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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集团招股说明书(70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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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集团招股说明书(702页).pdf

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Sunshine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Limited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

2、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本公司的聯席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本公司的聯席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文件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

3、;(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承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並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訊的發

4、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該文件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閣下如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人士的意見。Sunshine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Limited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

5、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編纂編纂的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可予調整)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可予調整及 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最高編纂:每 股H股編纂港元,另加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015%財匯局交易稅費及0.00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股款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多繳股款可予退還)面值:每股H股人民幣1.00元股份代號:編纂聯席保薦人(排名不分先後)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文

6、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這些內容引起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及本文件附錄八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展示文件 所述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第342C條的規定獲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任何其他上述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編纂(代表編纂)與我們預期將於編纂議定編纂。編纂預期為編纂(香港時間)或前後,且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香港時間)。編纂將不會超過編纂港元,目前預期亦不會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倘若編纂(代表編纂)與我們因任何原因而未能於編纂(香港時間)前議定編纂,則編纂將不會進行並將告失效。編纂的申請

7、人須於申請時繳付最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連同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015%財匯局交易稅費及0.00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倘若最終釐定的編纂低於編纂港元,多繳款項將予退還。編纂(代表編纂)經我們同意後,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可於截止遞交香港編纂申請日期當日上午之前任何時間調減編纂數目及或本文件所述的指示性編纂(即編纂港元至編纂港元)。在此情況下,有關調低編纂數目及或指示性編纂的通知,將在本公司網站及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刊登。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文件 編纂的架構 及 如何申請編纂。我們在中國註冊成立,絕大部分業務均在中國境內進行。潛在投資者應留

8、意中國與香港之間在法律、經濟和金融體制各方面的差異,亦應了解投資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企業涉及不同風險因素。潛在投資者亦應留意中國與香港在監管架構方面的不同,並應考慮H股的不同市場特質。有關差異及風險因素載於本文件 風險因素、附錄五主要法律及監管條文概要 及 附錄六公司章程概要 各節。倘若於編纂上午八時正之前出現若干事件,編纂於編纂項下的責任可由編纂(代表編纂)終止。請參閱本文件 編纂終止理由 一節。我們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投資公司法登記。編纂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登記,且不得於美國境內向或為任何美籍人士(定義見S規例)或為其利益而提呈發售及出售,惟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的情況

9、或毋須遵守相關規定的交易除外。發售股份僅可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於離岸交易中向非美籍人士提呈發售及出售。編纂編纂目 錄 iii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致投資者的重要通知本文件由本公司僅就編纂及編纂而刊發,並不屬於出售或招攬認購或購買編纂以外任何證券的要約。本文件不得用作亦不屬於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或任何其他情況下出售或招攬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概無採取任何行動以獲准在香港以外任何司法管轄區編纂編纂或分發本文件。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分發本文件及編纂和出售編纂均受到限制,除非根據有關證券監管機構的登記或授權或豁免

10、規定,獲該等司法管轄區的相關證券法例准許,否則不得分發本文件及提呈發售和出售發售股份。閣下作出編纂決定時僅應依賴本文件及編纂所載的資料。我們並無授權任何人士向閣下提供有別於本文件所載的資料。閣下不應將並非載於本文件的任何資料或聲明視為已獲我們、聯席保薦人、編纂、編纂、編纂、編纂、我們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或顧問,或任何其他參與編纂的人士或各方授權發出而加以依賴。載於本公司網站的資料並不屬於本文件的一部分。頁次預期時間表.i目錄.iii概要.1釋義.12技術詞彙.23前瞻性陳述.29風險因素.31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規定.63有關本文件及編纂的資料.68董事、監事及參與編纂的各方.74目 錄 iv

1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公司資料.79行業概覽.81監管概覽.99歷史、發展及企業架構.175業務.192關連交易.322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331股本.355主要股東.357財務信息.365內含價值.429未來計劃及編纂用途.431編纂.432編纂的架構.441如何申請編纂.452附錄一 會計師報告.I-1附錄二 未經審計編纂財務信息.II-1附錄三 精算顧問報告.III-1附錄四 稅項及外匯.IV-1附錄五 主要法律及監管條文概要.V-1附錄六 公司章程概要.VI-1附錄七 法定及一般資料.VII-1附錄八

12、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展示文件.VIII-1概 要 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本概要旨在向閣下提供本文件所載資料的概覽。由於僅屬概要,並未包含對閣下而言可能重要的全部資料,故本節應與本文件全文一併閱讀。閣下決定投資編纂前應細閱整份文件。任何投資均涉及風險,投資編纂的若干特定風險載於本文件的 風險因素。閣下決定投資編纂前應細閱該節。概覽我們是中國一家快速成長的民營保險服務集團。自成立以來,我們以價值創造為主線,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專業的風險保障及綜合服務解決方案。我們通過陽光人壽經營壽險和健康險業務,為客戶提供人壽保險、健康

13、保險和意外保險等約130種產品;主要通過陽光財險經營財產險業務,為客戶提供涵蓋機動車輛險、意外傷害和短期健康險、保證險、責任險、農業險和企業財產險等超過4,000種財產險產品;主要通過陽光資管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管理。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及保險行業協會公佈的數據,以原保險保費收入計,於2020年,陽光人壽的市場份額為1.7%,在中國91家人身險公司中排名第12位。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及保險行業協會公佈的數據,以原保險保費收入計,於2020年,陽光財險的市場份額為2.7%,在中國87家財產險公司中排名第7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們的總投資資產規模為人民幣388,678百萬元。於2019年、202

14、0年及2021年,我們的總投資收益率分別為5.8%、6.5%及5.4%。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成效。我們的總保費收入由2019年的人民幣87,907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的人民幣101,759百萬元;我們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由2019年的人民幣5,086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的人民幣5,883百萬元;我們的資產總額由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332,558百萬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441,623百萬元。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我們的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1.0%、10.6%及10.3%。概 要 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

15、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我們擁有均衡發展的保險業務,主要包括人身險業務和財產險業務。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人身險業務和財產險業務的總保費收入情況: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壽險37,88143.144,09247.649,74448.9意外險1,5971.81,2401.39320.9健康險8,6409.89,77210.610,15010.0人身險業務48,11854.755,10459.560,82659.8機動車輛險24,61328.024,10326.

16、023,17622.7非機動車輛險15,17617.313,36214.517,75717.5財產險業務(1)39,78945.337,46540.540,93340.2總保費收入87,907100.092,569100.0101,759100.0(1)包括陽光財險及陽光信保的總保費收入。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原保險保費收入和總保費收入情況: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人身險業務48,11855,10460,826財產險業務(1)39,61737,29040,545原保險保費收入87,73592,394101,371

17、人身險業務財產險業務(1)172175388分入保費172175388人身險業務48,11855,10460,826財產險業務(2)39,78937,46540,933總保費收入87,90792,569101,759(1)包括陽光財險及陽光信保的原保險保費收入。(2)包括陽光財險及陽光信保的總保費收入。概 要 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我們通過遍佈全國的分銷和服務網絡向個人和團體客戶提供多樣化的保險產品及服務。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陽光人壽和陽光財險擁有共2,895家分支機構,其中分公司68家,中心支公司、支公

18、司及營銷服務網點共2,827家,覆蓋了中國全部省、直轄市、自治區、94.6%的地級市及63.4%的區縣。同時,我們還擁有2,038家專屬代理門店,進一步擴大了營業網點的覆蓋範圍。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陽光人壽擁有約6.7萬名保險營銷員和逾5,300名銀行保險渠道銷售人員,並通過32,513個銀行保險渠道網點銷售人身險產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陽光財險擁有約4.6萬名保險營銷員和約1.5萬名內部銷售人員。我們擁有龐大的客戶群體,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們擁有約2,540萬名個人客戶和約43萬家團體客戶。我們已建立中國保險行業最具影響力的品牌之一。經過十餘年的發展,我們打造了陽光

19、品牌,形成了強大的品牌競爭力。截至2021年末,我們已連續11年蟬聯中國企業聯合會發佈的中國企業500強,連續10年被世界品牌實驗室評選為 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我們相信,我們良好的增長態勢、全面均衡且具有競爭力的保險業務、持續的創新變革、良好的資產管理能力和科技實力、積極的企業文化及專業的人才隊伍,將有助我們保持領先的市場地位,把握中國客戶對優質保險產品及服務的需求,向客戶、股東、員工及合作夥伴貢獻價值。我們的優勢我們的主要競爭優勢包括:良好的增長態勢和優良的品牌形象,已成長為卓越的大型民營保險集團 堅持保險主業和價值發展,保險業務全面均衡且具有競爭力 優秀的創新能力為業務發展提供新動能,

20、成為行業創新先行者 科學的資產配置機制和專業團隊,良好的資產管理能力概 要 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構建豐富的保險產業鏈生態圈,圍繞多場景服務客戶 強大的技術能力,推動全面數字化轉型為業務賦能 獨特的創業基因、積極的企業文化、均衡的股權結構及完善的公司治理,高瞻遠矚的管理層及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請參閱 業務我們的優勢。我們的戰略我們以 讓人們擁有更多的陽光 為使命,以 做專業領先的家庭保險保障服務提供商與值得信賴的企業風險管理夥伴 為商業追求,以 打造高質量發展、高價值成長的保險服務集團 為戰略目標,具體戰略包括:個

21、人客戶戰略:基於不同家庭類型和不同家庭階段需求,提供優質差異化綜合服務 團體客戶戰略:做值得信賴的風險管理夥伴,為客戶提供專業風險管理服務 渠道戰略:加強渠道專業化建設,持續推動價值渠道成長 數據科技戰略:全面強化數據科技能力,加快數字化經營轉型 投資資管戰略:持續打造國內一流的保險資管品牌,強化戰略投資與保險主業協同 醫養健康戰略:讓醫養健康升級保險主業的服務業態請參閱 業務我們的戰略。概 要 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財務及經營資料概要下表載列摘錄自本文件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有關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合併財務信息的

22、財務資料概要。下列合併財務數據概要應與合併財務報表、相關附註以及 財務信息 章節一併閱讀,以確保其完整性。合併財務信息乃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合併損益表概要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人民幣百萬元)總保費收入87,90792,569101,759減:分出保費(2,306)(2,653)(3,404)淨保費收入85,60189,91698,355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3,598)861(1,073)已賺保費82,00390,77797,282投資收益12,75919,05217,096應佔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收益2,4542,2432,319其他收入3,6212,98

23、73,272收入合計100,837115,059119,969保戶給付及賠款淨額:(60,748)(71,413)(79,825)已付壽險死亡及其他給付(18,425)(12,336)(12,447)已發生賠款支出(21,225)(23,273)(26,630)長期人身保險合同負債增加額(19,678)(34,018)(38,604)保單紅利支出(1,420)(1,786)(2,144)投資合同賬戶利息支出(2,492)(3,050)(3,470)手續費及佣金支出(10,182)(11,224)(11,752)財務費用(1,302)(1,446)(1,341)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21,029)

24、(21,508)(17,856)給付、賠款及費用合計(95,753)(108,641)(114,244)稅前利潤5,0846,4185,725所得稅67(737)295淨利潤5,1515,6816,020歸屬於:母公司股東5,0865,6195,883非控制性權益6562137概 要 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總保費收入實現持續增長。我們人壽保險業務的增長主要由於我們持續優化業務結構,傳統型壽險產品及健康險產品保費收入增長。我們財產保險業務的增長主要由於我們不斷提升非車險業務能力,短期健康險和保

25、證保險等產品保費收入增長。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淨利潤亦取得持續增長。合併財務狀況數據概要截至12月31日2019年2020年2021年(人民幣百萬元)資產物業及設備17,79019,24518,306使用權資產3,4313,4453,298投資性房地產6,5197,5119,372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投資32,49432,47028,795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62,56883,78884,093貸款及應收款項類投資40,83140,11131,191定期存款13,94628,94222,401存出資本保證金5,2865,4185,418可供出售金融資產77,334109,872159,501以公

26、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 損益的金融資產24,19024,14112,161買入返售證券4,5265,54218,618保戶質押貸款8,1579,28910,464應收利息2,3612,6493,128應收保費14,72114,19215,489再保險資產2,3872,6853,391投資合同保戶賬戶資產392321322遞延所得稅資產483169864其他資產8,42310,4248,147現金及短期存款6,7196,2806,664資產總計332,558406,494441,623負債保險合同負債161,865196,382238,976投資合同負債63,91375,72286,239應

27、付保單紅利1,8582,8284,150租賃負債983987922應付債券16,94516,50912,92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 損益的金融負債3815372,432賣出回購證券14,81232,02512,106保險應付款2,7712,7022,601應付所得稅413340181預收保費2,6473,5744,515遞延所得稅負債560781192其他負債14,26717,16017,170負債總計281,415349,547382,407概 要 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請參閱 財務信息 有關節選合併

28、財務狀況資料的討論。合併現金流量表數據概要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人民幣百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27,82939,16744,573投資活動所用的現金流量淨額(15,801)(55,969)(4,686)籌資活動產生(所用)的 現金流量淨額(9,842)17,454(26,363)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5(75)(64)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淨額2,19157713,460年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9,05411,24511,822年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11,24511,82225,282請參閱 財務信息流動資金及資本來源。近期發展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

29、事確認,自2021年12月31日起直至本文件日期,我們的財務或交易情況或前景並無重大不利變動。新冠疫情的影響自2020年初以來,新冠疫情已對全球經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為應對新冠疫情,中國政府已採取各種措施,包括限制旅行和公共交通、關閉場所、社交距離措施、限制人群聚集及強制隔離檢疫。這些舉措或會對我們的線下業務活動、財務狀況以及運營管理帶來不確定性及短期影響。比如,雖然我們並未經歷任何重大的服務及業務中斷或暫停,但我們認為新冠疫情可能對若干客戶收入造成影響,這可能會導致他們的保單續期能力減弱,從而出現退保。財產保險業務方面,新冠疫情對於中國汽車行業的汽車銷量產生不利影響,我們認為這對機動車輛險業

30、務產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概 要 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此外,我們認為新冠疫情給經濟活動帶來干擾,並導致中國和國際金融市場大幅波動,再加上較低的利率,對於我們的投資業績造成一定壓力。鑒於此,我們迅速採取措施以減輕該等影響,包括根據我們對於疫情的預判而制定整個集團從上而下的業務計劃以及安排遠程辦公。我們亦設立相關疫情管理制度,各部門據此協同配合,及時回應地區需求,提供政策及物資支援、信息技術及技術支援以及確保持續業務運營。儘管新冠疫情帶來了全面挑戰,但我們認為新冠疫情帶來的感知及消費習慣對我們的業務產生積極影響。例

31、如,該等改變包括公共健康意識的普遍提升及新保險產品需求(例如覆蓋新冠責任的短期健康險)和大眾由公共交通改為對私家車出行的偏好。然而,與新冠相關的轉變可能不會經常出現,亦未必可長期持續。疫情(或任何疫情升級,尤其是冠狀病毒的任何新變種)導致的全國或全球經濟下行可能會對我們的策略執行造成壓力,從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雖然我們無法準確預測新冠疫情的未來動向,但我們會持續監控新冠疫情的情況以及地方政府採取的相關監管及行政措施,並評估新冠疫情的任何潛在影響,相應地調整我們的預防措施。未來計劃及編纂用途我們擬將編纂編纂淨額(經扣除我們就編纂應付的編纂佣金及估計開支)用於強

32、化我們的資本基礎,以支持我們業務的持續增長。請參閱 未來計劃及編纂用途。概 要 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編纂統計數據下表所載統計數據乃基於並無行使編纂的假設:按編纂編纂港元計算按編纂編纂港元計算我們H股的市值(1)編纂港元編纂港元未經審計編纂經調整綜合每股有形資產淨值(2)編纂港元編纂港元(1)市值乃基於假設緊隨編纂後編纂股H股發行在外計算得出。(2)未經審計編纂經調整綜合每股有形資產淨值按 附錄二未經審計編纂財務信息 所述調整後計算。股息於編纂完成後,我們可以現金形式或我們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分派股息。任何建議股息

33、分派均須由董事會制訂計劃並經股東大會批准。日後決定宣派或派付任何股息及任何股息金額將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包括我們的經營業績、現金流量、財務狀況、資本充足率、附屬公司向我們派付的現金股息、業務前景、有關我們宣派及派付股息的法定、監管及合同限制,以及董事會可能認為重要的其他因素。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本公司已宣派的股息分別為人民幣828百萬元、人民幣931百萬元及人民幣1,242百萬元。我們於2021年6月25日舉行的股東大會上,議決通過將編纂前累計的未分派利潤攤分予現有股東及未來H股持有人。為平衡現有股東及未來H股持有人的利益,編纂及編纂前累計的未分派利潤將按H股提呈編纂及編纂完成

34、後新舊股東的持股比例歸屬於彼等,但必須符合我們的公司章程及相關監管規定。於過往期間派付的股息或不能作為日後派付股息的指標。我們無法保證日後派付股息的時間、是否會派付股息、派付股息的方式或規模。請參閱 財務信息未來股息。概 要 1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風險因素我們的業務及編纂均涉及風險,其中很多我們不能控制。該等風險可分為:(i)與我們的業務及行業有關的風險;(ii)與在中國開展業務有關的風險;及(iii)與編纂有關的風險。我們認為主要風險包括:倘若我們無法成功實施發展戰略,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可能

35、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外部環境的若干變化或潛在可能的變化,例如長壽風險、醫療技術進步及醫療成本上升等,可能對我們人身險業務的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汽車需求的變化及新能源汽車的出現,以及中國有關汽車保險法規的不斷變化,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倘若我們在非車險領域未能有效應對日趨激烈的行業競爭或未能持續改善我們的風險識別及定價能力,我們非車險業務的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在保險及投資方面承受信用風險;市場波動可能會對我們的資產管理及投資業務產生不利影響。請參閱 風險因素。法律及監管訴訟及合規我們在日常業務過程中可能牽涉法律和監管程序或糾紛。截至最後實際

36、可行日期,我們概不知悉我們認為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或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法律或監管程序或糾紛。於往績記錄期間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並未涉及任何單獨或合計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罰款,強制執行或其他處罰。我們已於往績記錄期間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中國的所有相關法律及法規。概 要 1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請參閱 業務法律及監管訴訟及合規。編纂開支編纂開支指就編纂產生的專業費用、編纂佣金及其他費用。我們估計編纂開支將約為人民幣編纂元(假設編纂為每股

37、H股編纂港元(即指示性編纂範圍的中位數)且編纂未獲行使)。於往績記錄期間,編纂開支人民幣編纂元計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損益及其他綜合收益表。於2021年12月31日後,預計約人民幣編纂元將計入合併損益及其他綜合收益表,而約人民幣編纂元預計將於編纂後列賬為權益扣減項。上述編纂開支為最新可行估計,僅供參考,實際金額可能不同於該估計。董事預計該等開支不會對我們2022年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釋 義 1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於本文件,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公司章程 或 章程指本公司於編纂

38、生效的公司章程(經修訂),概要載於本文件附錄六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指本公司監事會營業日指香港銀行一般向公眾開放經營日常銀行業務的日子(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眾假期除外)償二代指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償二代一期指中國保監會於2015年2月發佈的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1-17號),於2016年1月1日起生效並自2022年1月1日起廢止償二代二期指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年12月發佈的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II),已於2022年第一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起實施國家網信辦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釋 義 1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

39、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銀保監會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按國務院於2018年3月24日發佈的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6號)合併成為的監管機構,以及若文義有所指則包括其前身(即中國銀監會及中國保監會)中國銀監會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於2018年3月24日發佈的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6號)已與中國保監會合併成為中國銀保監會中央結算系統指由香港結算設立及操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 結算參與者指獲准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全面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中央結算系統 託管商參與者指獲准以託管商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

40、結算系統的人士中央結算系統 投資者戶口持有人指獲准以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可以是個別人士、聯名人士或法團中央結算系統運作 程序規則指香港結算不時生效的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包括有關中央結算系統運作及職能的實務、程序及管理規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指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或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中國 或 中國內地指就本招股說明書及地區參考而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除非文意另有指明外,本招股說明書對於 中國、中國內地 的提述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釋 義 1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

41、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保監會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於2018年3月24日發佈的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6號)已與中國銀監會合併成為中國銀保監會 公司(清盤及 雜項條文)條例 指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公司條例 指香港法例第622章 公司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公司 或 本公司指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7年6月27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若文義有所指則包括其於本公司註冊成立前的前身公司法 或 中國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42、於2018年10月26日修訂,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經不時修訂、補充及以其他方式修改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董事指本公司董事內資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由中國自然人或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實體以人民幣認購及繳足 企業所得稅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極端情況指由香港政府公佈因超強颱風引致的極端情況釋 義 1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財匯局指香港財務匯報局GDP指國內生產總值編纂本集團 或 我們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43、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將以港元認購及買賣,並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編纂港元指香港的法定貨幣港元及港仙香港結算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結算代理人指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為香港結算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編纂釋 義 1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香港聯交所 或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編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包括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準則、修訂及詮釋以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國際會計準

44、則及詮釋獨立第三方指據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並非為本公司關連人士的個人或公司風險綜合評級指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綜合風險的評價,衡量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風險的大小。我們的保險附屬公司在往績記錄期間的風險綜合評級為償二代一期下的結果編纂釋 義 1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編纂聯席保薦人指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及建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2022年4月12日,即本文件刊發前確定當中所載若干資料

45、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編纂上市委員會指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編纂釋 義 1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上市規則 或 香港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澳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主板指聯交所營運的股票市場(不包括期權市場),獨立於聯交所創業板並與其並行運作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統計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纂釋 義 1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編纂中國人民銀行

46、指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國的中央銀行中國公認會計準則指中國公認的會計準則中國政府 或 國家指中國中央政府,包括所有政府分部(包括省、市及其他地區或地方政府實體)及其機構,或如文義所指,指任何一方編纂省指中國各省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特別行政區S規例指美國證券法S規例人民幣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外管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釋 義 2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國稅總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券及期貨條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 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

