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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林业“走出去”:银行业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参考框架(9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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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林业“走出去”:银行业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参考框架(95页).pdf

1、 绿色金融支持中国林业“走出去”Green Finance Supporting Chinese Forestry Industrys“Going Global”:银行业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 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参考框架 A Reference Framework for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Management 2022.05 课题组顾问 马骏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 王登举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 课题组成员 白韫雯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本投融资

2、中心主任 姚靖然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本投融资中心研究员 宿海颖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研究员 致谢(按姓氏笔画排序)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得到了中英合作国际林业投资与贸易项目(InFIT)的支持。同时,课题在访谈与调研过程中,得到了以下专家的有益意见与建议,在此致以诚挚感谢。丰若秋 中国银行总行行业研究中心高级经理 方韧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制造中心总经理 刘瑾 世界银行高级农村发展专家、项目经理 刘义华 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处长 代敏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环境伙伴关系项目技术顾问 张君佐 中英合作国际林业投资与贸易项目(InFIT)主任 沈

3、北灵 中国林业集团运营管理部部长 李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级客户副经理 金晖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陈亚芹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陈琰炜 汇丰银行企业可持续发展高级经理 周云 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环境专家 唐丁丁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贸易与投资专委会荣誉主任委员、亚洲开发银行合规审查委员会前主席 刘小丽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钱伟聪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徐嘉忆 创绿研究院生物多样性金融项目负责人 目录 Content 执行摘要 Executive Summary.i 第一章 背景 Chapter 1:Backgroun

4、d.1 1.1 中国开展境外可持续林业投融资的重要性 Why Is Sustainable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Important for China?.2 1.2 中资林业企业“走出去”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Chinese Forestry Firms Going Global: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llenges.4 1.3 报告回应的问题与研究方法 Research Scope and Methodology.8 第二章 金融机构支持中国林业“走出去”Chapter 2:Financial Inst

5、itutions Support for Chinese Forestry Industry to Go Global.9 2.1 金融机构支持林业“走出去”的形式与案例 Financing Models and Case Studies.10 2.2 绿色金融支持林业“走出去”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Support from Green Finance: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llenges.11 第三章 国际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Chapter 3:How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anage En

6、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in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25 3.1 国际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概述 Overview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afeguard Policies.26 3.2 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Management relating to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7、Financing Activities.35 第四章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参考框架 Chapter 4:A Reference Framework for 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Manag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in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43 4.1 提出参考框架 Reference Framework.44 4.2 国际合作的新机遇 New Opportunities in International Cooper

8、ation.46 4.3 结语与展望 Conclusions and Looking Forward.46 【附录】Appendices 1.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或项目的界定 Categories of Green Forestry Industry or Projects in Chinas Green Finance Taxonomy.47 2.部分全球可持续森林管理文书、倡议或组织 Selected Global 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Instruments,Initiatives and Organizatoins 50 3.部分林业

9、相关的国际可持续性认证标准 Selected Global Forest-related Sustainability Certification Standards.51 4.中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Chinese Laws,Regulations,and Policies Relating to Forest Resource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Utilization.53 5.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制定的林业发展战略或业务规划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ses:Forest-rel

10、ated Strategies or Business Plans.55 6.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发起或加入的可持续林业相关的倡议、平台或伙伴关系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ses: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related Initiatives,Platforms,or Partnerships Initiated or Joined.57 7.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6和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 6 World Banks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tandard 6 and IFCs

11、Performance Standard 6.59 8.亚洲开发银行林业政策 ADBs Policy on Forestry.61 9.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森林部门指南 EBRDs Sub-sectoral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Guideline:Commercial Forestry.63 10.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有关林业的政策 JBICs Policy Relating to Forest Management.67 11.汇丰银行林业行业政策农业行业政策 HSBCs Forest and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Policy.68 12.

12、德意志银行环境和社会政策框架 Deutsche Banks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Policy Framework.70 13.瑞银集团有关林业和生物多样性的政策 UBS Policy Relating to Forests and Biodiversity.71 14.非洲开发银行林业政策 AfDBs Forestry Policy.72 15.美洲开发银行有关林业的政策 IDBs Policy Relating to Forest Management.73 16.部分加入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RSPO)的国际商业性金融机构 RSPO:Financial Ins

13、titutions Case Studies.74 参考文献 References.77 i Executive Summary Forests are the main components of land ecosystems.Forests have not only been playing a critical role in maintaining the integrity,stability,and diversity of the global ecosystem,but have also been providing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for

14、 humanitys existence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With global ecological problems getting increasingly severe,the protection,conservation,and sustainable use of forest resources have become a key concern of all nations.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SFM)reflected the first global cons

15、ensus on the forests issue since 1992.Since the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such as the UN and major forest products trading nations have been pushing for policies prohibiting illegal forest logging and forest product trading,and they have actively joined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global initiative

16、s,and sustainability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to promote green and sustainable supply chains.In recent years,issues such as land-use change,forest protection,climate change response,biodiversity protection and conservation,as well as safeguarding the development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 and local

17、communities have also gradually become the focus of global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At COP 26 of the 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140 countries representing 90%of the global forested areas,including China,Indonesia,Russia,Canada,Brazil,and Congo,joined the landmark Glasgo

18、w Leaders Declaration on Forests and Land Use,and committed to halt and reverse forest loss by 2030.In China,in order to pus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win goals of carbon peaking and carbon neutrality,to make concrete advances in biodiversity protection,to strengthen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re

19、covery,and to give impetus to the valu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s,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promulgated a successive set of policy documents,including 1+N Policy Framework for Carbon Peak and Carbon Neutrality,Opinions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Opinions on Establis

20、hing and Improving Mechanisms for the Valu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s,and Opinions on Encouraging and Supporting Private Capitals Participation in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all of which have further clarified the road map and timeline for ecological progress in China.Investing ov

21、erseas and seek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pportunities are the necessary and inevitable choices for Chinese forestry firms to adapt to global economy,utilize resources,expand into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accelerate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industry,and grow sustainably.Chinese forestry firms fi

22、rst started to Go Global to make investments and seek financing in the 1990s.In recent years,more of them have been doing so at an accelerating pace and have expanded into more fields,with private firms as the leading force.These firms investments have so far mostly gone to Russia,several countries

23、or regions in Southeast Asia,Africa,America,and Oceania.The cooperation form lies primarily in labor-intensive industries such as forest logging,primary processing of wood and other industries.Relatively,fewer firms are engaged in further processing(such as papermaking and floorboard manufacturing)a

24、nd capital-intensive industries.In 2007 and 2009,the Chinese Ministry of Commerce(MOFCOM)and the then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jointly issued the Guidelines for Sustainable Overseas Silviculture by Chinese firms and the Guidelines for Sustainable Forest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by Ch

25、inese firms to further regulate the legal compliance and 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 of Chinese firms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In July 2021,the Ministry of Commerce(MOFCOM)and the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MEE)jointly issued Guidelines for Green Development of O

26、utbound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which distinctly says to encourage Chinese enterprises to integrate green development throughout the investment process and should abide by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green development.Chinese forestry firms that have“Gone Global”vary in their financing

27、models depending on the firms profile,qualification,risk level,and management.Policy banks have been the major source of support for firms,state-owned or otherwise by providing long-term loans mainly in the form of Onshore Security for Offshore Credit.The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is generally covered

28、 by China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SINOSURE).Commercial banks have 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supporting firms overseas investment by providing loans or issuing bonds.In recent years,state-owned and top-tier private firms have been actively making investments and seeking cooperation

29、 opportunities in the overseas forestry industry,and have been moving from the traditional forest cultivation,development,and utilization activities to a more integral industry chain,such as ii developing industrial parks for processing,cross-border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zones,port logistic

30、s as well as performing trade in services.Policy banks have in turn been continuing to expand their package of financing support to the growth of the entire forestry industry chain abroad.Private firms,however,in general still face difficulties with financing obstacles,higher financing costs,and ins

31、urance barriers.Their sources of funding are still mainly their own or self-financing.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 face a higher level of uncertainties and risks because they are highly dependent on natural resources,and ecosystems.They are also susceptible to the imp

32、acts of many factors,including the political,economic,cultural,historical,ethnic,and geopolitical situations of the host country,global governance situations,and other factors.When conducting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in a few countries in Africa or Southeast Asia where forest governance i

33、s weak,Chinese firms are more prone to risks from unsustainable investment practices or even violation of lo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due to the lack of sufficient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awareness and management capacities.Forest resource cultivation,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projects are ge

34、nerally characterized by long cycles,vulnerability to the impact of natural disasters,potential land use disputes,close connection to indigenous people,and strict labor safety and working condition standards.These characters all add to the uncertainty of returns on a projects investment.If the envir

35、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of the project are not identified and managed properly,it tends to bring operational,legal,financial,and reputational risks to the investing firm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it will also damage Chinas image as a responsible investor.Internationally,there have been cases whe

36、n multinational firm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aced criticisms from host countries or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or suffered severe financial and reputational losses because they failed to identify and manage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in projects that involved soft commodities such as t

37、imber and palm oil.Since the“Belt and Road”initiative came out in 2013,the number of Chinese overseas investment projects and the amount of capital invested kept growing,making it urgent to further improve the green and 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 of thes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In 2016,

38、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together with six other central government ministries and commissions,jointly issued the Guidelines for Establishing the Green Financial System,putting into place the first complete national green finance policy system in the world.China has since made substantial progress

39、in the areas of green finance standards,information disclosure,incentive mechanisms,innovative products and services,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The green finance policy system has been playing a key role in guiding the growth of the forestry industry,advancing the connection between ecological pr

40、otec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embodied in President Xis“two mountain theory”,and in supporting sustainable overseas investment in forest industry.The green finance policy system and the whole series of important policies regulat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firms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

41、vities(i.e.,the Green Credit Guidelines,Guidelines for Establishing the Green Financial System,Green Investment Principles for Belt and Road(GIP),Guidelines on Regulating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Serving Enterprises Overseas Development and Strengthening Risk Control,and Guidelines for Green Developm

42、ent of Outbound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have all made it clear the requirement for Chinese firm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strengthen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 in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and to improve projects green and sustainable performanc

43、e).Based on current best practices,there are mainly three ways to use green finance to support sustainable forestry investment domestically or abroad:strengthen environment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define clearly green finance taxonomy relating to forestry industry or projects;and explore innovati

44、v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echanisms.Specifically,firstly,policy banks and commercial banks have been raising the bar in project environment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 either through improving their green finance or green credit policies,mechanisms,governance,and systems,or through joining the Equ

45、ator Principles.Secondly,Chinas current green finance taxonomy(i.e.,the Green Credit Guidelines,the Green Credit Statistics System,Green Industry Guidance Catalogue(2019),Green Financing Statistics System,and Green Bond Endorsed Projects Catalogue(2021)have all clearly defined“green forestry develop

46、ment,gree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iii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dustry,green trad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and standards”as eligibl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relating to the forestry industry.Thirdly,in consideration of local forest resource endowment and potential developme

47、nt areas,policy banks,local commercial banks,and international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come up with diverse innovative green financing mechanisms and products such as carbon financing,forestry and agriculture loans,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and preferential loans to sup

48、port local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covery and promote the valu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s.Despite the above,however,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e still in an early phase of developing innovative green financing tools and products to suppor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in the f

49、orestry industry.First,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not developed sector-based credit policies targeting industries or projects that have a closer association with or stronger impact on ecosystems(such as resource management,utilization and trade activities in the forestry,agriculture,and fishery ind

50、ustries).Secondly,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yet to establish a mature system of risk assessment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chanism that accounts for the impact of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have on nature(i.e.,the climate and biodiversity).Thirdly,the Chinese green finance taxonomy has

51、yet to define detailed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particularly activities and projects that have positive impacts on climate and biodiversity;there is also the need to further develop innovative green financing mechanisms and products that go with these activities.F

52、inally,the government should come up with further policies to improve the incentive mechanisms for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that positively impact the climate and biodiversity.It is against this background,to further improve the sustainability of investment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 overse

53、as and to maintain the good reputation and image of China and 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well as Chinese firms,this research focuses on one of the fundamental pillars of green financ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and proposes a framework for 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

54、tutions to refer to in managing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in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This reference framework is built by an overview of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business practices of 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and a systematic and comprehensive study of in

55、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est practices.We hope this framework can be useful to all types of enti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hinese forestry industrys“Go Global”and consequently helpfully to improve their green and 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s.This research found that in the last 30 years,in

56、ternational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some global leading commerci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generally established robust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safeguard policies.In addition,as a supplement to their safeguard policie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enera

57、lly follow the World Bank Groups Environmental,Health and Safety Guidelines(the EHS Guidelines)and use these guidelines as technical references for risk management in specific industries.Som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developed an Exclusion list and specific risk management policies

58、for sectors,industries,or projects with higher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including energy,chemicals,agriculture,forest,fishery,and palm oil.Based on this research,the characters and common featur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anagement policies,mechanisms,and processes regarding fo

59、restry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can be summarized into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Formulation of forestry industry-relate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r prioritization of such business:In consideration of a host countrys resource endowment and its development priorities such as poverty alleviat

60、ion and regional prosperity,some international or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ranked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in forests,agriculture,food security and climate change as key areas for their institutions early or long term development strategies,while at the same ti

61、me actively founded or participated in global initiatives to promote sustainable forest resource utilization,sustainable supply chains or sustainability certification standards.Some global leading commerci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in their efforts to fulfil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r supp

62、ort the carbon neutrality vision,have clearly stated their priority support for green,low carbon,and sustainability related business iv areas,examples of which include projects or activities working on nature-based solutions such as sustainable forestry,agriculture,sustainable land use,and ecotouris

63、m.Formulation of an Exclusion list for forestry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In their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afeguard policies(including sustainability policy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policy),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in general either created an Exclusi

64、on list that clearly prohibit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that negatively impact forests and other important ecosystems,or clearly specified the industries,business categories or characteristics of businesses to which the products and services they do not provide financing support for fall

65、under.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Asia Development Bank,Asia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KfW Bankengruppe,Japan Bank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French Development Agency,UBS Group,Deutsch Bank,and HSBC all have clearly defined investment a

66、nd financing activities that have negative impacts on forests and other important ecosystems.These activities include those that violate international and host country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or agreements;those involving exploitative forms of forced labor or child

67、labor;commercial logging of tropical primary forests;unsustainable forest logging,forest product production,processing and trade;impinge on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s;and encroachments on forests that are of high conservation value for biodiversity,cultural heritage,and nature reserves.Rigorous imple

68、mentation of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performance standards that forestry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need to follow: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performance standards in the safeguard policies stipulate mandatory requirements applicable to borrowers and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

69、ivities.According to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performance standards in the safeguard polici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in the EHS Guidelines,at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level,major performance standards relevant to forestry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

70、inancing activities include labor and working conditions,resource efficienc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community health,safety and security,land resettlement,indigenous peoples,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living natural resources,and cultural heritage.Therefore,financial i

71、nstitutions and borrowers should also identify and manage forest projects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accordingly.Formulation of forest sector-based risk management policy as a supplement to safeguard or sustainability policies:som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developed forests sect

72、or-based risk management policies,such as the World Banks forest policy(1991),the AfDBs forestry policy(1993),the ADBs policy on forestry(1995),the EBRDs Sub-sectoral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guideline:commercial forestry(2014),the IDBs environmental and biodiversity sector framework document(2018),

73、HSBCs forest policy(2014)and agricultural industry policy(2014),and ANB AMRO Banks forestry and tree plantations policy(2014).In addition,in their safeguard policies,JBIC(2009),UBS Group(2014),Deutsch Bank(2020),and Citibank(2021)also detail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managing environmental and s

74、ocial risk or sustainability risk involved in forestry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This research concludes tha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afeguard policies regarding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can be summarized into four models:1.Formulate principles of governing

75、participation in forestry i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2.Define the sensitive industries,regions,and characters involved in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3.Explicitly require the borrowers 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adopt internationally accepted sustainability certification st

76、andards,either voluntarily or through mandatory means;4.Formulate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checklist in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Based on the above,this research proposes a framework for 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refer to in managing the environmental an

77、d social risks of their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in the overseas forestry industry.This framework covers four aspects:strategies,governance,policies,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v Overall requirements: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rigorously implement relevant policies,regula

78、tions,and voluntary initiatives,to make a clear stand on the requirement fo 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 of a project.The institutions should also carry out the policies,regulations or guidelines in both China and abroad that promote green and sustainable performance of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

79、ties,further improve management of forest projects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and promote responsibl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practices in the overseas forestry industry by 1)using the Green Credit Guidelines,Guidelines for Establishing the Green Financial System,Guidelines on Regulating the Ba

80、nking Industry in Serving Enterprises Overseas Development and Strengthening Risk Control,and the Guidelines for Green Development of Outbound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s general principles;actively adopting or participating in both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initiatives or organizati

81、ons that promote sustainable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or the Green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s,such as the Green Investment Principles for Belt and Road(GIP),the UN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PRB),the UN Global Compact,and the UN Global Investor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GISD);2)ad

82、opting Overseas Sustainable Silviculture Guides for Chinese firms and the Overseas Forest Resources Sustainable Operation and Utilization Guides for Chinese firms jointly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the then State Forest Administration as mandatory industry standards to regulate Chinas fo

83、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abroad;3)determining the institutional commitment to or stand on green and sustainable in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and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development of ESG system for these activities.Governance: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

84、ions should improve their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s by 1)bringing more attention from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other senior managers to both awareness and practice of green finance to support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particularly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85、 risks management level.Depending on their business and governance needs,these institutions may consider establishing a green finance committee to promote green finance implementation and departments coordination,and to monitor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management of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

86、ancing activities abroad;2)senior managers should,according to the boards decisions,develop detailed management plans that facilitate the use of green finance to support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3)detailing responsibilities at each internal management level,conducting in

87、ternal audits and reviews,and establishing,if needed,a system of performance appraisal that is linked to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management;4)establishing,if needed,an implementation process for external assessment or expert consultation.Policies: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88、develop sector-based risk management policies by 1)developing an Exclusion list or redline policy relating to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and putting any activities involving“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and host countries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international convent

89、ions or agreements;involving exploitative forms of forced labor or child labor;commercial logging of tropical primary forests;encroachments on forests that are of high conservation value for biodiversity,cultural heritage,and nature reserves;impinge on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s;unsustainable forest

90、logging,forest product production,processing and trade”in the Exclusion list.2)using Chinas green finance taxonomy and referencing those of the EU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ies,further define in detail the key areas of support in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91、and rank those that are green and sustainable in the forest industry as priorities;3)rendering sector-based risk management policies for projects in soft commodities production and trade with higher potential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 in important ecosystems such as forests.These policies shoul

92、d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a)following the principle to consider in integral the economic,social,and ecological impacts in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b)paying attention to the long term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mpacts of these activities;c)establishing a compre

