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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59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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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597页).pdf

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United Water Technology Co.,Ltd.(江苏省宿迁市幸福北路 1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副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

2、行 4,232.206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5.86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2,322.0604万股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4,232.2061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2 月 22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1、控股股东承、控股股东承诺诺(

3、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

4、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5、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6)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

6、效,并不可撤销。2、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7、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4)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8、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

9、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7)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3、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一致行动人行动人俞世俞世晋晋承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10、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11、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12、)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6)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

13、述承诺。4、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 UW Holdings Limited、宁波衡联承诺、宁波衡联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14、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亦应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解除锁定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

15、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5、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承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单位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16、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6、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猛、陈樵、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猛、陈樵、James Gerard Beeson、罗、罗斌、陈国清、许行志、曾真承诺斌、陈国清、许行志、曾真承诺(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17、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

18、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5)

19、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7、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监事陈少军、花晓萍、王珏承诺、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监事陈少军、花晓萍、王珏承诺(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2)

20、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4)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 声声

21、 明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

22、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本招股说明书说明书“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持有股份和自愿锁定承诺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23、、股东持有股份和自愿锁定承诺(一)控股股东承诺(一)控股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

24、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

25、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6、本

26、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二二)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27、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4、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

28、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 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

29、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7、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0、。(三三)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

31、整后的价格。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

32、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6、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

33、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四四)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 UW Holdings Limited、宁波衡联承诺、宁波衡联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34、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 价格亦应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解除锁定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35、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五五)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承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单位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

36、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六六)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猛、陈樵、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猛、陈樵、James Gerard Beeson、罗斌、陈国清、许行志、曾真承诺、罗斌、陈国清、

37、许行志、曾真承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

38、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39、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5、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七七)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监事陈少军、花晓萍、王珏承诺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监事陈少军、花晓萍、王珏承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

4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2、本人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2 反上述承诺,则违

41、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4、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二、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二、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一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公司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股票相关收盘价做复权复息处理。(二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

42、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增持股票。无论选用任何方式均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不能迫使控股股东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 当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对回

43、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公司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3 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触发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控股股

44、东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应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因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但不高于 50%。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增

45、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触发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情形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3、公司除控股股东外董事、高级管理、公司除控股股东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的董事除外)增持股票增持股票(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除控股股东、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

46、后的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4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承诺,其连续十二个月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用以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税后金额的 20%,但不高于 50%。公司不得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触发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情形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本预

47、案适用于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选举或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三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启动条件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

48、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以及实施期限等信息)或不进行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程序,并应履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4)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60日内实施完毕。(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5(6)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在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9、手续。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决策程序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决策程序(1)控股股东应在达到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拟定书面方案,并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 60 日内实施完毕。3、有增持义务的有增持义务的董事董事和高管和高管增持股份的程序增持股份的程序(1)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达到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拟定书面方案,并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

50、司进行公告。(2)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 60日内实施完毕。(四四)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 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3、控股股东或董事、高

51、级管理人员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其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的情形。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6(五五)本预案的修订权限本预案的修订权限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六)约束措施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控股股

52、东、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以其上一年度薪酬及现金分红中与根据本预案其尚未履行的回购义务所对应资金为限)。3、如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4、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三、关于招三、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一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不存

53、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7 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54、,本公司将在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二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55、的,本人/本公司将在相关事实认定后督促发行人向投资者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本公司将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本人

5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三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8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57、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四四)中介机构承诺中介机构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若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2、其他中介机构承诺、其他中介机构承诺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8、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四、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四、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一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投资者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59、。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9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4、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二二)控股股东承诺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

60、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

61、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0 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

62、情况。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三三)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63、资者道歉;(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如本

64、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同时,本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1 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四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65、”)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66、;(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发行人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

67、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2 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五、五、本次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本次发行后及本次发行后公司公司利润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政策(一一)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方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形成的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二二)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

68、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顺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派。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利润分配的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

69、展规划、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条件: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3 A、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续持经营;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C、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

70、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D、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

71、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向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4(4)股票股利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营收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3

72、、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为公司档案保存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要详细记

73、录公司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常设电话、公司网站专栏、召开见面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通过各类合法措施切实保障各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应依法对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股东投票权。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74、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以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5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

75、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和承诺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和承诺(一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如下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并承诺如下:1、积极发展现有业务,巩固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业务等方面,并积极拓展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发行人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方式从水源头到水龙头,

76、在水务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持续较快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落地,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迎来进一步提升。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努力降本增效。公司将坚持以效率为中心,科学合理调配资源,加强项目建设、生产运营、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健全供应商、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77、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6 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使用。4、严格执行股利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制度。

78、公司制定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二二)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本人将

79、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7 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

80、人同意,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七七、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一一)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取得及经营风险权取得及经营风险 依据 200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

81、定,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的,应通过招标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依据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联合水务部分项目特许经营权并非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但均已取得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说明,相关特许经营协议依法有效,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不受影响。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会就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及到期事项予以约定。在运营过程中,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存在因不可抗力或特许经营协议约定

82、事项发生而提前终止的风险。同时,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若经营者未发生违约等行为,政府通常会继续或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8 优先授予原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但公司仍然存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二二)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 公司正在使用的土地包括自有土地和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土地两大类。其中,自有土地是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需办理权属证书且登记在发行人名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有部分自有土地尚未办理权

83、属证书;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土地是指政府根据与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确保公司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无偿独占使用,此类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应登记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方名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部分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土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公司正在使用的房产也包括自有房产和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房产两大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部分自有房屋建筑物和部分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上述土地房产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具备一定的客观原因,除个别项目外都已经取得主管部门关于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属于重

84、大违规、可以继续使用的书面证明,但仍存在未办理上述权属证书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三三)质量控制风险质量控制风险 水务行业所提供的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关系国计民生。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将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质量不达标将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对利用中水的生产过程造成不利影响。联合水务非常重视自来水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排水水质的质量控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监管标准,但公司仍可能因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处理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或意外事件而面临出水水质不符合质量标准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对于市政工程业务,发行人制定了工程标准作

85、业程序操作手册,从合同签订、施工招标、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保证、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全流程予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9 约定和规范,加强员工学习,提高施工质量。但由于工程项目涉及的企业和人员众多,存在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从而引发项目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四四)流动性及偿债风险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业务。发行人的业务主要通过 BOT、BOO、TOT、ROT、EPC 和委托运营等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期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投资回收期较长。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主要通过债务

86、融资筹集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19%、63.02%、60.17%和 59.40%,处于较高水平,如负债和资金管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及偿债风险。(五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526.91 万元、24,211.95 万元、24,575.77 万元和 26,277.1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11%、30.36%、23.62%和 52.03%。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8、3.77、4.04 和 3.57,周转速度较为

87、稳定。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企业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将遭受不利影响。(六)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风险(六)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风险 我国供水价格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政策,价格主管部门主要依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定期成本监审核定的定价成本作为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进行制定并相应进行水价调整。对于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已运营的污

88、水处理厂均为特许经营模式或接受政府方的委托运营,相关定调价申请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运营协议,发行人在成本上升或进行提标改造的情形下可以提出调价申请,但价格的调整申请需经过价格监审部门的成本监审并需要履行审批程序,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公司存在供水或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0 水处理价格难以及时随经营成本提高而进行相应调整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八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一)(一)2022 年年度度财务数据审阅情况财务数据审

89、阅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和 2022 年 7-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 年度和 2022 年 7-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30 号的审阅报告。根据审阅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2 年 7-12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

90、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349,050.40 320,668.59 8.85%负债合计 207,176.35 192,955.34 7.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430.94 124,444.25 10.44%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874.04 127,713.25 11.09%项目项目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5,698.01 104,065.53 11.18%营业成本 78,809.71 68,760.08 14.62%净利润 13,058.85

91、14,166.06-7.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73.48 14,060.16-7.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87.66 10,802.22 3.57%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7-12 月月 2021 年年 7-12 月月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5,189.87 62,256.54 4.71%营业成本 43,810.14 41,447.63 5.70%净利润 8,137.97 9,715.36-16.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8.81 9,643.71-16.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13.5

92、4 7,587.20-4.92%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1 注:2021 年度和 2021 年 7-12 月合并利润表系对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方式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后数据。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698.0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73.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87.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7%。2022 年全年来看,公司供水、污水处理及工程业务整体稳定运行,净利润保持平稳,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略有下滑,扣除

93、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增长,主要因为:2022 年,公司售水量稳步上升,使得供水业务收入增加;水务相关工程业务规模有所扩大,使得工程业务收入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要求,2022 年确认建造收入 18,828.94 万元。同时,2022 年,公司加强了期间费用的管控,但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期间费用整体水平稍有增加。此外,2022 年,公司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以及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因此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略有下滑,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增长,公司净利润水平保持平稳发展态势。2022 年 7-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 65,189.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8.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13.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9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但不存在下滑超过 30%的情形,其中,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但第四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因为:2021 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商相关的工程项目开工较多,而2022 年第四季度受疫情影响,工程业务收入及贡献的毛利有所下降;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外收入金额较高,主要是部分应付款项的债权人豁免相关债务所致。综上所述,发行人