47、式修改)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股東指股份持有人 特別規定 指國務院於1994年8月4日頒佈的 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編纂國務院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有企業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附屬公司指公司條例 第15條所界定者陽光資管指陽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2年12月4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於其中直接及間接持有約80%股權釋 義 21 本文

48、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陽光人壽指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7年12月17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於其中持有99.9999%股權陽光財險指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5年7月28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於其中持有約100%股權 陽光信保指陽光信用保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稱陽光渝融信用保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6年1月11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於其中持有約87.33%股權陽光融和

49、醫院指山東陽光融和醫院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2014年9月29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於其中間接持有約80%股權監事指本公司監事會成員往績記錄期間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編纂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其國土、屬地及受其司法管轄的所有地區美國投資公司法指1940年美國投資公司法釋 義 2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美國證券法指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及據其頒佈的規則及條例美元指美國法定貨幣美元增值稅指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服務、修理修配勞務以

50、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稅款;除另有說明外,本文件所列金額均不含增值稅編纂韜睿惠悅指韜睿惠悅管理諮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為獨立諮詢精算顧問%指百分比在本文件,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 聯繫人、緊密聯繫人、關連人士、核心關連人士、關連交易 及 主要股東 詞彙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本文件所載的若干金額及百分比數字已作四捨五入。因此,若干圖表內所示的總數未必為其之前數字的算術總和。任何表格或圖表中若出現總計數與所列金額總和不符,均為四捨五入所致。為便於參考,本文件所載於中國成立的公司或實體、法律或法規的名稱均以中英文呈列,如有任何歧異,概以中文名稱為準。技 術 詞 彙 23 本文件為

51、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本技術詞彙包括本文件涉及我們業務的若干技術詞彙的解釋。這些詞彙及其涵義未必與業內的標準涵義或用法一致。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指除本身業務外,經中國銀保監會許可,在保險公司授權下作為其代理人進行保險業務和收取保費的保險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例子包括銀行年金指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並按約定的時間間隔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資產負債管理指保險公司在風險偏好和其他約束條件下,持續對資產和負債相關策略進行制訂、監控和完善的過程案均賠款法指根據過往賠款數據得出的賠款平均數計算並根據未來賠款金額趨勢預測

52、作出調整而估計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方法Bornhuetter-Ferguson 法 或 B-F法指通過加權計算先驗賠付率和已發生索賠的損失發展估計未決賠款準備金或終極損失的方法逐案估計法指釐定已報案索賠的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方法。每宗已報案索賠會個別評估,以估計出將予支付的總索賠額退保現金價值指保單持有人在保單退保或減保時可以獲得的現金款額分保指當保險公司將其保險風險向另一家保險公司再次投保,即為 分保 業務分保比率指分保給再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佔總保費收入的比率技 術 詞 彙 2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鏈梯法指根據已付或已

53、發生索賠的歷史趨勢來推算未來索賠的未決賠款準備金的評估方法,索賠數據一般按照直接保險公司事故發生年度組織索賠指被保險人或保單受益人就在承保範圍內發生的損失按保單承保金額提出的償付要求理賠員指根據對索賠資料的審閱釐定保險責任及應支付索賠款額的個人未決賠款準備金指為財產保險和短期人身保險合同的已發生但未報案的索賠以及已報案但未結案的索賠的有關損失及理賠費用計提的準備金負債綜合成本率指賠付率與費用率之和佣金 或 手續費指由保險公司就保險產品的銷售或維持而向代理人或經紀人支付的費用綜合償付能力 充足率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衡量保險公司資本的總體充足狀況。本公司及其保險附屬公司在往績記錄

54、期間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償二代一期下的結果核心償付能力 充足率指保險公司的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本公司及其保險附屬公司在往績記錄期間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償二代一期下的結果DevOps指一套使軟件開發人員和IT專業人員之間實現流程自動化與集成的慣例、手段和文化,強調團隊賦能、跨團隊溝通協作以及技術自動化技 術 詞 彙 2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老年撫養比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數與勞動年齡人口數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勞動年齡(即15至64歲)人口要負擔多少名老年人(即65歲及以

55、上)內含價值指衡量保險公司經濟價值的一種方法,為評估日的經調整的淨資產價值和有效業務價值之和費用率指將營業費用(包括手續費及佣金)扣除攤回分保費用的淨額除以已賺保費計算出的比率一線城市、新一線 城市及二線城市指根據第一財經新一線城市研究所於2021年5月發佈的 城市商業魅力排行榜,一線城市指北京、上海、深圳和廣州;新一線城市指成都、杭州、重慶、西安、蘇州、武漢、南京、天津、鄭州、長沙、東莞、佛山、寧波、青島和瀋陽;二線城市指合肥、昆明、無錫、廈門、濟南、福州、溫州、大連、哈爾濱、長春、泉州、石家莊、南寧、金華、貴陽、南昌、常州、嘉興、珠海、南通、惠州、太原、中山、徐州、紹興、台州、煙台、蘭州、

56、濰坊和臨沂新單保費指新承保保單第一保單年度產生的保費總保費收入指本文件附錄一會計師報告所示總保費收入。總保費收入包括保險公司於某一期間來自承保業務的所有保費有效保單指按記錄顯示,在某一日期有效且並(i)未因身故或其他原因期滿、(ii)未退保或以其他方式終止、(iii)未因逾期未交保費導致保單失效或中止的保單保險密度指人均保費收入,按國家或地區的常住人口計算技 術 詞 彙 2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深度指保費收入佔名義GDP的百分比人身險指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如人壽、年金、健康和意

57、外傷害保險壽險產品指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LIMRA指美國壽險行銷調研協會理賠費用指理賠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法律和其他費用及一般費用賠付率指已發生的損失和理賠費用(扣除分保部分)除以已賺保費計算出的比率發病率指某一特定人群的疾病發生率,會因年齡、性別和患病時間等參數而不同,用於對健康保險責任的定價和計算死亡率指死亡發生率,會因年齡、性別和健康等參數而不同,用於對保單持有人未來給付責任的定價和計算協議存款指按協定利率在協定時期內存放於商業銀行的存款已賺保費指淨保費收入減同期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年新業務價值率指一年新業務價值佔計算新業務價值

58、口徑的首年保費的百分比NPS(Net Promoter Score)指一種計量某個客戶將會向其他人推薦某個企業或服務可能性的指數技 術 詞 彙 2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原保險保費收入指除非在本文件其他地方有特別說明,原保險保費收入指保險公司來自直接承保保單的所有保費 再保險指保險公司為分散其自身的承保風險而將部分承保風險分出給另一家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的做法。再保險公司依據其獲得的保費對價,同意向被再保險方償付其根據該被再保險方因簽發的保險合同而承擔的部分或全部負債自留金額指除分保給再保險公司的保險負債金額外

59、,由原保險公司自行承擔的保險負債金額償付能力指保險公司對保單持有人履行賠付義務的能力償付能力充足率指保險公司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退保指按照保單持有人的要求終止保險合同,其後保單持有人將收到合同的退保現金價值(如有)核保指保險業中的一個概念,對保險風險進行評估與分類,以決定是否接受有關風險及接受風險的條件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指為尚未終止的財產保險和短期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計提的負債,以反映承保保費未到期部分對應的責任有效業務價值指在評估日的人身險有效業務未來預期產生的稅後可供分配利潤的貼現值一年新業務價值指截至評估日前12個月的人身險新業務未來預期產生的稅後可供分配利潤在銷售時點的貼現值技 術

60、 詞 彙 2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終身人壽保險指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且保險期間為終身的人壽保險減保指部分退保。一些保險產品允許被保險人提取合同中的部分退保現金價值。未來給付會相應減少前 瞻 性 陳 述 2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本文件載有前瞻性陳述。本文件所載除過往事實陳述以外的一切陳述,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我們的未來財務狀況、策略、計劃、宗旨、目的、目標及我們參與或正尋求參與的市場的未來發展,以及上下文包含 相信、預期、估計

61、、預測、旨在、擬、將會、可能會、計劃、認為、預料、尋求、應、可、將、繼續 等詞語或類似措詞或反義措詞的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該等前瞻性陳述涉及已知及未知的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因素,其中部分風險及因素超出我們所能控制的範圍,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實際業績、表現或成就或行業業績,與前瞻性陳述所表述或隱含的任何未來業績、表現或成就存在重大差異。該等前瞻性陳述基於我們對現時及未來業務策略和未來所處經營環境作出的多項假設而編製。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實際表現或成就與前瞻性陳述所載者存在重大差異的重要因素包括下列各項:整體政治及經濟狀況,包括與中國有關的狀況;我們的業務前景以及我們成功執行業務計劃及策略的能力;保險

62、行業及我們經營和擬擴展業務所在市場的未來發展、趨勢及情況;我們的資本開支計劃;我們的競爭對手的行動及發展;我們的財務狀況及表現;我們的股息政策;有關我們業務及業務計劃各方面的中國中央及地方政府及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法律、規則及規定和有關政府部門規則、規定及政策的任何變更;利率、匯率、股價或其他費率或價格的變動或波動,包括與中國以及保險行業及我們運營所在的市場有關的變動或波動;我們可能尋求的各種商機;及 資本市場發展、全球經濟狀況的變動及全球金融市場的重大波動。前 瞻 性 陳 述 3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可能會導致實

63、際表現或成就出現重大差異的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本文件 風險因素 及其他章節所論述者。我們謹提醒閣下不宜過分倚賴僅反映管理層於本文件刊發日期的意見的前瞻性陳述。我們並無責任因出現新數據、未來發生事件或其他理由而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鑒於該等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假設,本文件所論述的前瞻性事件未必會發生。本節所載警告聲明適用於本文件所載全部前瞻性陳述。風 險 因 素 3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閣下投資H股之前應謹慎考慮本文件所載全部資料,包括下文所述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會因任何該等風

64、險而受到重大不利影響。H股的編纂價格可能因任何該等風險而大幅下降,閣下可能損失部分或甚至全部投資。閣下亦應特別注意,我們是一家中國公司,所處的法律及監管體系在某些方面可能與其他國家的情況有所不同。有關中國的法律及監管體系以及下文所述若干相關事宜的更多資料,請參閱 監管概覽、附錄五主要法律及監管條文概要 及 附錄六公司章程概要。與我們的業務及行業有關的風險倘若我們無法成功實施發展戰略,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經歷了快速的增長,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分別錄得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人民幣5,086百萬元、人民幣5,619百萬元及人民幣5,883百

65、萬元。然而,我們無法保證未來將持續增長。此外,我們致力於實施業務戰略以促進業務增長,業務戰略的實施需要我們投入大量的管理、營運及資本資源。我們業務活動的拓展使我們面臨多方面的考驗,包括但不限於:符合資本補充需求以及更高的資產負債控制要求,以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最低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以及其他資本需求;加強並提升我們的風險管理能力及信息技術系統,務求有效管理與現有及新增保險產品、服務及不斷增加的營銷和銷售活動相關的風險;培養足夠的承保及理賠能力;招聘、培訓及留用擁有足夠經驗及知識的管理人才、技術人才及銷售人才;管理我們不斷增長的保險資產;風 險 因 素 3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

66、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開發新的銷售渠道;開發新的產品組合;加強並提升我們的定價能力;及 鞏固及發展我們的品牌和聲譽。作為我們整體策略的一部分,我們或會投資、收購若干業務、資產及技術,以及開發新業務、產品及銷售渠道,這些業務發展計劃和投資收購未必會取得成功。該等投資、收購及業務計劃可能需要我們的管理層開發新領域的專業技術、管理新建的業務關係、吸引新類別的客戶,並分散其注意力及資源。上述情況可能對我們管理業務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這些投資、收購及業務計劃亦使我們面臨潛在風險,包括與整合新業務、營運及人員有關的風險,分散現有業務及技術的資源,對僱員及客戶關

67、係帶來潛在損失或損害,以及其他無法預見或潛在的責任。我們對若干新產品及服務的經驗可能有限或並無經驗,而我們擴展至這些新產品及服務可能無法獲得客戶的廣泛認可,或無法滿足不斷變化的客戶需求和喜好。我們可能無法招聘、有效地培訓及挽留足夠人數的合格人員,以配合我們業務的增長步伐。擴充業務亦可能對我們實施有效集中的管理措施及開發信息技術系統帶來壓力。我們在實施業務戰略時可能面臨挑戰,包括但不限於複雜而不確定的宏觀經濟和政治環境、日益嚴格的監管要求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無法有效應對此類挑戰可能會阻礙我們實施業務戰略的努力。此外,鑒於不斷變化的監管環境、日益激烈的競爭和瞬息萬變的市場狀況,我們可能需要調整

68、業務戰略,倘若我們無法成功實施發展戰略,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外部環境的若干變化或潛在可能的變化,例如長壽風險、醫療技術進步及醫療成本上升等,可能對我們人身險業務的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使醫療衛生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加之人們生活質量的改善,人們的預期壽命不斷延長。此外,中國人口老齡化導致長壽風險風 險 因 素 3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問題在中國日益凸顯,主要表現為基於經驗數據得出的預期壽命與未來實際壽命之間的差異,前者可能顯著地低估了人類

69、的壽命。然而隨著人的生存年齡拉長,若無法有效規避長壽風險,我們的年金償付義務可能會顯著增加。隨著醫療技術水平的不斷進步,體檢和疾病篩查的日益普及,重大疾病越來越呈現 檢出率高、檢出早、治癒率高 的趨勢。同時,隨著人均壽命的增長,慢性疾病發病率增高,醫療方面的需求不斷上升,導致了醫療成本顯著上漲。若未來重疾發生率及醫療成本持續上升,將會對我們的重疾賠付及部分商業醫療保險的定價構成較大壓力。汽車需求的變化及新能源汽車的出現,以及中國有關汽車保險法規的不斷變化,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的出現和日益普及令相關機動車輛險的定價和開發面臨挑戰。特別是,我們

70、新能源汽車保險保費規模相對較小,且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數據積累有限,這可能會影響我們的產品開發能力和盈利能力。此外,新能源汽車保險當前出險頻度高於燃油車,定損難、維修成本高,且新能源汽車行業技術變革較快,這可能會妨礙我們對新能源汽車保險產品作出準確定價的能力。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我們分別從機動車輛險中獲取總保費收入的28.0%、26.0%及22.7%。近年來,機動車輛險對我們總保費收入的貢獻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國消費者對汽車的需求快速增長所推動。然而,我們無法保證消費者對汽車的需求日後會持續增長。此類需求的任何不利變化以及可能影響此類需求的政府政策的任何不利變化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

71、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例如,汽車需求受到新冠疫情的不利影響,從而對我們於2020年及2021年的汽車保險業務產生不利影響。從國際市場看,新冠導致產業鏈問題,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新車供應。我們車險業務的增長(按總保費收入計)很大程度上亦取決於中國有關汽車保險業務的相關法規。請參閱 監管概覽市場行為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任何可能進一步影響中國汽車保險的法規變化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3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倘若我們在非車險領域未能有效應對日趨激烈

72、的行業競爭或未能持續改善我們的風險識別及定價能力,我們非車險業務的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近年來,非車險業務成為中國財產保險業的一大重要支柱,相關領域競爭持續加劇。我們已採取若干措施加強我們的非車險業務,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陽光財險的非車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分別佔其原保險保費收入總額的37.7%、35.3%及42.8%。儘管如此,倘若我們未能有效應對非車險領域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我們非車險的保費增速可能下降、非車險業務的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此外,非車險業務具有定價機制複雜、風控難度大、新險種推出快等特徵,倘若我們未能持續改善我們在非車險領域的風險識別及定價能力

73、,我們非車險業務的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在保險及投資方面承受信用風險。我們面臨承擔保險業務的交易對手(包括客戶及銷售夥伴)不履行其責任的風險。我們的投資交易對手,包括我們所持證券的發行人及我們存款的商業銀行、債權的債務人和私募股權投資對象,以及我們的客戶及銷售夥伴,可能由於破產、缺乏流動資金、經濟衰退、經營不善、欺詐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向我們履行其責任。我們亦面臨我們可能無法在所有情況下強制執行對交易對手享有的權利的風險。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仍在不斷完善,保證保險業務也在持續規範。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陽光財險的保證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分別佔其原保險保費收入總額的21.7

74、%、15.0%及18.2%。我們已採取若干措施強化對保證保險業務的風險控制,但倘若信用違約發生頻率超過預期,我們所受到的賠付壓力可能持續增大,將對我們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我們面臨投資方面的信用風險。截至2021年12月31日,42.0%的集團投資資產為債券。我們所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債券是參考(i)各結算日營業結束時的市場價格;(ii)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估計巿價;及(iii)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的估計巿價而作出的評估。儘管我們所擁有的大部分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為AAA級,但這些風 險 因 素 3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

75、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國內評級機構使用的方法未必與國際認可的評級機構(例如:標準普爾評級服務、穆迪投資者服務及惠譽國際)相同。因此,國內信用評級即使採用相同的評級符號,也未必能反映與國際認可評級機構的評級相同的信用度。我們在債券投資方面可能面對高於預期的信用風險,這可能導致債券的公允價值減少,從而產生減值虧損。雖然我們嘗試通過分散投資、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及留意當前利率走勢,盡可能降低相關風險,但我們不能向閣下保證我們將成功識別及降低信用風險。此外,儘管我們在部分情況下獲准向出現財務困難的交易對手索取更多抵押物,仍可能會就我們有權收取的抵押物金額及抵押資產的價值產生爭議。因此,我們的投資可能產

76、生公允價值虧損或已實現虧損,以及我們擁有的債券被大幅調低信用評級,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市場波動可能會對我們的資產管理及投資業務產生不利影響。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們總投資資產中約18.6%或人民幣72,020百萬元投資於權益類金融資產,其中約40.6%或人民幣29,229百萬元投資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票。股票市場會因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等多種原因而波動,從而可能降低我們投資組合的價值,影響我們的盈利能力、財務狀況以及股票或股票掛鈎資產的處置。股市下跌可能會導致該類資產的未實現收益減少,或導致未實現或已實現損失、

77、減值以及出售該類資產時實現的收益減少。而其中任何一種情況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營運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將來不會在投資中遭受重大減值或其他損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們總投資資產中65.1%或人民幣253,209百萬元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資產,其中約39.7%或人民幣100,646百萬元為政府債券,14.6%或人民幣37,067百萬元為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及5.8%或人民幣14,640百萬元為非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債券市場亦容易波動。中國或其他地區的債務證券市場大幅下跌可能對我們債務證券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並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前景產生重大不

78、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3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資本市場波動亦會影響我們投資資產的價值。近期國際金融市場動盪加劇,全球經濟下行風險不斷加大,當前資本市場展現的高波動性、不確定性及複雜性給資產管理和投資領域帶來極大挑戰。利率變動可能對我們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回報產生不利影響。由於人壽保險負債的期限比投資資產的期限更長,國內市場上長期投資資產的有限供應可能使我們難以有效管理資產負債匹配。特別是,在低利率環境下,到期資產的再投資和新投資可能會導致利差降低。鑒於人壽保險業務的增長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我們在有效管理資產負債

79、匹配方面可能面臨進一步的困難,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流動性和償付能力產生不利影響。我們部分產品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回報率亦對利率波動高度敏感。現行利率的變動(包括現行短期和長期利率之間的差額變化)可能會減少我們的投資回報和利差,從而可能對我們的保險業務和投資回報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進而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利率的下降可能減少新增資產的投資回報並影響本集團人身險業務的利差。當利率變動導致保險資金實際投資回報率下降時,其與保險產品的定價預定利率之差也相應下降,即利差下降,將對本集團人身險分部盈利能力、償付能力帶來不利影響。若利率大幅上升,可能會出現部分保單持有人尋求購買

80、他們認為會有更高回報的產品而退保和減保,從而造成本集團對資產流動性的需求,同時固定收益投資的公允價值下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利率對許多因素高度敏感,包括貨幣和稅收政策、國內外經濟和政治因素、貿易盈餘和赤字、監管規定以及我們無法控制的其他因素。中國政府可能會採取進一步措施應對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這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3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人民幣價值的波動可能會對我們的經營業績、投資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會降低本公司以

81、外幣計值的H股股份及應付股息的價值。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絕大部分收支均以人民幣計值,而人民幣目前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我們部分收入須兌換為其他貨幣以償付外幣計值債務。例如,我們將須取得外幣以支付H股宣派的股息(如有)。人民幣兌美元、港元及其他貨幣的價值可能受到中國政策變動以及國際經濟及政治發展的影響。由於該等因素及貨幣政策的任何未來變動將可能導致匯率的波動,從而可能導致人民幣兌美元、港元或其他貨幣的升值或貶值。匯率的波動可能對我們的現金流、收入、盈利、投資業績、財務狀況及應向H股持有人支付的任何股息折算或兌換為美元或港元(港元與美元掛鈎)的價值造成不利影響。我們很難預測未來市場力量及中國政府

82、政策將如何繼續影響人民幣匯率。鑒於人民幣國際化的趨勢,中國政府可能會宣佈匯率制度的進一步變動,我們無法保證人民幣兌美元、港元或其他外幣不會大幅升值或貶值。人民幣價值的波動亦會影響我們的海外投資業績。我們投資於以美元及港幣等外幣計值的資產。該類資產受匯率波動的影響會降低其價值。美元及港幣的大幅貶值會影響我們的投資業績。倘若我們的海外投資業務增長以及匯率波動加劇,我們在有效管理匯率風險方面可能面臨一定的困難,這可能會對我們的盈利能力、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產生負面的影響。倘若實際給付及索賠結果與我們的保險產品的定價和準備金評估中使用的假設和估計存在重大差異,則我們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

