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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经济要素政策白皮书(2019)(17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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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经济要素政策白皮书(2019)(178页).pdf

1、成都新经济要素政策白皮书(2019)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2020 年 1 月前言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 (成委发201732 号)明确提出“构建有利于新经济发展的要素生态和供给体系”。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经济要素已经从土地、能源、劳动力等传统要素转向新经济时代的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新要素。以企业为中心,人才、技术、资本、数据是最直接的要素支撑,为企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对新经济活动的作用最直接,营商环境犹如企业生长系统中的土壤、阳光和水,能够促进新经济企业快速成长、开花结果,吸引更多企业落地。为加快建设“最适宜新经济发展的城

2、市”, 构建有利于新经济发展的要素生态,从企业的需求出发,我们收集汇总了市级相关部门已出台的、处于有效期的人才、技术、资本、数据、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按照要素内容进行了分类整理、编印成册,努力为企业提供一条新经济要素政策的获取渠道,推进政策的可获取、可感受。本书收录政策以市级相关部门正式出台文件为准。本书在编辑过程中得到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在此一并致谢。如有疏漏和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以后的资料编辑中加以改进。编者2020 年 1 月目录.人才.1一、支持类.1(一)贡献荣誉.1(二)就业/创新创业. 2(三)住房.12(四)医疗.17(五)培训.18(六)产品.20

3、二、鼓励类.21(一)引.21(二)育.38(三)留.44(四)用.49.技术. 53一、支持类.53(一)企业/团队. 53(二)科研院所/高校. 61(三)中介机构.62(四)创新平台.66(五)创新产品.72二、鼓励类.73(一)企业/团队. 73(二)科研院所/高校. 75(三)中介机构.75(四)创新平台.78.资本.79一、企业.79(一)股权融资.79(二)债权融资.88(三)其他.94二、机构.100(一)创投机构.100(二)其他金融机构.101.数据.120一、产业培育.120二、项目补贴.123三、技术产品.126四、数据开放.128五、数据交易.129六、数据安全.13

4、0.营商环境.132一、开办企业(世行指标). 132二、办理建筑许可.144三、能源(水电气等).144四、登记财产.144五、纳税.146六、跨境贸易.149七、办理破产.150八、获得信贷.151九、保护中小投资者.152十、执行合同.152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世行指标).152十二、政府采购 (世行指标).153十三、招标投标.153十四、政务服务(中国特色).153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中国特色).163十六、市场监管.167十七、包容普惠创新(中国特色).173人才- 1 -.人才一、支持类(一)贡献荣誉1.选拔奖励优秀技能人才选拔奖励优秀技能人才。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

5、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分别给予 20 万元、12 万元、8 万元和 3 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根据竞赛分级、分类不同给予 15 万元奖励,并对参赛选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晋级手续, 其中获得市级一类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2.开展开展“成都工匠成都工匠”评比表彰评比表彰。按年度评比表彰一批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技能过硬,在生产一线取得重要业绩与突出贡献的“成都工匠”,以及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

6、发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在民间传统技艺上技能高超的技能大师,分别给予 10 万元经费补助。(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3.金沙友谊奖金沙友谊奖。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充分发挥“金沙友谊奖”的激励性和导向性,营造良好的外国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优秀外国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人才- 2 -(摘自: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9 号)(二)就业/创新创业1.建立更为开放的柔性引才机制建立更为开

7、放的柔性引才机制。以“一人一策”的方式,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 500 强企业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来蓉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对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按规定享受市级人才政策。(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2.建立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扶持政策体系。建立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扶持政策体系。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保证“成都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 更好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建立高层次人才礼聘制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

8、高层次人才(团队) ,直接采用“一人一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建立重点人才(团队)接力扶持机制,对于在蓉创新创业 5 年以上且为成都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团队) ,通过集合部门政策资源等方式给予综合扶持。(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3.支持引进培育人才支持引进培育人才。对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型本土民营企业家,给予个人最高 300 万元、团队最高 500万元补贴。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 50%给予最高 10

9、万元补贴。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 (技工) 院校根据重点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调整学科 (专业)人才- 3 -设置,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补贴。开展民营企业家领导力提升培训,定期选派民营企业家到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 行业领军企业学习交流。对市域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新引进的年收入 40 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 5%的奖励。建立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平台,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匹配。(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 号)4.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紧扣产业链短板,5 年内引进和培育

10、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 1 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 科技人才,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资金资助。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5.激励产业人才。激励产业人才。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

11、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 5%的奖励。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各区 (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6.在蓉创业的大学生在蓉创业的大学生。对毕业 5 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 50 万元、最长 3 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 牵头单位:团人才- 4 -市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具

12、体操作办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7.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 年内给予每人最高 3000 元/月的安家补贴。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给予每人最高 6000 元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

13、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8.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在其上一年度对成都发展做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 按其引才成本的 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 10 万元。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经费资助。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年 9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14、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9.符合引进人才标准并经过规定程序被批准纳入获得资助符合引进人才标准并经过规定程序被批准纳入获得资助。 对符合引进人才标准并经过规定程序被批准纳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5 -人才,长期项目中,A 类人才每人给予 300 万元资助、B 类人才每人给予 200 万元资助、C 类人才每人给予 120 万元资助;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人才每人给予 60 万元资助;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 500 万元资助,实行分期拨付,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青年项目、海外短期项目人才转为长期项目的,拨付差额部分。人才资助资金在成都市人才

15、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内统筹安排。用人单位和区(市)县政府可结合自身实际配套资金,以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强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支出绩效。(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2016 年修订)的通知(成委办201632 号)10.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蓉创新创业计划,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 1 亿元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 3

16、00 万元支持;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支持;深入实施“创业新星计划”,鼓励毕业 5 年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 20 万元支持, 最高 50 万元、 最长 3 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培育高技能人才在蓉创新创业, 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支持。(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11号)11.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士等群体创新创

17、人才- 6 -业。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领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财政按基准利率的 50%, 给予期限不超过 2 年的贴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成功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 100%给予补贴, 并按每人每年 5000 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的,给予最高 1600 元/人的补贴;开展模拟创业实岗训练的,给予最高800

18、 元/人的补贴。(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11号)12.树立正向激励导向,激发工匠人才活力。树立正向激励导向,激发工匠人才活力。“成都工匠”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对海外来蓉工作的高层次工匠领军人才, 按规定享受相关专家待遇; 对符合“蓉城人才绿卡”条件的“成都工匠”,可按照有关程序优先发放;“成都工匠”享受市政府关于技能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成都工匠”在蓉可不受学历限制申请政府配套租赁住房;职业年收入 50万元以上的“成都工匠”,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

19、 5%的奖励。(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号)13.支持企业引育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引育技术技能人才。围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本土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外国人才项目的,优先推荐并给予经费资助;对从市外新引进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的,给予来蓉落户、安家补贴和企业引才奖励等政策支持;人才- 7 -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与院校共建实训基地、 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支持;对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市级技能大师或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 10 万元建设补贴支持;对企业员工参

20、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给予每人最高 6000 元补贴支持。(摘要: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14.交子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政策。交子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政策。(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顶尖、领军、管理、技术金融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0 万元、200 万元、120 万元、30 万元资助。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金融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 1 亿元的综合资助。对入选“蓉漂计划”的金融顶尖创新创业团队, 给予每个团队500 万元资助。(2)生活保障。在

21、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前提下, “交子金融人才”分类分层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等便利化服务保障。(3)表彰激励。对入选的顶尖、领军、管理金融人才,颁发成都市特聘专家证书 ; 对入选的技术金融人才, 授予“交子金融技术人才”称号。支持符合高管资格法定要求的“交子金融人才”在成都市属金融机构或新金融企业中任职, 并开辟绿色通道缩短资格审批办理时间。人才- 8 -支持“交子金融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重大人才工程。推荐“交子金融人才”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支持“交子金融人才”参与西部金融中心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并提供经费保障。鼓励驻蓉机构对“交子金融人才”实行股权

22、激励、分红权激励、技术入股、企业年金等人才激励政策。(4)贡献奖励。针对受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驻蓉金融机构, 个人年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由单位所在区(市)县按其贡献给予相应奖励。(5)认证补贴。鼓励在蓉的金融从业人员参加国际知名金融职业认证考试。 对当年新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CQF)、北美精算师(FSA)、英国特许会计师(AC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认证资格且与成都地区企业建立 3 年及以上劳动关系的,由单位所在区(市)县给予相应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

23、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15.完善金融创新人才培育体系。完善金融创新人才培育体系。对驻蓉高校围绕成都新金融发展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人才- 9 -16.塑造塑造“交子金融人才交子金融人才”国际品牌形象。国际品牌形象。对围绕全市金融产业定位并经批准举办的金融活动, 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有关单位一定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

24、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17.提升金融人才中介服务水平。提升金融人才中介服务水平。加快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来蓉发展,鼓励相关区(市)县对金融猎头机构按引才实效给予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18. 引进大数据十人顶尖人才。引进大数据十人顶尖人才。对引进的大数据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以下支持政策:(1)享受成委办201632 号文相关政

25、策,给予 60 万元至500 万元资助。(2)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大数据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 1 亿元的综合资助。(3)发放“蓉城人才绿卡”,享受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相应政策保障。(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959 号)19. 评选大数据百人领军人才评选大数据百人领军人才。大数据百人领军人才评选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由市新经济委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大数据领军人才评选名额原则上每年不低于 100人。包括大数据产业导师、大数据智库专家、大数

26、据创新人才等。人才- 10 -申报人工作关系在成都市, 并与我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1)申报人所在单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及创新能力,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或者上一次融资后估值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2)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满两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行业特色及创新性商业模式,近两年成长性明显,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30%以上。(3)申报人税后年薪 50 万元以上。(4)申报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人才计划或省“千人计划”等省部级人才计划。(5)申报人是省部级科技奖励

27、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或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五名完成人。对大数据领军人才给予以下支持政策:(1)对当选者每人给予 10 万元奖励。(2)支持参选国家级、省级各类重大人才计划、工程,支持申报“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市级人才项目。其中,入选其他市级人才项目的, 资助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 不足补差的原则,不重复享受。(3)对满足条件的优先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相应政策支持。(4)对领军人才进行大力宣传,帮助提升个人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大数据领军人才只享受一次资金奖励。人才- 11 -(摘自: 成都市

28、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959 号)20.培养大数据千人中高级专业人才。培养大数据千人中高级专业人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数据专业人才, 由市新经济委和市人社局纳入成都大数据千人中高级专业人才管理服务:(1)经我市认定的国内外大数据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后达到一定标准,并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 2 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的。(2)参加全国或国际性大数据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并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的。对大数据中高级专业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1)对符合第十七条第一款的大数据中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培训费用三分之一的补贴,最高 1 万元。

29、(2)对符合第十七条第二款的大数据中高级专业人才,同等享受成都市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待遇,3 年内给予每人最高 3000 元/月的安家补贴。(3)对取得大数据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959 号)21.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分为 A、B、C、D 四类,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 3 年。其中 A、B、 C 类补贴标

30、准为 3000 元/人/月, D 类补贴标准为 2000 元/人/月。(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人才- 12 -22.拓展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拓展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招,享受同等的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与就业创业等支持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组织职(岗)位招考(聘)时,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 。(摘自:成都市人

31、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三)住房1.保障人才住房保障人才住房。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 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 5 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 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 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 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年 9

32、 月底前确定房源,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2.青年人才驿站。青年人才驿站。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 天内免费入住。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底前确定房源,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人才- 13 -(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3.加大人才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力度加大人才安居工程项

33、目建设力度。围绕产业功能区建设,认真测算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科学制定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优化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加快人才安居工程项目落地,加大人才住房供应。落实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要求,坚持高标准、高品质,注重区域大配套资源与社区小配套服务深度结合,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下同) 、国有开发建设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

34、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4.优化人才购房支持服务。优化人才购房支持服务。在住房限购期间,开设绿色通道,采取“一人一档”管理方式,实现高端人才“一对一”服务,支持“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经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以及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等条件限制。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5.开展人才住房租售开

35、展人才住房租售。各区(市)县结合人才引育和产业发展实际,分区施策,制定出台当地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售人才- 14 -管理办法,在达到租售条件的项目中开展租售工作,实行人才公寓租满 5 年后可按照 5 年前价格购买的优惠政策。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面向新经济企业、总部企业、龙头企业、重大产业化项目等引进的优秀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以团队为单位定向提供人才公寓或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责任单位: 各区 (市)县、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国有开发建设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

36、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6.构建国际化社区发展体系规划构建国际化社区发展体系规划。高水平推进国际化社区规划实施,完成 45 个国际化示范社区的城市设计。针对确定的国际化社区,在 15 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的基础上,增设国际政务、国际商务及国际生活服务等特色类配套设施。 建立社区规划师参与和支持国际化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

37、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7.推进社区综合体建设推进社区综合体建设。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社区综合体用地, 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规模不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并确定建设内容、规模等。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人才- 15 -8.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附件)A、B、C 类条件之一的人才, 从引进