95、2022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7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3%,略有下降,但不存在下滑超过 30%的情形;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87.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7%,保持稳定态势。发行人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2 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二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96、经营内外部环境,包括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司供水水价、污水处理价格等均未发生或可预见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发行人的净利润水平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不存在业绩下滑超过 30%的情况,不存在与行业变化趋势不一致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发行人整体持续盈利及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三三)2023 年年 1-3 月月业绩预计情况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下游用水需求情况以及工程业务在手订单及建设开工情况,公司 2023 年 1-3 月的

97、经营业绩预计不存在下滑的风险,具体预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3 月月 2022 年年 1-3 月月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2,978.29-25,667.24 19,111.80 20.23%-34.30%净利润 1,424.87-1,591.61 970.50 46.82%-6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8.54-959.01 665.90 27.36%-44.02%注:上述 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情况,未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2023 年 1-3 月,公司供水业务全

98、力保障项目所在地居民、工商业客户用水需求,确保安全稳定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全力保障各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与达标排放,工程业务在手合同开工及建设进度稳步推进。同时,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预计公司 2023 年 1-3 月的经营业绩较2022 年 1-3月保持增长态势,不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形。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3 目目 录录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1 声声 明明.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6 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持有股份和自愿锁定承诺.6 二、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99、及相关承诺.12 三、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6 四、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8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2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和承诺.25 七、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27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30 目目 录录.33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39 一、一般释义.39 二、专业释义.42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43 一、发行人简介.4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4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4 四、本次发行情况.46 五、募集资金用途.4

100、6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4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4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51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51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52 一、特许经营权取得及经营风险.5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4 二、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52 三、质量控制风险.53 四、行业政策变化及行业标准调整的风险.53 五、运营水量不足风险.54 六、流动性及偿债风险.55 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55 八、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风险.55 九、

10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56 十、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56 十一、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56 十二、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被抵押的风险.57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5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8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58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61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78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79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82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24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

102、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132 十、发行人员工情况.132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37 十二、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138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140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14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41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7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5 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175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216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245 七、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262 八、主要业务技术情况.269 九、发行

103、人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270 十、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271 十一、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271 十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274 第七节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76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276 二、同业竞争.277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280 四、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286 五、发行人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290 六、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295 七、发行人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295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97 一、董事、监事、

104、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29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30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30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30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30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30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30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30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309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312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105、建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6 健全及运行情况.312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324 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329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329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331 一、财务报表.331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34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41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3 五、税项.400 六、分部报告.406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406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407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407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409 十

106、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412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413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413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416 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417 十六、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417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418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19 一、财务状况分析.419 二、盈利能力分析.482 三、现金流量分析.518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522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情况.522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522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523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107、1-1-37 八、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524 九、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527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539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544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544 二、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544 三、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及面临的主要困难.546 四、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548 五、本次发行上市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548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550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55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553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108、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566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568 一、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568 二、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568 三、发行人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569 四、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的具体规划.569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573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573 二、重大合同.573 三、对外担保情况.581 四、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581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58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情况.586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声明声明.

109、58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8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588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59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8 四、发行人会计师声明.591 五、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92 六、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594 七、发行人验资复核机构声明.595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596 一、备查文件.596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596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9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一、一、一般释义一般释义 联合

110、水务/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银控 指 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俞伟景 指 俞.菲利普.伟景/YU PHILLIP WEI JING 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晋琰 指 YAN YU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俞世晋 指 YU BORIS SHIJIN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联合水务亚洲 指 联合水务(亚洲)有限公司,United Water(Asia)Limited,发行人控股股东 联合水务开曼 指 United Water Corporation,联合水务亚洲唯一股东,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 申和控股 指 Sanho Holding Inv

111、estment Limited,联合水务开曼控股股东,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 UW Holdings 指 UW Holdings Limited,发行人股东 宁波衡申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宁波衡联 指 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衡泰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宁波衡通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辨思 指 上海辨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宁波衡申、宁波衡通、宁波衡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衡申

112、 指 上海衡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辨思唯一股东 宁波辨和 指 宁波辨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宁波衡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宁夏 指 上海宁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历史股东 银川控股 指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历史股东 宿迁联合市政 指 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耿车污水 指 宿迁耿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宿迁民信水检 指 宿迁市民信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咸宁联合水务 指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咸宁思源 指 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咸宁联太 指 咸宁市联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江苏联合水务

11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0 咸宁联合市政 指 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咸宁香泉水检 指 咸宁市香泉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随州联合玉龙 指 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荆州申联水务 指 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荆州申联环境 指 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三门峡联合水务 指 三门峡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新密联合水务 指 新密市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宁夏鸿泽 指 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贺兰联合水务 指 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桐乡申和 指 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

114、子公司 瑞昌金达莱 指 瑞昌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原名“瑞昌市金达莱环保有限公司”)曲沃净水 指 曲沃联合净水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新绛晋华 指 新绛县晋华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新绛国龙 指 新绛县国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稷山联合水务 指 稷山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山西联卓 指 山西联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联合水务 指 深圳联合水务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襄汾联合水务 指 襄汾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联水咨询 指 联水水务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托克托联合水务 指 托克托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115、双庄污水 指 宿迁双庄联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子公司,已于2021 年 7 月注销 联合德尔考特 指 United Delcot Water Limited,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鸿影衡源 指 上海鸿影衡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博瑞思 指 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南靖联合水务 指 南靖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平和联合水务 指 平和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联合水务上海分公司 指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人分支机构 联合水务西安分公司 指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行人分支机构 宿迁联合市政山西分公司 指 宿迁联

116、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宿迁联合市政分支机构 宿迁联合市政湖北分公司 指 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宿迁联合市政分支机构 咸宁联合市政福建分公司 指 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分支机构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1 咸宁联合市政南靖分公司 指 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分支机构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过往及现行有效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发行人 2022 年 3 月 8 日审议通过的、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适用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

117、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 水利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原环保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部,2018 年撤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贸仲 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保荐

118、人/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锦天城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 指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 修订)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 4,232.2061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

119、22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2022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2 二、二、专业释义专业释义 原水 指 取自天然水体或蓄水水体,如河流、湖泊、池塘或地下蓄水层等,用作供水水源的水 GIS 指 地理信息系统,指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DCS 指 集散控制系统。它采用控制分散、

120、操作和管理集中的基本设计思想,采用多层分级、合作自治的结构形式 SCADA 指 数据采集与监视系统,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生产过程控制与调度自动化系统 AAO 指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 CASS 指 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也称作 CAST,是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工艺的一种新形式 氧化沟工艺 指 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型,因其构筑物呈封闭的环形沟渠而得名 COD 指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系反映水中有机物相对含量的综合指标之一。BOD/BOD5 指 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五日生物需要量,系反映水中有机污染物含量的综合

121、指标之一 DN 指 DN是指管道的公称直径,是外径与内径的平均值。水十条 指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4月由国务院发布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3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简介(一一)发行人概况发行人概况 公司公司名称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8,089.8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宿迁银控设立日期宿迁银控设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2 日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20 年

122、9 月 11 日 住所住所 宿迁市幸福北路 128 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生产、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饮用水除外);污水预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自来水、污水水质检测服务。(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

123、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二)设立情况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宿迁银控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668,417,043.73 元为依据,按 1:0.536342 比例

124、折合股本 35,850 万元,其余309,917,043.73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9136190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4 35,850.00 万元。(三三)公司业务概况公司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业务,并积极拓展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发行人的业务主要通过 BOT、BOO、TOT、ROT、EPC 和委托运营等模式

125、开展。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拥有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运营项目的协议和规划处理能力约为 260 万立方米/日。公司项目分布于国内 9 个省 15 个城市,拥有 24个运营公司,以及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市 1个供水公司。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联合水务亚洲持有公司 74.21%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俞伟景、晋琰夫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俞伟景与晋琰夫妇之子俞世晋,及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中,由俞伟景及俞世晋全资持股的上海衡申、上海辨思,及由上海辨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宁波

126、衡通、宁波衡申及宁波衡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联合水务亚洲、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合计控制发行人 29,327.7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7.00%。上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45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5(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

127、:万元 项目项目/年度年度 2022 年年 6 月月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资产合计 328,512.85 320,668.59 274,468.01 256,419.85 负债合计 195,142.98 192,955.34 172,981.63 167,15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385.56 124,444.25 98,445.77 82,543.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369.87 127,713.25 101,486.38 89,268.19(二)利

128、润表主要数据(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年度年度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50,508.13 104,065.53 79,744.24 68,551.74 营业成本 34,999.58 68,760.08 48,642.98 38,804.34 利润总额 6,640.16 18,772.83 16,330.15 18,053.90 净利润 4,920.89 14,166.06 12,181.08 14,131.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4,914.67 14,060.16 11,849.44 1

129、3,694.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74.12 10,802.22 10,586.02 9,143.05(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年度年度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3.45 33,569.49 21,218.41 32,587.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35.91-34,260.11-19,163.42-6,811.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2.10-3,010.21-8,509

130、.06-13,145.7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06 41.56-58.07-49.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4.41-3,659.28-6,512.12 12,580.09(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 流动比率(倍)0.80 0.71 0.72 0.80 速动比率(倍)0.76 0.67 0.68 0.72 资 产 负 债 率(母 公司)43.31%45.97%51.50%54.61%资产负债率(

131、合并)59.40%60.17%63.02%65.19%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 权、特 许 经 营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46%0.52%0.44%0.5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40 3.27 2.58-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57 4.04 3.77 3.88 存货周转率(次/年)6.98 8.11 7.02 8.7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059.16 39,216.2