83、影響。我們的盈利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實際給付及索賠結果與我們在定價和準備金評估中使用的假設和估計之間的一致程度。我們基於各種假設和估計,包括有關折現率投資收益率、死亡率、發病率、退保率、費用及保單紅利假設和估計,為人身保險產品定價及設立準備金。這些估計基於我們過往的經驗、法定要求、行業慣例及風 險 因 素 3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管理層的判斷而作出。我們根據對損失概率和各種成本的估計以及管理層的判斷為財產保險產品定價。對於我們的財產保險產品,我們根據行業慣例以及會計和監管規定設立未決賠款準備金及未到期責任準備

84、金。這些估計基於精算和統計預測,以及我們根據作出估計時已知的事實和情況對可變因素的預測而計算。我們的估計可能會隨著額外經驗及其他數據的獲得、新方法或改進方法的發展、損失趨勢和索賠通脹對未來賠付的影響,以及當前法律或其解釋發生變化而作出修訂。就定價而言,實際情況與所用的假設和估計之間的不利差異可能對我們產品的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就準備金評估而言,倘若最初設立的準備金被證明不足,則任何所需的額外準備金均可能對我們的盈利能力、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我們的內含價值和陽光人壽的一年新業務價值基於一系列假設計算而得,結果可能因有關假設的變動而發生重大變化。內含價值 一節所載的資料包括對本集

85、團和陽光人壽內含價值(不包括任何有關未來新業務的價值)的估計和陽光人壽一年新業務價值的估計,且有關資料已由獨立諮詢精算顧問韜睿惠悅審閱。請參閱本文件附錄三。該等價值的計算需要使用一系列假設,例如風險貼現率、投資回報率、相應負債和要求資本標準、稅收、死亡率、發病率、保單失效和退保率、費用和佣金等。這些假設的制定基於公司歷史經驗和未來預期、行業情況、市場狀況以及相關監管規定,其中許多均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任何與該等計算中所用的假設及估計的重大差異均可能對我們的內含價值和陽光人壽一年新業務價值產生重大影響。倘若我們的銷售渠道發生不利變動,我們的產品銷售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通過廣泛的銷售渠道推廣

86、及銷售保險產品。就人身險產品而言,人壽保險代理組成的傳統分銷渠道是我們的重要銷售渠道之一。在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代理人渠道的總保費收入分別佔陽光人壽保險業務總保費收入的31.1%、28.7%及24.8%,其中新保單的總保費收入分別佔31.1%、26.5%及22.1%,而續簽保單的總保費收入分別佔68.9%、73.5%及77.9%。近年來,行業保險代理人總規模呈現收縮趨勢,行業代理人發展面臨轉型。倘若我們代理人隊伍的轉型發展未能達到預期,則我們的人身險產品銷售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3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

87、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同時,銀保渠道亦是我們人身險產品的重要銷售渠道。在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銀保渠道的總保費收入分別佔陽光人壽保險業務總保費收入的54.6%、58.9%及64.2%,其中新保單的總保費收入分別佔銀保渠道總保費收入的84.7%、77.7%及71.3%,而續簽保單的總保費收入分別佔銀保渠道總保費收入的15.3%、22.3%及28.7%。我們可能無法在其到期後以可接受的條款維持我們目前的安排,且我們可能無法獲得新的銀保合作夥伴,這將對我們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影響銀保業務及銷售銀行保險產品的監管變化可能對我們與這些銀行的關係和安排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

88、限制我們進一步擴展銀保安排的能力。此外,銀行網點的代表可能缺乏推廣我們的人身險產品的經驗。隨著銀保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銀行亦可能要求更高的手續費率,這將增加我們的銷售成本並嚴重降低我們的盈利能力。就財產保險產品而言,汽車經銷是重要的銷售渠道。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陽光財險已與超過10,000家汽車4S店和超過4,000家汽車經銷商建立了合作關係。倘若我們無法維持我們於上述銷售渠道的地位(例如失去優秀的人壽保險代理人或與經銷商和汽車4S店的關係),則我們的產品銷售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同時,我們將更加努力地開發我們的網銷渠道,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過該渠道我們已與超過200個互聯網

89、銷售平台訂立合作合同,以擴大我們的財產保險產品的承保範圍。我們亦通過我們的應用程序、官方網站及企業微信號營銷我們的產品。儘管我們持續建立及開發互聯網渠道,互聯網平台所帶來的競爭日益加劇。倘若我們無法在數字銷售中成功應用新技術,無法利用數字保險產品需求增長帶來的商機,或無法開發用於數字銷售的新產品,這可能對我們的未來產品銷售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因此,倘若我們與在銷售渠道中的代理、銀行、汽車經銷商、汽車4S店、數字銷售平台及其他相關方的關係被終止、受到破壞或出現任何其他不利變化,或該等各方與我們的任何競爭對手建立獨家合作關係,可能會大大減少我們的

90、產品銷售和增長機會。前述任何一項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4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再保險市場的不利變動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且我們面臨承擔我們分保風險的再保險公司可能不履行其責任的風險。為降低我們的承保風險,我們或將我們承保的部分業務分保給國內再保險公司和國際再保險公司。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陽光人壽分別將人民幣997百萬元,人民幣886百萬元及人民幣1,295百萬元(分別佔陽光人壽總保費收入的2.1%、1.

91、6%及2.1%)安排了分保。同期,陽光財險分別將保險業務收入中的人民幣1,294百萬元、人民幣1,769百萬元及人民幣2,109百萬元(分別佔陽光財險總保費收入的3.3%、4.7%及5.2%)安排了分保。儘管我們根據相關中國保險法律法規謹慎確定自留與分出的保險風險比例,我們對風險敞口和預期損失的評估可能與我們的實際損失並不完全一致。再保險的供給和價格由許多因素決定,如再保險的承保能力和過往期間再保險市場遭受的損失。此外,再保險業務範圍遍及全球。因此,再保險的供給、數額及成本視整體市況而定,在不同時間差異可能很大。目前,全球的再保險價格呈上升趨勢。因此,我們未必能(i)保持我們目前的再保險保障、

92、(ii)在我們目前的再保險保障因災難性事件而不足時取得額外的再保險保障、或(iii)按可接受費率取得足夠數額的其他再保險保障。我們不能向閣下保證我們未來能取得充足的再保險來彌補損失或能及時或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取得所需的再保險。再保險金額的減少將增加我們的損失風險,而在再保險金額未減少的情況下,再保險成本的增加將減少我們的利潤。因此,儘管我們致力採取若干措施去降低我們的再保險成本,我們仍可能被迫承擔有關再保險的額外開支或未必能按可接受條款取得充足的再保險,這可能限制我們未來承保業務的能力,甚至導致就我們承保保單承擔更多的自留風險。由於再保險公司存在信用違約風險,再保險未必會使我們完全免於損失。

93、儘管再保險公司就已再保風險對我們承擔責任,但如再保險公司不能履行其合同責任,則我們仍須面對該等已轉移風險。我們的再保險公司可能由於破產、缺乏流動資金、經濟衰退、經營不善、欺詐或其他原因無法向我們履行其責任。我們亦面臨我們可能無法在所有情況下強制執行我們對再保險公司享有的權利的風險。因此,儘管我們致力僅與聲譽及信譽良好的再保險公司訂立再保險安排,如果承擔我們重大風險的再保險公司違約,仍可能令我們蒙受重大損失,從而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4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市場狀況

94、的變化和競爭加劇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我們面臨來自中國和國際保險公司的激烈競爭。我們的主要競爭對手是大型人壽和健康保險以及財產保險公司。2019年9月30日,國務院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並據此取消了成立外資保險公司的若干先決條件(即要求具有30年的保險業務經營歷史及在中國設立代表辦事處至少兩年)。該條例亦允許外資保險集團在中國投資及設立外資保險公司,以及允許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投資外資保險公司。2019年12月6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頒佈 關於明確取消合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時點的通知,正式取消對外資公司於人壽保險公司的持股限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外資公司擁有

95、人獲允許於人壽保險公司擁有100.0%股權。2021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修改的決定,明確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和金融機構准入條件,完善股東變更及准入要求,保持制度一致性,取消外資股比的限制性規定。由於中國保險市場的開放以及保險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加,競爭已逐步加劇。保險公司的競爭力取決於多種因素,例如產品供應、品牌知名度、聲譽、銷售網絡覆蓋範圍、服務質量、財務實力、員工素質和信息技術系統。此外,中國互聯網公司在過去數十年中經歷了快速的發展,並展現出在以客戶為中心、以效率為導向的業務發展及創新方面的強大能力。該等公司亦可能有更多資源進入保險行業。鑒於中國主要互聯網公司在數據及強大技術開發能力方面

96、的競爭優勢,我們認為該等互聯網公司的業務發展過程及增長週期可能相較於我們顯著縮短。因此,我們於不久的將來可能面臨來自該等潛在競爭對手的激烈競爭。鑒於市場競爭,我們或須降低產品和服務的價格以保持競爭力,這可能會影響我們的盈利能力並減慢我們的業務增長,從而對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4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我們保險業務的集中退保可能導致我們出售投資資產,而若干投資資產的流動性不足可能有礙我們及時按商業合理價格將之出售,這可能對我們的現金流量、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97、保險公司一般可預計某一期間的整體退保數量。然而,如發生有重大或持久影響的異常事件,如因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導致客戶收入銳減、適用政府政策大幅變更或一家或以上保險公司財務實力嚴重減弱或被認為減弱令客戶對保險行業失去信心,可能導致保單集中退保。如發生這種情況,則我們將須出售投資資產來支付巨額退保款項。然而,我們的投資組合承受流動性風險,這可能要求我們折價出售我們的投資資產或降低我們的投資組合的價值。例如,我們的部分投資資產(例如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流動性較弱,且如果集中退保發生在市場低迷時期,則我們一般情況下具流動性的其他投資資產的流動性可能減弱。我們未必能以商業合理的價格或及時出售投資資產來支付

98、巨額退保款項。對於公開交易的股份及固定收益產品,此類投資資產的流動性受到許多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的影響。當金融市場在我們出售該等投資資產變得極度缺乏流動性時,我們可能不得不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出售它們。此外,我們持有一定數量的非流動性資產,包括私募股權基金、未上市股權及信託資產。鑒於該等資產缺乏市場交易,倘若我們擬在短時間內清算該等資產,我們可能只能以較大的折扣出售該等投資,這可能對我們的現金流量、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業務受多種法規規限,而且面臨合規風險。法律、法規及監管政策的不時變動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業務受中國監管機構的廣

99、泛監管。中國銀保監會是中國保險行業的監管機構,而且有權對不合規的保險公司施加監管制裁。於1995年頒佈及最新於2015年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也為保單持有人提供越來越多的保障。若干保險產品的條款及保費費率亦受法規規限。請參閱 監管概覽市場行為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該等法規的變動可能影響相關保險產品的盈利能力。此外,中國銀保監會的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滿足最低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投資中國保險公司的股東資格同樣也受到監風 險 因 素 4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管。請參閱 監管概覽公司治理保險公司股權管理。適用監管框架的

100、複雜性增加我們的合規風險。如果我們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監管機構可能對我們施加罰款或其他監管措施,或發佈關於我們的負面報告或意見,這可能對我們的聲譽及業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此外,監管機構可能不時檢視適用於保險公司及其產品服務的現行法律法規。更改該等法律法規的解釋或適用範圍亦可能會大大增加我們的合規成本及其他費用,這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參閱 監管概覽市場行為保險業務。如果我們在符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方面遇到困難,我們可能受到監管措施的規限,而我們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本公司及各保險附屬公司必須符合中國監管機構規定的償付能力要求。因此

101、,償付能力充足是管理層關注重點的核心組成部分。根據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2021年),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於10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於50%。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35%、229%及223%,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08%、205%及197%。截至同日,陽光人壽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15%、206%及189%;陽光人壽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95%、188%及175%;陽光財險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27%、248%及267%;陽光財險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

102、73%、194%及181%;陽光信保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172%、389%及760%;陽光信保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172%、389%及760%,本公司及各保險附屬公司均達到最低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我們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受可用資本、業務發展、資產配置及盈利能力的影響。如果(i)我們的資本及利潤無法繼續支持我們未來的業務增長;(ii)所需的法定償付能力充足率變得更加嚴格;(iii)我們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惡化;或(iv)由於其他原因,我們未能達到相關最低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中國銀保監會可能視不同情況對我們採取監管措施,例如勒令增加資本、限制向股東分派股息、禁止設立新分支機構、限制

103、我們目前的業務範圍、限制新業務的發展以及限制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水平。此外,於2021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陽光信保風險綜合評級為C。根據中國保監會於2015年2月發佈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0號:風險綜合評級(分類監管),相關監管機構可對風 險 因 素 4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陽光信保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請參閱 監管概覽風險與償付能力管理中國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因此,我們可能需要籌集額外的資金,這取決於許多不確定因素,包括一般市場狀況、監管機構的批准以及我們的信用評級。如果我們無法及時籌集資金,我們的財務狀

104、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2017年9月,中國保監會印發 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方案,啟動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工作。2018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了 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路線圖和時間表,進一步確立了總體思路,並明確了建設路徑。2021年12月30日,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II)(規則II),規定保險業自編報2022年第1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起實施規則II。對於受規則II影響導致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或跌破具有監管行動意義的臨界點的保險公司,中國銀保監會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過渡期政策,允許在部分監管規則上分步到位,最晚於2025年起全面執行到位

105、。償二代二期工程將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包括:(i)制定保險集團審慎監管的實施細則;(ii)修訂完善資本的定義和計量標準,夯實資本質量;(iii)研究完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中穿透法的標準和原則;及(iv)完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保險風險的最低資本標準等。我們預計規則切換將會對本公司及各保險附屬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有一定影響,但相關指標仍將高於監管最低要求。鑒於新近頒佈的規則II及過渡期政策在初始實行階段,可能會存在監管及執行方面的不確定性,我們將可能受到一定的監管限制,故我們無法向閣下保證其不會對我們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或前景造成不利影響。已頒佈尚未執行的新會計準則可能會對本

106、公司未來年度的財務報表帶來重大影響,並可能對本公司的收入、利潤及股東權益等造成重大影響。我們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報表。2014年7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了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新金融工具準則)最終版本,取代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及所有早期版本。該準則引入了關於分類與計量、減值和套期會計的新要求。新金融工具準則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允許提前採用。風 險 因 素 4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2017年5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了一項全面的新的保險合同會計準則 國際財務報

107、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同(新保險合同準則),其內容涵蓋確認與計量、列報和披露,為保險合同提供了一個綜合性的模型(一般模型),輔之以適用於具有直接參與分紅特徵的合同的浮動收費法和主要適用於短期非壽險合同的保費分配法。2020年6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將新保險合同準則推遲至2023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亦決定允許保險公司推遲採用新金融工具準則,即可以將這兩個準則首次應用於2023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規定,本公司預期將於2023年1月1日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目前正在進行新會計準則實施的準備。鑒

108、於新會計準則的複雜性,在完成準則實施之前,本公司難以評估新會計準則對財務報告的確切影響。新會計準則改變了此前保險公司金融資產和保險負債的分類與計量、列報和披露的標準和方法,全面實施之後可能會對本公司未來年度的財務報表帶來重大影響,包括對本公司的收入、利潤及股東權益等造成重大影響。新會計準則採納時及投資者熟悉有關變化前,投資者可能難於評估我們的財務業績或將其與我們的過往業績進行比較。請參閱文件附錄一附註2。此外,新會計準則或會影響我們的內含價值,但仍屬未知之數。如新會計準則導致新訂或經修訂的計算標準或其他影響內含價值評估所依賴的數據結果的計算規則變動,則我們的內含價值可能產生不同的結論。新業務的

109、發展及向新市場擴張可能使我們面臨新的風險及挑戰。我們將繼續在監管機構允許的範圍內發展新業務及擴張新市場,這可能使我們面臨新風險及挑戰,包括但不限於:監管風險:我們可能在發展新業務及擴張新市場時面臨不熟悉的監管環境;競爭風險:我們新業務的市場可能有激烈競爭,其回報可能低於預期;及風 險 因 素 4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戰略及運營風險:我們在開發新業務方面的經驗、專業知識及或技能可能不足,而新產品及服務可能需要時間獲得市場認可;我們亦可能在招募足夠的合格人員、加強我們的管理能力及改善信息技術系統方面遇到困難。我們未必

110、能對附屬公司及分支機構有效實施集中管理及監管,或確保我們的策略及政策在本集團內貫徹一致實行。我們的保險、資產管理及其他業務由附屬公司開展,並通過我們的分支機構、聯營企業及股權投資公司進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陽光人壽擁有984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陽光財險設立了1,911個分支機構及服務網點以及2,038家專屬代理門店。我們的附屬公司及分支機構在地理上相當分散,其業務運作及管理在集團管理的框架下擁有一定程度的彈性。我們未必能確保我們的各項政策能夠在各附屬公司及分支機構內有效和統一地貫徹實施。此外,由於信息系統的限制和其他因素,我們無法經常有效地及時發現或防範這些附屬公司及分支機構在經營

111、或管理方面的問題。如果我們無法對附屬公司及分支機構有效實施集中管理和監督,又或無法在全公司貫徹執行政策,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或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如果我們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框架失效,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已經建立並將繼續改善我們的全面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框架。請參閱 業務風險管理。但是,由於此類框架的設計及實施存在固有局限性,包括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及評估、風險控制及信息交流的有效性,因此我們的系統可能不足以有效識別或減輕我們在所有市場環境中面對所有類型風險的風險敞口。此外,我們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框架所用方法及假設嚴重依賴歷史業績及數據。因此

112、,該等框架可能無法充分及準確識別所有風險。其他風險管理方法取決於對可公開獲得或我們以其他方式可獲得有關市場、客戶、災難性事件或其他事項的信息的評估。該等信息未必準確、完整或並無正確評估。此外,由於市場及法規的發展,我們所依賴的信息及經驗數據可能很快過時,而我們的歷史數據可能無法充分反映未來可能不時出現的風險。再者,保險公司通常利用各種金融工具管理與其業務有關的風險。但是,中國金風 險 因 素 4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融市場的現狀以及現行的中國法律法規限制我們可用於減輕風險的金融工具類型。請參閱 監管概覽商業銀行代

113、理保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我們可用的風險管理工具有限,從而可能限制我們的風險管理能力及有效性。因此,我們的風險管理方法及技術可能無效,而我們可能無法採取及時、適當的措施管理我們的風險。此外,我們主要從事的業務是有償承擔若干風險並提供相關保障。從事我們業務的僱員及代理人,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銷售人員,其業務操作中,部分亦包括作出令我們承擔風險的決定。該等決定包括設立承保指引及標準、產品設計及定價、投資決定及尋求業務商機等。此外,我們的僱員及代理人有可能作出超出其授權範圍的決定,從而令我們承擔過多風險。儘管我們已建立嚴格的系統和程序來控制和防止員工可能的不當行為,但我們未必能完全消除此類風險

114、,包括隱瞞風險、執行未經授權的交易、違反保密及疏忽職守。鑒於我們經營規模龐大以及有關附屬公司及分支機構地域分佈廣泛,我們無法保證,旨在監控僱員及代理人的業務決策並防止彼等承擔過多風險的風險控制措施及程序始終有效。此外,我們可能無法及時徹底檢測、控制及防止員工、保單持有人、被保險人、代理、業務夥伴及其他相關方進行的欺詐行為、不當銷售、洗錢、非法集資及其他不當行為,可能會導致我們面臨訴訟和監管處罰,進而損害我們的聲譽、業務及財務狀況。倘若我們的僱員和代理人承擔過多風險,或故意或過失犯錯,則該等風險或錯誤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信息系統的故障或不足或數據安全漏洞可

115、能影響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我們的應用程序及網站提供的服務中斷,或者我們未能及時有效擴展及調整現有技術及基礎架構,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網絡安全法亦可能影響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我們的業務高度依賴我們的信息系統以迅速記錄及處理運營及財務數據並提供可靠服務。因此,信息系統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對我們的業務而言至關重要。如果信息系統出現任何部分或全部故障,包括但不限於硬件故障、軟件程序錯誤、網絡攻擊及網絡干擾,則可能嚴重干擾我們的業務活動。儘管我們對信息系統進行定期業務數據備份,建立災備恢復中心以及從基礎資源到應用服務的高可靠架構,旨在通過信息安全管理和技術手段不

116、斷提高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水平,我們仍可能面臨因系統可靠性或安全性問題、備份數據損壞或不正確的數據恢復程序而導致關鍵業務數據丟失的風險,從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造成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4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我們不時更新信息技術系統,並引入新的信息技術系統。然而,在系統升級或過渡到新系統期間,可能會發生延遲、系統故障或其他事故。此外,已升級或新信息技術系統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的處理能力或規模性能,或無法滿足我們未來的業務需求。無法及時解決這些問題,包括任何已升級或新信息系統實施中的任何延誤,都可能導致我們業務活動的嚴

117、重中斷、執行關鍵業務運作功能的延誤延長、關鍵業務數據丟失,或甚至無法遵守監管規定。上述任何一項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運營、客戶服務及風險管理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技術基礎設施可能遭遇由我們信息技術系統的問題或缺陷(例如軟件故障或網絡中斷)而引起的中斷或其他停運。該等問題及缺陷可能導致我們的若干客戶發生滯後情況,並可能對我們的客戶體驗產生不利影響。我們可能於升級我們的系統或服務時遇到問題,而且可能無法檢測出編程錯誤,這可能會對我們的系統性能及客戶體驗產生不利影響。近年來,隱私及數據保護已逐漸成為全球各地政府機關的監管重點。尤其是,中國政府在