38、的次月起 3 年内, 给予 3000 元/人月的安家补贴;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附件)D 类条件之一及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 中紧缺度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 3 年内,给予 2000 元/人月的安家补贴。(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8 号)9.引进人才奖励。引进人才奖励。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附件)A、B、C、D 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 3 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

39、给予奖励。(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8 号)10.企业引才奖励。企业引才奖励。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附件)和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 中紧缺度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对成都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按照引进人才年度内直接创造利润额的 10%给予引才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8 号)11.企业引才补贴。企业引才补贴。对

40、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符合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人才- 16 -才目录 (附件)和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 中紧缺度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 按其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 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8 号)12.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给予每人 3000 元一次性补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给予每人

41、 6000 元一次性补贴。(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8 号)13.人才安居方式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人才公寓人才公寓。 符合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中 A、B、C、D 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 5 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

42、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 5 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购房后 5 年内不得出售。产业新城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配套住房。产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职住平衡原则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的配套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人才- 17 -一定比例确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 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安居面积标准安居面积标准。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 60-120

43、平方米,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 A、B 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 平方米,C 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 90 平方米,D 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 60 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为 35-120 平方米。安居方式选择安居方式选择。 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 5 年。不重复享受不重复享受。 本市人才安居工程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及其他人才住房优惠等)不得重复享受。(摘自: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

44、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 号)(四)医疗提高人才医疗待遇提高人才医疗待遇。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整合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外语接待等“一对一”诊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结算服务试点。为急需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9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人才- 18 -

45、(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五)培训1.支持校地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校地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 (技工) 院校根据重点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调整学科 (专业) 设置,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补贴。开展民营企业家领导力提升培训,定期选派民营企业家到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学习交流。(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 号)2.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

46、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其最高 100 万元补贴。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9 月底前建立与高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的合作方案,制定给予实训(实习)基地补贴的操作细则(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3.提供全民免费技

47、术技能培训。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设立 1.6 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其中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化培训所得扣除成本后的收入, 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基数。每年有计划多形式开展百万人次技术技人才- 19 -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9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

48、委办 201723 号)4.鼓励技能人才提升技能等级鼓励技能人才提升技能等级。对取得初级(五级) 、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本市企业职工,分别按照最高 1000 元、1500 元和 2000 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属于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分别按照最高 1100元、1800 元和 2500 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5.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企业中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 ,参加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9、的,分别按照技师 5000 元/人、高级技师 6000 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企业中商业、服务业等其他职业(工种) ,分别按照技师 3000 元/人,高级技师 4000 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参加高级技师继续提升培训合格的按照 1000 元/人标准进行补贴。(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6.鼓励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技能人才鼓励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对本市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补贴支持。 对本市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支持。对合作

50、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人才- 20 -补贴支持。(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7.实施全民技能技术培训工程实施全民技能技术培训工程。鼓励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设置免费培训课程,向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对其中有考试意愿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免收考试鉴定费用。对参加其他培训课程的,按照就业培训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支持。(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8.鼓励企业育才用才。鼓

51、励企业育才用才。年内在全市甄选 100 家企业、1 万名企业技能人才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2 年内分别按照中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 4000 元,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 6000 元,培训费用 60%的标准进行补贴。支持在蓉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 10 万元经费资助。(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六)产品实施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创建工作。 按年度评选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单位) ,对获评单位给予每年 10 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两年;对成功创建

52、为国家级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单位)的,一次性再给予 20 万元的资金支持;获评单位可使用称号命名产品等相关扶持政策。人才- 21 -(摘自: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9 号)二、鼓励类(一)引1.建立更为主动的外籍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更为主动的外籍人才引进机制。支持在蓉高校与重点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外籍博士后。 支持中韩、 中德、 中法、中古、 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 支持中国境内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

53、合作园区直接留蓉就业创业。(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2.构建更为便利的外籍人才出入境机制构建更为便利的外籍人才出入境机制。健全完善外籍人才特别通道服务机制,为外籍人才提供停居留便利。设立“成都人才计划”外籍人才申报永久居留证服务专员和服务特别通道,建设完善专门的人才出入境服务站, 为外籍人才及家属提供签证受理和永久居留便利。健全完善市级人才落地签制度。深化外国人来华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窗式”服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

54、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3.构建更为灵活的党政机关构建更为灵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国家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通过灵活方式人才- 22 -吸引集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进一步优化党政人才队伍结构。对市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实施更加灵活的绩效工资政策,构建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实行协议工资制,实现高层次人才以技术、业绩等要素参与分配;探索加大对突出贡献人才的薪酬激励,实行专项

55、专核;探索对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的突出贡献人才及其团队进行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4.探索外籍人才项目申报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探索外籍人才项目申报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 对外籍人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科学技术奖项时,可享受国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适时扩大外籍人才的受奖范围,提高外籍人才的参与度,适当吸收外籍人才担任评奖主体。(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5.建立离岸孵化空间建立离岸孵化空间。支

56、持在蓉企业海外研发中心、在蓉高校海外研究院,建立国际化众创空间、海外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撬动境外资源孵化人才,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来蓉转化科技成果。(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6.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自主评价+业内评价+市场评价”的多元评价体系。 鼓励处于区域或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事业单位,自主探索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建立人才自主评价体系。针对基础型研究人才,突出同行评价、强化行业标准,注重研究成人才- 23 -果质量和社会效益,构建人才的行业评价体系。

57、针对应用型人才,突出市场评价,注重创新创造业绩贡献,注重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构建人才的市场化评价体系,不将学历、论文论著等作为限制性条件。积极探索发展专业化的人才评价机构,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人才和人才项目评价。(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7.探索职称评定改革。探索职称评定改革。探索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引导建立由行业组织或者龙头企业牵头,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职称评审机构。深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 完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直通车”

58、。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探索实施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 由用人主体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委发 20171 号)8.完善完善“蓉城人才绿卡蓉城人才绿卡”制度管理体系制度管理体系, 构建民营企业人才综合构建民营企业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蓉城人才绿卡”保障范围,分层分类提供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住房、创业扶持、出入境和停居留等综合服务,提供人才公寓、

59、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等安居保障。(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 号)9.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类型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类型人才- 24 -(1)A 类(国际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诺贝尔奖(TheNobelPrize) 、图灵奖(A.M.TuringAward)或菲尔兹奖(FieldsMedal)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2)B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0、,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等。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3)C 类(地方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四川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科

61、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人才- 2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长期项目分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长期项目分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1)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55周岁,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 9 个月,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

62、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 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 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2)高层次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且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自主创业经验, 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 3 年以上,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

63、不低于 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50%。(3)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人才- 26 -年龄限制; 中国科协 (成都) 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海外短期项目。海外短期项目。海外短期项目人才应符合长期项目创新人才引才标准, 并具备以下条件:(1)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2)已与在蓉企业签订至少连续 3 年、每年在蓉工作不少于2 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3

64、)依托项目引进为主,并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出实质性贡献。青年项目。青年项目。青年项目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2)“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 3 年以上。(3)引进后全职来蓉工作。(4)为所从事领域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技术(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其创办企业具有可预判的市场前景。(5)“创业人才”所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50%;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 30%)带项目、资金、技

65、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博士(硕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有突出成绩(业绩)的,可以提出破格申请。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般是以国际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高级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人才- 27 -为支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或“成都人才计划”引进人才, 核心成员一般3人以上, 其中至少3人达到“成都人才计划”入选条件和水平,并全职在蓉企业工作。(2)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

66、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3)团队所在企业须在蓉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 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50%。对我市重大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优秀团队,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通过智能申报管理系统进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通过智能申报管理系统进行:(1)A 类人才按下列程序引进:申报。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向所在产业园区或镇(街道)申报,产业园区或镇(街道)收集整理并预审后,报所在地区(市)县委组织部,区(市)县委组织部出具初步意见后报市人才办。审核。市人才办委托第三方专

67、业评审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引进意见。审定。 市人才办将拟引进人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公示 7 天。礼聘。公示无异议的以礼聘的方式引进。(2)B 类人才按下列程序引进:B 类人才中属于经市委组织部渠道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申报后直接给予配套。B 类其他人才按下列程序引进:申报。 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向所在产业园区或镇 (街道) 申报,人才- 28 -各产业园区或镇(街道)收集整理并预审后,报所在地区(市)县委组织部,区(市)县委组织部出具初步意见后报市人才办。评审。市人才办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择优评选产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名单。审定。市人才办将拟

68、引进人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公示 7 天。引进。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引进。(3)C 类人才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按下列程序引进:申报。 引进人才 (团队) 的用人单位向所在产业园区或镇 (街道)申报,各产业园区或镇(街道)收集整理并预审后,报所在地区(市)县委组织部,区(市)县委组织部出具初步意见后报市人才办。初审。属于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由市人才办商市科技局初审;属于高层次创业人才,由市人才办商市人社局初审;属于金融人才,由市金融办初审;属于哲学社科领域人才,由市人才办商市社科联初审。市人才办根据初审意见,提出建议人选。评审。市人才办委托第三方专业评

69、审机构,择优评选产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名单。审定。市人才办将拟引进人选(团队)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团队)公示 7 天。引进。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引进。对未纳入的特殊人才及战略发展急需的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引进扶持。人才- 29 -(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2016 年修订)的通知(成委办201632 号)10.鼓励区鼓励区 (市市) 县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县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鼓励区 (市)县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设立“伯乐奖”、

70、深化“人才+项目+资本”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通过建立成都市海内外人才工作站,探索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席位制”等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通过校地合作、军民融合等渠道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2016 年修订)的通知(成委办201632 号)11.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 2 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

71、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12.发放人才绿卡。发放人才绿卡。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

72、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才人才- 30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7 月底前设计制作“蓉城人才绿卡”并发放第一批人才绿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13.建立人才信息发制布度。建立人才信息发制布度。年初发布成都人才白皮书,提出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 年末发布成都人才建设蓝皮书,分析全市人才现状。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各区 (市) 县; 完成时限: 2017年 8 月底前编写印制白皮书并及

73、时发布,2018 年 1 月底前编写印制蓝皮书并及时发布在成都国际人才网适时发布人才工作信息。启用“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实现人才供求信息的动态把握和精准匹配。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启用搜索系统,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14.打造创新创造平台,引领工匠人才成才。打造创新创造平台,引领工匠人才成才。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和企业首席技

74、师工作室,建立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企业可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相关工作室专项经费。(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号)15.扩宽人才引育渠道,加快高端工匠集聚。扩宽人才引育渠道,加快高端工匠集聚。结合我市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引进一批行业紧缺、企业急需的工匠人才,重点引进急需紧缺的“大国工匠”及国际认可、信誉度高的国(境)内外高层人才- 31 -次工匠人才,力争 5 年内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不少于 500 名。对获得副省级城市以上工匠称号的人才来蓉可直接认定为“成都工匠”。 探索建立工匠人才国(境)内外培训基地,

75、 多渠道组织高端工匠人才进修学习、国情研修考察、海外交流活动,孕育一批具有全球视野、掌握国际一流技术、比肩国际先进工艺水平的“成都工匠”。(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号)16.依托产业功能区聚人才。依托产业功能区聚人才。动态发布精准引才目录,以重点产业功能区为载体,坚持项目引进与人才引进、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探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资格为标准,以体现人才价值为目标的新时代人才评价体系,打破身份、区域限制,依托全市 66 个重点产业功能区、3 个产业新城和 3 个国家级新区,加快引进更多主导产业龙头企业

76、所需的专业人才和团队, 培养造就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队伍,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补齐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人才短板。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投促委,各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7.升级全球人才搜索系统。升级全球人才搜索系统。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深度融合为目标,全面升级扩容“大数据全球人才搜索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以“集成一个中心、绘制两张地图、构建两个生态圈和打

77、造三种应用场景”为重点,与“招商云网”通过数据共享、资源共用,加快推进创新融合平台建设,实现全球投资者、落户企业、中高端人才等资源的一图式关联与功能交互、动态监测管理,全面助推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 32 -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投促委,各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8.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打造基于跨界共享的人力资源平台, 鼓励供需双方通

78、过技术咨询、项目攻关、技术顾问、课题研究等方式,整合海量分散化的人力资源,建立众筹、众包、众创等人力资源匹配形式,解决人力资源结构性分布不均衡问题,实现“技能共享”“知识共享”,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益,实现与产业发展的精准匹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新经济委、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9.探索高端人才探索高端人才“双聘制双聘制”。打造高端人才项目信息库,收集符合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的高

79、校院所、 技工院校高端人才项目信息。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通过“双聘制”的方式,吸引急需高端人才开展项目研发、企业咨询等服务,并根据合作成果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给予“蓉漂计划”资助、年薪收入奖励、人才绿卡等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人才- 33 -20.建立建立“兴隆湖会议兴隆湖会议”机制机制。探索在成都天府新区科学

80、城片区,打造“兴隆湖畔新经济系列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企业、专业机构的管理和科技领军人才,围绕人才创新创业、 新经济发展、 新技术研发等热点话题进行圆桌讨论,形成业界共识, 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达沃斯论坛”。 同时, 依托“兴隆湖畔新经济系列论坛”的影响力,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国际性站位、创新资源开放、人才成果实时交易的“O2O”平台,推动全球人才资源和创新创业资源等高端资源要素在蓉汇聚流通、精准匹配。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成都天府新区(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