93、hensive,cross-industry or cross-sector assessment of the impact on forests that looks at the issues of land use,climate change,deforestation and biodiversity loss all together;d)taking the EHS Guidelines as key reference document to learn from,and regarding it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echnical

94、guides in vi identifying risks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e)when necessary,requiring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or a borrower to adopt,within a certain time frame,whether voluntarily or through mandatory means,internationally accepted sustainability certification standards,such as those from the Forest S

95、tewardship Council(FSC),the Programme for the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PEFC),the China Forest Certification Council System(CFCC),the Roundtable on Sustainable Palm Oil(RSPO)and the Roundtable on Responsible Soy Association(RTRS);f)using the 10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tandards(ESS)of the

96、 World Bank and the 8 Performance Standards(PR)of the IFC to focus on identifying and managing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mpacts on“labour and working conditions,resource efficienc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community health,safety and security,land resettlement,indigenous peoples,biodiversity conserv

97、ation and the 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living natural resources,and cultural heritage”;g)identifying and managing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mpact of projects involved in the upstream,midstream,and downstream of the forestry supply chain;h)developing a checklist for assessing a projects environm

98、ental and social risks and performing rigorous reviews;h)performing periodic evaluation,management,and monitoring for a projects potential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s.4)strengthening the capacity-building of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 in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

99、tivities,actively conducting relevant training and talent programs,and hiring external experts as appropriate.Operations Management:Chines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improve their operations management by 1)performing initial screening of proposed projects based on the Exclusion list or

100、redline policy for overseas fore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2)performing due diligence by conducting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classification of thes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according to international standards,country standards,industry standards an

101、d also through referring to Chinese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s,and activity include the authoritative opinions from external assessment or experts consultation in this process;3)for projects with significant risks,requiring the borrower and project sponsor to establish and implement

102、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 plan that applies risk mitigation principles;4)reviewing how the borrower and project sponsor are implementing the risk management plan,and assist,when necessary,the borrower or project sponsor to adopt remediation measures;5)being proactive in information di

103、sclosure and communications with stakeholders;6)establishing an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 for handling grievances and gradually developing and improving dispute resolution,compliance review,advisory and other functions;7)conducting project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performance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

104、t;8)conducting continuous capacity-building and 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 abiliti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itself as well as those of the borrowers and project sponsors.Finally,this research points out new opportunities for green finance to support international cooper

105、ation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and offers the following recommendations:1)promote Chinas good practices to“Go Global”,combined with Chinas good practices and achievements in mobilizing green finance to support the valu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orestry industry,and

106、 the implementation of green forestry projects;2)further strengthen the South-South cooperation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facilitate law-abiding and sustainable forest resource development,utilization,and trade in Russia and countries in Africa and South America with relatively weak forest governance

107、 capacities,advance the alignment of international and Chinese standards with those in a host country,adopt more rigorous green standards in a projects implementation,and actively advocate and push for capacity building and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and countries in Central Asia and Africa in the area

108、s of reforestation,desertification control,ecological restoration,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regarding advanced technologies,systems and management experience,etc.);3)further cooperation with the EU,New Zealand and other economies with an advanced forestry industry,and promote the optimization an

109、d upgrade of the forestry industry chain both in China and abroad.At the same time,further strengthen coordination with the EU and other economies with relatively robust green finance policies on the taxonomy,so as to lay the foundation for extending the industrial chain of Chinas outbound forestry

110、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vii 执行摘要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不但在维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多样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也为人类的生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全球生态问题日益严峻,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越来越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议题之一。1992 年以来,可持续森林经营(SFM)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立。此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从事林产品贸易的主要国家纷纷倡议和推动建立遏制非法采伐与贸易相关的森林政策,积极加入促进绿色与可持续供应链相关的国际公约、全球倡议和可持续性认证标准。近年来,遏制土地利用变化、保护森林

111、、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发展权利等议题也逐渐成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焦点。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加拿大、巴西、刚果等代表全球 90%森林面积的 141 个国家加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关于森林和土地利用的格拉斯哥领导人宣言,承诺到 2030 年扭转和停止森林砍伐。就中国相关政策而言,为推动落实“双碳目标”,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国家陆续颁布“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

112、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等,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路线和时间表。中资林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利用世界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实现林业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中资林业企业走出国门,开展投融资活动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近年来,中资林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规模日益扩大,领域逐步拓宽,并呈现出以民营企业为主导的特征。境外林业投资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俄罗斯与东南亚、非洲、美洲、大洋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境外投资合作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主要集中在森林采伐、木材初加工等产业。相对而言,从事造纸、地板等深加工、资本密集型产业的企业较少。

113、2007 年和 2009 年,中国商务部和原国家林业局先后联合发布了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和中国企业境外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中资企业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表现。2021 年 7 月,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鼓励和引导“走出去”的企业提高绿色发展意识,遵循绿色国际规则。受融资主体的性质、资质、经营风险与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走出去”的林业企业在融资模式上不尽相同。政策性银行是支持国有林业企业和有实力民营林业企业“走出去”的主力,提供以内保外贷为主要方式的长期贷款,并一般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部分股份

114、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也以提供贷款或承销债券的方式,参与支持了部分“走出去”林业项目。近年来,国有企业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境外林业投资合作,逐渐由传统的森林培育、开发和利用活动向建设加工园区、跨境经济贸易合作区、港口物流与开展服务贸易活动等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政策性银行持续加大对境外林业全产业链建设方面的“一揽子”融资支持。相较而言,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和担保弱等难题,其资金来源尚以自有或自筹为主。viii 林业投融资活动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高度依赖,且易受部分东道国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民族、地缘政治与全球治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特别是在

115、非洲、东南亚等少数森林施政能力较弱的国家开展投融资活动时,由于中资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意识及能力不足,其投融资活动较易出现不合规甚至违法的情况。森林资源的培育、开发与利用项目具有生产周期长、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存在潜在的土地利用纠纷、与原住民关系密切、劳工工作条件保障要求较高等诸多行业属性,这些属性均增加了项目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若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识别与管理不当,较易对投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运营、法律、财务和声誉风险,也会对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造成一定的损害。国际经验表明,曾有部分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由于未能在木材、棕榈油等软性商品的开发、利用与贸易项目中有效识别与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

116、受到来自东道国或国际社会的批评,甚至蒙受较大的财务及声誉损失。自 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合作的数量与资金体量不断增加,进一步提升境外投融资活动的绿色化与可持续性具有现实意义与紧迫性。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首个国家层面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并在绿色金融标准、信息披露、激励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实现长足发展。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两山理论”的路径转化、支持境外可持续的林业投资合作方面,发挥了关键的指引作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与一系列规范金融机构和企业境外

117、投融资活动的重要政策,如绿色信贷指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等,均多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境外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升项目的绿色与可持续性表现。依据现有良好实践,绿色金融支持国内与境外可持续的林业投融资活动主要体现在三个主要方面:推动加强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明确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林业产业或项目的界定、探索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具体来看:其一,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通过贯彻绿色金融理念,完善自身绿色金融或绿色信贷政策、机制、流程体系等,或以加入赤道原则等形式,进一步提

118、升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水平;其二,中国目前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等)均已明确界定“绿色林业开发、绿色农业开发、生态环境产业、符合国际惯例及标准的绿色贸易”等林业投融资活动;其三,政策性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和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结合地区森林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探索推出碳金融、林农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优惠贷款等多元的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用于支持地方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但现阶段,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探索各类创新的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用于支持林业投融资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首先,金融机构尚

119、未结合对生态环境具有较强关联和影响的产业或项目(如林业、农业和渔业等资源开发、利用与贸易活动),制定专门的行业授信政策。其次,金融机构尚未针对投融资活动对气候、生物多样性等自然方面的影响,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信息披露制度。再次,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林业投融资活动的识别与界定,特别对促进气候和生物多样性具有正向效益的项目和活动界定还不够细化,与之匹配的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还有待进一步开发。最后,政府应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对气候和生物多样性具有正向效益的投融资活动的激励机制。ix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可持续性水平,维护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和国家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120、,研究聚焦绿色金融的重要一环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结合目前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及业务实践,在系统、全面地梳理国际金融机构良好实践的基础上,为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林业投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出一套参考框架。希望该框架能够为参与林业“走出去”的各类主体提供有益示范和参考,进而全面提升中国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绿色化与可持续性表现。研究发现,目前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部分世界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普遍在近三十年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保障政策。作为保障政策的补充,国际金融机构还普遍遵循世界银行集团环境、健康和安全标准(EHS 指南),将其作为具体行业风险管理的技术参考。部分国际

121、金融机构还针对具有较高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部门或项目,如能源、化学品、农业、林业、渔业、棕榈油等,制定了禁入清单和具体的行业风险管理政策。研究总结了国际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活动相关管理政策、机制与流程的特征与共性,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制定林业相关发展战略或将其列为优先发展业务。结合东道国资源禀赋、减贫和促进地区繁荣等优先发展战略需要,部分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将林业、农业、促进食品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等投融资活动列为机构早期或长期发展的重点领域,同时也积极发起或加入全球促进可持续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与可持续供应链相关的倡议或可持续性认证标准。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或支持碳中

122、和愿景,明确表示优先支持绿色低碳和与可持续挂钩的业务领域,一般包括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类项目或活动,如可持续林业、可持续农业、可持续的土地利用、生态旅游等。制定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禁入清单。国际金融机构普遍在其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可持续性政策、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等)中明确界定了对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负面影响的投融资活动禁入清单,或明确界定不提供融资支持的产品或服务所属的行业、业务类型或特征。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开发署、瑞银集团、德意志银行和汇丰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均明确界定了对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负面影响的投融资活动

123、,基本覆盖:违反国际和东道国法律法规、国际公约或协定;涉及剥削劳工或童工;对原始热带雨林的商业性采伐;不可持续的森林采伐、生产加工及贸易活动;侵占原住民权利;对生物多样性、文化遗产、保护地等具有高保护价值森林的侵占等内容。严格落实林业投融资活动需遵循的环境和社会标准。保障政策中的环境和社会标准主要规定了适用于借款方和投融资活动需符合的强制性要求。依据国际金融机构保障政策中的环境和社会标准和EHS 指南的相关要求,在项目执行层面,林业投融资活动主要涉及的环境和社会绩效标准包括: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与管理;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原住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

124、源的可持续管理;文化遗产等方面。因此,金融机构和借款方对林业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与管理也应围绕此维度展开。制定具体的林业行业风险管理政策,以补充保障政策或可持续性政策。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制定了具体的林业行业风险管理政策,如世界银行森林保障政策(1991 年)、非洲开发银行森林政 x 策(1993 年)、亚洲开发银行森林政策(1995 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森林部门指南(2014年)、美洲开发银行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部门框架(2018 年)、汇丰银行林业行业政策(2004年)和农业行业政策(2014 年)、荷兰银行森林和种植融资政策(2013 年)。此外,日本协力银行(2009 年)、瑞银集团(2

125、014 年)、德意志银行(2020 年)、花旗银行(2021 年)等也在其保障政策中详细列示了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或可持续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研究认为,国际金融机构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行业风险管理政策,可以归纳为四类模式:明确制定参与林业投融资活动的具体原则;界定林业投融资活动涉及的敏感行业、地区和特征;明确要求借款方或金融机构自愿或强制采纳国际公认的可持续性认证标准;制定林业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清单等。在此基础上,研究为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林业投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出一套参考框架,包括完善相关战略、制度、政策和流程等四个方面:总体要求。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

126、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和自愿性倡议,明确项目在可持续性表现上的立场,深入践行促进境外投融资活动绿色与可持续表现相关的国内外政策、法规或指引,进一步提高境外林业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推动负责任的境外林业投融资实践:1)以绿色信贷指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等政策和指引为总体原则,积极采纳或加入促进境外可持续投融资、绿色“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内外倡议或组织,如“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联合国全球可持续发展投资者联盟等。2)重点参照中国商务部和原国家林业局联合颁布的中国企

127、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中国企业境外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以此作为规范中国境外森林投融资活动的重要行业标准。3)明确机构对境外投融资活动在绿色与可持续性表现上的承诺或立场,进一步强化境外投融资活动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组织管理。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健全组织架构:1)加强董事会、理事会等高层管理者对于绿色金融支持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特别是加强境外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理念与实践的重视程度。可依据机构发展业务和完善治理架构等需要,视情设置绿色金融委员会,专门推动绿色金融的实施与协调工作,并纳入涉及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具体推动工作。2)高层管理者应依据董事会、理

128、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管理细则。3)明确界定内部各管理层级的职权,开展内控审查,视情增设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4)视情建立第三方咨询或外部专家聘任制度。政策制度。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行业风险管理政策:1)建立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涉及的禁入清单或红线制度,明确将涉及“违反国际和东道国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协定;剥削劳工或童工;对原始热带雨林进行的任何开发活动;对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开发活动;对原住民权利的非法侵犯;未采取可持续管理的森林资源开发、经营利用和贸易活动”等列入禁入清单。2)结合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参考欧盟等国际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进一步界定和细化境外投融资活动的

129、重点支持领 xi 域,将与绿色与可持续挂钩的林业投融资活动列为境外优先发展业务。3)对于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较高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软性商品生产与贸易项目,制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明确境外投融资活动需遵循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三者统一的原则;关注境外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影响的长期评估;建立跨行业或部门的森林综合影响评估,将土地利用、气候变化、森林退化与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协同评估;重点借鉴 EHS 指南,将其作为林业行业风险识别的重要技术指南之一;视情要求金融机构或借款方在一定时效内,自愿或强制采纳国际公认的可持续性认证标准,如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FSC)、森

130、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C)、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负责任大豆圆桌协会(RTRS)等;以世界银行 10 项环境和社会标准和国际金融公司 8 项绩效标准为参考,重点识别和管理“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与管理;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原住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识别与管理涉及林业上、中和下游等产业链不同环节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设置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排查清单或问卷,进行逐项审查;对项目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管理与监督。4)加强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环境

131、和社会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相关培训与人才建设,视情聘任外部专家参与。流程管理。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流程管理:1)依据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禁入清单或红线制度,对拟议项目进行初筛。2)开展尽职调查,依据国际标准、国别标准、行业标准,参照中国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审慎对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开展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并进行风险分类,在此过程中积极纳入第三方或专家的权威咨询。3)针对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要求借款方和项目执行方依据风险缓释原则,建立并实施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计划。4)审查借款方和项目执行方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在必要情况下,协助借款方或项目执行方采取补救措施。5)积极开展信息披

132、露和利益相关方沟通协商。6)建立申诉问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问题解决、合规处置及咨询顾问等功能。7)开展项目环境和社会绩效监测与评估。8)开展持续的能力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借款方或项目执行方对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最后,研究指出绿色金融在支持林业国际合作方面的新机遇。研究建议:1)结合中国绿色金融在支持国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国经验“走出去”。2)进一步加强林业领域的南南合作,促进中国在俄罗斯、非洲、南美洲等森林施政较弱的投资目的国开展合法、可持续的森林资源开发、经营利用与贸易等活动,促进国际标准、中国标准与东道国标准的对接,在项目实

133、施过程中积极采纳更为严格的绿色标准,积极促进同中亚、非洲等地区国家就中国在造林、治沙、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优势技术、制度与管理经验等)开展能力建设与经验交流。3)进一步加强与林业产业较为发达的欧盟和新西兰等国家和经济体开展合作,推动中国国内及境外林业产业链的优化和升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欧盟等绿色金融体系较为完善的经济体在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上的对接和协同,为进一步延伸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产业链奠定基础。1 第一章 背景 2 1.1 中国开展境外可持续林业投融资的重要性 1.1.1 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是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森林是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关键,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

134、石。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对维护全球气候、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多样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全球约有 24 亿人直接或间接受益于森林,包括获得食物、住所、能源和药品。森林每年为全球国民收入贡献约 4500 亿美元,为发展中国家经济贡献 2500 多亿美元。近几十年来,全球森林面临毁林和退化的威胁。直至目前,该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毁林和森林退化造成的林地转化已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二大因素(约占10-20%)。世界经济论坛自然风险上升报告显示,44 万亿美元的经济价值(占全球 GDP 总值的一半以上)依赖自然及其服务,因此面临自然损失带来的风险。据估计,避免进一步的毁林

135、每年可推动全球经济产值增长至少 4.08 万亿美元1。到 2030 年,与木材、纸浆和纸张产品生产和利用有关的可持续森林管理每年可创造 1650 亿美元的额外收入2,存在巨大的投资与发展潜力。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问题的日益严峻,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愈加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不合理的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存在较大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国际森林问题谈判启动于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确立了“可持续森林管理(SFM)理念1”并通过了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声明充分肯定了森林对维护和改善全球生态环境不可替代的作用。2000 年,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框架下正式成立了联合国森林论坛(UNFF

136、),即联合国关于政府间森林政策对话的主要机构。此后,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2017-2030 年联合国森林问题战略计划(首个联合国森林战略计划)等有关全球森林发展的战略与目标、全球及区域森林伙伴关系等,也均致力于推动全球合法与可持续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与贸易。目前,从事林产品贸易的主要国家已普遍制定了推动合法林产品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加入国际公认的大宗农林产品可持续性认证标准。这些法律法规、倡议或认证标准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展开,包括生产国和生产商,消费国和消费者。具体来看,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贸易国际公约是目前管理包括木材在内的野生物种国际贸易的唯一国际机制。对于出口国,目前超

137、过30 个国家(多为热带木材生产地)制定了禁止或限制原木出口政策3。对于进口国,世界主要林产品进口国也相继颁布了木材合法性认定标准,如欧盟木材法案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行动计划、美国雷斯法案、澳大利亚禁止非法采伐法案、印度尼西亚木材合法性认证计划、俄罗斯原木法案、中国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等。对于具有较高毁林和森林退化风险的软性商品(大豆、棕榈油、牛肉、木材等)4的培育、生产、加工及贸易等活动,包括两大国际森林认证体系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和森林认证认可计划体系(PEFC);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负责任大豆圆桌会议(RTRS)以及不毁林、不开垦泥炭地、不侵害人权(NDPE 倡议)5

138、等在内的国际可持 1 可持续森林管理倡议首次出现在 1992 年里约联合国发展大会上,联合国(UN Resolution 62/98,2008 年)将可持续森林管理定义为:旨在确保森林提供满足当前和未来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并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可持续森林管理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发展的概念,目的是保持和增强所有类型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为当代和后代造福。2 林业投融资活动也直接或间接与多项 SDG 目标有关,如 SDG3 良好的健康与福祉、SDG6 清洁饮用水和环境卫生、SDG7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SDG12 负责任的生产和消费、SDG13 气候行动等。3 续性认证标准或倡议,近年来也在