118、過去數年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個人數據保護的法律法規。請參閱 監管概覽數據合規與隱私保護。經營業務時,我們或須取得客戶終端用戶的若干信息,因而須遵守隱私及數據保護法律法規。我們須以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指引的方式收集、存儲、使用、處理、披露及轉移客戶數據(例如客戶身份、地址、聯絡信息及保單詳情)。儘管我們力求嚴格執行我們的數據保護政策及程序,但是仍然可能發生不當使用或洩露客戶數據的情況。任何意外或故意的安全漏洞或其他未經授權進入我們系統的情況,都可能導致機密個人數據被盜並用於非法目的,亦可能使我們面臨與信息丟失有關的責任、耗時且昂貴的訴訟以及負面宣傳。如果我們未能保護客戶數據,則可能違反相關法

119、律法規。該等違規行為可能使我們面臨客戶投訴、監管處罰及訴訟等風險,可能會對我們的聲譽、業務發展、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此外,如果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發生任何變化,我們將面臨法律風險。由於(i)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021)於近期發佈;(ii)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尚未在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發佈正式稿,是否要求赴香港上市的發行人就數據安全等事宜向網信主管部門申報審查尚存在不確定性,我們無法保證我們是否需要在本公司於香港聯交所編纂前申報網絡安全相關審查,或(如需)是否有能力及時完成或根本無法完成適用的網絡安全審查程序。如正式稿要求公司完成網絡安全審查和其他具體行動的審批,我們面臨

120、著是否能及時獲得或完全獲得這種審批的不確定性。此外,未來我們可能須接受中國監管部門規定的加強的網絡安全審查或調查。如風 險 因 素 4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未能完成或延遲完成網絡安全審查程序或出現任何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均可能導致罰款或其他處罰,以及聲譽受損或法律程序或行動。然而,誠如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我們認為,a)網絡安全法律、法規的生效時間、正式稿文本、解釋及執行,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特別是尚未明確赴香港編纂 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 的標準;b)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將不會對建議

121、編纂立即產生重大影響,理由如下:(i)其為徵求意見稿且目前尚未生效;(ii)該徵求意見稿未載有會對建議編纂產生重大影響的有溯及力的條文;及(iii)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國家網信辦或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項下其他主管機關未就徵求意見稿項下的網絡數據安全問題或公司赴香港編纂事宜對我們我們進行審查。我們可能涉及因我們的業務而引起的法律訴訟和其他訴訟,因此可能承擔重大責任或產生額外成本,針對我們的監管行動及法律程序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可能會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涉及法律訴訟和其他訴訟,這可能會導致聲譽受損、業務中斷和額外成本。此外,我們的高級管理層

122、、員工及代理人亦可能涉及訴訟及或可能損害我們的聲譽並對我們的業務和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法律訴訟或調查。任何索賠、調查和訴訟的結果本質上存在不確定性,無論如何,對這些索賠進行辯護可能既昂貴又費時,並轉移我們管理層的注意力。在極端情況下,我們在此類事務上的準備金未必足夠。此外,任何此類訴訟或程序的任何不利最終判決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即使我們最終在這些問題上勝訴,我們可能招致巨額律師費或遭受重大聲譽損害,這可能對我們的前景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任何涉及我們的法律訴訟或調查均可能對我們的前景和競爭力造成負面影響,並導致高額成本、聲譽受損或業務中斷。

123、我們亦可能不時面臨監管行動。一項重大的法律責任或重大的監管行動可對我們造成不利影響或導致我們聲譽受損,繼而損害我們的業務前景。我們須接受中國監管機構的定期審查,而其可能會對我們作出罰款及其他懲處。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我們被中國監管機構處以罰款的總金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0.04百萬元、人民幣10.48百萬元及人民幣18.70百萬元。由於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複雜性,風 險 因 素 5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以及各地政策執行標準各異,我們亦可能面臨被有關監管機構追繳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風險。雖

124、然這些處罰、罰款或其他懲處對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或財務狀況並未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但我們無法向閣下保證,中國監管機構日後進行的檢查中不會作出任何對我們聲譽、業務、經營業績或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處罰、罰款或其他懲處、或出具負面報告或意見。有關對我們構成影響的重大待決訴訟和監管事宜及因而對我們業務帶來的相關風險的討論,請參閱 業務法律及監管訴訟及合規。我們業務的成功有賴於我們吸引及挽留高級管理層、主要員工及銷售代理的能力,而他們離職將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業務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有賴於高級管理層、各種主要專業人士及專家的持續服務,其中包括精算師、信息技術專家、

125、投資經理及財務專業人士、法律專業人士、風險管理專家、承保人員、理賠人員、銷售人員以及我們的個人銷售代理。隨著市場競爭不斷加劇,市場對資深管理人員及保險業的專業人員和專家的需求及爭奪程度增加。倘若我們未能挽留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本公司及主要附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及行政管理人員)或其他優秀人才(包括本公司及主要附屬公司的業務、財務、投資和信息技術等部門的管理人員),或於他們離職時未能及時招聘合適的替代人員,我們的業務和財務狀況可能會受損。此外,我們或須就任何未來發展計劃大幅增聘該等人員,而由於中國保險行業對該等人員的爭奪激烈,我們或會遇到困難。未能挽留或填補具才幹的人才將削弱我們實施任何發展及

126、拓展計劃的能力。保險公司及其他商業機構對該等人員的爭奪亦可能迫使我們提高僱員薪酬及個人銷售代理的佣金,這將增加我們的經營成本並削弱我們的盈利能力。風 險 因 素 5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我們所有的保險代理機構和經紀機構均須獲得許可並註冊。倘若我們的大量保險代理機構和經紀機構未能符合這些資格和註冊要求,我們的業務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根據中國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保險經紀機構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並取得經中國銀保監會核發的許可證。其亦規定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在取得中國銀保監會發出的許可後,要在工商行政

127、管理部門取得註冊。我們無法保證我們所有的機構代理均會取得相關的許可證。倘若我們委託的大量保險代理機構和合作的保險經紀機構未能符合這些資格和註冊要求,則可能導致保單持有人取消向我們投保的保單或對我們的保險產品分銷的構成或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面臨我們的知識產權可能遭受侵犯,且可能會無意中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我們的保險及資產管理業務依賴我們的一些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域名、專利和軟件版權。儘管我們努力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但第三方可能會侵犯或盜用這些知識產權。我們可能需要訴諸訴訟或其他程序來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這可能會導致大量成本和資源轉移,並可能嚴重中斷我們的

128、業務並降低我們的盈利能力。我們保護知識產權的努力未必會成功,這可能對我們的前景和競爭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可能不時面對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知識產權的索賠。任何此類索賠及任何由此引起的訴訟或其他程序均可能導致巨額費用和損害賠償責任,並對我們的聲譽造成不利影響。倘若我們被發現侵犯或盜用第三方知識產權,則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被禁止向客戶提供若干產品或服務,或利用若干方法、程序或軟件程序並從中受益。或者,我們或須與第三方簽訂昂貴的許可安排或須承擔為實施替代安排產生的大量費用。前述任何一項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5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

129、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我們派付股息及履行其他義務的能力取決於我們的附屬公司根據合約及其他義務支付的股息及其他付款。作為一家控股公司,本公司除若干投資業務外,並無自行開展任何重大業務。因此,我們的絕大部分現金流量均來自營運附屬公司的股息及其他分配。我們的大部分資產由該等附屬公司擁有。我們資金的流動性以及支付利息及開支、履行義務及派付股息的能力取決於自該等附屬公司的資金流入情況。我們無法保證這些附屬公司將產生足夠的資金支持股息支付及其他分配,從而滿足我們的現金需求並支付股息。我們支付股息或進行其他付款的能力可能受有關我們現有或未來債務的協議的進一步限制。

130、此外,我們的附屬公司可能對第三方負有債務,有關條款可能限制我們從有關附屬公司獲得股息或其他分派的能力。我們及我們附屬公司派付股息的能力亦可能受到監管當局的限制。請參閱 監管概覽風險與償付能力管理中國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我們尚未取得部分自有物業的產權證書,且我們部分租賃物業的業主並無或尚未向我們出示適當產權證書,並且我們的大多數租賃物業尚未備案,這可能對我們使用該等物業的權利產生不利影響。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尚未取得723處物業(總建築面積約為649,997.4平方米,佔我們自有物業總建築面積的41.6%)的正式房屋所有權證。截至同日,我們於中國租賃2,748處物業,總建築面積為942,

131、110.2平方米。我們將這些租賃物業主要用作我們的辦公室及經營場所。截至同日,在這些租賃物業中,我們的業主尚未向我們提供986處物業(總建築面積約為308,125.0平方米,佔我們租賃物業的總建築面積約32.7%)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倘若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的持有人不同,則出租人尚未提供證明分租已獲得該房屋所有權證持有人同意的文件)。請參閱業務物業。倘若我們的業主沒有或無法取得相關物業的房屋所有權證,我們與該等物業相關的權利未必能得到全面保障。與我們自有或租賃物業產權有關的任何申訴或糾紛,均可能導致我們搬遷經營場所及辦公室。我們無法保證我們使用及佔用相關土地及樓宇的合法性不會遭質疑,亦無法確保需

132、搬遷時我們能獲得其他經營物業。如果我們或我們的業主無法及時獲得相風 險 因 素 5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關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導致我們使用或佔用相關物業的法定權利遭質疑,我們或須另覓物業、產生額外搬遷費或業務經營可能中斷,進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我們的業務營運可能會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自2020年初以來,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都爆發新冠疫情,這是一種會引起呼吸系統疾病的高度傳染性疾病。2020年3月11日,世界衛生組織評估認為新冠可被視為大流行病。隨後,新冠

133、已傳播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死亡人數和感染病例數仍在繼續上升。新冠疫情不僅導致大量經濟活動驟停,而且致使全球金融條件自疫情爆發以來急劇收緊,經濟前景嚴重惡化。鑒於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資本市場波動性持續飆升。很多國家的股市、債市以及利率市場波動性達到了全球金融危機期間的水平。隨著波動性飆升,市場流動性嚴重惡化。同時,為應對新冠疫情,多國政府採取了更嚴格和更持久的防控措施,這類措施直接衝擊了傳統的國際旅行以及正常的國際間經貿合作。新冠疫情對中國人民的生活和經濟產生了不利影響。為應對新冠疫情,中國政府已採取各種措施,包括限制旅行和公共交通、長時間關閉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社交距離措施及

134、強制隔離,這導致受影響期間區域和國家經濟活動顯著減少。尤其是,人身保險業務傳統的線下模式(包括產品銷售、代理招募和代理人隊伍管理)受到阻礙。就財產保險業務而言,新冠疫情對中國汽車行業的汽車銷量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汽車保險業務產生不利影響,同時可能對相關產品的索賠造成額外壓力。此外,新冠疫情給經濟活動帶來干擾,並導致資本市場大幅波動,再加上較低的利率,對我們的投資業績造成壓力。新冠疫情及其影響的持續發展仍存在不確定性,這些因素和我們無法控制的其他因素中的任何一項均可能對整體業務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在我們開展業務的地區帶來不確定性,使我們的業務遭受無法預測的損害,並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

135、成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5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倘若發生災難性事件,我們的利潤和現金流量可能會大大減少。我們的保險業務面臨災難性事件的風險。災難性事件可能是由地震、颱風、洪水、乾旱、風暴等自然原因及工業事故、火災、爆炸、重大疾病或病毒爆發等其他原因引起。有關與新冠疫情相關的風險,請參閱 與我們的業務及行業有關的風險我們的業務營運可能會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災難性事件的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本質上不可預測,且可能直接影響保險索賠。2021年7月,河南等地突遭特大暴雨侵襲,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導致車險理賠

136、案件大幅增加,對我們當年的財產險業務盈利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已對保險產品承保範圍內的災難性事件造成的潛在損失進行評估,並據此設立了準備金。然而,該等準備金未必足以支付所有相關索賠。儘管我們已制訂某些再保險安排以降低與災難性事件相關的風險,但由於再保險公司承保能力的限制、再保險保單的條款以及風險評估的困難,再保險可能並不足夠。因此,一件或多件災難性事件可能會大大降低我們的利潤和現金流量,從而對我們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可能面臨與地緣政治、國際制裁及貿易保護措施相關的風險。近期國際貿易糾紛及該等糾紛產生的不確定性可能擾亂跨國貨物流通並大幅削弱全球及中國經濟的穩定性,因而損

137、害我們的業務。美國政府已採取多項措施對與中國的商業往來及貿易施加限制,這可能會對我們部分商業夥伴產生不利影響。我們認為此類限制對我們業務的即時直接影響有限,原因是我們與此類實體的交易佔我們經營業績中的比例微不足道。儘管如此,該等法律法規可能會不時變化,相關詮釋及執行涉及重大不確定性,這可能會因國家安全問題或政治和或我們無法控制的其他因素而加劇。此外,中國可能會採取回應措施,以應對美國政府實施的新貿易政策,而回應措施可能會進一步加劇兩國之間的緊張局勢,因而不僅對兩國經濟,更對全球經濟都造成負面影響。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可能因任何重大經濟衰退受到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55 本文件為草

138、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與在中國開展業務有關的風險我們的業務高度依賴中國的宏觀經濟環境和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絕大部分收入均來自中國。因此,我們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中國的經濟、政治及法律發展。中國經濟在許多方面與發達國家的經濟有所不同,其中包括政府參與程度、投資管控、經濟發展水平、增長率、外匯管制及資源分配。儘管過去四十年來中國經濟一直由計劃經濟向更加市場化的經濟轉型,但中國政府仍通過資源分配、控制支付外幣計值債務、制定貨幣政策和向特定行業或公司提供優惠待遇,在中國的經濟發展中發揮顯著的

139、規管作用。近年來,中國政府已實施多項措施,強調利用市場力量進行經濟改革,並在商業企業中建立完善的企業管治常規。我們未必能在所有情況下利用這些措施,並且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特別是,我們的業務高度依賴宏觀經濟環境。經濟增長放緩、通貨膨脹上升、地緣政治問題、高失業率、消費者信心和資產價值下降、資本市場動盪及流動性問題等因素可能對我們的經營狀況造成不利影響。經濟增長放緩、經濟下滑或其他不利事件可能導致失業率上升及家庭收入、商業利潤、商業投資及消費者消費減少,從而可能大大減少對我們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並增加退保數量。同時,不利的經濟條件、資本市場動盪及信用違約可能會降低我們的投資回報。前述所

140、有事項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儘管近年來中國保險市場發展迅速,且與發達國家相比,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具有巨大的增長潛力,但中國保險市場的增長可能因宏觀經濟和政治環境不可預見的變化而放緩。因此,我們業務的發展及增長可能受到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5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的通貨膨脹可能會對我們的盈利能力及增長造成負面影響。中國政府可能採取措施以應對未來的通脹壓力。在沒有中國政府緩解政策的情況下,持續性通脹可能會增加我們的成本,從而大大削弱我們的盈利能力。我們無法保證我們

141、能將任何額外成本轉嫁給客戶。另一方面,該等規管措施亦可能導致中國的經濟活動放緩,影響未來保險產品的需求和保險資金的運用,進而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政府對貨幣兌換的管制可能限制我們有效使用資金的能力。中國政府在若干情況下對人民幣兌換為外幣及將貨幣匯出中國進行管制。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絕大部分收入均以人民幣計值。根據我們目前的結構,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中國附屬公司的股息支付。外幣的短缺可能限制我們償付以外幣計值債務(如有)的能力。倘若外匯或跨境匯款管制制度使我們難以獲取足夠的外幣以滿足我們的貨幣需求,我們可能無法向H股持有人支付外幣股息。中國政府未來亦可能酌情限制經常

142、賬戶交易的外幣使用。根據現行的中國外匯法規,部分經常賬戶項目的付款可以依照特定程序規定用外幣支付,而無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地方分局事先批准。然而,倘若我們將人民幣兌換為外幣並匯出中國以支付資本支出(例如償還以外幣計值的債務),則需要獲得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資本賬戶下外匯交易的限制亦可能影響我們通過債務或股權融資獲取外匯的能力。中國法律制度對投資者的法律保障可能有限。我們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中國法律制度以成文法為基礎。雖然以往法院曾發佈指導性案例,但與英美法系有別,先例的援引價值有限。中國政府頒佈法律及法規處理經濟事務,如證券的發行及交易、股東權利、外商投資、公司結構及治理、商務、稅務和貿易,目

143、的是形成全面的商業法律體制。然而,由於該等法律及法規較新,加之中國保險業的產品、投資及風險管理工具更新迭代較快、外部環境不斷發展變化,該等法律及法規對有關人士權利和責任的影響涉及不確定性。因此,中國法律制度對閣下的法律保障可能有限。風 險 因 素 5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閣下可能難以向我們及我們的管理層送達法律程序文件或執行海外判決。我們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且我們的大部分業務及經營位於中國。此外,我們的絕大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居於中國,彼等的絕大部分資產亦位於中國境內。因此,在中國境外其他地方可能難以

144、或甚至無法向我們或我們的大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送達法律程序文件。此外,中國並未與美國、英國、日本及眾多其他國家訂立相互認可和執行法院判決的條約。香港與美國亦無訂立相互執行判決的安排。因此,任何該等司法管轄區的法院判決可能難以或甚至無法在中國或香港獲得認可和執行。於2006年7月14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訂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2006年安排 )。根據 2006年安排,任何指定的中國法院或任何指定的香港法院在具有書面管轄協議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須支付款項的具有執行力的終審判決,當事人可以向相關中國

145、法院或者香港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如果爭議雙方未明確同意訂立書面管轄協議,便未必能夠在中國執行由香港法院作出的判決。此外,2006年安排 對於 具有執行力的終審判決、特定法律關係 及 書面形式 有明確規定。不符合 2006年安排 的終審判決可能無法在中國法院被認可及執行。另外,於2019年1月18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訂立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2019年安排 )。根據 2019年安排,任何一方當事人可按 2019年安排 所載之條件向相關中國法院或香港法院申請認可及執行民商事案件的有效判決。儘管 2019年安排 已經簽署,惟仍不清楚其何

146、時生效。因此,根據 2019年安排 認可和執行判決的結果及成效尚不明確。我們因此無法向閣下保證符合 2019年安排 的有效判決可於中國法院被認可和執行。風 險 因 素 5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H股持有人可能需要繳納中國稅項。非中國居民H股個人持有人須就收取自我們的股息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根據國稅總局於2011年6月28日頒佈的 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非中國居民個人H股持有人獲得的股息,一般按照10%的預繳所得稅稅率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視乎非中國

147、居民個人H股持有人的居民身份所屬司法轄區與中國內地是否簽署適用的稅收協議及中國內地和香港間稅收安排的規定而定。如果非中國居民個人持有人為與中國內地沒有稅收協議的司法轄區居民,我們派發股息時需按照20.0%稅率代扣所得稅。此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中國證監會於2009年12月31日聯合發佈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規定個人轉讓國內交易所上市股份所得將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但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中所界定的相關限售股份除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述條文未明確規定就非中國居民

148、個人出售中國居民企業於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徵收個人所得稅。就我們所知,中國稅務機關實際上尚未就非中國居民個人轉讓中國居民企業於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徵收個人所得稅。然而,概無保證中國稅務機關將不會改變做法,從而可能導致對非中國居民個人徵收出售H股所得收益的所得稅。根據 企業所得稅法 及其實施條例,非中國居民企業通常須就來源於中國的收入(包括向中國公司收取的股息以及處置中國公司股本權益所得的收益)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惟倘若中國與非中國居民企業所在司法轄區訂有任何特別減免安排或適用條約則作別論。根據國稅總局於2008年11月6日頒佈的 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

149、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我們擬從應付非中國居民企業H股持有人(包括香港結算代理人)的股息中預扣10%的稅款。根據適用所得稅協議或安排可按較低稅率納稅的非中國居民企業,將須向中國風 險 因 素 5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退回已扣稅款超出按適用優惠稅率計算稅款的差額,該退稅須經中國稅務機關批准。中國內地稅務機關的詮釋和實施存在不確定性,包括是否及如何向非中國居民企業H股持有人以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H股所得的收益徵收企業所得稅。倘若日後徵收有關稅項,該等非中國內地居民企業持有

150、人於H股的投資價值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股息支付須受中國法律和法規的限制。根據中國法律及我們的公司章程,股息只可從可分配利潤中撥付。我們的利潤分配方案須經股東大會批准。可分配利潤指我們根據中國公認會計準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確定的稅後利潤(以較低者為準),減去彌補累計虧損,需撥歸的法定公積金,需提取的風險準備金及需歸撥的任意盈餘公積金後的剩餘稅後利潤。在特定年度未予分配的任何可分配利潤可留存用於以後年度的分配。我們支付股息亦須受有關中國保險法律和法規的監管。倘若任何保險公司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50%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00%,中國銀保監會有權限制該公司支付股息。請參閱 監管概覽風險與償

151、付能力管理中國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與編纂有關的風險我們的H股在過去並無公開市場,亦未必能形成活躍的交易市場,且其交易價格可能會大幅波動。H股的交易量及價格可能極不穩定,可能對於編纂中購買H股的投資者造成嚴重虧損。在編纂之前,我們的H股並無公開市場。我們無法向閣下保證,編纂後我們的H股一定會形成並維持一個活躍的交易市場。此外,預期H股初步編纂將由編纂(代表編纂)與我們協議釐定,而該價格未必反映編纂完成後的H股市價。此外,H股交易量和價格可受各種因素影響,其中包括由證券及行業分析師所編製而尚未發表的研究報告或其降低對H股的評級。如果H股在編纂後不能形成活躍的公開市場,H股的市價和流動性可能會受到

152、重大不利影響。風 險 因 素 6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H股的價格及交易量可能極不穩定。許多因素,包括我們無法控制的一些因素,例如收益、盈利及現金流量的變化、由於競爭導致的我們定價政策的變更、新技術的出現、策略聯盟或收購、要員加盟或離職、財務分析師及信貸評級機構的評級變化、訴訟或我們產品或服務市價及需求的波動,可能導致H股的交易量及價格出現突然的大幅變化。此外,香港聯交所及其他證券市場不時出現與任何特定公司的經營表現無關的大幅價格及成交量波動。該等波動亦可能對我們H股的市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股份未來在公開市場的大量