132、3 31,802.87 33,374.40 利息保障倍数(倍)3.34 4.21 3.74 4.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32 0.88 0.5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1-0.10-0.17-四、本次发行情况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4,232.206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每股发行价格:5.86 元/股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133、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五、募集资金用途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为 4,232.206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专户存储、使用,并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7 单位:元 序号序号 投资项目投资项目 投资概算总额投资概算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投入金额 1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15,264,8

134、00.00 87,236,346.72 2 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 129,370,700.00 52,427,648.37 3 补充流动资金 145,000,000.00 58,761,443.00 合计合计 489,635,500.00 198,425,438.09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5、 招股说明书 1-1-1-48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4,232.2061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0%每股发行价格 5.86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6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40 元(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53 元(按 2022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6、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1.66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24,800.73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842.5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9,581,839.37 元 其中:

137、承销费用 28,000,000.00 元 保荐费用 2,000,000.00元 审计与验资费用 11,250,000.00元 律师费用 3,000,000.00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50,000.00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781,839.37 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金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相关规定,发行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业务,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发行人承诺本次因支付发行费用所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不抵扣进项增值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138、-4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一一)发行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住所 宿迁市幸福北路 128 号 联系人 许行志 联系电话 传真 (二二)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保荐代表人 顾培培、王哲 项目协办人 范蒙卓 项目组成员

139、 董光启、邵劼、斯宇迪、周聪、郭旺辉(三)副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副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巍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经办人 袁渊、宋麒、范晶杰、潘龙浩(四四)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经办人 李一峰、陆晓静、刘磊、黄姗(五五)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

140、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0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签字律师 方晓杰、胡涵 其他经办人员 朱文韬、张子超(六六)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杨志国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惠丰、杜娜、张俊慧(七七)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

141、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波 住所 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 19号 22 号楼 3F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经办注册评估师 黄可瑄、程永海(已离职)(八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九九)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142、司 账户号码 40000013(十十)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传真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日期 事项事项 日期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143、 2023 年 2 月 20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3 年 3 月 15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2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一、特许经营权取得及一、特许经营权取得及经营经营风险风险 依据 2004 年

144、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的,应通过招标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依据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联合水务部分项目特许经营权并非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取得,但均已取得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说明,相关特许经营协议依法有效,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不受影响。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会就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及到期事项予以约定。在运营

145、过程中,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存在因不可抗力或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事项发生而提前终止的风险。同时,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若经营者未发生违约等行为,政府通常会继续或优先授予原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但公司仍然存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二、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二、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 公司正在使用的土地包括自有土地和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土地两大类。其中,自有土地是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需办理权属证书且登记在发行人名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有部分自有土地尚未办理权属证

146、书;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土地是指政府根据与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确保公司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无偿独占使用,此类土地使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3 用权属证书应登记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方名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部分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土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公司正在使用的房产也包括自有房产和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房产两大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部分自有房屋建筑物和部分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独占使用权的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上述土地房产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具备一定的客观原因,除个

147、别项目外都已经取得主管部门关于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属于重大违规、可以继续使用的书面证明,但仍存在未办理上述权属证书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三、质量控制风险三、质量控制风险 水务行业所提供的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关系国计民生。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将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质量不达标将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对利用中水的生产过程造成不利影响。联合水务非常重视自来水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排水水质的质量控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监管标准,但公司仍可能因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处理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或意外事件而面临出水水质不符合质量标准并受到相关

148、部门处罚的风险。对于市政工程业务,发行人制定了工程标准作业程序操作手册,从合同签订、施工招标、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保证、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全流程予以约定和规范,加强员工学习,提高施工质量。但由于工程项目涉及的企业和人员众多,存在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引发项目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四、行业政策变化及行业标准调整的风险四、行业政策变化及行业标准调整的风险(一一)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饮水健康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污水治理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水务行业发展也一直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也越来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水务行业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

149、部环境。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于 2016 年 9 月发布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4 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民间资本可以采取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可作为专业运营商,受托运营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我国水务行业正处于产业化、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若未来行业政策与监管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给公司未来的业务经营带来影响。(二二)行业标准提高的风险行业标准提高的风险 国家对于供水和污水行业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150、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标准,公司各自来水水厂供水水质以及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均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未来可能逐步提高自来水质量标准和污水处理排放水质标准,为满足更高的水质要求,公司需要增加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或支付更高的运营成本,如果届时公司水价未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提高,则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五、运营水量不足风险五、运营水量不足风险 公司自来水供应量和污水处理量受服务区域内用户数量的变化、管网铺设的进度和范围、客户需求量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尤其对于工业企业客户,其自身经营

151、状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状况的影响,若经营不善,则相应用水需求及污水排放量会减少,导致公司运营水量不足。公司部分特许经营协议或合同存在保底水量条款,在实际运营水量低于保底水量时,客户仍需按保底水量条款支付相应的费用,但若长期运营水量不足,仍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业务主要分布于国内 9 个省、15 个城市,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常住人口数量、招商引资数量等密切相关。如果该等区域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常住人口减少,会导致发行人项目公司所在区域用水需求降低,进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152、1-55 六、流动性及偿债风六、流动性及偿债风险险 发行人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业务。发行人的业务主要通过 BOT、BOO、TOT、ROT、EPC 和委托运营等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期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投资回收期较长。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主要通过债务融资筹集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19%、63.02%、60.17%和 59.40%,处于较高水平,如负债和资金管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及偿债风险。七七、应收账款回收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险 报告期各期

153、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526.91 万元、24,211.95 万元、24,575.77 万元和 26,277.1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11%、30.36%、23.62%和 52.03%。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8、3.77、4.04 和 3.57,周转速度较为稳定。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企业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将遭受不利影响。八、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服务费

154、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风险八、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风险 我国供水价格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政策,价格主管部门主要依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定期成本监审核定的定价成本作为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进行制定并相应进行水价调整。对于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已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均为特许经营模式或接受政府方的委托运营,相关定调价申请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运营协议,发行人在成本上升或进行提标改造的情形下可以提出调价申请,但价格的调整申请需经过价格监审部门的成本监审并需要履行审批程序,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公司存在供

155、水或污水处理价格难以及时随经营成本提高而进行相应调整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6 九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宿迁市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已经经过研究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将有助于加速主营业务模式的延伸,增强公司整体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上述论证主要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156、如果发生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募投项目实际效益可能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差异,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收益。十十、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的风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多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方面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免征政策等,所得税方面包括三免三减半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五/(二)税收优惠”。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同期利润总额比重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税收优惠

157、金额 208.43 912.90 1,045.41 1,529.35 利润总额 6,640.16 18,772.83 16,330.15 18,053.90 占比占比 3.14%4.86%6.40%8.4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收政策,或者公司无法满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条件,则公司及子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十十一一、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03%、13.26%、11.99%和 3.87%。本次发行完成后

158、,公司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扩大,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且在投入运营后方可逐步达到预定收益。因此,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和每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7 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十十二二、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被抵押、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被抵押的的风险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被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844.38 万元、16,958.07 万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14.24%、8.41%。上述被抵押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用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该等资产均是公司

159、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资产。若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因而不能及时、足额的偿还到期债务,将面临银行等抵押权人依法对公司被抵押资产进行限制和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8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United Water Technology Co.,Ltd.注册资本 38,089.8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2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1

160、 日 住所 宿迁市幸福北路 128 号 邮政编码 22380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互联网网址 www.united- 电子信箱 IRunited-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一一)设立方式设立方式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 9 日,宿迁银控通过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同意以经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ZF10082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 2019 年 11 月30 日的公司净资产 668,417,043.73 元出资,按 1:0.53634

161、2 比例折合股本 35,850万元,其余 309,917,043.73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20 年 8 月 24日,联合水务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就股本与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2020 年 8 月 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均出席该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宿迁银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9 2020 年 9 月 11 日,联合水务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

162、1423136190)。(二二)发起人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联合水务亚洲、UW Holdings、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和宁波衡通,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联合水务亚洲 28,268.0929 78.8510 UW Holdings 6,584.5601 18.3670 宁波衡申 794.4360 2.2160 宁波衡泰 150.9285 0.4210 宁波衡通 51.9825 0.1450 合计合计 35,850.0000 100.0000(三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

163、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业务 联合水务亚洲系为持有发行人股份而设立的持股平台;宁波衡通、宁波衡申及宁波衡泰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UW Holdings 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目前除持有对发行人的投资外,不存在其他投资。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后,前述发起人持有的资产主要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四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承继了宿迁银控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发行人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

164、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以及市政工程业务。改制设立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0(五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流程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六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

165、人的发起人为联合水务亚洲、UW Holdings、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和宁波衡通,公司主营业务独立于发起人股东及其关联方,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发起人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七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宿迁银控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其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全部由公司承继,相应的资产及权利证书由公司办理更名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资产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1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

166、产重组情况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一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2 1、2004 年年 7 月,宿迁银控设立月,宿迁银控设立 2004 年 6 月 8 日,上海宁夏和银川控股签署了宿迁银控的公司章程,约定宿迁银控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上海宁夏出资 95%,银川控股出资5%。各股东均以实物出资。2004 年 6 月 25 日,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宿方会验2004243 号),载明截至 2004 年 6 月 25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全体

