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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行业新型电力系统报告(二):聚能入网充电桩运营商如何变身“负荷聚合商”-230305(2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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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行业新型电力系统报告(二):聚能入网充电桩运营商如何变身“负荷聚合商”-230305(20页).pdf

1、 本报告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本报告亦可能由中信建投(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在香港提供。同时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动态行业动态 聚能入网,充电桩运营商变身“负荷聚合商”聚能入网,充电桩运营商变身“负荷聚合商”新型电力系统报告(二)新型电力系统报告(二)核心观点核心观点 充电桩运营商通过整合充电用户,可作为天然的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价格型和激励型)、V2G 峰谷套利(调峰),绿证交易等多种电力市场形式,并获取补偿,实现经济性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日益提升,充电桩

2、运营商商业模式开始多元化,第三方充电桩运营商不断涌现,储充检一体化充电站、聚合运营平台等新产品和业态层出不穷。建议关注:朗新科技、星云股份、特锐德等。摘要摘要 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负荷聚合商可以整合用户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响应电网需求,同时经营电能批发、零售等传统业务。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通过整合充电桩资源及对应的充电用户接入电力市场,参与需求侧响应、峰谷套利或辅助服务,获取超额收益。当下,充电桩运营商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充电服务费:对于小型乘用车充电站通过传统业务收益的资本金 IRR 为 8.45%。未来,充电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将呈现多元化发

3、展的特点:未来,充电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将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特点:第一,作为负荷聚合商可通过电价信号实施需求侧响应。作为负荷聚合商可通过电价信号实施需求侧响应。充电负荷叠加在电网负荷曲线上将显著拉大系统峰谷差,影响电网平衡。充电桩运营商可以调用多重手段在需求侧响应市场获得响应的补偿和奖励。第二,充电站运营商作为负荷聚合商可通过第二,充电站运营商作为负荷聚合商可通过 V2G 参与调峰和促参与调峰和促进新能源消纳。进新能源消纳。类似于工商业储能系统,充电站运营商通过引导电动汽车向电网反向放电,以支持系统电力平衡,并取得需求侧响应补偿或峰谷套利收益。充电站运营商也可通过绿证交易绿证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并

4、满足可再生能源占比需求。投资建议:投资建议:关注朗新科技朗新科技(能源信息化龙头)、绿能慧充、星云绿能慧充、星云股份股份、特锐德特锐德(子公司特来电是充电桩龙头)等。维持维持 强于大市强于大市 朱玥 SAC 编号:s08 发布日期:2023 年 03 月 05 日 市场表现市场表现 相关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报告 -29%-19%-9%1%11%21%2022/2/212022/3/212022/4/212022/5/212022/6/212022/7/212022/8/212022/9/212022/10/212022/11/212022/12/212023/1/21电力设备

5、沪深300电力设备电力设备 行业动态报告 目录目录 一、为什么说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1 1.1 负荷聚合商典型模式:整合零散负荷进入电力市场,提供服务获取收益.1 1.2 充电桩产业链:运营商位于中游,话语权日益上升.2 1.3 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2 二、充电站运营商如何参与需求侧响应、辅助服务市场.4 2.1 作为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可通过电价信号实施需求侧响应.4 2.2 作为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可通过 V2G 参与调峰和促进新能源消纳.5 充电站运营商通过 V2G 参与调峰、实施峰谷套利.5 空间测算:2025 年新型商业模式收入贡献近半数.7 三、充电

6、桩运营商格局:电网企业先行,第三方独立运营商百花齐放.9 四、投资建议.13 风险分析.15 mMrQZVeXcWfVpX9YyXbRcM6MnPmMtRoNlOpPsRfQmMqO9PpOqQNZqRyQvPpMpN 行业动态报告 图表目录图表目录 图表 1:负荷聚合商可以整合用户需求响应参与电力系统运营.1 图表 2:负荷聚合商参与各市场主体的关系,连结电力公司与终端用户.2 图表 3:负荷聚合商终端应用场景多样.2 图表 4:充电桩产业链全景图,运营商位于中游.2 图表 5:电动汽车聚合运营模式,充电桩运营商可以天然作为电动车负荷聚合商.3 图表 6:电动汽车充电时峰值功率可突破 200

