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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9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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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97页).PDF

1、1-1-0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海昇药业海昇药业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70656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 36 号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浙江海昇

2、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2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3、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发行股数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20,0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0,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3,000,000 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19.9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

5、发行日期 2024 年 1 月 24 日 发行后发行后总股本总股本 80,000,0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1 月 23 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83,000,000 股。1-1-4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书正文内容:一、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6、市的安排及风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二、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以及

7、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三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四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

8、者保护”之“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五五、特别风险提示、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1-1-5(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属的医药制造业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业内企业数量众多、整体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同时面临来自行业内现存竞争者和下游大型制药企业、养殖企业向上延伸产业链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一方面,行业内竞争者不断通过技术革新控制成本,通过降低销售价格扩大自身市场份额,压缩行业整体利润;另一方面,下游大型制药企业、头部养殖

9、企业也在向上游延伸产业链,以达到产业链一体化、降低自身整体成本的目的。如果公司将来未能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二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28%、53.74%、64.90%和 64.59%,客户相对集中。未来如果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的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减少或终止向公司的采购,或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进而发生不再续约、违约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三)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原材料价格上

10、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各类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利润水平。未来如果公司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等方式进行应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四四)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危险化学品,部分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对运输、存储、使用、安全设备和生产操作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根据生产特点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未来如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当或操作不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或因设备老化失修或自然灾害导

11、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五五)环保风险)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的医药制造业对环保标准要求较高,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面临“三废”的排放及治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和对环保监管持1-1-6 续加强,公司需要持续保证满足环保要求。未来如果公司在经营中不能持续进行环保投入达到环保要求,或因公司 EHS 管理体系不能有效施行、因人员操作不当和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发生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停产甚至责令关闭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六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1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14103 号)。根据审阅报告,截至 2023 年 9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稳定,资产总额为 29,169.42 万元,较 2022 年末增加 180.9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26,600.70 万元,较 2022 年末增加 802.36 万元;2023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97.9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78

13、.3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89%,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幅度下降。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1-1-7 目录目录 声明声明.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4 目录目录.7 第一

14、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8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2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3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0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65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31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141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68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264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277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278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287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296 1-1-8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15、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海昇药业、股份公司 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海昇有限 指 浙江海昇化学有限公司 衢州有明 指 衢州有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办券商、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甬兴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甬兴

16、证券有限公司 天册律所、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申报会计师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江证券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保荐之母公司 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LANCO 指 ELANCO ANIMAL HEALTH INCORPORATED,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ELAN CHORI 指 CHORI CO.,LTD.OSAKA,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8014.T NUTRIEN 指 NUTRIEN AG SOLUTIONS LIMITED,多伦多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N

17、TR AMPHRAY 指 G.AMPHRAY LABORATORIES,印度制药企业 FARMABASE 指 FARMABASE SAUDE ANIMAL LTDA,巴西制药企业 OFICHEM 指 OFICHEM GROUP,荷兰制药企业 高化学 指 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高化学株式会社于上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泛泰克 指 上海泛泰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鲁抗医药 指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789,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为其下属公司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温氏股份 指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300

18、498,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为其下属公司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九洲药业 指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3456 回盛生物 指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300871 江苏天和 指 江苏天和制药有限公司 1-1-9 中牧股份 指 指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195,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为其下属公司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双胞胎 指 指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为其下属公司江西派尼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瑞普生物 指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19、券代码 300119 国邦医药 指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5507 普洛药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39 齐晖医药 指 江苏齐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MC 公司 指 JMC Corporation,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KISCO 集团(证券代码 104700)的下属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总经

20、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 年 3 月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组而来,现划归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21、 日和2023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原料药 指 活性药物成分(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简称 API),指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生物技术所制备而成的各种药用粉末、结晶、浸膏等,是用于进一步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 中间体 指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此类化工产品不需要药品的生产许可证 EHS 指 Environment,Health,Safety 的缩写,EHS 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

22、HSMS)两体系的整合 磺胺氯达嗪钠/SPDZ 指 兽药原料药,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能抵抗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用于治疗各类球虫病、畜禽(猪、鸡)大肠杆菌和巴氏杆菌感染 磺胺噻唑系列/ST系列 指 兽药原料药,用于治疗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包括磺胺噻唑/ST、磺胺噻唑钠/ST-Na 和酞磺胺噻唑/PST 地昔尼尔/DCLL 指 兽药原料药,是一种新型昆虫生长调节剂(IGRs),强调对害虫种群进行控制和调节,并可选择性地防治害虫;对双翅目昆虫和蚤有高度灭杀作用,可阻止各种蝇、蚊及蚤的幼虫发育成蛹虫和成虫 结晶磺胺/C-SN 指 医药原料药,对包括溶血性链球菌、脑

23、膜炎奈瑟菌、葡萄球菌等1-1-10 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在内的细菌抑杀的作用 对乙酰氨基苯磺酰氯/ASC 指 多种磺胺类原料药生产所需的中间体,如磺胺噻唑系列、磺胺氯达嗪钠、磺胺氯吡嗪钠、磺胺间甲氧基嘧啶(钠)、磺胺间二甲氧基嘧啶(钠)等 4-氯邻苯二甲酸/4-CPA 指 中间体,一种用于合成高性能聚合物 BPDA 的主要原材料,最终用于手机、电脑屏幕等高端材料的制造 塞来昔布/CELB 指 医药原料药,是一种选择性非甾体抗炎镇痛药,用于缓解骨关节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以及治疗成人急性疼痛 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 指 中间体,用于合成塞来昔布 苯溴马隆 指 医

24、药原料药,一种尿酸盐转运体 1(URAT1)抑制剂,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布比卡因 指 医药原料药,用于局部麻醉和术后镇痛的酰胺类局部麻醉剂 二氯乙酸二甲基苯胺/DCAX 指 中间体,用于合成布比卡因 磺胺嘧啶(钠)/SD(Na)指 兽药原料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能通过血脑屏障渗入脑脊液,尤其是对链球菌(脑膜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弓形体效果较好,是治疗弓形体病的首选药 盐酸多西环素 指 兽药原料药,是一种广谱兽用抗菌药,针对用于呼吸道和肠道混合感染 磺胺间二甲氧基嘧啶(钠)/SDM(Na)指 兽药原料药,具有广谱抗菌

25、作用,也有显著的抗球虫、抗弓形体作用,主要用于敏感菌感染和鸡、兔球虫病防治,还可用于鸡传染性鼻炎、禽霍乱、卡氏住白细胞原虫病、猪的弓形体病防治 4-氨基-2,6-二甲氧基嘧啶/ADMP 指 中间体,用于合成磺胺间二甲氧基嘧啶(钠)磺胺间甲氧基嘧啶(钠)/SMM(Na)指 兽药原料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主要用于治疗禽类和猪等动物感染的弓形体病、球虫和附红体病、萎缩性鼻炎、脑膜炎以及鸡白痢、禽大肠杆菌、鸡传染性鼻炎等疾病。磺胺氯吡嗪钠/SPZ 指 兽药原料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可治疗禽霍乱及鸡伤寒,最适合于球虫病爆发时治疗用 乙酰苯胺/AA 指 为白色有光泽片状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是磺胺类药物的原

26、材料,可用作止痛剂、退热剂、防腐剂和染料生产的中间体 冰醋酸 指 又名乙酸,一种有机一元酸 苯胺 指 又名氨基苯,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氯磺酸 指 无色或淡黄色的液体,具有辛辣气味,在空气中发烟,是硫酸的一个-OH 基团被氯取代后形成的化合物 工业磺胺 指 中间体,是合成磺胺类药物的主要原材料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生产药品所需要的原材料、厂房、设备、卫生、人员培训和质量管理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系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经营管理准则 FDA

27、 指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本 MF 登录证 指 日本 MF 登陆证,也即原药等登录原簿登陆证。根据日本药事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于日本进行上市销售的制剂、药品中的原料药部分需要与制剂、药品一同提交审核申请,为保护原料药厂商的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允许原料药厂商单独向政府部门提交审核申请,并以政府部门颁发的 MF 证书作为与制剂、药品审核1-1-11 中的申请文件 欧盟 CEP 证书 指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eia,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非

28、欧盟生产商所生产的原料药在欧盟合法销售的一种认证方式 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 指 根据欧盟于2011年6月发布了原料药新指令2011/62/EU,自2013年 7 月 2 日起,原料药生产企业在向欧盟成员国出口原料药时必须取得的由出口国药品监管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 欧盟 REACH 认证 指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欧洲药典 指 欧洲药典,欧洲药品质量检测唯一指导文献,由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负责出版和发行。所有药品和药

29、用底物的生产厂家在欧洲范围内推销和使用的过程中,必须遵循 欧洲药典的质量标准 COD 指 Chemical Oxygen Demand,化学需氧量,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VOCs 指 挥发性有机物,通常分为非甲烷碳氢化合物(简称 NMHCs)、含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大类。VOCs 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 污染具有重要的影响。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均

30、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1-1-12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股说明书全文。一、一、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4422A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海昇药业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 870656 有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31 日 股份股份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60,000,

31、000 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叶山海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 36 号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 36 号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叶山海、叶瑾之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叶山海、叶瑾之 主办券商主办券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挂牌挂牌日期日期 2017 年 2 月 10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业 C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C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2、的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调至创新层。(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叶山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96,200 股,占比为32.66%,通过衢州有明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比为 1.67%,叶瑾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800,000 股,占比为 33.00%,叶山海与叶瑾之为父女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40,396,200 股,占比为 67.33%,为公司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山海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802196505*,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叶山海先生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部分相关内容。叶瑾之女士,198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802198904*,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叶瑾之女士简历1-1-13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部分相关内容。三、三、

34、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成长为以抗微生物和抗寄生虫为核心的兽药原料药、以解热镇痛和抗菌为核心的医药原料药的生产企业,形成了兽药原料药和医药原料药同步发展的优势。公司是行业内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最长、品种最全、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自主掌握通过基础化工原料制成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主要产品的合成技术;既生产磺胺氯达嗪钠、磺胺噻唑系列、磺胺氯吡嗪钠等兽药原料药,又生产结晶磺胺、塞来昔布等医药原料药,还生产对乙酰氨基苯磺酰氯等中间体。公司磺胺类产品链条如下图所示:注:虚线部分产品为公司尚未开始量

35、产的产品 随着公司近年的发展,在巩固磺胺类产品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非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在兽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增加了地昔尼尔、甲硫酸新斯的明等品种;在医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储备了苯溴马隆、布比卡因等品种;在中间体领域增加了 4-氯邻苯二甲酸等品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现已拥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原料药磺胺氯达嗪钠、磺胺噻唑、磺胺噻唑钠、酞磺胺噻唑、磺胺氯吡嗪钠和甲硫酸新斯的明六项产品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医药原料药结晶1-1-14 磺胺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和欧盟 CEP 证书,塞来昔布取得日本 MF 登录证和欧盟CEP 证书,苯溴马隆和塞来昔布取得出口

36、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磺胺类产品的重要中间体对乙酰胺基苯磺酰氯取得欧盟 REACH 认证。凭借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强执行力的质量控制措施,公司始终保持较好的产品质量管理效果,产品质量在行业客户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作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公司,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在生产过程中对环保、安全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公司于 2016 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延续至今;2017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连续三年荣获“年度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先进企业”、“衢州市安全生产联合会会员单位”等荣誉;2022 年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定为

37、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3年年6月月30日日/2023年年1月月6月月 2022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2年度年度 2021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1年度年度 2020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0年度年度 资产总计(元)276,289,118.48 289,884,269.16 242,881,054.08 171,673,473.04 股东权益合计(元)252,775,836.37 257,983,407.41 203,877,988.58 154,886,30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252,

38、775,836.37 257,983,407.41 203,877,988.58 154,886,308.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51 11.00 16.06 9.78 营业收入(元)126,708,771.81 264,415,476.77 269,043,124.09 207,192,613.39 毛利率(%)55.25 52.47 57.36 51.73 净利润(元)53,965,557.28 112,680,976.01 116,606,612.27 79,485,015.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53,965,557.28 112,680,976.01 116

39、,606,612.27 79,485,015.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3,609,461.47 109,561,624.79 114,452,139.51 78,505,667.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34 46.77 61.82 6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0.20 45.47 60.67 63.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 1.88 1.94 1.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0 1.88 1.94 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481,609.21 97,135,713.02 107,6

40、41,282.80 95,924,896.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3.91 3.62 3.36 3.26 1-1-15 入的比例(%)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3

41、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将原方案中“发行人底价为 34 元/股”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除发行底价的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方案调整属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对募集资

42、金用途进行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方案调整属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决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本次发行(二)本次发行已经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发行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4 1 号文批复同意注册。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

43、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1-1-16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20,0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0,00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3,000,000 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0%(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下)27.7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000

44、 股 每股发行价格 19.90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0.90 发行后市盈率(倍)14.53 发行前市净率(倍)4.63 发行后市净率(倍)2.59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1.83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1.3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4.30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7.68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46.77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8.34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源证券股份有

45、限公司、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云竺贝寅行稳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战略配售情况 本

46、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9,800.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45,770.00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5,646.18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41,167.02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4,153.82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1-1-17 行使前);4,602.98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1)保荐及承销费用:3,185.00 万元(超额配

47、售选择权行使前);3,632.75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审计及验资费用:505.00 万元;(3)律师费用:400.00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26.42 万元;(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37.4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8.81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金额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各项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报刊刊登之日至主承销商停止接受投资者认购款之日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

48、: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4.53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5.08倍;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2.59 倍,若全额行使超

49、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2.47 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1.37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1.32 元/股;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0、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68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8.07 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8.34%,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6.83%。七、七、

51、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行相关机构(一)(一)保荐人、承销商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初 注册日期 2003 年 9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9205P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1-1-18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王新洛 签字保荐代表人 王新洛、王海涛 项目组成员 古小刚、杜超、冯缘、陈涛、李易澄、朱信宇、何君光 (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

52、全称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章靖忠 注册日期 1985 年 12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0075E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孔瑾、曹亮亮 (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张晓荣 注册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2261L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3、755 号 2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张力、马莉、谢金香、张建华 (四)(四)资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 5 层 33 联系电话 传真 (六)(六)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账号 033403000400