81、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21.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发挥成都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优势,充分运用远程视频、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离岸金融结算、创新创业等国际经贸合作,建立海外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打造全球资源汇聚洼地和转化高地, 支持携带全球一流水平科研成果的海外顶尖领军人才在境外就地开展项目孵化,促进境外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来蓉转化。 责任单位: 市科协、 市科技局、 市金融工作局, 成都高新区、 相关区 (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82、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22.打造打造“蓉港人才合作示范区蓉港人才合作示范区”。支持双流区建设新型国际化创新创业平台,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重点产业领人才- 34 -域,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通过在蓉和在港、澳分别搭建“蓉港(澳)人才之家”,实现双向互动。联动港澳商协会、人才组织,分产业举办蓉港人才创业训练营等形式,打造人才、技术、产业为一体的创业离岸在岸双向孵化平台,推动港澳地区优质科研资源、 人才资源在成都落地转化。 举办各类蓉港合作主题活动,通过人才洽谈会、圆桌会

83、议、专题论坛等形式,加强合作,共享资源。成立蓉港人才联谊会,打造蓉港青年创新创业梦工场,通过社会化组织和市场化活动,定期交流,增加了解。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市外事侨务办,成都天府新区、双流区、相关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23.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加快建设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人力资源企

84、业,构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聚集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重点鼓励人力资源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着力打造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成都高新区、青羊区、龙泉驿区(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24.推进人力资源服务知名企业入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知名企业入驻。着眼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生态圈建设, 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薄弱环人才

85、- 35 -节,引进一批国际测评培训、管理咨询等人力资源专业机构。支持引进企业依托成都建设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建立西南总部或大中华总部,将人力资源服务半径扩展到全国, 提升成都对全国乃至全球人才流的控制力,为建设世界城市提供全球人才资源支撑。加大人力资源总部企业入驻我市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中国 100 强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分别给予落户奖励,符合我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总部企业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投促委、市财政局、成都高新区、青羊区、龙泉驿区(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

86、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25.关于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落户。关于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可持毕业证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摘自: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成公通201754 号)26.关于技能人才落户。关于技能人才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

87、单位工作 2 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并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持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摘自: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成公通201754 号)人才- 36 -27.鼓励技能人才来蓉落户。鼓励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 2 年及以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不受年龄限制)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到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

88、或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经办机构进行认定并办理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28.外国人才认定标准外国人才认定标准依据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 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将外国人才分为 A、B、C 三类A 类(外国高端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

89、家、专门特殊人才等,包括:(1)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2)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3)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4)创新创业人才;(5)优秀青年人才;(6)计点积分在 85 分以上的。B 类(外国专业人才)。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包括: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专业人才; 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外国语言教学人员;计点积分在 60 分以上的专业人才。人才- 37 -C 类(其他外国人员)。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包括

90、: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外国青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等特殊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等。许可便利。许可便利。对符合 A 类的外国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并享受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提交材料等便利待遇,具体包括:境外在线申请,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符合 A 类(1)认定标准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符合 A 类(1)、(2)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符合 A 类(1)至(4)认定标准的,最高学位 (学历) 证书采用承

91、诺制; 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给予最长达 5 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用人单位引进符合 B类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居留便利居留便利。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四川省发改委向公安部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在蓉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 5 年以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允许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来蓉创

92、新创业, 可申请最长 5 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并为境外高校外国留学生来蓉实习进行实习活动提供签证。.平台搭建平台搭建。充分发挥我市海外人才工作站、 国家外专局驻外代人才- 38 -表处、外国留学生联谊会、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及商协会等机构的桥梁作用,广泛收集、及时发布引才引智信息;适时举办外籍人才招聘会、中外创新创业大赛、国际技术转移协作大会等活动;完善外国人才供求信息搜集机制,定期发布政策和数据信息。(摘自: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9 号)(二)育1.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

93、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在蓉高校与海外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熟练使用外语的创新人才。加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支持。(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2.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支持在蓉职业院校与国内外高校合作,建立中外合作培训中心。实施“工业强基人才输血计划”,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通过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学科专业共建、面

94、向企业一线遴选一批技能大师项目、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式,加快培育紧缺技能人才,形成支持“工业强基”行动的新型高技能人才集群。(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3.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训机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训机制。依托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国际人才城,引进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机构海外培训人才- 39 -师资和课程, 建立本土人才国际化系列培训项目。 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中长期培训项目支持力度。 支持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选派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赴国外著名高校、 行业龙

95、头企业开展短期研修。(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4.构建科研人员灵活创业机制构建科研人员灵活创业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攻关,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或现金出资方式, 持有企业股权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在基本待遇、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和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或科技成果转化, 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支持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到高校、科研

96、院所兼职。(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5.完善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机制。完善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机制。对于急需紧缺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社工等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差别化待遇,分类别、分梯度到基层一线、远郊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基层卫生人才、农业技术人才、科技人才、社工人才均衡配置,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卫生人才、农业技术人才、科技人才和社工人才队伍,在职称评审、“市优专家”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定期组织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社工等专业技术人才赴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

97、、科技扶贫等智力服务。人才- 40 -(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6.完善职教培训体系完善职教培训体系,培育工匠人才新苗培育工匠人才新苗。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以厚植工匠精神、培育工匠人才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专业化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中等、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建设,引导职业(技工)院校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98、 号)7.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推动工匠人才成长推动工匠人才成长。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工匠培养选拔机制。甄选 100 家学徒制试点企业,以“工匠带徒”等方式大力开展学徒培养。(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号)8.提升技能竞赛质效,促进工匠人才冒尖。提升技能竞赛质效,促进工匠人才冒尖。聚焦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打造成都技能大赛品牌,力争每年赛事的职业工种超过 100 个,年均带动引导五大先进制造业、

99、五大新兴服务业企业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 100 万人次以上。(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号)9.培育大数据人才。培育大数据人才。鼓励政府大数据产业部门、高校院所、知名大数据企业采取双向交流的方式互派人员任(挂)职锻炼。人才- 41 -定期组织大数据人才前往全球大数据创新尖峰区域、 国内知名企业学习借鉴发展思路、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在技术创新、交流合作、市场资源上进行充分对接。鼓励驻蓉高校围绕成都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 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高职学院、技工院校合作开

100、展大数据人才培养,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 高职学院、 技工院校合作建设大数据实训 (实习)基地,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贴。支持在蓉大数据专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 对每年培养大数据中高级专业人才 200 人以上的大数据专业培训机构,按培(实)训项目成本费用的 50%给予最高 80 万元的补贴。对国内外知名大数据公司首次来蓉设立的授权培训基地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开办补贴。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在人社部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引进大数据人才。其引进的人才被认定为大数据十人顶尖人才或大数据百人领军人才且符合我市企业引才补贴政策规定的,按其引才成本的

101、50%给予企业最高 10 万元补贴。(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959 号)10.建立建立“蓉漂人才学院蓉漂人才学院”。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探索以市场化的方式, 围绕城市长远发展战略和“蓉漂”人才成长全生命周期需求,开设涵盖职业教育、创业指导、行业人才培养等内容的精品课程,形成“体制内组织调训+体制外市场实训”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力争按照“立足西部、辐射全国、配置全球”的“三步走”战略,打造成“西部一流的全域人才培训中心、 全国领先的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全球知名的未来领导者创新学院”。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相关区(市)县人才- 42

102、-(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1.打造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共同体”。鼓励企业和高校以聚合共享为理念,建立服务于产业发展的“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和课程设置,鼓励跨院系、跨专业选课等方式,着力培养交叉学科的创新型人才和跨界融合人才, 为产业寻找新的交叉点、突破点提供人才支撑。支持企业与高校通过共同设立人才培训基金的方式,依托项目、课题等形式资助高校科技人员和大学生研发前沿技术, 破解企业因

103、技术更新换代加速而导致的人才供应不足的问题,提高人力资源匹配的精准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2.打造主导产业私董会。打造主导产业私董会。依托专业机构,借鉴国外流行的私人董事会模式,面向 66 个产业功能区新经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领域,鼓励探索集企业家学习、交流、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私董会活动等创新模式, 发挥好新经济企业俱乐部等交流

104、合作平台作用,汇聚跨行业的知名企业家群体智慧,为全市企业家、科技创业人才提供头脑风暴、专题培训、成果演示、资本对接等服务,打造封闭式、常态化交流平台,推动各行业企业家快速成长,促进产业生态圈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人才- 43 -(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3.加大全民技能提升力度。加大全民技能提升力度。鼓励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各类

105、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应届毕业生等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各层级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制度, 鼓励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和技能提升。 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 围绕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构建专业化职业教育体系,培育评选一批成都市级和区(市)县级工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大批高技能产业工人和工匠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

106、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实现服务流程的统一和服务质量的统一,实施行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梳理分析人力资源服务过程中的信息资源价值,开发增值服务,形成新业态,为行业发展提供新动能。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成都高新区、青羊区、龙泉驿区人才- 44 -(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

10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5.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培育。企业培育。依托“一园三区”建设,打造符合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特点的“双创”平台,支持人力资源初创企业成长。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研究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 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结合工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和购买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为人力资源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市场空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

108、政局、市新经济委,成都高新区、青羊区、龙泉驿区(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三)留1.加快推进外籍人士加快推进外籍人士“家在成都家在成都”工程工程。 围绕教育、 医疗、 住房、出入境等为外籍人才创造便捷舒心的宜业宜商宜居环境, 增进外籍人才对成都的融入感和归属感。完善外籍人才子女入学办法,支持国际学校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效能,推出更多创新服务产品,为外籍人才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充

109、分发挥“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社会组织的灵活机制, 与在蓉五星级酒店、 商业银行合作, 为外籍人才提供短期入住、人民币信用卡办理、个人理财、担保贷款等服务。人才- 45 -(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2.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1)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办,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2)对符合认定

110、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在蓉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机制,畅通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创新创业, 可申请最长 5 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学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委、市外事侨务办,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3.蓉漂日蓉漂日(1)每年 4 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

111、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 举办“蓉漂”高峰荟、 开展招聘会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8 月底前制定相关实施方案(2)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 LED 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 感受天府文化、 体验创新创业活力,人才- 46 -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 8 月底前拍摄宣传片,并在相关媒体投放各区(市)县结合城市空间布局

112、,围绕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专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底前制定相关产业人才扶持政策(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的通知 (成委办 201723 号)4.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少于 2个, 国际学校数量达到 5 所, 涉外医疗机构达到 19 家, 引入具有“类海外风情”个性化餐饮和休闲娱乐项目不少于 5 个。 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

113、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5.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友好国际化社区数量不少于 2 个,与世界城市和世界城市联盟等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本地社会组织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不少于 5 次,举办高品质国际化展览、演出、体育等活动不少于 2 次。 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政府外办、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

114、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人才- 47 -6.完善双语或多语标识系统完善双语或多语标识系统。严格按照国际和国家标准,统一编制成都市国际化社区标识系统导则,明确社区公共场所、交通干线、景区景点、公交地铁、外籍人士居住小区双语或多语标识标牌设计和制作规范。 完成现有 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交通导引标识、安全提示标识等各类标识的科学规划和规范设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外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

115、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7.营造类海外生活场景营造类海外生活场景。打造体现别国风情的建筑风貌,植入国际化教育、医疗、运动健身、酒吧餐吧等元素和项目,打造具有国际范的消费场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海外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外籍人士开展体现节日特色的庆祝活动。在我国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相关活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

116、201933 号)8.提升社区发展治理水平提升社区发展治理水平。发挥党组织在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国际化社区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在国际化社区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鼓励外籍人士积极参与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引导外籍人士积极参与社区发展治理。 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涉外应急管理水平,建立矛盾协调机制,制定涉外应急管理预案,配合处理涉外应急事件,及时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外籍人士矛盾调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搭建平台引入专业服务等方式,线上线人才- 48 -下相结合提供符合外籍住户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的家政、教育、托幼、就业等生活性服务。建立便民服务站,为外籍人士提供居住、教育、就业、家政、托幼

117、、餐饮、文化、娱乐等社区便民服务指南和生活服务信息。 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区(市)县;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9.打造具有成都特色的人才小镇打造具有成都特色的人才小镇。依托市级产业功能区布局和各区(市)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在全市打造一批集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人才公寓、医院、学校,以及培训辅导、创业投融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一体的人才特色小镇,形成助推大众创业

118、、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依托天府国际基金小镇,打造基金业集聚高地,鼓励创投资本为蓉港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助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探索建设成都与省内其他市州深度合作的人才特色小镇,通过人才的区域协同,实现产业的发展协同, 为打造以成都为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产业生态圈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建委、市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成都天府新区、相关区(市)县(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1890 号)10.服务模式。服务模式。创

119、新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外国人来华工作的“一窗式”办理模式。实现跨部门、多领域的全方位整合,用人单位只需提交一次资料, 即可完成外国人来蓉工作许可全流程申报审批, 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为外国人才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人才- 49 -(摘自: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9 号)11.许可便利。许可便利。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 A 类外国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并享受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提交材料等便利待遇。(摘自: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

