融机构逐步面临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相关要求与压力,以强化对气候风险管理的全面性、精准性。本次调研依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规定,从“提出开展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的实际情况或未来计划”、“注明开展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时所采用的方法学、模型和工具”、“公布开
64、展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所得到的结论”、“说明对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结果的实际应用”四个层面去评估金融机构环境风险量化分析的实践程度和信息披露深度,总分值为 4 分。虽然指南已经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管、期货等六大类细分市场,但相较而言银行业和保险业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和更公开的信息透明度。分行业来看,62%的银行机构(即 21 家)都开展了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在 5 个行业中占比最大,其中和压力测试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度达到 2.43 分;41%的保险机构(即 7 家)进行了压力测试或情景分析,相关信息披露程度达到 2.71 分,在 5 个行业中有关气候风险量化分析的信息透明度较高且披露较全面;而证
65、券、基金和信托机构较少实践。考虑到指南并未对金融机构开展量化测算作出强制的要求或明确的指引,因此,大部分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在实践中的披露情况缺乏完整性。整体来看,金融机构在环境风险量化分析方面处于起步阶段,实践水平参差不齐,已有相关实践的机构信息公开还不足够丰富和详细,较少结合实践结果公开提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信息披露的整体平均分值仅有 1.95 分。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实践情况5101520254.003.002.001.003.502.501.500.5075100.00保险证券基金信托银行212.712.432.601.952.0000分行业平均分值整体平均分值开展压力测试或情景分析的
66、金融机构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2604 总结与建议4.1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成效虽然从评估指标整体披露覆盖率来看,银行业和保险业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更扎实基础,而证券、基金、信托尚未形成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环境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但是与往年相比,证券业和信托业的披露率正逐步提升,开始完善自身底层数据基础,以 ESG 报告、环披报告、TCFD 报告等更多元的形式披露环境相关信息。大部分金融机构已将环境相关事项提升至公司战略高度。基于今年的调研数据可以发现,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和信托公司在环境治理体系方面的披露都略高于绿色运营管理和绿色业务实践。这意味着,金融机构
67、已初步形成高层参与的环境、气候或 ESG 治理架构,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了机构管理者和各层级、各部门对绿色金融、气候变化、环境管理等事项的原则性职责。其中,银行业和保险业表现最佳,披露率高达 61%和 54%,高于行业整体水平(42%)。4.1.2 不同金融业机构之间的差距在缩小4.1.1 初步形成环境治理顶层架构评估指标披露覆盖率07025%30%45%40%20%35%15%10%5%0%银行保险证券绿色业务实践绿色运营管理环境治理体系6154341819整体基金信托31420%48393052127研究介绍|政策发
68、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4.2 挑战和建议近年来,“双碳”背景、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等热点议题都督促着金融机构向市场释放信号和将更多资源配置到节能环保产业的同时,也驱使着金融机构推动煤炭、钢铁等高碳排放、过剩产能行业的绿色转型,并时刻关注因转型阵痛而带来的市场波动和金融风险。现阶段,不论是中国人民银行的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还是TCFD于发布的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都凸显了金融机构管理环境和气候风险的必要性。因此,这需要金融机构正确理解和充分识别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并将环境和气候风险至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防范机制当中,以提升自身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本次调研中
69、,有 14 家机构成为 TCFD 支持机构,26 家机构成为 PRI 签署方,其中 7 家银行正式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同时,越来越多机构紧扣“3060”目标等国家趋势,尤其是聚焦气候变化等迫在眉睫的重点议题,并积极回应国内和国际对金融机构绿色发展的关注,遵循 TCFD 框架披露机构自身在防范气候风险方面的实践,进一步提升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4.1.3 气候信息披露逐步丰富金融机构是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能够在市场中发挥影响力,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绿色重点领域。近年来,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
70、并承担着引领者的角色,与各方都有着紧密联结。然而,考虑到环境信息披露已不再局限于金融机构自身,还涉及到更多外部相关方。现阶段,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和外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着与各方关联极强的问题和挑战。本小节将围绕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客户等外部相关方的关系,探讨金融机构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并为金融机构及其相关方协同推进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建议。金融机构客户第三方机构评级机构、咨询公司 监管机构主导指导环披实践1.以银保监/人民银行为主导2.地方金融机构落地支持环境风险分类管理提供客观科学评价信贷/投资政策政策要求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监督/指导实践案例财政激励重要参与引领者技术、数据、资