7、kW.4 图表 7:电网峰谷差逐年增大.4 图表 8:聚合商在电力市场买电并调度电动汽车实现经济性.5 图表 9:需求响应调度策略可分为价格型和激励型.5 图表 10:需求响应策略可分为价格型需求响应和激励型需求响应两种.5 图表 11:电动汽车 V2G 可作为储能支撑离网型微网的运行.6 图表 12:电动汽车聚合商通过绿证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6 图表 13:电动汽车负荷聚合商的商业模式需求响应、峰谷套利(调峰)、绿证交易.7 图表 14:预计 2025 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空间达 920 亿,新型商业模式收入贡献超半数.7 图表 15:预计 2025 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利润空间达 200

8、亿元,远期空间近 800 亿元.8 图表 16:2022 年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三家市场份额为 53.69%,较 2016 年下降 26pct.9 图表 17:各省高速公路充电桩使用价格差异较大(仅列出部分省市).10 图表 18:特来电营收整体呈上升趋势.11 图表 19:特来电整体呈亏损状态,系前期开支大.11 图表 20:星星充电拥有多款直流、交流充电设备,功率覆盖 2.0-360KW.11 图表 21:2022H1 新电途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超 500 家,在运营充电桩数量超 50 万台.12 图表 22:星云股份充电站集储能、充电、动力电池安全检测等功能于一体.12 图表 23:乘

9、用车充电站资本金 IRR 约在 10%上下.13 图表 24:作为聚合商时充电桩运营商可增加需求侧响应、峰谷套利、光储充自发自用等收益,IRR 有望进一步提升.14 1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一、为什么说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一、为什么说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 1.1 负荷聚合商典型模式:整合零散负荷进入电力市场,提供服务获取收益负荷聚合商典型模式:整合零散负荷进入电力市场,提供服务获取收益 负荷聚合商(Load Aggregator,LA)是在需求响应发展背景下,售电公司通过需求响应管理平台注册而成的新兴服务企业,是参与需求侧响应的主体之一。负荷聚合商可以整

10、合分散的用户需求响应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运营,一方面可以为中小负荷用户提供参与市场调节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专业技术发掘负荷的需求响应潜力,提供市场需要的辅助服务产品。图表图表1:负荷聚合商可以整合用户需求响应参与电力系统运营负荷聚合商可以整合用户需求响应参与电力系统运营 资料来源:负荷聚合商参与电力市场的框架设计,中信建投 市场定位:市场定位:负荷聚合商可以看做是电力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集中在需求侧)。负荷聚合商可以经营电能批发、零售等传统业务,同时也承担负荷侧分布式电源管理、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有序用电、聚合分散用户与配电系统运营机构通信等多重任务。特点特点&优势:优势:负荷聚合商最大的优

11、势在于通过整合大量中小型负荷用户资源,达到参与市场调节标准,为中小型负荷用户参与电力市场提供了可能。同时,负荷聚合商可以通过更专业的技术和营销手段,引导相对分散的中小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充分发掘负荷的需求响应潜力。2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2:负荷聚合商参与各市场主体的关系,连结电力公司负荷聚合商参与各市场主体的关系,连结电力公司与终端用户与终端用户 图表图表3:负荷聚合商终端应用场景多样负荷聚合商终端应用场景多样 资料来源:负荷聚合商参与电力市场的框架设计,中信建投 资料来源:国网浙江,中信建投 1.2 充电桩产业链:运营商位于中游,话语权日益上升充电桩产业链:运营商