167、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与上述投入注册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2,005.74 万元,均为实物出资,其中,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资本公积 5.74万元。前述实物出资中,上海宁夏出资资产评估值为 1,903.108 万元,银川控股出资资产评估值为 102.632 万元。2004 年 7 月 12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宿迁银控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元万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上海宁夏 1,900 1,900

168、 95 2 银川控股 100 100 5 合计合计 2,000 2,000 100 宿迁银控设立时用以出资的实物均不属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未违反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因此,宿迁银控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及股本结构合法有效,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设立当时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2、2007 年年 2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0 月 25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2006 年 12 月 19

169、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上宁公司和银控公司转让所持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宁国资发2006192 号),确认经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同意将上海宁夏、银川控股分别持有宿迁银控 95%和 5%的股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3 合计以 2,400 万元转让给联合水务开曼。各方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 年 12 月 28 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出关于同意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变更为外资企业的批复(苏外经贸资20061025号),同意:(1)联合水务开曼与原内资企业宿迁银控股东银川控股、上海宁夏通过股权并购方

170、式将宿迁银控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同意双方为此签署的公司章程;(2)此次并购后,宿迁银控投资总额 300 万美元,注册资本 250 万美元。2006 年 12 月 28 日,宿迁银控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70725 号)。2007 年 2 月 6日,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宿会验字2007079 号),载明截至 2007 年 2 月 1 日止,宿迁银控原股东已收到联合水务开曼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宿迁银控实收资本为 250 万美元。2007 年 2 月 7 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171、照(注册号:企独苏宿总字第 000156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开曼 250 250 100 合计合计 250 250 100 3、2007 年年 4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3月 15日,宿迁银控召开董事会,决议将投资总额增加到 50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到 385 万美元,由联合水务开曼以美元现汇出资。同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开曼签署章程修正案。2007 年 4 月 13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

172、出关于同意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外经贸资2007269 号),同意宿迁银控本次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增加事项。2007 年 4 月 13日,宿迁银控取得了本次增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70725 号)。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4 2007 年 4 月 23 日,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宿会验字2007188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4 月 23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联合水务开曼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35万美元,均为货币出资。2007 年 4 月 23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

173、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宿总字第 000156号)。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开曼 385 385 100 合计合计 385 385 100 自公司法(2005 年修订)于 2006年 1月 1日生效至 2007年 4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期间,根据公司法(2005 年修正)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 号,2006 年 4 月24 日生效,当时有效),发行人前身宿迁银控货

174、币出资金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30%,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但基于:1)2007 年 4 月增资完成后至公司法(2013 年修正)于 2014 年 3 月 1 日生效期间,发行人货币出资金额一直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30%,前述瑕疵已经消除;2)公司法(2013 年修正)已经删除了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的限制,相应发行人前身前述违规行为也不再存在对应的处罚。据此,发行人前身前述瑕疵不影响发行人有效存续,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4、2009 年年 7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4 月 20 日,联合水务开曼与联合水务亚洲

17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联合水务开曼将其持有的宿迁银控 100%股权以 385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联合水务亚洲。2009 年 6 月 1 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签署了本次变更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09 年 6 月 20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出关于同意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9第13009 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2009 年 6 月 20日,宿迁银控取得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5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70725 号)。2009

176、年 7 月 10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2009 年 7 月 20 日,联合水务开曼与联合水务亚洲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联合水务亚洲将其 100%股份发行至联合水务开曼,作为联合水务亚洲受让联合水务开曼持有的宿迁银控 100%股权的对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385 385 100 合计合计 385 385 100 5、2010 年年 6 月,

177、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5 月 6 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作出股东决定,将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5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 700 万美元。2010 年 5 月 12日,联合水务亚洲签署了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章程。2010 年 6 月 1 日,宿迁市商务局作出关于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宿商资2010113 号),同意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5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 700 万美元,由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出资。2010 年 6 月 1日,宿迁银控取得了本次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

178、70725 号)。2010 年 6 月 3日,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宿会验字2010242 号),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3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联合水务亚洲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2010 年 6 月 25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6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

179、合水务亚洲 535 535 100 合计合计 535 535 100 6、2011 年年 3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18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作出股东决定,将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6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 1,400 万美元。后联合水务亚洲签署本次变更相关的章程修正案。2011 年 3 月 1 日,宿迁市商务局作出关于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宿商资2011105 号),同意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6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 1,400 万美元。2011 年 3 月 1 日,宿迁银控取得了本次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180、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70725 号)。2011 年 3 月 22 日,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宿会验字2011141 号),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3 月 22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联合水务亚洲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2011 年 3 月 24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181、 联合水务亚洲 635 635 100 合计合计 635 635 100 7、2015 年年 5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第四次增资 2015 年 3 月 16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作出股东决定,将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1,6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 4,900 万美元,由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出资。同日,宿迁银控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变更相关的章程修正案。2015 年 3 月 24日,宿迁市商务局作出关于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增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7 的批复(宿商资2015311 号),同意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1,635 万美元

182、,投资总额增加到 4,900 万美元,由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出资。2015 年 3 月24 日,宿迁银控取得了本次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70725 号)。2015 年 5 月 4 日,徐州一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徐鸣会所验字2015第 Q017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联合水务亚洲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000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2015 年 5 月 5 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4000

183、01607)。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1,635 1,635 100 合计合计 1,635 1,635 100 8、2016 年年 4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第五次增资 2016 年 3 月 7 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宿迁银控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0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至 6,105 万美元,由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出资。同日,宿迁银控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变更相关的章程修正案。2016 年 3 月 30日,

184、宿迁市商务局作出关于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宿商资2016314 号),同意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到 2,035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 6,105 万美元,由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出资。2016 年3 月 30 日,宿迁银控取得了本次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70725 号)。2016 年 5 月 17日,徐州一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徐鸣会所验字2016第 Q023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联合水务亚洲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400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

185、。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8 2016 年 4 月 6 日,宿迁银控取得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2,035 2,035 100 合计合计 2,035 2,035 100 9、2018 年年 11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第六次增资 2018 年 10 月 29 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出具股东

186、决定,同意宿迁银控注册资本由 2,035 万美元增加至 4,600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将累积未分配利润 17,795.2005 万元按照 2018 年 10 月 29 日的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9377 折算转增注册资本 2,565 万美元。同日,宿迁银控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章程修正案。2018 年 11 月 15 日,宿迁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宿迁商务资备 201800083),对宿迁银控本次变更予以备案。2018 年 11 月 23 日,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园验字2018031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止

187、,宿迁银控已经收到股东实缴出资 2,565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2021 年 2 月 5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日、2019 年 9 月 30 日两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99 号),经复核,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园验字2018031 号)真实地反映了宿迁银控 2018 年 10 月 29 日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2018 年 11 月 28 日,宿迁银控取得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

188、。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认缴出资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4,600 4,600 1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9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认缴出资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计合计 4,600 4,600 100 10、2019 年年 7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七次增资第七次增资 2019 年 3 月 28 日,宿迁银控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出具股东决定:(1)宿迁银控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按

189、照收款行当日汇率折算,由 4,600 万美元折算为 31,251.5729 万元;(2)宿迁银控新增注册资本 894.2981 万元,其中:宁波衡申出资 2,216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712.3525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2.2160%;宁波衡泰出资 421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35.3341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0.421%;宁波衡通出资 145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46.6115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0.1450%。本次增资后,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增加至32,145.8710 万元。同日,宿迁银控全体股

190、东一致签署了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章程。2019 年 4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1 号),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8,942,981.32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19 年 7 月 2 日,宿迁银控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2019 年 9 月 25日,宿迁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宿迁商务资备 201900059),对宿迁银控本次增资予以备案。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

191、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元万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31,251.5729 31,251.5729 97.2180 2 宁波衡申 712.3525 712.3525 2.2160 3 宁波衡泰 135.3341 135.3341 0.4210 4 宁波衡通 46.6115 46.6115 0.1450 合计合计 32,145.8710 32,145.8710 100.00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0 11、2019 年年 9 月,月,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八次增资第八次增资 2019

192、 年 9 月 24日,宿迁银控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 3,704.1290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宿迁银控注册资本变更为 35,850 万元。全体股东按照认缴注册资本比例转增。同日,宿迁银控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变更相关的章程修正案。2019 年 9 月 30日,宿迁银控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2019 年 10 月 17 日,宿迁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宿迁商务资备 201900062),对宿迁银控本次增资予以备案。2019 年 10 月

193、 22 日,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宿方会验字2019Y52 号),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宿迁银控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3,704.129 万元,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2021 年 2 月 5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9 年 9 月 30 日两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99 号),经复核,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宿方会验字2019Y52 号)真实地反映了宿迁银控 2019 年 9月 30 日增加注册资

194、本实收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元万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34,852.6530 34,852.6530 97.2180 2 宁波衡申 794.4360 794.4360 2.2160 3 宁波衡泰 150.9285 150.9285 0.4210 4 宁波衡通 51.9825 51.9825 0.1450 合计合计 35,850.0000 35,850.0000 100.0000 12、2020 年年 9 月,月,有限公有限公司司第三次股权转让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8

195、月 9 日,UW Holdings 与联合水务亚洲、宿迁银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联合水务亚洲将其持有的宿迁银控 18.3670%股权(注册资本6,584.5601 万元)转让给 UW Holdings,交易对价合计 20,785.9924 万元。2020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1 年 8 月 9日,宿迁银控召开董事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2020 年 9 月 8 日,宿迁银控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发行人已经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系统”提交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

