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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论坛:2018年中国碳价调查(6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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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论坛:2018年中国碳价调查(62页).pdf

1、JULY 2018 2018年 中国碳价调查 Huw Slater 中国碳论坛 / ICF Dimitri de Boer 中国碳论坛 王庶 ICF 钱国强 中创碳投 I 摘要摘要 本报告总结了2018年中国碳价调查的结果。本次调查于2018年3月至4月期间展开, 收集了中国碳市场的各利益相关方对中国未来碳价的预期。我们与行业协会合作,深入调查了 中国已经或者即将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高排放行业(包括电力、水泥和电解铝行业)的从业人 员。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坚信中国的碳价水平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上涨,且碳价对投资决策 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中国政府已在 2017 年末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ETS

2、) 的发展计划。 不过,调查受访者普遍预计全国碳市场最早要到 2020 年左右才会全面运作。在全国碳市场如 火如荼地筹备之际,大量的能力建设工作已陆续开展,但还有更多工作需要完成。绝大多数受 访者表示碳市场建设及运行初期需要坚实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至少需要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 此外,受访者预计碳市场在未来十年内将成为激励公司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重要的政策工具, 并对中国在 2030 年达到碳排放峰值非常有信心, 许多受访者甚至预计中国将提早达到碳排放 峰值。 关键词关键词 碳价,碳排放交易,碳市场,公共政策,利益相关者调查,中国 推荐引用推荐引用 Slater, H.,De Boer, D.,王

3、庶,钱国强,2018 年中国碳价调查,2018 年7月,中国 碳论坛,北京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Peter Edwards,中国碳论坛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正觉胡同 5 号,邮编 100035 电话:+86- 电邮:forumchinacarbon.info II 致谢:致谢: 本调查由中国碳论坛、ICF 国际咨询公司和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并 获得了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荷兰碳排放管理局(Nederlandse Emissieautoriteit, NEa)以及挪威环境局的支持。德国驻华大使馆、挪威驻华大使馆、荷兰王国经济事务与 气候政策部、能源

4、基金会以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提供了资金支持。 作者 Huw Slater、Dimitri de Boer、王庶和钱国强在此鸣谢所有为本报告作出贡献的其 他组织和个人。 感谢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现划归生态环境部)与项目组的沟通与交 流。感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NCSC)参与项目举办的行业专家圆 桌会议。 感谢为本调查和报告作出贡献的各位核心顾问:能源基金会首席代表邹骥教授、能源 基金会刘爽、中国科学院王毅教授以及清华大学段茂盛教授。 同时感谢提供同业评审意见的专家:中国科学院刘宇、中国碳论坛的 Hugh Kater 以及 荷兰碳排放管理局的 Erik va

5、n Andel 和 Steven Bank。 我们也非常感谢以下行业协会及其代表协助分发调查问卷: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中国水泥协会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在此,还要特别鸣谢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气候经济与政策中心的 Frank Jotzo 教授。他是 2013 年首次调查(后续一系列报告的开端)的发起人和第一作者,为团队提供了宝贵意 见。 本项目由中国碳论坛的 Peter Edwards 管理。我们还要感谢中创碳投的黄晓辰和赖寒 作出的贡献。最后,我们感谢几位来自 ICF 的黎瑞鑫、李绍锦和蒋小娟,为本报告翻译提 供的帮助。 III 目录目录 目录 . III 执行摘要.IV 调查简介. 1

6、中国碳市场动态 . 3 中国碳价利益相关方调查 . 9 试点碳排放交易体系 . 14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 16 排放交易的准备程度 . 26 碳价对投资的影响 . 33 碳价背景. 35 排放峰值. 36 附录 1: 2017-2018 年碳交易试点政策要点 . 37 附录 2: CCER 备案签发情况 . 38 项目合作伙伴 . 40 项目资助. 53 IV 执行摘要执行摘要 本报告总结了2018 年中国碳价调查的结果。该调查由中国碳论坛、ICF 国际咨询公 司、中创碳投、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挪威环境局和荷兰碳排放管理局联合开展。 本项目建立在 2013 年、2015 年和 20