12、位于中游,话语权日益上升 充电桩产业链主要涵盖三个环节:上游为元器件;中游为充电设备生产及运营商,下游为新能源车企和充电方案解决商。运营商位于充电桩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对接充电桩生产商与新能源车企等客户。图表图表4:充电桩产业链全景图,运营商位于中游充电桩产业链全景图,运营商位于中游 资料来源:Wind,中信建投 1.3 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充电桩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 充电桩运营商尤其是可调度大量充电桩资源的运营商,天然就是资质优异的负荷聚合商。用户需求来源于显著增长的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充电桩运营商通过整合个体用户(单根充电桩)需求接入电力市场,参与电力市场峰谷电价差收益和辅助

13、服务等多项活动,获取超额收益。3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5:电动汽车聚合运营模式,充电桩运营商可以天然作为电动车负荷聚合商电动汽车聚合运营模式,充电桩运营商可以天然作为电动车负荷聚合商 资料来源:基于价值网络的电动汽车聚合运营价值评估,中信建投 4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二、充电站运营商如何参与需求侧响应、辅助服务市场二、充电站运营商如何参与需求侧响应、辅助服务市场 电动汽车充电作为用电负荷的一种,叠加在电网原有负荷上,将改变负荷曲线的形状和特征。如图所示,直流快充峰值功率可突破 200kW,已远远超过一户居民正常用电峰值功率(通常在 10kW 左右

14、)。由于充电负荷曲线与居民用电规律高度一致(通常充电时段为夜间 7:00-10:00,也是夜间负荷高峰时段),因此会显著拉大电网负荷峰谷差,给电网电力平衡、调峰平衡带来巨大困难,甚至威胁电网安全。图表图表6:电动汽车充电时峰值功率可突破电动汽车充电时峰值功率可突破 200kW 图表图表7:电网峰谷差逐年增大电网峰谷差逐年增大 资料来源:汽车电子设计,中信建投 资料来源: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中信建投 2.1 作为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可通过电价信号实施需求侧响应作为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可通过电价信号实施需求侧响应 根据中汽协统计,2022 年 6 月份全国汽车保有量突破 1000 万辆,2

15、030 年达到 8500 万辆。电动汽车兼具可调控负荷与储能的特性,是较为灵活的需求响应资源,可以为电力系统提供调频、备用、削峰填谷等辅助服务,降低系统发电成本和运行成本,为电网、用户和社会带来效益。在停车场等慢充场所参与充放电调度的电动汽车通常具有规模大、停留时间长、停留时段较为固定等特点,可以由聚合商集中统一管理和调度。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商是天然的负荷聚合商,当电网面临短时的削峰填谷需求,若能在用户有参与意愿的情况下将电动汽车集中到充电站进行大功率的充放电,能够更加省时高效地为电网提供需求响应资源,也可以在其他响应资源不足时作为补充。5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8:

16、聚合商在电力市场买电并调度电动汽车实现经济聚合商在电力市场买电并调度电动汽车实现经济性性 图表图表9:需求响应调度策略可分为价格型和激励型需求响应调度策略可分为价格型和激励型 资料来源:计及激励型需求响应的电动汽车聚合商充电优化调度宫鑫等,中信建投 资料来源:价格与激励联合需求响应下电动汽车长时间尺度充放电调度侯慧等,中信建投 需求响应被广泛用于调度方实施引导调度策略,按照响应规则,电动汽车充电站(聚合商)激励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的调度策略有两种:价格型需求响应和激励型需求响应价格型需求响应和激励型需求响应。图表图表10:需求响应策略可分为价格型需求响应和激励型需求响应两种需求响应策略可分为价格型

17、需求响应和激励型需求响应两种 需求响应策略需求响应策略 手段手段 本质本质 实例实例 价格型需求响应价格型需求响应 分时电价、实时电价 通过提高高峰段电价使用户主动避开高价时段充电 我国峰谷差率大于 40%的地区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之比大于 4:1 的政策 激励型需求响应激励型需求响应 激励政策和补偿 诱导用户参与系统需要的负荷削减项目 广东省补贴额较高,日前邀约可达 3.5 元/kWh,可终端负荷可达 5 元/kWh,且可组成虚拟电厂集群响应。资料来源:轻舟科技,中信建投 2.2 作为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可通过作为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可通过 V2G 参与调峰和促进新能源消纳参与调峰和促进