120、印发成都市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9 号)12.居留便利。居留便利。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发改委向公安部推荐, 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在蓉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 5 年以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允许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来蓉创新创业, 可申请最长 5 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并为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蓉进行实习提供签证。(摘自: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121、障局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9 号)(四)用1.建立海外离岸人才跨区域投资创业机制建立海外离岸人才跨区域投资创业机制。支持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内海外人才办理企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制度。研究探索外籍海外人才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依托离岸基地探索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人才- 50 -(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2.建立国际化的人才创新创业园建立国

122、际化的人才创新创业园。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化社区等功能平台为一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营造“类海外”的高层次人才宜业宜商宜居环境。(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3.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 ,支持高层次人才自主研发的终端产品(服务)进入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 。(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

123、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4.完善军民人才融合机制完善军民人才融合机制。探索重大人才专项向军队开放,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涉军科技人才,享受成都人才专项补贴待遇。在符合保密有关规定前提下,鼓励军民融合创新创业项目市场化融资。鼓励军工单位面向成都市高层次人才开放仪器设备, 开展课题研究和项目合作。依托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等区域,共建一批军民技术研发中心、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吸引军工单位科技人才来蓉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人才- 51 -5.构建构建“

124、一站式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人才服务体系。整合全市人才服务资源,建立“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的人才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人才公寓、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构建涵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后勤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探索设立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窗受理、多证联办”服务机制。(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6.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重点,积极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125、,鼓励在人才引进、社会化评价、双向流动、股权期权激励、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7.构建市场主导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市场主导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 推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化、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建设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成都国际人才城, 打造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

126、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8.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自主权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自主权。探索推进市属国有重要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 探索面向全球人才资源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化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人人才- 52 -事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权保障落实机制、创新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联合聘才机制、完善流动科技人员社保转接制度、赋予职务评聘和收入分配自主权。(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9.转变政府人才管理

127、职能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 围绕“放管服”改革, 整合行政资源,厘清权责边界,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政府服务清单”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职能,推进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简政放权、管办分离和优化服务转变。(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10.建立常态评选机制,彰显工匠时代风尚。建立常态评选机制,彰显工匠时代风尚。成立“成都工匠”评选管理领导小组,组建“成都工匠”专家评审委员会,每年对评选的“成都工匠”进行集中命名。 重点聚焦现代化开放型

128、产业体系中的一线工人评选“成都工匠”,打破年龄、学历、资历和身份等限制。(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成都工匠”培育五年计划的意见(成委办201832 号)技术- 53 -.技术一、支持类(一)企业/团队1.深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深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培育路径, 努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支持企业联合攻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支持。(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

129、01811 号)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速计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速计划,精准扶持精准扶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遴选形成动态调整百家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库,搭建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大型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科技资讯、科技金融、公司治理、产品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加速企业成长壮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咨询电话:6188173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

130、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3.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 1000 家具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民营企业经市知识产权局牵头技术- 54 -评定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在首次复核合格后给予 10 万元资助。民营也经评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或试点企业, 在培育或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 5 万元的资助。民营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29490-2013)标准认证的,给予 4 万元资助。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

131、优势、示范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处室:知识产权管理处咨询电话:61886287(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4.加大对企业研发全过程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企业研发全过程的扶持力度, 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核心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技术。 按照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最高 10%的比例,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咨询电话:6188173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13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5.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经评审,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最高 200 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 2 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社会发展及农村科技处、发展计划处咨询电话:61881732、61881741、61881724技术- 55 -(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6.

133、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的民营企业,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0%比例最高给予 100 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咨询电话:61881724(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7.支持民营企业主导制(修)订技术标准支持民营企业主导制(修)订技术标准。制(修)订国际、国家

134、、行业技术标准奖励总额分别为 60 万元、40 万元、25 万元,其中对第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 40 万元、25 万元、15 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 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574(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8.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

135、元的一技术- 56 -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处室:质量管理处咨询电话:61882761(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9.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产业领域和企业规模分级分类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最高 10%配套补贴,重点支持我市电子信息等五大支柱产业、航空航天等五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等五大未来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在业绩考核时将市属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

136、(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10.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最高给予 1000 万元资助。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 10%给予企业最高 100万元配套。(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11.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接轨。促进科技成

137、果与市场接轨。支持企业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择优最高给予 100 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术- 57 -技成果,按照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 3%、3%和 2%,分别给予高校研发团队(个人)每个项目最高 100 万元补贴,给予企业单个技术合同最高 50 万元补贴(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 ,给予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单个技术合同最高 20 万元补贴。(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12.制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

138、业技术创新资助政策。制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助政策。对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按照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 10%的比例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资助;支持入库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研发机构,引导高校优秀教师、研究生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创新服务,降低企业研发支出成本。(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171 号)1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措施。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措施。(1)建立

139、成都市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优化调整,对入库企业连续三年发放每年 2 万元额度的科技创新券,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2)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指导入库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制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政策, 对进入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入库后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 10%的比例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经费补贴,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4)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大型企业与入库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入库企业参与各级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实施, 与产

140、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不断提升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科技成果转技术- 58 -化能力。 (5)鼓励专业服务机构辅导入库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引导企业布局核心知识产权,提升创新产品的行业技术进入门槛,夯实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6)通过“科创贷”、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产品,引导银行等机构为入库企业发放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171 号)14.实施实施“成都创造成都创造”领军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提升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提升企业行业地位地位,引领带动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培育

141、措施引领带动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措施。(1)建立“成都创造”领军企业培育库,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根据入库企业发展需求定期组织入库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面对面交流, 推动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具体问题。 (2)支持入库企业按照“企业提需求+高校出编制+政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 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和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等国内外顶尖专家型人才。(3)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品牌整合和平台共享,鼓励入库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鼓励入库企业建立国家级重大技术创新平台, 申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国际科技合作

142、重大项目,不断提升行业地位。(4)支持入库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重大项目,联合攻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给予最高 1000万元的经费资助。(5)支持入库企业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构, 设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金, 利用自身行业资源培育孵化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6)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入库企业开展资本市场综合性服务, 促进企业与资本市场全面对接, 加速企业上市融资进程。(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培技术- 59 -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

143、171 号)15.成都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成都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申报奖补资金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 1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入库科技型企业。入库科技型企业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拥有有效期内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有效登记编号的入库企业(以下简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部门备案。(3)企业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4)

144、企业在产业功能区围绕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市五大先进制造业、 五大新兴服务业以及新经济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5)按规定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已自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应同时完成统计部门研发报统及核准;高新技术企业应同时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6)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奖补资金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其中:(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 5%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2)对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

145、,规技术- 60 -模以上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 3%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规模以下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 5%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助。(3)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 10%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助。上述政策不同类型企业当年不重复支持。申报奖补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 科技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2) 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文件、实际投入、年度预算决议等相关佐证材料。(3)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4)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报统证明材料复印件,即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 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高新技术企业火炬报统证

146、明材料,即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报表(区外高企适用)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5)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表(照)复印件。(6)企业出具的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信用承诺函。(7)其他相关材料。(摘自: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教201936 号)16.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支持进场交易吸纳知识产权成果。强化企业成果转移转化主体地位,对进场交易吸纳知识产权成果的企业, 择优按交易额和转化投入额的 10%, 给予

147、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补助。(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技术- 6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科字201961 号)(二)科研院所/高校1.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发明人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 以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割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 70%的股权,财政、科技等部门对知识产权奖励予以承认。(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

148、1 号)2.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以转让、 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建立定价领导责任免除机制。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 2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 由成果完成人员或团队自行运用实施。(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3.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 可按不低于 70%的比例, 用于对成果完成人员或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

149、果以股权或者出资比例形式奖励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可在获得收益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 号)4.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支持进场交易输出知识产权成技术- 62 -果。对进场交易输出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校院所及企业,给予不超过年度交易的 3%,最高 50 万元的补助。(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科字201961 号)5.支持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产业化支持

150、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产业化。强化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中试熟化。引导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及企业共建实验室、小试中试车间、共享生产线等开放式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成果推广、技术标准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按其总投入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资助。(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科字201961 号)(三)中介机构1.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设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智库, 支持企业开展

151、知识产权维权, 加大执法保护和维权援助力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研究; 鼓励骨干龙头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专利孵化器、品牌服务机构、交易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 20 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重点支持高价值专利池、专利组合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等项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平台等,以及拥有核心技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创新型企业。(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技术- 63 -11 号

152、)2.健全科技成果评估与孵化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评估与孵化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市场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 按单个项目评价费用 10%给予奖励, 单个机构年度奖励总额最高 10 万元。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开放共享大中型科研仪器设备, 分别按照服务总费用给予提供方不超过 10%和使用方不超 20%的补贴,单个单位最高给予 10 万元补贴。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给予单个载体每年最高 100万元补贴。(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3.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

153、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服务示范机构,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 50、20、10 万元补贴。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激励机制,在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后,鼓励企业对技术经纪人给予不低于 3%的股权奖励,市级财政择优给予贡献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最高 30 万元奖励。(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4.实施高新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工程实施高新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工程, 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服务体系,

154、营造良好的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生态环境体系,营造良好的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生态环境。(1)建立高新技术服务业协会,构建“两核、多区、多点”的高新技术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服务、成果展示交流、成果转移转化协作等公共平台, 吸引聚集一批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和高新技术服务机构。(2)探索制定高新技术服务机构资助政策,在大数据服务、研发设计服务、 技术转移服务、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技术- 64 -科技咨询服务、 科技金融服务等领域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服务机构,带动高新技术服务队伍发展壮大。(3)实施高新技术服务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化、系统化服务能力,

155、有效促进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171 号)5.对新载体的资助对新载体的资助。对新建的成都市科技创业苗圃,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 30 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专业服务或专业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对新建的成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 5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建的成都市科技企业加速器,给与其运营机构一次性 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建双创载体聚集区, 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 150 万元的经费资助。(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

156、知(成科字2017174 号)6.对已建载体的补贴对已建载体的补贴。建立支持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发展的长效机制,每年对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 服务提升、 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对评价优秀的,由市级资金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经费。建立支持双创载体聚集区发展的长效机制, 每年对双创载体聚集区在机构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载体产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由市级资金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经费。(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4 号)技术- 65 -7.对载体

157、创新发展的支持对载体创新发展的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100 万元的经费资助。利用闲置厂房、 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 (扩) 建为创新创业载体,对其建设方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经核定,给予费用总额 20%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经费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分级分类给予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鼓励本土孵化器运营机构在国内外创新创业活跃区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其引进人才、团队、项目来蓉等方面的异地孵化绩效,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158、万元经费补贴。(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4 号)8.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鼓励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提供服务。对我市 2018 年 3 月 31 日后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0 万元的资助。建立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每年对技术转移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服务、业绩、效果及交易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年度资助。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整合全球资源来蓉进场交易。 对提供项目在成都市市政府认定的成果交

159、易平台实现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不高于交易额的 3%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单个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科字201961 号)技术- 66 -9.支持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产业化支持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产业化。鼓励企业获得天使投资转化知识产权成果。 对进场交易成交后实施产业化并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所获天使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经费补助。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转化知识产权

160、成果。 对进场交易成交后实施产业化并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企业, 按实际发生评估费用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评估费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担保费补助;按实际发生利息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贷款利息补助。支持企业购买科技与专利保险转化知识产权成果。 对进场交易成交后实施产业化并购买科技与专利保险的科技型企业, 按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最高 60%,给予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补助。(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

161、科字201961 号)(四)创新平台1.赋能创新创业载体赋能创新创业载体。分类推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郫都区、四川大学、电信成都分公司持续落实三方示范基地合作共建协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合作;鼓励“3+M+N”双创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争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鼓励产业功能区布局建设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类型的创新创业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给予一次性100 万元支持;支持各类主体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 500 万元支持。深化双创载体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与“一带一路

162、”沿线相关国家开展创新创业合作, 鼓励在蓉优质孵化机构发展海外孵化业务,给予运营机构最高 500 万元支持;支持建技术- 67 -立海外国际研发中心,给予最高 200 万元支持。(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11 号)2.互联网互联网+公共服务公共服务。 支持建设“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的 O2O公共服务平台,提质升级“科创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智创融 E”成都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在产业功能区、高校院所、大型骨干企业等建设子平台和服务工作站,打通民营企业技术需求、产品发布的对接通道。打造具备资讯、展示、撮合

163、、交易功能的“蓉创 e平台”,实现双创要素资源全覆盖,支撑“六大新经济形态”发展。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建设开放共享的公共检测、 分析实验、 公共交易、检测认证、共享实验室等服务平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功能区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 300 万元配套支持。(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11 号)3.促进校院企地深度融合促进校院企地深度融合。打造校院企地创新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推动科技成