196、变更报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宿迁银控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万元万元)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28,268.0929 28,268.0929 78.8510 2 UW Holdings 6,584.5601 6,584.5601 18.3670 3 宁波衡申 794.4360 794.4360 2.2160 4 宁波衡泰 150.9285 150.9285 0.4210 5 宁波衡通 51.9825 51.9825 0.1450 合计合计 35,850.0000 35,850.0000 100.0000 2020

197、 年 8 月 9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NewQuest Asia Investments II Limited(UW Holdings 当时唯一股东,以下简称“NewQuest”)、UW Holdings、联合水务开曼、联合水务亚洲、宿迁银控与俞伟景签署了有关股东权利事宜之约定书,约定 NewQuest 享有直接或通过 UW Holdings 向宿迁银控委派 1 名董事、宿迁银控部分事项需经 UW Holdings、其控股股东NewQuest 或其委派董事书面事先同意的权利。2021 年 2 月 22 日,NewQuest、UW Holdings 已经出具关于解除股东权利特殊安排的说明,确

198、认前述股东特殊权利解除。NewQuest、UW Holdings 作为发行人间接、直接股东享有的股权权利以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为准。13、2020 年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股改情况 2020 年 3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F10082 号审计报告,确认宿迁银控经审计的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668,417,043.73 元。2020 年 3 月 10 日,中联评估师出具中联评报字2020D-0002 号宿迁银控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2 自来水有限公

199、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9 年 11月 30 日,宿迁银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13,170.48万元。2020 年 8 月 9 日,宿迁银控通过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同意以经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ZF10082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 2019 年 11 月30 日的公司净资产 668,417,043.73 元出资,按 1:0.536342 比例折合股本 35,850万元,其余 309,917,043.73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20 年 8 月 24日,联合水务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就股本与股份比

200、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2020 年 8 月 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均出席该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宿迁银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2020 年 9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8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0年 8月 28日,公司已将宿迁银控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668,417,043.73 元,按 1:0.536342 比例折合股本 35,850 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309,917,043.73

201、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 年 9 月 11日,联合水务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股改完成后,联合水务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28,268.0929 78.8510 2 UW Holdings 6,584.5601 18.3670 3 宁波衡申 794.4360 2.2160 4 宁波衡泰 150.9285 0.4210 5 宁波衡通 51.9825 0.1450 合计合计 35,850.0000 100.0000(2)名称变更情况 江

202、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3 2020 年 7 月 30日,宿迁银控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 2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证载企业名称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2020 年年 9 月,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增资 2020 年 9 月 17日,发行人及宁波衡联、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

203、通签署增资协议,约定:(1)发行人发行新股 2,239.8543 万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 2,239.8543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38,089.8543 万元,股份总数为 38,089.8543 万股;(2)宁波衡联、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合计以现金 37,614,023.00 元认购发行人发行的股份,具体如下:序号序号 认购方名称认购方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元元)认购股份数认购股份数(股股)1 宁波衡联 36,567,600 21,775,415 2 宁波衡申 833,527 496,352 3 宁波衡泰 158,355 94,298 4 宁波衡通 54,541 3

204、2,478 合计合计 37,614,023 22,398,543 2020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非关联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2020 年 9月 17日,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增资相关的章程修正案。2020 年 9 月 17日,发行人取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90)。2020 年 9 月 21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08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止,发行人收到股东实缴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22,398,

205、543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发行人已经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系统”提交了本次增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4 相关的变更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联合水务亚洲 28,268.0929 74.2142 2 UW Holdings 6,584.5601 17.2869 3 宁波衡联 2,177.5415 5.7169 4 宁波衡申 844.0712 2.2160 5 宁波衡泰 160.3583 0.4210 6 宁波衡通 55.2303 0.1450 合计合计

206、38,089.8543 100.0000 15、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增资或股权转让、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允性和合理性性和合理性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如下:序号序号 股本变动情况股本变动情况 股权变动股权变动 原因原因 入股价格入股价格(元(元/股)股)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1 2007 年 2 月,上海宁夏、银川控股分别将持有的宿迁银控 95%和5%股权转让至联合水务开曼,合计作价 2,400万元 联合水务开曼收购发行人前身全部股权,上海宁夏、银川控股退出投资 1.20 系国有产权转让,按照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207、且高于经宁夏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 2 2007 年 4 月,联合水务开曼以美元现汇向宿迁银控增资 135 万美元 发行人前身经营需要,唯一股东向联合水务增资 1 美元/1 美元注册资本 唯一股东增资,自行确定增资价格 3 2009 年 7 月,联合水务开曼平价向联合水务亚洲转让持有的宿迁银控股权,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 联合水务开曼由直接持有发行人前身股权,变更为通过全资持股的联合水务亚洲持股 1 美元/1 美元注册资本 按照持股方式调整的惯常定价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4 2010 年 6 月,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向宿迁银控增资 150 万美元 发行人前身经营需要,唯一股东向联合水务增资 1 美元/

208、1 美元注册资本 联合水务开曼为联合水务亚洲唯一股东,联合水务亚洲向发行人出资的最终出资来源为联合水务开曼的股东投资款 5 2011 年 3 月,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向宿迁银控增资 100 万美元 6 2015 年 5 月,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向宿迁银控增资 1,000 万美元 7 2016 年 4 月,联合水务亚洲以美元现汇向宿迁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5 序号序号 股本变动情况股本变动情况 股权变动股权变动 原因原因 入股价格入股价格(元(元/股)股)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银控增资 400 万美元 8 2018 年 11 月,宿迁银控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9、 2,565万美元 扩大股本 1 美元/1 美元注册资本 唯一股东增资,自行确定增资价格 9 2019 年 7 月,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及宁波衡通以货币增资 894.2981万元 发行人前身进行员工股权激励 3.1108 按照发行人前身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 10 2019 年 9 月,宿迁银控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3,704.1290 万元 扩大股本 1.00 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协商确定价格 11 2020 年 9 月,联合水务亚洲将其持有的宿迁银控 18.3670%股权作价20,785.9924 万元转让至UW H

210、oldings NewQuest Asia Investments II Limited 将通过联合水务开曼、联合水务亚洲逐层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前身股权,变更为通过全资 持 股 的UW Holdings 持股 3.1568 按照发行人前身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 12 2020 年 9 月,发行人的设立 经各股东协商,将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0.536342 比例折合股本 35,850 万元,未增加股本 13 2020 年 9 月,宁波衡联、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及宁波衡通以货币认购发行人发行的新股2,239.8543

211、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2,239.8543 万元 宁波衡联: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境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通过股权下翻,变更为通过宁波衡联持股 子公司咸宁思源原参股股东通过向发行人出售少数股权后再投资宁波衡联进而持有发行人股权,实现少数股东股权上翻。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及宁波衡通: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及宁波衡通为股权不被稀释,相应增资。1.6793 1、宁波衡联增资价格确定方式为:属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下翻部分系零对价,原咸宁思源少数股东增资部分系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14 元/股。结合上述确定宁波衡联入股价格为1.6793 元/股。2、根 据 公 司法,同次股票价格应当相同,宁波

212、衡申、宁波衡泰及宁波衡通本次增资价格与宁波衡联相同 根据上表所示,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具有商业合理性,价格系依据评估价值经各方协商确定,或按照市场惯常定价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6(二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收购重大收购重大资产资产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 2次收购重大资产的情况,具体如下:(1)2019 年 11 月,宿迁银控收购中环水业污水处理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2019 年 11 月 16 日,宿迁银控与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水业”)签署了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整体

213、资产重组协议(以下简称“荆州资产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宿迁银控收购中环水业拥有的正在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经签约尚未建设的洪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及输送管网;沙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排站及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达标废水排江泵站的托管运营权;与前述资产相关的债权(应收污水处理费、托管运营费)及债务(银行负债、排污企业押金),并由宿迁银控承接运营前述资产相关的员工;宿迁银控设立 2 个项目公司分别向中环水业支付重组款项,并分别承接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资产、债权及债务。截至 2021 年 5月 31 日,前述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已完成交割。(2)2020 年 6月,咸宁联合市

214、政收购咸宁思源 49%股权 2020 年 6 月,基于未来业务安排,咸宁联合市政收购了原控股子公司咸宁思源少数股东股权,具体情况如下:2020 年 5 月 25日,中联评估师出具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56 号,以下简称“咸宁思源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咸宁思源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1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 7,810万元。2020 年 6 月 12日,咸宁联合市政与范华山、范栋良签署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范华山、范栋良关于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 49%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评估价值为定价基础,范华山持有的咸

215、宁思源 33.40%股权作价2,608.54 万元、范栋良将其持有的咸宁思源 15.60%股权作价 1,218.36 万元转让给咸宁联合市政。2020 年 9 月 17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咸宁思源本次股权转让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7 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咸宁联合市政已向范华山、范栋良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出售重大资产、出售重大资产(1)2018 年 12月,双庄污水出售城北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 2018 年 12 月 29 日,宿迁市宿城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宿城新区管委会”)、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216、简称“宿城新区投资”)、双庄污水、江苏润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民水务”)、宿迁银控共同签订宿迁市宿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资产重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城北污水处理厂资产重组回购协议”),具体约定如下:(1)双庄污水将宿迁市宿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全部资产转让给润民水务;(2)在宿城新区投资已向双庄污水支付保底水量水费欠款总额且润民水务已向双庄污水支付资产回购总价剩余的 50%之日,特许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同时自动终止;(3)资产重组回购总价按照宿迁瑞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宿迁双庄联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所载经审定的“资本性投资净额”确定为 2,871 万元。前述回购价格符合