7、17 年类似调查的基础之上。调查从 2018 年 3 月下旬 持续到 4 月下旬,共获得 317 位利益相关者对中国未来碳价的预期。本调查展示了这些利益相 关者总体的“最佳猜测”,虽然无法宣称具有代表性,但清楚反映了主要利益相关者对中国未 来碳价的预期。 本次中国碳价调查是 2017 年 12 月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后项目组 开展的首次市场调查。该建设方案概述了中国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路线图,将碳市场 建设工作划分为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工作。 有关市场设计的重大决策将于今年(基础建设期)陆续出台,市场体系建设也将在未来三年内

8、进一步完善,并将逐渐纳入其他行业。此外,当前国际社会正围绕落实巴黎协定的具体细 则进行谈判,中国又将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职能调整到由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来承担。因此, 本次调查的开展正值国内外对中国的气候行动愈发关注之际。 受访者受访者 本调查共收到 317 份各行业专业人士的反馈,包括有关行业(67%)、咨询机构 (10%)、学术界 (6%)、碳金融 (4%)、地方政府和研究机构(各占 3%)。其他受访者来 自非政府组织 (NGO)、碳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半数受访者已被纳入试点地区碳市场,或者有 可能被纳入即将启动的全国碳市场。在 2017 年、2015 年和 2013 年的调查中,这类受访者分

9、别仅占 16%、18%和 7%。大多数行业反馈通过行业协会向其成员分发调查获得,包括电力行业 给出的 90 份反馈、水泥行业给出的 47 份反馈以及有色金属行业(铝和铜)给出的 46 份反 馈。其余 31 份行业反馈则通过项目合作伙伴网络收集。总体而言,尽管接受调查的行业受访 者为加入碳市场所做的准备可能比未参与此次调查的行业受访者更加充分,行业协会的参与意 味着相关偏差比之前的调查更小。 中国碳市场的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发展 在 2013 年和 2014 年期间,试点碳市场在五个市(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和深圳)以及 两个省份(广东和湖北)推出。近年来,试点地区通过采取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改善配额

10、分配 机制和引入衍生产品等措施,使得碳市场进一步发展。福建省也在 2016 年末启动了碳排放交 易。 2017 年 12 月宣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提出分三个阶段实现市场的全面运 作,前两个准备阶段将分别持续大约一年。在被问及中国的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在何时“完 全运行”时,只有 19%的受访者预计会在 2020 年或更早时间实现(相比 2017 年的 47%有所下 降)。1 这一下降可能是因为在等待全国 碳市场开始交易。72%的受访者预计碳市场能在 2025 年前实现全面运行。 截至目前,全国碳市场的法律依据仍在制定中。国务院预计将在 2018 年出台一份全面规 定。39%的调查受

11、访者认为该政策文件足以确保履约,但大多数受访者(55%)更希望全国人 大能够进行相关立法。不过,行业受访者对此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上述两种看法各占 46% 和 44%)。 1 完整问题:“您预期什么时候中国国家碳交易体系能够完全运行起来?包括:法律法规、总量和配额管理、 完善的检测、报告、核查和认证体系、注册登记系统、交易平台和市场监管。” V 受访者预计未来几年碳排放交易对投资决策的影响会越来越大。34%的受访者认为在 2018 年投资决策将受到很大或相当程度的影响,而到 2025 年这一数字将上升到 75%。 预计碳排放交易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预计碳排放交易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 图