71、源支撑行业规范业界资源金融工具/方法论信息公开与反馈环境数据配合环境整治投融资流程管理学术/研究支持表示此方在与金融机构产生联系时提供的资源或支持表示金融机构反馈给其他相关方的信息或需求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28金融机构是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同时也是政府监管机构、投资者等外部相关方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枢纽。因此,金融机构不仅要对绿色运营加强管理,还要关注支持投融资业务涉及的企业绿色发展,并防范因环境和气候要素带来的金融风险。4.2.1 谋篇布局,内部探索有效发展路径数据的完整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针对数据的公开和应用,金融机构多以披露原则性规范和基础数据为主,如温室气体排
72、放、能耗等总量数据,而没有细化至直接和间接消耗的强度数据,或是明确提及加大绿色发展领域的投资、减少绿色办公的资源消耗等目标愿景,却缺乏绿色投融资活动环境效益、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等量化数据的支撑。可以窥见,机构现阶段虽已形成环境治理顶层架构,但缺乏相应的环境治理目标和具体实施路径加以验证,无法辅助外部相关方核实机构的年度进展,忽视了对环境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运用。此外,以银行为首的大部分机构以披露总部层面数据或包括核心运营点在内的汇总数据为主,而较少汇总机构涉及各地区运营点、各分支网点或各子公司的数据,总部与各分支机构尚未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传导机制。针对绿色业务的量化数据,金融机构在绿色业务信息方面
73、的披露与绿色运营相比实践较晚、披露量化数据较少,公开的量化指标主要以绿色业务收入,而缺少投融资活动碳排放等细节数据。随着银保监已强调银行、保险等机构不能片面地将绿色金融作为现有业务的简单叠加和补充,机构现有绿色业务相关的公开数据难以让公众衡量绿色业务在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同时,公众逐步意识到金融机构引导资源投入绿色业务的重要性,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核算(即金融机构的“范围三”数据)成为了气候信息披露的重点,而多数金融机构碳核算数据基础薄弱,难以对投融资产生的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项目碳数据。随着全球逐步深化金融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金融机构已参照 TCFD 框架指引,初步识别出气候相关的物理风
74、险与转型风险,其中以银行、保险为首的大部分机构将气候或环境风险管理流程整合到整体风险管理中,并公开相关的应对措施。然而,较多金融机构披露的气候信息与 TCFD 建议的 11 项要求相距甚远,针对气候风险和机遇的识别、评估与管理仍停留在表面,降低了信息的可用性。大部分机构仅识别了基本的气候风险与机遇,未按短期、中期和长期等维度对这些风险和机遇进行优先级分析,针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管理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绩效指标披露不足。这意味着,较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框架尚气候信息缺乏可用性针对自身29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官网是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目前,仍存在部分金
75、融机构涉及环境相关的官网板块已许久未更新,环境信息披露的渠道较多集中在报告,形式较为单一,公众无法进一步了解企业环境相关的政策内容、管理框架和实时进展。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给予机构的建议:未考虑气候因素,仍未系统化地开展包括情景分析在内的气候风险评估工作,且机构内部各层级与各部门在该领域的参与不足。部分机构虽已在报告、官网等公开渠道中以董事会声明、ESG 治理架构、气候相关政策等形式明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和实践,但实际内部可能尚未拉通机构财务、审计、风险等相关部门进行识别与评估气候风险和机遇带来的财务影响,尚未拉通客户实现跨企业、跨行业的碳排放测测算,从而无法通过确切的量化绩效佐证是否已将气候风
76、险和机遇整合至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和财务规划。本次调研中,作为金融机构最佳实践的银行业,虽有超过半数的金融机构开展了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以测算气候或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但尚未与 TCFD 框架进行整合,这也意味着金融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时仍缺乏细化的工作。责任到人遵循“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治理架构,设立从董事会到高层到归口部门、从总部部门到各分支机构的对接人和数据联系人,并给予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充分的权限与资源,强化针对资源与能源等数据的全网收集。完善顶层机制知识支撑针对绿色业务通过邀请绿色金融领域专家以协助培养绿色金融人才,针对绿色运营加强环境和气候相关的内部能力建设,包括对
77、TCFD、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案例,加深机构员工对气候与环境的了解,避免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能割裂与认知不统一。绩效挂钩制定薪酬与相关绩效挂钩的制度,明确界定挂钩层级、挂钩薪酬类型和绿色绩效(包括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环境管理等环境议题相关的定性和定量绩效),并在机构薪酬绩效考核或部门奖金激励中纳入绿色绩效指标的权重,以充分体现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并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等货币形式约束和引导机构回溯环境相关的治理与行动,形成良性的闭环管理。基于已搭建的 ESG 治理架构和工作机制,金融机构需强化董事会和高层对绿色金融、气候变化等重要事项的主体责任,自上而下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分支环
78、境相关的职能职责,例如区分与拉通机构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审计等不同部门的职能职责,以更全面和系统地将环境或气候相关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框架、流程和响应机制中。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30监管机构是促进绿色金融、推动中国经济绿色发展的主导力量。近年来,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金融业主要监管机构通过收紧政策要求、强化财政激励等方式,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等核心参与者提供落地支持,将更多金融资源引入绿色发展领域,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然而,不同金融业面临的披露要求和财政支持力度存在一定差异。在行业差异上,银行业面临的环境信息披露有更多约束与政策要求,人民银行广州