54、12525 (七)(七)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 1-1-19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联系电话 400-626-3333 传真-(八)(八)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1、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全称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抱 注册日期 2020 年 3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MA2H4BJW0B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联

55、系电话 传真 项目经办人员 顾颖、杜旭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一)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一)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 公司注重研发投入,设立了技术研究团队和专业的实验室,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于 2017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并于 2022 年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

56、化厅评定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累积投入 3,032.36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研项目 8 个。公司注重保持技术的领先性和工艺的创新性,持续在研发领域进行投入,使得公司技术实力不断提升,为公司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现已掌握多项与主营业务高度相1-1-20 关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技术技术名称名称 技术技术来源来源 主要体现主要体现 对应专利对应专利 所处所处阶段阶段 具体应用具体应用 磺化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苯胺等原材料的磺化反应,相比传统采用醋酐为磺化剂的技术,具有成本低、收率高等

57、突出优势。ZL201310592844.5 大批量生产 用于磺胺类原料药关键中间体 AA 的合成等。氯化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苯酐、吡嗪、达嗪等杂环的氯化反应,尤其是擅长这些反应的选择性氯化技术。ZL201310391519.2 大批量生产 用于 4-氯邻苯二甲酸酐的氯化工序,也用于SPDZ 中间体 3,6-二氯哒嗪的氯化工序中,还用于 SPZ 中间体 2,6-二氯吡嗪的氯化工序等。溶剂萃取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通过溶剂萃取,提高产品质量的核心技术,相对于传统方法,具有有效降低成本,减少固废产生,工艺稳定的突出优势。ZL201310592844.5 大批量生产 用于磺胺类原料药关键中间

58、体 ASC 的合成等多个工序。重氮化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拥有重氮化反应安全性控制的突出优势,设计出成套符合重氮化反应要求的安全装置。-大批量生产 用于 CELB 关键中间体4-SAPH 的合成工序等。缩合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磺胺与氯吡嗪、氯达嗪等的缩合反应,和传统缩合反应相比,通过添加相转移催化剂,降低缩合反应条件,具有能耗低,收率高,成本低,工艺稳定等突出优势。ZL202210736522.2 ZL202110935262.7 ZL202210719785.2 大批量生产 用于 SPDZ、SPZ 和 PST等产品的缩合反应。烷基化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氮、碳、硫等活泼杂原子

59、的烷基化反应技术,相对于当前主流技术,具有成本低,收率高、工艺稳定的特点。专利申报中 大批量生产 用于甲硫酸新斯的明和溴吡斯的明等产品的烷基化反应等。卤化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芳烃、烷烃、芳杂环等的卤化反应,掌握核心的自由基反应技术,通过选择不同的卤化试剂,达到不同的卤化效果,相对于传统的卤化工艺,具有成本低、工艺稳定的突出优势。ZL201510085469.4 另有专利申报中 大批量生产 用于苯溴马隆和布比卡因等产品的卤化反应。1-1-21 环化反应技术 自主研发 公司擅长形成碳-碳键,碳-杂原子键来完成环化反应,相对传统环化工艺,该技术可具有降低成本,减少副反应的发生,提高产品质量等

60、优势。ZL201510085469.4 另有专利申报中 大批量生产 用于 SPZ 和 DCLL 等产品的环化反应。(二)科技成果转化(二)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将核心技术应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生产工艺的改进,并持续推进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公司在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领域已建立起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自主掌握通过基础化工原料制成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主要产品的合成技术,已基本覆盖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品种,具有产品线长、种类多的特点。同时,公司积极拓展非磺胺类原料药产品,在兽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增加了地昔尼尔、甲硫酸新斯的明等品种;在医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储备了苯溴马隆、布比卡因等品种;在中间

61、体领域增加了 4-氯邻苯二甲酸等品种。公司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一方面极大延展了公司的产品链条长度,通过不断提升关键中间体自产范围以实现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为公司赢得市场竞争构建了成本优势;另一方面丰富了公司的产品范围,使得公司有能力根据市场供需变化灵活调整主推产品,风险抵御能力得到加强,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定。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1,445.21 万元和 10,956.16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

62、分别为 60.67%和 45.47%。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场估值水平合理估计,预计公司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公司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项之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1-1-22 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经

63、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建设期建设期 1 年产 800 吨磺胺氯达嗪钠(SPDZ)、200 吨 3,6-二氯哒嗪(DCPD)、200 吨塞来昔布(塞利克西)(CELB)技改扩建;200 吨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3 吨苯溴马隆、3 吨布比卡因、3 吨吉西他滨技改项目 45,0

64、00 38,900 34 个月 2 现有年产 300 吨磺胺间二甲氧基嘧啶(钠)(SDM(Na)、70吨4-氨基-2,6-二甲氧基嘧啶(ADMP)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年产 300 吨磺胺间甲氧基嘧啶(钠)(SMM(Na)产品技改项目 6,500 2,000 12 个月 3 CDMO 车间建设项目 3,000 2,000 17 个月 合计合计 54,500 42,900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方式先行投入资金,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

65、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 1-1-23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一一、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属的医药制造业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业内企业数量众多、整体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同时面临来自行业内现存竞争者和下游大型制药企业、养殖企业向上延伸产业链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一方面,行业内竞

66、争者不断通过技术革新控制成本,通过降低销售价格扩大自身市场份额,压缩行业整体利润;另一方面,下游大型制药企业、头部养殖企业也在向上游延伸产业链,以达到产业链一体化、降低自身整体成本的目的。如果公司将来未能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二)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二)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 SPDZ 及 DCLL 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两项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70%、58.65%、52.45%和 66.07%,产品相对集中。未来如果上述产品市场、竞争格局以及下游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

67、险(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28%、53.74%、64.90%和 64.59%,客户相对集中。未来如果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的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减少或终止向公司的采购,或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进而发生不再续约、违约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四)对外贸易政策波动的风险(四)对外贸易政策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的占比分别为 28.59%、36.05%、50.26%和 54.83%,境外销售占比逐年提高。公司产品覆盖欧洲

68、、大洋洲、亚洲、南美洲等境外市场。目前公司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对于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贸易并未出台严格的限制政策。但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仍不排除未来相关国1-1-24 家对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五五)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各类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利润水平。未来如果公司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等方式进行应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六六)经营资质申请与续期的风险)经

69、营资质申请与续期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涉及医药和兽药领域。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以及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所从事领域须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取得许可证,包括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 GMP 认证、兽药注册批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等证书;若向境外出口销售,还需要根据出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监管法规取得或配合下游客户取得相应的资质证照。上述资质证书均有一定的有效期或需经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如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未能顺利注册,则将影响公司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如公司在原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未能及

70、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或未通过检查,公司将无法继续生产、销售有关产品,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七)产品质量风险(七)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始终专注于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需要对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储存环境等进行严格的要求或限制。未来如果公司在产品生产、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的个别环节出现疏漏,可能导致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并进而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将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八八)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危险化学品,部分产品生产过程中涉

71、及危险化工工艺,对运输、存储、使用、安全设备和生产操作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根据生产特点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1-1-25 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未来如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当或操作不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或因设备老化失修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九九)环保风险)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的医药制造业对环保标准要求较高,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面临“三废”的排放及治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和对环保监管持续加强,公司需要持续保证满足环保要求。未来如果公司在经营中不能持续进行环保投入达到环保要求,或因公司 EHS 管理体系不能有效施行、因

72、人员操作不当和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发生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停产甚至责令关闭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十十)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 SPDZ 产品下游生猪养殖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其对 SPDZ 产品的不利影响在于,当生猪价格下滑时,生猪销售价格承压会导致养殖企业更加关注生猪养殖成本,其对兽药产品采购价格敏感度提升,导致上游兽药及兽药原料药销售价格持续走低。未来若生猪养殖行业长期处于周期性波动谷底,生猪价格低迷,其不利影响可能向上传递导致 SPDZ 产品市场价格下降,从而影响公司 SPDZ 产品的经营业绩。(十一十一)毛利率下滑风

73、险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2.67%、57.51%、52.73%和 55.67%,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各细分产品市场行情、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结构、产品产量、技术先进性和客户优势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行情下滑、原材料价格上涨、产量下降、无法维持技术先进性或重要客户流失,则公司将难以保持现有的毛利率水平,进而将会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二二、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一)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一)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22 年 12 月复审通过,有效期为 3年。根据中

74、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1-1-26 得税优惠税率。未来如果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的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条件,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二)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变动的风险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5,910.41 万元、9,475.43万元、13,142.73 万元和 6,821.6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8.59%、36.05%、50.26%和 54.83%,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大。公司执行

75、国家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出口退税率介于 10%-13%之间。未来如果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被调低或取消,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汇率波动风险(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的占比分别为 28.59%、36.05%、50.26%和 54.83%;各期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失金额分别为 321.84 万元、146.41 万元、-694.86 万元和-205.13 万元。随着公司境外销售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不利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三、三、技术技术风险风险(一)(一)工艺

76、技术工艺技术和产品研发不足或滞后的风险和产品研发不足或滞后的风险 医药制造业新产品和新工艺技术的开发具有技术难度大、前期投资高、审批周期长的特点。公司一方面需要通过开发新产品以拓展新的市场,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革新工艺技术,以达到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的效果。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体系不再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导致工艺技术不能持续提升、新产品未能研发成功、未能通过注册审批或者未能紧跟行业技术发展的路线导致产品开发进度滞后于竞争对手,将导致公司产品和工艺技术的竞争优势被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人才流失的风险(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制造工艺、路线及相关专利技术是公司的核

77、心竞争力,能否持续保持创新以及优化、改进现有工艺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研发人员。因此,研发团队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未来如果公司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1-1-27 无法保持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的研发人员流失且无法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三)技术泄密的风险(三)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了一批关键工艺技术并形成技术竞争优势,得到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和正在进行的技术研发活动是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78、但仍然不排除未来可能存在相关人员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公司商业机密的可能性,该等技术泄密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造成不利影响。四四、内部控制风内部控制风险险(一)(一)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完工达产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势必会对公司内控的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在公司的日常采购、生产、销售等内部管理活动中,如果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内控制度,可能出现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恶意违反相关制度、侵占公司利益等管理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

79、力和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山海、叶瑾之合计控制公司67.33%的表决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如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发行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影响以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五五、发行失败风险、发行失败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投资者预期变化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将影响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如果本次发行因投资者申购不及预期或者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

80、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可能会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六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1-1-28(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等方面不确定性的影响,可能存在项目进度延迟、募投项目生产车间存在不能顺利通过相关认证、募投建设项目未能验收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过剩和业绩不达标产能过剩和业绩不达标的风险的风险 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考虑了市场环境、发展趋势、成本费用等各种因素,但就投

81、资项目而言,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管理和实施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可预见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募投项目产能过剩和业绩不达标的风险。具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中 SPDZ 由原定年产 500 吨扩产至年产 800 吨。若未来下游市场发生类似非洲猪瘟导致生猪存栏量显著下跌等不可预计的重大变故,或本行业新增大量竞争对手导致市场供需严重失衡,或市场中出现在产品功效以及销售价格上全面优于 SPDZ 的新产品,或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无法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吉西他滨目前尚处于工艺验证阶段,研发工作尚未完成;CELB 和 SMM(Na)等为新增产品。若公司后续未能通过研

82、发成功掌握大批量生产工艺技术、下游市场需求未达预期或未能开拓下游客户,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吉西他滨无法实现规模化销售的风险或 CELB 和 SMM(Na)等产品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 CDMO 车间建设完成后,若公司现有产品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 CDMO 产品生产工艺研发失败,可能导致公司面临 CDMO 车间无法取得订单并进而导致相关生产线闲置的风险。整体而言,鉴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涉产品较多,若相关产品下游市场需求、产品市场竞争格局或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扩产或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出现产能过剩并进而导致募投项目业绩不达标的风险。(三)募集资金投

83、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5.45 亿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1-1-29 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相应折旧摊销费用也将同步增加。假定公司本次设置的募投项目均按照目前预计的建设进度顺利推进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各募投项目将于 2023 年至 2025 年之间陆续建成投产,折旧摊销金额对 2023 年-2025 年的税前利润影响分别为 0 万元、465.83 万元和 3,234.88 万元;2025 年 12月全部建成投产后,每年预计新增折旧摊销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为 3,4

84、75.75 万元。若由于市场出现变化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1-1-30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Zhejiang Chemsyn Pharm Co.,Ltd.证券代码 870656 证券简称 海昇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4422A 注册资本 6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叶山海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31 日 办公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 36 号 注

85、册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 36 号 邮政编码 324012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http:/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彭红江 投资者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兽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86、、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 二、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一)(一)挂牌挂牌时间时间 2017 年 2 月 10 日 (二)(二)挂牌挂牌地点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三)挂牌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购买理财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1-1-31 露违规的情况。2023 年 4 月 11 日,全国股转公司就该事项对公司、叶山海和彭红

87、江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023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对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就该事项对公司及叶山海、彭红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前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不属于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其他事项”。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处罚的情况。(四

88、)(四)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情况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自挂牌之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期间,主办券商为兴业证券。经公司与兴业证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兴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长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2021 年 4 月 16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同意公司主办券商由兴业证券变更为长江证券。2023 年 5 月,公司主办券商变更为长江保荐,变更原因是长江证券将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主办券商推荐业

89、务和人员转移至长江保荐,长江证券将不再保留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格和业务。经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向长江证券和长江保荐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从事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的函 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的函,由长江保荐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办券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1-1-32(六)(六)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七)(七)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

9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2018 年 1 月 15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八)(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进行一次股票发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公司原股东叶山海、王小青和叶瑾之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8,208,000 股(含 8

91、,208,000 股),每股价格为 1.30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670,400.00 元(含 10,670,4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股东认购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认购人名称认购人名称 认购数量(股)认购数量(股)认购价格(元认购价格(元/股)股)认购金额(元)认购金额(元)认购方式认购方式 1 叶山海 2,790,720 1.30 3,627,936.00 现金 2 叶瑾之 2,708,640 1.30 3,521,232.00 现金 3 王小青 2,708,640 1.30 3

92、,521,232.00 现金 合计合计 8,208,000-10,670,400.00-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2020 年 5 月 24 日,全国股转公司就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事项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224号)。2020 年 6 月 17 日,上会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5611 号)。2020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1-1-33 登