153、出售或預期出售,均可能對H股的當前市價及我們未來籌集資金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我們的股份或與其相關的其他證券未來在公開市場的大量出售,或發行新股份或其他證券,或預期發生上述出售或發行事宜,均可能導致我們的H股市價下跌。未來我們證券的大量出售或預期出售(包括任何未來發售)亦會對我們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有利於我們的條款籌集資金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如我們於未來發售時發行額外證券,股東的持股量可能會受到攤薄。我們發行的新股本或與股本掛鈎的證券亦可能具有較H股優先的權利和特權。過往分派的股息未必反映我們未來可能分派的股息金額。我們過往已派付的股息金額並不反映我們日後的表現或日後可能派付的股息金額。

154、日後宣派任何股息將由董事會建議,而任何股息的金額將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我們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前景、資本充足水平及董事會可能認為重要的其他因素。有關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已分派的股息詳情,請參閱 財務信息未來股息。我們無法保證我們日後會否及何時派付股息。如果H股編纂高於每股有形資產淨值,閣下的權益將會於買入該等股份時立即受到稀釋。H股首次編纂可能高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當時現有股東發行在外股份的每股有形資產淨值。因此,在編纂中H股買家的編纂經調整每股有形資產淨值或會面臨實時攤薄,而現有股東或會收取其股份的編纂經調整每股有形資產淨值增加額。此外,倘若編纂獲行使,或倘若我們日後通過股本發售獲得

155、額外資本,H股持有人的股權比例可能面臨進一步攤薄。風 險 因 素 6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由於H股定價和買賣間將相隔數日,H股股價可能在開始買賣前下跌至編纂以下。預期H股編纂在編纂釐定。然而,H股將於編纂後多個營業日交付後方會在香港聯交所編纂。因此,在此期間投資者或無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買賣H股。因此,在股份出售和開始編纂期間可能出現的不利市況或其他不利發展等情況,或會使H股持有人面臨H股股價在H股開始編纂前下跌的風險。我們無法保證本文件所載來自各種獨立第三方來源的若干事實、預測及其他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本文

156、件,特別是 業務 及 行業概覽 等章節,包含與保險市場有關的數據及統計數據。該等數據及統計數據來自可公開獲得的來源。我們認為數據源就該等數據而言屬適當來源,並且我們已合理審慎地摘錄及轉載該等數據。但是,我們無法保證該等來源材料的質量或可靠性。我們、編纂、聯席保薦人、編纂、編纂、編纂或參與編纂的任何其他各方並無獨立核實數據,亦無對其準確性發表任何聲明。該等數據的收集方法可能有缺陷或無效,或者公佈的數據與市場慣例之間可能存在差異,這可能導致計入本文件的統計數據不準確或無法與其他經濟體的統計數據進行比較。閣下不應過分依賴該等資料。此外,我們無法保證該等資料的陳述或編製依據與其他地方提供的類似統計數據

157、相同,或具有相同的準確性。閣下應該仔細考慮對該等數據或統計數據的重視程度。本文件所載的前瞻性陳述具有風險及不確定因素。本文件載列有關於我們的若干前瞻性陳述和數據,該等陳述及數據乃基於管理層的信念、管理層所作出的假設及現時所掌握的資料作出。本文件中所用詞彙 相信、預期、估計、預測、旨在、擬、將會、可能會、計劃、認為、預料、尋求、應、可、將、繼續 及其他類似表達,在與本公司或管理層相關的情況下,均為前瞻性陳述。該等陳述反映了管理層目前對未來事件、業務運營、流動性及資金來源的看法,其中若干觀點可能不會實現或可能會改變。該等陳述會受風 險 因 素 6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

158、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若干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假設的影響,包括本文件中所述的其他風險因素。根據上市規則的持續披露義務或香港聯交所的其他規定,我們不打算更新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本文件中面向公眾發佈的前瞻性陳述,無論是否因新資料、未來事件或其他原因所致。因此,閣下投資者不應過分依賴任何前瞻性陳述及資料。閣下應仔細閱讀整份文件,不應依賴新聞報道或其他媒體有關我們和編纂的任何信息。我們強烈提醒閣下不要依賴新聞報道或其他媒體有關我們和編纂的任何信息。於本文件刊發前後,已有或可能有報章及媒體報導我們及編纂事宜。該等報章及媒體報導可能包含本文件中並未出現或未必真實的若干資料。我們並無

159、授權刊發任何未經授權報章及媒體報導中包含的該等數據。因此,我們並無就媒體中任何數據是否適宜、準確、完整或可靠發表任何聲明。倘若媒體中任何數據與本文件內容不符或相衝突,我們概不承擔責任。因而,有意投資者於決定是否購買編纂時僅應倚賴本文件所載數據,而不應倚賴報章或其他媒體報導中的數據。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6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為籌備編纂,我們已尋求以下有關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相關條文的豁免。留駐的管理層人員根據上市規則第8.12條,發行人須有足夠的管理層人員在香港,並在一般情況下,發行人至少

160、須有兩名執行董事通常居於香港。上市規則第19A.15條進一步規定,經考慮(其中包括)申請人與香港聯交所維持定期溝通的安排後,可獲豁免遵守第8.12條的規定。我們的核心業務及運營絕大部分位於中國及在中國開展,而本公司的大部分資產位於中國。此外,本公司所有執行董事均常駐中國,因為董事會相信其執行董事常駐於本公司開展業務的地點會更具效果及效率。為符合上市規則第8.12條的規定而重新安置兩名執行董事到香港,於我們而言實屬困難,且從商業角度而言屬不必要。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9A.15條,我們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12條所載的規定。為與聯交所保持有效溝通,我們已採取以下措

161、施以保持與聯交所定期溝通:(a)本公司已就上市規則第3.05條委任我們的董事彭吉海先生及本公司的其中一名聯席公司秘書董迎秋先生為授權代表(授權代表),而彼等將作為本公司與聯交所的主要溝通渠道。彼等各自已確認,聯交所可隨時通過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與彼等聯繫,以即時處理聯交所的查詢。本公司已向聯交所提供兩名授權代表的聯絡資料,並將就本公司授權代表的任何變動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聯交所。彭吉海先生及董迎秋先生已確認能夠在有需要時於合理時間內與聯交所會面;(b)倘若聯交所擬就任何事宜聯絡我們的董事,授權代表均可隨時迅速聯絡所有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162、6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c)所有並非通常居於香港的董事均能申請有效的旅行證件以業務目的前往香港,並可在合理通知後與聯交所會面。此外,董事各自已向授權代表及香港聯交所提供其聯繫方式,包括辦公室電話號碼(如有)、流動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傳真號碼(如有)。假若任何董事預計外遊或因其他原因不在辦公室,其將向授權代表提供其住宿地點的電話號碼,因此,假若香港聯交所有意聯繫董事,授權代表將能隨時及時聯繫所有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及(d)本公司已按照上市規則第3A.19及19A.05條委任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為合

163、規顧問(合規顧問)。合規顧問將(其中包括及除授權代表外)向本公司提供有關根據上市規則持續履行責任的專業建議,以及自編纂起至本公司就緊隨編纂後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遵守上市規則第13.46條之日期間,作為本公司與聯交所的另一溝通渠道。聯席公司秘書根據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在聯交所上市的新申請人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而該名人士必須為聯交所認為在學術或專業資格或有關經驗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書職責的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3.28條註1,聯交所接納下列各項為認可學術或專業資格:(a)香港公司治理公會會員;(b)香港法例第159章 法律執業者條例 所界定的律師或大律師;及(c)香港法例第50

164、章 專業會計師條例 所界定的會計師。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6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此外,根據上市規則第3.28條註2,評估是否具備 有關經驗 時,聯交所會考慮下列各項:(a)該名人士任職於發行人及其他發行人的年期及其所擔當的角色;(b)該名人士對上市規則以及其他相關法例及規則(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公司條例、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及 收購守則)的熟悉程度;(c)除上市規則第3.29條的最低要求外,該名人士是否曾經及或將會參加相關培訓;及(d)該名人士於其他司法權區的專業資格。根據指引

165、信HKEX-GL108-20,根據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豁免將授予一段固定期限,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超過自編纂起計三年(豁免期),且該豁免的條件是(i)有關公司秘書必須由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資格或經驗並在整個豁免期內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的人士協助;(ii)倘若本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則豁免可被撤銷。我們已委任董迎秋先生及劉國賢先生為本公司的聯席公司秘書。董迎秋先生現時為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其於企業管治事宜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亦透徹了解本集團的日常運營、內部行政及財務管理。憑借董迎秋先生服務本集團的經驗及對本集團的了解,本公司認為董迎秋先生有能力履行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的職責,屬擔任本公司聯

166、席公司秘書的合適人選。此外,鑒於我們的主要業務位於中國,我們認為,擁有相關中國背景及經驗的董迎秋先生擔任我們的聯席公司秘書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及企業管治。董迎秋先生目前不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規定的資格,可能無法獨立滿足上市規則的要求。因此,本公司已委任完全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規定的要求的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前稱香港特許秘書公會)資深會員劉國賢先生擔任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並自編纂起首三年內向董迎秋先生提供協助。有關董迎秋先生及劉國賢先生的資格及經驗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文件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66 本文件為草擬

167、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因此,我們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基於以下提議安排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所載的規定:(a)董迎秋先生將盡力參加相關培訓課程,包括應邀參加由我們的香港法律顧問就有關適用香港法例及法規以及上市規則的最新變更而舉辦的簡介會及聯交所為上市發行人不時舉辦的講座等;(b)董迎秋先生及劉國賢先生均已確認,彼等各自將根據上市規則第3.29條的規定於各財政年度參加合計共至少15小時的培訓課程,課程內容有關上市規則、企業治理、信息披露、投資者關係及擔任香港上市發行人公司秘書的職能與職責;(c)劉國賢

168、先生將協助董迎秋先生,使其可取得上市規則第3.28條項下規定的相關經驗,以履行作為公司秘書的職務和職責;(d)董迎秋先生將與劉國賢先生定期就公司治理、上市規則以及與本公司及其事務相關的任何其他法例及法規的事宜進行溝通。劉國賢先生將與董迎秋先生緊密合作並協助其履行公司秘書職責(包括組織我們的董事會會議及股東大會);(e)在董迎秋先生擔任本公司公司秘書的初始任期屆滿後,本公司將評估其經驗以確定彼是否已取得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要求的資歷,以及是否需要繼續安排協助,以確保委任董迎秋先生擔任本公司公司秘書可繼續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的規定;(f)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A.19條委任華

169、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為合規顧問,作為我們與聯交所之間的額外溝通渠道(自編纂起至本公司就其編纂後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遵守上市規則第13.46條之日止期間,或直至委聘終止,以較早者為準),並就上市規則及所有其他適用法律法規的合規情況為本公司及董迎秋先生提供專業的指引及建議;及(g)倘若劉國賢先生停止提供有關協助或倘若本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則豁免可即時撤銷。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規 定 6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於三年期間結束前,我們須與聯交所聯絡以重新考慮有關情況,預期我們屆時將能向聯交

170、所闡明並令其信納,經劉國賢先生三年的協助,董迎秋先生屆時已獲得上市規則第3.28條註2所規定的相關經驗,因而毋須進一步豁免。持續關連交易我們已訂立若干交易,其根據上市規則於編纂後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我們已就 關連交易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中披露的持續關連交易,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公告規定。有關更多資料,請參閱 關連交易。公眾持股量規定上市規則第8.08(1)(a)條規定尋求編纂的證券必須有公開市場。這一般指發行人的已發行股本總額無論何時必須至少有25%由公眾人士持有。按最低編纂每股H股編纂港元計及假設編纂未獲行使,本公司預計其編纂時的市值將遠高於

171、100億港元,而且在公眾持股百分比較低的情況下,已發行證券的數量和規模仍能使市場正常運作。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條有關將本公司最低公眾持股量減至以下較高者的規定:(a)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編纂;及(b)公眾人士將於緊隨編纂完成後所持H股(因任何編纂獲行使而將予發行的H股而增加)的百分比,但須符合以下條件:本公司將(a)於本文件內適當披露公眾持股量的較低百分比;(b)於緊隨編纂完成後(在任何編纂獲行使前)及任何編纂獲行使時公佈由公眾人士持有的H股百分比,以讓公眾知悉本公司適用的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及(c)於編纂後的每份年度報告中確認已維持足夠公

172、眾持股量。本公司將會實施適當措施和機制,以確保一直維持編纂%的H股公眾持股量(或於完成行使任何編纂後的更高百分比)。如果公眾持股百分比跌至低於聯交所規定的最低百分比,董事將會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遵守聯交所規定的最低公眾持股百分比。董 事、監 事 及 參 與 編 纂 的 各 方 7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董事姓名地址國籍執行董事張維功先生中國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瑯琊路16號中國趙宗仁先生中國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朝陽路28號5號樓3單元402號中國李科先生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東里8樓501號中國彭吉海先生中國北京市海淀區明

173、光村小區11號樓5門8號中國王永文先生中國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工業南路57號中國非執行董事王京偉先生中國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南半壁村中心一街28號中國袁謀真先生中國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8號58單元12號中國董 事、監 事 及 參 與 編 纂 的 各 方 7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姓名地址國籍獨立非執行董事馬光遠先生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翠路17號19號樓3門802號中國劉湛清先生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臨楓嘉園北里9號樓1單元301號中國王建新先生中國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8號97單元601號中國高濱先生香港地利根德里3A號Branks

174、ome Crest45樓A室中國賈寧女士中國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雙清苑8-1-701美國監事姓名地址國籍莊良先生中國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怡景花園7號2004室中國陳志杰先生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南河沿大街3號中國王哲女士中國北京市朝陽區百子灣西里金都杭城109-3-502中國有關董事及監事的履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董 事、監 事 及 參 與 編 纂 的 各 方 7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參與編纂的各方聯席保薦人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62樓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

175、公司香港中環港景街1號國際金融中心一期29樓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二期52樓建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3號中國建設銀行大廈12樓編纂董 事、監 事 及 參 與 編 纂 的 各 方 7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編纂本公司法律顧問有關香港及美國法律:高偉紳律師行香港康樂廣場1號怡和大廈27樓有關中國法律:通商律師事務所中國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寫字樓2座12-14層聯席保薦人及編纂法律顧問有關香港及美國法律:年利達律師事務所香港中

176、環遮打道歷山大廈11樓有關中國法律:金杜律師事務所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號環球金融中心東樓18層董 事、監 事 及 參 與 編 纂 的 各 方 7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申報會計師兼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一座27樓精算顧問韜睿惠悅管理諮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國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號嘉里中心南樓2927-2929、2917單元合規顧問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62樓編纂公 司 資 料 7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

177、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註冊辦事處中國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7002號第一世界廣場A座17層常用聯繫地址中國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7002號第一世界廣場A座17層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33號院1號樓陽光金融中心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40樓公司網站https:/(該網站及該網站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本文件一部分。)聯席公司秘書董迎秋先生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33號院1號樓陽光金融中心劉國賢先生(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以及特許公司治理公會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的資深會員)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40樓授權代表彭吉海先

178、生中國北京市海淀區明光村小區11號樓5門8號董迎秋先生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33號院1號樓陽光金融中心公 司 資 料 8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戰略與投資決策委員會李科先生(主任)馬光遠先生彭吉海先生風險管理委員會趙宗仁先生(主任)彭吉海先生賈寧女士 審計委員會王建新先生(主任)高濱先生王京偉先生提名薪酬委員會馬光遠先生(主任)劉湛清先生高濱先生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劉湛清先生(主任)高濱先生王建新先生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李科先生(主任)王永文先生王京偉先生ESG(環境、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委員會彭吉海先生(主任)劉湛

179、清先生高濱先生編纂主要往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中國北京市朝陽區金台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新媒體大廈配樓首層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雙榆樹支行中國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9號理工科技大廈1層行 業 概 覽 8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本節載有我們經營所在行業的資料及統計數據。有關資料及統計數據部分摘錄及源自各種官方及可公開獲取來源。除從政府公開資料取得的統計數據、市場份額資料和行業數據外,本節所載若干資料及數據均來自Sigma報告。Sigma報告是瑞士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機構瑞士再保險瑞再研究院發

180、佈的有關保險業發展的研究報告。Sigma報告提供的歷史數據是從各種公開資料來源中獨立收集的,其中包括國家監管機構、保險協會、IMF國際金融統計、牛津經濟研究院和IHS Markit等等。Sigma報告提供的資料並非由我們或聯席保薦人委託編撰,所有訂閱人士均可查閱有關資料及數據。我們相信該等資料乃來自恰當來源,且我們已合理審慎摘錄及轉載該等資料。我們並無理由相信該等資料屬虛假或含誤導成分或遺漏任何事實致使該等資料屬虛假或含誤導成分。該等資料尚未由我們、聯席保薦人、編纂、編纂、編纂、編纂、任何彼等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顧問、代理或代表或任何其他參與編纂的人士獨立核實,且並無就其準確性發表任何聲明。

181、因此,閣下不應過分依賴該等資料。中國保險市場概況根據Sigma報告1,按2020年的保費規模計,中國保險市場是亞洲最大及全球第二大保險市場。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2020年,中國原保險保費收入達人民幣45,257億元,其中人身保險業務(即壽險、健康險和意外險)原保險保費收入達人民幣33,329億元,財產保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達人民幣11,929億元。近年來,中國保險市場一直是全球發展最快的保險市場之一。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保險行業原保險保費收入實現約13.3%的年均複合增長率,其中人身保險業務實現15.4%的年均複合增長率,而財產保險業務實現8.3%的年

182、均複合增長率。中國保險市場的快速增長主要受到中國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社會財富積累、有利的政府政策、人口老齡化和技術創新及應用等因素推動。1(上述sigma報告)中,壽險和非壽險業務範疇根據歐盟和經合組織標準進行歸類:健康保險分配至非壽險,即使在個別國家有不同的分類。行 業 概 覽 8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保險市場的歷史及發展於1949年10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批准成立,從事全國各類保險業務。1959年至197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停止境內保險業務,專注經營涉外保險業務,於1979年開始逐步

183、恢復境內保險業務。1979年以來,隨著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的商業保險公司陸續設立,中國現代保險業迅速發展。1983年,國務院頒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為國內第一個有關財產保險合同的條例。1985年,國務院頒佈 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首次對中國保險業實施全面監管。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開始實施,為中國的保險行業制定了法律框架。1998年,中國保監會成立,接替中國人民銀行擔任保險業的監管機構。2002年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共進行了四次修訂,進一步完善了中國保險業的監管制度。2018年,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合併為中國銀保監會,對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184、。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情況市場規模和增長率近年來,中國保險市場發展迅速,是全球保險市場最重要的增長引擎之一。根據Sigma報告,2015年至2020年,全球保費規模由45,538億美元增加至62,870億美元,實現6.7%的年均複合增長率;同期中國保費規模由3,865億美元增加至6,559億美元,實現11.2%的年均複合增長率,佔同期全球保費規模增長規模的15.5%。根據Sigma報告,按保費規模計,2015年至2020年中國在全球保險市場份額中的佔比由8.5%上升至10.4%,2020年排名亞洲第一、全球第二。根據Sigma報告,2015年至2020年,中國壽險業務的保費收入由2,108億美元

185、增長至3,475億美元,實現10.5%的年均複合增長率;同期全球壽險業務的保費收入由25,338億美元增長至27,974億美元,實現2.0%的年均複合增長率。根據Sigma報告,2015年至2020年,中國非壽險業務的保費收入由1,757億美元增長至3,083億美元,實現11.9%的年均複合增長率;同期全球非壽險業務的保費收入由20,200億美元增長至34,896億美元,實現11.6%的年均複合增長率。行 業 概 覽 8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發展水平根據Sigma報告,儘管2015年至2020年期間中國保險市場的

186、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取得了顯著增長,仍低於全球平均水平。2020年,中國的保險深度為4.5%,較全球保險深度低2.9個百分點,中國的保險密度為人均455美元,較全球保險密度低43.8%。其中,中國的壽險深度及非壽險深度分別為2.4%和2.1%,較全球壽險深度及非壽險深度分別低0.9個百分點和2.0個百分點;中國的壽險密度及非壽險密度分別為人均241美元和人均214美元,較全球壽險密度及非壽險密度分別低33.1%和52.3%。下表載列2015年至2020年中國和全球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及其變動情況:壽險(1)非壽險(2)保險深度保險密度保險深度保險密度市場2015年 2020年2015年至2020

187、年的百分比變動2015年 2020年2015年至2020年的複合年增長率2015年 2020年2015年至2020年的百分比變動2015年 2020年2015年至2020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百分點)(美元)(美元)(%)(%)(%)(百分點)(美元)(美元)(%)中國內地2.02.40.41532419.5%1.62.10.512821410.9%全球3.53.3-0.23463600.8%2.84.11.327644910.3%資料來源:Sigma報告(1)不包括意外及健康保險。(2)包括意外及健康保險。根據Sigma報告,從保險深度及保險密度看,相較於全球主要發達國家保險市場,中

188、國保險業仍處於發展初期,具有巨大的增長潛力。行 業 概 覽 8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下表載列2020年全球主要保險市場的經濟指標、保費規模、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經濟指標壽險(2)非壽險(3)市場(1)名義GDP人均名義GDP(2019年至2020年的百分比實際變動)保費規模保險深度保險密度保費規模保險深度保險密度(10億美元)(美元)(%)(百萬美元)(%)(人均美元)(百萬美元)(%)(人均美元)美國21,00763,695-3.5632,6873.01,9181,897,8839.05,754中國內地14,7

189、2410,2252.0347,5452.4241308,3302.1214日本5,10440,345-4.8294,4975.82,329120,3082.4951德國3,79345,588-5.3106,5712.81,281151,9954.01,827英國2,71240,602-9.9238,8908.83,57499,4302.3949法國2,59838,597-8.3136,6115.11,95994,7363.51,359印度2,5721,862-7.581,2513.25926,7411.019韓國1,66832,203-0.9106,1436.42,05087,5655.21,