12、1 问题 3-1:您预期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是否会影响2018年/2020年/2025年的投资决策? (N=304, 292, 285) 碳价预期碳价预期 全国碳市场的平均碳价预期为:2020 年为人民币 54 元/吨;2025 年为人民币 98 元/吨。 然而,碳价水平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更远的未来。按照统计学模型,2025 年的第 20 百分位数和第 80 百分位数分别为人民币 35 元/吨和人民币 158 元/吨。本次调查的未来碳价 预期低于 2017 年的调查。2 预计中国碳价将稳步增长预计中国碳价将稳步增长 图2 试点市场的实际价格范围以及调查受访者对全国体系的碳价预估 2 在

13、2017 年中国碳价调查中,平均价格预期为:2017 年人民币 38 元/吨,2018 年人民币 51 元/吨,2020 年人 民币 74 元/吨,2025 年人民币 108 元/吨。2025 年的 20 分位数和 80 分位数分别为 50 元/吨和 200 元/吨。 8% 15% 37% 26% 48% 38% 33% 22% 12% 33% 15% 13% 201820202025 否 是,微小影响 是,有适当影响 是,且强烈影响 VI 行业受访者和非行业受访者之间存在差异:行业受访者预期的碳价更高。虽然国际开展的 类似调查显示,行业受访者预期的碳价往往更低,但是我们 2015 年和 20

14、17 年在中国开展的调 查均显示行业受访者预期的碳价更高。 碳价与相关政策工具碳价与相关政策工具 受访者被问及其预计未来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最重要的政策是什么(图 3)。结果显示,受 访者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重点将转向碳市场、环境税、信息披露和能源补贴交易等基 于市场的政策工具。 预计基于市场的措施将成为主要政策工具预计基于市场的措施将成为主要政策工具 图3问题3-3:为了激励企业在中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不同时期,哪些是最重要的政策? (N=314, 295, 284) 中国的排放目标和排放峰值中国的排放目标和排放峰值 87%的受访者预计中国将在 2030 年达到碳排放峰值,48%的受访者

15、预计将在 2025 年或更 早的时间达到。 预计中国将在预计中国将在2030年前达到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碳排放峰值 图4 问题 3-5:您预期中国的碳排放总量什么时候到峰值? (N=132) 20% 21%22% 9% 14% 17% 4% 7% 15% 7% 8% 9% 16% 14% 10% 13% 12% 8% 11% 11% 9% 19% 13% 9% 201820202025 强制关?落后?施 (去?能) ?排放?施?定?性措施 可再生能源的上网?价? ?能的? ?境信息披露 用能?交易 ?境税 碳排放交易体系 4% 10% 34% 39% 14% 已已?达到达到2020年前年前202

16、0年年2025年年 2026年年2030年年?于于2030 1 调查简介调查简介 本报告展示了2018 年中国碳价调查的结果。该调查由中国碳论坛、ICF 国际咨询公 司、中创碳投、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挪威环境局和荷兰碳排放管理局联合开展。 本项目建立在 2013 年、2015 年和 2017 年类似调查的基础之上。我们在本次调查中设置了许 多与前三次调查中相同的问题,并对这几年的调查结果进行了对比。我们与行业协会合作, 深入调查了来自中国已经或者即将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高碳排放行业(包括电力、水泥和电 解铝行业)的从业人员。 本次中国碳价调查是 2017 年 12 月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

17、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后开展 的首次市场调查。该建设方案概述了中国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路线图,将碳市场建 设工作划分为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工作。 有关市场设计的重大决策将于今年(基础建设期)陆续出台,市场体系建设也将在未来三年 内进一步完善,并将逐渐纳入其他行业。此外,当前国际社会正围绕落实巴黎协定的具 体细则进行谈判,中国又将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职能调整到由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来承担。 因此,本次调查的开展正值国内外对中国的气候行动愈发关注之际。 中国政府已就减排目标作出明确承诺:到 2020 年,中国计划将碳排放强度较 2005 年时 水平降低 4