93、记确认书,确认已完成发行人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登记的总量为8,20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156,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052,000 股。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九)(九)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十)(十)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94、叶山海先生和叶瑾之女士,不存在控制权变动情况。(十一)(十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五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1、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020 年 8 月 13 日和 8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0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 19,800,000.00 元,已实施完毕。2、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年年度利润分配 2

95、021 年 4 月 21 日和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0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 39,000,000.00 元,已实施完毕。3、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021 年 11 月 1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1-1-34 案。利

96、润分配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00.00 元,已实施完毕。4、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022 年 8 月 5 日和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0.00 元,已实施完毕

97、。5、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3 年 3 月 19 日和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0.00 元,已实施完毕。三、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四、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

98、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山海先生与叶瑾之女士。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叶山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96,200 股,占比为32.66%,通过衢州有明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比为 1.67%,叶瑾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800,000 股,占比为 33.00%,叶山海与叶瑾之为父女关系,1-1-35 且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双方就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与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双方充分沟通以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以叶山海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因此叶山海与叶瑾之构成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40,396,200 股,占比为

99、67.33%,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山海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身份证号码为 330802196505*。叶山海先生在公司所处行业深耕三十余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1983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就职于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任副厂长;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于衢州海顺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海昇有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衢州有明执行事务合伙人。

100、叶瑾之女士,198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学专业,身份证号码为 330802198904*。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海昇有限,任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董事。(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山海、叶瑾之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王小青女士。王小青女士,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化学专业,身份证号码为 320106196708*。1989 年 7 月

101、至 2002 年 11月就职于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任质量部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宁波斯迈克制药有限公司,任质量部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14 年 7 月就职于衢州海顺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海昇有限,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董事、副总经理。(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102、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1-1-36 (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山海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衢州有明。衢州有明的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衢州有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0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MA2DK2MU29 认缴出资额 2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2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山海 实际控制人 叶山海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春城路 15 号 623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

103、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衢州有明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投资海昇药业外未进行其他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衢州有明的合伙人信息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编号编号 合伙人合伙人 出资额出资额 权益份额权益份额 1 叶山海 82.00 41.00%2 彭红江 14.00 7.00%3 任小东 8.00 4.00%4 郑茂红 8.00 4.00%5 吴建新 8.00 4.00%6 丁尊良 8.00 4.00%7 黎文辉 6.00 3.00%8 巫静明 4.00 2.00%9 张平渭 4.

104、00 2.00%10 孙绍武 4.00 2.00%11 宋瑜 4.00 2.00%12 张琳 4.00 2.00%13 阮敬才 4.00 2.00%14 邱小猛 4.00 2.00%15 胡东云 4.00 2.00%16 柴爱梅 4.00 2.00%17 王银锋 4.00 2.00%18 滕忠华 4.00 2.00%19 施达 2.00 1.00%20 郑媛媛 2.00 1.00%1-1-37 21 谢凌星 2.00 1.00%22 杨宝文 2.00 1.00%23 金明水 2.00 1.00%24 樊天生 2.00 1.00%25 翁志杨 2.00 1.00%26 童巨美 2.00 1.00

105、%27 夏小菊 2.00 1.00%28 叶光伟 2.00 1.00%29 周小丽 2.00 1.00%合计合计 200.00 100.00%除衢州有明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00 股普通股股票(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公众股东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以公开

106、发行 20,000,000 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名称名称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持有股份(股)持有股份(股)比例比例 持有股份(股)持有股份(股)比例比例 1 叶瑾之 19,800,000 33.00%19,800,000 24.75%2 王小青 19,603,700 32.67%19,603,700 24.50%3 叶山海 19,596,200 32.66%19,596,200 24.50%4 衢州有明 1,000,000 1.67%1,000,000 1.25%5 其他股东 100 0.00%20,000,100 25.00%合计合计

107、 60,000,000 100.00%80,000,000 100.00%(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限售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叶瑾之 董事 1,980.00 1,980.00 33.00 2 王小青 董事、副总经理 1,960.37 1,960.37 32.67 3 叶山海 董事、总经理 1,959.62 1,959.62 32.66 4 衢州有明 无 100.00 100.00 1.67 5 何春娟 无 0.01-0.00 1-1

108、-38 合计合计-6,000.00 5,999.99 100.00 (三)(三)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关联关系描述 1 叶山海、叶瑾之 叶山海与叶瑾之为父女关系 2 叶山海、衢州有明 叶山海持有衢州有明 41%合伙企业份额,且为衢州有明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轮员工持

109、股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持股计划以每股 2.00 元的受让价格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00 万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退休返聘)并领取薪酬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衢州有明作为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7%。上述股票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与 2 月 9 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完成购买,股票转让方为叶山海先生与王小青女士,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该等事项为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公司已按约定的服务年限分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经常性损益。报

110、告期内,公司就该等事项计提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分别为 0万元、138.51 万元、142.44 万元和 82.69 万元,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中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定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一)(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39(二)(二)参股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

111、级管理人员情况(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其中 3 名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一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包括 1 名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1 名财务负责人及 1 名董事会秘书。1、董事会成员情况、董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本届本届任期任期 1 叶山海 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7月-2025年7月 2 王小青 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7月-2025年7月 3 叶瑾之 董事 2022年7月-2

112、025年7月 4 黎文辉 董事(财务负责人)2022年7月-2025年7月 5 李良琛 独立董事 2022年7月-2025年7月 6 王兴斌 独立董事 2022年7月-2025年7月 叶山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王小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叶瑾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黎文辉先生,1988 年 7

11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衢州海顺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海昇有限,任财务负责人;2016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良琛先生,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三级律师。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任法务;2000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任制药分公司资信室主任;2010 年 4 月至 2021

114、年 3 月就职于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1-1-40 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海昇药业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21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任权益合伙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

115、022 年 5 月至今任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温岭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2002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副所长;2012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天台亚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监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温岭市艺鸣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曙光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云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117、年 12 月至今任海昇药业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任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监事会成员情况、监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本届本届任期任期 1 吴建新 监事会主席 2022年7月-2025年7月 2 柴爱梅 监事 2022年11月-2025年7月 3 滕忠华 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7月-2025年7月 吴建新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化工工艺专业。1982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就职于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历任车间工段长副主任;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就职于衢州海顺医药化工

118、有限公1-1-41 司,任生产部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历任车间,安环部安全员;2016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生产部负责人;2017 年 6 月至今历任海昇药业监事、监事会主席。柴爱梅女士,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和工艺专业。2002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精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分析员;2005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 月就职于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任认证员;2009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海昇有限,任质量管理经理;2016年

119、 8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质量管理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海昇药业监事。滕忠华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安徽省繁昌县化肥厂,任技术员;2002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永农化工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历任项目经理、内部审计部负责人;2022年 7 月至今任海昇药业职工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本届本届任期任期 1 叶山海 总经理 2022年7月-2025年7

120、月 2 王小青 副总经理 2022年7月-2025年7月 3 黎文辉 财务负责人 2022年7月-2025年7月 4 彭红江 董事会秘书 2022年7月-2025年7月 叶山海先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王小青女士,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黎文辉先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情况

121、”。彭红江女士,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际商务管理专业。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豪展科技有限公司,1-1-42 任采购;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福州雷喆贸易有限公司,任市场主管;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海昇有限,任办公室主任;2016 年 8 月至2019 年 3 月就职于海昇药业,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海昇药业,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二)(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122、关系关系 直接持股数直接持股数量(股)量(股)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数量(股)量(股)无限售股数量无限售股数量(股)(股)其中被质押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或冻结股数 叶山海 董事长、总经理 叶瑾之父亲 19,596,200 410,000-0 王小青 董事、副总经理 无 19,603,700-0 叶瑾之 董事 叶山海女儿 19,800,000-0 彭红江 董事会秘书 无-70,000-0 吴建新 监事 无-40,000-0 黎文辉 董事、财务负责人 无-30,000-0 滕忠华 监事 无-20,000-0 柴爱梅 监事 无-20,000-0 (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姓名

123、 在发行人处职务在发行人处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叶山海 董事长、总经理 衢州有明 82.00 41.00%王小青 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瓜土地贸易有限公司 990.00 99.00%彭红江 董事会秘书 衢州有明 14.00 7.00%吴建新 监事 衢州有明 8.00 4.00%黎文辉 董事、财务负责人 衢州有明 6.00 3.00%柴爱梅 监事 衢州有明 4.00 2.00%滕忠华 监事 衢州有明 4.00 2.00%王兴斌 独立董事 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限公司 100.00 100.00%王兴斌 独立董事 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24、95.00 95.00%王兴斌 独立董事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41 0.80%王兴斌 独立董事 台州贝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396.00 15.25%王兴斌 独立董事 温岭市尘境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20.00 12.00%1-1-43 (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在公司担任职务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投资单位与公司投资单位与公司 关系关系 叶山海 董事长、总经理 衢州有明 执行事

125、务合伙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王小青 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瓜土地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 王兴斌 独立董事 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副所长的企业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江曙光狮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江云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温岭市艺鸣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李良琛 独立董事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

127、立董事的企业 2、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间的亲属情况、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间的亲属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叶山海与公司董事叶瑾之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公司1-1-4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董事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时间时间 变动前董事会成员变动前董事会成员 变动后董事会成员变动后董事会成员 会议届次会议届次 2020 年 1 月 1 日 叶山海、叶琚璟、叶瑾之、王小青、黎文辉-2020 年 12 月 3 日 叶山海、叶琚璟、叶瑾之、王小青、黎

128、文辉 叶山海、叶瑾之、王小青、黎文辉、王兴斌、李良琛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监事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时间时间 变动前监事会成员变动前监事会成员 变动后监事会成员变动后监事会成员 会议届次会议届次 2020 年 1 月 1 日 任小东、吴建新、谢凌星-2020 年 11 月 13 日 任小东、吴建新、谢凌星 任小东、吴建新、郑媛媛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任小东、吴建新、郑媛媛 吴建新、傅华伟、郑媛媛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7 月 4 日 吴建新、傅华伟、郑媛媛 吴建新、傅华伟、滕忠华 2022

129、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9 日 吴建新、傅华伟、滕忠华 吴建新、柴爱梅、滕忠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时间时间 变动前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前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后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届次会议届次 2020 年 1 月 1 日 叶山海、王小青、黎文辉、郑媛媛-2020 年 11 月 13 日 叶山海、王小青、黎文辉、郑媛媛 叶山海、王小青、黎文辉、彭红江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上述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130、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带来不利影响。4、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组成。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其所处岗位的职责、重要性、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津贴水平予以确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1-4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

131、度 2020 年度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5.84 175.47 168.96 98.09 利润总额 6,283.50 13,126.99 13,594.07 9,263.25 薪酬占比 1.84%1.34%1.24%1.06%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股股东、实 际 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132、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8 月 16 日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票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3、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控股股东、实 际 控 制人、董事、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1-1-46 监事、高

134、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避免同业竞争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利润分配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135、”之“(三)承诺具体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8 月 16 日 长期有效 因违法违规事项自愿限售股票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8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同业竞争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8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关联交易 承诺不进行有损公司和其他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三)(三

136、)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1-1-47 人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

137、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及时披露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

138、所规则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就减持股份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或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2)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139、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1-1-48 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140、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就减持股份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或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

141、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

142、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若相关法1-1-49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就减持股份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或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

143、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为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完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

144、案。根据该调整后的稳定股价预案,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将在满足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情况下依次实施增持、回购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1)启动条件 发行人股票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发行人股票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145、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停止条件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停止执行: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发行人启动稳定股1-1-50 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3 个交易日均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相关主体在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或增持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本

146、稳定股价预案中相关主体所承诺的上限;继续回购或增持发行人股份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以以下顺序依次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回购股票。当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上述主体应依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当稳定股价预案的前一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后不能有效稳定股价,发行人仍然符合本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的,下一主体应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47、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以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10%;单一年度用以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后不能

148、有效稳定股价的,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提出增持股票方案并增持发行人股票。1-1-5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票的金额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增持发行人股票的金额不超过其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

149、,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发行人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发行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后不能有效稳定股价的,发行人应当提出增持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需

150、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发行人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发行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数量最大限额为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数量最大限额为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1-1-52 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151、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4)启动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等),并在 3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信息披露程序后的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在上述发行

152、人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做出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如不回购需公告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发行人回购应在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信息披露程序后开始启动,并在不超过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5)承诺及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发行人应严格按照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153、发行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1-1-5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本人应严格按照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

154、施。本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或薪酬,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本人应严格按照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本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155、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 为降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156、、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1-1-5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57、;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如适用)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158、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如适用)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159、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1-1-55 4、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票的承诺、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票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

160、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股票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回购价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

16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或由本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全部限售股份。股票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回购价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5、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

162、诺(1)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1-1-56 责任。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

163、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164、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

165、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1-1-57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6、关于、关于不存在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欺诈发行上市的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与股份购回有关的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购回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166、和外部审批程序,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7、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在作为海昇药业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海昇

167、药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海昇药业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损害海昇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作为海昇药业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海昇药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1-1-58 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168、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海昇药业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海昇药业的关联方地位损害海昇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8、关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

169、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优先发展权。本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海昇药业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170、权益。如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海昇药业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海昇药业的实际损失。本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9、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承诺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1-59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人承诺根据浙

171、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人承诺根据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10、关于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72、、关于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1)发行人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如因相关法律法

173、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1-1-60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果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174、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175、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本人若未能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76、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人若未能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1-1-61 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

177、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11、因违法违规事项自愿限售股票的承诺、因违法违规事项自愿限售股票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果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发现后六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

178、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如果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发现后十二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本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十、十、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购买理财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购买理财情况(一)购买理财情况 1-1-62 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

179、况下,于 2021 年度与 2022 年度存在通过购买银行理财进行闲置资金管理的情况。2021 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30,740 万元,持有理财产品的峰值为8,500 万元,峰值金额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54.88%,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为零。2022 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8,000 万元,持有理财产品的峰值为8,000 万元,峰值金额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9.24%,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为零。公司 2021 年及 2022 年购买理财产品均为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较短,均