139、世界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加入大宗农林商品相关的国际可持续性认证标准。截至2022 年5 月,中国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认证的森林面积近 129 万公顷6。2014 年 2 月,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C)与国际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实现互认。截至 2022 年 5 月,获得 CFCC 认证的林地约 582 万公顷7。截至目前,191 家中国企业加入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8。与此同时,国际社会正积极呼吁实现遏制土地利用变化、保护森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土著居民和社区发展权力等多重效益的协同。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140、缔约方大会第 15 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 26 次会议(COP26)等重要的国际环境治理会议上,昆明宣言和关于森林和土地利用的格拉斯哥领导人宣言的达成,也均体现出全球采取一致行动,推动更加务实的国际合作的雄心和决心。尽管面临巨大的投资缺口,但各国正致力于调动公共和私营部门协作,特别是推动金融机构的参与,在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自然向好的投融资活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1.1.2 提升项目的绿色化与可持续性是应对当前林业“走出去”挑战的必然要求 林业全球化给中国林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9。境外投融资活动普遍面临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资

141、源风险、外汇风险、运营风险、环境和社会风险等。在此基础上,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还普遍面临更多挑战。首先,森林资源的培育、开发与利用项目具有生产周期长、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存在潜在的土地利用纠纷、与原住民关系密切、劳工工作条件保障要求较高等诸多行业属性,这些属性均增加了项目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其次,由于部分“走出去”企业(特别中小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意识及能力较弱,过往在非洲、东南亚等少数森林施政能力较弱的国家开展业务时,存在不合规甚至违法的情况,可持续的森林经营与管理较难落实。再次,近年来,受国内需求推动,中国在棕榈油、大豆和牛肉等软性商品的进口规模也始终保持高位。国内外相关研究认为,全球范围

142、内以木材、棕榈油、橡胶、牛肉等为代表的软性商品的传统生产方式是造成毁林、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驱动因素之一。因此,若对此类风险识别、管理与监督不当,较易对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运营、财务和声誉风险,也会对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造成损害。1.1.3 加强中国境外可持续林业投资合作是绿色金融的重点支持领域 自 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合作的体量不断扩大,已经超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成为境外最大的投资主体。在促进境外可持续林业投资合作方面,2007 年和 2009年,中国商务部和原国家林业局先后联合颁布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和中国企业境外

143、 4 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两份指南用于规范中国企业境外森林相关的投融资活动,促进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森林资源合法、可持续经营利用及相关贸易活动。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首个国家层面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并在绿色金融标准、信息披露、激励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绿色金融当前的历史使命一方面是引导资金流向具有绿色低碳属性的投融资活动,另一方面是需要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包括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降低投融资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当前,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有关规范境外投融资活动的重要政策,

144、如绿色信贷指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规范银行业境外表现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规范中资企业“走出去”的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和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等,均明确阐释了促进中国境外投资合作的绿色发展,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境外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管理等内容。此外,中国也积极参与并支持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包括开展国际和区域绿色金融标准、监管等方面的合作与对接,为进一步支持境外可持续的林业投融资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1.2 中资林业企业“走出去”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1.2.1 林业企业“走出去”的历史与发展现状(1)

145、中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森林总量保持增长、林业产业发展保持稳定。依据“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中国森林覆盖率达到 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 175.6 亿立方米。中国森林面积居世界第五位,在全球森林资源总体呈下降趋势下,中国森林面积及蓄积量连续三十年保持增长。2020 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 7.55 万亿元,约是 1978 年的 420 倍,林业产业发展速度保持稳定,且质量与结构更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保持高速发展,能源及资源消耗不断增长。但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矛盾长期存在,主要根源在于中国森林资源总量与人

146、均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资源禀赋现状尚未扭转。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并加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国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2000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5 年)等严格的森林保护管理制度。201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为扭转国内木材供给危机,2012 年以来,国家储备林建设不断深入,但仍存在诸多发展困境,尚不足以完全支撑国内木材需求。2014 年以来,中国木材对外依存度超过50%。目前,中国也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大豆、木材和牛肉进口

147、国,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5 (2)投资历史与规模 中资林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利用世界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满足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现实需要。中资林业企业走出国门,开展投融资活动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受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危机、林区经济危困”的影响,为解决林企职工生存和企业发展问题,部分国有森工企业(特别是东北国有林区)率先迈出了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步伐10。当时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援外资金或企业自筹贷款,投资目的地国为俄罗斯、东南亚等国家。例如,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主要在具有地缘优势的俄罗斯开展森林采伐业务1

148、1。随着改革开放及中国加入WTO,中国林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林业投资目的地呈现多元化格局,包括俄罗斯、东南亚、非洲、美洲、大洋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2017 年,中资企业在俄罗斯、非洲、东南亚、美洲等国家和地区林业大中型合作项目有 200 多个,分布在20 多个国家12,租用和购买林地 6000 多万公顷,境外林业投资达 100 多亿美元13。海关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前五位进口贸易伙伴依次是泰国(12.8%)、印度尼西亚(11.8%)、美国(7.1%)、俄罗斯(6.3%)、巴西(5.6%);前五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20.3%)、日本(6.5%)、越南(5.8%)、英国(4.6%

149、)、澳大利亚(4.2%)。目前,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林产业生产、贸易、消费第一大国,第一大木质林产品贸易国14。根据UN COMTRADE 数据统计,截止2020 年,中国已成为第一大原木、木浆进口国,第一大木家具、人造板出口国。表 1 中国木材进口量与国别(2021 年)类别 数量(万立方米)主要进口国别 原木 6358 新西兰、德国、俄罗斯、美国、巴布亚新几内亚、乌拉圭、巴西、所罗门群岛、捷克、法国、加拿大、日本(此 12 国总量占比 89%)锯材 2884 俄罗斯、泰国、加拿大、美国、乌克兰、芬兰、菲律宾、德国、加蓬、巴西、智利、白俄罗斯(此 12 国总量占比 89%)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150、 依据 2011-2020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境外林业投资规模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额比重较小。2011-2020 年间,投资规模总体有较大增长,近两年保持平稳。2020 年末,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存量规模为 38.67 亿美元,是 2011 年的 3.6 倍,占全部直接投资存量的 0.15%(当年全部农、林、牧、渔业占比为 0.8%)3。二是境外林业投资平均规模较小。依据相关 3 数据来源:逐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6 研究,中资境外林业项目平均投资额仅为 2160 万美元。其中,82.4%的企业投资额在 1000 万美元以下,只有 6%的企业投资额

151、在 5000 万美元以上。图 1 2011-2020 年中国对外林业直接投资存量(单位:亿美元)来源:商务部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3)投资主体与形式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包括国有和民营企业等。2014 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现状调查及国别分析显示,民营企业是林业“走出去”的主体,占总投资额的 89.4%。中林集团、福汉木业、中粮集团、中航集团等国有企业是林业“走出去”的国家队。以俄罗斯为例,截至2018 年,超过 100 家中资企业在俄罗斯投资林业项目,投资主体的 76%为民营企业。从事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企业集中分布在中国 19 个省(市、自治区),具有地

152、缘优势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自治区和云南省等有边境接壤的省份拥有更多的境外林业企业,沿海省份拥有更多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境外林业投资合作中,绿地投资一直是进入境外市场的主要模式之一,企业“走出去”按照东道国的法律建立独资企业或国际合资企业。绿地投资能够较好地保持垄断性优势,同时促进增加当地就业,提升当地生产力。对于投资者,绿地投资能够合理绕开关税壁垒,享受国民待遇,是一种双贏的投资方式。依据公开数据,截止 2013 年底,以独资方式进行境外投资合作的企业有 89 家,投资额 31.1 亿美元,占投资总额 79.3%;合资企业 101 家,投资额 4.6 亿美元;并购方式经营的企业 4 家,投资额

153、 3.53 亿美元。表 2 境外林业投资主体概况 企业性质 企业数量 投资额(亿美元)平均投资额(亿美元)民营企业 502 35.09 0.07 国有企业 25 4.14 0.17 央企 9 3.81 0.42 国有森工企业 4 0.04 0.01 05540452000020 7 其他国有企业 12 0.29 0.01 来源:2014 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现状调查及国别分析 目前,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主要集中于森林采伐、木材初加工等产业。相对而言,从事造纸、地板等深加工、资本密集型产业的

154、生产企业较少,整体投资规模和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依据2014 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现状调查及国别分析,567 家有境外林业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中,从事森林采伐、原木生产、锯材和板材等木材初加工的企业共有 368 家(占 64.9%)。2013 年,中林集团成功购得新西兰 3.2 万公顷林地,并取得了香港绿森公司在新西兰所属林地的独家包销权,竞标租用新西兰惠灵顿、陶朗加港口堆场,稳定木材进口渠道,成为了新西兰最有影响力的国外企业15。1.2.2 林业企业“走出去”应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的挑战 林业投融资活动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高度依赖。随着中资林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规模日益扩大,领域逐步拓宽,

155、国有企业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境外林业投资合作,逐渐由传统的森林培育、开发和利用活动向建设加工园区、跨境经济贸易合作区、港口物流与服务贸易等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因此,林业企业“走出去”将面临来自产业链上、中和下游不同环节,不同类型或交织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详见表 3)。表 3 林业投融资活动面临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 产业链环节 林业投融资活动 环境风险 社会风险 上游 森林培育/经营、非木质林产品培育/经营、游憩、采伐、运输、其他 单一种植、过度/非法采伐、温室气体、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火灾、水资源使用/水文状况、土壤侵蚀/流失、土地退化、栖息地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外来物种入侵、化学品使用

156、 非法采伐、腐败与贿赂、土地利用纠纷、原住民权利、社区关系、利益相关方管理、劳工健康与安全、劳工权利、化学品使用、噪声污染、文化遗产 中游 生产制造(纸浆、锯材等初级产品;家具、纸张、建材等最终产品)、运输、其他 温室气体、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栖息地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水资源使用/水文状况、火灾、外来物种入侵 劳工健康与安全、劳工权利、腐败与贿赂、原住民权利、社区关系、利益相关方管理、化学品使用、噪声污染、文化遗产 下游 存储、运输、消费、国际贸易、废弃处置、回收与再利用 由上中游环节传导 由上中游环节传导 8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以国际经验来看,部分国际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由于未

157、能较好地识别与管理项目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受到来自东道国或国际社会的批评,甚至蒙受一定的财务及声誉损失。例如,环境纸张网络(EPN)的研究报告表示,敦促金融机构停止与世界最大的纸张生产商之一亚洲浆纸业公司(APP)保持任何客户关系,因其在印度尼西亚的业务活动中涉及破坏热带泥炭地等生态系统,并引发毁林和火灾等环境风险,其被指控未能履行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16。雨林行动网络(RAN)研究认为,总部位于马来西亚的Kuala Lumpur Kepong(KLK)公司,其林产品贸易涉及造成巴布新几内亚和利比里亚的社区冲突,也引发印度尼西亚两个橡胶园的非法雇佣童工等社会问题17。澳新银行(ANZ)同意对柬

158、埔寨一个有争议的制糖厂和精炼厂项目的周边社区(受土地纠纷影响的 1200 户社区家庭)提供赔偿18,本次事件推动了澳新银行加快建立自身独立的申诉与问责机制(2021 年 11 月发布)。国际经验表明,若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识别与管理不当,较易对项目业主、投资企业和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运营、法律、财务和声誉等风险。1.3 报告回应的问题与研究方法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可持续性,研究聚焦绿色金融的重要一环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结合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业务实践,在系统、全面地梳理国际金融机构良好实践的基础上,为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林业投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出一套参考

159、框架。希望框架能够为参与林业“走出去”的各类投资主体提供有益示范和参考,进而全面提升中国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绿色化与可持续性表现。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为文献研究与访谈,主要针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特别是涉及林业投融资的政策与实践进行文献研究与访谈。尽管研究进行了多方访谈,但尚未开展实地调研和考察。希望能够在未来研究中,纳入更多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林业企业的案例,不断完善目前研究识别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参考框架等内容。9/96 第二章 金融机构支持 中国林业“走出去”10 2.1 金融机构支持林业“走出去”的形式与案例 受融资主体的性质、资质、经营风险与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走出去”的

160、林业企业在融资模式上不尽相同。现阶段,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主要涉及进出口贸易、境外投资(绿地投资、跨国兼并收购)等形式。政策性银行是支持国有林业企业和有实力民营林业企业“走出去”的主力,提供以内保外贷为主要方式的长期贷款19-20,并一般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以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例,其依托进出口融资经营和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对林业国有企业和有实力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持续加大对境外林业全产业链建设方面的“一揽子”融资支持(详见表4)。相关研究显示,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也以提供贷款或承销债券的方式,参与支持了部分“走出去”的木材、大豆、棕榈油、牛肉、橡胶等大宗软性商品项

161、目。相较而言,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和担保弱等难题,其资金来源尚以自有或自筹为主。表 4 政策性银行支持林业企业“走出去”的部分案例 机构名称 融资方式 案例简介 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外投资贷款+资源进口贷款 2018 年,口行为俄罗斯林业开发业务提供融资21 一揽子金融 2018 年,口行上海分行为中林集团下属企业上海胜握胜林业有限公司的“境外森林资源(资源基地)+木材进口贸易+港口物流”一体化经营模式提供一揽子进口金融产品配套服务22 资源进口融资 2020 年,口行与中林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为其下属子公司进口木材、纸浆等资源产品提供金融保障23 国家开发银行 长期贷款 2006 年,

162、开行浙江省分行为浙江省大型民营企业新洲集团提供贷款总额 1.56 亿元的长期贷款,支持其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投资项目(新洲集团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州木兴林场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项目是当时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的重大项目,也是当时浙江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最大项目)24 内保外贷 2010-2013 年,开行天津分行在棕榈园开发项目上开创了天津“内贷外保”的先河。经过三年的合作,累计为天津聚龙集团在印尼的棕榈园并购、开发等项目提供 1.5 亿美元贷款,累计开发印尼油棕种植园近 4 万公顷25 一揽子金融 2012 年 9 月,开行与原国家林业局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合作协议,加快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鼓励

163、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展森林资源培育、开发利用及加工园区建设,培育和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林业跨国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加速境外产业集群发展等。项目覆盖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涵盖木材采伐加工、棕榈油种植加工、造纸等领域26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11 表 5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 项目名称 简介 柬埔寨制糖产业园 项目保险金额 1.13 亿美元,是亚洲最大的制糖产业园项目 木业企业投资加蓬林业 项目保险金额 2300 万美元,是中国信保支持民营农林企业加快发展和民营资本“走出去”的典型案例 印尼棕榈园种植 项目保险金额 1.21 亿美元,使中国民营企业获得了海外投资安全保障

164、,帮助企业得到了银行低成本融资支持 来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7 2.2 绿色金融支持林业“走出去”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2.2.1 绿色金融支持林业“走出去”的发展现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在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峻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对于促进实体经济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普遍达成共识。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市场经营者之一,通过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支持客户化解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表现,践行其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近些年来,中国的绿色信贷制度和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倡导者和引领者。2012 年

165、以来,中国基本形成了以原中国银监会颁布的 绿色信贷指引 为核心,以 2013年、2014 年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绿色信贷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为辅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界定了绿色金融的定义与边界。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国通过“自上而下”顶层推动以及“自下而上”地方探索并举,建立了全球首个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在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政策激励机制、产品创新和国际合作

166、等“五大支柱”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有效地支持了绿色投融资活动开展及项目落地。在此背景下,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近年来不断完善自身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优化发展战略、资源配置、组织管理、内控管理以及信息披露制度。部分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积极签署或加入联合国、国际组织和国际行业协会发起的可持续金 12 融、绿色金融、负责任银行等原则和倡议,如负责任银行原则(PRB)4、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ct)5、联合国全球可持续发展投资者联盟(GISD)6、“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截至 2021 年底,15 家中资金融机

167、构签署负责任银行原则,70 多家中资金融机构签署负责任投资原则,4 家中资金融机构签署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36 家中资金融机构与 24 家外资银行及国际组织共同发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示。2017 年以来,中国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试点工作。以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为例,其旨在推动两国试点金融机构依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结合本国、本机构的实际情况,探讨环境信息披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行动计划。2021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制度,

168、提升对环境信息披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基于 TCFD 的经验与成果,与自然相关的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也在尝试推动金融机构、投资人和企业进一步加强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有关的信息披露工作。(1)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是严格落实 2012 年原中国银监会颁布的绿色信贷指引、2016 年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 年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相关重要政策和指引的根本要求,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防范业务环境和社会风险,提高环境和社会表现,实现自身绿色与可持续

169、发展的内在需要。具体来看,绿色信贷指引首次明确提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了明确界定,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和社会问题。”指引明确将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归类为两大方面,一是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将资金用于重点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二是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指引围绕绿色信贷这两方面的内涵,对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

170、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界定了绿色金融的定义与边界,并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4 目前,中国有13 家银行签署,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九江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青岛农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恒丰银行、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全球已有240 余家银行签署。5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部分中资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已陆续加入该倡议。https:/www.Unglobalcompact.org/what-is

171、-gc/participants/search?utf8=&search%5Bkeywords%5D=&search%5B countries%5D%5B%5D=38&search%5Bsectors%5D%5B%5D=52&search%5Bsectors%5D%5B%5D=58&search%5Bper_page%5D=10&search%5Bsort_field%5D=&search%5Bsort_direction%5D=asc 6 全球可持续发展投资者联盟(简称“GISD 联盟”)由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于 2019 年倡导成立,由全球 24 个国家 30 位代表性 CEO 组成,联盟

172、以广泛调动工商界资源,推动扩大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有效投资,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行作为唯一中资机构应邀加入 GISD 联盟。13 等政策和指引也多次明确阐述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高对外投资绿色水平。在此基础上,中国的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从制度建设、流程管理、业务创新和自身表现等各个方面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目前已基本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合规要求嵌入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资金拨付、贷投后管理等投融资业务的全流程,并以此作为审查客户和项目风险,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要依据。部分股份制及地方商业银行,如兴业银行(2008 年)、江苏银行(

173、2017 年)、湖州银行(2019 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2020)、绵阳市商业银行(2020 年)、贵州银行(2020 年)、重庆银行(2020 年)、威海市商业银行(2021 年)等 8 家中资金融机构先后加入赤道原则,执行国际通行的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标准。【专栏一】中国进出口银行:依据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级指标,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口行制定了其自身绿色信贷指引。指引明确了绿色信贷的内涵、工作目标与原则以及实施要点。此外,在行业政策方面,口行逐年制定并发布行业授信政策,提出有针对性的行业绿色信贷标准以及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要求;2018 年,口行出台煤