18、新能源消纳 充电站运营商通过 V2G 参与调峰、实施峰谷套利 除了引导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聚合商(充电站运营商)同样可以引导带电的电动汽车向电网反向放电,以支持系统电力平衡。6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11:电动汽车电动汽车 V2G 可作为储能支撑离网型微网的运行可作为储能支撑离网型微网的运行 资料来源:懂车帝,中信建投 V2G 模式下的电动汽车类似于工商业储能,通过峰谷套利实现其经济性。但这一过程需要聚合商(即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商)聚合其运营的充电桩资源(及所接入的电动汽车),并接入电网调度。在现货市场推行后,作为一个电力市场主体,聚合商也可以根据负荷预测,决定其掌控的

19、充电桩资源采取怎样的充电或放电策略,以达到收益最大化。图表图表12:电动汽车聚合商通过绿证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电动汽车聚合商通过绿证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 资料来源:充电负荷聚合商参与绿色证书交易的运营模式与关键技术刘敦楠等,中信建投 7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13:电动汽车负荷聚合商的商业模式电动汽车负荷聚合商的商业模式需求响应、峰谷套利(调峰)、绿证交易需求响应、峰谷套利(调峰)、绿证交易 需求响应需求响应 峰谷套利(调峰)峰谷套利(调峰)绿证交易绿证交易 实现方式实现方式 价格型需求响应和激励型需求响应 电动汽车 V2G 绿电交易平台和绿证发放制度 实现条件实现条件

20、电力现货市场、需求侧响应市场和聚合商平台 分时电价制度 绿证交易结算系统 实现效果实现效果 削峰填谷,减轻电网峰谷差,聚合商获得需求响应收益 聚合商获得峰谷套利收益 促进新能源消纳,聚合商满足了新能源消纳占比要求。经济性经济性 响应调度指令,根据削峰填谷效果获取收益(元/kWh)低充高放,峰谷价差越大收益越好 购买廉价低谷绿电实现经济性 资料来源:充电负荷聚合商参与绿色证书交易的运营模式与关键技术刘敦楠等,中信建投 空间测算:2025 年新型商业模式收入贡献近半数 充电桩运营商作为天然的负荷聚合商,除了收取服务费的传统商业模式外,还可以通过需求响应、峰谷套利(调峰)等方式获益。2023 年起,

21、随着多种商业模式的逐步推进,新型商业模式带来的收入将成为充电桩聚合商收益的主要来源。预计 2025 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空间达 920 亿,新型商业模式收入贡献超半数。图表图表14:预计预计 2025 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空间达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空间达 920 亿,新型商业模式收入贡献超半数亿,新型商业模式收入贡献超半数 资料来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盈利模式及经济效益分析胡龙等,中国充电联盟,中信建投 项目单位20212022E2023E2024E2025E远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万辆784643228000车桩比3.02.62.22.01.82.0充电桩保有量万个26252

22、24000其中:交流充电桩万个2820673500其中:直流充电桩万个47760充电桩总功率万千瓦606662000交流充电桩平均功率千瓦788.28.48.610直流充电桩平均功率千瓦6243250其中:交流充电桩功率万千瓦45000其中:直流充电桩功率万千瓦92250440单车年度总充电量万千瓦时200020282052207220882250单车带电量千瓦时5052545

23、65890年充放电次数次403938373625充电总电量亿度电29031800充电桩聚合商可调用比例1%3%5%8%15%40%充电桩聚合商可调用电量亿度电282253135720一、服务费收益亿元78.40139.19224.76317.87406.13720.00服务费价格元/kWh0.500.500.500.480.450.40二、需求侧响应补偿收益亿元5.4929.2378.67169.53406.131800.00需求侧响应补偿标准元/kWh3.503.503.503.203.002.50三、峰谷价差套利收益亿元1.106.6818.6645.03115.07