180、按时收回本金和取得约定的投资收益。由于银行对公司介绍该结构性存款产品系收益率实质固定的存款产品,且该理财产品到期实际结算时的收益率与承诺收益率也基本一致,致使公司对该产品的性质认定产生偏差,误将其认定为存款而非理财产品,因此未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公告。(二)整改措施(二)整改措施 1、对购买理财事项补充公告对购买理财事项补充公告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于股转系统公告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对上述理财产品购买事项的基本情况、购买目的、存在风险以及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确认与补充公告。2、对购买理财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购买理财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已根

181、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上会师报字【2023】1275 号)。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由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完善、完善对外投

182、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1-63 公司已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应当提交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并对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决策程序及相关控制,以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责任进行了规定。4、授权董事会办理闲置资金理财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闲置资金理财的相关事宜 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12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允许公司在

183、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即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持有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内有效。之后,公司又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允许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

184、计划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即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持有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内有效。5、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主要系相关人员对财务会计准则的理解以及对规范运作的意识不足导致。公司已对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形。(三)整改效果(三)整改效果 经过上述整改,公司已对 2021 年度与 2022 年度的理财购买进行了补充确认与公告,针对上述年度的理财购买公司已进行相应的会计差错更正并

185、予以公告。公司已建立并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购买的组织管理机构、决策程序、相关控制以及相关责任进行规定,同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办理1-1-64 委托理财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能够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规利用闲置资金。(四)相关监管措施(四)相关监管措施 2023 年 4 月 11 日,全国股转公司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叶山海和彭红江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023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对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及叶山海、彭红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全国股

186、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不属于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1-1-65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一)主营业务(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成长为以抗微生物和抗寄生虫为核心的兽药原料药、以解热镇痛和抗菌为核心的医药原料药的生产企业,形成了兽药原料药和医药原料药同步发展的优势。公司是行业内磺胺类原料药及

187、中间体产业链最长、品种最全、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自主掌握通过基础化工原料制成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主要产品的合成技术;既生产磺胺氯达嗪钠、磺胺噻唑系列、磺胺氯吡嗪钠等兽药原料药,又生产结晶磺胺、塞来昔布等医药原料药,还生产对乙酰氨基苯磺酰氯等中间体。公司磺胺类产品链条如下图所示:注:虚线部分产品为公司尚未开始量产的产品 随着公司近年的发展,在巩固磺胺类产品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非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在兽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增加了地昔尼尔、甲硫酸新斯的明等品种;在医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储备了苯溴马隆、布比卡因等品种;在中间体领域增加了 4-氯邻苯二甲酸等品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

188、度重视产品质量,现已拥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原料药磺胺氯达嗪钠、磺胺噻唑、磺胺噻唑钠、酞磺胺噻唑、磺胺氯吡嗪钠和甲硫酸新斯的明六项产品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医药原料药结晶磺胺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和欧盟 CEP 证书,塞来昔布取得日本 MF 登录证和欧盟1-1-66 CEP 证书,苯溴马隆和塞来昔布取得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磺胺类产品的重要中间体对乙酰胺基苯磺酰氯取得欧盟 REACH 认证。凭借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强执行力的质量控制措施,公司始终保持较好的产品质量管理效果,产品质量在行业客户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作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公司,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在生产过程中

189、对环保、安全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公司于 2016 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延续至今;2017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连续三年荣获“年度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先进企业”、“衢州市安全生产联合会会员单位”等荣誉;2022 年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定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二)主要产品(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分类明细和功能用途如下表所示:产品产品类别类别 产品产品名称名称 分子式分子式 用途用途 兽 药原 料药 SPDZ 磺胺类兽药原料药,通过抑制四氢叶酸转换为叶酸过程干扰氨基苯甲

190、酸(PABA)的生物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复制,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能抵抗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用于治疗各类球虫病、畜禽(猪、鸡)大肠杆菌和巴氏杆菌感染 DCLL 非磺胺类兽药原料药,是一种通过干扰昆虫表皮形成而致效的新型昆虫生长调节剂(IGRs),强调对害虫种群进行控制和调节,并可选择性地防治害虫;对双翅目昆虫和蚤有高度灭杀作用,可阻止各种蝇、蚊及蚤的幼虫发育成蛹虫和成虫 ST 磺胺类兽药原料药,用于治疗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 医 药原 料药 C-SN 磺胺类医药原料药,通过干扰病原微生物所需核酸的合成,使细菌缺乏营养而停止生长、发育和繁殖,从起到对包括溶血性链球

191、菌、脑膜炎奈瑟菌、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在内的细菌抑杀的作用 中 间体 ASC 多种磺胺类原料药生产所需的中间体,如ST 系列、SPDZ、SPZ、SMM(Na)、SDM(Na)等 1-1-67 4-CPA 中间体,一种用于合成高性能聚合物BPDA 的主要原材料,最终用于手机、电脑屏幕等高端材料的制造(三)(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兽药原料药 8,8

192、53.13 71.16%18,010.61 68.88%18,199.11 69.23%12,320.80 59.61%医药原料药 1,492.86 12.00%1,824.82 6.98%2,082.70 7.92%2,703.56 13.08%中间体 2,095.66 16.84%6,313.51 24.14%6,004.46 22.84%5,645.52 27.31%合计合计 12,441.64 100.00%26,148.94 100.00%26,286.27 100.00%20,669.88 100.00%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专注于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领域,业务保持稳定发展趋势

19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0,669.88 万元、26,286.27万元、26,148.94 万元和 12,441.6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948.50 万元、11,660.66万元、11,268.10 万元和 5,396.56 万元,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2.97%和 19.06%。(四)主要经营模式(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合自身特点,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1、盈利、盈利模式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各类基础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生产出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

194、产品后销售给下游的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并及时收回货款,从而获得收入和利润。2、釆购模式釆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及中间体,主要包括苯胺、丙二腈、环丙胺、氯磺酸及工业磺胺等原材料。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分解采购需求,采购人员在质管部确定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并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所购原材料的名称、质量要求、数量、规格和交付时间等内容。原材料到货后由公司质管部进行抽检验收;对质量合格的原材料由质管部下属储运科组织专人进行分类入库,对质量不合格的原材1-1-68 料一律退货。储运科检查来货单、验收单、检验报告单等是否与来货相符,核实无误

195、后按照规定时间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公司审批程序制定付款计划并执行。3、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后,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生产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将生产任务下达到各车间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情况协调生产资源,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对于市场需求稳定的产品会安排一定的计划生产。公司的具体生产均按照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公司针对主要产品均制定有质量控制标准文件,从而保证产品质量。4、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并通过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现有客户推荐、专业网

196、站宣传推广、销售人员自主拓展和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获取客户。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均为直接销售,客户类型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生产商基于自身的原料药、制剂产品的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原料药及中间体;贸易商则基于其下游客户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应产品后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5、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变化趋势、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积累和总结形成的,与公司战略规划、实际运营情况、上海品茶相符,符合医药制造行业的发展要求,解决了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促使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呈现稳定发展趋势。影响公司目

197、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国内外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的竞争格局、行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容量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的研发体系、生产制造体系、销售服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人才储备体系和公司发展阶段等内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1-1-69(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198、,现已掌握多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生产工艺的改进,持续推进研发成果转化。发行人以磺胺类产品为经营主线,一方面向上提升关键中间体自产范围及占比,另一方面向下丰富产品范围,在产品链的横向和纵向发展上同步持续发力。目前,发行人在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领域已建立起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自主掌握通过基础化工原料制成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主要产品的合成技术,已成为行业内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最长、品种最全、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同时,发行人也积极拓展非磺胺类原料药产品,在兽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增加了地昔尼尔、甲硫酸新斯的明等品种;在医药原料药领域又陆续储备了苯溴马隆、

199、布比卡因等品种;在中间体领域增加了 4-氯邻苯二甲酸等品种。(六)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主要生产流程(六)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主要生产流程 1、内部组织结构情况、内部组织结构情况 各部门职能情况如下:部门名称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1-1-70 财务人事部 财务方面主要负责公司日常开支及收付款,并按照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以及编制财务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人事方面主要负责公司外部招聘、内部员工的薪资及福利管理、人事调动 EHS 部 主要负责对实验室、厂房车间等工作区域的安全把控、应急程序的执行以及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修;对厂区固废、废水等污染物的存储、运输以及处理进

200、行监督管理;对食堂卫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负责 生产工程部 生产工程部下辖工程部以及生产车间,工程部主要负责厂区建筑物的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厂区电路、水路的检查与维修;生产车间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生产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研发部 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的制定及现有产品工艺的革新 公司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的各项行政事务 采购部 主要负责公司各项原材料和生产辅料等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物料保质保量、符合公司的技术要求,并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购实施过程中,避免因采购过程控制不严而造成的缺料、物料积压、浪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完善采

201、购过程管理 质管部 质管部下辖品质科、品保科和储运科,品质科和品保科主要负责配合研发部把控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工艺水平,统筹管理公司业务的质量问题;储运科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仓储,在仓储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仓储安全有序进行 国贸部 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以及出口销售,同时负责联络客户,开拓市场 内部审计部 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进行相关的审计及调查、检查计算机系统及电子数据及资料 证券部 负责证券事务的日常管理,包括三会规范运作的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2、主要产品生产流程、主要产品生产流程(1)SPDZ 工艺流程 公司 SPDZ 制造过程中,需要先后通过缩合反

202、应、分层、中和反应、压滤脱水等反应和工艺流程,最终制作成成品。(2)DCLL 工艺流程 公司 DCLL 制造过程中,需要先后通过环化反应、取代反应、中和回收、降温结晶、离心/洗涤、真空干燥、气流粉碎等反应和工艺流程,最后制作成成品。1-1-71 (3)ST 工艺流程 公司 ST 制造过程中,需要先后通过水解、结晶离心、脱色、过滤、再次结晶离心并干燥等反应和工艺流程,最后制作成成品。(4)C-SN 工艺流程 公司 C-SN 制造过程中,需要先后通过脱色、压滤、结晶、离心等反应和工艺流程,最终制成成品。(5)ASC 工艺流程 公司 ASC 制造过程中,需要先后通过磺化反应、水解反应、溶剂萃取、分层

203、、浓缩结晶和离心干燥等反应和工艺流程,最终制成成品。(6)4-CPA 工艺流程 公司 4-CPA 制造过程中,需要先后通过溶解、氯化反应、中和反应、溶剂萃取、分层等反应和工艺流程,最终制成成品。1-1-72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等。相关污染物的主要情况以及处理方式如下:1、废水、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进行排放。具体而言,废水按照生活废水、高浓度生产废水、低浓度生产废水分

204、类收集,生活废水经隔油及其他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通过“调节池 pH 调节+环保车间树脂吸附+三效蒸发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纳管。调节池对废水进行中和预处理,树脂吸附主要针对含有机物的高浓度废水进行处理,三效蒸发装置将废水蒸发浓缩,其中高盐废水经蒸发浓缩后的部分残渣可以进一步进入副产精制工序,其蒸发冷凝废水经混凝沉淀后达标纳管排放。污水排放口处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对废水流量、pH 值、COD 以及氨氮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废水中常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特征污染因子执行一级标准,氨氮与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5、-2013)一级标准,其他未规定的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公司对废水的主要处理设备及处理能力如下:废水类型废水类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处理能力 生活污水 COD、油类、酸碱、氨氮等 隔油池、调节池 40t/d 生产废水 COD等有机污染物 树脂吸附、蒸馏脱落 96t/d 高浓度、高盐度等污染物 三效蒸发处理及回收 其他 调节池、混凝沉淀 公司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接收,同时公司 EHS 部按照公司相关环保制度进行自主检测,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

206、放情况符合相关要求。2、废气、废气 公司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针对生产废气中的有机废气,公司通过对VOCs1-1-73 物料储存、原材料的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密闭防泄漏、液面逸散以及生产过程五方面实施有机废气的源头管控,削减有机废气的排放,并最终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针对其他生产废气,公司进行综合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对于废气的酸碱性,公司首先在各车间对废气分别进行收集,汇集后通过水喷淋、碱喷淋、酸喷淋等方式进行处理。公司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

207、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执行,其中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执行。公司 EHS 部按照公司相关环保制度自主检测,公司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废气排放情况符合相关要求。3、固废、固废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废物与危险废物,公司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与处理。一般废物主要为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

208、集与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蒸馏残渣、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的要求在公司的危废暂存库中暂存,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处理机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型类型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代码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来源来源 处理方式处理方式 1 废母液等固废 HW02 生产车间 委托处置 2 沾染毒性、感染性危废的包装物及容器 HW49 生产车间 委托处置 3 使用后废弃的溶剂或反应介质 HW06 生产

209、车间 委托处置 4 废气处理及除杂净化后的废活性炭 HW49 生产车间 委托处置 5 反应残余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 HW45 公共单元 委托处置 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HW02 生产车间 委托处置 7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HW02 生产车间、公共单元 委托处置 4、噪声、噪声 1-1-74 公司主要噪声源是机器设备、风机等机械噪声,公司采用隔声、消声、减震以及合理对噪声源进行布局等方式进行噪声控制,公司噪音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二、二、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一)(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所属行业及确

210、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兽药原料药及医药原料药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69%、77.16%、75.86%和 83.1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目录(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所属细分行业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二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兽药及医药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具体情况如下:部门部门

211、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研究拟订医药行业的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等。农业农村部 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中国兽医药品 监察所 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菌(毒、虫)种保藏,以及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与定值等工作等。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拟订动物防疫、检疫等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12、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中国兽药协会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规行约;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并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生产管理规范制度;开展调研活动,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行业发展情况等。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

21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国家卫生健康 委员会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1-1-75 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等。国家医疗保障局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

214、保障基金;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工业和信息化部 负责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管理国家医药储备等。生态环境部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

215、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注:根据 2018 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新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在医药领域新组建的部门分别承接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医药的对应监督管理职能。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医药行业、兽药行业关系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对医药

216、产品、兽药产品的注册、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多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相关法律法规以对相关事项进行严格规定,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 实施实施时间时间 兽药行业兽药行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 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3 年 3 月 2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农业农村部 2022 年 1 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 年版)农业农村部 2021 年 7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 年 5 月 5 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2020 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

217、020 年 10 月 6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 年修订)农业农村部 2020 年 6 月 7 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修订)国务院 2020 年 3 月 8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农业农村部 2019 年 4 月 9 兽药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范 农业农村部 2019 年 3 月 1-1-76 10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7 年修订)原农业部 2017 年 11 月 11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原农业部 2017 年 11 月 12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 修订)国务院 2017 年 10 月 13 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原农业