164、果确权,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高校院所联合国有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校地合作基金。 支持在蓉高校院所联合所在产业功能区利用校、院内及周边土地、楼宇等资源共建环高校院所知识经济圈,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支持;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 50 万元支持;鼓励在蓉高校校友回蓉投资兴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支持。对在我市实施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支持。技术- 68 -(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11 号)4.支持民营企业抱团共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165、和产业技术支持民营企业抱团共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编制细分领域的产业技术路线图及科技创新推进工作任务, 提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的建议方案。(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5.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支持共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支持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166、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6.支持搭建产学研用合作服务平台支持搭建产学研用合作服务平台。发挥“科创通”科技服务平台作用,适应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需要,优化政府购买创新服务方式,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提高补贴比例,支持高校院所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送管理、送技术、送渠道、送服务,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购买研究开发、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 按照服务合同金额最高 20%的比例, 分别给予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年度最高 20 万元的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

167、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7.搭建民营企业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搭建民营企业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定期组织民营企技术- 69 -业家与在蓉高校的科研团队、技术人才开展面对面交流会,消除科技成果信息不对称,促进技术创新供需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市属高校按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开放实验(实训)室,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建设,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切实服务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

168、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8.支持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联合多方力量,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市本级最高给予 2 亿元支持。 支持在蓉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开发,最高给予 50 万元补贴。(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9.鼓励建设国家级重大研发平台鼓励建设国家级重大研发平台。支持在蓉高校院所、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

169、打造国家级重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授牌)的“2011 协同创新中心”给予 200 万元资助,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 100 万元资助。(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10.科技智库经费管理科技智库经费管理。科技智库建设经费由市科技局和智库承建单位共同投入,以承建单位为主。科技智库经费由基本研究经技术- 70 -费、专项任务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构成。基本研究经费由市科技局提供,每年资助每个智库 50

170、 万元。基本研究经费在遵循合同约定条件下,由承建单位按规定使用。(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型科技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科字201895 号)11.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是指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我市围绕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布局建设的其他重大创新平台。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以下新获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配套资助:(1)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 ;(3)科技部会同有关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其他

171、国家级创新平台。申请配套资助应满足:(1)申报主体为在蓉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或在蓉高校、科研机构,且为平台第一依托建设单位;(2)配套资助申请须在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获批后一年内提出。(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52 号)12.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产学研联合实验室是指由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引导高校院所优势新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研发平台。 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30 万元资助。技术- 71 -(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

172、发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52 号)13.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依托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组建,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成果熟化和工程化,并为行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的研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资助。(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52 号)14.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围绕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企业急需的创新服务需求,支持建设一批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在蓉企业、高校

173、和科研机构优质科研资源有机整合,为企业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型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按近三个年度平台建设投入 30%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贴。其中,平台建设投入范围包括:用于与提高平台整体创新服务水平有关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数据库、试验材料等购置,仪器设备维修、数据库更新,弥补必要的创新服务运行成本等。(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52 号)15.加快建设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建设技术交易市场。支持搭建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鼓励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运用

174、金融科技技术提升服务效率, 对我市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经费补贴,并按照年度实际完成交易及融资总额的 1%给予平台奖励,年度奖励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技术- 72 -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科字201961 号)16.成都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成都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申领对象。在我市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含申请认定的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含申请认定的企业)等。申领企业单户每年最高给予

175、10 万元科技创新券。检验检测服务。 企业按购买检验检测服务支出费用的 20%使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支付。 对于科技服务机构按服务总费用的 10%进行奖励,每家科技服务机构 1 年内获得的奖励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发明专利申报代理服务。 当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按购买发明专利申报服务支出费用的 10%使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支付。对服务机构按服务总费用的 5%进行奖励,每家服务机构 1 年内获得的奖励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代理服务。企业购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代理服务支出费用时可用固定金额的科技创新券进行支付,每家企业 1年

176、内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66 号)(五)创新产品1.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 、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化应用。重大装备首台(套)补助项目:按照上一年度实际销售总额的10%减去已获得四川省重大装备首台(套)研制与应用奖励资金给予补助,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 250 万元。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 获得首批次认定的新材料产品,按照上年度销售总额的 10%给予新材料生产(研制)单位最高 250 万元补助, 按照上年度采购金额的

177、 10%给予新材料应用单位技术- 73 -最高 250 万元补助。同时获得四川省、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产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 250 万元。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 按照项目产品开发支出 10%的比例,给予研发企业总额不超过 25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采购金额 10%的比例, 给予用户单位总额不超过 25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获得四川省、成都市两级首版次认定且获得省级奖励资金支持的软件产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 250 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

178、施细则)2.支持企业开发应用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发应用新产品。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 、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 20%(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各 10%)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二、鼓励类(一)企业/团队1.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补贴范围和额度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补贴范围和额度。补贴入库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的经费支出。(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

179、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171 号)2.活动交流活动交流组织菁蓉汇、 产品推介会、 合作交流会、 行业发展论坛等活动,为入库企业搭建项目路演、产品推广、投融资对接、技术交流等平技术- 74 -台,降低企业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成本。(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171 号)3.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成科字2017171

180、号)4.创新产品研发项目创新产品研发项目创新产品研发项目突出市场导向,支持企业面向“5+5+1”现代产业领域,先期投入资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形成较强行业竞争力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 整体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或行业技术水平。创新产品研发项目包括重点新产品和重大创新产品两类。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新产品、重大创新产品,分别给予 20 万元、最高 200 万元资助。(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49 号)5.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突出公益性和重大需求导向, 支持在蓉各类创新主体面向都

181、市现代农业、 社会发展领域以及事关城市发展关键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提升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行业的技术储备。资助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给予最高 20 万元资助,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 1 年。其中,面向事关城市发展关键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经费最高 200 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 2 年。(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技术- 75 -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949 号)(二)科研院所/高校做大做强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先进技术服务企业。鼓励运

182、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等为各类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先进技术服务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支撑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815 号)(三)中介机构1.做大做强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1)支持在蓉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获批(授牌)的“2011 协同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资助,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

183、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资助, 对新批准的市级研发机构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贴。支持世界 500 强外资企业在蓉设立国际性研发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服务,给予最高 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2)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国家级公共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 100万元资助。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 20 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孵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推动知识资本、金融资本和新经济的深度融合。建设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智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支持行业骨干龙头企

184、业、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高校院所等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技术- 76 -中心,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3)支持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服务示范机构,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万元补贴。(4) 完善覆盖全域和企业成长全程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科技孵化培育链,对新建的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分别一次性给予其运营机构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150 万元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其运营机构 100 万元经费资助; 对新引

185、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 给予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5)支持高新技术服务机构联合产学研用多方,重点面向新经济应用场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科学家经纪人”“工程师共享平台”“云实验室”“虚拟实验与制造平台”“新型高端知识服务平台”等新型创新服务平台,研究科技资源数据分析与精准服务、科技咨询服务模块化、开放式科技云服务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分布式专业服务体系,培育研发众包、网络众筹等服务新业态,为科技型企业共享高端人才、技术成果、先进设备等创新资源要素,经评审可给予最高 100 万元经费资助。(摘自: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

186、服务业支撑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增强西部科技中心功能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815 号) )2.科技创业苗圃科技创业苗圃。以科技创业团队为服务对象,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基本的创业服务, 帮助科技创业团队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或具备“投资+孵化”功能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技术- 77 -(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4 号)3.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 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 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一系列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服务、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

187、促进企业健康快速成长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4 号)4.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旨在为经历了孵化之后的高成长企业提供更大的研发和生产空间、更加完善的技术创新和商务服务体系。(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4 号)5.双创载体聚集区双创载体聚集区。结合各区(市)县优势产业,围绕创业企业培育,降低创业风险、门槛和成本,以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为主,拥有创业企业集中、创业机构聚集、创业服务完善

188、等良好创业环境的创业街区、创客广场、特色小镇等空间区域。(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4 号)6.创业天府创业天府菁蓉汇菁蓉汇根据活动质量和成效, 拟对口碑良好和广泛影响力的活动给予后补助。(1)主体活动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 5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创享会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 50%,最高不超过 5 万元。(3)训练营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 50%,最技术- 78 -高不超过 10 万元。(4) 菁蓉杯大赛补助额, 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 5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189、(5)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活动后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活动实际发生费用范围:(1)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等。(2)专家费。(3)宣传费。(4)其他举办活动必须开支的费用。(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75 号) )(四)创新平台构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构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 加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和展示交易平台, 盘活科技成果数据资源, 为用户提供成果对接的精准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科技成果交易。(摘自: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

190、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资本- 79 -.资本一、企业(一)股权融资1. 种子企业种子企业(1)设立总规模为 2 亿元的新经济天使基金,支持天使段新经济企业成长。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及由创投机构投资引进并入驻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市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照所获天使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 万元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2)设立 100 亿元新经济发展基金。采取直投、引投和跟投方式,对企业发展的初创、成长、爆发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

191、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市新经济委产业促进处、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4592、61882458(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2. 准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1)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与准独角兽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基金。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资本- 80 -责任处室:市新经济委产业促进处、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4592、61882458(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192、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3. 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4. 上市上市(1)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支持力度,对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地在成都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 分阶段给予奖励: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 1万元奖励。对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在成都托管中心托管的股份公司实现挂牌的,按每户 5000 元给予成都托管中心奖励。对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奖励,其中对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奖励 50 万元,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奖励 25 万元。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

193、业, 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企业,按融资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350 万元奖励。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对新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 一次性给予 350 万元奖励。 鼓励各区 (市)县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补充奖励政策, 制定针对拟上市企业股份改制的补助措施。(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资本- 81 -(2)鼓励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在

194、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民营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249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3)鼓励民营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按融资额的 1%给予最高 350 万元奖励。申报条件: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249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195、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创新层的补助50万元, 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基础层的补助25万元。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737(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资本- 82 -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5)支持上市民营企业

196、迁入我市。对新迁入我市的民营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 3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249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6)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上市申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800 万元奖励。对新迁入我市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600 万元奖励。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对改制企业按转增股本金额的

197、5%,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67 号)(7)符合条件的科创板拟上市中小高新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67 号)(8)对通过资本市场增发股票再融资的科创板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按实际交易额

198、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资本- 83 -(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67 号)(9)支持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培育孵化登陆科创板。 对在天府 (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 1 万元奖励。对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按融资总额的 1%给予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

199、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67 号)(10)2018 年度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成都市企业,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已发放的除外) ,给予 100 万元奖励; 对 2018 年度首发上市的成都市企业, 按融资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350 万元奖励。成都市已上市公司 2018 年度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按融资额中投入成都的 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2018 年度开展并购交易的成都市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2018 年度新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

200、一次性给予 350 万元奖励。2018 年度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成都市企业,给予 1 万元奖励。对成都市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市、区(市)县两级各负担一半。2018 年度,在成都托管中心托管的成都市股份公司实现挂牌的,按每家 5000 元给予成都托管中心奖励。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成都市企业,2018资本- 84 -年度通过股权质押、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按融资总额的1%给予天府 (四川) 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奖励, 当年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

201、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5. 其他其他(1)构建基金业生态系统。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建设、重大产业、创新创业等领域。设立规模20 亿元的“四板基金”,重点投资四板挂牌企业。鼓励各区(市)县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私募基金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基金核算、基金估值、投资咨询、基金托管、项目退出全产业链综合服务。鼓励在我市注册设立私募基金服务机构, 协助私募基金进行资金募集。 鼓励各区 (市)县为私募基金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并按实际贡献给予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

202、2)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要素市场中心。推动沪深交易所、“新三板”、港交所等境内外重要交易市场在我市设立服务中心。推动设立交易所登记结算中心、大数据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一批创新型要素交易市场及配套机构。 对省政府批准并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的要素交易场所及配套机构, 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鼓励各类合规交易场所创新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每年按交易规模等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对前三名的班子成员给予奖励。推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跻身全国一流区域性股权市场行列,增强融资功能,资本- 85 -对成都市挂牌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的

203、,按融资总额的 1%给予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3)突出发展科技金融。设立总规模不低于 20 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孵化知识产权驱动型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引导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壮大成都市创业天使投资基金规模。 设立总规模为 2 亿元的新经济天使基金,支持天使段新经济企业成长。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204、,对实际发生的信用评级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按实际发生费用及相关比例核定,最高补贴分别不超过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健全科技保险奖励机制和再保险制度,按照购买险种、实际支出保费及相关比例给予补贴,每年每户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设立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的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 支持创业期、成长期的金融科技中小企业和培育金融科技创新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服务模式。设立 100 亿元规模的新经济发展基金, 对新经济企业成长段进行引导投资。鼓励金融科技类企业落户成都,对国内外知名

205、金融机构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设立的金融科技类法人企业按实缴资本的 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鼓励金融科技类企业利用创投资本加速发展,对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金融科技类企业,资本- 86 -按投资额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支持金融科技类载体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金融科技类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对评为国家级、省级金融科技类研究机构,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100 万元资助。(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4)

206、设立 100 亿元应急周转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合优质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行业资源设立应急周转基金, 扩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支持范围,降低使用门槛,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短期应急周转,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604(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5)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对外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通过对外资产收购、 合

207、法拍卖等方式, 取得被兼并方的动产、 不动产及无形资产 (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 ,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资产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的企业,按照并购出资额、并购类型、并购成效等对经专家综合评审的优选兼并重组项目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资本- 87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8769(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6)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面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不低于 30