18、0至 45,到 2030 年降低 60至 65。除各省都有地方碳强度目标外,中国 的区域碳排放交易系统还采用了基于碳排放强度的上限,而不是国际上一些排放交易系统所 使用的绝对排放上限。 中国政府认为这种方法最适合实现经济增长和减排的双重需求。 约 1 个月内,本调查共收到 317 份各行业专业人士的反馈,包括有关行业、咨询机构、 学术界、碳金融、地方政府和研究机构。半数受访者已被纳入试点地区碳市场,或者有可能 被纳入即将启动的全国碳市场。平均而言,尽管接受调查的行业受访者为加入碳市场所做的 准备可能较未参与调查的行业受访者更加充分,但是行业协会的参与意味着相关偏差相比之 前的调查较不显著。 除

19、调查外,项目团队还就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先后围绕电力行业的监测、报告、核查和 认证 (MRVA)、非电力行业的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准备情况以及水泥和电解铝行业的 MRVA 三项碳市场重点议题开展了三场行业利益相关方圆桌会议。圆桌会议的与会人员包括 行业代表、行业协会以及政府方面的碳市场专家。一方面,圆桌会议旨在为行业提供一个同 政策制定者就碳排放交易体系设计进行沟通对话的渠道;另一方面,会议也使得公众能够对 上述全国碳市场的重点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有关圆桌会议的公开报告可通过中国碳论坛网 站获取。 本次调查对专家和市场参与者对于中国未来碳价及碳价与中国全面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之间关系的预期进行

20、了研判,也对其关于市场设计决策、相关政策、碳价和对投资决策影响 等方面的预期进行了量化分析。因此,该调查有助于市场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行业以及 专家群体对碳价前景的预期。 本报告中所得出的预期可被理解为对未来影响中国碳市场运作的各类因素有着清晰认识 和深刻见解的部分群体所作出的“最佳猜测”。在行业受访者方面,鉴于尚未做好准备的企 业仍对碳市场持不确定的态度,从而不太愿意完成调查,因此调查样本可能会偏向准备较为 充分的市场参与者。另外,由于不存在业内代表专家名单,且调查对象都是自愿参与调查, 因此本调查不能绝对代表所有专家和各行各业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 本调查所得到的未来碳价预期在概念上与市场

21、期货价格不同,后者反映了市场预期,但 是市场预期会根据市场风险进行调整,并受制于市场需求和资本供应。本调查中的未来碳价 预期也与基于对潜在市场因素和政策假设进行量化分析得出的预期价格存在概念上的区别。 2 本报告首先回顾了中国目前碳排放交易的最新情况,随后概述了调查得出的主要结果, 涵盖碳市场试点地区经验、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预期、企业准备程度、碳价对投资决策的影 响、碳市场与其他政策的关系以及中国碳排放达峰时间预期等方面。本报告旨在客观展示受 访者的观点,为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参考。 3 中国碳市场动态中国碳市场动态 在 2013 和 2014 年间,碳交易试点在四个直辖市(北京、重庆、

22、上海、天津)、两省 (广东、湖北)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启动。到目前为止每一个试点都完成了三到四个履约周 期,为未来政策的指定提供了颇有价值的信息和经验。过去两年,试点地区市场得到进一步 发展,交易涵盖行业得以扩大,配额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福建碳市场也于 2016 年底 启动。2017-18 年间各区域碳市场的主要政策汇总详见附录 1。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 确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目标、建设路径,以及正式开展交易之前尚需要完成的工作,标志着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将分为分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 完善期三个阶段

23、进行推进,并以电力为突破口,率先开展交易,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 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近期大事件近期大事件回顾回顾 一、一、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全面启动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全面启动 2017 年 12 月 15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开启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 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 2016、2017 年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要 求各地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核查、复核 与报送。 通知涵盖了八大行业,也就是说长

24、期来看,全国碳市场纳入八大行业的计划并未改变。 相比 2013-15 年的要求,此次最大的变化有两点,一是是要求制定监测计划,这对于完善全 国碳市场 MRV 体系,夯实数据基础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大型电力消费者的间接排放量将 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因此采用统一的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来计算电力和热量消耗产生的温室气 体排放量。电力的电网排放因子采用全国统一值 0.6101 tCO2/MWh。 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电行业)发布,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发布,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 动动 国家发改委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宣布,以发电行业