174、炭、化工、有色金属、火电等行业授信政策。中国工商银行:2007 年,中国工商银行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不仅制定出了系统的“绿色信贷”政策,还确定了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工行作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纵深发展及落地的“领头雁”,近年来,其持续加强对环境敏感领域投融资管理,全面践行绿色金融一票否决制,将绿色信贷要求嵌入信贷业务全流程,将环境(气候)与社会风险因素纳入客户风险评价体系和客户信用等级监测分析,不断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环境(气候)与社会风险管理。14 表 6 中国工商银行环境风险管理框架及流程 框架或流程 具体实施要求 全面实施投融资 绿色分类管

175、理 鉴于绿色金融的发展内涵及要求逐渐从贷款扩充至全口径投融资业务,2020 年,工行修订了境内法人投融资绿色分类管理办法(2021 年版),将绿色分类管理逐步由贷款延伸到债券、理财、租赁等投融资业务。根据投融资“绿色”程度及环境(气候)和社会风险,将绿色分类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十二类,实施差异化投融资政策管理。加强环境敏感 行业风险管理 修订年度行业(绿色)信贷政策,及时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工艺、能耗、技术、环保等关键指标要求,严控环境敏感和产能过剩行业融资投放。加大重点行业移位管理,动态调整移位管理范围和具体措施,前瞻退出环境(气候)及社会风险较高企业融资。加强绿色金融 全流程管理及 风

176、险管控 在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资金拨付、贷投后管理等各环节审慎把控风险,将环境(气候)与社会风险合规要求嵌入投融资全流程管理。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土地、健康、安全等硬约束,逐步实现环境(气候)和社会风险的系统化、自动化管理。评级监测考虑 环境因素 根据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2020 年版),在每月对客户信用等级监测分析中考虑环境因素。如客户发生重大环保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在 1 个月内完成对客户信用等级重评。定期监测绿色信贷分类标识超过限定等级的客户,系统联动做降级处理并给予重评更新提示。积极开展绿色 信贷专项审计 根据银保监会 绿色信贷指引 监管

177、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8-2020 年内部审计发展规划中有关开展绿色信贷领域审计工作要求。来源:2020 年绿色金融专题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境外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中国的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均多次明确阐述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加强境外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项目需符合东道国法律法规,并与国际惯例、国际准则及国际良好实践达成实质性一致;实施环境和社会风险全流程管理;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与信息披露等。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例,其近年来加大信贷支持,助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严格遵循绿色金融标准,接受当地和国际环保机构监督,对境外项目实行环境和社会风险全流程管理,规定境

178、外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的标准以符合东道国法规为准。即使项目所在国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政策与标准,也应参照中国标准或国际惯例,必须评估项目实施对所在地生态、环境、人文、安全、移民、社会形态等方面的影响,借款人和项目执行方必须针对环保风险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绿色信贷指引(2012 年,原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拟授信的境外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确保项目发起人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环保、土地、健康、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15 对拟授信的境外项目公开承诺采用相关国际管理或国际标准,确保对拟授信项目的操作与国际良好做法在实质上保持一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

179、意见(2016 年,七部委):明确推动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在“一带一路”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2017 年,原银监会):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管理,包括重视境外业务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环境和社会风险全流程管理、维护当地民众权益;增进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流互动;加强信息披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2018 年,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制定七项原则,包括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治理;了解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利用绿色金融工具;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通过集体

180、行动进行能力建设。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9 年,银保监会):进一步优化中资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健全跨境合规管理机制,提高跨境合规管理有效性,实现境外机构安全稳健运行。但总体来看,对标国际良好实践,目前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的完整性及系统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尚未能够结合境外项目潜在的国别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环境和社会风险等,制定与风险敞口相匹配的行业授信政策,与项目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协商、项目信息披露和申诉问责等关键机制尚不够健全。(2)加强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和项目的界定 中外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和项目

181、的界定 作为绿色金融的五大支柱之一,绿色金融分类标准(Green Taxonomy)对于识别绿色经济活动,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产业和项目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明确界定绿色经济活动的边界,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前提,也能够有效防止“洗绿”和“漂绿”的行为。目前,国际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市场、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主导制定的自愿性标准7,这些标准的市场接受度普遍较高,也成为一些国家制定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主要参考之一。第二类是以中国和欧盟为代表的世界主要经济体制定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中国目前已经颁布绿色信贷统 7 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气候债券分类方案(2018)

182、,其识别了实现低碳和气候适应性经济所需的资产和项目,以识别与 2 摄氏度目标兼容的资产、活动及相关金融工具。目前正在建立可以认证的农业、商业林地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资产类型。二是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于 2018 年更新发布的 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社会债券原则(Social Bond Principles)、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2018)(The Sustainability Bond Guidelines)。三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 2018 年批准成立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ISO/TC 322),目前正推动制定 3 项可持续金融相

183、关的国际标准。16 计制度(2014 年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等绿色金融分类标准。欧盟于 2020 年 3 月正式颁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的最终报告和政策建议,对涵盖七大类经济行业的 67 项经济活动拟定技术筛选标准,并提出分类法的未来应用安排,以服务于实现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海洋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循环经济、废弃物防治和回收、污染防控、保护健康的生态系统等目标。此外,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 26 次大会(COP26)上,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委员会共同牵头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

184、变化(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将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和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开展全面和细致的比较。共同分类目录涵盖了包括林业领域在内的 61 项主要经济活动,有力推动了中欧乃至全球绿色金融标准的趋同,也对于推动中欧绿色投融资合作、引导跨境气候投融资活动、减低跨境交易的绿色认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蒙古、俄罗斯、孟加拉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格鲁吉亚、英国、墨西哥、加拿大和南非等国也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绿色分类标准(Green Taxonomies)或转型分类标准(Transition Taxonomies)28-29。图 2 中外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发展现状

185、来源:课题组绘制 以中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界定来看,两者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是表述不同,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支持林业相关投融资活动的表述以“生态环境产业、绿色林业项目、绿色农业项目、生态产品供给项目”为主;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对支持林业相关投融资活动的表述以“可持续林业”为主。二是界定的边界不同,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侧重于界定绿色产业和项目;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更侧重在欧盟的气候环境政策、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及巴黎协定的基础上,界定相关经济活动需有助于实现六大环境目标: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海洋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循环经济、废弃物防治和回收、污染防控、保护健康的

186、生态系统,相关经济活动还要遵循对一个或多个目标 17 有“实质性贡献”(Substantial Contribution)和“无重大损害”(Do No Significant Harm)原则8和相关技术筛选标准。表 7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共同分类目录”)活动清单(Common Ground Taxonomy Table)造林 森林恢复 包括极端事件后的 造林和天然林的再生 森林管理 森林保护 实 质 性 贡 献 标 准 欧盟分类目录的标准更详细(严格):1.造林计划及后续森林管理计划或同等文书;森林管理计划或同等文书 2.气候效益分析 3.造林林地能够持续的保证 4.审

187、计 5.组织评估 补 充 说 明 中国分类目录中与上述定义有重合但覆盖范围更广的经济活动包括:4.2.1.5 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4.2.1.8 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治理 4.2.1.10 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4.2.2.1 森林资源培育产业 4.2.2.3 碳汇林、植树种草及林木种苗花卉 4.2.1.1 天然林资源保护 4.2.1.5 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4.2.1.7 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 4.2.1.1 天然林资源保护 4.2.2.1 森林资源培育产业 4.2.2.2 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 4.2.1.2 动植物资源保护 4.2.1.3 自然保护区

188、建设和运营 4.2.2.5 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性运营 来源:共同分类目录活动清单中译文 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或项目(含境外绿色贸易或融资活动)的界定 随着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与林业生产、消费和贸易相关活动的界定也不断完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林业“走出去”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目前,中国的绿色 8 若纳入分类方案,一项经济活动必须为六项环境目标中的一个或多个做出实质性贡献,并对其他五项没有重大损害,以及要满足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Social Safeguards)。18 金融分类

189、标准均已明确将绿色林业、绿色农业、生态环境产业(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产品供给等)、符合国际惯例和标准的境外项目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具体来看,其一,2014 年由原银监会颁布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明确界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包括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统计表和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情况两个统计表。制度首次对于绿色林业开发项目进行了明确界定,界定范围包括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和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的林产品培育项目,也纳入了与林业生产活动相关的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和灾害防控类项目,以及符合国际惯例及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2020 年,银保监会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9升级为绿色融资统

190、计制度,增加了绿色贸易与绿色消费的融资活动。其二,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对绿色产业进行了明确划分,将绿色经济活动划定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六大类产业。将绿色林业相关的产业或项目纳入生态环境产业大类,大类之下还识别了具体的生态农业、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等子类。其三,人民银行等三部委颁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将绿色林业相关的产业或项目纳入生态环境产业大类,大类之下还识别了具体的绿色农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及生态产品供给等子类(详见表 8/附录一)。9 20

191、13 年,原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并建立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包括绿色林业在内的 12 个绿色产业的信贷余额。此外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也专项统计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落后产能、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以此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融资业务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19 表 8 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和项目的界定 标准名称 界定范围 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4 年版)首次对于绿色林业开发项目进行了明确界定,界定范围包括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和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的林产品培育项目,也纳入了与林业生产活动相关的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和灾害防控,以及符合国际

192、惯例及标准的境外项目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划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六大类,将绿色林业相关的产业或项目纳入生态环境产业大类,大类之下还识别了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等子类 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 年版)明确界定了林业相关的生产端、贸易端和消费端的绿色融资。特别对于与林业贸易有关的绿色融资,还纳入了符合国际现行的大宗商品可持续性认证要求,如可持续棕榈油圆桌组织(RSPO)、负责任大豆圆桌协会(RTRS)、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FSC)等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大类划分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一致,将

193、绿色林业相关的产业或项目纳入生态环境产业大类,大类之下还识别了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等子类。首次明确纳入符合中国可持续认证标准的绿色林业项目或活动,如符合 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 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可持续经营活动,符合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中国森林认证非木质林产品经营等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产品溯源体系建设、绿色产品生产与贸易及相关的平台建设,以及具有显著碳汇效应或具有显著改善环境、净化空气作用的林木草植培育、种植活动、支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林木种植活动等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3)绿色金融支持林业的创新投融资机制 全球森林资源呈现以公有制为主,私有制为辅的格局

194、。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2020 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显示,全球 73%的森林为公有,4.22%为私有,其余产权为未知或其他。全球范围内,公共资金是很多国家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可持续经营与利用的主要资金来源。多双边官方发展援助(ODA)和创新气候投融资机制,例如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加上森林可持续管理以及保护和加强森林碳储量(REDD+)、绿色气候基金(GCF)等亦对促进全球可持续的林业投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30。依据中国历次森林清查数据,中国森林所有制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31,目前形成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三分天下的格局。特别是在人工林和经济林方面,集体所有制和个体经营比

195、例正在上升。现阶段,国内林业项目的主要收益来源为木材受益、林下经济收益、政策性补贴、碳汇收入以及项目施工收益等。尽管如此,20 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仍具有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成本回收慢、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等行业属性,加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面临主体资质和抵押物质量不高或难以评估、贷后管理难等授信条件不足的限制,林业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和产业弱质性,林业产业的发展面临融资不畅的困境。表 9 中国森林所有制分布比例(%)总林地面积 人工林 天然林 公益林 商品林 国有 38 12 53 53 19 集体 18 17 18 20 14 个人 44 71 29 27 67 来源:第九次森林资

196、源清查(2014-2018 年)长久以来,国内林业项目的资金来源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性公共资金和政策性银行为主。近年来,地方林业系统和商业银行也逐步结合当地林业资源和产业发展特色,围绕林业碳汇、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生态修复与保育等自然资本领域,探索创新的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并形成了一批典型的模式和案例,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碳金融、普惠金融、林农贷、林业资产证券化、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详见表 10)。【专栏二】政策性银行支持国储林建设的绿色信贷:2015 年 12 月、2016 年 6 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政策性金融贷

197、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和系统优势,开发出长周期、低成本的国家储备林金融产品,贷款期限可达30 年(宽限期 8 年),贷款利率体现优惠原则。国家储备林金融贷款成为迄今为止林业最优惠的金融产品,推广到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基础设施、精准扶贫等六大领域,有效缓解了“林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的问题,打造了新时代绿色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成功范例。“十三五”期间,林草行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共 8.9 亿美元,包括世行贷款 2.5 亿美元,亚行贷款 3 亿美元,欧投行贷款 3 亿欧元,涉及 14 个省(区、市),可新造或可改造林草面积 495 万公顷。以减少森林碳排放的

198、国际机制(如 REDD+)也发挥了引领作用,通过改变景观管理方式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吸引更多投资者对林业的投资兴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的贷款模式,如结果导向型贷款、多批次贷款、中间金融机构转贷等贷款工具和基金等,推动中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体综合保护与治理,以及其他自然生态和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建 21 设、生态环境修复,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截至 2021 年 11 月,国家林草局世行项目管理中心共牵头负责世行项目 8 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 2 个、欧洲投资银行项目 4 个,贷款总额 18.6 亿

199、,涉及25 个省(区、市),人工造林 500 万公顷32。但同时,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及项目落地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广泛地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与可持续领域,仍是当前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与破解林业产业或项目融资困境的焦点。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表 10 绿色金融支持林业的创新投融资机制 金融产品或服务 金融机构 项目所在地 项目概况 碳

200、金融 碳汇贷 兴业银行 南平分行 福建南平 2021 年 3 月,兴业银行落地福建省首笔碳汇质押贷款,为顺昌县国有林场提供 2000万元资金支持,是省内首笔林业碳汇远期约定回购项目33 邮储银行 浙江杭州 余杭区 2020年5月,邮储银行推出“碳汇贷”产品,以信用村为基础,面向农户,发放用于竹笛行业产业链中各环节日常经营的专项信用贷款,并根据项目年固碳量给予专项优惠利率34 碳林贷 中国农业银行十堰市分行 湖北十堰 2021 年 5 月,农行十堰分行在“林果贷”的基础上,融合碳汇交易,以植树造林产生的碳汇收入和经济收入为还款来源,以预计可实现的碳汇收益权作质押,创新推出“乡村振兴碳林贷”35

201、竹林碳汇贷 安吉农商银行 浙江安吉 2021 年 8 月,安吉农商银行推出竹林碳汇贷,参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以毛林地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36 林农贷 普惠林业 金融 地方政府主导,依托林业合作社 福建三明 截止 2021 年 8 月,三明市创新推出“福林贷”“金林贷”“惠林卡”“益林贷”“邮林贷”等“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使森林经营者更加便捷地获得贴息贷款37 林票质押 兴业银行 三明分行 福建三明 2021 年 4 月,兴业银行向三明市发放首笔全国林票质押贷款,盘活辖区内丰富的林业资源,使当地林农和企业从林改中收益38 22 金融产品或服务 金融机构 项目所在地 项目概况 政府

202、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当地政府授权国有平台作为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 PPP 项目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河南省多地 开行为河南省国储林建设设计贷款期限25-30 年,宽限期 8 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且财政贴息,融资成本低的贷款。2017年 11 月,濮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获得第一笔国开行 3.1 亿元贷款39 江西新余市 2020 年 7 月,新余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通过评审,项目计划总投资 62.5 亿元,拟申请开行贷款 50 亿元。该项目是江西省利用开行贷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首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40 多双边国际金融机构 优惠贷款 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世界银行 黄河

203、下游 2021 年,世界银行贷款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创新项目,计划总投资18.6 亿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 2 亿元),拟围绕黄河口生态原真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生态建设提质增效、湿地生态保护与治理、盐碱地土壤质量提升和绿色治理等方面开展建设41 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 世界银行与欧洲投资银行联合融资结果导向型贷款 长江经济带 2017 年,世行与中国合作的首个林业行业结果导向型规划贷款项目,项目拟利用世行贷款1.5 亿美元,在四川省选取35 个县,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森林碳交易体制框架,提高林业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及审计能力,开展长期森林经营规划,实施新造混交林、低效林改造、现

204、有林改培等工程,提升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长江经济带森林生态系统恢复42 植树造林 项目 欧洲投资银行 中国全境 1995-2020 年间,欧洲投资银行在中国投资的植树造林项目,包括林业建设和恢复金额已达13 亿欧元,是中国林业项目的主要投资者之一。林业领域的贷款规模占比占欧投行在华总规模的41%。林业项目新增森林面积约 80 万公顷,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达250 万吨,创造全职工作岗位12 万个43 西北三省(区)林业生态 发展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 西北三省(区)2011年开始,项目在甘肃省、陕西省和新疆自治区植树造林和建设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44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10(续

205、)23 2.2.3 绿色金融支持林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 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的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成本回收慢、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经营主体分散、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等行业属性。国内林业项目普遍面临五大融资难点,包括融资主体单一、信息不对称、缺乏流动性、经营周期长以及增信措施少等。在此基础上,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还普遍面临来自东道国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民族、地缘政治与全球治理、项目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如土地权属、与原住民关系、劳工工作条件保障等),增加了项目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一般意义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项目的风险评估来自客户和项目两个方面,包括境外项目经营主体资质、境外项目投资与经

206、营风险、贷后管理评估等。现阶段,部分作为“走出去”主体的中小民营林业企业过于追求短期经济效益,项目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不足,增加了境外林业投资活动的经营风险,更加剧其融资难、融资贵和担保弱的融资难题,也限制了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境外林业项目落地与发展。表 11 国内林业项目面临的融资难点 融资主体单一 中国森林所有制格局中,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占比为 66%,主要依赖中央及地方的公共资金支持;人工林面积中,71%为个人所有,经营分散,难以成为合格的融资主体 信息不对称 林业项目贷后跟踪与监管难度较大,贷后管理难 缺乏流动性 缺乏健全的林业相关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林权流转、林木开发出售变现存在一

207、定困难;国内森林认证体系成本较高,尚未在全国大范围应用 经营周期长 经营周期一般为 30-50 年;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贷款,存在期限错配 增信措施少 森林保险产品少,覆盖风险类别有限,承保对象窄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12 金融机构支持境外林业项目的风险来源 企业风险 项目风险 企业境外资质及经营活动难以评估与监测 企业境外经营及财务情况难以验证 中小企业具有一定追求短期经济收益偏好 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及能力不足 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 践行可持续森林经营活动/获得可持续性认证,成本增加 面临来自东道国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民族、地缘政治与全球治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潜在的

208、环境和社会风险(土地权属、与原住民关系、劳工工作条件保障等)自然灾害风险 贷后管理难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第三章 国际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活动的 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26 3.1 国际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概述 3.1.1 建立的背景、发展与意义(1)建立的背景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境外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国别风险、环境与社会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此类风险的来源包括国际治理与国际关系、国际公约与准则、东道国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发展水平、行业标准与发展趋势、项目性质、位置、规模、敏感性以及潜在风险等宏微观因素。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

209、国际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金融机构对项目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负有间接责任”普遍达成共识。此后,政府和公民社会也对“环境和社会风险-企业-金融机构”三者之间的风险传导与利益关联的认识日趋加深45。各国陆续颁布更为严格的环境与金融监管制度,加强对于金融机构的责任分担管理要求。国际金融机构也积极建立并持续完善自身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保障政策(即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和框架),提高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绩效表现。可以说,金融机构建立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是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回应利益相关方对项目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殷切关切和诉求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项目运营及金融稳定性