208、0 亿元。 建立规模 10 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和 50 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给予科技企业最高 1000 万元贷款和 100 万元的债权融资支持。 对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实现成功挂牌上市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经费补贴,其中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 50 万元,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 25 万元。(摘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科字2017114 号)(7)对经认定的金融科技类企业(金融科技企业认定标准,详见本方案“八、其他问题(一)本方案中

209、金融科技类企业认定标准”)在 2018 年度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按投资额的 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 2018 年度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 省级、 市级创新创业载体, 且满足入驻从事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等金融科技企业或金融科技研究机构占该创新创业载体总入驻团队 60%以上, 分别一次性给予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 2018 年度评为国家级、省级的我市金融科技类研究机构(国家级、省级金融科技研究机构认定标准,详见本方案“八、其他问题(二)本方案中国家级、省级金融科技研究机构认定标准”) ,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最高 200

210、 万资本- 88 -元、100 万元资助。(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二)债权融资1.鼓励直接债务融资鼓励直接债务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融资。非上市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笔达 3000 万元以上,每笔奖励 10 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对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 50 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

211、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2.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 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优化融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资结构,对发行绿色债券规模不超过 5 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 25万元, 对发行绿色债券规模超过 5 亿元的企业, 按发行规模的 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3.推广推广“银税互动银税互动”合作合作。税务部门将纳税情况较好的民营企业推送给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由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将企业名单推送给全市金融机构, 扩

212、大“税银贷”受惠群体, 由纳税信用 A 级向 B级拓展;扩大申请渠道,由“线下”向“线上”延伸。进一步扩大建设银行“税银贷”“云税贷”、成都农商银行“惠小税金贷”、成都银行和民生银行“银税通”等“银税互动”产品种类。责任单位:市税务总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资本- 89 -责任处室:市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处、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咨询电话:12366、8524197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4.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在我市政府

213、采购项目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融资, 银行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鼓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处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咨询电话:61882600(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5.鼓励民营上市企业再融资。鼓励民营上市企业再融资。按融资额的 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申报条件:已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

214、再融资的民营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249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6.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非上市民营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资本- 90 -单笔达 3000 万元以上,每笔奖励 10 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 100万元。对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 5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 100 万元。申报条件: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民

215、营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249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7.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企业可通过“科创通”平台提出贷款需求,由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给银行。银行对转交的拟贷款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和贷款额度。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贷款额最高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民营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科技金

216、融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737(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8.科技贷款贴息补助科技贷款贴息补助。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 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 50 万元的经费补助。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通过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市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科技小贷公司)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资本- 91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737(摘自:中共成都市

217、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9.推广推广“盈创动力盈创动力”投融资服务模式。投融资服务模式。积极推广成都高新区“盈创动力”投融资服务模式,为成长期民营企业提供“新创贷”、“期权贷”、“园保贷”等系列政策性融资产品,并给予最高 30 万元融资成本补助。申报条件:获得银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成长期民营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咨询电话:61882486(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

218、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10.“农贷通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补助。平台贷款贴息补助。对从事大宗粮食种植的贷款项目, 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 80%贴息; 对从事特色种养殖业生产的贷款项目, 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 50%贴息; 对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贷款项目, 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 30%贴息。 每个贷款项目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 在贴息时限内同一个贷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助。申报条件:(1)大宗粮食种植项目:水稻、小麦种植面积 50 亩(含,下同)以上。资本- 92 -(2)特色种植业项目:蔬菜、伏季水果、猕猴桃、茶叶、中药

219、材种植面积露地 50 亩以上,大棚 15 亩以上;食用菌种植面积露地 10 亩以上,大棚 3 亩以上,且已连续种植满两年。(3)特色养殖业项目:生猪养殖年出栏量 1000 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量 1000 只以上;肉牛养殖年出栏 100 头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量 10 万只以上; 水产养殖水面面积 20 亩以上或者流水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且已连续养殖满两年。(4)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固定资产投资 600 万元以上; 农产品加工, 加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2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服务,固定资产投资 200 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责任

220、处室:市农业农村局企业服务处、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咨询电话:61887290、61883500、85238516(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11.“壮大贷壮大贷”贴息补助贴息补助。 对向金融机构申请“壮大贷”项目获得贷款,并按时结清贷款本息的中小民营企业,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实际支付利息金额不高于 50%的比例给予贴息, 单户企业最高 80 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604(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

221、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资本- 93 -12.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支持外资通过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企业上市培育、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发行外债,简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鼓励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投资、境外上市等方式“走出去”。非上市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笔达 3000 万元以上的,每笔奖励 10 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 100 万元。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50 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 100 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

222、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3.鼓励银行加大产业功能区建设贷款。鼓励银行加大产业功能区建设贷款。园区(聚集区)管委会负责收集、储备、推荐项目,在征求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向成都产业集团报送,由成都产业集团整理后向合作银行推荐。合作银行按照独立审贷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银行授信政策前提下,对经推荐的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提供融资安排。适用范围:(1)产业生态圈园区建设项目发放的贷款产生的损失给予补偿,具

223、体包括:一是产业园区(聚集区)内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排污、通讯、网络、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产业园区(聚集区)第三方认证检测、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是产业园区(聚集区)教育培训、人才支撑、文化体育等生活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四是主题鲜明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双创基地等建设项目。(2)园区(聚集区)内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面积在 3 万平方资本- 94 -米以上,主要用于出租给工业企业,且业主自用面积少于 30%的)及物业全部自持的总部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发放临时周转贷款产生的损失给予补偿。(摘自: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关于印

224、发成都市“产业生态圈园区建设贷款风险资金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财企201817 号)和关于成都市“产业生态圈园区建设贷款风险资金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成财企2018103 号)14.2018 年度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年度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 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企业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企业, 单笔融单笔融资额达资额达 3000 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每笔奖励每笔奖励 10 万元万元, 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过 100 万元。万元。2018 年度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

225、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 50 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 2018 年度发行绿色债券规模不足 5 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25 万元;超过 5 亿元的企业,按发行规模的 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三)其他1.进出口保费补贴项目。进出口保费补贴项目。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民营企业,按照实缴保费的 40%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银保处咨询电话:6188447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

226、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资本- 95 -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2.支持本土企业新增投资。支持本土企业新增投资。本土企业在我市 66 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符合“5+5+1”重点产业方向,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核或批准) ,协议投资 1 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 3%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咨询电话:61881618(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

227、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3.支持参与支持参与 PPP 项目。项目。积极引导和促进民间资本参与 PPP 项目,加大对符合规定的 PPP 项目推进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 加快项目进度。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PPP 等多种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医疗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 教育机构、 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新能源设施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处室:投资处咨询电话:61881541(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4.支持企业以引进核

228、心技术为主进行海外并购支持企业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进行海外并购。 对企业成功开展的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的海外并购, 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对引进的核心技术评估鉴定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企业给予最高 5000 万元奖励。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资本- 96 -成功实施海外并购,通过并购引进核心技术到我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实施细则)5.支持民营企业新设境外企业。支持民营企业

229、新设境外企业。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 1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 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给予 50 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含)1 亿元人民币的,给予 100 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 1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给予 100 万元人民币/年、最长 3 年的补助支持。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并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新的生产型企业,总投资额达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汇率以申报通知当日汇率为准) 、持股达 51%以上,且境外新企业正式投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咨询电话:61883963(

230、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实施细则)6.推广推广“科创通科创通”平台平台,促进双创企业发展促进双创企业发展。立足科技型企业融资特点,用好“科创通”平台,延伸科创贷、科创投、科创贴、科创保、科创券“五创”科技金融服务链条,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初创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资本- 97 -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

231、实施意见)7.推广推广“天府融通天府融通”平台平台,精准传导货币政策精准传导货币政策。强化“天府融通”平台融资服务和政策传导功能, 集中发布诚信企业标准化融资需求信息,跟踪监测融资成果,及时发布信贷政策,实现信贷政策传导清单化、精准化。依托平台深化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推动诚信体系和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8.推广推广“创富天府创富天府”平台平台,完善创投基金生态完善创投基金生态。推动天

232、府国际基金小镇“创富天府”平台建设推广,优化创投基金生态,汇聚创新资本及创投资源。推广“一镇多园”模式,辐射四川五大经济区企业,服务全省“一干多支”战略。(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9.落户奖励落户奖励。分类实施机构落户奖励,对我市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科技类法人企业,按实缴资本的 2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落户奖励。对我市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科技类法人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

233、落户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资本- 98 -10.项目资助。项目资助。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对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或与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合作在我市设立的金融科技类研发机构, 给予最高 5000 万元项目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 5 年,年度资助不超过 1000 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234、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1.载体奖励。载体奖励。加快培育创新创业载体,对国家级、省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经成都金融科技技术专家组认定符合金融科技类创新创业载体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2.租金补贴。租金补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入驻我市金融科技类创新创业载体的金融科技企业,按实际缴纳租金(或工位服务费)的30进行补贴,单户企业

235、每年补贴不超过 20 万元,补贴年限不超过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3.加强产业基金支持加强产业基金支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设立规模 10亿元的市级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 孵化培育金融科技领域创新项目,支持前沿成果运用,推动初创期、成长期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资本- 99 -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

236、干政策措施)14.拓宽创投融资渠道。拓宽创投融资渠道。对获得股权投资(投资主体须经过中基协或市发改委登记备案)的金融科技企业,按投资额的 5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在我市新设或参与投资金融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保险机构,按实缴资本或投资额的 1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5.积极实施担保增信。积极实施担保增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对金融科技企业的联合授信及共保机制, 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237、按融资担保额的 5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6.对注册在成都市的小微企业,对注册在成都市的小微企业,2018 年度参保短期出口信用年度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实缴保费的保险的,按实缴保费的 40%给予最高不超过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补贴。万元的补贴。2018 年度由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的要素交易场所及配套机构, 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完善基金发展生态系统建设项目予以补

238、贴, 补贴标准以不超过实际发生数额为限。(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17.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围绕全市金融产业定位开展的金融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围绕全市金融产业定位开展的金融活动按实际发生额的动按实际发生额的 3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万元。资本- 100 -对区块链应用于农村产权交易及金融服务项目等专项工作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标准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进行补贴, 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对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金融IC卡全开放等项目给予补贴

239、。补贴标准按实际发生额的 60 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小额贷款行业、融资担保行业以及股权投资行业、证券期货行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CFA 协会、金融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积极履行自律、维权、服务等职责给予相应补贴。(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二、机构(一)创投机构1.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年的,依法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依法可以按照投资

240、额的 70%在股权在股权持有满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当年不足抵扣的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 依法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创投机构, 依法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 从该

241、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依法按 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生的亏损可依法在 5 个纳税年度内弥补。资本- 101 -(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2.支持发展创业投资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创业投资民营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 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咨询电话:12366(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

24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二)其他金融机构1.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来蓉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总部、专业子公司、区域性中心、功能性总部、研发运营后台服务机构。支持设立民营银行,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新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组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支持设立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航运保险、再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支持设立区域总部、后台服务机构等保险区域功能中心和保险经纪、保险销售等中介服务机构。支

243、持金融机构通过整体上市、重组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提升资产规模和竞争力。(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2.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结合成都市金融产业功能区规划,资本- 102 -对落户的境内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其注册资本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 万元。鼓励注册地区(市)县对新设或迁入我市产业聚集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对地方发展贡献给予配套奖励。市内跨区(市)县迁移总部型金融机构的,相关财税利益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摘自:中共成都

244、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3.提升金融机构实力。提升金融机构实力。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增强资本实力,鼓励本地企业收购市外金融机构, 实缴资本金增加额或收购交易额达 5 亿元(含)以上的,按 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三农”、新经济、绿色环保、住房租赁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银行机构向无贷款记录的新经济企业发放的首

245、笔贷款,按年度发放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对银行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 20%的部分,按 1%给予银行高管团队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奖励。 优化充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用好用活科创贷、壮大贷、科票通、小贷通、农贷通、应急周转金等政策性金融产品。鼓励开展大数据征信、远程申贷、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资本- 103 -号)5.增强保险保障功能增强保险保障功能。对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的保险机构,

246、单个险种保费收入超过 100万元的,按实缴保费的 2%给予单个险种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项目建设等领域,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奖励。支持保险机构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为企业进出口、产品技术输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服务,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的 4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补贴。支持保险机构通过 PPP、资产支持计划、购买政府债券等方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专项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

247、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6.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等专项金融债券,按发按发行额的行额的 1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万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7.健全融资担保组织体系健全融资担保组织体系。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动设立市级再担保公司,健全以政府性融资担保为主导的行业体系。鼓励银担互利互惠合作, 降低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盈利考核,适当提高风险容忍

248、度。落实融资担保公司免征增值税和税前扣除准备金等财税优惠政策。融资担保公司在办理抵(质)押物登记以及司法保障等有关事项时, 与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金融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协助做好债权保护,加快融资担保公司民事案件审资本- 104 -理和追偿,加大融资担保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参照金融企业适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和呆账核销。对实缴资本超过 10 亿元的新设地方融资担保公司,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融资担保在保余额 10 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除外) ,按新增小微企业、“三农”担保实际发生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对融资担保公司形成