190、691加拿大1,64243,205-5.458,2343.51,53285,2345.22,243意大利1,18519,683-8.9118,6126.31,97243,3612.3721全球84,59010,886-3.72,797,4363.33603,489,6084.1449資料來源:Sigma報告(1)表格包括2020年十大最高名義GDP的國家。(2)不包括意外及健康保險。(3)包括意外及健康保險。主要參與者及競爭格局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在2020年,中國共有91家人身保險公司以及87家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保險市場頭部效應較強。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佈數據,202

191、0年原保險保費收入排名前三的中國人身保險公司的合計市場份額為40.9%,原保險保費收入排名前三的中國財產保險公司的合計市場份額為63.7%。請參閱 業務競爭。行 業 概 覽 8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下表載列2020年按原保險保費收入計中國前十五大人身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排名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市場份額(人民幣十億元)(%)1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612.319.32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76.115.03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08.56.64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59.55.05太平人壽保險

192、有限公司144.44.66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144.04.57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6.23.08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2.02.69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78.42.510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63.92.011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60.31.912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55.11.713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53.91.714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46.01.515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5.51.4小計2,325.873.4其他841.626.6總計3,167.4100.0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開數據行 業 概 覽 86 本文件為草擬

193、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下表載列2020年按原保險保費收入計中國前十五大財產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排名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市場份額(人民幣十億元)(%)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32.031.82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85.921.03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48.110.94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6.46.45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52.73.96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7.83.57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7.32.78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28.12.19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6

194、.71.210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4.81.111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60.812泰康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40.713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10.714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7.70.615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6.90.5小計1,193.387.8其他165.112.2總計1,358.4100.0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開數據行 業 概 覽 8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區域發展情況中國保險業區域發展較為不均衡,不同地區的原保險保費收入、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差異較

195、大。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2020年中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前十大省市合計分別貢獻了中國原保險保費收入總計、人身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及財產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的58.7%、60.2%及54.4%。下表載列2020年原保險保費收入前十大省市的人身險及財產險原保險保費收入情況:人身保險財產保險總計排名省市原保險保費收入市場份額原保險保費收入市場份額原保險保費收入市場份額(人民幣十億元)(%)(人民幣十億元)(%)(人民幣十億元)(%)1廣東318.99.6101.08.5419.99.32江蘇302.29.199.38.3401.58.93山東228.56.968.65.8297.26.64河南193.5

196、5.857.14.8250.65.55浙江171.15.176.66.4247.75.56北京186.25.644.13.7230.35.17四川172.55.254.84.6227.45.08河北149.74.559.25.0208.94.69上海135.64.150.94.3186.54.110湖北148.44.537.03.1185.44.1總計2,006.760.2648.754.42,655.358.7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下表載列2020年中國總保險深度前十大省市的人身險及財產險深度情況:排名省市人身保險深度財產保險深度總保險深度(%)(%)(%)1黑龍江5.71.57.22北京5

197、.21.26.43河北4.11.65.84吉林4.21.55.85甘肅3.81.65.46寧夏3.61.75.47山西3.91.35.38新疆3.21.74.99上海3.51.34.810天津3.61.24.8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及國家統計局行 業 概 覽 8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下表載列2020年中國總保險密度前十大省市的人身險及財產險密度情況:排名省市人身保險密度財產保險密度總保險密度(人民幣元)1北京8,5042,01610,5202上海5,4512,0487,4993天津3,6611,1844,8464

198、江蘇3,5651,1724,7385浙江2,6501,1863,8366廣東2,5318013,3337湖北2,5706413,2118黑龍江2,4416593,1009重慶2,3637183,08210內蒙古2,1759023,077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及國家統計局險種構成下表載列2015年至2020年中國保險市場各險種原保險保費收入佔比情況:人身保險年度壽險健康險意外險財產保險(%)(%)(%)(%)2015年54.59.92.632.92016年56.313.12.428.22017年58.712.02.526.92018年54.514.32.828.32019年53.416.62.8

199、27.32020年53.018.12.626.4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行 業 概 覽 8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資金運用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截至2015年12月31日至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由人民幣11,795億元增加至人民幣216,801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14.2%。下表載列2015年至2020年中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年份保險資金運用餘額(人民幣十億元)2015年11,179.52016年13,391.12017年14,920.62018年16,408.82019年18,5

200、27.12020年21,680.1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近年來,中國政府逐步放寬對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的限制,目前可以投資的範圍包括銀行存款、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房地產和私募股權基金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截至2020年12月31日,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及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其他投資的保險資金投資金額分別為人民幣2.60萬億元、人民幣7.93萬億元、人民幣2.98萬億元及人民幣8.17萬億元,分別佔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的12.0%、36.6%、13.8%及37.7%。再保險自2006年廢除法定再保險制度後,中國再保險業經歷了一段快速發展時期,近年來在中國保險市場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再保險有

201、助於保險產品組合多樣化,並增強保險公司的服務能力。2014年,國務院頒佈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其中要求加快再保險市場的發展,增加市場參與者的數量。行 業 概 覽 9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保險行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因素居民財富持續積累、中等收入人群不斷擴大,中國保險業發展進入戰略機遇期中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帶動了人均GDP水平的提高以及居民財富的不斷積累,促進了人身險等保險產品的需求增長。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08年中國人均GDP首次突破3,000美元,2020年中國人均GDP已超過

202、10,000美元,隨著中國居民消費結構的持續升級,對養老保障、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改善生活質量的消費需求明顯提高,對各類與保險業息息相關的消費品需求亦強勁增長。此外,近年來廣大農村居民財富的增加,也進一步增強其人身險消費能力,為中國人身險市場的快速增長提供強大支持。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城鎮人口比重由57.3%上升至63.9%,城鎮化進程的持續推進一方面使具有較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鎮居民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使農村人口加快向城鎮集中,具有保險購買力的人群迅速擴大,為城市及縣域保險業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隨著中國經濟的穩定增長,中國居民人均收入持續增

203、長,中等收入人群不斷擴大。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人民幣31,195元增至人民幣43,834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7.0%;同期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人民幣11,422元增至人民幣17,131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8.5%。我們相信,隨著中國城鎮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穩定較快增長,以中等收入人群為代表的投保主力人群將持續擴大,對高價值、多樣化的商業保險產品的需求將不斷提升,對單個保險產品的保額需求和保費投入將持續增長,商業保險的覆蓋率和覆蓋深度將持續提高,對醫療、養老等保險生態服務的需求亦將日益凸顯。行 業 概 覽 91 本文件為草擬本。

204、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經濟保持穩定較快增長,是保險行業發展的底層驅動力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近年來中國經濟仍保持穩定較快增長。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名義GDP的年均複合增長率為8.1%,高於同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披露的全球平均名義GDP年均複合增長率水平。按照2035年中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的願景目標,未來中國經濟將保持中長期穩定較快增長,這是保險行業發展的底層驅動力。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均超過人民幣40萬億元

205、,固定資產投資的持續增長不斷催生包括企業財產險、工程險、責任險等各類財產保險產品的需求;同期,中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資產總額由人民幣102.3萬億元增至人民幣126.8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4.4%,企業數量及資產規模的增長持續拉動企業財產險、責任險等保險產品需求;同期,中國私人汽車保有量由1.4億輛增至2.4億輛,年均複合增長率為11.5%,2021年1月至9月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增長約148%,直接拉動對傳統車險產品和未來新興車險產品的需求。近年來,中國對外貿易和國內消費規模亦快速增長。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進出口總額由人民幣24.6萬億元增至人民幣32

206、.2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5.5%,進出口貿易的持續增長促進了包括貨運險、船舶險、信用險等各類財產保險產品的需求;同期,中國社會零售總額由人民幣28.7萬億元增至人民幣39.2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6.5%,居民消費升級及線上消費水平提高推動了例如退貨運費險、保證金保險等與消費場景密切相關的消費保險發展。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7年至2020年,中國個人人均消費貸款餘額由人民幣2.3萬元增至人民幣3.5萬元,中國普惠小微貸款總額由人民幣6.8萬億元增至人民幣15.1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分別為15.7%和30.6%,消費貸款和普惠金融的發展直接拉動了保證保險等相關產品的需求。行 業

207、 概 覽 9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人口老齡化和家庭人口結構的變化推動保險保障產品需求提升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社會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的改變,保險保障功能的社會化需求日益增長。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國65歲及以上人口總數達到1.9億人,佔中國總人口的13.5%;在2010年至2020年的十年間的老年撫養比由11.9%上升至19.7%,未來或出現相對更少的勞動力供養日益增加的老齡人口的現象。人口老齡化和家庭人數及結構的變化,加重了勞動力人口的養老負擔,使得越來越多的中國居民購買保

208、險產品、養老基金或退休計劃等風險保障解決方案的意願增強,此外,由於殘疾率和慢病率不斷上升,預計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對健康服務的需求也會增加。從而推動人身保險、健康保險及養老保險等人身險產品保費規模的長期、持續增長,面向老年人群的保險產品將不斷豐富。核心投保人群的專業訴求提升推動保險業銷售渠道及產品服務變革隨著中國人口年齡結構和家庭結構的自然變化,1980年及以後出生的人口逐步成為國內核心投保人群,其平均學歷較上一代投保人顯著提升、保險保障意識整體增強,因而對保險產品及服務的認知更深,對保險公司產品及服務的專業度、精細度要求也隨之提高。此外,隨著近年來 Z世代(指1997至2012年出生的一代)

209、也逐步成為社會生產和投保主力人群,其對創新渠道、創新險種產品和多樣化、差異化的保險服務的需求更為強烈。上述主流投保人群的需求轉變,直接推動代理人團隊和互聯網等銷售渠道的迅速變革,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保險行業產品創新及服務迭代,保險公司通過不斷完善保險生態體系,致力於為核心客戶提供越來越豐富的健康、醫療、養老、教育、財富管理等增值服務。行 業 概 覽 9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保險業逐步成為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優選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中國社會財富及居民可投資資產迅速增加。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截至2020年

210、12月31日,中國金融機構個人存款餘額達人民幣93.4萬億元,同比增長13.8%,居民對於財富管理的需求明顯增加。隨著中國居民對房地產增值預期的降低、國內金融產品日益豐富和成熟以及低利率環境的持續影響,近年來中國居民逐步增加對股票、基金和保險產品的資產配置需求。作為財富管理的重要提供者與參與者,商業保險兼具保障與儲蓄投資屬性,全方位契合了新時期居民財富管理對綜合性、中長期風險保障、資產保值增值、財務規劃和財富傳承等方面的需求。風險保障方面,保險公司能夠針對消費者的風險偏好提供更好的風險保障型產品,實現與其他金融產品的錯位互補,豐富其財富管理方案,例如壽險產品期限可長達幾十年甚至終身,提供覆蓋全

211、生命週期的財富管理計劃,有效熨平經濟週期波動影響。資產保值增值方面,保險公司能夠針對消費者的收益預期提供具有儲蓄投資性質的保險產品,降低消費者的利率風險和再投資風險,例如分紅險產品在具備保障功能的同時,還擁有繳費方式靈活、分享投資收益等特徵,符合中國消費者理財需求,成為中國家庭財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財務規劃方面,保險產品的繳費及兌付特徵能夠針對消費者現金流需求實現全週期財務管理功能,例如養老年金保險產品不僅強調養老金保值增值,更能提前規劃被保險人各生命週期的現金流,確保個人財富在時間維度上的合理安排。家庭財富傳承方面,保險能為家庭提供含教育、醫療、養老、財產保全、財富增值等綜合性財富管理規劃

212、,利用稅收優惠等方式實現家庭財富的代際傳承,例如終身壽險等保險產品正逐步成為中國家庭財富管理及傳承的重要工具。行 業 概 覽 9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政府陸續出台有利政策,並加大財政投入支持保險業發展中國政府對保險業發展高度重視。2014年8月,國務院頒佈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對保險業提出了十條具體意見(簡稱 新國十條)。新國十條 明確提出要鼓勵發展包括養老險、商業健康險、責任險、巨災險及農業險等保險領域,並就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作出了明確指示。2020年11月,中共中央頒

213、佈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載列對中國保險業的多個目標,包括發展農業保險、商業醫療保險及巨災保險等。近年來,中國政府相繼出台一系列指導意見及執行辦法,加大對特定險種支持力度,加快發展商業保險,建立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釋放保險業政策紅利。商業健康險方面,2014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全面部署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方向;2017年4月,財政部、國稅總局、原中國保監會聯合印發 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將試點政策從31個城市推廣至全國。2020年1月,中國銀保監

214、會等13個部門聯合發佈 關於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力爭到2025年,中國商業健康保險的市場規模超過人民幣2萬億元。商業健康險業務迎來巨大發展機遇。商業養老險方面,201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多樣化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個性化、差異化養老保障。2018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等4部委印發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規範保險公司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行為,促進試點健康發展。2021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

215、加快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行 業 概 覽 9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農業保險方面,2016年12月,財政部印發 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對符合農業產業政策、適應當地 三農 發展需求的農業保險給予一定保險費補貼等政策支持,保險費補貼涵蓋種植業,養殖業,森林,天然橡膠等農業領域。2019年10月,中國銀保監會印發 關於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優化農業保險運行機制,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2021年2月,國務院發佈 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216、的意見,再次明確提出擴大糧食作物保險試點範圍,支持有條件的省份降低產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農險保費縣級補貼比例,健全農業再保險制度,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此外,近年來隨著中國政府財政收入持續快速增長,與特定險種密切相關的財政投入也快速增長,推動保險行業穩定、有序、均衡發展。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5年至2020年,中國財政收入由人民幣15.2萬億元增至人民幣18.3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3.7%;同期中國用於醫療衛生(含計劃生育)的國家財政支出由人民幣1.2萬億元增至人民幣1.9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9.9%。同時,中央和地方政府進一步增加投資支持 三農,強化支農惠農政策,支持改善農村生

217、產生活,2020年中國用於農林水事務的財政支出和撥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分別為人民幣2.4萬億元和人民幣60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4.6%和19.4%。中國保險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促進保險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近年來,中國銀保監會持續深化推進保險業監管體系的改革與各細分領域監管規則的完善。2020年1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從體系層次、服務實體和人民需求、防範風險、健全制度、優化開放、加強監管等方面進一步指導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方向。行 業 概 覽 9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

218、告一節。人身險監管方面,2016年3月、2016年9月和2017年5月,原中國保監會先後發佈關於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和 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旨在規範人身保險業務有序發展。2019年8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完善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形成機制及調整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完善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調整機制。2020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精算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強化人身保險精算監管,完善人身保險監管指標體系,推動人身保險市場高質量發展。車險監管方面,2015年2

219、月,原中國保監會發佈 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賦予財產保險公司一定的商業車險費率釐定自主權,在不同試點省份分三批次試行。2017年6月,原中國保監會發佈 關於商業車險費率調整及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宣佈在全國範圍內擴大財產保險公司定價自主權,下調商業車險費率浮動系數下限。2020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深化 放管服 改革,提高財產保險行業產品質量。2020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旨在健全市場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促進車險高質量發展。非車險監管方面,2017年12月,原中國保監會等三部委

220、聯合印發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明確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2020年12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進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2020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進一步加強信用和保證保險監管規範,防範化解風險。行 業 概 覽 9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資金運用監管方面,2020年3月和9月,中國銀保監會分別頒佈 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 和多項保險

221、資產管理產品細則,適當拓寬保險資管產品的配置範圍和資金運用方式,提升保險資管能力。2020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優化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實施差異化的審慎監管。2021年12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範性文件的通知,進一步放寬了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限制,簡化了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決策流程。公司治理監管方面,原中國保監會於2018年3月修訂頒佈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明確股東資格、股權結構及資本真實性等具體規定。2021年6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明確銀行保險機構中各治理主

222、體的職責,強化了保險公司治理機制運行的規範性、有序性。償付能力監管方面,原中國保監會於2016年1月正式實施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簡稱 償二代),其核心在於引入以風險為導向的資本要求,不僅兼顧保險風險、市場風險及信用風險的定量資本要求,同時也要求保險公司對操作風險、聲譽風險、戰略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較難量化的風險因素進行評估。原中國保監會於2017年9月發佈 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方案,正式啟動 償二代 二期工程,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2021年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佈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II)(規則II),保險業自編報2022年第1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起實施規則II。對於受規則II影響

223、導致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或跌破具有監管行動意義的臨界點的保險公司,銀保監會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過渡期政策,允許在部分監管規則上分步到位,最晚於2025年起全面執行到位。償二代 體系不僅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並有效引導、促進保險公司加強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將長期利好保險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行 業 概 覽 9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科技創新及技術應用為中國保險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近年來,以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分析及物聯網等技術為代表的科技手段迅速發展,並廣泛應

224、用於中國保險業,為行業的創新發展帶來新的機遇。業務模式及運營流程方面,科技創新與技術應用在保險業務場景的不斷滲透,正加快改變傳統的保險銷售、承保和理賠流程。在銷售端,隨著移動互聯網及平台化應用場景的迅猛發展,場景化、平台化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正快速增長,線上流量已成為保險行業重要的獲客渠道之一;在承保端,一方面保險公司可利用人工智能及大數據分析技術針對客群特點和需求設計差異化的產品服務,另一方面線上化、自動化、智能化的承保流程正逐步成為傳統保險公司實現高效拓客、深入服務、全生命週期管理客戶的關鍵能力;在理賠端,基於多重科技應用的保險科技和反欺詐技術正逐步與人工理賠相結合,大幅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

225、效率、提升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客戶服務及產品開發方面,隨著科技創新的廣泛應用及被保業態的不斷迭代,保險客戶對保險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正從基礎理賠補償功能日益趨向多樣化、專屬化、便捷化的綜合增值服務功能。人身險方面,除風險保障服務外,保險公司正基於大數據分析、生物基因及物聯網等技術,通過交互式體驗設備和全週期服務模式為客戶提供新型保險產品及服務;財產險方面,隨著汽車 新四化(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全自動工廠及智能家居等行業的持續迭代演進,伴隨各類科技創新手段的廣泛應用和快速升級,保險公司正加快產品創新,通過風險定價基礎的根本性改變,差異化開發適用於全新應用場景的保單,帶動財產險新的發展

226、機遇。監 管 概 覽 9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中國監管概覽保險業在中國需要遵守中國監管機構制定的多項監管規定及指引,該等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國銀保監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及其各自的地方派出機構。構成中國境內保險活動監督管理法律框架的法律規範主要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以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主要監管機構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銀保監會於2018年3月17日根據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由原中國銀監會及原

227、中國保監會合併成立。中國銀保監會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現為中國保險業的主要監管機構,負責監管在中國經營的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於2018年8月14日頒佈的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保險業的主要監管職能及監管措施包括:依法依規對全國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維護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對保險業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開展系統性研究;參與起草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以及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起草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依法依規對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行准入

228、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以及制定保險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範;對保險業機構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信息披露等實施監管;監 管 概 覽 10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對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及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統一編製全國保險業監管數據報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佈,履行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職責;建立保險業風險監控、評價和預警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業運行狀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保險業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

229、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實施;及 依法依規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負責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監管法律框架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是中國保險業監管法律框架中最重要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於1995年6月30日通過並於1995年10月1日起實施,分別於2002年、2009年、2014年及2015年進行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內容包括:總則、保險合同、保險公司、保險經營規則、保險業的監督管理、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法律責任及附則。201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進行第四次修訂。有關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1)刪除了關於保險公司在境外設立代表機構需要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

230、規定;(2)刪除了關於保險公司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需要取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的規定,僅規定上述人員應當品行良好並且具有保險銷售所需的專業能力;(3)刪除了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的代理從業人員、保險經紀機構的經紀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的規定,僅規定上述人員應當品行良好,並具有從事保險代理或者保險經紀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4)刪除了關於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分立、合併、變更組織形式、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解散的,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規定。監 管 概 覽 10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

231、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自199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頒佈以來,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基礎上制定了一系列部門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基本覆蓋了保險經營的各個環節,初步建立起公司治理監管、市場行為監管、償付能力監管三支柱並行的監管框架。公司治理監管包括保險公司設立、股權管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通過不斷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從根本上防範經營風險,提高保險監管的效率。市場行為監管包括保險公司業務、再保險業務、保險行業人員、保險資金運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險監管部門通過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場行為準則,處罰違規行為,促進合法經營和公平競爭,

232、推動保險行業規範發展。償付能力監管包括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償二代)、資本補充債、次級債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險公司設立保險公司設立要求中國的保險法律法規對經營保險業務的不同類型的主體,包括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確定了不同的設立及業務經營資質要求。對於保險公司的設立,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外,重要的法律法規還包括2009年10月1日實施、並於2015年10月19日修訂的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對於保險公司的法人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設立、機構變更、解散與撤銷、分支機構管理、保險經營以及監督管理進行了規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

233、規定,設立保險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且所有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根據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以人民幣2億元最低註冊資本金額設立的,在其住所地以外的中國每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首次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增加不少於人民幣兩千萬元的註冊資本。申請設立分公司,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達到前款規定的增資後額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應的註冊資本。保險公司註冊資本達到人民幣5億元,在償付能力充足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註冊資本。監 管 概 覽 10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及 保險公司

234、管理規定 的規定,設立保險公司應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保險機構分為籌建及開業兩個階段。申請人在滿足設立保險公司的條件時,應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確認條件確實已獲滿足時,可做出批准籌建的決定。在獲得籌建批復通知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人應當完成籌建工作並且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開業申請。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審查後作出批准開業決定的,將向申請人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在獲得開業批復以及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並完成其他登記機關的登記程序後,保險公司可開展業務經營。分支機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經國務