25、为突破口,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 系。根据此前印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建设将分 为三个阶段,同时方案明确了纳入范围、试点过渡原则等要素,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奠定 了基础。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路径和现阶段进展情况如图 1。 2018 年重点工作包括构建“1+3”政策法规体系、建立 4 个支撑系统、开展 2016-2017 年度报告、核查工作和完善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虽然全国碳市场雏形初显,但发电行业 履约时间、除发电行业外的其他行业纳入时间、CCER 规则、交易规则和区域碳市场过渡方案 等内容还需进一步明确。 图1:全国碳市场发展路径 4 三、央行发文支持境外投资者

26、以人民币参与境内碳排放权交易三、央行发文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参与境内碳排放权交易 2018 年 1 月 6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 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办理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 相关规定,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参与境内碳排放权交易。 四、生态环境部接棒全国碳市场建设四、生态环境部接棒全国碳市场建设 2018 年 3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国务 院正部级机构减少 8 个,副部级机构减少 7 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 26 个。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27、会转入生态环境部,后者将继续推进全 国碳市场的建设。 五、证监会要求研五、证监会要求研究发展碳期货究发展碳期货 2018 年 5 月 21 日,证监会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就学 习贯彻大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 六、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完成系统升级并开通运行六、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完成系统升级并开通运行 2018 年 5 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北京、天津、上 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四川九省市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28、CCER)交易机构顺 利完成与升级后的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对接调试,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 统恢复上线运行,受理 CCER 交易注册登记业务。 中国碳市场交易数据中国碳市场交易数据 试点试点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一、二级现货市场累计成交 2.3 亿吨,成交额 51.56 亿元。广东、 湖北成交量最高,位于第一梯队;深圳、上海、北京位于第二梯队;而天津、重庆、福建的 成交量相对较低,位于第三梯队。 图 2:截至2018年5月31日中国碳市场现货成交量(万吨) 349 41 818768 1,0581,058 4,505 2,160 54 379 1,547 1,84

29、1 2,164 839 3,491 7 200 1,716 福建天津重?北京上海深圳湖北广? 公开交易成交量 ?成交量 拍?成交量 5 图3:截至2018年5月31日中国碳市场现货成交额(万元) 从各履约期成交量来看,成交量呈逐年上升之势。不过 2017 履约期(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尚未完成,成交量尚待进一步观察。 图4:试点一、二级现货市场历年交易量和成交额(亿吨亿元) 27301003 9677 25441 3897340058 90357 34502 4691 1166 25062 40891 58353 11828 46008 197 266 4000 804

30、18 重?天津福建上海北京深圳湖北广? 公开交易成交? ?成交? 拍?成交? 6 2017年至年至2018年各试点配额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年各试点配额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北京 北京 2017-2018 年价格大多数时候维持在 50 元/吨以上 上海 上海总体介于 30-40 元/吨之间。在 2017 年 6 月底完成履约之后,价格曾出现一定 程度下跌,后又逐步回升 深圳 深圳总体介于 30 元/吨左右。在 2017 年 6 月底完成履约之后,价格曾出现短暂下 跌,后又逐步回升 重庆 重庆自 2017 年以来价格呈“U”型走势。2017 年 3 月之前价格为 15 元/吨左右,后一 度跌至 1 元/吨

31、,至 2017 年底方始回升,目前价格接近 30 元/吨 福建 福建自开市以来稳定在 35 元/吨左右,从 2017 年履约季时开始下跌,目前已跌至 20 元/吨以下 湖北 湖北价格较为平稳,大致位于 15 元/吨左右 广东 广东价格较为平稳,介于 10-20 元/吨之间 天津 天津交易活跃度较低,价格在 10-15 元/吨之间 表1:2017/18试点价格走势,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价格排序 图 5:中国碳市场公开交易日成交均价(元/吨)(2013年6月18日-2018年4月30日)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的公告对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影响。 虽然重庆的价格确实在此时 大幅上涨,但