210、的根本保障。(2)发展 开发性金融机构通常在政府的支持下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为使命,为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且大量的建设基金46-47。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投资方向具有基础性和公共性,投资资金具有体量大和周期长的特点。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全球金融机构范围内率先建立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以服务于实现全球或地区减贫与繁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世界银行(WB)最早的原住民政策可以追溯到 1982 年,此后建立了全球首个金融机构层面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该政策由 11 项业务政策组成。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普遍在 1992-2010 年间,建立其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并依据业务发展和

211、借鉴国际经验,对其进行持续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以实现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具有盈利性和企业属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建立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动机一般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合规和风险管理要求,也兼具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的运营要求。2003 年以来,部分国际商业性金融机构陆续采纳 赤道原则10,以此作为对融资和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中确认、评估和管理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基准。部分国际商业性金融机构也明确提出其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需参照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或国际组织倡议的可持续金融原则和标准,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和信息披 10 自 200

212、3 年以来,基于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制定的赤道原则,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套在融资过程中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最初由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等在内的 7 个国家的 10 家国际领先银行所采纳,至今已有遍布 37 个国家的 123 个金融机构加入。27 露。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还结合自身业务运营和特点,针对具有较高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或部门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不断丰富其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框架和内涵。(3)意义 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保障政策的目的普遍是提高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绩效表现,避免对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和不利影响,并在无法避免时,最小化、减少和补偿可能

213、产生的不利影响。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无论对以“促进全球和地区减贫和繁荣、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愿景的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还是对“为客户提供可持续且最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及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创新方案”的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能够有效管理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为金融机构实现发展愿景提供机制、政策、流程等方面保障,也将极大地推动金融机构内部绿色化与可持续发展进程。表 13 部分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 机构名称 机构愿景和使命 政策名称和颁布时间 政策目标和任务 世界银行 世行下设的五个机构共同致力于减少贫困,促进共同繁荣,

214、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和社会框架(始于 1982 年的原住民政策,2016 年修订,2018年执行新标准)通过一项世界银行政策和一套环境和社会标准,阐明了世界银行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这些政策和标准的设计初衷是为借款国的项目提供支持,以消除极端贫困,促进共享繁荣 国际金融公司 鼓励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可 持 续 性 框 架(2006 年发布,2012年修订)帮助客户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展业务,促进良好的环境和社会实践,鼓励透明度和问责制,促进积极的发展带来的影响 亚洲开发银行 致力于建立一个繁荣、包容、有韧性和可持续的亚太地区,同时持续努力消除地区极端贫困 保障政策(2

215、002 年)保 障 政 策 声 明(2009 年)尽可能避免项目对环境和受影响人群的不利影响;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缓解和/或补偿项目对环境和受影响人群的不利影响;帮助借款人/客户加强其保障体系,发展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使客户能够为明天建设基础设施以实现可持续性、创新和联通的绿色基础设施为核心 环境和社会框架(2016年 颁 布,2019/2021 年修订)旨在通过将健全的环境和社会管理纳入项目体系,促进亚投行客户实现这些发展成果 非洲开发银行 促进地区成员国的可持续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减少贫困做出贡献 综合保障体系:政策声明与运营保障(基于2003

216、年以来颁布的一 系 列 保 障 政 策,2013 年颁布)政策是支持非洲包容性经济增长和环境可持续性的基石 28 机构名称 机构愿景和使命 政策名称和颁布时间 政策目标和任务 美洲开发银行 寻求促进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农业增收,同时促进自然资源的有效与可持续管理,以实现粮食安全、农村人口增收与减少贫困的目标 环境和社会政策框架(基于 1979 年以来发布的一系列政策,2006 年正式发布,2020 年更新)通过强有力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标准,加强美洲开发银行资助项目的可持续性,为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法国开发署 支持并加速世界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方向过渡。专注于气候、生物多样

217、性、和平、教育、城市发展、健康和治理等领域 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2017 年)确保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影响,以及居民、领土和生态系统的脆弱性。通过更广泛的公民社会参与,促进资源的可持续管理。通过加强客户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政策及保障措施的制定与监管,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绩效。通过改善风险和资源管理水平,为全球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出贡献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 致力于推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和促进私有和企业的发展。保护环境、可持续能源、绿色经济转型是重点关注领域 环境和社会政策(2008年 颁 布,2014/2019 年修订)致力于在全部活动中促进“无害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属于

218、最高优先事项 日本国际协力银行 以补充民间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业务为出发点,围绕促进日本在海外重要资源的开发和获取;维持并提高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以应对全球变暖等保护地球环境为目的的海外业务开展等,期望为日本和国际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以确认保护环境社会为目的的国际协力银行导则(环境导则)(2009 年颁布,2015 年修订);核电项目有关信息披露情况确认指引(2017年 12 月颁布)环境导则规定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实施确认保护环境社会的手续、判断标准、成为投资贷款对象项目需要具备的环保条件。核电指引 针对项目固有事项,确认项目实施者等是否实施了适当的信息披露及保证公众参与 绿色气候

219、基金 作为全球最大的气候基金,绿色气候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和实现其国家确定的贡献的雄心,以实现低排放和气候适应性 环境和社会政策(2018 年)提出绿色气候基金(GCF)的承诺,阐明 GCF 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规定 GCF 如何管理环境与社会风险和影响,以及 GCF 如何根据国家和国际法律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的义务,支持其业务和投资的整体可持续性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13(续)29 表 14 部分国际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 机构名称 机构愿景和使命 政策名称和颁布时间 政策目标和任务 花旗银行 通过负责任地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在履行对人类和地球责任的同时,促进增长和

220、经济进步,为客户带来最好的结果。承诺2030 年实现自身运营的净零排放,到2050 年实现完全的净零排放 赤道原则 和 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2003 年颁布,2021 年发布最新版本)促进花旗愿景的实现及客户的最佳利益,鼓励更广泛地负责任金融实践 瑞银集团 召集全球投资生态系统在这里,有影响力的思维领导力、人和创意得到汇聚,机会充盈 基于 瑞银商业道德准则 和瑞银环境和人权准则,瑞银确立环境和社会风险框架(2014 年颁布)识别和管理对环境和人权的潜在不利影响,以及任何相关风险,避免对客户及瑞银的负面影响 汇丰银行 通过汇集促进进步和增长的人才、想法和资本,帮助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为客户、员

221、工、投资者、社区及我们共同的星球。承诺 2030 年实现自身运营和供应链的净零排放排放,到 2050 年实现融资和投资组合的净零排放 汇丰可持续风险政策(2002 年颁布)赤道原则(2003 年加入)ESG年报(2017 年开始发布)力求确保为客户提供的支持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不会对人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依据赤道原则,管理大型项目融资的环境和安全风险,确保这些项目的开发和运作符合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安全标准 德意志银行 以更简单而创造利润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并促进可持续增长 德意志银行环境和社会政策框架(2011 年颁布)赤道原则(2020 年加入)作为德银全球声誉风险框架的一部分,其管理环境

222、和社会风险的方式也将与德银商业道德准则共同发挥作用,强调可持续性是企业责任原则的核心,以支持可持续的未来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30 3.1.2 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主要内容 国际金融机构保障政策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金融机构对通过自身运营和业务开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或愿景、金融机构落实保障政策需要承担的作用及责任、借款方(客户)为落实保障政策需要履行的主体责任和义务。(1)金融机构对通过自身运营和业务开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或愿景 国际金融机构对通过自身运营和业务开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或愿景将构成保障政策的基础,也将决定机构开展业务的原则和宗旨。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普遍

223、将促进地区减贫、繁荣与可持续发展作为机构发展或业务开展的愿景。国际商业性金融机构普遍将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更可持续或更优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作为机构发展或业务开展的愿景。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还将应对气候变化或实现碳中和目标纳入发展愿景。(2)金融机构需要承担的作用与责任 保障政策明确界定了为落实保障政策目标,金融机构需要承担的作用与责任,一般包括:1)承诺支持借款方(客户)开发并实施在环境和社会方面具有可持续性的项目;2)帮助加强借款方(客户)实施环境和社会评价和管理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3)协助借款方(客户)在项目设计与实施中,执行强制性的环境和社会标准;4)最终实现避免、尽可能地

224、降低、减少或缓解项目的负面环境和社会风险。为此,金融机构在执行流程上,需以实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目标为基准,开展尽职调查,对项目进行筛选和风险分类,审查并监督借款方(客户)制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计划(ESMP)的制定与执行,在必要的情况下协助借款方(客户)采取补救措施,加强项目的透明度,保障申诉问责制及信息公开等。图 3 保障政策中金融机构需要承担的作用与责任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项目准备阶段 尽职调查 信息披露 外部专家参与 利益相关方协商 协助客户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系统(ESMP/ESMS)申诉问责 持续提供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 监督ESMP/ESMS执行 评估项目环境和社会绩效

225、 问题补救 信息披露 利益相关方协商 申诉问责项目完工阶段 报告 信息披露 申诉问责 持续的能力建设 31(3)借款方(客户)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保障政策明确界定了为落实保障政策目标,借款方或客户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借款方需要承担的主体责任主要以世界银行 10 项环境和社会标准(ESS1-10)和国际金融公司 8 项绩效标准(PS1-8)为蓝本,或以直接加入赤道银行的形式,其基本能够覆盖: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评价和管理;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土著居民;文化遗产等方面。各金融机构在其保障政策中,针

226、对借款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标准阐述和分类稍有不同或侧重。图 4 保障政策中借款方(客户)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课题组绘制 32 表 15 部分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保障政策中借款方(客户)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金融机构 借款方(客户)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世界银行(WB)10 项标准 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的评价和管理;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与污染预防和控制;社区健康与安全;土地征用、土地使用限制和非自愿移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原住民/撒哈拉以南非洲长期服务不足的传统地方社区;文化遗产;金融中介机构;利益相关方参与和信息公开 国际金融公司(IFC)8 项标准 环境和

227、社会风险与影响的评估和管理;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土著居民;文化遗产 亚洲开发银行(ADB)3 项标准 环境;非自愿移民安置;原住民 非洲开发银行(AfDB)5 项标准 环境和社会评价;非自愿移民:土地征用、人口迁移和补偿;生物多样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系统服务;污染防治和控制、有害物质和资源效率;劳工条件、健康和安全 美洲开发银行(IDB)10 项标准 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评估和管理;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

228、可持续管理;土著居民;文化遗产;性别平等;利益相关方参与与信息披露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3 项标准 环境与社会评估和管理;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土著居民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8 项标准 同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 法国开发署(AFD)8 项标准 同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10 项标准 同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欧洲投资银行(EIB)10 项标准 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评估和管理;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气候相关标准;文化遗产;非自愿移民;脆弱人群的权利和关切;劳工标准;劳工和公众健康和安全;利益相关方参与 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8 项标准

229、基本原则;审查措施;审查范围;需要遵守的法律标准和计划;社会接受度和影响;生态系统和生物群;非自愿迁移;原住民和监督 33 金融机构 借款方(客户)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荷兰发展金融公司(FMO)8 项标准 采纳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同时采纳赤道原则 印尼国际基础设施金融公司 10 项标准 合规,环境和社会准则评价;雇佣和工作环境,性别政策;污染防治;安全和健康;土地征用和安置;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管理;土著居民和文化遗产;文化遗产;能源利用和环境友好型能源;协商和问责机制。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4)保障政策的其他内容 作为保障政策的补充,国际金融机构还普遍要求借款方和项目执行方需遵循

230、或参照世界银行集团 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简称“EHS 指南”),将其作为具体行业风险管理的技术参考。如亚洲开发银行(ADB)、法国开发署(AFD)、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均在保障政策中明确表示以此作为行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技术信息来源。EHS 指南包括通用指南以及农业企业和食品生产、化学品、林业、一般制造业、基础设施、矿业、石油和天然气、电力等 8 个行业性指南。其中,林业指南包括森林采伐业务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木板和磨粒制品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锯木和木制品加工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和造纸业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4 项子指南。在行业层面,部分国际金融机构还针对具有较高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

231、部门或项目,如能源、化学品、农业、林业、渔业、棕榈油等,制定了具体的禁入清单或行业风险管理政策。例如,国际金融公司(IFC)针对棕榈油制定了从事棕榈油产业的世界银行框架和国际金融公司战略。亚洲开发银行(ADB)制定了水资源、能源和森林的环境保障政策。美洲开发银行(IDB)制定了三个部门框架,包括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框架、食品安全框架以及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如汇丰银行(HSBC)、花旗银行(CITI)、瑞银集团(UBS)、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德意志银行(DB)、法国巴黎银行(BNP)等在其保障政策中针对高风险或敏感行业(如能源、军火武器、化学品、

232、农业、林业、渔业、棕榈油、世界遗产地和拉姆萨尔湿地等)制定了风险管理政策,以不断完善其保障政策及风险管理框架及内涵(详见表 16)。部分国际金融机构还在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中,纳入了供应链管理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其供应链环节所获取的原材料或初级产品等符合可持续管理标准。此外,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降低项目运营风险、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表现和提高社会公共福祉等为出发点,在遵循赤道原则的基础上,还通过加强企业社会责任(CSR)、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信息披露等,持续完善保障政策的内涵和管理要求。如汇丰银行(HSBC)自 2017年逐年开展 ESG 信息披露。荷兰发展金融公司(FMO

233、)制定了ESG 政策、法国巴黎银行(BNP)制定了企业社会责任政策(CSR 政策)、德意志银行(DB)建立了全球声誉风险原则。表 15(续)34 表 16 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制定的行业风险管理政策 金融机构 风险管理政策 国际金融公司(IFC)针对棕榈油行业制定从事棕榈油产业的世界银行框架和国际金融公司战略,要求在计划和投资项目之前完成风险识别和评估,特别应关注土地征用、治理、社区和工作条件等问题 亚洲开发银行(ADB)制定水资源、能源和森林的环境保障政策 美洲开发银行(IDB)制定三个部门框架: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框架、食品安全框架以及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框架 汇丰银行(HSBC)制定可持续风险管理

234、框架,分别针对农产品、林业、化学品、能源、采矿和金属、世界遗产地和拉姆萨尔湿地、防御设备等具体行业制定可持续风险管理政策 花旗银行(CITI)制定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分别针对煤炭、煤电、商业军火及军事武器、林业、核能、石油和天然气、棕榈油等行业制定部门标准 瑞银集团(UBS)制定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框架,特别关注气候变化、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人权问题;界定有争议的活动;界定值得关注的活动(软性商品、电力、采掘)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制定部门政策和指引,包括林业和农业企业、采矿、石油和天然气、有争议的武器、电力等行业政策 德意志银行(DB)制定环境和社会政策框架和特殊行业部门的环

235、境和社会准则,明确人权、敏感以及保护地等跨部门问题;界定能源、采矿、石油和天然气、商品农业和林业、渔业等行业指引 法国巴黎银行(BNP)制定行业政策,包括武器、棕榈油、木浆、核能、火力发电、农业、采矿业以及非常规石油和天然气等九大行业 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包括总体要求,环境、社会和管理核心政策(环境、人权、劳工标准、预防腐败),主题政策(动物福利、生物多样性、基因技术、投资农产品及衍生品、土地治理等)以及行业政策(水产品渔业和海产品收获、武器装备、生物质能源、可可咖啡和棉花、采掘工业、林业、畜牧、棕榈油、船舶工业、大豆和甘蔗等)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35

236、 3.2 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林业投融资活动通常与基础设施建设、金属和采掘、石油和天然气、化学等产业或项目类似,具有较高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且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交叉性。部分国际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制定林业相关发展战略或将其列为优先发展业务;制定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禁入清单;严格落实林业投融资活动需遵循的环境和社会标准;制定具体的林业行业风险管理政策,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其保障政策或可持续性政策内容。3.2.1 制定林业相关发展战略或将其列为优先发展业务 森林为减贫和促进地区繁荣贡献经济和社会价值。全球约

237、有 3.5 亿人生活在森林周围,森林是农村生计主要来源之一。依据贫困和环境网络(PEN)研究显示,生活在林区附近的农村家庭有高达 22%的收入来自于森林。部分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结合东道国森林资源禀赋、减贫和促进地区繁荣等优先发展需要,将林业、农业、促进食品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等投融资活动列为机构早期或长期发展的重点领域,并明确提出涉及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立场和发展计划,积极发起或加入全球促进可持续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与可持续供应链相关的倡议(详见附录 6)。世界银行(简称“世行”)于 1991 年颁布首份森林保障政策,于 2016 年颁布五年期的森林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加强对可持续森林资源管理的投资

238、并加强跨部门业务对森林影响的评估,并鼓励借款国也采纳此种评估方法。国际金融公司于 1998 年颁布森林部门的运营政策,近年来将农业综合企业(Agribusiness)的相关业务列为优先发展领域,并聚焦食品安全、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以及包容性增长三大方面,积极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农业大宗商品(木材、棕榈油、大豆和可可等),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自成立之初便将林业项目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并于 1995 年颁布森林政策,于 2018 年颁布 2030 战略,承诺到 2030 年前将 75%的项目用于支持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以推动实现繁荣、包容、有适应力和可持续的亚太地区。

239、为此,亚行将进一步支持土地复垦、重新造林和流域管理项目,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标准,减少土壤侵蚀和改善生物多样性。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为落实其企业社会责任或支持实现碳中和的发展愿景,明确提出优先支持与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挂钩的业务,一般包括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及可持续林业、可持续农业和可持续土地利用等投融资活动。汇丰银行为落实其“2030 年实现自身运营和供应链的净零排放;2050年成为净零排放银行”的发展愿景,表示将重点支持客户在能源转型、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低碳创新发展等领域业务,致力于鼓励和支持客户开展创新的修复和保护自然的商业模式和投资。花旗银行为落实其“2025 年可持续发展战略

240、;推动自身成为向低碳经济转型的世界领先银行”的发展战略,明确表示将提高可持续的生态系统管理作为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九个子目标之一,将促进可持续农业和土地利用作为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重点领域。此外,为积极落实全球可持续森林管理的相关倡议,国际金融机构也通过积极加入或建立伙伴关系的方式,共同推动国际可持续森林经营与可持续林产品贸易实践。部分国际多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还作为国际绿色发展基金的执行机构或受托机构,直接参与或管理可持续森林经营相关的项目实践。部分国际领先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如汇丰银行(HSBC)、花旗银行(CITI)、瑞银集团(UBS)和德意志银行(DB)等,通过发起或加入可持续或负责任投融资倡