235、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根據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的規定,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層次依次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及營銷服務部。保險公司可以不逐級設立分支機構,但其在住所地以外的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應當首先設立分公司。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也應當經過籌建及開業兩個階段。對於符合相關規定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進行分支機構開業驗收後,如作出批准的決定,將頒發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經批准設立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應當持批准文件以及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保險集團公司管理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年11月24日公

236、佈的 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保險集團公司,是指依法登記註冊並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設立,名稱中具有 保險集團或 保險控股 字樣,對保險集團成員公司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公司。監 管 概 覽 10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設立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報銀保監會審批,並具備下列條件:(一)投資人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保險公司股東資質條件,股權結構合理,且合計至少控制兩家境內保險公司50%以上股權;(二)具有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成員公司;(三)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億元人民幣;(四)具有符合銀保監會規定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

237、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五)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組織機構、有效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六)具有與其經營管理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辦公設備和信息系統;及(七)法律、行政法規和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涉及處置風險的,經銀保監會批准,上述條件可以適當放寬。保險集團公司的業務以股權投資及管理為主。保險集團公司開展重大股權投資應當使用自有資金。保險集團公司可以投資下列保險類企業:(1)保險公司;(2)保險資產管理機構;(3)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公估機構;及(4)中國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其他保險類企業。保險集團公司亦可以投資非保險類金融企業。保險集團公司及其境內子公司對境外主體重

238、大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合計不得超過集團上一年末合併淨資產的10%;投資單一境外非金融主體的賬面餘額不得超過集團上一年末合併淨資產的5%。根據 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保險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應當納入並表監管範圍。中國銀保監會基於並表監管,可採取直接或間接監管方式,依法通過保險集團公司或其他受監管的成員公司,全面監測保險集團所有成員公司的風險,必要時可採取相應措施。監 管 概 覽 10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發佈年度信息披露報告。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將本公司及集團整體的基本情況、重大事項

239、、年度信息披露報告登載於公司網站上。基本情況發生變更的,保險集團公司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發生重大事項的,保險集團公司應當自事項發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佈臨時信息披露公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根據原中國保監會於2011年4月7日修訂的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是指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批准,依法登記註冊、受託管理保險等資金的金融機構。股東資格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主要發起人應當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該保險公司或者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經營保險業務5年以上;最近三年未因違反資金運用規定受到行政處罰;償付能力不低於15

240、0%,總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億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總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0億元;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償付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設有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具有完備的投資信息管理系統;資金運用部門集中運用管理的資產佔公司總資產的比例不低於50%,其中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低於80%;及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監 管 概 覽 10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75%。註冊資本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註冊資

241、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註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業務:受託管理委託人的人民幣、外幣資金;管理運用自有人民幣、外幣資金;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及 國務院其他部門批准的業務。設立及資質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完整申請文件,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初步審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籌建的決定。決定批准籌建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籌建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並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開業申請,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開業的,

242、頒發 經營保險資產管理業務許可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也應當經過籌建和開業申請兩個階段。監督與監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在保險資金委託管理合同和託管合同簽訂後20日內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交該合同的複印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業務統計表、財務分析報告及相關文件等有關報表及其他資料。監 管 概 覽 10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有效的內控制度,設立投資決策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建立相互監督的制約機制。國務院

243、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採取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中介機構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檢查。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根據原中國保監會於2018年1月24日頒佈並自2018年4月1日實施的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可根據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以保險資金運用範圍內的投資品種為基礎資產,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時,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資產登記平台上開展發行、登記、託管、交易、結算、信息披露、相關增信、抵押融資及其他業務。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行或發起設立的保險資

244、產管理產品應當實行核准、備案或註冊管理。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3月18日頒佈並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的 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可提供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服務,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設立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並擔任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合同的規定對投資者的委託資產進行投資及管理的金融服務。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包括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組合類產品及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產品。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場聲譽,並符合中國銀保監會對其投資管理能力的要求;擁有健全的操作程序、內部控制機制、風險管理及稽查

245、制度,並已建立公平交易及風險隔離機制;設置產品開發、投資研究、投資管理、風險管理、績效評估等專業崗位;監 管 概 覽 10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具有穩定的投資管理團隊,擁有不低於規定數量的相關專業人員;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設立未滿三年的,自其成立之日起無任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 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提供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服務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聘請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符合保險資產託管條件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託管人。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根據投資性質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

246、融衍生類產品以及混合類產品。就固定收益類產品而言,債權類資產投資比例不得低於80%;就權益類產品而言,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不得低於80%;就商品或金融衍生類產品而言,商品或金融衍生類產品投資比例不得低於80%;就混合類產品而言,則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及商品或金融衍生類產品三類資產中任何一類資產的比例不得達到上述三類產品的標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行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在中國銀保監會認可的機構履行註冊或者登記等規定程序。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辦理產品登記等程序時,應當充分披露資金投向、投資範圍、交易結構等信息。保險資金投資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範圍應當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督管理規定。保險資產管理產

247、品的分級安排、負債比例上限、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投資限額管理及期限匹配要求應當符合金融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同一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管理的所有投資組合產品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餘額在任何時候均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投資組合產品淨資產的35%。除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佈的規則進行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任何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任何法律、法規或國家政策禁止進行債權或者股權投資的任何行業或領域。監 管 概 覽 10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外資保險公司根據2002年2月

248、1日實施並於2019年9月30日最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以及2004年6月15日實施並於2021年3月10日最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資保險公司是指:(1)外國保險公司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合資經營的保險公司(合資保險公司);(2)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的保險公司(獨資保險公司);或(3)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外資投資比例根據國務院於2019年9月30日修訂並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國保險公司允許在境內成立外資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銀

249、保監會於2019年12月6日公佈實施的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明確取消合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時點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合資保險公司的外資比例限制,合資壽險公司的外資比例可達100%。此外,根據原中國保監會於2006年12月11日發佈的 關於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設立外商獨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公告,其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正式設立外商獨資保險經紀公司(除設立條件和業務範圍限制外,沒有其他限制)。設立條件 申請公司提出設立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有完善的保險監管制度,並且該外國保險公司已經受到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主管當局的有效監管;符合所在

250、國家或者地區償付能力標準;監 管 概 覽 10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有關主管當局同意其申請;及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合資保險公司、獨資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應當由其總公司無償撥給不少於人民幣2億元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業務範圍外資保險公司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業務範圍,可依法經營全部或部分下列種類的保險業務:(1)財產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

251、保險等;或(2)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外資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相關規定核定,可在核定的範圍內經營大型商業風險保險、統括保險保單等業務。外資保險公司亦可以從事上述第(1)及(2)項規定的保險業務的下列再保險業務:(1)分出保險;及(2)分入保險。外資保險公司的具體業務、經營地區及服務對象範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相關規定核定。外資保險公司只能在核定的範圍內從事保險業務。公司治理保險公司治理根據於2018年10月26日修訂並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及於2020年2月4日修訂的 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應當舉行股東會(股東大會)及設

252、立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管理層。保險公司應當在章程及相關內部治理文件中對於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管理層的職權予以劃分和明確。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至少有三名獨立董事,並不低於董事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監 管 概 覽 11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頒佈並於2021年6月2日實施的 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保險公司應根據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情況,單獨或合併設立專門委員會,如戰略、審計、提名、薪酬、關聯交易控制、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專門委員會。審計、提名、薪酬和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主任

253、委員或負責人應為獨立董事。審計、提名、薪酬、風險管理和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此外,根據 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保險公司需要設立:(1)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全面的風險管理;(2)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內部審計相關工作;(3)內部控制體系,明確內部控制職責,強化內部控制保障,持續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及(4)貫穿各級機構、覆蓋所有業務營運和所有流程的健全信息系統,及時、準確記錄經營管理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性、連續性、準確性和可追溯性。根據 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保險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會議時應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監管機構。在特殊情

254、況下不能滿足上述時限要求的,應及時通知監管部門,並說明理由。保險公司應及時向監管機構提交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會議的記錄和決議等文件。根據2015年6月1日發佈實施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報送 保險公司治理報告 的通知,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於每年5月15日前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一年度公司治理報告。公司治理報告由董事長牽頭負責起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報送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獨立董事對公司治理報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公司應將獨立董事意見一併報送。在董事會審議之前,提名薪酬委員會應對 保險公司治理報告 中的第二部分激勵約束機制內容進行審議;審計委員會應

255、對 保險公司治理報告 中的第三部分內部控制評估內容和第四部分內部審計內容進行審議。監 管 概 覽 11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公司章程保險公司應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規範保險公司章程的意見(原中國保監會於2008年7月8日發佈並於2008年10月1日生效)以及遵守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內容,制定公司章程的基本內容,並規定章程的制定及修改程序。保險公司章程指引(2017年4月24日實施,於2020年2月最新修訂)進一步規範了保險公司的章程制定。其中明確,保險公司的公司章程須載明(1

256、)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必須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有關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和本章程約定;(2)股東轉讓公司股份應當依法辦理股份轉讓的相關手續,並應自股份轉讓協議簽署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公司;及(3)公司不得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購買公司股份提供借款、擔保等形式的財務資助。保險公司章程亦應當規定公司股份不得轉讓的期限,相關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根據 保險公司章程指引,保險公司章程應包括股東應履行的義務,(1)投資和持股應符合監管規定;不得代持和超比例持股;(2)持有保險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產生關聯關係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提交書面報告;及(3)如實

257、向保險公司告知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在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以及變更後的關聯方及關聯關係情況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並履行監管機構規定的程序。保險公司股權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管理辦法(2012年10月1日實施)及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2018年3月2日最新修訂並於2018年4月10日生效)的規定,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應當為符合規定條件的中國境內企業法人、境內有限合夥企業、境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境外金融機構,但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份的除外。監 管 概 覽 11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

258、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股權管理應當遵循資質優良、關係清晰、結構合理、行為規範、公開透明、流轉有序的原則。根據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第四條,保險公司股東按其持股比例、資質條件和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分為以下四類:財務I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不足5%的股東;財務II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5%以上,但不足15%的股東;戰略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15%以上,但不足三分之一的股東,或者其出資額、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保險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控制類股東,是指

259、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三分之一以上,或者其出資額、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保險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控制影響的股東。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只能成為保險公司財務I類股東,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自然人只能通過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成為保險公司財務I類股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資產管理計劃、信託產品可以通過購買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投資上市保險公司,單一資產管理計劃或者信託產品持有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該保險公司股本總額的5%。具有關聯關係、委託同一或者關聯機構投資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合併計算。財務I類股東,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經營狀況良好,有合理水平的營業收入;財務狀況良好,最

260、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納稅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無偷漏稅記錄;監 管 概 覽 11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誠信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失信行為記錄;公司合規狀況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通過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成為保險公司財務I類股東的,不受前述列舉的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對股東資質的限制。上述財務I類股東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或轉讓保險公司股權,保險公司無需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或者備案,保險公司或者投資人亦無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除符合上述財

261、務I類股東的條件外,財務II類股東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信譽良好,投資行為穩健,核心主業突出;具有持續出資能力,最近兩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及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除符合上述財務I類股東及財務II類股東的條件外,戰略類股東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具有持續出資能力,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權益性投資餘額不得超過淨資產;及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監 管 概 覽 11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

262、一節。除符合上述財務I類股東、財務II類股東及戰略類股東的條件外,控制類股東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總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億元;最近一年末淨資產不低於總資產的30%;及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家另有規定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受前款第二項限制。除了上述財務I類股東及財務II類股東的條件外,投資人為境內有限合夥企業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其普通合夥人應當誠信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設有存續期限的,投資人應當承諾在存續期屆滿前轉讓所持保險公司股權;及 層級簡單,結構清晰。除了上述財務I類股東的條件外,投資人為境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263、主營業務或者主要事務與保險業相關;不承擔行政管理職能;及 投資經上級主管機構批准同意。投資人為境內金融機構的,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所在行業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監 管 概 覽 11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投資人為境外金融機構的,除符合上述股東資質要求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最近一年末總資產不低於20億美元;近三年內國際評級機構對其長期信用評級為A級以上;及 符合所在地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達到財務II類、戰略類或者控制類股東標準的,其持股比例最

264、高的股東應當符合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規定的相應類別股東的資質條件,並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除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外,保險公司股東持股比例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註冊資本的三分之一;及 單一境內有限合夥企業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註冊資本的5%,多個境內有限合夥企業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註冊資本的15%。保險公司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變更持有不足5%股權的股東,應當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並在保險公司官方網站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網站公開披露,上市保險公司除外。保險公司股東的實際

265、控制人變更,保險公司股東持有的保險公司股權價值佔該股東總資產二分之一以上的,實際控制人應當符合本辦法關於股東資質的相關要求,並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相關材料,保險公司應當在變更前2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投資人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其所持股權比例達到保險公司股本總額的5%、15%和三分之一的,應當自交易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保險公司書面報告,保險公司應當在收到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監 管 概 覽 11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公司應當在章程中約定,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

266、的,不得行使股東(大)會參會權、表決權、提案權等股東權利,並承諾接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處置措施:股東變更未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或者備案;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變更未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股東委託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託持有保險公司股權;股東通過接受表決權委託、收益權轉讓等方式變相控制股權;股東利用保險資金直接或者間接自我注資、虛假增資;及 其他不符合監管規定的出資行為、持股行為。除上述規定外,根據原中國銀監會於2009年11月5日頒佈實施的 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 規定,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試點方案由監管部門報請國務院批准確定,每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

267、中國銀保監會於2018年4月28日頒佈並於2018年7月1日生效的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要求,保險公司對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及其持股情況,以及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註冊資本變更等情況進行披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年6月3日修訂並於2021年7月3日實施的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保險機構經營管理活動和風險控制具有決策權或者重大影響的下列人員:(1)總公司總經監 管 概 覽 11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理、副總經

268、理和總經理助理;(2)總公司董事會秘書、合規負責人、總精算師、財務負責人和審計責任人;(3)省級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4)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或(5)與上述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相同職權的管理人員。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前取得中國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核准的任職資格。保險機構擬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其任職資格不予核准:(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3)

269、被判處其他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4)被金融監管部門取消、撤銷任職資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銷任職資格年限期滿之日起未逾5年;(5)被金融監管部門禁止進入市場,期滿未逾5年;(6)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自作出處分決定之日起未逾5年,或受國家機關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其他處分,在受處分期間內的;(7)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註冊會計師或者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8)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9)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270、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10)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11)申請批准任職資格前1年內受到中國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警告或者罰款的行政處罰;(12)因涉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正接受有關當局監 管 概 覽 11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立案調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13)受到其他行政機關重大行政處罰,執行期滿未逾2年;(14)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應當在保險領域受到相應懲戒,或者最近5年內具有其他嚴重失信不良記錄;

271、及(15)具有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保險公司被整頓、被接管或者遭遇重大風險期間,對有關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在保險公司被整頓、被接管或重大風險處置期間,不得擔任其他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內控及合規根據2011年1月1日實施的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由董事會負最終責任、管理層直接領導、內控部門統籌協調、內部審計部門檢查監督、業務部門負首要責任的分工明確、流程清晰、相互協作、高效執行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活動應當包括銷售控制、運營控制、基礎設施管理控制以及資金運用控制。保險公司需要制定內部控制評價制度,每年對內部控制體

272、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綜合評估,並編製內部控制評估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報送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2015年12月7日發佈及實施的 保險機構內部審計工作規範,保險公司應建立獨立內部審計體系,內部審計應垂直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保險機構實行內部審計集中化管理,進一步強化內部審計體系的獨立性。保險公司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內部審計人員。根據2016年6月1日實施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合規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險公司應當:(1)設立合規負責人;(2)在任命合規負責人前,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核准該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並提交任職資格核准申請書和其他法定材料;及(3)進一

273、步強化合規管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應當支持和配合合規負責人的工作,保險公司應當為合規工作提供必要的物力、財力和技術保障。監 管 概 覽 11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2016年12月30日原中國保監會發佈並於2017年7月1日實施的 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應當設置合規部門、合規崗位,並配備符合規定的合規人員,保險公司應當確保合規管理部門及合規崗位的獨立性,並對其實行獨立預算和考評。合規管理部門及合規崗位應當獨立於業務、財務、資金運用及內部審計部門等可能與合規管理

274、存在職責衝突的部門。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三道防線的合規管理框架:保險公司各部門和分支機構履行合規管理的第一道防線職責,對其職責範圍內的合規管理負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責任;保險公司合規管理部門和合規崗位履行合規管理的第二道防線職責;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履行合規管理的第三道防線職責,定期對公司的合規管理情況進行獨立審計。保險公司董事會對公司的合規管理承擔最終責任,履行以下合規職責:(1)審議批准合規政策,監督合規政策的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評估;(2)審議批准並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公司年度合規報告,對年度合規報告中反映出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3)決定合規負責人的聘任、解聘及報酬事項;(4)決

275、定公司合規管理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能;(5)保證合規負責人獨立與董事會、董事會專業委員會溝通;及(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保險公司董事會可以授權專業委員會履行以下合規職責:(1)審核公司年度合規報告;(2)聽取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部門有關合規事項的報告;(3)監督公司合規管理,了解合規政策的實施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並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及(4)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確定的其他合規職責。保險公司監事或者監事會履行以下合規職責:(1)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合規職責的情況;(2)監督董事會的決策及決策流程是否合規;(3)對引發重大合規風險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4)向董事會提

276、出撤換公司合規負責人的建議;(5)依法調查公司經營中引發合規風險的相關情況,並可要求公司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和部門協助;及(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監 管 概 覽 12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公司總經理履行以下合規職責:(1)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建立健全公司合規管理組織架構,設立合規管理部門,並為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部門履行職責提供充分條件;(2)審核公司合規政策,報經董事會審議後執行;(3)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公司合規風險的識別和評估,並審核公司年度合規管理計劃;(4)審核並向董事會或者其授權的專業委員會提交公

277、司年度合規報告;(5)發現公司有不合規的經營管理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糾正,追究違規責任人的相應責任,並按規定進行報告;及(6)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確定的其他合規職責。重大變動根據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變更名稱;變更註冊資本;擴大業務範圍;變更營業場所;保險公司分立或者合併;修改保險公司章程;變更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及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監 管 概 覽 12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

278、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告:變更出資額不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過5%的股東,上市公司的股東變更除外;保險公司的股東變更名稱,上市公司的股東除外;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及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保險公司撤銷及業務轉讓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規定,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

279、撤銷外,不得解散。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關聯交易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保險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關聯交易損害公司的利益。監 管 概 覽 12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

280、根據2014年5月19日實施的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1號:關聯交易,保險公司與關聯方之間開展以下保險資金運用行為,應當進行信息披露:(1)在關聯方辦理銀行存款(活期存款除外)業務;(2)投資關聯方的股權、不動產及其他資產;(3)投資關聯方發行的金融產品,或投資基礎資產包含關聯方資產的金融產品;及(4)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關聯交易行為。對於上述關聯交易的披露內容包括:(1)交易概述及交易目標的基本情況;(2)交易各方的關聯關係和關聯方基本情況;(3)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4)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交易價格、交易結算方式、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履行期限等;(5)交易

281、決策及審議情況;及(6)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應當披露的其他信息。保險公司與關聯方之間開展上述關聯交易,應當於簽訂交易協議後10個工作日內(無交易協議的,自事項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在保險公司網站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發佈信息披露公告。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生上述關聯交易行為,以及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起設立以關聯方為交易對手或以關聯方資產為基礎資產的金融產品,參照適用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1號:關聯交易。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2年1月14日發佈、於2022年3月1日起實施的 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關聯交易辦法 ),保險機構的關聯方,是指與保

282、險機構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與保險機構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中國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和穿透的原則識別關聯交易。此外,根據 關聯交易辦法,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應符合以下比例要求:(1)保險機構投資全部關聯方的賬面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機構上一年度末總資產的25%與上一年度末淨資產二者中的金額較低者;(2)保險機構投資權益類資產、不動產監 管 概 覽 12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和境外投資的賬面餘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不

283、得超過上述各類資產投資限額的30%;(3)保險機構投資單一關聯方的賬面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機構上一年度末淨資產的30%;(4)保險機構投資金融產品,若底層基礎資產涉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保險機構購買該金融產品的份額不得超過該產品發行總額的50%。保險機構與其控股的非金融子公司投資關聯方的賬面餘額及購買份額應當合併計算並符合前述比例要求。保險機構與其控股子公司之間,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不適用前述規定。銀保監會可以根據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狀況、關聯交易風險狀況、機構類型特點等對保險機構適用的關聯交易監管比例進行設定或調整。持有保險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

284、質押股權數量超過其持有該保險公司股權總量50%的,中國銀保監會可以限制其與保險公司開展關聯交易。對外擔保根據2011年1月20日實施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保險機構對外擔保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1年1月20日起,除下屬成員公司外,保險集團公司不得為其他公司提供擔保。保險集團公司對下屬成員公司的擔保行為應當遵守 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關聯交易辦法 的相關規定。保險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外擔保應當經本級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保險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外擔保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10%。反洗錢根據2007年1月1日實施的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的

285、反洗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監 管 概 覽 12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2007年1月1日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2007年3月1日實施並分別於2016年12月9日及2018年7月26日修訂的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2021年8月1日實施的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保險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建立與風險狀況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風險管理機制,搭建反洗錢信息系統,設立或者指定部門並配備相應人員

286、,有效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保險公司應當在總部層面建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經董事會或者高級管理層審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自評估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或者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於2021年1月15日頒佈實施的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關於印發的通知,法人金融機構應當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洗錢風險自評估制度。法人金融機構應充分運用風險自評估結果,確保反洗錢資源配置、洗錢風險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與評估所識別的風險相適應。法人金融機構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全面負責洗錢風險自評估工作,建立包括反洗錢牽頭部門和業務部門、稽核與