24、612.00平均峰谷价差元/kWh0.700.800.830.850.850.85总市场空间亿元84.99175.10322.08532.44927.323132.00市场空间聚合商市场空间充电桩总量充电桩总功率 8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预计 2025 年全国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利润空间达 204 亿元,远期利润空间可以达到 783 亿元。图表图表15:预计预计 2025 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利润空间达年充电桩聚合商市场总利润空间达 200 亿元,远期空间近亿元,远期空间近 800 亿元亿元 资料来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盈利模式及经济效益分析胡龙等,中国充电联盟,中信建投 9

25、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三、充电桩运营商格局:电网企业先行,第三方独立运营商百花齐放三、充电桩运营商格局:电网企业先行,第三方独立运营商百花齐放 充电桩的大范围铺设离不开庞大资金的支持,以国家电网为代表的国家队率先完成公共充电桩从标准,到基建、到形成示范点的建设过程。随后,第三方独立运营公司和车企公司凭借精细化服务和强大的用户粘性,成为新的建桩主力,在 CR15的运营商中,第三方独立运营公司多达 9 家。根据中国电池联盟,2022 年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三家市场份额为 53.69%,较 2016 年的 79.7%下降了 26pct。图表图表16:2022 年年特来电、星星充

26、电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云快充三家市场份额三家市场份额为为 53.69%,较,较 2016 年下降年下降 26pct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数量数量(万台)(万台)市占率市占率 产品功率产品功率(KWKW)产品类型产品类型 特来电 独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36.3 20.20%-直流+交流 星星充电 独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34.3 19.08%2.0-360 直流+交流 云快充 独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25.9 14.41%-国家电网 电网企业 全国 19.6 10.90%-直流 小桔充电 独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9.4 5.23%-蔚景云 独

27、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7.3 4.06%-深圳车电网 地方运营商 广东为主 6.9 3.84%-南方电网 电网企业 南方五省为主 6.1 3.39%-直流+交流 万城万充 独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4.8 2.67%3.5-720 直流+交流 汇充电 独立充电运营商 全国 4.6 2.56%7-160 直流+交流 依威能源 独立充电运营商 中国香港+内地 4.2 2.34%-直流+交流 万马爱充 电力设备制造商 全国 2.6 1.45%7-480 直流+交流 上汽安悦 车企 全国 2.4 1.34%-中国普天 通信服务提供商 全国 2.3 1.28%-蔚蓝快充 独立充电运营商 深圳为主 1.9 1.

28、06%7 交流 其他 11.1 6.20%-资料来源:中国电池联盟,各公司官网,中信建投 国家电网:是充电桩行业国家电网:是充电桩行业先驱者先驱者,致力于打造电动汽车生态。,致力于打造电动汽车生态。国家电网是最早参与充电设施建设的企业之一,于 2015 年成立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目前,公司已建成以“十纵十横两环”高速公路为骨干网架的 2000多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此外,公司还推出“e 充电”APP 和小程序,帮助用户查询公司高速公路充电站点的位置和实时状态,以便提前规划出行的理想路线。在价格端,充电桩收取电费和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省级相关单位

29、制定,因此各省充电价格差异较大。10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17:各省高速公路充电桩使用价格差异较大(仅列出部分省市)各省高速公路充电桩使用价格差异较大(仅列出部分省市)省市省市 收费标准(元收费标准(元/千瓦时)千瓦时)北京 市区:0.330.94;郊区:0.320.93 天津 0.4 河北 各城市标准不同:1.081.74 山西 0.76-1.2 山东 0.951.45 上海 夏季(7、8、9 月):1.98;非夏季:1.945 江苏 1.6 浙江 1.6 安徽 各城市标准不同:0.41.66 福建 1.251.29 湖北 0.87 湖南 1.68 江西 1.8

30、吉林 0.45 省市 收费标准(元/千瓦时)北京 市区:0.330.94;郊区:0.320.93 资料来源:公司官网,中信建投证券 特来电为电动汽车充电桩龙头,进军虚拟电厂。特来电为电动汽车充电桩龙头,进军虚拟电厂。公司是厢式电力设备制造商青岛特锐德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特锐德持股比例为 77.71%。公司是充电桩行业龙头,共部署公共充电桩数量 36.3 万台,市占率高达 20.2%。公司致力于打造“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网络”。从 2019 年特来电开始积极布局虚拟电厂的建设和运营,并于 2022 年 10 月发布公告,拟出资 1 亿元在青岛成立上合特来电,推动建设以电动汽车链接的“