32、这更可能是因为交易活动量在合规截止日期(1 月 5 日)前的最后两周急剧下 降,这意味着价格被少数交易而不是真实供需所影响。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6/2013 12/2013 6/2014 12/2014 6/2015 12/2015 6/2016 12/2016 6/2017 12/2017 成 交 均 价 ( 元 / 吨 ) 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福建 7 CCER 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已经有 287 个 CCER 项目得到签发,累计成交 1.34 亿吨。其 中, 2017 履约期(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目前仅

33、成交 1545 万吨,远低于 2016 履约 期(图 6)。 在交易价格方面,只有北京、上海和四川公布了线上/挂牌交易价格。2017 年至今,三 地的成交均价分别为 16.7、17.6、3.5 元/吨。 图6:CCER成交量(万吨) 关于 CCER 的更多信息详见附录 2。 703 5737 5380 1545 2014.7-2015.62015.7-2016.62016.7-2017.62017.7-2018.4 8 全国碳市场动态全国碳市场动态 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路径和现阶 段进展情况如表 2 所示。 当前状况 未来动向 政策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

34、场建设方案 (发电行业)发布,全国碳市场建 设分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 完善期三个阶段。 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已由发改委转入生 态环境部,后续实施计划尚待明确。 纳入行业 首批仅纳入发电行业。 未来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 逐步纳入电力、钢铁、有色、石化、 化工、建材、造纸、航空八大行业。 配额分配 编制了发电、水泥、电解铝三个行业 的配额分配方案草案,并开展了试 算。 发电行业具体分配方法在原有分配方 案的基础上,拟结合 2016-2017 年度 的数据进行优化后发布。 监测、报告 和核查 (MRV)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 2016、 2017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 监测计划制

35、定工作的通知 ,要求 各地组织开展 2016、2017 年度排 放报告、核查及监测计划制定有关 工作。 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办法与核查机 构管理办法、完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 报告指南与技术规范。 绝大多数省市都已经启动纳入全国 碳市场企业 2016、2017 年度碳排 放核查 ,预计能够按照国家主管 部门的相关要求,在 5 月 31 日前 完成复核与报送。 履约机制 对履约机制仍在进行研究。 无进展。 支撑系统 将建立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结 算系统、报送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由湖北牵头承建,交易 系统由上海牵头承建。 抵消机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

36、法正在修订中。 在深化完善期尽早将国家核证自愿减 排量纳入全国碳市场。 试点过渡 方案 2011 年以来开展区域碳交易试点的地 区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将逐步纳 入全国碳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区域 碳交易试点地区继续发挥现有作用, 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 渡。 试点过渡方案研究制定中。 表2:全国碳市场动态(截至2018年5月31日) 9 中国碳价利益相关中国碳价利益相关方方调查调查 本调查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到 4 月 30 日期间通过安全的在线调查平台“调查派”匿名 开展,并提供中英文两个版本的问卷。 受邀参与此次调查的受访者是通过行业协会选出的,因此很多反馈来自可能被

37、纳入全国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以及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分 别向其成员分发了该调查问卷。中国碳论坛和 ICF 国际咨询公司向其联络人中的中国碳市场 参与者以及 2017 年调查的参与者发送了调查问卷。本调查也通过一些有针对性的社交媒体 渠道,尤其是微信,提供给面向潜在的受访者。3 317 份符合条件的反馈被纳入分析。 本调查是此系列中的第四次调查。2013 年的初次调查是在中国大部分碳交易试点体系 启动之前进行的,2015 年调查简要反映了试点运作两年后的各方观点,而 2017 年调查则在 中国即将推行全国碳市场时开展。今年的受访者人数与 2015 年调查(30