218、部 2015 年 12 月 14 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原农业部 2015 年 12 月 15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5 修订)原农业部 2015 年 5 月 16 兽药注册办法 原农业部 2005 年 1 月 医药行业医药行业 1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11 月 2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 年 7 月 3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 年 7 月 4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 202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19、2020 年 7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9 年 12 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国务院 2019 年 3 月 7 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 年 1 月 8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 年 11 月 9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 年修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 年 7 月 1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原卫生部 2011 年 3 月 11 新药

220、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09 年 1 月 12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07 年 5 月(2)行业主要监管制度 目前,我国已对原料药和制剂企业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行业许可、生产规范、质量规范、注册、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同时出口境外的原料药和制剂也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具体情况如下:我国对兽药的监管制度 A、兽药研发监管制度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新兽药的安全性评价系指在临床前研究阶段,通过毒理学研究等对一类新化学药品和抗生素对靶动物和人的健康影响进行风险

221、评估的过程,包括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致突变、生殖毒性(含致畸)、慢性毒性(含致癌)1-1-77 试验以及用于食用动物时日允许摄入量(ADI)和最高残留限量(MRL)的确定。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新兽药研制管理工作,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含国内尚未发现的新病原微生物)、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进行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兽药研制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B、兽药注册监管体制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农业农村

222、部负责全国新兽药研制管理工作,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含国内尚未发现的新病原微生物)、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进行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兽药研制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为了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临床试验完成后,新兽药研制者可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该新兽药的样品和有关资料进行新兽药注册申请。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决定受理的新兽药资料送至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新兽药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审查合格的,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C、兽

223、药生产监管制度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厂房设施、仪器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生产环境,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 兽药生产许可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农村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2020 年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兽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设备、人员素质、风险管理等方面需符

224、合标准。规定自 2020 年 6 月1 日起实施新版兽药GMP,新建兽药生产企业或厂房应符合新版兽药 GMP要求;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 2022 年 6 月 1 日前达到新版兽药 GMP 要求。D、兽药经营监管制度 1-1-78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以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并经相应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 2010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施兽药 GSP,该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该自该规范施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达到该规范的要求,并依法申

225、领兽药经营许可证。2015 年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决定加快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利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形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系统,完善了兽药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控制。我国对医药的监管制度 A、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国家药监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

226、产该药品。目前国家药监局对于原料药实施登记备案制度,除仿制或进口境内已上市药品制剂所用的原料药以及已在食品、药品中长期使用且安全性得到认可的药用辅料之外,其他新注册品种需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原料药登记备案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获得原料药登记备案号,原料药登记备案后可授权制剂客户引用进行关联审评,关联审评通过后,制剂客户可获得药品上市许可,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平台上,会对相应原料药品种登记备案号上标注“已有上市制剂使用该原料”,表示对应原料药可供相应关联审评药品上市时使用。B、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行业进入许

227、可制度,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1-1-79 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C、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该准则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人员、厂房设施、材料包装及标签、卫生、生产验证、生产管理、质量管

228、理、产品销售与收回、自检等方面均进行了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 修正)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该准则对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施与设备、校准与验证、计算机系统、采购、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出库、运输与配送、售后管理以及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规定。D、药品标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家药监局批准的

229、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国家药监局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E、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目前,我国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法律保护和行政保护。制药企业可以依照专利法,将药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方法等申请注册专利,从而享受法律保护;其次,制药企业还可以通过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获得一定程度的行政保护。境外监管制度 公司产品境外销售需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监管,履行当地的注册和审查程序。目前,主要国家和

230、地区的监管政策如下:1-1-80 A、欧盟 中国企业向欧盟出口原料药,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制剂申请的同时向欧洲药品管理局(EMA: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或是单个欧盟国家的药品管理局递交登记欧洲原料药主文件(ASMF:Active Substance Master File)以实现销售;二是通过欧洲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 of Medicines)对原料药进行欧洲药典适应性认证从而实现在欧盟的销售。在 EMA 方式下,原料药与制剂一同经过批准认证后可以进行销售,中国企业无法独立申

231、请认证,且该项认证与下游制剂企业所绑定,在销售同一种原料药时需要跟随不同客户分别进行审核。在 EDQM 方式下,根据欧盟法规,欧盟成员国以外地区生产的原料药在进入欧洲市场用于药品制剂生产时,需要通过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COS: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s of the European Pharmacopoeia)。该项认证由原料药厂商独立提交进行质量认证的申请文件,保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杂质控制等质量情况符合欧洲药典的相关规定,在通过认证后将取得 CEP 证书,经认证的产品也将获准用于欧盟上市药品制剂生产。拟在欧盟上市的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使

232、用取得 CEP 证书的原料药时,在通过获得 CEP 证书的原料药厂商的授权(Marketing Authorize)后,无需在药品制剂上市申请过程中再次接受与制剂所用原料药相关的审查。B、日本 根据日本医药品医疗机器法的规定,向日本出口原料药、医药品以及医疗器材的外国厂商,在进行销售前需要获得“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该认定由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进行审查,并由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发认定证书。除强制性的“外国制造业者认定”以外,PMDA 同时提供在进行制剂审核过程中保护原料药生产企业工艺机

233、密的 MF(Master File)制度。医药制剂在进行上市审查时,审核机构需要对医药制剂中所使用的原料药情况进行审查,原料药生产企业通过提前将原料药的生产方法与数据等审查所需信息向 PMDA 提交,获得由其颁发的“原药等登录原簿登陆证”(简称 MF 登录证书),从而避免在销售过程中的制剂审查中向下游制剂厂商提供原料药的生产方法等重要信1-1-81 息。C、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农药兽药管理局(APVMA:Australian Pesticide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s Authority)负责对在澳大利亚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农药与兽药的活动进行监管。依据 Agric

234、ultural and Veterinary Chemicals Code Act 1994 的规定,生产商在澳大利亚销售用于农业或动物的化学产品时,需要向 APVMA 申请对该化学产品中的每一种活性成分是否在质量标准、产品纯度、生态影响等方面符合澳大利亚安全准则进行核查与批准。若该活性成分由澳大利亚以外的生产商生产,该境外生产商需要向申请者提供公司名称、代码、生产地址等信息以配合申请者向 APVMA 进行申请。经过 APVMA 审核后的活性成分再次被其他厂商进行时无需再接受其他审核。D、新西兰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Ministry for Primary Industries)负责对在

235、新西兰进口、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农药兽药产品进行监管活动。根据 Agricultural Compound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s Act 1997 的规定,属于农药兽药(ACVM:agricultural compound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s)的产品在进入新西兰前需要经过MPI 的登记,登记的种类包括正式登记(Trade Name Product),临时登记(Provisional registration),豁免登记(Exemption)以及其他批准四类。经过登记注册后的农药兽药产品可以在新西兰境内合法进行销售。综上,公司境外销售的

236、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原料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规则差异较大,需履行相关程序,遵守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规定。(2)行业的主要政策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越发重视人民的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倡导科学饲养,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支持兽药和医药产业发展。序序号号 政策名称政策名称 发布发布 日期日期 发布发布 单位单位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兽药行业兽药行业 1“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 2021年12 月 农业农村部 认为将提升畜禽养殖集约化水平作为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推动兽药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提升兽药产业技术水平,优化生1-1

237、-82 产技术结构。继续推进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加快研发推广抗生素替代品。2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021年11 月 国务院 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基本解决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3 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10 月 农业农村部 提出要严格规范、科学审慎地使用兽用抗菌药,以高效、休药期短、低残留的兽药品种,逐步替代低效、休药期长、易残留的兽药品种,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

238、类药物以外,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3 月 全国人大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农业气象服务。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2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 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239、。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0年9 月 国务院办公厅 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7 2020 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2 月 农业农村部 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加强兽药使用监督和指导,有序推进抗菌药类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194 号 2019年7 月 农业农村部 宣布一系列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政

240、策调整,包括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为核发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9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2018年4 月 农业农村部 树立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理念,建立并实施科学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对兽用抗菌药物实施分类管理,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使用兽用抗菌药替代品,逐步减少促生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品种和使用量。10 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7年6 月 原农业部 提出促生长用人兽

241、共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健全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体系,强化兽用抗菌药物残留监控,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11“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2017年2 月 国务院 提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快修订兽药残留限量指标,研发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1-1-83 划 产品。12“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2017年1 月 原农业部 提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的常规疫苗、基因工程新型疫苗、兽药及诊断与监测试剂的研发及标准化应用。13 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0 月 原农业部 提出动物疫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兽医卫生监管能力大幅提高,动物源主要耐药菌

242、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兽药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14 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8 月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4部门 提出农业部门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减少动物源细菌耐药,推动动物专用抗菌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医药行业医药行业 1“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1年12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划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疫苗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任务。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2021年12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43、“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连续反应、系统控制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项目。3 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年12 月 国家药监局等4 部门 意见的总体目标,到 2025 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原料药基本实现园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技术水平有效提升,突破 20 项以上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基本实现行业绿色生产技术替代;绿色标准不断完善,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管理标准评

244、价体系,发挥优势企业绿色发展引领作用;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4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2017年2 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药物生产的分离纯化、手性合成和拆分、生物催化合成、晶型制备,药物生产在线质量控制,药物信息等技术;制剂生产的缓释、控释、长效制剂,速释制剂,靶向释药,透皮和粘膜给药制剂等新剂型工艺技术”列入目录。5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2016年10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6部门 选择环境承载和环保治

245、理能力强的适宜地区,建设 3-5 个化学原料药循环经济园区,推动原料药生产集群发展。巩固化学原料药国际竞争地位,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出口比重,增加符合先进水平 GMP 要求的品种数量。立足原料药产业优势,实施制剂国际化战略,全面提高我国制剂出口规模、比重和产品附加值,重点拓展发达国家市场和新兴医药市场。1-1-84 重点开发应用原料药晶型控制、酶法合成、手性合成、微反应连续合成、碳纤维吸附、分子蒸馏等新技术,发酵菌渣等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原料药清洁生产水平。3、法律法规及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1)兽药行业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

246、020 年修订)随着国内兽药生产要求不断提高,遏制药物残留等政策加速推进,农业农村部 2020 年发布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生产标准、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壁垒和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并要求国内所有兽药企业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前达到新兽药 GMP 要求,否则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将失效。此举将导致落后的兽药生产企业逐渐淘汰,行业内无序竞争减少,有利于行业内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企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194 号)及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 年)2019 年 7 月 9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

247、194 号公告,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前述兽药产品的商品饲料;同时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2021 年 10 月 21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 年),计划以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上述政策出台的背景是近

248、年来由于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特别是抗生素的滥用,导致细菌耐药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给人类和动物健康带来隐患。上述政策的推出并不意味着不用兽用抗菌药或无差别地限制全部兽用抗菌药,而是针对性地减少低效、休药期长、易残留的兽药产品,改为使用高效、休药期短、低残留的兽药产品;要坚持审慎用药、分级分类用药原则,按照兽药标签说明书标注事项,对症治疗、用法正确、用量准确,实现严格规范使用兽用抗1-1-85 菌药。伴随着规模化养殖率的提升,畜牧养殖行业对兽药的整体需求仍在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目前兽药原料药以抗微生物药为主,抗微生物药的市场规模由2018

249、年的98.25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53.3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15.9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提出将“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列为鼓励类产业。兽药行业长期以来都是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支持兽药产业发展,这些政策的支持对于行业未来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2)医药行业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2020 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提高了原料药生产的规范要求,从建立追溯制度、提高设备及从业人员要求、提高环

250、保要求等方面对原料药生产企业进行规范,同时加大持续监管力度,定时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对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行业中生产管理规范、技术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将具备竞争优势,随着市场的优胜劣汰,落后企业不断退出,行业将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医药原料药由单独核发批准文号改为与制剂厂共同开展关联审评审批 2017 年 12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9 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该等规定,除仿制或进口境

251、内已上市药品制剂所用的原料药以及已在食品、药品中长期使用且安全性得到认可的药用辅料之外,其他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备案后,需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不再单独核发批准文号;经批准或者通过关联审评审批的原料药、辅料的生产企业,应当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质量审核,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延伸检查。上述政策的制定推出,表明原料药质量直接关系药品制剂的注册结果。因而制剂生产企业将优先选择质1-1-86 量过硬、供应稳定的原料药企业合作。此举将进一步加速医药原料药行业优胜劣汰,有助于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加深与下游客户的业务绑定。(三三)所属所属行业行业发展态势发展态势 1、原料

252、药及中间体简介、原料药及中间体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以兽药原料药业务为主。原料药是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生物技术所制备而成的各种药用粉末、结晶、浸膏等,是用于进一步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化学原料药指通过化学合成所制备的药物活性成份,是用于生产化学药品制剂的主要原材料,无法直接使用,需经进一步加工制成药品制剂。根据产品终端应用领域可细分为兽药原料药和医药原料药,其中:(1)兽药原料药后续加工成为兽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2)医

253、药原料药后续加工成为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中间体是用于原料药合成工艺过程的中间产品,是生产原料药的关键原料。中间体无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和 GMP 证书等,但由于主要应用于药品的合成,其产品规格、质量需满足较高的要求,下游客户通常需要进行严格的审计确认才会进行采购。从基础化工原料制成化学药品制剂需要经过复杂的化学、物理工艺过程,发行人所从事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集中了主要的合成工序和技术环节,是化学制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完整的化学制药产业链由基础化工原料、

254、中间体、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生产环节构成,具体情况如下:1-1-87 2、兽药、兽药行业发展情况行业发展情况(1)兽药行业概况 兽药行业系畜牧养殖业主要上游产业之一,产品主要用于动物疾病预防、治疗、诊断或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是体现养殖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兽药的重要性逐渐得到行业和社会的重视。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国内兽药行业主要包括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三大细分领域。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主要包括疫苗、治疗用生物制品、诊断制品及其他生物制品。兽用化学药品包括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其中原料药以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药和解热镇痛抗炎药为主。中兽药则包括