217、宿迁市宿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当双方协议同意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时资产回购定价方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庄污水享有的特许经营权及配套的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已经终止,城北污水处理厂资产重组回购协议所约定的各方应付款项已经付清,前述协议所涉资产已经交割至润民水务。(2)托克托联合水务出售托克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 由于中国贸仲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作出202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685 号裁决书,裁决托克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于 2019 年12 月 21 日解除,托克托联合水务就托克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的后续转让事宜与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管

218、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托克托管委会”)进行了协商。双方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具体约定如下:托克托联合水务应向托克托管委会移交和转让托克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8 关资产;资产转让价格参考内蒙古中盛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托克托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内中盛达评报字2021第 0208 号)及托克托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内中盛达评报字2021第 0209 号)的评估价值确定为 6,855 万元,最终以后续必要的资产标的物盘点、审计、复

219、查结果并经双方确认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托克托联合水务尚未向托克托管委会移交托克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一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序号序号 验资基准日验资基准日 验资目的验资目的 验资额验资额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验资报告编号 1 2004.6.25 设立 2,006 万元 2,000 万元 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宿方会评2004243号 2 2007.02.01 股权转让 250 万美元 250 万美元 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 宿会验

220、字2007079号 3 2007.04.23 增资 135 万美元 385 万美元 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 宿会验字2007188号 4 2010.06.03 增资 150 万美元 535 万美元 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 宿会验字2010242号 5 2011.03.22 增资 100 万美元 635 万美元 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 宿会验字2011141号 6 2015.04.28 增资 1,000 万美元 1,635 万美元 徐州一鸣会计师事务所 徐鸣会所验字2015第 Q017 号 7 2016.05.16 增资 400 万美元 2,035 万美元 徐州一鸣会计师事务所 徐鸣会所验字2016第

221、 Q023 号 8 2018.10.29 增资 2,565 万美元 4,600 万美元 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天园验字2018031号 9 2018.10.29 对第 8 项出具验资复核 2,565 万美元 4,600 万美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99 号 10 2019.03.29 增资 894 万元 32,146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1 号 11 2019.09.30 增资 3,704 万元 35,850 万元 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宿方会验字2019Y52 号 12 2019.09.30 对第 11项出具验资复核 3

222、,704 万元 35,85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99 号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9 序号序号 验资基准日验资基准日 验资目的验资目的 验资额验资额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验资报告编号 13 2020.8.28 股改 35,850 万元 35,85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86 号 14 2020.9.18 增资 2,240 万美元 38,09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08 号(二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

223、是由宿迁银控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以宿迁银控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日经审计净资产 668,417,043.73 万元,按 1:0.536342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35,85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309,917,043.73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五、发行人组织结构五、发行人组织结构(一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0(二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三三)公司主要职

224、能部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门的工作职责 1、审计部:主要职责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各公司业务需要及内控要求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整个公司长期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2、总裁办:协助总裁,研究、制定、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协助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形式,跟进战略规划的执行;负责公司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和运行维护,协同各部门、各区域、各所属公司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有效运行;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和商务关系、商务接待、公司宣传、集团行政事务协调等。3、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战略规划下,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与运营,为公司引进、培

225、养人才,推动员工绩效提升、做好员工激励和员工关系,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下进行。4、投资发展部:指导、督促和支持公司三个业务区域新项目、新业务开发、并负责集团战略并购、部分地区的业务开发工作等。5、建设管理中心:对公司新投资项目新建、已运营项目的改扩建工程项目、EPC 类工程承包项目的建设管理,包括技术指导、团队建设、工程管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1 合同和造价管理以及督促、考核等。6、法务部:负责协助企业高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分析论证报告,保证企业合法权益最大化

226、;负责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参与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合同谈判和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建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7、财务部:主要职责为制定公司财务战略规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编制财务计划与财务预算,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月、季、年度财务结算报告,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建立整个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的成本核算体系和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定公司全年资金运营计划,为企业发展做好融资管理,降低融资资金成本,监

227、控公司资金的支付和使用;统筹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纳税行为;主导公司与发改委对公司成本监审的对接工作;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参与对外项目投资的风险评估。8、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所属供水项目净水厂和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安全生产与达标运行、机电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水质管理、节能降耗等;同时作为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技术部门,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和项目建设需要的技术支持。考核各水厂水质达标与安全运行情况、年度生产成本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各部门 KPI 达成情况。9、采购部:负责公司采购,公司及子公司的大宗物资统一采购;筛选、评估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名录;指导、考

228、核公司各项目公司采购工作。10、海外事业部:负责公司海外业务拓展、海外项目运营管理。11、证券事务部:负责联合水务上市各项工作的筹备与外联,包括上市工作中对证券事务相关文件筹备、审批跟进;组织实施信息披露、“三会”管理;参与上市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维护等。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2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26 家全资子公司、5 家控股子公司及6 个分支机构。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股权关系具体如下:(一一)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1、咸宁联合水务、咸宁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咸宁联合水务

229、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01387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咸宁市温泉岔路口(嘉华城)1 幢 3层 301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5,7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5,7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生产、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水暖器材、酒类产品、其他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限分公司持证经营);纯净水生产销售(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

230、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9 年 09月 22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5,700.00 100.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3 合计合计 15,7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43,407.04 43,283.64 净资产 21,861.53 20,939.72 净利润 921.81 3,159.0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

231、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咸宁思源、咸宁思源(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00MA48BDHA7H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咸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横沟桥镇朝阳路 112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陶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安装、运营和维修服务;水质检测服务;供水业务技术服务与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232、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6 年 08月 31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3,060.00 51.00 咸宁联合市政 2,940.00 49.00 合计合计 6,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财务指标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7,364.30 7,674.98 净资产 6,768.56 6,622.99 净利润 145.57 267.55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

233、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4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3、三门峡联合水务、三门峡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三门峡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9301H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连霍高速路西,经十二路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8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8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自来水技术设计、工程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销售、安装

234、、运营和维修服务;水质检测服务;河道治理、水环境治理;从事水务及水环境工程领域内的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和转让服务;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处理和销售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委托运营;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建设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批发、零售:供水、污水设备、处理药剂与材料、五金产品,环保设备与材料,市政、消防工程通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4 年 06月 20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5,800.00 100.00 合计合计 5,800.00 10

235、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9,306.51 10,382.18 净资产 3,879.73 3,839.27 净利润 40.46-349.4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4、桐乡申和、桐乡申和(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0604U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5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236、经营地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 1105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8,207.41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8,207.41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经营;污水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工艺设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6 年 06月 09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8,207.41 100.00 合计合计 8,207.41 100.00

237、(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4,100.31 15,660.65 净资产 9,810.61 9,719.77 净利润 90.84 684.1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5、瑞昌金达莱、瑞昌金达莱(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瑞昌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7289D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江西省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园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38、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3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3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8 年 10月 09 日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6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

239、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3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3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5,630.87 5,512.25 净资产 3,596.98 3,347.81 净利润 249.17 373.6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6、耿车污水、耿车污水(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宿迁耿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8

240、37XR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耿龙路东侧、隆锦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刘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饮用水除外);污水预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2 年 09月 10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2,000.00 100.00 合

241、计合计 2,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6,232.73 6,348.22 净资产 1,520.19 1,567.60 净利润-47.41 -90.1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7、贺兰联合水务、贺兰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97

242、27W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贺兰县金贵镇,东至关渠村农田,西至河东路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污水预处理技术设计、供货、施工和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4 年 03月 21 日 股权股权结构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5,225.00 95.00 耿车污水 275.00 5.00 合计合计 5,500

243、.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5,530.10 15,460.96 净资产 8,029.83 7,785.44 净利润 244.40 294.0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8、宁夏鸿泽、宁夏鸿泽(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2MA774TBE1Q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银川市贺兰县暖泉工业区银汝路与

244、东一支渠交叉口向北 300 米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8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水务及环境工程领域的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和转让服务;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水环境治理及环保设施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及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销售;水务及环境工程领域内的技术设计、供货、施工和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日期成

245、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5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2,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1,234.94 12,245.29 净资产 2,277.94 2,233.91 净利润 44.03 18.3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9、曲沃净水、曲沃净水(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246、 曲沃联合净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1MA0H9GDC6M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乐昌镇东韩村东 100 米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环保服务;环保设备与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7 年 01月 18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

247、合水务 1,000.00 100.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9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2,805.17 2,724.28 净资产 1,258.40 1,313.08 净利润-54.68-48.03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0、新绛晋华、新绛晋华(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新绛县晋华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

248、信用代码 9543833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运城市新绛县三泉镇冯古庄村三泉水库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3,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

249、护(不含特种设备);日用产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1年 04月 20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3,500.00 100.00 合计合计 3,5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8,684.49 8,639.43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

250、书 1-1-1-90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净资产 3,090.39 2,933.70 净利润 156.69-108.4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1、新绛国龙、新绛国龙(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新绛县国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187U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运城新绛县三泉镇北平原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8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

251、收资本 1,8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设备安装施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民办企业管理服务;批发、零售:通用设备、五金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9 年 04月 10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8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8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