241、议或原则等,推动自身运营及客户在项目执行中自愿或强 36 制执行符合国际大宗软性商品生产、加工及贸易活动相关的可持续性认证标准,提升项目环境和社会绩效表现(详见附录 6)。3.2.2 明确禁入清单 国际金融机构普遍在其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可持续性政策、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等)中明确界定了对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负面影响的投融资活动禁入清单(Exclusion List),或明确界定不提供融资支持的产品或服务所属的行业、业务类型或特征。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开发署、瑞银集团、德意志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均在禁入清单中明确

242、界定了对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负面影响的投融资活动,基本覆盖:违反国际和东道国法律法规、国际公约或协定;涉及剥削劳工或童工;对原始热带雨林的商业性采伐;不可持续的森林采伐、生产加工及贸易活动;侵占原住民权利;对生物多样性、文化遗产、保护地等具有高保护价值森林的侵占等内容。表 17 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建立的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禁入清单 机构 禁入清单 亚洲开发银行 生产或活动涉及有害或剥削方式强迫劳动或雇用童工 生产或交易的产品,从事的活动违反项目所在国法律、条例、国际协定,或属于国际上禁用或淘汰的范围 商业伐木活动,或购买伐木设备并在原始雨林或非人工森林使用等 国际金融公司 生产或交易任何被东道国

243、法律或法规或国际公约和协议视为非法的产品或活动,或受到国际禁止的产品或活动,如野生动物或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管制的产品 涉及有害或剥削形式的强迫劳动/有害童工的生产或活动 涉及原始热带湿润森林(Primary Tropical Moist Forest)的商业伐木作业 除来自可持续管理的森林外,生产或交易木材或其他林业产品 在未得到原住民的完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原住民拥有的或根据裁决要求的土地上进行生产或活动等 亚洲基础设施 投资银行 生产或交易的产品,或从事的活动违反项目所在国法律、条例、国际协定、或属于国际上禁用或淘汰的范围,例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管制的野生动物贸易

244、或产品的生产或贸易 项目所在国立法或有关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或文化资源的国际公约,如波恩公约拉姆萨尔公约世界遗产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禁止的活动 商业伐木作业或购买伐木设备涉及原始热带湿润森林或古老森林 在非可持续管理模式下,生产或交易木材或其他林产品 37 机构 禁入清单 德国复兴 信贷银行 受国家或国际淘汰,或禁止或国际禁令约束的任何产品或活动的生产或贸易,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产品 可能造成特别值得保护地区的破坏或严重损害(没有按照国际标准给予适当补偿)的投资 欧盟和经合组织高收入国家之外,生产棕榈油或木材的大型农业或林业企业必须遵守公认的国际认证体系(R

245、SPO 或 FSC)或同等法规,或必须符合合规标准 日本协力 国际银行 项目不得涉及重要自然栖息地(包括重要林区)的重大土地转换或者重大退化,除非能够避免环境影响或采取基于专家认可的减缓或补偿措施 非法采伐的行为 欧洲复兴 开发银行 根据东道国法律或法规,或国际公约和协定,或受到国际淘汰或禁止的任何产品或活动的生产或贸易,如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管制的野生动植物贸易或野生动植物产品的生产或贸易 东道国立法或有关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或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所禁止的活动等 法国开发署 不符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的动植物或任何天然产品的贸易 任何导致或可能破坏重要栖息地的活动,没有实施

246、改善和可持续管理计划的任何林业项目 瑞银集团 任何与环境和社会损失有关的金融或咨询服务,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划定的世界遗产 列入拉姆萨尔名录的湿地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物种 FSC 定义的六类高保护价值(HCV)森林 不受控制或非法使用火源的土地清理 非法采伐(包括购买非法采伐所获的原木或圆木)童工 参考IFC 绩效标准 7规定的原住民权利 此外,此标准也适用于瑞银集团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情况 德意志银行 德银不会支持任何有明确证明存在严重侵犯人权或破坏环境的活动,包括: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所定义的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活动 在世界遗产地或附近地区开展项目,除非事先与政府和联合国教科

247、文组织达成共识,认为这些活动不会对遗产地的重要普世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位于以下地区或涉及土地利用转变,包括原始森林、高保护价值或者泥炭地;非法采伐以及非法用火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17(续)38 3.2.3 明确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中的林业属性 依据国际良好实践,在保障政策中,国际金融机构对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现在其“可持续发展愿景或承诺”中,如为贫困和弱势群体争取更多发展机会,并促进自然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世界银行为例,世界银行集团的发展战略提出了“在所有成员国消除极端贫困并促进共享繁荣的目标。在项目层面,世行将此全球愿景转化成为所有人,特别是为贫困人群和

248、弱势群体争取更多发展机会,以及促进自然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保障政策中的环境和社会标准主要规定了适用于借款方和客户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符合的强制性要求。依据国际金融机构保障政策的环境和社会标准和 EHS 指南的具体要求,在项目执行层面,林业投融资活动主要涉及的环境和社会绩效标准包括“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与管理;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原住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文化遗产”等方面。因此,金融机构和借款方对林业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与管理也应围绕此维度展开。以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6(ESS6)和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 6(PS6)为

249、例,该标准与对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影响的投融资活动高度相关,适用于所有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或栖息地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或其成功依赖于生物多样性的项目。该要求认识到生物多样性及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并详细阐释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服务、促进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表 18 EHS 指南与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绩效标准涉及林业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绩效标准 EHS 指南 世界银行 劳工和工作条件 森林采伐业务对健康和安全形成的危害包括身体危害、噪声和振动、火灾、化学危险等;与木制产品切割和生产相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问题包括物理危害、噪声

250、、灰尘、化学品和爆炸;与板材与压合板生产进程中会发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害包括物理性危害、噪声接触、粉尘吸入、化学品接触、爆炸和火灾;纸浆造纸厂需要进一步考虑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问题有化学危害、物理危害、木料粉尘、生物制剂、热、空间限制、噪声、辐射等 涉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包括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关系管理、劳动保护、申诉机制、职业健康和安全、合同工、社区工作人员、主要供应商工作人员等要求 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与管理 森林采伐业务领域的环境影响包括有害物质的管理等;与木制产品切割和生产相关的环境问题包括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气体排放物、废水和危险物料管理;板材与压合板产品制造存在的环境问题包括大气排放物

251、、废水、危险品、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等;纸浆造纸厂在运营阶段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是废水、废气、残渣和废弃物、噪声等 涉及能源利用、水利用、原材料利用;污染预防和管理方面,涉及大气污染管理、有害和无害废物管理、化学品和危险品管理、农药管理等 39 绩效标准 EHS 指南 世界银行 社区健康 安全和治安 森林采伐业务给社区健康与安全带来的危险包括水资源、火灾、运输和沾染杀虫剂等;与木制产品切割和生产厂相关的社区健康和安全问题包括灰尘和烟尘的接触;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和废木材处理焚化装置产生的烟尘会对当地社区的空气质量造成影响;板材与压合板产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社区健康与安全影响与其他大多数工业设备

252、相同;与板材厂有关的社区健康与安全问题包括人体对粉尘和其他大气排放物以及噪声的暴露;对社区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产生在纸浆和造纸设备的运行阶段,包括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恶臭;交通等 涉及社区健康和安全、安保人员以及大坝安全 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原住民-涉及与项目有关的土地征用和土地使用限制将对社区和个人造成不利影响;避免项目对土著居民的人权、尊严、愿望、文化和自然资源的生活方式等产生影响等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森林采伐业务领域的环境影响包括栖息地改变和生物多样性丧失(控制和预防生物多样性丧失、外来物种、热带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等)、水的质量(水的质量、水土流失等)、土壤生

253、产力等;与木制产品切割和生产及板材与压合板产品制造相关的环境问题包括森林可持续经营等 针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保存、栖息地变化、自然栖息地、重要栖息地、保护地、入侵的外来物种、生态系统服务的管理、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及供应链等的具体规定 文化遗产-涉及森林等物质和精神文化遗产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3.2.4 建立林业投融资活动的行业风险管理政策 作为保障政策或可持续性政策的补充,国际金融机构普遍针对林业、农业或棕榈油产业或项目制定了一套具体的行业风险管理政策,如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世界银行森林保障政策(1991 年)、非洲开发银行森林政策(1993 年)、亚洲开发银行森林政策(1

254、995 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森林部门指南(2014年)、美洲开发银行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部门框架(2018 年);国际商业性金融机构:汇丰银行林业行业表 18(续)40 政策(2004 年)和农业行业政策(2014 年)、荷兰银行森林和种植融资政策(2013 年)。此外,日本协力银行(2009 年)、瑞银集团(2014 年)、德意志银行(2020 年)、花旗银行(2021 年)等也在其保障政策中详细列示了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或可持续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国际金融机构建立涉及林业投融资活动的行业风险管理政策,可以归纳为如下四类模式(详见附录 8 至 15):明确制定参与林业投融资

255、活动的具体原则。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的森林政策确定了亚行参与林业投融资活动的九大原则和优先领域,亚行以促进实现林业项目生产(Production)、保护(Protection)和参与(Participation)的有机结合为总体目标,制定涉及各成员国发展、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天然林的可持续管理、社区关系和利益相关方协商、人工林的有序管理、森林与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相协同、环境评价与审查程序等方面的九大原则,为亚行参与林业投融资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政策与流程基础。界定林业投融资活动涉及的敏感行业、地区和特征。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在 2009 年制定并于 2015年修订的以确认保护环境社会

256、为目的的国际协力银行导则(环境导则)中,明确将林业投融资活动界定为敏感部门,并识别与林业投融资活动有关的敏感特征和敏感地区。敏感特征包括大规模非自愿移民安置和大规模生计丧失;大规模土地开垦、开发和清理;大规模采伐等。敏感地区包括国家公园;国家划定的保护区(海岸地区、湿地、国家划定的少数民族/原住民和文化遗产地区);国家和地方认定的慎重开发地区等。明确要求借款方或金融机构自愿或强制采纳国际公认的可持续性认证标准。世界银行森林保障政策于 2002 年和 2013 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保障政策纳入了森林投融资活动涉及的禁入政策和可持续性认证等内容。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在其环境导则中,提出商业性林业项目需

257、纳入森林认证的必要性。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瑞银集团等均在保障政策、林业或农业行业风险管理政策中,明确提出对于原木、棕榈油、大豆、橡胶等软性商品生产、加工和采购等活动,需要金融机构或客户在一定时限内需符合国际可持续性认证标准的相关要求。这些可持续性认证标准包括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FSC)、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不毁林、不开垦泥炭地、不侵害人权政策(NDPE)、负责任大豆圆桌协会(RTRS)等。非洲开发银行森林政策明确提出促进在国际原木贸易和市场活动中采纳绿色标签的倡议。目前,国际金融公司、汇丰银行等 13 家国际金融机构加入了

258、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制定林业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清单。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森林部门指南明确提出了一套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支持客户和项目执行部门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 18 项管理措施。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也针对林业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制定了详细的风险审查问题清单。41 表 19 国际金融机构制定的涉及林业、农业或棕榈油等大宗软性商品行业风险管理政策 机构名称 政策名称 颁布/修订时间 主要内容 亚洲开发银行 森林政策 1995 年 政策为亚行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林业项目提供了战略和政策基础。强调需要平衡生产、保护和参与这三个必要条件,还强调了受益人在项目开发的早期参与,

259、直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以确保对林业部门的投资是可持续的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 部门环境和社会 准则商业林 2014 年 针对商业性林业项目,制定了协助借款方或项目业主针对林业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审查清单(Checklist),制定了金融机构针对风险识别和管理的审查清单(Checklist)日本国际协力银行 森林政策 2009 年 将林业投融资活动视为敏感项目,即具有“敏感部门、敏感特征及敏感特征”,并逐一进行明确的界定,对环境和社会风险制定了审查清单(Checklist)非洲开发银行 林业部门政策 1990 年(1993 年修订)以更大限度地在地区成员国之间实现更好的保护、管理和利用

260、森林资源,制定了金融机构自身承诺,支持地区成员国保护森林资源,支持和限制项目类别和机构,以及推动社区可持续管理森林资源的能力建设等内容 美洲开发银行 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部门框架文件;气候变化部门框架文件 2018 年 维护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农业生产、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对发展可持续农业、土地管理(将财产所有权与林地保护挂钩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和自然灾害管理等项目,进而减少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此外,通过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研究等能力建设,为优先业务事项奠定科学依据 荷兰发展金融公司 在可持续政策框架中,针对林业、农业制定行业风险政策 2018 年 环境政

261、策、人权政策和劳工标准政策是该框架的核心政策。制定了生物多样性、投资农产品衍生品,以及土地治理等主题政策,以及可可、咖啡、棉花、林业、畜牧业、棕榈油、大豆等行业政策 汇丰银行 林业行业政策 2004 年(2014 年更新)覆盖林业生产、供应链管理以及其他业务。明确严禁向涉及或通过供应链获取的非法木材,严禁对高保护价值森林伐木、毁林等活动的企业提供支持。规定了对于所有在森林高风险国家伐木或供应链来源为这些高风险国家的客户,都需要获得 FSC 或 PEFC 认证 42 机构名称 政策名称 颁布/修订时间 主要内容 农业行业政策 2014 年 要求棕榈油、大豆、橡胶、牛肉等软性商品符合全球可持续性认

262、证标准,包括可持续棕榈油圆桌(RSPO)、“不毁林、不开垦泥炭地、不侵害人权政策(NDPE)”、负责任大豆圆桌(RTRS),以及橡胶业务要采纳FSC 或者PEFC 认证 瑞银集团 在环境和社会风险框架中明确采纳全球可持续发展相关行业认证并加入相关倡议;针对气候变化、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人权问题做出明确阐释 2014 年 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RSPO)、“不毁林、不利用泥炭地、不掠夺式开发(NDPE)”、负责任大豆圆桌倡议(RTRS),纳入森林管理委员会(FSC)、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等 花旗银行 环境和社会风险 管理框架 2021

263、 年修订 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框架中,明确加入相关倡议,以及林业、棕榈油等行业标准;为应对高保护价值(HCV)或高碳储量森林被砍伐的风险,制定可持续发展林业计划。要求花旗每年对所有林业客户进行强有力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审查客户的政策与项目执行,评估项目是否符合行业最佳实践,包括劳工、社区参与、避免对高保护地的影响,以及火灾风险的适当预防和管理。要求客户在存在森林砍伐和非法采伐高风险国家开展业务时,必须建立获得 PEFC/SFI/FSC 认证的计划 德意志银行 环境和社会政策框架、特殊行业部门的环境和社会准则 2011 年 基于跨部门角度(包括人权、敏感和保护地问题)识别林业风险;制定农业、林

264、业行业指引 荷兰银行 森林和种植融资政策、农业产品可持续投资要求 2013 年 明确影响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指南和标准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19(续)43/96 第四章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林业投融资 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参考框架 44 随着中国林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合作的规模及形式不断深化,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对东道国,特别是项目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和文化将带来深远影响。过往,部分中资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存在不足,造成项目负面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对项目业主、企业及金融机构造成一定潜在的运营、法律、财务和声誉等风险,也对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

265、象造成一定的损害。森林作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之一,在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危机,以及促进疫后绿色复苏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此背景下,推动中国境外合法、可持续的森林经营与利用以及相关贸易活动具有重要与紧迫的现实意义。当前,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普遍逐步加强对拟授信境外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确保项目遵守所在国或地区有关环保、土地、健康、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授信的境外项目公开承诺采用相关国际惯例或标准。但对标国际良好实践,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目前还尚未能够结合项目潜在的国别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声誉风险等制定林业行业或部门的风险管理政策或授信指引

266、,以及实施有差别的和动态的授信政策,风险敞口管理尚不够完善。4.1 提出参考框架 结合目前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及业务实践,在系统和全面地梳理国际金融机构良好实践的基础上,为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林业投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出一套参考框架。参考框架将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需要遵循的国际标准、中国标准、东道国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作为总体要求,提出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并持续完善的包括制定相关战略、制度、政策和流程等四个方面的建议:总体要求。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和自愿性倡议,明确项目在可持续性表现上的立场,深入践行促进境外投融资活动绿色与可持续表现相关的国内外

267、政策、法规或指引,进一步提高境外林业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推动负责任的境外林业投融资实践:1)以绿色信贷指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等政策和指引为总体原则,积极采纳或加入促进境外可持续投融资、绿色“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内外倡议或组织,如“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联合国全球可持续发展投资者联盟等。2)重点参照中国商务部和原国家林业局联合颁布的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中国企业境外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以此作为规范中国境外森林投融资活动的重要行业标准。3)明

268、确机构对境外投融资活动在绿色与可持续性表现上的承诺或立场,进一步强化境外投融资活动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组织管理。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健全组织架构:1)加强董事会、理事会等高层管理者对于绿色金融支持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特别是加强境外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理念与实践的重视程度。45 可依据机构发展业务和完善治理架构等需要,视情设置绿色金融委员会,专门推动绿色金融的实施与协调工作,并纳入涉及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具体推动工作。2)高层管理者应依据董事会、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管理细则。3)明确界定内部各管理层级的职权,开展内控审查,视情增设

269、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4)视情建立第三方咨询或外部专家聘任制度。政策制度。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行业风险管理政策:1)建立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涉及的禁入清单或红线制度,明确将涉及“违反国际和东道国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协定;剥削劳工或童工;对热带雨林进行的任何开发活动;对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开发活动;对原住民权利的非法侵犯;未采取可持续管理的森林资源开发、经营利用和贸易活动”等列入禁入清单。2)结合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参考欧盟等国际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进一步界定和细化境外投融资活动的重点支持领域,将与绿色与可持续挂钩的林业投融资活动列为境外优先发展业务。3)对于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有较高潜在环境和社会

270、风险的软性商品生产与贸易项目,制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明确境外投融资活动需遵循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三者统一的原则;关注境外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影响的长期评估;建立跨行业或部门的森林综合影响评估,将土地利用、气候变化、森林退化与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协同评估;重点借鉴 EHS 指南,将其作为林业行业风险识别的重要技术指南之一;视情要求金融机构或借款方在一定时效内,自愿或强制采纳国际公认的可持续性认证标准,如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FSC)、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C)、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负责任大豆圆桌协会(RTR

271、S)等;以世界银行 10 项环境和社会标准和国际金融公司 8 项绩效标准为参考,重点识别和管理“劳工和工作条件;资源效率和污染防治与管理;社区健康、安全和治安;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原住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识别与管理涉及林业上、中和下游等产业链不同环节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设置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排查清单或问卷,进行逐项审查;对项目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管理与监督。4)加强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相关培训与人才建设,视情聘任外部专家参与。流程管理。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流程管理:1)依