255、抗菌、驱动和促生长三大类。(2)兽药行业发展历程 兽药行业是在 20 世纪中期兴起并快速发展的行业。自 1968 年美国颁布实施兽药修正案起,兽药开始进入法制化管理。随着专业化、规模化养殖业的兴起和发展,畜群养殖密度逐渐提升,兽药成为保障动物健康成长不可替代的必需品。科学使用兽药,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疗各种动物疾病,保证了人类食品安全,也减少了养殖业的经济损失,兽药是当今全球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的基石之一。我国是畜牧业大国,养殖群体数量庞大,并且具有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1-1-88 杂、流行范围广等特点。我国兽药行业起步晚于欧美等发达国家,1980 年国务院颁布兽药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兽药行

256、业逐步走向正规化。自 20 世纪 90 年代起,随着国内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养殖的进程不断加快,疫病防控风险加大,国内兽药市场快速发展,但由于产能过剩、产品结构不合理,行业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2006 年起,随着兽药 GMP、兽药 GSP、执业兽医师制度、新版兽药 GMP(2020 年)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国兽药市场逐步走向规范。(3)兽药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规模 全球兽药行业 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6 年至 2021全球兽药市场规模从 300 亿美元增长到 383.01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5.01%。在 2021 年的全球兽药市场规模 383.01 亿

257、美元中,化学药品(抗感染药、抗寄生虫药、其他化药)销售额为 188.82 亿美元,占全球兽药市场总销售额比例最大,达到 49.30%;生物制品销售额 109.16 亿美元,占全球兽药市场总销售额的28.50%;其他产品销售额 85.03 亿美元,占全球兽药市场总销售额的 22.20%。单位:亿美元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销售额销售额 占销售总额比占销售总额比 生物制品 109.16 28.50%化学药品 188.82 49.30%其他产品 85.03 22.20%合计合计 383.01 100.00%数据来源: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国内兽药行业 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

258、016 年至 2021 年我国兽药产业销售额从 472.29 亿元增长到 686.1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7.76%,我国兽药市场平均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全球兽药市场平均增长速度。从市场结构来看,我国兽药市场结构与全球兽药市场类似,2021 年度我国兽药行业的市场整体规模 686.18 亿元中,化学药品销售额 458.03 亿元,占兽药整体规模的 66.75%,占比最大;生物制品销售额 170.18 亿元,占兽药整体规模的 24.80%;中兽药销售额 57.97 亿元,占兽药整体规模的 8.45%,占比最小。单位:亿元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销售额销售额 占销售总额比占销售总额比 生物制品 170

259、.18 24.80%1-1-89 化学药品 458.03 66.75%中兽药 57.97 8.45%合计合计 686.18 100.00%数据来源: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3、公司主要从事的兽药原料药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主要从事的兽药原料药行业发展情况(1)兽药原料药行业的历程 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欧洲和美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区;20 世纪90 年代以后,随着环保、成本等方面的原因,欧洲和美国逐步降低原料药产能,其原料药生产重心开始逐步向国外转移,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快速崛起。目前全球主要原料药生产区域包括中国、印度、日本、北美和西欧,其中中国和印度为主要的原料药生产

260、和出口国家。(2)兽药原料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兽药原料药行业市场结构 兽药原料药可划分为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药、解热镇痛抗炎药等类别,目前形成了以抗微生物药为主,抗寄生虫药为辅的市场格局。2021 年我国兽药原料药市场销售额为 182.85 亿元,其中抗微生物药占最大份额,2021 年度销售额为 153.32 亿元,占市场总额的 83.85%。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销售额销售额 占比占比 抗微生物药 153.32 83.85%抗寄生虫药 19.44 10.63%解热镇痛抗炎药 3.84 2.10%其他 6.25 3.42%合计合计 182.85 100.00%数据来源:中

261、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我国兽药原料药的出口情况 伴随着国内兽药原料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除满足国内兽药制剂企业生产所需外,同步积极拓展兽药原料药出口业务。目前我国兽药原料药出口以抗微生物药为主,抗寄生虫药为辅,解热镇痛及其他药出口较少。2021 年出口额总计 37.7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出口金额出口金额 占出口总额比占出口总额比 抗微生物药 27.47 72.83%抗寄生虫药 9.52 25.24%1-1-90 解热镇痛药 0.29 0.78%其他 0.43 1.14%合计合计 37.72 100.00%数据来源:中国兽药

262、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我国兽药原料药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兽药协会统计,截至 2021 年末,全国共有 136 家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其中 93 家企业为中型企业,占比 68.38%,大型企业占比较低;但销售额主要由大型企业实现,销售额占比 72.14%;盈利能力方面,毛利占比随着企业规模而逐渐增加,大型企业毛利占比最高,小型企业毛利占比最低。单位:户,亿元 类型类型 企业数量企业数量 销售额销售额 企业数量占比企业数量占比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大型企业 25 131.91 18.38%72.14%69.97%中型企业 93 50.64 68.38%27.69%29.91%

263、小型企业 18 0.30 13.24%0.16%0.12%合计合计 136 182.85 100.00%100.00%100.00%数据来源: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大型企业是年销售额 2 亿元以上(包含 2 亿元)的企业,中型企业是年销售额 500 万元至 2 亿元(包含 500 万元)的企业,小型企业是年销售额 50 万至 500 万元(包含 50 万元)的企业,微型企业是年销售额 50 万元以下的企业。(3)兽药原料药行业市场规模 我国兽药原料药行业市场规模 受兽药市场增长驱动,我国兽药原料药市场近年来稳步增长,根据中国兽药协会统计,2016 年至 2021 年我

264、国兽药原料药产业销售额从 108.06 亿元增长到182.8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1.09%。1-1-91 数据来源: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我国兽药原料药各细分产品市场规模 兽药原料药主要包括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药和解热镇痛抗炎药三类,其中以抗微生物药为主。抗微生物药的市场规模由 2018 年的 98.25 亿元增长至 2021年的 153.32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5.99%。2018 年至 2021 年我国兽药原料药各类产品市场规模情况如下:数据来源: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我国兽药原料药出口市场规模 我国兽药原料药出口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27.40亿元增长至20

265、21年的37.7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1.24%,其中以抗微生物药出口为主。2018 年至 2021年我国兽药原料药各主要产品出口市场规模情况如下:1-1-92 数据来源: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4、医药原料药行业发展情况、医药原料药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药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各国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医疗支出不断增加,全球医药市场迎来了高速发展。医药行业整体市场规模的扩容,带动医药原料药市场规模逐年上升,尤其是近年来专利到期的原研药品种数量不断增多,仿制药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

266、e 的报告,2020 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约为 1,749.6 亿美元,预计至 2026 年将达到 2,458.8 亿美元,2020-2026年预测年复合增长率为 5.84%。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原料药生产国与出口国,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原料药市场规模达到 4,265 亿元,相较 2018 年的 3,843亿元,增长 10.98%。受益于种类齐全,产能旺盛,而且由于价格相对较低,我国医药原料药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外部需求旺盛;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医药行业市场稳步增长,拉动国内原料药需求不断增加。在国内外需求共同驱动下,我国医药原料药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267、。(四)原料药(四)原料药行业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技术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技术发展发展趋势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具有合成路线长、合成技术复杂、工艺控制要求高等1-1-93 技术特点,在实现稳定量产之前,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和时间用于实验和试生产,整体周期较长,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要求较高。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规模和出口规模排名第一的国家,多数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工艺水平已经接近世界领先水平,在全球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差距主要体现在两

268、方面,一是在高附加值产品如高端特色原料药、专利原料药等产品领域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二是目前国内各类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生产工艺技术主要来源于欧美等原料药制备强国,国内自主研发的较少。就整个原料药和中间体产业链来说,欧美等医药原料药制备强国在通过研发掌握较为先进的化学合成工艺并取得相应的专利技术后,会将大规模生产环节转移至我国,在原料药完成生产之后再由其销售给下游市场。欧美等原料药制备强国利用同时掌握技术和市场的优势赚取产品的高附加值;而我国则更多地凭借在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的优势进行大规模生产,分享的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未来,我国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研发投入,提高自身工艺技术水平,突破现状,

269、从而得以参与行业中利润率更高的领域竞争。2、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1)生产工艺链条长度 整体而言,原料药和中间体都是从基础化工原料经过若干工序逐步生产得到。但在国内环保监管压力日趋加大的背景下,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特定中间原料可能仅有少数供应商仍在生产销售,当市场供应有限时,可能因关键中间原料缺货导致无法生产或涨价导致亏损。因而对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企业而言,掌握的生产工艺链条向上游延展越长,甚至直接延展至基础化工原料,表明企业相较竞争对手而言,原材料供应更加稳定可靠、成本优势更加明显。另一方面,对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企业而言,生产工艺链条向下延展越长,表明

270、可对外销售的产品系列更全面,可根据市场供需变化灵活调整主推产品,相较竞争对手而言,风险抵御能力更强,盈利能力更加稳定。(2)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先进性 原料药和中间体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同时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属于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和长周期领域。伴随着国内外下游客户对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1-1-94 所需达到的技术标准也越来越严苛。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先进性成为在行业竞争中取胜不可或缺的着力点。3、技术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趋势(1)落后产能逐步淘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国原料药行业稳步发展,但行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271、并且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行业重复建设、过度竞争及资源浪费等情况。随着药品管理政策不断完善、新版兽药 GMP 等监管要求不断升级落地,研发实力强、生产管理规范的大型生产企业具备竞争优势,落后的原料药产能逐渐淘汰,原料药市场集中度有望提升,市场竞争格局有望得到改善。(2)产业链纵向发展 在化学制药产业链中,原料药及中间体处于上游,中游为制剂厂商,大型畜牧养殖企业为终端用户。相较制剂而言,原料药及中间体监管更为严格,生产工艺更为复杂,技术要求更高,相应利润水平更高。随着制剂厂商以及终端用户自身经营发展规模的扩大,具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制剂厂商以及终端用户开始逐步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涉足

272、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开发合作业务模式 随着全球药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药品研发成本不断上升,国际制药企业为了提升效率和控制成本,会将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等业务环节进行专业分解、外包给医药合同研究企业(CRO)、医药定制研发生产企业(CDMO)和医药定制生产企业(CMO)等独立的专业机构,从而形成了开发合作业务模式。对原料药生产企业而言,参与开发合作业务模式有利于不断提高新工艺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更新完善现有研发设备并提升设备的应用能力,更加提升研发水平。(4)仿制药原料药需求提升 根据 Ims Health Holdings,Inc.的预测显示,在未来 20 年内,全球

273、药品专利将大规模到期,专利新药上市的速度减缓。各国为控制医疗支出,将努力推进仿制药市场的发展,其将带动仿制药在全球的药品市场中的份额不断提升,推动全球仿制原料药需求的快速增长。(五)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五)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通过贸易商销售是目前原料药和中间体行业较为普遍的一种销售模式,公司也存在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的情况。1-1-95 对于境外客户而言,制药厂商主要负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而将采购环节较多直接交给贸易商。在采购环节,制药厂商就原料药和中间体的采购提出有关产品质量、交付周期等方面的需求,具体采购工作由贸易商通过其遍布全球的采购网络进行。在采购过程中,制药厂商会同贸易商一道对原料

274、药和中间体供应商开展考察、审计等工作,确定产品的质量以及生产工艺的符合性等是否达标。产品选定后,具体的采购价格商定、采购订单下达环节制药厂商均只对接贸易商,不再与供应商直接对接。由于制药厂商生产所需的原料药和中间体实际由来自全球各地的供应商生产,在此类模式下,制药厂商可专注于药品的生产销售,采购工作均通过固定长期合作的贸易商完成,因而无需设置庞大的采购团队,管理成本更低。对国内客户而言,采用贸易商模式主要是由于制药厂商单一品种产品需求量往往相对较小,而贸易商在汇集多家制药厂商对同种产品的需求后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应,往往能够取得更加优厚的采购价格,同时在供应及时性也有更好的保障。(六)主要行业

275、壁垒(六)主要行业壁垒(1)行业准入壁垒 兽药产品直接关系畜禽食品安全,国家对兽药生产监管日趋严格。目前兽药企业进行生产和销售的相关资质包括兽药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 等。202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的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 年修订)从生产标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提高了兽药生产准入门槛。对于医药行业,国家在行业准入、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监管。我国对药品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在国内生产销售原料药或制剂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方可生产销售。在 2019

27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之后,虽然取消了 GMP 认证,但国家不断强化、细化了国家、省、市药监局的职责分工,日常监管逐渐替代了认证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将面临愈加常态化和严苛的监管。而这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设备、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水平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准入壁垒实际不降反升。(2)技术壁垒 1-1-96 原料药行业对技术水平要求很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研发能力、化学合成能力、工艺过程控制等方面。原料药产业链较长,生产工艺比较复杂,通常需要多步化学合成以完成最终原料药的生产。一个原料药往往有不同的生产工艺路线,需要考虑工业化生产的可行性和可控性,并结合成本和环保、安全等要求,耗费大量

277、时间、人力和物力成本进行长期反复试验之后才能最终确定最优的工艺路线。对于行业新进企业而言,单纯拥有资金实力并不足以快速提升技术水平,仍然需要通过漫长的积累才能完成核心技术的建立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而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3)资金壁垒 随着我国原料药产业发展的日益规范化和国际化,为满足国内兽药 GMP 质量规范、国际药品市场注册及认证等强制性要求,原料药企业在技术、设备、人才、环保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行业新产品开发具有研发投入高、审批周期长、生产专用设备价值高等特点。若想进入本行业,企业必须拥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以承担必须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长期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4)客户资源壁垒

278、由于原料药的最终产品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引发的事故可能导致极高的赔付成本,制药生产企业在原料药和中间体的采购方面非常关注产品质量,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供货稳定性有很高的要求,在确定供应商前会对候选者进行严格、慎重的考察、遴选。对于一款特定的原料药或中间体,在实现成品稳定供货之前,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可能需要开展长达数年的生产工艺验证,在过程中双方需要反复就产品技术标准和工艺细节进行磋商讨论。因此,合作关系的最终确定意味着客户也已同样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因而一旦确定供应商后,除非面临重大变动,一般不会更换供应商。凭借自身的产品优势以及多年的合作互信,现有企业将得以建立

279、起深厚的客户资源壁垒。(5)环保壁垒 医药制造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监控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行业。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需进行相应的环保处理后才可排放。随着大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企业对污染物的处理的工艺要求和相关投入将不断增加,生产工艺落后、盈利能力差的企业将被逐步淘汰;而对于打算新进入行业的潜在竞争对手而言,基于环境保1-1-97 护的监管趋严,部分原料药和中间体很难再取得新增产能的环保批复或面临高额环保设施建设投入,对实力不足的新进入者也构成了较高的准入壁垒。(七)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七)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