25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5,735.09 5,845.28 净资产 1,500.20 1,600.51 净利润-100.31-121.1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2、荆州申联环境、荆州申联环境(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MA49E85TXD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荆州开发区三号路(中环水业公司)7 栋 3 楼 302 室 法定代表人

253、法定代表人 刘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7,17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7,17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活、工业污水的处理污水厂、泵站、雨水、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污水泵站、排水设施、河道、泵闸、水利设施的运营管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水水质检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理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污水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工程、河湖水系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维护净水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生态环境材料、生物基材料、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

254、20 年 1 月 7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7,170.00 100.00 合计合计 7,17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20,412.25 20,007.39 净资产 10,718.07 10,350.81 净利润 367.26 1,872.9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3、荆州申联水务、荆州申联水务(1)基本情况

255、名称名称 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MA49E85D92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荆州开发区三号路(中环水业公司)7 栋 3 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刘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2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生活、工业污水的处理;污水厂、泵站、雨水、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污水泵站、排水设施、河道、泵闸、水利设施的运营管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水水质检测;环境污

256、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理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污水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工程、河湖水系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维护;净水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7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2,5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500.00 100.00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6,945.26 6

257、,977.25 净资产 2,694.06 2,617.84 净利润 76.22 40.8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4、托克托联合水务、托克托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托克托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38895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一间房村西一千米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4,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

258、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机器设备清洗服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1年 3 月 31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宿迁联合市政 4,500.00 100.00 合计合计 4,5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3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59、/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4,859.75 5,184.21 净资产 3,236.26 3,529.61 净利润-293.34 452.83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5、宿迁联合市政、宿迁联合市政(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23439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白酒检测中心 1002 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曾真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

260、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水暖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树木、花卉、盆景、草坪种植、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给排水器材销售、安装、维修;给排水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261、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262、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8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0,000.00 100.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4 合计合计 10,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42,221.52 51,265.44 净资产 7,985.53 12,617

263、.92 净利润 2,823.17 8,149.6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6、咸宁联合市政、咸宁联合市政(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6822M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咸宁市温泉岔路口(嘉华城)1 幢 2层 201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陶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6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6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

264、批准的项,经相关部门批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谁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给排水器材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次供水设备的维护、清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9 年 11月 24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咸宁联合水务 2,600.00 100.00 合

265、计合计 2,6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4,640.58 10,470.7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5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净资产 4,913.85 4,656.29 净利润 296.16 1,537.5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266、予以审计。17、山西联卓、山西联卓(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山西联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24MA0KBWP44K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峰镇稷峰西街 4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郭涛峰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给排水工程建设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给排水器材销售、安装、维修;给排水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清

267、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2月 19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宿迁联合市政 1,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595.13 1,802.26 净资产 1,308.75 1,415.90 净利润-108.00 139.9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

268、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8、宿迁民信水检、宿迁民信水检(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宿迁市民信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5330M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宿迁市宿城区双庄镇董坝居委会 116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赵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3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水质检测,涉水原材料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

269、期 2009 年 4 月 8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30.00 100.00 合计合计 3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529.78 786.89 净资产 410.13 576.69 净利润 133.44 242.15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19、咸宁香泉水检、咸宁香泉水检(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咸宁市香泉水质检测有限

270、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00MA494EHL20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横沟桥镇付桥村十四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曾真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水质分析检测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涉水产品检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7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

271、书 1-1-1-97 联合水务 2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76.06 200.46 净资产 54.72 186.65 净利润 24.07 68.4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0、联水咨询、联水咨询(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联水水务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47118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

272、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 100 号 B 栋 1711-1713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环保科技、污水处理、供水设备、河道治理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水务投资项目咨询、工程建设和安装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营销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6 年 10月 23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273、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807.10 841.95 净资产 735.31 742.6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8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净利润

274、-7.30 42.9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1、新密联合水务、新密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新密市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3MA9FR08T2G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湖东路西侧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实收资本资本 1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自来水技术设计、工程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二

275、次供水设施销售、安装、运营和维修服务;水质检测服务;河道治理、水环境治理;从事水务及水环境工程领域内的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和转让服务;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处理和销售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委托运营;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建设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批发、零售:供水、污水设备、处理药剂与材料、五金产品,环保设备与材料,市政、消防工程通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00

276、.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78.61 84.61 净资产 78.08 83.56 净利润-5.48-15.9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2、襄汾联合水务、襄汾联合水务 (1)基本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9 名称名称 襄汾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3MA0LF3A34A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277、经营地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方泽科技创新产业园科技馆二层众创空间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7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自来水技术设计、工程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销售、安装、运营和维修服务;水质检测服务;河道治理、水环境治理;从事水务及水环境工程领域内的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和转让服务;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处理和销售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委托运营;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建设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批

278、发、零售:供水、污水设备、处理药剂与材料、五金产品,环保设备与材料,市政、消防工程通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宿迁联合市政 1,5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5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818.95 1,057.20 净资产 611.29 6

279、52.84 净利润-41.55-47.1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3、上海鸿影衡源上海鸿影衡源(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上海鸿影衡源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7AH1JJ00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弄 698 号 477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丰洪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0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

280、: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风机、风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园艺产品销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

281、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园艺产品种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3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占比(占比(%)桐乡申和 3,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3,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82、/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6,120.64 582.96 净资产 2,204.46 6.23 净利润 198.23 6.23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4、上海博瑞思、上海博瑞思(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7DTLT367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 158 弄 1 幢 11 层 O区 1117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俞世晋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万元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283、-1-1-101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海洋环境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园艺产品种植;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以下经营范围限分

284、支机构经营: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12月 21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2,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

285、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8.58-净资产 1.15-净利润-98.85-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5、南靖联合水务、南靖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南靖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7MA8UJB918H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南环路 168 号凯晟公园 1 号 15 幢 1 单元401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刘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

286、本 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2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生态资源监测;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

287、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企业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21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288、 300.00 100.00 合计合计 3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总资产 291.76 净资产 291.44 净利润-8.5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6、平和联合水务、平和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平和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8MA8UJDG186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 199 号平和恒基商业城 5-2幢D011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89、 刘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3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水资

290、源管理;生态资源监测;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企业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24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291、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300.00 100.00 合计合计 3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总资产 287.78 净资产 286.34 净利润-13.6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二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1、稷山联合水务、稷山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稷山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24MA0K7T1B90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

292、县稷峰镇南阳村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390.43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3,390.43 万元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4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自来水技术设计、工程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销售、安装、运营和维修服务;水质检测服务;河道治理、水环境治理;从事水务及水环境工程领域内的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和转让服务;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处理和销售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委托运营;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建设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批发、零售:

293、供水、污水设备、处理药剂与材料、五金产品,环保设备与材料,市政、消防工程通用设备;热气、热水、蒸气生产、销售服务;热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12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3,220.92 95.00 稷山县自来水公司 97.87 2.89 稷山县污水处理中心 71.64 2.11 合计合计 3,390.43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

294、-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2,552.26 12,168.86 净资产 2,734.54 2,799.21 净利润-64.67-27.7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2、随州联合、随州联合玉龙玉龙(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44574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湖北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敖玉光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295、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5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8 年 9 月 9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1,625.00 65.00 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 875.00 35.00 合计合计 2,5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96、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11,017.13 11,238.47 净资产 7,529.59 7,295.82 净利润 233.77 519.84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3、咸宁联太、咸宁联太(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咸宁市联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02MA49DCX22M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龙潭佳苑小区 3 栋 0201、0202、0203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周军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

297、收资本 322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城市景观、商业景观、城镇污染河道水治理;城市和农村生活用水;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治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中水深度净化;生态农业水质监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土壤治理与修复;土地整理;矿山治理与修复;上述业务的工程设计、施工及运维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河湖库治理(不含采沙);工程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并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 年 12月 10

298、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610.00 61.00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0.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0.00 19.00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90.10 116.74 净资产-207.87-99.96 净利润-107

299、.91-237.1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4、深圳联合水务、深圳联合水务(1)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深圳联合水务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3LNP40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尚美科技大厦 1102A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陈樵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30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环保工程、水务工程技术的研发;环保工程的监测、验收评估及信息咨询;环保

300、节能设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河湖水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给排水工程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自来水二次加压工程设备销售与安装;二次供水设施的投资、运营;污水处理服务;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水务工程建设;污泥集中处置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水务环保设备、电器成套设备、仪器仪表、自控设备供应、维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04月 24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60

301、0.00 60.00 孟学军 200.00 20.00 叶维发 200.00 20.00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7(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30.14 30.09 净资产 29.98 29.93 净利润 0.05 0.0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5、联合德尔考特、联合德尔考特(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联合德尔考特水务有

302、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United Delcot Water Limited 公司编号公司编号 No.C-156025/2019 授权发行股本授权发行股本 1,000,000,000 孟加拉塔卡 已发行股本已发行股本 841,700 孟加拉塔卡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841,700 孟加拉塔卡 住所住所 Shop A2,Arzoo Tower,107 Nawabpur Road,Dhaka 1100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 年 10月 15 日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自来水项目开发建设;自来水生产、供应。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万美美元元)占比占比(%)联合水务 6