249、的成都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代偿, 按实际代偿的 15%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补贴。 对市级再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再担保业务代偿按实际代偿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 号)8.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创新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创新。 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货币银行类金融业企业的行业属性, 在司法保障、 商事登记、 资产核销、抵(质)押物登记等方面按照金融机构性质给予同等待遇,参照银行类金融机构执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呆(坏)账计提和风险拨备等制度。落实小额贷款公司相关财税优惠政

250、策, 对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服务三农、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额贷款金融服务”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 依法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同业拆借、资产收益权转让等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升级为专业科技小贷公司、网络小贷公司。推动金融同城化,支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资范围扩大到成都平原经济区。 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按资本- 105 -不超过损失部分的 2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不超过 200 万元。对实缴资本超过

251、 10 亿元的新设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含小额再贷款公司) ,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对小额贷款公司,按单户单笔20 万元以下贷款余额(不含展期和借新还旧)的 2%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其中,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奖励。对科技小贷公司科技贷款业务按年度发生额(不含展期和借新还旧)的 1%,给予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支持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 对再贷款业务按照贷款余额 (不含展期和借新还旧)的 2%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9.支持发展融资

252、租赁和商业保理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支持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坏账准备金,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准备金允许在税前扣除。对政府物业和商业物业售后回租业务, 在租赁公司购买环节和原业主回购环节发生的契税,实行先征后返(如因情况变化导致售后回租业务未能实施,物业所有权未转移到原业主的,租赁公司和原业主应退还已经返还的契税) 。支持融资租赁企业比照金融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交易相关担保物抵(质)押登记。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自贸试验区内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开展自贸试

253、验区内商业保理试点工作。 支持银行与商业保理企业合作发展保理业务, 支持保险公司开发商业保理企业适用的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产品。支持商业保理企业依法加入国际性保理组织,积极审慎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企业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资本- 106 -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优化股东结构、提升资本实力。对实缴资本超过 10 亿元的新设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融资租赁余额达 5 亿元以上的,按当年新增融资租赁额(按承租人实际放款额计算,转租赁业务除外)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

254、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0.加快发展消费金融。加快发展消费金融。推动新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消费金融专营机构,支持互联网银行、直销银行、网络小贷等机构打造线上消费贷款场景,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促进消费信贷模式创新。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大做强,拓展非现金支付应用领域,大力发展跨境支付和结算,完善境内外银行卡服务受理环境。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金融 IC 卡及移动金融技术和业务创新,构建便捷、丰富的金融 IC 卡便民生活圈。培育和引进国内外知名财富管理机构, 对管理规模超过 100 亿元的机构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落户奖

255、励,按照实际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 100 亿元奖励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奖励。推动与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财富管理领域深度合作, 构建良好的财富管理生态系统。(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1.优先发展农村金融。优先发展农村金融。设立总规模 100 亿元的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涉农数据归集和功能集成,做大做强“农贷通”,打造覆盖全省、全国领先的“互联网+”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在“农贷通”平台乡(镇)服务中心和资本- 107 -“农贷通”平台服务

256、站布设自助机具的银行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 万元补贴。对在农村地区(乡镇或村)新设网点的银行和保险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补贴。对金融机构通过“农贷通”平台增加的涉农贷款, 按新增贷款余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对通过“农贷通”平台进行融资从事大宗粮食种植、 特色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经营主体, 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分行业给予 30%-80%贴息,单户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健全农业保险奖补机制和再保险制度,按照实际保费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大力发展农村资产评估、金融仓储、产权收储等中介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新设专业中介机构,分别给予 20 万元、30

257、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2.提升发展供应链金融。提升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供应链金融机构依托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仓储等机构围绕产业

258、链布局融资链,探索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资本- 108 -13.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法人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气象指数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探索发展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绿色小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围绕碳排放权、 排污权、 用能权、 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创新开发

259、金融产品。探索建立包含环境权益远期、期权、期货、掉期等品种的创新金融衍生品市场。组建绿色金融专委会和绿色金融实验室,建立绿色项目库,搭建绿色金融信息平台,推动建设绿色信用信息平台,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级与认证。(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4.大力发展文化金融。大力发展文化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文创支行、文创小贷、文创保险等金融专营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一批面向文创产业的信贷、保险产品。设立文创产业基金,做大做强文化产权交易所,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260、优化融资结构。构建适合文创企业特点的风险分担机制, 支持设立文创专营融资担保公司, 探索文创知识产权、著作权等质押融资新模式。支持设立交子文化金融博物馆,培育塑造天府金融文化。(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5.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重点发展面向航空业和“一带一路”的跨境金融服务,引进跨境结算功能性总部、跨国企业结算中心、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结算中心等机构。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资本- 109 -金集中运营管理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创新, 争取个人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促进跨境投融资

261、便利化。 推动企业发行外债、境外投资管理流程简化,鼓励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投资、境外上市等方式“走出去”。开展多式联运提单融资、平行进口车综合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打造自贸试验区金融成都名片。(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6.加大保险创新力度。加大保险创新力度。培育发展创新型保险机构,推动设立健康保险、科技保险、互联网保险、互助保险等专业保险组织。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长期照护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多元化健康保险服务发展,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运用

262、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服务“双创”、服务新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险、国内贸易信用险、综合物流保险等业务。丰富“三农”保险产品体系,创新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发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7.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实现传统金融服务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直销银行、网络基金销售等创新型互联网平台。推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等新业态纳入

263、规范健康发展轨道, 稳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初创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落实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资本- 110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8.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水平。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水平。支持国内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征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落户。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构建种类齐全、发展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摘自:中共成都市委

264、、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19.推动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推动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规模 100 亿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合规参与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运营,优化整合地方不良资产。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银保处咨询电话:61884470(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20.开展担保代偿补贴。开展担保代偿补贴。对担保机构形成的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不超过 15%给予担保机构最

265、高 300 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开展贷款担保业务 2 年以上,实收资本在 8000 万元以上,为中小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的贷款担保责任额占其机构担保责任总额 70%以上的担保机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资本- 111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61881604(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21.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加大对小微、涉农等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优先受理小微民营

266、企业票据再贴现,引导低成本政策资金向小微民营企业倾斜。强化降准资金运用考核,引导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网银行加大对小微及创新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责任处室:货币信贷统计处咨询电话:8524197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22.保险创新奖励项目保险创新奖励项目。对开展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单个险种保费收入超过 100万元的, 按实缴保费的 2%给予单个险种最高 20 万元奖励, 单家机构最高 1

267、00 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处室:银保处咨询电话:61884472(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7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资本- 112 -23.健全平台融资担保体系。健全平台融资担保体系。继续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加快设立规模 50 亿元的市级再担保公司,优化正向激励的资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 放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市级再担保公司盈利考核,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充分发挥对“5+2”平台的增信和分险作用。完善“农贷通”涉农贷款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优势,加大支农支小担保供

268、给,为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提供优质担保增信服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4.加大外资持牌金融机构总部招引。加大外资持牌金融机构总部招引。支持国外知名金融机构来蓉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总部。鼓励外资设立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货币经纪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外资设立健康保险、科技保险、互联网保险、责任保险等专业保险组织。支持设立外资控股或参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支持外资银行与本地银行开

269、展股权和业务合作,扩大市场竞争主体总量,增强市场活力。结合成都市金融产业功能区规划,对落户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按其注册资本的给予最高 4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5.支持外资金融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机构落户。支持外资金融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机构落户。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来蓉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 支持在蓉外资金融机构引入功能性机构。打造外资银行功能性总部集聚区,鼓励开展票据服务、单证审核、数据处理等

270、业务。落实新版外商直接投资负资本- 113 -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逐步放宽外资金融业务范围。(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6.加速新兴金融机构集聚加速新兴金融机构集聚。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对在蓉设立法人机构且管理规模超过 100 亿元的,给予最高 1000万元落户奖励。支持外资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对优秀外资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在设立分支机构流程上予以简化。支持

271、外资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7.推动国际金融组织落户。推动国际金融组织落户。充分借助和依托友城、领馆、商(协)会等平台,不断深化金融领域务实合作,推动国际证券交易所来蓉设立办事处或服务联络点, 支持国际金融组织来蓉设立海外代表处。(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

272、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8.深化深化“一带一路一带一路”跨境金融业务创新。跨境金融业务创新。建立“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中心, 探索设立“一带一路”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非国家储备货币交易中心,推动建立资讯平台、货币交易、物流金融平台等资本- 114 -配套机构。 鼓励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离岸人民币市场拓展融资渠道,简化跨境结算业务流程。探索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改革试点。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跨国公司在蓉设立全球或区

273、域结算中心。(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9.加大保险创新力度加大保险创新力度。支持国际知名专业性保险经纪、代理、公估等中介机构及从事再保险业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开展业务。支持外资保险机构探索完善保证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涉农保险、巨灾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医疗责任、健康管理、长期护理等健康类保险产品。鼓励本市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医疗保险接轨, 每开通一家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直付服务并办理实际业务的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274、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0.深化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深化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拓展网点,支持其免费入驻国家 A 级旅游景区的游客中心。 鼓励金融机构在酒店、 商场增设外币自助兑换机具。 鼓励区 (市)县对新设或迁入的外币兑换机构落户提供便利化服务, 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资本- 115 -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275、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1.构建国际化金融产业招商体系。构建国际化金融产业招商体系。在国外主要金融中心设立西部金融中心联络点,开展专项招商活动和国际金融合作,形成全球金融招商服务网络。实施“GP 独角兽计划”,依托天府国际基金小镇伦敦办事处、新加坡办事处,吸引外资创投机构落户。鼓励在蓉外资金融机构为成都引入海外金融资源,对于落户成功的项目,由所在区(市)县给予奖励。强化展会招商、载体招商,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蓉举办金融论坛、博览会、推介会等活动。(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276、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2.健全外资金融机构政务服务体系。健全外资金融机构政务服务体系。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搭建外资金融机构沟通服务平台,建立牌照申请绿色通道,畅通外资金融机构政策咨询、政策建议渠道。依托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专委会等行业组织, 搭建外资金融机构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平台,为外资金融机构展业提供政策指引。进一步完善“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综合协调服务。(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

277、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3.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建设建设。依托中德、中法、中意、中韩、新川等国别合作园区,开展各类宣传推介活动,吸引资本- 116 -聚集国际化金融要素资源,助推国际产业合作。支持外资银行机构创新和开发联接境外金融市场的资产配置产品, 鼓励外资保险机构开发海外投资保险品种。支持保险机构为企业进出口、产业技术输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服务,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扶持。(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

278、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4.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福费廷、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对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 取消其境外放款额度限制。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将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成套设备进出口保理公司, 支持商业保理企业依法加入国际性保理组织,积极审慎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对实缴资

279、本超过 10 亿元的新设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一次性给予高管团队200 万元奖励。(摘自: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4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成委厅 201942 号)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5.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其保荐机构或保荐团队100 万元奖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跟投企业科创板首发上市战略配售的,按照跟投比例的 1%给予保荐机构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资本- 117 -(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67 号)36.

280、按照成都市金融产业功能区规划,对 2018 年注册在成都市金融产业功能区的境内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其注册资本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享受奖励政策的落户企业需承诺 5 年内不迁离金融产业功能区。2018 年度本地企业收购市外金融机构,实缴资本金增加额或收购交易额达 5 亿元(含)以上的,按 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对 2018 年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的保险机构,单个险种保费收入超过 100 万元的,按实缴保费的 2%给予单个险种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 单家机构最高不

281、超过 100 万元。保险资金投资成都市的基础设施、 产业化项目等领域, 按 2018年实际新增投资额的 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2018 年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 按发行额的 1给予奖励, 单家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37.对 2018 年实缴资本超过 10 亿元的新设地方融资担保公司,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2018 年末融资担保在保余额 10 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除外) ,按新增

282、小微企业、“三农”担保实际发生额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对 2018 年市级再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再担保业务代偿按实际资本- 118 -代偿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补贴。对 2018 年实缴资本超过 10 亿元的新设地方小额贷款公司 (含小额再贷款公司) ,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小额贷款公司, 按 2018 年单户单笔 20 万元以下贷款季末平均余额(不含展期和借新还旧)的 2%给予奖励,单个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其中,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 2018 年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确认的投

283、资损失, 按照不超过损失部分的 20%给予补贴, 单个公司不超过 200 万元。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奖励,按 2018 年科技贷款业务年度发生额(不含展期和借新还旧)的 1%给予奖励,单个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奖励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对小额再贷款公司,按 2018 年再贷款业务贷款余额(不含展期和借新还旧)的 2%给予奖励,单个小额再贷款公司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2018年度注册在成都市且实缴资本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注册在成都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余额 5 亿元以上的,按当年新增融资租赁额(按承租人的实际放款额计算,转租赁业务除外)的