272、据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禁入清单或红线制度,对拟议项目进行初筛。2)开展尽职调查,依据国际标准、国别标准、行业标准,参照中国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审慎对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开展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并进行风险分类,在此过程中积极纳入第三方或专家的权威咨询。3)针对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要求借款方和项目执行方依据风险缓释原则,建立并实施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计划。4)审查借款方和项目执行方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在必要情况下,协助借款方或项目执行方采取补救措施。5)积极开展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方沟通协商。6)建立申诉问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问题解决、合规处置及咨询顾问等功能。7)开展项目环境和社会绩效监测与

273、评估。8)开展持续的能力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借款方或项目执行方对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46 4.2 国际合作的新机遇 最后,研究指出绿色金融在支持林业国际合作方面的新机遇。近年来,中国积极履行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公约,深度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参与全球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工作,并加快构建区域林业合作机制。尽管当前国际治理、全球贸易格局以及新冠疫情影响等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危机的背景下,加强国际及区域林业合作仍将是中国林业“走出去”的主流发展理念。为此,研究建议:1)结合中国绿色金融在支持国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和项目落

274、地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国经验“走出去”。2)进一步加强林业领域的南南合作,促进中国在俄罗斯、非洲、南美洲等森林施政较弱的投资目的国开展合法、可持续的森林资源开发、经营利用与贸易等活动,促进国际标准、中国标准与东道国标准的对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采纳更为严格的绿色标准,积极促进同中亚、非洲等地区国家就中国在造林、治沙、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优势技术、制度与管理经验等)开展能力建设与经验交流。3)进一步加强与林业产业较为发达的欧盟和新西兰等国家和经济体开展合作,推动中国国内及境外林业产业链的优化和升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欧盟等绿色金融体系较为完善的经济体在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上的

275、对接和协同,为进一步延伸中国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的产业链奠定基础。4.3 结语与展望 研究主要针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进行研究。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绿色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基于此,研究下一步可围绕如下方面展开:1)金融监管机构和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要求涉林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影响的强制性评估,并针对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评估方法学提供一定的指导。2)加强金融机构对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强制性信息披露。3)加强金融机构对境外林业投融资

276、活动面临的潜在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进行分析。4)细化和深化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具有正面效益的产业或项目的界定。5)进一步探索支持境外林业投融资活动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6)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公共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境外可持续林业投融资活动的激励机制。47 附录 Appendices 附录 1.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或项目的界定 表 20 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对绿色林业产业或项目的界定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解决问题 划分类别 林业产业或项目所属大类 林业产业或项目所属小类 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4 年版)原中国银监会 为 全 面 准 确 地反 映 银 行 业 金

277、融 机 构 绿 色 信贷实施成效 两张报表(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统计表;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情况统计表)绿色林业开发项目属于 12 类项目之一,隶属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情况统计表 绿色林业开发项目:以林业良种繁育、种苗生产、造林绿化、抚育经营为主的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项目 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天然林等自然保护工程,森林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国 家 发 改委、工信部、自 然 资 源部、生 态 环境 部、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部、中

278、 国 人民 银 行、国家能源局 绿色产业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手段,目录明确了绿色产业发展的重点 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 6 大类 属于生态环境产业(包括生态农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生态农业:森林资源培育产业、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碳汇林、植树种草及林木种苗花卉、林业基因资源保护、森林游憩和康养产业 生态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运营、国家森林公园等保护性运营 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等 48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解决问题 划分类别 林业产业或项目所属大类 林业产业或项目所属小类 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

279、0 年版)(征求意见中)银保监会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等,旨在收集填报机构绿色信贷数据,反映各机构绿色信贷实施成效 两张报表(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统计表;绿色融资统计表),其中在绿色融资统计表中,分为三大类(生产、建设、经营有关绿色信贷;与贸易有关的绿色融资;与消费有关的绿色融资)属于(一)生产、建设、经营有关绿色信贷(生态环境产业、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二)与贸易有关的绿色融资(生态产品贸易、其他绿色产品贸易)生态环境产业:-生态农林牧渔业(绿色林业产品生产加工及绿色农资制造;绿色林业产品生产加工;森林、碳汇林、碳汇渔业资源培育产业;其他生态农林牧渔业

280、)-生态保护-生态修复 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 生态产品贸易-大宗绿色商品贸易-其他绿色产品贸易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中 国 人 民 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 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挥好绿色债券对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支持作用 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实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 6 大类 属于生态环境产业(包括绿色农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绿色农业:农业资源保护(林业基因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保护,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运营,生态功能

281、区建设维护和运营,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等)-生态产品供给(森林资源培育产业,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碳汇林、植树种草及林草种苗花卉,森林游憩和康养产业,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保护性运营等)资料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表 20(续)49 表 21 支持绿色林业相关产业或项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与绿色债券支持 项目目录(2021 年版)对比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4.生态环境产业 4.生态环境产业 4.1 生态农业 4.1.1 现代

282、农业种业及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 4.1.2 绿色有机农业 4.1.3 农作物种植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和运营 4.1.4 森林资源培育产业 4.1.5 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 4.1.6 碳汇林、植树种草及林木种苗花卉 4.1.7 林业基因资源保护 4.1.8 绿色畜牧业 4.1.9 绿色渔业 4.1.10 森林游憩和康养产业 4.1.11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4.1 绿色农业 4.1.1 农业资源保护 4.1.1.1 现代农业种业及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 4.1.1.2 农作物种植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和运营 4.1.1.3 林业基因资源保护 4.1.2 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4.1.2.1 农作物病虫

283、害绿色防控 4.1.3 绿色农产品供给 4.1.3.1 绿色有机农业 4.1.3.2 绿色畜牧业 4.1.3.3 绿色渔业 4.2 生态保护 4.2.1 天然林资源保护 4.2.2 动植物资源保护 4.2.3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运营 4.2.4 生态功能区建设维护和运营 4.2.5 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性运营 4.2 生态保护与建设 4.2.1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4.2.1.1 天然林资源保护 4.2.1.2 动植物资源保护 4.2.1.3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运营 4.2.1.4.生态功能区建设维护和运营 4.2.1.5 退耕还

284、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4.2.1.6 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 4.2.1.7 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 4.2.1.8 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治理.4.2.2 生态产品供给 4.2.2.1 森林资源培育产业 4.2.2.2 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 4.2.2.3 碳汇林、植树种草及林木种苗花卉 4.2.2.4 森林游憩和康养产业 4.2.2.5 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性运营 4.3 生态修复 4.3.1 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 4.3.2 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 .50 附录 2.部分全球可持续森林管理文书、倡议或组织 表 22 部分

285、全球可持续森林管理文书、倡议或组织 名称 通过或成立年份 主要内容与意义 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1992 年 首次在全球范围内,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全球森林发展 政府间森林问题小组(IPF)1995-1997 年 进行了关于促进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政府间讨论,并在联合国森林论坛(UNFF)及其他论坛上继续讨论 政府间森林论坛(IFF)1997-2000 年 联合国千年宣言 2000 年 9 月 加紧进行集体努力,以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地开发所有各类森林 联合国森林论坛(UNFF)2000 年 10 月 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成立,以促进所有类型森林的经营、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并成立森林合作伙伴机制(

286、CPF),协助 UNFF 工作 国际森林文书(全称为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无法律约束力文书),2015 年更名为联合国森林文书 2007 年 12 月(联合国森林论坛 第 7 次会议)将森林可持续经营问题和全球粮食危机、气候变化放在了同等高度,具有历史性里程碑意义。文书共设立4 个全球目标,并提出了通过国家行动和国家合作方式履约。为此,原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成立国际森林文书履约处,组织中国履行相关工作 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2017-2030 年)2017 年 4 月(第 71 届联合国大会)首次以联合国名义做出的全球发展战略,该规划在联合国森林文书4 项全球森林目标的基础上,列出了6

287、大全球森林目标和26个具体目标,并提出了各层级开展行动的执行框架和资金手段,明确了实现全球森林目标的监测、评估和报告体系,制定了宣传策略,形成了各国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的行动计划 资料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51 附录 3.部分林业相关的国际可持续性认证标准 表 23 部分林业相关的国际可持续性认证标准 名称 成立时间及性质 目标或使命 认证内容与影响力 森林认证体系 认可计划(PEFC)成立于 1999 年,是一个非营利性非政府国际组织 通过对各国家认证体系的认可,PEFC 激励并促使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并为市场提供此类林产品 PEFC 认证包括两种:1)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M),

288、旨在对森林及林地进行可持续经营的管理方法,通过一定的方式及速度在地区、国家、国际层面维持林地的生物多样性、生产力、再生能力、活力和潜力,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给其它生态系统造成损害。2)产销监管链认证(CoC),旨在证明 PEFC 认证森林产品(即家具生产商、出版商、纸浆业以及所有其他木制品)源自于可持续经营的森林、再生原料和其他可控来源,并可以使用 PEFC 商标。截止 2020 年 6月,共有41 个会员国,在PEFC 的会员中,有42个独立的国家森林认证体系,他们通过了 PEFC的评估后认证了超过 3 亿公顷的森林,使 PEFC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认证体系 森林管理委员会(FSC)成立于

289、 1993 年,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组织 为子孙后代保护森林 FSC 体系包括两种:1)森林经营认证(FM),确保森林经营是按照最高的环境和社会标准进行。2)产销监管链认证(CoC)确保产品贴有FSC标签是对负责任的森林经营的直接支持。截止2020年8月,全球的FSC森林认证面积达到2.13亿公顷,覆盖全世界89 个国家 可持续棕榈油 圆桌倡议组织(RSPO)自 2004 年成立以来,RSPO 是一个联合棕榈油行业七大产业部门的利益相关者,以制定和实施可持续棕榈油的全球标准为目标的非营利组织 致力于与全球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推动棕榈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倡议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棕榈油生产

290、商、加工商或贸易商、消费品制造商、零售商、银行和投资者、以及环境和社会非政府组织,共同实施和推动全球可持续棕榈油标准。RSPO 已制定出一套企业必须遵守的环境和社会标准,目的是生产经认证的可持续棕榈油(CSPO)。如果这些标准应用得当,可以帮助棕榈油产出最大限度地减少棕榈油种植过程中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目前,RSPO在全球棕榈油供应链中有超过 5000 个会员。所有会员都承诺生产、采购或使用经过RSPO 认证的可持续棕榈油 52 名称 成立时间及性质 目标或使命 认证内容与影响力 负责任大豆 圆桌会议(RTRS)自 2006 年成立以来,致力于促进负责任的大豆生产、贸易和可持续利用的非营利组

291、织 促进大豆的生产方、销售方和加工方在此框架下与银行和社会组织合作,确保大豆的全球可持续种植,以及大豆行业的社会责任 RTRS 通过定义、制定标准和原则,以解决可持续大豆生产、加工、贸易和消费过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 资料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23(续)53 附录 4.中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中国通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立法、执法与管理,采取了严格的森林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管理措施。1985 年起执行的森林法,是中国林业发展的根本大法。1986 年 4 月,中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批准,规定了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

292、材,建立并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凭证采伐林木、木材凭证运输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木材及木材产品在中国境内采伐、运输和加工利用的合法性。2000 年,中国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2015 年,中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通过实施一系列严格的森林保护管理制度,推动实现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并加强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缓解中国林产品的供需矛盾,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与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中国采取了鼓励林业企业“走出去”的施政方针。党的十六大报告(2002 年)明确提出支持林业“走出去”政策,表示“要鼓励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承包、投资办厂和共同开发资源”。2003 年,国务院颁

293、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要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此后,为加强引导、规范并推动可持续的木材贸易,原国家林业局、商务部于 2007 年和 2009 年先后颁布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和中国企业境外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引导和规范中国企业在境外从事森林资源培育、采伐和木材加工利用等相关活动。2018年 5 月,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北京惠农兴业农业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中国农业海外可持续投资指引,为农业生产者和贸易商建立尽职调查机制提供了指导,以确保企业和供应商遵守国际准则。在过去 20 年间,中国林业主管部

294、门协同贸易和海关监管部门、国内企业、科研院所与民间机构对打击木材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倡导和技术支持措施,包括制定中国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制定中国林业企业境外可持续经营贸易与投资重点国别手册、为国内企业提供验证木材合法性尽职调查培训等。通过这些措施,中国一些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加强了对其木材供应链上重点环节以及敏感国家与地区、敏感树种的管控。这些努力不仅为减少非法来源木材进入国内市场、保证其木材加工产品顺利出口到欧美澳等市场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对树立中国企业负责任形象,帮助增强中国在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问题上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作出了贡献。已于 2020 年 7 月 1

29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森林法,其中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这条规定为中国打击收购、加工、运输非法木材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中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履行木材合法性尽职调查义务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法律指引48。54 表 24 中国参与的国际林业合作概况 参与形式 具体内容 履约 中国积极签署及履行 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 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森林文书等国际公约及倡议;积极参与联合国森林论坛(UNFF)中对于国际林业政策的讨论与制定,推

296、动在华设立联合国全球森林资金网络办公室(GFFFN),协助提高发展中国家林业融资能力 国际合作 中国积极开展与世界林业重点国家林业对口磋商,推进林业对外援助和援外培训,拓展了中国多双边合作渠道和形式。截至 2019 年 6 月,国家林草局已与 65 个国家签署 126 个林业合作协议,与 17 个国家开展大熊猫保护合作项目研究“一带一路”倡议 中国积极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国-东盟、中日韩、大中亚等区域林业合作机制 民间合作 中国积极探索全球生态保护民间交流与合作,与生态保护领域的主要国际非政府组织加强密切交流与合作,支持 10 余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

297、并与日本、德国、瑞典等 30 多个国家的民间生态保护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渠道和机制,在造林绿化、森林可持续经营、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森林康养和国家公园等领域合作开展了系列交流与合作项目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49 55 附录 5.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制定的林业发展战略或业务规划 表 25 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制定的林业发展战略或业务规划 金融机构 林业发展战略或业务规划 世界银行(WB)世行始终将促进森林相关的发展作为优先战略和业务。2016 年,世行制定五年期的森林行动计划(FAP 2016-2020),加强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投资与跨部门森林影响评估,聚焦两大优先领域:“可持续森

298、林管理的投资”和“跨部门森林影响评估(促进在农业、能源、交通、水和采矿等部门的森林影响评估,以全面实现减少毁林及森林退化)”。同时,世行鼓励借款国也采纳这样的评估方法。自 2016 年 FAP 实施以来,世行扩大了对森林的投资规模,规模从 2016 财年的 18 亿美元增加到 2018财年的 23 亿美元 国际金融公司(IFC)IFC 将农业综合企业(Agribusiness)列为优先发展业务,并积极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农业大宗商品(森林、棕榈油、大豆和可可等),以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IFC 将农业综合企业作为优先发展项,聚焦食品安全、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以及包容性增长三大方面,帮助提高其环

299、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在参与固碳、管理流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等领域,IFC 通过环境服务帮助客户创造新的收入。此外,IFC 积极以可持续方式管理农林大宗商品。IFC 实施生物多样性和农业商品计划(The Biodiversity and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Program,BACP),重点关注西非几内亚的森林、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热带雨林、巴西赛拉多地区从事棕榈油、大豆和可可生产活动,旨在寻求更大范围地减少农业对全球生物多样性的威胁 亚洲开发银行(ADB)亚行将促进食品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优先发展业务。2010 年 6 月,亚行发布 在亚太地区解决

300、气候变化的优先项,将加强管理土地利用和森林以提高碳储存、促进气候适应性的发展活动列为五大优先项之一。2015 年 9 月,亚行发布农业和自然资源的运营计划促进亚太地区可持续的食品安全(2015-2020),将加强自然资源的管理和气候变化的适应性作为四大发展战略之一。亚行制定了到 2030 年前,75%的项目用于支持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为此,亚行将支持再造林,重视森林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性,以及加强环境和资源管理的标准和立法,全面强调智慧的气候投资,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与适应 法国开发署(AFD)AFD 明确其支持森林部门的立场,即支持地方行政或管理部门提高治理和管理水平,以促进森林资源的

301、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汇丰银行(HSBC)汇丰承诺 2030 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和供应链的净零排放,2050 年成为净零排放银行。重点支持客户在能源转型、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及低碳创新发展等三个领域业务。为此,汇丰将为转型提供 7500 亿至 1 万亿美元的融资和投资支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包括修复和保护自然资产(海洋、森林、土壤和红树林的固碳能力)成为重要领域,汇丰将致力于支持客户并鼓励创新的修护和保护自然的商业模式和投资机会 56 金融机构 林业发展战略或业务规划 花旗银行(CITI)花旗在 2020 年发布其新的2025 年可持续发展战略,将提高可持续的生态系统管理作为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九个子

302、目标之一。2025 年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是推动花旗成为向低碳经济转型的世界领先银行,低碳转型、气候风险和可持续运营是三大支柱。低碳经济转型包括了循环经济、清洁技术、能源效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可持续交通、可持续农业和土地利用、水质量和水资源保护等。2021 年,花旗承诺在 2030 年实现自身运营的净零排放,2050 年成为净零排放银行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25(续)57 附录 6.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发起或加入的可持续林业相关的倡议、平台或伙伴关系 表 26 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发起或加入的可持续林业相关的倡议、平台或伙伴关系 金融机构 发起或加入的可持续林业相关的倡议、平台或伙

303、伴关系 世界银行(WB)世行积极与可持续发展类融资机制及倡议进行合作,以实现更优效益。世行是全球环境基金(GEF),森林投资计划(FIP)和生物碳基金(the BioCarbon Fund)的执行机构之一。世行担任森林碳伙伴基金(FCPF)和森林计划(PROFOR)的受托人和秘书处。2013-2016 年,世行作为“欧洲邻国和伙伴关系工具东部国家森林执法和治理 II 计划(ENPI FLEG II)”的执行机构之一,支持亚美尼亚、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乌克兰等七个东欧国家改善森林执法和治理。世行也是森林合作伙伴关系(Collaborative Partnership on Forests)的成员单

304、位。此外,世行同全球景观论坛(Global Landscape Forum)、全球修复理事会(the Global Restoration Council)、全球森林和景观修复伙伴关系(the Global Partnership for Forest and Landscape Restoration)、the AFR100、the LAC 20 x20 以及热带森林联盟(the Tropical Forest Alliance)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亚洲开发银行(ADB)亚行通过成立和受托执行全球环境或气候基金,致力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危机。亚行成立气候变化基金(CCF),通过技术援助、公共及

305、私营部门的投资、其他合作形式等,旨在促进对发展中成员国(DMC)更多投资,以协助解决气候变化的原因及后果。CCF 将帮助亚行从减缓活动(清洁能源和碳金融)扩展到包括林业和土地利用等适应活动在内的更为全面的项目内容,将全面提升气候变化带来的具有交叉性的社会脆弱、生计、健康以及极端灾害等问题。此外,亚行还担任气候投资基金(CIF)、全球环境基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的执行机构之一 瑞银集团(UBS)瑞银集团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相关倡议的积极加入与支持机构。瑞银集团是全球首批签署联合国环境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声明”的金融机构,是联合国全球契约和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的首批