280、征(1)周期性 兽药原料药行业周期性 兽药原料药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取决于下游兽药行业的周期性,而兽药主要用于下游畜牧业动物疾病的防控。就特定畜禽而言,可能因终端产品销售价格波动以及流行疾病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较为典型的是生猪养殖。但就畜牧行业整体而言,因其属于居民日常消费的基本需求,不同畜禽产品的市场供需会相互动态调节,因而畜牧行业整体需求较为稳定,周期性较弱,相应兽药行业、兽药原料药行业整体也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医药原料药行业周期性 医药原料药处于医药行业之中,行业发展变化受到医药行业整体的影响。作为关系国民健康的关键行业,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要求和标准也提

281、出了更高的要求,医药行业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且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医药行业始终处于成长阶段,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2)区域性 兽药原料药行业区域性 兽药原料药的发展与下游兽药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从世界范围内看,畜牧业发达的国家的兽药行业发展相对较快,兽药原料药发展也相对较快。在我国,畜牧业的发达地区如东部和中原地区对兽药的需求相对较大,兽药原料药的最终销售区域也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域。医药原料药行业区域性 国际原料药行业供求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中国和印度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两大原料药生产国,北美和欧盟是世界上最主要的两大原料药及中间体需求区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出口国,美国则是

282、全球最大的原料药进口国。国内由于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行业科技含量较高,对化工基础配套、原材料供应、科研人才要求较高,因此集中在制造业发达的浙江、江苏、山东和四川等区域。(3)季节性 1-1-98 就兽药原料药而言,由于动物在生长过程中,需要持续使用兽药,因此兽药原料药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就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而言,因医药产品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需求刚性,因此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整体不存在季节性。(八)行业竞争情况(八)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1 年度)数据显示,兽药原料药领域前 20 名企业年销售额门槛为 2

283、.67 亿元,公司 2021 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2.69 亿元,在国内市场位居兽药原料药企业前 20 名。同时公司主要产品因质量稳定广受市场好评,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已成长为全球磺胺类药物的重要供应商,公司产品覆盖欧洲、大洋洲、亚洲、南美洲等境外市场,稳定的向 ELANCO、CHORI、NUTRIEN 等行业内知名境外客户进行供货,并与鲁抗医药、温氏股份、中牧股份、双胞胎、九洲药业、回盛生物、江苏天和等国内大型制药公司、养殖企业客户保持紧密合作。2、行业内主要企业、行业内主要企业(1)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瑞普生物(SZ300119)成立于 2001 年 8 月,主要业务领域为兽

284、药原料药、药物制剂(化学药品、中兽药、消毒剂等)、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功能性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疫病整体防治解决方案的提供。根据瑞普生物 2022年年报显示,其下属 19 家分(子)公司、11 个兽药 GMP 生产基地、生产线 84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500 个,涉及猪、鸡、水禽、牛、羊和宠物用药品、疫苗、消毒剂、清洗剂和功能性添加剂,是中国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全的兽药企业之一,也是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生产企业。(2)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邦医药(SH605507)成立于 1996 年 3 月,主营业务为从事医药及动物保健品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邦医药的医药板块

285、涵盖原料药、关键医药中间体及制剂,动物保健品板块涵盖动保原料药、动保添加剂及制剂。根据国邦医药2022年年报显示,其产品取得包括美国FDA、欧盟EUGMP、日本PMDA等在内的国际药品规范市场认证;并建有全球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全球 6 大洲、115 个国家及地区,销售客户 3,000 余家,其中包括拜耳、礼蓝、雅培、诺华等1-1-99 全球知名的制药企业。(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普洛药业(SZ000739)成立于 1997 年 5 月,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原料药、制剂、医药中间体的大型综合性制药企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医药工业重点企业,先后通过了国家药品 GMP、ISO90

286、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OSHAS1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普洛药业现拥有数条化学制药、半合成抗生素、医药制剂(冻干粉针、口服固体、液体制剂)产品的现代化生产线。(4)江苏齐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齐晖医药成立于 2001 年 3 月,主要从事兽药化学原料药及相关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基本涵盖了兽药抗寄生虫原料药中抗线虫药、抗绦虫药、抗吸虫药、抗球虫药等主要类别。截至 2021 年末,齐晖医药共取得兽药抗寄生虫原料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24 个。(5)江苏天和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天和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现有 8 条 GM

287、P 生产线,其中 3条为多功能生产线,可以承担原料药的加工、生产和验证;主要产品有包含 SPDZ在内的各类磺胺类原料药、包含地拉考昔在内的各类考昔类新产品以及其他兽药原料药。(6)江苏吴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吴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赣”)成立于 2001 年 3 月,主要生产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江苏吴赣下辖两个子公司:吴赣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湖南吴赣药业有限公司;其中吴赣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有十七个品种取得国家农业部兽药 GMP 认证,并于 2019 年 7 月产品通过美国 FDA 认证,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佛山市南海北沙制药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北沙制药有限公司(以

288、下简称“南海北沙”)成立于 1993 年,是华南地区大型医药原料生产厂家,已通过 GMP 认证。南海北沙主要生产磺胺类原料药,如磺胺二甲嘧啶及其钠盐、磺胺嘧啶及其钠盐、磺胺喹噁啉及其钠盐、SPDZ、敌菌净及其盐酸盐等。(8)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100 九洲药业(SH603456)成立于 1998 年,主要生产各类合同定制产品以及卡马西平、奥卡西平、酮洛芬、磺胺类抗菌药和格列齐特相关的原料药和中间体,致力于为国内外创新药公司及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创新药在研发、生产方面的CDMO 一站式服务。3、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1)公司的竞争优势 关键中间体自产优势 原料药生产是一

289、个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通常需要经过多步反应工序,每步反应都需要相应的工艺、技术、设备及人员支持,从而实现对每一步中间体质量的把控。通常情况下,因设施、生产工艺限制,行业内部分企业会直接外购中间体进行后续步骤生产,其可实现自主生产的工艺流程相对较短;而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基本实现从基础化工原料起步生产高附加值的原料药和中间体,工艺流程相对较长。关键中间体的自产为公司带来了显著的竞争优势。首先,因中间体生产的专业性,关键中间体的自产使得中间体质量更加稳定可控,进而有助于公司对原料药的质量把控;其次,关键中间体的自产消除了特定关键中间体市场供应短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原材料供应更加稳定可靠;最后

290、,随着关键中间体自产化率的提高,成本优势更加明显,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强。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原料药和中间体的最终产品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而对于同种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过程中对工艺路线、反应参数设置的选择差别会直接导致最终产品在纯度、稳定性等方面存在差异,进而会使得生产出的制剂在毒理、代谢等方面出现较大差异。因而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质量的安全稳定是下游客户最为关注的事项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专门成立质管部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公司现已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通过了包括国家 GMP 认证、澳大利亚 GMP 证书、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日

291、本 MF 登陆证、欧盟 CEP 证书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1-1-101 凭借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强执行力的质量控制措施,公司始终保持较好的产品质量管理效果。公司产品质量在行业客户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有力保障了公司与国内外大型制药公司、养殖企业的稳定合作。客户优势 由于制药过程复杂性较高,各国各地区对制药均有严苛的监管要求。对于下游制药企业而言,在选定原料药及中间体供应商之前,需要反复就产品技术标准和工艺细节与供应商进行磋

292、商讨论,经过长时间的磨合之后才能最终确定供应商;一旦进入稳定供货阶段,除非面临重大变动,一般不会更换供应商,原料药及中间体供应商将得以建立起相当稳固的护城河。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已经积累大量国内外优质客户,国际上拥有ELANCO、CHORI、NUTRIEN 等行业内知名境外客户,国内拥有鲁抗医药、温氏股份、中牧股份、双胞胎、九洲药业、回盛生物、江苏天和等国内大型制药公司、养殖企业客户。通过与国内外优质客户建立合作,不仅能够保证现有产品的持续销量,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研发及成果转化优势 公司专注于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

293、设立以来,公司逐步加大科研创新投入,现已具备开展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小试、放大试验和 CDMO 业务的能力。公司于 2016 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延续至今;2017 年公司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22 年被评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的研发能力得到业界以及国家相关机构的认可。基于多年持续不断地研发投入,公司现已掌握磺化反应技术、氯化反应技术、重氮化反应技术、缩合反应技术以及溶剂萃取技术等各种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的核心技术,已取得了 6 项发明专利,另有 7 项发明专利处于实质审查和公开阶段。公司积极推进研发成果转化,公司已掌握通过基础化工原料制成磺胺类中间体及原料药的工艺

294、技术,助力公司成为行业内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链最长、品种最全、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并积极拓展了非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多年的技术积累极大地丰富了公司产品线,现已覆盖主要的畜牧养殖动物种类,使得公司能有效抵御单一兽药品种需求变化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为公1-1-102 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安全生产优势 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制造涉及危险化学品以及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因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极为重要。公司在严格执行 GMP 要求的基础上,已基本完成生产车间 DCS 控制系统的全面改造。DCS 控制系统的全面改造使公司得以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投料比、反应时间等反应参

295、数进行更加灵敏精准地控制,有力保障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控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提升了产品收率和生产效率,增强了公司的产品成本竞争力。(2)公司的竞争劣势 人才劣势 公司目前处于发展上升时期,对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技术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相比于公司的高速发展,公司的人才储备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后续公司将健全人才引进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并建立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防止人才流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所筹资金,是满足公司人才需求的重要来源。产能规模劣势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26,904.31 万元,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1

296、年度)数据显示,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已跻身兽药原料药行业前二十名,但业绩规模上与行业内领先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导致这一困境最主要的原因是公司现有产能规模有限。产能规模较小导致公司无法将多年持续投入所形成的技术积累充分进行商业成果转化,大大限制了公司的发展速度。融资渠道单一 医药制造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资金以进行研发投入、购买设备、工艺创新等。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身利润扩大规模,发展速度较慢,公司已就多个品种与下游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但受制于产能有限,尚未实现销售。若公司打算扩大产能则需要大量的资金,融资渠道已经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之一。公司亟待更多元的融资渠道补充发展所需资本,提升研发和生产

297、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目标。4、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1-103(1)面临的机遇 兽药原料药 A、新版兽药 GMP 最终期限已过,落后产能有望大幅出清 2002 年,原农业部首度颁布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从人员、厂房、设备、物料、文件、生产过程、产品销售、自检等全过程、全方位规范兽药生产行为,并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向未取得兽药 GMP 合格证的企业换发任何产品的批准文号;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各地不得经营、使用未取得兽药 GMP 合格证的企业、车间所生产的兽药产品。2020年 4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最新修订的兽药 G

298、MP,围绕提高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准入门槛、提高安全控制要求、完善责任管理机制四个大方面进一步细化严格了国内兽药生产管理要求,并要求国内所有兽药企业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前达到新兽药 GMP 要求,否则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将失效。对于规模较小的兽药生产企业,本身毛利率较低,新版 GMP 在设备、流程和人员等方面更为细化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增大了其成本压力,能力不足的落后产能最终将于本轮新版兽药 GMP 的贯彻执行过程中被淘汰。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1 年度)介绍,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共有兽药生产企业 1,579 家。然而截至 2022 年

299、 11 月底,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在册企业 1,269家,在册企业数量已显著减少。伴随着行业落后产能的逐步出清,届时已取得新版 GMP 认证的优质兽药企业有望依靠其在基础设施、资金实力、研发能力、人员素质等多维度的优势占据更多市场份额。B、畜牧养殖集约化加速推进,兽药行业迎来黄金成长期 根据畜禽养殖与饲料产业年鉴(2021-2022),随着社会和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畜牧业水平和养殖规模不断攀升,猪、蛋鸡、羊、兔等养殖规模长期稳居世界第一,其中生猪养殖规模占比高达 50%以上;但畜牧业发展可用的自然资源却十分有限。在此背景下,提升养殖规模化率、发展集约化养殖具有现实必要性。根据“十四五”全国

300、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提升畜禽养殖集约化水平是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相较于散养户,规模养殖户的专业性更高,且由于养殖资产数量多、价值高、密度大,一旦发生疫情则损失更大,因此更加注重动物防疫,其在免疫次数、免疫密度等方面的表现通常要优于散养户,所以规模养殖户在防疫方面的平均支出1-1-104 明显高于散养户。以生猪养殖为例,根据国信证券研报显示,规模养殖户在 2015-2020 年期间的头均医疗防疫支出要比散养户平均高出 5.14 元,而猪企龙头牧原股份在2015-2020 年的头均医疗防疫支出的平均值高达 94.26 元/头,大幅领先于行业平均水平。目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由农户散养向标准

301、化、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非洲猪瘟等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畜牧业集中度的提升,规模化养殖比例的提升将极大促进畜牧业对兽药的需求,更加有利于规模大、产品质量好、注重与客户双赢的兽药制剂以及原料药企业发展,兽药产业的集中度将逐步提升。C、宠物药品行业快速发展,兽药行业新蓝海 根据民生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国内宠物药品企业,整体呈现“小、弱、散”的状态,专门从事宠物药品生产的企业很少,绝大多数生产宠物药品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生产的宠物药品同质性强,相互模仿程度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使得企业难以获得规模效益。根据国信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国外兽药虽大部分用于猪牛羊禽等经济类动物,但宠物及其他动物

302、所用产品的占比也较高,其中 2018 年占比已达 37.40%,而同期国内宠物及其他动物所用兽药产品的占比不足 3%;国内宠物药品市场尚处于蓝海阶段,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伴随宠物药品这一新增市场需求快速提升,兽药原料药市场需求也将快速扩大。医药原料药 A、医药行业市场空间持续扩容 根据联合国发布的数据,2021 年全球人口估计 77 亿人,预计全球人口将在2030 年达到 85 亿人,2050 年达到 97 亿人,人口规模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趋势也日益明显,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美国人口调查局预计到 2050年,全球 65 岁以上人口占比将上升至近 16%,总人数达到近 16 亿人;根