31、充电网+微电网+储能网”为载体的虚拟电厂生态与管理平台。2022 年特来电虚拟电厂平台已完成与国内 16 家电网调度中心的对接,参与调峰的充电场站达 1885 座,调峰总容量达 1045.35MW,不同场景下已调度聚合容量超过 300MW。根据特锐德公告,特来电 2019-2022H1 营业收入分别为 21.29/19.25/31.04/15.83 亿元,2020-2021 同比增速分别为-9.58%/61.24%。但公司整体仍呈亏损状态,2019-2022H1 分别亏损 0.75/1.71/0.51/1.1 亿元,我们判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1)充电桩行业毛利率为 20%左右,公司 202

32、0、2021 年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96%、22.07%;2)公司造桩、租金、电费、推广开支大,侵蚀公司利润;3)根据公司相关报道,公司为实现充电网生态体系目标,成立 8 年来研发投入多达 20 亿,目前公司充电服务产生的利润不足以覆盖研发费用。11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18:特来电营收整体呈上升趋势特来电营收整体呈上升趋势 图表图表19:特来电整体呈亏损状态,系前期开支大特来电整体呈亏损状态,系前期开支大 资料来源:特锐德公告,中信建投 资料来源:特锐德公告,中信建投 星星充电:依托母公司渠道资源具有先天星星充电:依托母公司渠道资源具

33、有先天优势优势。星星充电于 2014 年成立,其母公司是万帮数字能源,隶属于江苏最大的汽车经销商万帮金之星车业集团,通过整合母公司的渠道资源,星星充电已与奔驰、保时捷、宝马、蔚来等全球 59 家知名车企达成合作,也与万科等 74 家国内百强地产建立伙伴关系。通过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商业模式,公司聚焦 B 端市场精准投建,2022 年在全国拥有 34.3 万台公共充电桩,仅次于特来电。除了发挥平台作用外,公司在充电领域技术储备丰富,截至 2022 年 4 月,公司拥有超900 件知识产权,同时自主研发多款直流、交流充电设备,功率覆盖 2.0-360KW。图表图表20:星星充电拥有多款直流、

34、交流充电设备,功率覆盖星星充电拥有多款直流、交流充电设备,功率覆盖 2.0-360KW 资料来源:公司官网,中信建投 21.2919.2531.0415.8309202020212022H1营业收入(亿元)-0.75-1.71-0.51-1.11-2.0-1.5-1.0-0.50.020022H1归母净利润(亿元)12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朗新科技:打通互联网平台生态,发挥流量入口协同优势。朗新科技:打通互联网平台生态,发挥流量入口协同优势。公司是中国能源行业信息化的领军企业,2019年创建第三方聚合充电平台“新电途”,并于 20

35、20 年启动聚合充电服务运营。截至 2022H1,公司已与特来电、星星充电、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头部运营商达成合作,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超 500 家,在运营充电桩数量超过 50 万,同比增速分别为 67%、150%。基于公司在数字生活场景平台运营中的长期积累,新电途与支付宝、高德、微信、百度等成熟的互联网服务入口共建充电生态,支持用户使用支付宝扫码缴费,有效提升平台使用率与认知度。由于新电途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投入较大,短期内未给公司带来对应的收入增长,22H1 新电途经营亏损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 2800万元。图表图表21:2022H1 新电途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超新电途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超