79、分行于 2021 年选取大湾区内 13 家法人银行机构,正式启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基金、证券、信托等机构相较之下缺乏政策指引和强制要求,因此在环境信息披露上有更多空缺。在地域差异上,大湾区金融机构整体上缺乏各个地方性的法规或制度支持和财政补贴支持,目前深圳地区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主要源于深圳绿金条例要求金融机构依照规定对资金投向的企业、项目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环境影响信息进行披露,首次明确金融机构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的责任。4.2.2 多方联动,联手各方发挥“角色效应”给予机构的建议: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关注外部绿色金融支持政策的更新,并在内部做好政策上传下达
80、、精准传导的工作,加大对绿色投融资业务的支持,完善绿色金融等业务绩效考核机制,探索碳金融、气候投融资等创新产品。与当地监管部门沟通加强与监管机构的联系,寻求足够的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等资源倾斜,以更好地推进自身绿色运营、发展绿色业务。聚焦气候风险依据 TCFD 框架系统性地识别重点行业的环境与气候风险,评估这些风险对机构业务、战略和财务的短中长期影响,并推动有关气候与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碳核算等工作逐步深入,例如从针对重点行业转向针对全行业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了解位于各项业务不同地理位置的气候脆弱性。战略体系整合随着环境与气候风险的不断明晰,将风险因素纳入业务战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投资决策流程
81、中,包括明确“三道防线”的归口工作与职能职责、制定更明确的绿色金融战略目标。并建立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计划与具体路径,针对环境与气候风险暴露度较高的行业调整风险偏好与业务战略。针对监管机构31研究介绍|政策发展趋势|调研结果分析|总结与建议气候变化产生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会影响企业客户和投资标的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因此,金融机构的气候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的气候风险,客户是金融机构推动绿色金融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金融机构需要通过完善气候风险管理政策、搭建环境风险分类管理流程、完善绿色投融资流程和策略等手段辅助客户及其上下游加强环境管理,并推进共享环境整改的情况、环境
82、量化数据,进而促使金融机构达到利用绿色金融促进全社会各行各业重视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责任,保障自身和企业的资产质量。在客户投融资情况的披露方面,较多金融机构以案例叙事的形式公开重点行业的客户信息,而非量化数据。考虑到例如碳排放测算等涉及到的客户相关信息量多,且监管机构尚未将客户环境数据、企业或项目碳排放相关信息并未纳入强制收集范围,多数金融机构难以获取企业客户的环境数据,导致在实际开展核算时,面临客户信息有效性与准确性较低等问题。同时,金融机构在收集客户数据过程中需要与客户及客户所涉及部门开展大量沟通,会出现沟通成本高、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随着内外部对投融资碳核算数据需求不断增加,金融机构还需考虑
83、到客户关系的维护,在推动客户统计数据和给予客户过多限制中取得平衡。给予机构的建议:与客户协同辅助客户建立高效的数据收集工作机制,明确其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加强与客户、监管机构、学术团体等多方联动,建立环境管理平台和环境信息披露的评分标准,实现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对客户环境信息的统计和管理加以限制。开展行业风险评估针对高碳排放、过剩产能等受气候风险影响严重的行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专项管理工作,包括审核环境相关合规文件、订立环境相关合同条款、开展环境风险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发现其面临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较大的短板,协助其在经营中减碳,基于气候压力测试的结果设定相应的减碳目标、时间计划和具体实
84、施路径。随着气候变化问题上升为全球问题,环境风险已成为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重点关注的内容。除了监管机构与客户,金融机构在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每个阶段还涉及不同的相关方,例如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投资者、评级机构等。以行业机构和学术机构为例,他们是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补充力量,以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为监管机构提供软实力支持,以行业智库和权威为金融机构提供实用性工具与交流平台;以评级机构、投资者、咨询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例,他们是金融机构及其被投企业规范环境信息披露、推进绿色金融的有力支撑,以第三方视角鞭策和帮助金融机构提升环披水平。针对客户针对其他相关方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
85、现状研究与建议32然而,现阶段金融行业仍未形成统一的投融资活动环境效益测算方法、适用于金融机构针对各行各业开展压力测试的模板。量化测算标准的不完善甚至是缺失,导致金融机构在开展自身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碳减排等量化测算时,仍面临专业知识、资源水平等因素限制,难以收集和汇总行业客户的碳排放等多方数据。即便以银行业为主的头部金融机构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已开展量化测算,但大部分金融机构在挑选不同的典型行业企业开展气候与环境的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风险量化方法时,仍缺少相对成熟、可行的落地方式,难以向客户有效推广并将成果映射到实际业务。给予机构的建议:获取专业资源透过金融行业协会或学术团体的专业价值和业界资源,获取知识培训指导和优质项目合作,针对环境风险量化分析等行业共性问题,合作开展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探索和研究。搭建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关注多方对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并通过举办研讨会、研究报告、公开联系渠道等方式,打通与外部的信息交流渠道。主动寻求咨询服务机构寻求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环境信息及相关内容开展合规咨询服务,运用外部专业的方法论推进机构内部运营和金融资产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碳核查等摸底工作。关注外部评级金融机构可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通过官网、公众号、报告等多渠道公开信息,主动与评级机构交流,并关注评级机构对各行各业的监测数据,评估被投企业/客户的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