38、4 人)和 2017 年调 查(260 人)相当,远高于 2013 年(86 人)。 本调查收集到了具有代表性的行业从业人员的意见,以及来自中国碳市场专家群体、咨 询机构和学术界专家顾问的大量反馈。因此,本调查合理展现了各中国碳市场参与方的观点 和预期。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者填写调查时并不知晓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的职能调整, 而这次机构改革可能导致能力建设和碳市场监管的落实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延迟。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的百分比均针对具体问题的受访者比例,不包括选择“不知 道”的受访者。 3 项目合作伙伴中创碳投通过其微信公众平台协助发放了调查问卷。当时,其微信公众平台拥有超过 8600 名订

39、阅者。本次调查也在包括由 ICF 咨询公司所运营的中欧碳交易能力建设项目微信群(超过 200 名成 员)以及聚集了碳市场领域诸多专业人士的“中国碳圈”(超过 500 名成员)在内的微信群组中发放了调查 问卷。 项目团队希望能够收到来自在机构中负责碳市场问题的专业人士或对碳市场领域具有相当程度了解 的认识的反馈。 10 调查受访者群体分类调查受访者群体分类 在 317 名受访者中,67%的受访者来自有关行业,其中半数受访者已经被纳入碳排放交 易体系或者未来可能被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而 2017 年、2015 年和 2013 年调查时的纳 入实体分别仅占 16%、18%和 7%。在被纳入碳排放

40、交易体系的企业中中,受访者最多从事的 行业分别是发电(26%)、水泥 (15%)、铝(6%)、铜(1%)和石油化工(1%)。28%的 被纳入或可能被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企业已参与了地区试点碳市场。大多数行业反馈 通过行业协会向其成员分发调查获得,包括电力行业给出的 90 份反馈、水泥行业给出的 47 份反馈以及有色金属行业(铝和铜)给出的 46 份反馈。剩下的 31 份行业反馈通过项目合作 伙伴网络收集。 10%的受访者是咨询机构负责碳价相关工作的代表。这些受访者为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 的建设以及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筹备提供了大量建议。6% 的受访者来自学术界;4% 来自 碳金融行业;3%

41、来自地方政府;3% 来自政府研究机构;2% 来自 NGO,1% 分别来自碳排放 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另外 4% 的反馈来自其他行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法律专业人士、碳资 产管理公司、森林碳汇开发人员和个人投资者。 调查受访者群体分类调查受访者群体分类 图 7 问题 1-2: 您的组织属于何种类型? 注:反馈总数 N=317 315 名受访者(99%)使用的是中文版调查问卷,2 名受访者(1%)使用的是英文版 本。受访者中的中国人比例随着调查递增(2013 年为 51%,2015 年为 92%,2017 年为 94%),这表明中国碳市场受到的国内关注越来越多。 11 行业反馈行业反馈 我们总共收集了

42、 214 份来自行业的反馈。其中的大多数通过行业协会向其成员分发调查 获得,包括电力行业给出的 90 份反馈、水泥行业给出的 47 份反馈以及有色金属行业(铝和 铜)给出的 46 份反馈。剩下的 31 份行业反馈通过项目合作伙伴网络收集。 45 名行业受访者表示其公司已被纳入地区碳排放交易体系,包括中国各个碳市场试点 地区的参与者,尤其是北京(18)、上海(14)和湖北(11)的碳市场试点。8 名行业受访 者来自正参与外国碳市场的公司,其中 7 名受访者所在的公司正参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对于这些公司而言,接受多个碳市场的同时管辖可能会促进经验分享和业内的互相学习,并 最终促进各个体系的融合。 图 8 问题 1-8:贵公司目前是否被纳入了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如果是:请指明贵单位被纳 入了以下哪个/哪些碳排放交易试点?(N=45) 在来自已经被纳入或可能被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企业的受访者中,大约一半为普通员 工,20% 左右的反馈来自中层管理者,29% 来自企业高管。 图 9 问题 1-5:您在贵单位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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