36、500 家,在运营充电桩数量超家,在运营充电桩数量超 50 万台万台 2020 2021 2022H1 累计接入全国充电运营商(家)220+400+500+运营充电桩数量(万)10+32+50+新能源充电车主(万)50+210+380+聚合充电量(万度)7000+56000+83000+年度充电量(万度)63000+150000+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信建投证券 星云股份:锂电池产业链条纵向延伸,推出储充检一体化项目。星云股份:锂电池产业链条纵向延伸,推出储充检一体化项目。公司致力于构建“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到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服务装备”的产业链,通过控股子公司“充电猫能源”及参股公司开发充电桩

37、、运营管理平台等相关产品,并开展充电运营服务。公司凭借在储能领域的积累,研发出直流快充技术,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可将充电效率提高 25%以上。在电动桩建设方面,公司与时代星云、车充网开展储能战略合作,在福建福州、浙江台州、北京等地建设“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集储能、充电、动力电池安全检测等功能于一体。在平台建设方面,公司是“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首批认证桩企业,依托大数据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具备智能调度、能量管理等功能。图表图表22:星云股份充电站集储能、充电、动力电池安全检测等功能于一体星云股份充电站集储能、充电、动力电池安全检测等功能于一体 资料来源:星云股份公众号,中信建投 13

38、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四、投资建议四、投资建议 目前充电桩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电费及服务费、停车费、其他收入。其中电费及服务费是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中售电价普遍根据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充电服务费 2020 年之前根据各地政府发布的指导价,2020 年之后则逐步放开实行市场化定价。根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盈利模式及经济效益分析一文,对四种充电站进行了经济性测算,其中不同充电站的配置、造价和经济性如下。图表图表23:乘用车充电站资本金乘用车充电站资本金 IRR 约在约在 10%上下上下 类型类型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静态投资静态投资(万元)(万元)利用率利用率 年充电量

39、年充电量(万(万 kWh)电价电价 服务费服务费 资本金税后资本金税后IRR 小型-公交 5100kW 直流桩 197.7 25%109.5 综合售电价格0.470 元/kWh 0.5 元/kWh 14.77%大型-公交 20100kW 直流桩 676.4 25%438.0 20.77%小型-乘用 540kW 直流桩、507kW 交流桩 251.8 25%116.8 8.45%大型-乘用 3040kW 直流桩、307kW 交流桩 595.8 25%306.6 12.76%资料来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盈利模式及经济效益分析胡龙等,中信建投 上述测算仅考虑了充电站通过充电的方式销售电量(以综合售电价

40、格购得)并加收 0.5 元/kWh 的服务费时的经济性,未考虑充电站作为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侧响应等电力市场时的额外收益模式。若考虑充电站作为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侧响应、峰谷套利等收益模式,则经济性有望提升,假设充电站每年充电量有 5%参与需求侧响应,按 3.5 元/kWh 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标准,则对于图表 21 中的小型乘用车充电站,每年可增加收入约 20.44 万元。对于小型乘用车充电站,不参与需求侧响应时资本金 IRR 为 8.45%,参与需求侧响应后 IRR 将可提升 2pct左右。若再叠加峰谷套利等收益模式,需要配置电池储能等设施,当峰谷价差达到 0.7 元/kWh 时,峰谷套利将具备一

41、定的经济性,IRR 有望进一步提升。14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图表24:作为聚合商时充电桩运营商可增加需求侧响应、峰谷套利、光储充自发自用等收益,作为聚合商时充电桩运营商可增加需求侧响应、峰谷套利、光储充自发自用等收益,IRR 有望进一步提升有望进一步提升 资料来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盈利模式及经济效益分析胡龙等,中信建投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日益提升,充电桩终端需求日益旺盛,产业链中游运营商话语权上升。充电桩运营商作为天然的负荷聚合商,可以通过需求响应、峰谷套利(调峰),以及绿证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多种商业模式获利,其发展势在必行。关注朗新科技朗新科技(能源信息化龙头