303、12 51.00 Delcot Water Limited 588 49.00 合计合计 1,200 100.00(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4,162.85 3,625.93 净资产 3,648.34 3,086.93 净利润-61.84 36.43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立信会计师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审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8(三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 1、联合水务上海分公司、联合水务上海分公司 名

304、称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WHL23C 注册地注册地和和主要生产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 100 号 B 楼 1714 室 负责人负责人 俞伟景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来水供给;供水器材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饮用水除外);污水预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自来水、污水水质检测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

305、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10 日 2、联合水务西安分公司、联合水务西安分公司 名称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

306、10103MAB0JPA53G 注册地注册地和和主要生产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4 号西安国际奥林匹克中心广场 A座 1 幢 1单元 12010-17 室 负责人负责人 罗斌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台港澳分公司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09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

307、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8 日 3、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名称名称 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统

308、一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信用代码 91421200MA49CUG954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官埠村一组,1 幢 1-3 层号 负责人负责人 王冬青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河湖整饬工程、环保工程、水暖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树木、花卉、盆景、草坪种植、

309、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给排水器材销售、安装、维修;给排水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清洗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 年 11月 22 日 4、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山西分公司分公司 名称名称 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24MA0KNNYL1C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峰镇南阳村南 负责人负责人 郭涛峰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10、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河湖整饬工程、环保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0 程、水暖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树木、花卉、盆景、草坪种植、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给排水器材销售、安装、维修;给排水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

311、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21 日 5、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名称名称 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8MA8UJC5K0A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 1 号御龙湾 8幢 1 单元 1503 室 负责人负责人 陈少军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312、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五金产品零售;专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21 日 6、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 名称名称 咸宁联合市

313、政工程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7MA8ULJ929P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南环路 168 号凯晟公园 1 号 15 幢 1 单元401 室 负责人负责人 尹邦交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

314、;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五金产品零售;专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1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况(一一)发起人、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持

315、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发起人、发起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6 名股东,其中联合水务亚洲、UW Holdings、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和宁波衡通为公司的发起人。具体情况如下:(1)联合水务(亚洲)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联合水务亚洲现持有公司 28,268.09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 74.21%。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争议的情况。基本情况 联合水务亚洲设立于香港,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系依据香港法律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联合水务亚洲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联合水务(亚洲)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

316、称 United Water(Asia)limited 公司编号公司编号 1283315 股本股本 3,858.9627 万股普通股 住所住所 2/F.,Jonsim Place,No.228 Queens Road East,Wanchai,Hong Kong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8 年 10月 29 日 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持股持股比例比例(%)1 United Water Corporation 3,858.9627 100.0000 合计合计 3,858.9627 100.0000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317、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2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28,171.68 28,163.13 净资产 28,171.58 28,159.93 净利润 11.29-166.33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恩成会计师有限公司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申投资合伙企业

318、(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衡申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KRYN98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辨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 幢 401室 B 区 J0206 合伙份额合伙份额 2,299.3527 万元 实缴份额实缴份额 2,299.3527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1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319、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衡申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上海辨思 普通合伙人 1.0380 1.0380 0.0452 2 罗斌 有限合伙人 207.5228 207.5228 9.0253 3 陈国清 有限合伙人 135.9274 135.9274 5.9116 4 丰洪斌 有限合伙人 115.1752 115.1752 5.0090 5 杨丽霞 有限合伙人 1

320、03.7614 103.7614 4.5126 6 叶峰 有限合伙人 45.6550 45.6550 1.9856 7 曹雷 有限合伙人 36.3165 36.3165 1.5794 8 石鸣 有限合伙人 34.2413 34.2413 1.4892 9 胡涛 有限合伙人 32.1660 32.1660 1.3989 10 王欢 有限合伙人 31.1284 31.1284 1.3538 11 花晓萍 有限合伙人 31.1284 31.1284 1.353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3 序序号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认

321、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2 毛姝云 有限合伙人 25.9404 25.9404 1.1282 13 夏芯頔 有限合伙人 14.5266 14.5266 0.6318 14 尹邦交 有限合伙人 103.7614 103.7614 4.5126 15 陈少军 有限合伙人 51.8807 51.8807 2.2563 16 曾真 有限合伙人 45.6550 45.6550 1.9856 17 钱亚龙 有限合伙人 41.5046 41.5046 1.8051 18 郁莉 有限合伙人 31.1284 31.1284 1.3538 19 赵军 有限合伙人

322、 30.0908 30.0908 1.3087 20 吴铭 有限合伙人 24.9027 24.9027 1.0830 21 顾全局 有限合伙人 24.9027 24.9027 1.0830 22 王胜彬 有限合伙人 24.9027 24.9027 1.0830 23 丁海三 有限合伙人 24.9027 24.9027 1.0830 24 张茗 有限合伙人 24.9027 24.9027 1.0830 25 骆莉 有限合伙人 31.1284 31.1284 1.3538 26 梁丹 有限合伙人 44.6174 44.6174 1.9404 27 张栋 有限合伙人 40.4669 40.4669

323、1.7599 28 高振军 有限合伙人 23.8651 23.8651 1.0379 29 叶慎忠 有限合伙人 72.6330 72.6330 3.1588 30 沈志刚 有限合伙人 39.4293 39.4293 1.7148 31 游世军 有限合伙人 33.2036 33.2036 1.4440 32 毛雄辉 有限合伙人 62.2568 62.2568 2.7076 33 夏承光 有限合伙人 46.6926 46.6926 2.0307 34 张伟华 有限合伙人 34.2413 34.2413 1.4892 35 魏芬 有限合伙人 54.9935 54.9935 2.3917 36 范华山

324、 有限合伙人 32.1660 32.1660 1.3989 37 王定国 有限合伙人 57.0688 57.0688 2.4820 38 职新建 有限合伙人 31.1284 31.1284 1.3538 39 夏学春 有限合伙人 78.8587 78.8587 3.4296 40 杨坤 有限合伙人 51.8807 51.8807 2.2563 41 郑彬 有限合伙人 51.8807 51.8807 2.2563 42 冯超广 有限合伙人 31.1284 31.1284 1.3538 43 岳明方 有限合伙人 37.3541 37.3541 1.6245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25、 1-1-1-114 序序号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44 郭涛峰 有限合伙人 41.5046 41.5046 1.8051 45 葛芷函 有限合伙人 35.2789 35.2789 1.5343 46 刘绍光 有限合伙人 25.9404 25.9404 1.1282 47 黄麟 有限合伙人 77.8211 77.8211 3.3845 48 高军 有限合伙人 20.7522 20.7522 0.9024 合计合计 2,299.3527 2,299.3527 100.0000

326、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度度 总资产 2,319.24 2,430,84 净资产 2,301.21 2,301.53 净利润-0.31-0.00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衡泰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KRYD7Q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辨

327、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 幢 401室 B 区 J0162 合伙份额合伙份额 436.8355 万元 实缴份额实缴份额 436.8355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1月 19 日 经营经营范围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衡泰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上海辨思 1.0376 1.0376 0.2375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28、1-1-1-115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2 陶瑛 20.7523 20.7523 4.7506 3 陈国清 18.6771 18.6771 4.2755 4 吴高斌 18.6771 18.6771 4.2755 5 徐凡洲 20.7523 20.7523 4.7506 6 杨明伟 18.6771 18.6771 4.2755 7 陈红 16.6018 16.6018 3.8005 8 刘端信 10.3761 10.3761 2.3753 9 祝亚莉 10.3761 10.3761 2.3753 10

329、黎远 8.3009 8.3009 1.9002 11 万朝伟 5.1881 5.1881 1.1877 12 曹静文 16.6018 16.6018 3.8005 13 王丽 6.2257 6.2257 1.4252 14 熊梦雄 1.0376 1.0376 0.2375 15 王冬青 20.7523 20.7523 4.7506 16 蔡猛 10.3761 10.3761 2.3753 17 曹杰 16.6018 16.6018 3.8005 18 单利民 15.5642 15.5642 3.5629 19 戴力 15.5642 15.5642 3.5629 20 王伟 10.3761 10

330、.3761 2.3753 21 高维闯 10.3761 10.3761 2.3753 22 刘朗 10.3761 10.3761 2.3753 23 吉家乐 10.3761 10.3761 2.3753 24 汪家正 23.8654 23.8654 5.4632 25 宋卫伟 20.7523 20.7523 4.7506 26 任高升 20.7523 20.7523 4.7506 27 涂新春 15.5642 15.5642 3.5629 28 李星 15.5642 15.5642 3.5629 29 韩超 10.3761 10.3761 2.3753 30 薛江宁 10.3761 10.37

331、61 2.3753 31 朱晓成 10.3761 10.3761 2.3753 32 许应涛 10.3761 10.3761 2.3753 33 张黎明 5.1881 5.1881 1.187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6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计合计 436.8355 436.8355 100.0000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

332、年度度 总资产 437.97 459.69 净资产 436.70 436.88 净利润-0.20-0.0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衡通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KT1P00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辨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 幢 401室 B 区 J0161 合伙份额合伙份额 150.4541 万元 实缴份额实缴份额 150.45

333、41 万元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1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衡通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上海辨思 1.0376 1.0376 0.6895 2 廖雅吉 5.1881 5.1881 3.4483 3 黄翔宇 20.7523 20.7523 13.7931 4 徐飞 15.5642 15.5642 10.3448 5 高军 10.3761 10.3761 6.8966 6 王丽 5.1881 5.1881 3.4483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17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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