303、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21 年最新数据,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20,056 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4.2%。伴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药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从而带动原料药市场持续增长。B、原研药专利集中到期,仿制药行业快速发展 由于仿制药的药效与原研药相近,且价格低廉,故在第三世界国家普及率较1-1-105 高,发达国家也通过各种形式扶持仿制药产业,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并降低公众医疗和社保体系的支出。根据全球药品专利过期查询库显示,2013-2030 年间,全球药品中将有 1,666 个化合物专利到期;根据 Evaluate Pharma 统计,2020-2024年间,具有到期风险的

304、原研药将呈现急剧增加的趋势,合计市场规模达 1,590 亿美元。大批原研药的到期,将为仿制药行业带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增加,并对相应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和生产带来新的需求。(2)面临的挑战 创新研发能力不强 基于历史的背景,医药制造业整体呈现更注重生产和效益,而较为缺乏科技创新动力的现状,现有产品及其生产工艺主要还是源于国外大型医药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导致产品种类单一、竞争力弱,虽然部分企业设置了专职的新药研发机构,但是也存在重复研究和盲目研究的情况,导致科研资源大量浪费。环保成本不断加大 原料药行业属于资源密集型行业,能耗较高,环保标准要求较高。随着我国环保治理力度的加码,原料药行业成为环保的重

305、点治理领域,将导致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成本不断上升,短期内会降低原料药行业的出口竞争力。5、公司竞争要素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竞争要素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磺胺类原料药及中间体这一细分领域的地位相对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竞争要素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来随着公司各项经营策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兽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整体的竞争力以及市场占有率。(九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与同行业主要企业的比较情况如下:公司公

306、司名称名称 经营情况经营情况 市场地位及技术实力市场地位及技术实力 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业务数据、指标 海昇药业 2022 年营业收入 2.64 亿元、净利润 1.13 亿元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原料药产品按照用途划分可分为兽药原料药和医药原料药。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发布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度),兽药原料药领域前 20 名企业年销售额门槛为 2.67 亿元,公司 2021 年度2022年 综 合 毛 利 率52.4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62%1-1-106 销售收入达到 2.69 亿

307、元,在国内市场位居兽药原料药企业前 20 名。瑞普生物 2022 年营业收入 20.84 亿元,净利润3.47亿元 瑞普生物是一家服务于动物健康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领域为兽药原料药、药物制剂(化学药品、中兽药、消毒剂等)、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功能性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疫病整体防治解决方案的提供。瑞普生物旗下拥有 19家分(子)公司、11 个兽药 GMP 生产基地、生产线 84 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500个,涉及猪、鸡、水禽、牛、羊和宠物用药品、疫苗、消毒剂、清洗剂和功能性添加剂,是中国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全的兽药企业之一,也是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生产企业。2022年 综

308、合 毛 利 率48.4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37%国邦医药 2022 年营业收入 57.21 亿元,净利润9.21亿元 国邦医药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多品种、具备多种关键中间体自产能力的医药制造公司,产品聚焦医药、动保两大板块,形成以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平台型医药制造公司。国邦医药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大环内酯类和喹诺酮类原料药供应商之一,国内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环丙胺等中间体产能最大的企业之一,国内动保原料药领域品种布局最为齐全、广泛的企业之一。2022年 综 合 毛 利 率27.5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5%普洛药业 2022 年营业收入 105.45 亿元,净

309、利润9.89亿元 普洛药业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原料药、制剂、医药中间体的大型综合性制药企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医药工业重点企业。普洛药业现拥有数条化学制药、半合成抗生素、医药制剂(冻干粉针、口服固体、液体制剂)产品的现代化生产线。2022年 综 合 毛 利 率23.9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5%齐晖医药 2021 年营业收入 5.04 亿元,净利润 0.88 亿元 齐晖医药主要从事兽药化学原料药及相关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基本涵盖了兽药抗寄生虫原料药中抗线虫药、抗绦虫药、抗吸虫药、抗球虫药等主要类别。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共取得兽药抗寄生虫原料药

310、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24 个。2021年 综 合 毛 利 率33.4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8%注:因齐晖医药未更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故此处列示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一)(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1)公司的产能和产能利用率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品种较多。由于1-1-107 部分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公司实际生产中存在部分产品共线生产,单一品种的生产能力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及公司生产计划进行灵活调整。在此

311、背景下,若单纯以单一品种的批复产能作为基准计算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并不能反映企业生产能力的真实利用情况。因公司产品通常在反应釜中生产,且公司特定时期拥有的反应釜体积是固定的,因此反应釜的利用情况能够较为客观地体现公司整体产能情况。报告期内,按上述口径折算的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单位:升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反应釜体积 402,800.00 402,800.00 402,800.00 402,800.00 产能利用率 98.10%92.46%95.55%85.37%注 1:产能利用率=(反应釜体积*实际使用天数)/(反

312、应釜体积*理论生产天数);注 2:理论生产天数:考虑设备检验维修、法定节假日等因素,以 300 天作为统计基数;注 3:反应釜体积统计只包含主反应釜容积,不包括母液罐、计量罐、高位槽、压滤釜、烘干机、三合一等设备其他配套设备。(2)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单位:吨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兽药原料药 SPDZ 产量 219.28 217.50 562.33 389.38 销量 221.88 274.93 499.80 392.38 产销率 101.

313、19%126.40%88.88%100.77%DCLL 产量 30.76 98.42 29.33 9.44 销量 52.46 88.68 23.49 9.34 产销率 170.55%90.10%80.08%98.96%ST 系列 产量 39.90 111.89 66.11 56.52 销量 7.18 102.99 67.37 55.23 产销率 17.99%92.05%101.91%97.72%医药原料药 C-SN 产量 167.76 238.33 346.91 442.96 销量 193.26 246.36 311.98 434.84 产销率 115.20%103.37%89.93%98.1

314、7%中间体 ASC 产量 763.41 1,274.53 1,472.08 1,504.25 销量 784.53 1,281.25 1,439.88 1,516.11 产销率 102.77%100.53%97.81%100.79%4-CPA 产量 225.46 569.10 608.31 678.96 销量 224.00 574.00 602.01 686.00 产销率 99.35%100.86%98.96%101.04%1-1-108 注:上述 ST 系列包含 ST 及 ST(Na);ASC 除对外销售外,还可用于进一步生产公司其他产品,因而此处的销量包含领用进一步生产的数量。2023 年

315、1-6 月,DCLL 产销率为 170.55%,主要系期初存货中包含的发出商品于本期确认收入导致;ST 系列产品产销率为 17.99%主要系下游客户需求波动导致。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及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兽药原料药 8,853.13 71.16%18,010.61 68.88%18,199.11 69.23%12,320.80 59.

316、61%医药原料药 1,492.86 12.00%1,824.82 6.98%2,082.70 7.92%2,703.56 13.08%中间体 2,095.66 16.84%6,313.51 24.14%6,004.46 22.84%5,645.52 27.31%合计合计 12,441.64 100.00%26,148.94 100.00%26,286.27 100.00%20,669.88 100.00%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分类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销售区域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

317、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境内 5,620.02 45.17%13,006.21 49.74%16,810.84 63.95%14,759.47 71.41%境外 6,821.62 54.83%13,142.73 50.26%9,475.43 36.05%5,910.41 28.59%合计合计 12,441.64 100.00%26,148.94 100.00%26,286.27 100.00%20,669.88 100.00%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8.59%、36.05%、50.

318、26%和54.83%。受益于公司持续加大境外销售拓展力度,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公司外销客户较为稳定,主要集中在欧洲、大洋洲、亚洲、南美洲,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分布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区域区域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欧洲 1,909.33 27.99%4,252.17 32.35%2,393.68 25.26%740.72 12.53%亚洲 1,166.05 17.09%4,095.24 31.16%2,530.99 26.71%3,596

319、.07 60.84%大洋洲 3,066.66 44.95%4,005.55 30.48%1,908.69 20.14%711.42 12.04%南美洲 679.58 9.96%789.78 6.01%2,642.07 27.88%862.20 14.59%合计合计 6,821.62 100.00%13,142.73 100.00%9,475.43 100.00%5,910.41 100.00%4、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接销售,客户类型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公1-1-109 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分类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320、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生产商 9,565.20 76.88%18,702.26 71.52%19,151.03 72.86%14,077.38 68.11%贸易商 2,876.45 23.12%7,446.68 28.48%7,135.24 27.14%6,592.50 31.89%合计合计 12,441.64 100.00%26,148.94 100.00%26,286.27 100.00%20,669.88 100.00%公司销售收入

321、以向生产商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向生产商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8.11%、72.86%、71.52%和 76.88%,占比较为稳定。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收入均为买断式销售。5、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兽药原料药和中间体以向下游兽药生产商或代生产商采购的贸易商群体销售为主,主要客户包括 ELANCO、AMPHRAY、泛泰克和 FARMABASE 等。公司医药原料药以向贸易商群体销售为主,主要客户包括 CHORI。6、主要产品、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

322、-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增长率增长率 单价单价 增长率增长率 单价单价 增长率增长率 单价单价 兽药原料药 30.00-17.26%36.26 22.50%29.60 14.77%25.79 医药原料药 7.72 4.23%7.41 11.00%6.67 7.23%6.22 中间体 3.99-17.13%4.81 13.98%4.22 8.51%3.89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公司兽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三大类产品中主要细分产品的单价、销量、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1)公司兽药原料药主要细分

323、产品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吨,万元 主要细分主要细分产品产品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DCLL*52.46*88.68*SPDZ*221.88*274.93*ST 系列*7.18*102.99*合计 281.51 8,423.36 95.15%466.60 17,077.01 94.82%主要细分主要细分产品产品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1-1-110 DCL

324、L*23.49*9.34*SPDZ*499.80*392.38*ST 系列*67.37*55.23*合计 590.66 17,386.42 95.54%456.95 11,631.80 94.41%报告期内,公司的兽药原料药主要为 DCLL、SPDZ 和 ST 系列,前述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对应期间兽药原料药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41%、95.54%、94.82%和 95.15%,报告期内保持稳定。(2)公司医药原料药主要细分产品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吨,万元 主要细分主要细分产品产品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单

325、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C-SN*193.26*246.36*主要细分主要细分产品产品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C-SN*311.98*434.84*报告期内,公司的医药原料药主要为 C-SN,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对应期间医药原料药销售收入的比例稳定。(3)公司中间体主要细分产品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吨,万元 主要细分主要细分产品产品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

326、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ASC*299.38*676.95*4-CPA*224.00*574.00*合计 523.38 1,987.47 94.84%1,250.95 4,701.58 74.47%主要细分主要细分产品产品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单价单价 销量销量 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比占比 ASC*769.83*706.53*4-CPA*602.01*686.00*合计 1,371.84 4,774.62 79.52%1,392.53 4,353.12 77.11%报告期内,公司的中间体主要为 ASC 和 4-CPA,前述产品合计

327、销售收入占对应期间中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11%、79.52%、74.47%和 94.84%,2023年 1-6 月占比上升。7、前五名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1-1-111 编号编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金额金额 占占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比例例 2023 年年 1-6 月月 1 ELANCO 4,599.66 36.30%2 中牧股份 1,106.26 8.73%3 CHORI 851.56 6.72%4 九州药业 799.56 6.31%5 FARMABASE 679.58 5.36%合计合计 8,036.63 63.42%2

328、022 年度年度 1 ELANCO 9,431.91 35.67%2 AMPHRAY 2,753.94 10.42%3 高化学 1,985.52 7.51%4 九洲药业 1,534.51 5.80%5 泛泰克 1,455.26 5.50%合计合计 17,161.13 64.90%2021 年度年度 1 ELANCO 7,040.47 26.17%2 FARMABASE 2,570.13 9.55%3 OFICHEM 1,711.67 6.36%4 高化学 1,608.49 5.98%5 九洲药业 1,526.99 5.68%合计合计 14,457.75 53.74%2020 年度年度 1 EL

329、ANCO 3,130.51 15.11%2 高化学 1,639.68 7.91%3 回盛生物 1,502.65 7.25%4 CHORI 1,289.22 6.22%5 AMPHRAY 991.40 4.78%合计合计 8,553.47 41.28%注:前五大客户销售数据为合并口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28%、53.74%、64.90%和 63.42%,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关联方与上述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上述主要客户中拥有任何权益。(二)(二)采购情况及

330、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采购总体情况、采购总体情况 1-1-112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包括苯胺、丙二腈、环丙胺、氯磺酸及工业磺胺等。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不含税)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原材料原材料 名称名称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苯胺 441.62 15.83%779.68 10.81%827.47 9.78%441.35 7.78%丙二腈 366.37 13.13%678.4

331、9 9.41%283.58 3.35%-环丙胺 187.13 6.71%645.81 8.96%365.10 4.31%62.48 1.10%氯磺酸 200.49 7.19%605.86 8.40%506.40 5.98%613.90 10.83%2-氨基噻唑 135.77 4.87%594.91 8.25%266.65 3.15%501.73 8.85%三氯氧磷 169.05 6.06%290.95 4.04%591.25 6.99%287.20 5.06%冰醋酸 98.06 3.51%258.19 3.58%389.72 4.61%154.25 2.72%工业磺胺-253.01 3.51%

332、1,853.45 21.90%818.58 14.43%二氯甲烷 41.48 1.49%113.85 1.58%208.11 2.46%471.34 8.31%合计合计 1,639.97 58.78%4,220.74 58.54%5,291.74 62.54%3,350.84 59.09%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原材料的采购总额随业务量的增长而增长。2、采购单价变动情况、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 原材料原材料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变动变动 单价单价 变动变动 单

333、价单价 变动变动 单价单价 苯胺 1.05-2.94%1.08 8.96%0.99 85.84%0.53 丙二腈 12.21-4.42%12.78 69.87%7.52-环丙胺 12.18-26.82%16.65 2.50%16.24 21.13%13.41 氯磺酸 0.08-44.64%0.14 32.61%0.11-9.55%0.12 2-氨基噻唑 9.65-2.68%9.91 3.48%9.58 1.60%9.43 三氯氧磷 0.60-27.13%0.82 4.63%0.79 50.70%0.52 冰醋酸 0.29-26.04%0.39-36.13%0.61 135.47%0.26 工业磺胺-4.22 2.38%4.12 10.70%3.72 二氯甲烷 0.27-22.61%0.34-14.78%0.4 76.97%0.23 注:2023 年 1-6 月采购单价变动幅度系相对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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