287、內審部門等在內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協調自評估整體工作,指導相關業務條線、部門、分支機構按照評估方案承擔本部門、本機構自評估職責,確保自評估的客觀性與相對獨立性。根據2010年8月10日實施的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 以及2011年10月1日實施的 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保險業反洗錢工作,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以保單實名制為基礎,按照客戶數據完整、交易記錄可查、資金流轉規範的工作原則,切實提高反洗錢內控水平。監 管 概 覽 12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

288、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反洗錢條件(包括投資資金來源合法;建立了反洗錢內控制度;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配備了反洗錢機構或崗位人員,崗位人員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信息系統建設滿足反洗錢要求;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如發生增加註冊資本、股權變更(但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機構股票不足保險公司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註冊資本5%的除外)或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的情形,保險公司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知悉投資資金來源,提交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和投資資金來

289、源合法的聲明。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應當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反洗錢條件(包括總公司具備健全的反洗錢內控制度並對分支機構具有良好的管控能力;總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能夠支持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擬設分支機構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反洗錢崗位人員基本配備並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訂立保險合同、解除保險合同、理賠或者給付環節對規定金額以上的業務進行客戶身份識別;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關聯交易信息,以提供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

290、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識別、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在合作協議中寫入反洗錢條款。監 管 概 覽 12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 的規定,保險機構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核准申請材料中應當包含申請人最近兩年未受反洗錢重大行政處罰的聲明;申請人有境外金融機構從業經驗的,應當提交最近兩年未受該境外金融機構所在地反洗錢重大行政處罰的聲明。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

291、定期收集、匯總上報該機構的反洗錢信息,及時掌握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注重防範化解洗錢風險及認真開展反洗錢培訓宣傳,以強化反洗錢意識,提高反洗錢水平。根據2019年12月30日實施的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銀行業保險業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保險機構應當強化組織保障、加大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資源投入、加強對其員工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培訓,提高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能力。保險機構發生下列情況的,應當及時向中國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提交臨時報告:(1)主要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修訂;(2)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繫方式變更;(3)涉及該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

292、的重大風險事項;(4)洗錢風險自我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風險分析材料;(5)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受到當地監管部門或者司法部門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相關的現場檢查、行政處罰、刑事調查或者發生其他重大風險事項;或(6)其他需要報告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情況。其中,第5項境外機構工作情況由法人機構報送。信息披露根據2018年4月28日發佈及2018年7月1日實施的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銀保監會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保險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基礎上披露更多信息。監 管 概 覽 12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

293、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公司按照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披露的信息屬於國家機密、商業秘密,以及存在其他因披露將導致違反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情形的,可以豁免披露相關內容。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披露下列信息:(1)基本信息;(2)財務會計信息;(3)保險責任準備金信息;(4)風險管理狀況信息;(5)保險產品經營信息;(6)償付能力信息;(7)重大關聯交易信息;(8)重大事項信息;及(9)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在年度信息披露報告中披露公司財務會計信息、保險責任準備金信息、風險管理狀況信息、保險產品

294、經營信息、償付能力信息等。保險公司半年度、季度信息披露應當參照年度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保險公司有下列重大事項之一的,應當編製臨時信息披露報告,披露相關信息並作出簡要說明:(1)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2)更換董事長或者總經理;(3)當年董事會累計變更人數超過董事會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一;(4)公司名稱、註冊資本、公司住所或者營業場所發生變更;(5)經營範圍發生變化;(6)合併、分立、解散或申請破產;(7)撤銷其省級分公司;(8)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的重大股權投資;(9)發生單項投資實際損失金額超過公司上季度末淨資產總額5%的重大投資損失,如果淨資產值為負值則按照公司註冊資本5%計算;(10

295、)發生單筆賠案或者同一保險事故涉及的所有賠案實際賠付支出金額超過公司上季度末淨資產總額5%的重大賠付,如果淨資產為負值則按照公司註冊資本5%計算;(11)發生對公司淨資產值和實際營運造成重要影響或者判決公司賠償金額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重大訴訟案件;(12)發生對公司淨資產和實際營運造成重要影響或者裁決公司賠償金額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重大仲裁事項;(13)保險公司或其董事長、總經理受到刑事處罰;(14)保險公司或者省級分公司受到中國銀保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15)更換或提前解聘會計師事務所;及(16)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保險公司不能按時進行信息披露的,應當在規定披露的期限屆滿前

296、向中國銀保監會報告相關情況,並且在公司網站公佈不能按時披露的原因及預計披露時間。監 管 概 覽 12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市場行為保險業務業務範圍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保險業務;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及其他保險業務;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保險相關業務。保險公司不得同時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及財產保險業務。然而,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可以經營短期健康

297、保險業務及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可以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保險業務的下列保險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分出保險;分入保險。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年8月26日最新修訂並於2021年10月1日實施的 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財產保險公司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統計分析前一年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開發情況、修訂情況和清理情況,並形成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年度分析報告和匯總明細表,經公司產品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同時報中國銀保監會和其省一級派出機構。財產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應嚴格遵守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不

298、得違反本辦法規定以任何方式改變保險條款監 管 概 覽 12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或者保險費率。財產保險公司的合規負責人和總精算師分別負責保險條款審查和保險費率審查,財產保險公司履行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開發管理職能的部門負責人分別對本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開發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合規負責人對保險條款審查負直接責任,總精算師對保險費率審查負直接責任。原中國保監會於2016年12月30日頒佈並於2017年1月1日生效的 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 規定了保險產品開發的基本標準、保險產品的命名規則、保險條款規定、保險費率

299、規定、負責保險產品開發的組織規定及保險產品的開發程序。具體而言,保險公司開發的保險產品不得違反保險理論、社會秩序及習俗、公共利益及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險公司在開發保險產品時,應當充分考慮其承保能力、風險單位劃分、再保險支持等因素。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及財務穩定性不應受到威脅。保險公司不得開發下列保險產品:(1)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合法利益;(2)約定的保險事故不會造成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保險產品;(3)承保風險為確定,如風險損失不會實際發生或風險損失確定的保險產品;(4)承保既有損失可能又有獲利機會的投機風險的保險產品;(5)並無實質內容或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6)沒有實際保障

300、內容,單純以降價(費)、漲價(費)為目的的保險產品;(7)零保費、未出險返還保費 或返還其他不正當利益;及(8)其他違法違規、違反保險原理和社會公序良俗的保險產品。監 管 概 覽 13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原中國保監會於2017年1月5日發佈並於2017年2月1日實施的 財產保險公司產品費率釐定指引,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前期準備、事中計量、事後監控調整的內部控制循環機制。產品保費包括風險保費及額外保費。保險費率包括基本費率及費率調整系數。釐定的基本費率包括純損失率及額外費率。保險公司應當遵循合理原則釐定費率,不得

301、因費率過高而獲得與其承保風險不相稱的超額利潤,不得在費率結構中設置與其所提供服務不相符的高額費用水平,從而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費率設定應與保險條款相匹配,並有利於激勵保單持有人主動進行風險控制。保險公司在釐定費率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費率應與被保險人及承保目標事項的風險特徵相匹配,不得根據風險特徵以外的因素作出歧視性的費率安排;保險公司應當遵循充足性的原則釐定費率,費率水平不得危及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及償付能力或妨礙市場公平競爭。計入投資收益後的費率水平原則上不得低於相應成本的總和,且費率結構中設定的費率調整因素不得影響費率充足性。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9月2日發佈的 關於實施車

302、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保險公司應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做好產品開發和報批報備、信息系統改造等工作,加強條款費率回溯,防範保費不足等風險。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於2020年9月4日發佈 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根據國務院於2019年3月2日修訂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的相關條文,保險公司可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應採用統一保險條款及基本費率。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一般按照無盈利或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被保險機動車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行為或沒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險費率。被保險機動車在以

303、後年度仍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沒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降低其保險費率直至最低標準。被保險機動車有任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提高保險費率。多次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提高其保險費率的幅度。倘若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沒有監 管 概 覽 13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過錯,則不得提高保險費率。降低或提高保險費率的標準,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此外,在簽署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

304、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上附加其他條件。保險公司在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不得強制投保人簽訂商業保險合同或要求增加其他條件。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5月8日頒佈及於2021年6月21日最新修訂的 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保險公司經營信用保險業務,應當審慎評估風險及運營成本,準確計量風險損失率,並根據履約義務人的實際風險水平和綜合承受能力合理釐定費率。根據2011年12月30日實施並於2015年10月19日修訂的 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於採用下列保險產品的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前須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關係社

305、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及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險種。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險種,必須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保險公司變更已批准或備案的人身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或變更其保險責任、保險類別或定價方式的,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應當重新申請批准或備案。保險公司決定終止在全國範圍內使用人身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的,應當在停止使用後十日內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報告,說明終止原因、後續服務及其他相關措施,並將報告抄送原使用區域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監 管 概 覽 13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

306、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根據 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總精算師應就提交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編製總精算師報表,並簽署相關精算報告及保險費率調整辦法或產品參數調整辦法。根據 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提交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批准或備案的,應當指定一名法律責任人,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的法律責任人應當對提交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出具法律責任人聲明,並承擔保險條款公平合理、文字準確及審慎、符合 保險法 等法律、行政規定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相關要求的責任。未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對任職資格核准,保

307、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任何法律責任人。根據於2016年9月2日頒佈實施及於2019年12月4日最新修訂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公司應當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根據於2016年9月2日頒佈及實施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將建立人身保險產品退出機制。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通過抽查發現並認定保險公司備案的產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將責令該保險公司停止使用該違規產品,並向公眾發佈暫停銷售該產品的信息。監 管 概 覽 133

308、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互聯網保險業務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12月7日頒佈並於2021年2月1日實施的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互聯網保險業務,指保險機構依託互聯網開展保險合同締結、提供保險服務等保險經營活動,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而非其他機構或個人開展。保險機構不得從事超出其許可證(備案表)載明的業務範圍的互聯網保險業務。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應當由其總部集中運營及統一管理,從而建立統一集中的業務平台、業務流程及管理體系。保險機構與其自營網絡平台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服務接入地在中華人民共

309、和國境內。自營網絡平台是網站或移動應用程序(APP)的,應依法向互聯網行業管理部門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取得備案編號。自營網絡平台不是網站或移動應用程序(APP)的,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資質要求;擁有可支持其互聯網保險業務營運的信息管理系統及核心業務系統,可與其他無關的信息系統有效隔離;具有完善的網絡安全監測、信息通報、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以及完善的邊界防護、入侵檢測、數據保護、災難恢復等網絡安全防護手段;實施國家分類網絡安全保護制度,進行網絡安全定級備案,定期開展等級保護測評,對相應等級實施安全保護措施;對於具有保險銷售或投保功能的自營網絡平台,以及支持其運營的信

310、息管理系統及核心業務系統,相關自營網絡平台及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應不低於三級;對於沒有保險銷售或保險應用功能的自營網絡平台,以及支持其運營的信息管理系統及核心業務系統,相關自營網絡平台及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應不低於二級;監 管 概 覽 13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具有合法合規的營銷模式,建立了符合互聯網保險經營需要、符合互聯網保險用戶特點、支持業務覆蓋區域的運營服務體系;已建立或明確其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部門,配備適當的專業人員,委任一名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其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負責人,明確自營網絡平台的負責人;擁有健全

311、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險公司進行互聯網保險銷售時,應當遵守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償付能力監管評估、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等相關規定;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是全國性機構,經營區域不限於總公司營業執照登記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並符合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分類監管的相關規定;及 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保險機構應立即停止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並在其官方網站及自營網絡平台上刊發公告。經整改以符合上述條件後,方可恢復相關互聯網保險業務。擬終止自營網絡平台業務的保險機構應至少提前二十個工作日在其官方網站及自營網絡平台上刊發公告。

312、如涉及任何債權債務處置情況,應當一併公告。此外,非保險機構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商業行為:提供保險產品諮詢服務;進行保險產品比較、保費試算或報價比較;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監 管 概 覽 135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代辦投保手續;及 代收保費。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年10月12日公佈並生效的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運營能力和服務能力,選擇符合互聯網渠道特徵的人身保險產品上線銷售,強化銷售過

313、程管理,健全風險管控體系。保險公司(不包括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20%,核心償付能力不低於75%;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連續四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高於100%;保險公司公司治理評估為C級(合格)及以上;及 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符合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有關條件。上季度末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和責任準備金覆蓋率滿足前款要求的指標。保險公司委託保險中介機構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審慎篩選合作方,嚴格管控銷售行為,保障服務品質。根據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經營

314、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且能滿足客戶落地服務需求的情況下,可將相關財產保險產品的經營區域拓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具體由中國銀保監會另行規定。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滿足相關條件的基礎上,可在全國範圍內通過互聯網經營相關人身保險產品,具體由銀保監會另行規定。不滿足相關條件的,不得通過互聯網經營相關人身保險產品。監 管 概 覽 136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互聯網保險規範健康發展,原中國保監會聯合十四個部門於2016年4月14日

315、印發 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 該方案 )。該方案對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將圍繞規範經營模式,優化市場發展環境,完善監管體系及規則,實現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促進互聯網保險健康及可持續的發展,堅持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分類施策、標本兼治,明確責任、加強協作的原則。整治重點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互聯網高現金價值業務,重點查處和糾正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進行不實描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二是保險機構依託互聯網跨界開展業務,重點查處和糾正保險公司與不具備經營資格的第三方網絡平台合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行為;

316、保險公司與存在提供增信服務、設立資金池、非法集資等行為的互聯網信貸平台合作,引發風險向保險領域傳遞;保險公司在經營互聯網信貸平台融資性保證保險業務過程中,存在風控方法不完善、內控管理不到位等情況。三是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重點查處非持牌機構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互聯網公司未取得業務資格依託互聯網開展保險業務等問題;查處不法機構和不法人員通過互聯網利用保險公司名義或假借保險公司信用進行非法集資等。互聯網保險從業機構應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體系要求,保護客戶資金安全。依靠舉報和重罰機制及時發現問題,糾正不當行為,對違法違規機構進行嚴厲查處。自2017年起,原中國保監會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管,曾

317、出台 關於進一步深化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等一系列整治互聯網保險的文件。2021年8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開展互聯網保險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重點整治銷售誤導、強制搭售等突出問題。監 管 概 覽 137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人指獲承保人授權在授權範圍內代表其辦理保險業務並自保險人收取代理佣金的實體或個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保險代理登記管理體系,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培訓和管理,且不得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保

318、險人委託保險代理人辦理保險業務,應與保險代理人簽訂代理委託協議,確立雙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進一步規定保險人應當對其代理人根據授權代表承保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負責。倘若保險代理人未經保險人授權、超越保險人授權的情況下或在保險人授權終止後代表保險人簽署合同,而申請人有充分理由相信其擁有保險人的授權,則代理行為應為有效。然而,保險人可依法追究保險代理人越權的責任。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11月12日頒佈並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保險代理人 是指接受保險公司委託,向其收取相應手續費,並在其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

319、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聘請行為良好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個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另行投資於專業保險代理機構。各保險公司或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近親屬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時,應當遵守履職回避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或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不得聘任或者委託存在下列情形的從業人員: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被判處刑罰,自執行期滿之日起未逾五年;監 管 概 覽 138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

320、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被金融監管機構決定在一定期限內禁止進入金融行業的,期限未滿;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應當在保險領域受到相應懲戒,或在過去五年有任何其他嚴重失信的不良記錄;或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按照規定為其各自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辦理執業登記。除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外,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不得委託未經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12月23日頒佈實施的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有關事項

321、的通知,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是指與保險公司直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自主獨立開展保險銷售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公司的授權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開展保險代理活動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其所屬保險公司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保險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的責任。經保險公司授權,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可以從事保險產品銷售、協助保險勘查和理賠等活動;保險公司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可以根據其授權,代為辦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監 管 概 覽 139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

322、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經紀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及原中國保監會於2018年2月1日頒佈並於2018年5月1日生效的 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保險經紀人規定 ),保險經紀人指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內的機構,為投保人及保險公司之間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以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並因此依法收取佣金。從事經營保險經紀業務的保險經紀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股東符合 保險經紀人規定 的相關要求,並以自有、真實、合法的資金出資,而並非以各種形式的銀行貸款或非自有資金出資;其註冊資本符合 保險經紀人規定 第十條的規定,並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進行託管;其載於營業執照的業務範圍符合國務院保

323、險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其公司章程符合相關規定;其公司名稱符合 保險經紀人規定;其高級管理人員符合 保險經紀人規定 的任職資格條件;已建立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治理架構及內部控制制度,以及科學合理可行的商業模式;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業務及財務信息管理系統;及 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監 管 概 覽 140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經紀人可經營以下全部或部分業務:為投保人擬訂投保方案、選擇保險公司以及辦理投保手續;協助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索賠;

324、再保險經紀業務;為委託人提供防災、防損或者風險評估、風險管理諮詢服務;或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保險經紀業務。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根據2010年11月15日頒佈的 關於嚴格規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於2012年2月28日頒佈的 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以及於2012年5月8日頒佈的 關於重申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監管要求的通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只能對在該機構連續執業兩年以上的銷售人員進行股權激勵,不得為迅速擴大其業務規模而擅自擴大股權激勵對象的範圍。保險代理及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12月7日頒佈並於2021年2月1日生

325、效的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就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中介機構而言,經營險種不得突破承保公司的險種範圍和經營區域,以及其經營範圍不得超過相關合作或者委託協議約定的範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進一步規定互聯網企業的保險代理業務指互聯網企業作為代理人,透過符合此辦法規定的自營網絡平台進行銷售互聯網保險產品,以及提供保險服務等經營活動。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互聯網企業須取得經營保險業務相關許可證(備案表)。監 管 概 覽 141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互聯網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較強的合規管理能力,能

326、夠有效防範及化解風險,從而確保互聯網保險業務持續、穩定及健康營運;具有突出的場景、流量和廣泛觸達消費者的優勢,能夠將場景流量與保險需求有機結合,有效滿足消費者風險保障需求;具有系統性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系統及工作機制,並在提升服務質量的同時不斷完善消費體驗;具有敏捷完善的應急響應制度和工作機制,並能夠快速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擁有熟悉保險業務的專業團隊;具有較強的信息科技實力,並能有效保護數據及信息安全,從而確保信息系統高效、持續及穩定執行;及 中國銀保監會的其他規定。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2019年8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327、並廢止原中國銀監會及或原中國保監會頒佈的規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若干規定。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應當建立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財務獨立核算及評價機制,不得委託沒有取得許可證的商業銀行或者沒有取得法人機構授權的商業銀行網點開展保險代理業務。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中國銀保監會有關規定加強對其銀保專管員的管理。監 管 概 覽 142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與再保險的合作業務範圍根據於2002年9月17日頒佈及實施的 再保險公司設立規定,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再保險公司可從事以下全部或部分業務:人壽再保險

328、業務,包括中國境內的再保險業務、中國境內的轉分業務及國際再保險業務。非人壽再保險業務,包括中國境內的再保險業務、中國境內的轉分業務及國際再保險業務。從事上述兩類業務的全部或部分。再保險接受人的要求根據於2016年1月1日實施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實施再保險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再保險接受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 合約再保險業務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約再保險業務的最大份額接受人最新財務實力評級至少應符合下列標準之一:(a)標準普爾評級不得低於A-;(b)貝氏評級不得低於A-;(c)穆迪評級不得低於A3;及(d)惠譽評級不得低於A-。合約再保險業務的其他再保險接受人最新財務實力評級須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標準

329、:(a)標準普爾評級不得低於BBB;(b)貝氏評級不得低於B+;(c)穆迪評級不得低於Baa;及(d)惠譽評級不得低於BBB。2 再保險接受人的實有資本金與公積金的總和不得少於人民幣2億元或等值貨幣,倘若合約再保險業務的首席接收人或接受合約再保險業務最大部分的受讓人為非專業再保險機構,則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的總和不得少於人民幣10億元或等值貨幣。3 再保險接受人的償付能力應當符合其註冊所在地監管機構的要求。監 管 概 覽 143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4 再保險接受人在再保險合同起期前兩個會計年度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如

330、再保險接受人為分支機構,其總公司應當符合上述相關要求。專業再保險機構自成立之日起四年內可不受第1項限制。中國核保險共同體、中國農業保險再保險共同體或其成員公司、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保險組織,及保險機構通過上述組織開展相關業務時,可不受第1、2項限制。再保險業務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出部分必須取得再保險。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年7月21日頒佈並於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 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除航天保險、核保險、石油保險及信用保險外,直接保險公司以比例

331、再保險方式分出財產險直接保險業務時,每一危險單位分給同一家再保險接受人的總比例,不得超過再保險分出人所承擔直接保險合同訂明的保險金額或責任限額的80%。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及時將影響再保險定價和分保條件的重要信息向再保險接受人書面告知;再保險合同成立後,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及時向再保險接受人提供重大賠案信息、賠款準備金等對再保險接受人的償付能力計算、準備金計提及預期賠付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中國境內的專業再保險接受人應當擁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專職再保險核保人及再保險核賠人。保險公司從事再保險業務時,應當按照精算原理、方法對各項準備金進行評估,並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準確、足額提取及結轉各項

332、準備金。對於同一壽險業務,在有關精算規定責任準備金下,再保險接受人與再保險分出人在評估準備金時,應採用一致的評估方法與假設。監 管 概 覽 144 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保險資金運用資金運用法律框架近年,中國銀保監會逐漸放寬對於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的領域逐漸增加。目前適用的保險資金運用相關的重要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 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國務院於2014年8月10日發佈的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提出,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在

333、保證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提高保險資金配置效率。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鼓勵保險公司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相關政策。根據該意見,保險資金投資的領域將會進一步拓寬。2021年12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發佈 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範性文件的通知,允許保險資金投資由非保險類金融機構實際控制的股權投資基金,取消保險資金投資單隻創業投資基金的募集規模限制,支持保險機構加強與專業股權投資機構合作,豐富創業企業長期資金來源。允許保險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及其關聯保險機構根據投資策略自主選擇投資比例,簡化保險公司投資保險私募基金的決策流程,提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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