306、签署者。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也是负责任投资原则(PRI)的签署方。瑞银通过了国际环境管理标准 ISO14001 的认证。瑞银资产管理公司的可持续投资者主管是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成员。瑞银在 2012 年成为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RSPO)的成员,2014 年加入其问责小组。在软性商品供应链管理中,希望生产者能够在 2020 年之前完全获得可持续认证 花旗银行(CITI)花旗银行采用或公开认可了以下外部原则和标准,这些原则和标准为花旗的可持续金融和风险管理提供了参考。这些标准包括跨部门生物多样性倡议(Cross-Sector Biodiversity Initiative)、赤道

307、原则、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全球投融资促进可持续发展联盟(GISD)、自然资本宣言、巴黎协定资本过度评估(PACTA)、碳会计财务伙伴关系(PCAF)、负责任银行原则、波塞冬原则、RE100、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RSPO)、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UNEP FI)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等 58 金融机构 发起或加入的可持续林业相关的倡议、平台或伙伴关系 荷兰合作银行(RABO bank)荷兰合作银行加入一系列倡议,以践行更高的可持续标准。如联合国环境伙伴关系(UN Environment Partnership)、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理事会成员(The World Business

308、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和参加一些圆桌会议,以及加入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外部机构发起的倡议。目前,荷兰合作银行已经加入了银行业环境倡议软性商品契约(Soft Commodities Compact of the Banking Environment Initiative)、赤道原则、自然资本宣言(Natural Capital Declaratio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UNEP Finance Initiative)和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等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26(续)59 附录 7

309、.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6和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 6 表 27 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6和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 6 金融机构 目标 适用范围 世界银行 保护和保存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 在设计和实施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的项目时应用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和预防的方式 促进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通过将保护需要和发展优先事项相结合的做法,支持当地社区(包括原住民)的生计并支持包容性经济发展 适用于所有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或栖息地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或其成功依赖于生物多样性的项目 适用于涉及自然资源初级生产和/或收获的项目 国际金融公司 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持生态系统服务所产生的收益 兼

310、顾保护与发展,促进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适用于位于被改变的、自然的或重要的栖息地的项目 适用于可能影响或依赖于生态系统服务的项目,且客户对这些服务有直接管理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力 适用于包含生物资源生产利用(如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的项目 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6 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 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适用于所有栖息地,包括被“改变的栖息地”、“自然栖息地”和“重要栖息地”,以及“法律保护及国际和地区公认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区域”。为了保护和保存栖息地和它们支持的生物多样性,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中应包括生物多样性补偿措施。只有在技术和财务可行的情况下采取了适当的避免、减少和恢复措施后

311、,重大残余不利影响仍然存在时,万不得已才考虑补偿措施。此外,还对外来入侵物种做出具体规定。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对于涉及初级生产和收获自然资源的项目,借款国将评估这些活动的总体可持续性,以及它们对当地、附近或生态相关联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包括原住民)的潜在影响。借款国将通过良好实践和现有技术,以可持续方式对自然资源进行管理。60 对于涉及小规模生产者的项目,借款国将要求生产者以可持续的方式经营,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其做法。借款国应将包括商业性农业和林业种植(特别是涉及土地清理或造林的项目),定位于已转换或高度退化的土地(不包括任何因预计项目发生而转换的土地)。鉴于种植项目有可能

312、造成外来物种入侵,威胁生物多样性,因此设计这类项目时应预防并缓解项目对自然栖息地的潜在威胁。当借款国投资天然林的林业生产时,应对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如果项目涉及收获自然资源,借款国应要求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这些资源,具体包括(1)涉及工业规模商业性森林采伐作业的项目,借款国将确保此类作业通过独立的森林认证体系认证,或遵守世界银行可接受的有时限的分阶段行动规划,来实现此类系统的认证。(2)涉及由小型生产者、社区森林管理下的当地社区或联合管理安排下的实体进行森林采伐作业的项目,也对受项目影响的各方及原住民的参与以及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进行了约束。(3)对涉及工业规模捕捞鱼类种群和其他类型的海洋和淡水生

313、物项目的可持续方式进行约束。主要供应商 若借款国购买的自然资源商品(食品、木材和纤维商品)可能来自存在重大转换或严重退化风险的自然或重要栖息地地区,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评价将包括主要供应商使用的评估系统和验证实践。借款国将建立能发挥以下作用的系统和验证实践:确定供应来源和来源地区的栖息地类型;如有可能,仅向那些可以证明其不会促使自然或重要栖息地出现重大转换或退化的供应商采购产品;如有可能,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由那些能够证明不会对这些地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供应商取代借款国的主要供应商。借款国能否具有完全应对这些风险的能力,将取决于借款国对其主要供应商的管理控制或影响程度。61 附录 8.亚洲开发银行

314、林业政策 亚行参与林业活动的基本原则 该原则以实现林业项目中生产(Production)、保护(Protection)和参与(Participation)三大目标的有机结合。为此,亚行应坚持以下原则:森林对每个发展中成员国都具有重要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价值。森林的多重功能与价值应指导亚行的政策和战略,以促进实现公平、平衡与可持续发展。如果管理得当,森林是一种可再生资源。森林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应以此作为战略和政策制定的基础,充分利用可再生的特性,实现长远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天然林的可持续管理取决于管理需求与供给的关系。需求管理意味着推广木材替代品和替代能源;加强供给意味着强调高效的木材开采和加工、

315、天然林的可持续收获,以及通过工业和其他类型种植园创造其他类型的资源。森林政策的制定应关注并纳入与周边社区、依赖森林为生计的居民的关切与支持。此外,利益相关方的磋商也是制定森林发展战略的先决条件。人工林作为可持续的和环境友好的可再生资源,在提供工业原料、生态价值以及促进当地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森林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亚行对于林业部门的政策适用范围应该是跨部门的,任何对森林资源会产生影响的部门,如农业、能源、工业和基础设施都应该采纳。老龄林(old-growth forests)的内在价值是无法替代的,亚行应重视并促进对于老龄林的保护以及对独特生态系统的保护政策。林

316、业的开发和管理项目需要满足亚行环境评估和审查程序等一般要求。62 亚行的林业政策 战略方针:针对亚太不同森林禀赋的国家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监管框架:包括森林分区和监管、宏观和跨部门政策、土地使用权政策、获取木材的条款等。支持技术、政策和估值的研究。促进林业发展中的公众咨询。投资策略:亚行未来的林业项目将围绕以下优先领域展开:(i)促进天然林的可持续管理,以获得木材和非木材森林产品;(ii)将林业作为替代土地使用系统的一部分;(iii)种植工业用木材、薪材,以及在退化地区恢复流域;(iv)保护对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的森林生境及保护生态系统;(v)加强机构建设。就可持续森林管理开展与国际和地区

317、倡议的合作。投资项目的筛选和设计。亚行对林业部门的援助应该从长期视角(25 年)来制定,以实现客观的影响。为此,亚行的首要重点应强调针对发展中国家建立可持续森林资源管理的能力,并为长期投资项目创造必要的条件。每个亚行资助的林业投资项目都应该与国家长期林业发展计划相一致,也应基于全面的部门政策和目标的分析。63 附录 9.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森林部门指南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建立了适用于金融中介部门的商业性林业活动的 森林部门指南(Guideline)(2014)。指南对协助项目执行部门识别林业环境和社会风险(E&S),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排除清单,也为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提供指导。该指南提供了一

318、套指导识别重大 E&S 的清单,但并非所有。项目实践中,还要遵循欧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等。EBRD 详细阐述了该行业环境和社会重大风险以及EBRD 与借款方或客户共同商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措施。此外,当评估环境和社会风险时,与客户共同推动这些风险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指南针对检查、法规和许可、可持续收获实践、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和废水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物料储存、噪音/气体排放、一般健康和安全、火灾风险、意外和事故、劳工管理、社区参与、投资、管理计划等具体内容,制定了与业务相关的提升管理水平的参考问题(Suggested Questions)。表 28 EBRD

319、与借款方或客户针对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制定的管理措施 项目环节 E&S 风险 风险管理举措 非法采伐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确保林业作业遵守国家及地区要求;确保林业作业遵守规定的边界及区域;禁止在具有高保护价值的区域或具有特殊保护地位的地区进行林业作业;确保作业符合不断更新和修订后的法律和准则,需要运营能够调整与之相适应的作业标准和运营区域划分。可持续收获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寻求参照公认的林业认证标准(FSC和PEFC)进行项目实施;森林采伐以尽量降低对剩余林木造成损害的方式;为森林的天然更新建立保护区;维护与培育乡土树种以确保生态系统的更新(提供抚育场所);监测和报告项目运营的环境影响

320、;在年度报告中,增加商品林项目的可持续性报告;实施环境管理系统(例如 ISO14001)。生物多样性 影响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通过回避、严格划界或补偿等方式,保护具有高生态价值或经过国家或地方管理当局认定的保护区;尽可能地避免单一种植;在制定区域建立严格的森林作业规范;避免在重要动物生命周期中的关键时期(例如产卵期或鸟类筑巢期)进行收获或作业等;尽量减少和管理森林的生境移除;在保护区和采伐区之间建立非采伐区,为关键物种和动物创造森林走廊;考虑采纳国际木材认证;实施定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出入道路和排水结构,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在其他机械化作业可行情况下,使收获尽可能避免敏感期。64

321、项目环节 E&S 风险 风险管理举措 外来物种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通过控制杂草、维护林地以及借鉴良好实践的做法,进行木材的运输,以减少外来物种的风险;在外运之前,在交付区对车轮进行清洗。水资源 使用/水文状况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社会风险(影响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审查社会经济基线条件,以确定当地的或基于社区的企业或水资源使用情况,并评估这些企业的影响;评估供水方案和用水效率措施(回收、再利用、减少径流、储存、灌溉效率等),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化学品、燃料及石油的储存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社会风险(社区及劳工的健康、安全;影响社区及大众的健康和安全、生存)监测化学品、营养

322、物质和杀虫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避免过量使用;实施综合农药管理(IPM)和综合养分管理(INM)技术,避免过量使用;升级现有的农药和有害化学物质的储存,避免意外泄漏。土壤侵蚀 与流失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社会风险(影响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尽量减少植被清理区域;使用适当等级的机械,尽量减少土壤压实;尽量减少土地暴露的时间;避免强降雨和风力对林业项目的影响;定期疏浚河道和排水结构,以减轻沉淀物及洪水风险。废弃物处理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社会风险(影响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保持废弃物数量的上限,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减少产生;制定废弃物分离和回收方案;确保废弃物被运往具有合法执照的承包商;禁止

323、所有随意倾倒废弃物的行为(或也将导致火灾风险)。物体搬运 造成的撞伤 社会风险(劳工的健康、安全)建立一个适当的健康和安全政策;定期为工人提供培训,并针对安全程序进行管理;制定在监测、报告和目标设定中,设定有关健康和安全的关键绩效指标;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靴、安全裤、贴身衣物、手套、头盔、护目镜及耳罩等;确保所有的机械按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防护;确保针对驾驶员进行适当的培训,明确标记行进路线和装卸地区的分界,以减少相关的危害;实施安全和健康管理系统(获得认可的标准,如 OHSAS 18001);将人车进行分离,以确保工人、社区和公众的安全;针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以正确操作机械和设备;为

324、车辆安装预防翻车保护装置,对危险工厂进行严格防护。表 28(续)65 项目环节 E&S 风险 风险管理举措 操作、起重和运送过程 社会风险(劳工健康、安全)制定针对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时间表;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机械升降装置;适当的培训和起重设备是必要的。噪声 环境风险(影响自然环境);社会风险(劳工健康、安全;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将嘈杂的机械进行封闭,以减少噪音的排放;减少工人在高噪声机械附近的作业时长;避免只开放白天噪音的投诉通道,定期维护设备,考虑纳入隔音设备。火灾和爆炸 社会风险(劳工的健康、安全;影响社区及大众的健康和安全、生存)在林区最佳的做法是设置防火隔离带;确保消防设备和水箱得

325、到维护,在火灾发生时可正常使用;建立一个与水体相邻的植被缓冲带;制定火灾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介绍事故、火灾和爆炸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在林区禁止吸烟;设置禁止明火、烧烤等标志。意外事故 社会风险(劳工健康、安全;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在林区大门外安装车轮清洗设施;制定并实施一项交通管理计划。文化遗产 社会风险(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酌情进行考古调查;在土地清理过程中,执行偶然发现的程序。社区关系 社会风险(影响社区及大众的健康和安全、生存)评估当地社区获得直接就业或得到产品和服务的计划;定期与当地社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接触,以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在人口密度较高或者利益关联度较高

326、的社区,建立公司制定并实施利益相关方计划(SEP);应在地方或国家层面开展运营层面的公众咨询(独立于监管规划和要求),其可能会影响随后的诉讼内容。气候变化 环境风险 气候变化相关法规的出台可能会增加林业经营相关的碳成本,这取决于立法的形式;可持续森林经营管理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道德与贿赂 社会风险(劳工关系;影响社区健康和安全、生存)实施正式的商业行为准则,其中需要概述个人雇员及组织必须遵循的原则;确保符合国家法律以及行业平均标准的工资水平;制定能够覆盖劳工劳动惯例的具体政策,包括承包商和分包商;制定一项举报政策,允许匿名举报任何违反道德的行为,而不必担心受到影响。表 28(续)66 项目

327、环节 E&S 风险 风险管理举措 财产与土地 利用 社会风险(劳工关系;影响社区及大众的健康和安全、生存)林业经营应考虑并与当地的土地使用权利相适应,其中也包括以社区为基础的森林管理制度;确保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FPIC),这也是确保土著居民、当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性协商过程,包括决策环节、获得土地使用权利以及重新安置等情况;在进行商业性林业活动之前,应与当地社区进行协商,以了解正向和负向影响;制定能够保护土著居民获得土地使用、食物来源的权利,保护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享受生态系统服务的权利。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表 28(续)67 附录 10.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有关林业的政策 日本

328、国际协力银行(JBIC)在以确认保护环境社会为目的的国际协力银行导则(环境导则)中,建立了针对生态系统和生物群(Ecosystem and Biota)的要求,规定了商业性林业项目纳入森林认证的必要性;将林业归为敏感部门,并识别了林业活动相关的敏感特征和地区。此外,JBIC 还在其环境导则项目层面的环境和社会要求中规定了适用于不同部门和项目特征,并与项目相关的环境审查表(checklists)。审查表涉及包括林业项目在内 28 大部门和 5 大审查维度。表 29 JBIC 环境导则对敏感部门、敏感特征及敏感地区的划分 类型 具体内容 敏感部门 采矿;石油和天然气开发;管道;钢铁;有色金属冶炼;

329、石化;石油精炼;石油、天然气和化工港;纸和纸浆;水泥厂;受国际监管的有毒或有害物质制造和运输等;火电;核电;水电、水坝和水库;涉及大规模移民、大规模伐木;海底电缆的输电和配电线路;公路、铁路和桥梁;机场;港口和码头;具有敏感特征或位于敏感区域或其附近的污水和废水处理;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涉及大规模土地清理或灌溉的农业;林业;旅游(建造旅馆等)等 23 个部门 敏感特征 大规模非自愿移民安置以及大规模生计丧失;大规模地下水抽取;大规模土地开垦、土地开发和土地清理;大规模采伐 敏感地区 国家公园,国家划定的保护区(海岸地区、湿地、国家划定的少数民族/原住民和文化遗产地区);国家和地方认定的慎重开发地

330、区,包括:自然环境:(a)包括热带地区的原始森林和天然林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森林;(b)包括珊瑚礁、红树林湿地和潮汐地带在内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栖息地;(c)需要根据国内法律、国际条约等进行保护的稀有物种栖息地;(d)具有较高大规模形成风险的盐碱地以及水土流失地区;(e)有荒漠化形成趋势的地区 社会环境:(a)具有独特考古、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区;(b)少数民族、原住民或游牧民族居住的具有传统生活方式的地区,包括文化和精神目的;其他具有特殊社会价值的地区 来源:课题组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68 附录 11.汇丰银行林业行业政策农业行业政策 汇丰银行于 2004 年制定了林业行业政策,政策对林业生产及

331、供应链的严格管理制度,并要求强制性符合 FSC 和 PEFC 认证。汇丰不会支持的林业业务范围包括非法采伐、违反传统和公民权利的木材采伐、在具有高度保护价值的森林中采伐森林,以及将森林转化为种植地或非森林用途(毁林)。汇丰的全球业务必须审查其客户是否符合以下基于风险的要求,这些要求重点关注其客户在高风险国家11进行采伐或购买能够 100%符合认证的产品。汇丰林业行业政策涉及三项具体项目及客户领域,包括生产环节、供应链环节以及其他业务。总结来说,汇丰林业行业政策覆盖(1)生产及供应链:伐木、木材处理、板材生产、木材贸易、造纸、纸浆和纸的贸易等;(2)严禁向涉及或通过供应链涉及非法伐木、在高保护价

332、值森林伐木、毁林等操作的企业提供支持;(3)所有在森林高风险国家伐木或供应链来源为这些国家的客户都需要获得 FSC 或 PEFC 认证。表 30 汇丰银行林业行业政策 活动 适用范围 项目所在国或地区 要求 生产环节 伐木,包括森林培育的管理,但不包括橡胶木(详见农产品政策)在高风险国家进行采伐 FSC 或 PEFC 认证 在低风险国家进行采伐 FSC 或 PEFC 认证;没有关于负面影响的跟踪记录或可信的指控 供应链环节 加工,如锯木厂;木材或板材生产,如板材产品或木质家具,但不包括不适合认证的小型企业,以个体户身份经营的手工业者和橡胶木等;木材贸易,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和主要批发商,但不包括

333、(主要针对从进口商处参与购买的)小型批发商和所有零售商;纸浆或纸的制造或批发 所有从高风险国家采购的或原产于高风险国家的木材或纸浆制品 FSC 或 PEFC 认证 所有从低风险国家采购的或原产于高风险国家的木材或纸浆制品 FSC 或 PEFC 认证;没有关于负面影响的跟踪记录或可信的指控 其他业务 不包含在林业或农产品政策中的业务,但可能会造成类似影响(如处于矿山、建筑房屋、管道或水坝建设的森林砍伐)汇丰认为的任何与禁入业务不一致的领域 向客户或其他适当情况下的独立资源,获取征询意见 11 高风险国家是指:玻利维亚、巴西、柬埔寨、中国等在内的 38 个国家,以及任何注明“未知”来源的客户https:/ 69 汇丰银行制定了针对农业生产及供应链的严格管理制度,并要求强制性符合国际可持续性认证。汇丰银行农业行业政策颁布于 2014 年。覆盖棕榈油、大豆、畜牧业(cattle ran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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