42、)、绿能慧充、星云股份绿能慧充、星云股份、特锐德特锐德(子公司特来电是充电桩龙头)等。15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风险分析风险分析 需求方面:国家基建政策变化导致光伏、储能投资不及预期;经济增长趋缓,工商业用电量增长降速;市场化导致峰谷价差减小等。供给方面:锂资源、铜资源、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IGBT 等电力电子器件供给紧张,国产化进度不及预期;合适的工商业业主由于安装空间等制约可安装量不足。政策方面:需求侧响应相关政策力度不及预期;容量电价补偿标准低于预期;电力现货市场推进进度不及预期;电力峰谷价差不及预期;消防、环评、能评等审批流程过于严苛等。市场方面:竞争加剧导致储

43、能电池、集成商、PCS 厂商毛利率、盈利能力低于预期;运输等费用上涨。技术方面:电化学储能等技术降本进度低于预期;储能技术可靠性难以进一步提升;循环效率停滞不前等。机制方面:电力市场机制推进不及预期;现货市场配套辅助服务、容量补偿、峰谷价差等不及预期;虚拟电厂、需求侧管理等新兴市场机制不及预期等。16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分析师介绍分析师介绍 朱玥朱玥 中信建投证券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2021 年加入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2016-2021 年任兴业证券电新团队首席分析师,2011-2015 年任财经新能源行业高级记者。专注于新能源产业链研究和国家政策解读跟踪,

44、获 2020 年新财富评选第四名,金麒麟第三名,水晶球评选第三名。研究助理研究助理 雷云泽雷云泽 17 行业动态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评级说明评级说明 投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涉及的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 6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报告发布日后的 6 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 股市场以沪深300 指数作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作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 500 指数为基准。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涨幅 15以上 增持 相对涨幅 5%15 中性 相对涨幅-5%5之间 减持 相对跌幅 5%15

45、 卖出 相对跌幅 15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涨幅 10%以上 中性 相对涨幅-10-10%之间 弱于大市 相对跌幅 10%以上 分析师声明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i)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ii)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法律主体说明法律主体说明 本报告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机构(以下合称“中信建投”)制作,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中信建

46、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已披露在报告上海品茶。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本报告亦可能由中信建投(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在香港提供。本报告作者所持香港证监会牌照的中央编号已披露在报告上海品茶。一般性声明一般性声明 本报告由中信建投制作。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收者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建投客户。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认为可靠的公开资料,但中信建投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观点、评估和预测仅反映本报告出具日该分析师的判断,该等观点、评估和预测可能在不发出通知的

47、情况下有所变更,亦有可能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或者采用不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建投其他部门、人员口头或书面表达的意见不同或相反。本报告所引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报告中所含任何具有预测性质的内容皆基于相应的假设条件,而任何假设条件都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并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中信建投不承诺、不保证本报告所含具有预测性质的内容必然得以实现。本报告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均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建议并未考虑报告接收人在财务状况、投资目的、风险偏好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报告接收者应当独立评估本报告所含信息,基于自身投资目标、需求、市场机会、风险及其他因素自主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中信

48、建投建议所有投资者应就任何潜在投资向其税务、会计或法律顾问咨询。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信建投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中信建投不对使用本报告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中信建投可能持有并交易本报告中所提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财产权益,也可能在过去 12 个月、目前或者将来为本报告中所提公司提供或者争取为其提供投资银行、做市交易、财务顾问或其他金融服务。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署名分析师的观点,分析师的薪酬无论过去、现在或未来都不会直接或间接与其所撰写报告中的具体观点相联系

49、,分析师亦不会因撰写本报告而获取不当利益。本报告为中信建投所有。未经中信建投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发布或引用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从未经中信建投书面授权的任何机构、个人或其运营的媒体平台接收、翻版、复制或引用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版权所有,违者必究。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 中信建投(国际)中信建投(国际)北京 上海 深圳 香港 东城区朝内大街2 号凯恒中心B座 12 层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南塔 2106 室 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广电金融中心 35 楼 中环交易广场 2 期 18 楼 电话:(8610)8513-0588 电话:(8621)6882-1600 电话:(86755)8252-1369 电话:(852)3465-5600 联系人:李祉瑶 联系人:翁起帆 联系人:曹莹 联系人:刘泓麟 邮箱: 邮箱: 邮箱: 邮箱:charleneliucsci.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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