284、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2 号)38.对 2018 年度新设和引进的国内外知名财富管理机构,管理规模超过 100 亿元的,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落户奖励,按照实际资产管理规模每增加 100 亿元奖励 200 万元的标准, 给予最高不超资本- 119 -过 1000 万元奖励。鼓励银行机构向农村延伸网点,银行机构在农村(乡镇或村,不含城关镇)延伸网点,按照新设立经营性网点每个补贴 5 万元。鼓励保险机构向农村延伸网点,保险机构在农村(乡镇或村,不含城关镇)延伸

285、网点,按照新设立经营性网点每个补贴 5 万元。单个机构补贴不超过 30 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布放设备, 银行机构在服务中心(站)设立自助设备(ATM 机、微银行自助终端)每台补贴 2万元,在中心城区服务中心(站)安装电话 POS 机每台补贴 1000元, 在郊区新城服务中心 (站) 安装电话 POS 机每台补贴 2000 元。单个机构不超过 30 万元。通过“农贷通”平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对单个机构给予最高50 万元奖励:对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银行,按新增贷款余额的 1%给予奖励;对开展“惠农贷”担保贷款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按新增保额的 1%给予奖励;对开展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业

286、务的保险公司,按新增保费收入的 10%给予奖励。对 2018 年度符合条件的新设农村资产评估、金融仓储、产权收储等专业中介机构,分别给予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对 2018 年度银行、保险、债券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或净利润最近三年为正,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金融科技类大人企业按实缴资本的 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享受奖励政策的落户企业需承诺 5 年内不迁离成都。(摘自: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金发20194

287、2 号)数据- 120 -.数据一、产业培育1.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系统布局一批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 对主要面向大数据应用的互联网数据中心、 云计算中心、云数据中心等给予项目用地、市场拓展、投融资服务等支持,执行优惠电价和优惠带宽资费,并给予通信资费补贴。(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办发201730号) )2.支持大数据平台化服务。支持大数据平台化服务。搭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优先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和需求度较高的公共数据,推动数据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支持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大数据共性技术平台,为用户提供

288、研发设计、计量、评估、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服务;支持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搭建大数据开源社区技术创新平台, 提供面向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和平台运营服务。对购买上述平台服务的企业,按照服务费实际支出金额的 20%给予最高 100 万元/年的补贴。(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办发201730号) )3.促进产业加速器发展促进产业加速器发展。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和专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对公共数据和行业数据进行采集、整合、清洗、加工,对外开放数据并提供数据服务,形成以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产业加速器,聚合产业链企业。对重点加速器按投

289、资额的 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每年按照运营费用的 20%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贴。数据- 121 -(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办发201730号) )4.发展大数据交流平台。发展大数据交流平台。继续办好中国大数据应用大会、“创客中国”大数据应用大赛等全国性产业活动。 围绕“西部数都”品牌,引进、策划组织一系列国际性、专业化的大数据产业展会、专业赛事和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影响力给予 100 万元到 500 万元的补贴。(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办发201730号) )5.促进企业协作与产业互动促进企业协作与产业互动。支持行业协

290、会、产业服务机构等组织开展大数据产业生态研究、行业数据收集、规划及标准制定,以及企业服务、产业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按项目内容和效果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活动补贴。(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办发201730号) )6.加大本土企业培育力度加大本土企业培育力度。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对大数据企业实施梯度培育,给予数据、技术、资金、市场、人才等要素支持,着力培育一批数据资源富集、创新能力领先、品牌价值较高、市场拓展能力较强的大数据本土企业,助推其成长为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支持本土大数据专业服务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大数据项目,建设国家级大数据中心。支持

291、农业、工业制造、能源、金融等行业骨干企业利用积累的行业数据资源,提供大数据相关的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推动行业骨干企业转型发展。鼓励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推动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大数据产业平台,培育一批基于大数据的信息消费、文化创意、先进制造等领域新兴企业。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级相关部门)(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数据- 122 -11号) )7.推进大数据产业精准招商推进大数据产业精准招商。按照“一核两带”规划布局,在综合研判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技术演进趋势的基础上, 梳理大数据产业全景图及招商地图,创新招商机制,依托招商云网和产业生态建设联盟网实

292、现大数据产业精准招商,吸引国内外大数据人才、企业、资金、项目落户成都,促进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以政府数据运营授权为牵引,在数据安全可管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利用大数据资源主动开放合作, 吸引国内外知名大数据重点企业强强联合,打造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新经济委)(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8.工业大数据工业大数据。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强工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动汽车行业、家居行业、电力行业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全面开展“企业上云”行动,积极培育工业APP,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

293、等制造业新模式,大力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应用试点和智能化改造,支持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相关区(市)县)(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9.现代物流大数据现代物流大数据。依托成都新丝绸之路物流支点建设,发展“蓉欧+”领域的大数据服务,深化蓉欧国际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拓展国际班列“集拼集运”,建立“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快速通关模式,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企业自主报关、报检、报税等无纸化贸易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推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鼓励和引导企数据- 123 -业构

294、建服务生产发展和生活消费的供应链高效协同平台、 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支撑平台、供应链物流保障平台,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供给需求精确匹配,大幅提升成都资源要素配置能级水平和深度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级相关部门)(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二、项目补贴1.第三方数据中心第三方数据中心,工业云工业云、互联网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使用互互联网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使用互联网带宽补贴项目联网带宽补贴项目。经认定,第三方数据中心按租用的互联网带宽每 1Gbps 每年 20 万元、 每个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的标准给予数据中心运营方补

295、贴;工业云、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按每 100Mbps每年 5 万元、 每个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服务平台运营方补贴。政策咨询:市经信局信息基础设施处联系电话:6188397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2.对互联网数据中心对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云计算中心、云数据中心等大数据项目云数据中心等大数据项目给予优惠电价项目给予优惠电价项目。申报条件、材料、时间以及支持标准等具体内容参照省经信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大数据等绿色高载能产业电力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经信电力函2018220 号)有关实施细则执行。政策咨询:市经信局电力处、市发改

296、委要素价格调控处联系电话:61885827、61885570(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数据- 124 -3.购买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补贴项目购买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补贴项目。对购买我市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专业化数据服务(包括研发设计、政策咨询、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规范、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市场开拓、认证认可、投融资对接、技术交流、软件协同开发、应用整体解决方案、创业孵化、数据计算能力、数据应用开发环境等)的企业,按照购买服务费实际支出金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的补贴。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

297、: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4.大数据产业发展加速器大数据平台补贴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加速器大数据平台补贴项目。 构建了典型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并为相关数据企业快速成长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的企业,按平台投资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5.大数据产业发展加速器运营费用补贴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加速器运营费用补贴项目。构建了典型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同时为相关数据企业快速成长提供各类专

298、业化服务的企业, 按年度运营管理费用的20%,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数据- 125 -6.大数据产业标准制定奖励项目。大数据产业标准制定奖励项目。(1)大数据产业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40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2)大数据产业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25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3)大数据产业地方标准奖励10 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

299、,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7 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3万元。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7.大数据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补贴项目。大数据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补贴项目。围绕构建的“5+5+1”现代化开放产业体系,按照市级部门规划选择的农业、工业、服务业领域数据资源丰富、信息化基础好、应用需求迫切的重点行业,开展由企业主导投资实施的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

300、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8.全国性的大数据产业活动补贴项目全国性的大数据产业活动补贴项目。在蓉组织举办全国性的大数据论坛、峰会、赛事等活动,按实际投入费用 7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数据- 126 -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9.行业性和专业性大数据产业活动补贴项目行业性和专业性大数据产业活动补贴项目。在蓉组织举办行业性和专业性的大数据论坛、峰会、赛事等活动,按实际投入费用7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

301、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10.地区性大数据产业活动补贴项目。地区性大数据产业活动补贴项目。在蓉组织举办的地区性大数据产业供需对接、项目路演、产业展会等项目,以市新经济委作为会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等,按实际投入费用7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以区(市)县新经济部门作为会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等, 按实际投入费用7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咨询:市新经济委大数据处联系电话:61884659(摘自: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 )三、技术产品1.加快大

302、数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大数据核心技术突破。鼓励大数据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研发创新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核心技术,建立大数据核心技术库,形成大数据核心技术体系,为大数据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重点锁定技术数据- 127 -链前端、价值链高端、市场链末端,突出发展与产业提档升级和智慧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领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新经济委)(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2.大数据大数据+区块链。区块链。依托区块链专家委员会,组织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和发展研究,鼓励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

303、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区块链核心技术在金融、监管、物流、智慧城市建设等大数据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新经济委、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3.大数据大数据+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基于大数据分析挖掘,突破图像视频解析、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等核心技术,支持和鼓励开发具备自学习能力的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智能翻译、智能客服、智能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4.大数据大数据+虚拟现实。虚拟现实。重点面向近眼显示、感知交互

304、、网络传输、渲染处理、内容制作等关键技术,以及关键器件、交互设备、整机终端、网络设备、软件工具、应用服务等重点产品,招引具有虚拟现实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的企业, 鼓励大数据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发展,在文化旅游、智能制造、教育科普、电商物流、健康养老、军民融合等领域打造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文广旅局)(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数据- 128 -5.鼓励大数据产品研发创新鼓励大数据产品研发创新。推动大数据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和服务创新,加速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完善大数据产品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构建自主可控的大数据核心产品链。支持企业

305、研发面向云平台安全防护、 大数据安全管理的网络安全产品, 推动传统网络安全企业由提供安全软硬件产品向提供整体安全解决方案转型发展; 支持大数据安全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化运营,建设大数据安全开发与治理中心、大数据安全实验室等。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委网信办、市新经济委)(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四、数据开放1.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政务部门应当依托开放平台有序推进公共数据开放,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原始性、及时性、机器可读性,方便公众在线搜索、获取和利用。政务部门梳理本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或政府授权

306、产生和管理的数据集,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汇总形成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以外的数据应当开放的, 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向保存该数据的政务部门提出开放申请,并说明利用目的、保密条件等。(摘自: 成都市公共数据管理应用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 )2.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推动各部门梳理已有信息资源和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探索全市数据交易,发展数据流通新业态。加快推进我市与国家、省基数据- 129 -础信息库

307、互联互通, 建立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沟通和分享机制,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交换共享。促进数据资产化,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新经济委牵头)(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号) )3.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成区(市)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推动形成 “目录清晰、层次分明、标准统一、融合汇集”的信息资源体系,实现对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登记、发布和查询。(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各区(市)县政府)(摘自:

308、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五、数据交易1.完善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完善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强化数据产权、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和研究,探索形成数据资源定价机制。围绕大数据应用和资产确权, 发展大数据资产身份认证、 保护产品和服务,推进数据资源资产化。支持数据资源的平台化运营,鼓励企业开展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商业模式创新,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增值服务, 探索按需提供数据服务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建立数据交易标准规范,明确数据交易的权责关系,开展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试点,以国有平台公司为主体,引入民间投资,建立面向全国市场的大数据模型

309、交易中心,鼓励拥有数据的机构、 企业通过大数据模型交易中心进行数据模型和数据资源的资产化运营,探索建立通过商业行为驱动的数据共享开放新模式,发展数据资源流通新业态。(摘自: 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数据- 130 -年)的通知成信领办201710号)2.建设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平台。推动政府、产业和社会数据等城市数据资源的聚集与开放,建成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开展数据资产化分析和展示,提供数据加工和数据资产增值服务,探索按需提供数据服务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形成涵盖数据生产、加工到应用的成都市大数据全产业链生态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成都产业集团

310、、市新经济委、市网络理政办)(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3.推进数据资产交易流通推进数据资产交易流通。推动设立大数据交易中心,搭建大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大数据评估、定价、交易和规范使用,确定大数据交易的商业模式。鼓励建设数据资产评估第三方机构,搭建数据资产评估平台,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估值和金融化运作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成都产业集团、市新经济委)(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4.构建大数据标准体系构建大数据标准体系。制定统一标准与规范,建立公共数据管理、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

311、府数据授权、数据资产增值服务、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产交易、数据安全保障等规范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新经济委、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成新经济 201911号) )六、数据安全1.鼓励编制大数据应用标准和规范鼓励编制大数据应用标准和规范。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针对我市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领域开展基于数据链的数据导入接口数据- 131 -规范、元数据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质量评价、敏感数据使用规则等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编制,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摘自: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办发201730号)

312、 )2.健全数据开放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数据开放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 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采集、 传输、存储、交换、共享、开放、应用等标准与技术规范,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信息资源优先向社会开放。 制定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 健全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数据滥用、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网信办按职责推进)(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 号) )营商环境- 132 -.营

313、商环境一、开办企业(世行指标)1.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全面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全面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涉及企业数据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等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清理精简行政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举措,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积极推动我市工商部门受理点做好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工作。

314、(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推进)(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 号) )2.推进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改革改革。将企业开办的必备流程“工商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社会保险登记”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应梳理编制并发布本系统、本单位企业开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各区(市)县要按照全市统一模板制定本级企业开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目录,报经同级政府审定后及时向社会统一公布、接受监督。实现企业开

315、办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 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营商环境- 133 -社局,各区(市)县政府。实现时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29 号) )3.实行实行“全域通办全域通办、多点办照多点办照”。落实“就近办”要求,延伸政务服务触角。将企业办照窗口延伸至各工商(市场监管)所,实现各区(市)县区域内工商登记“局所联动、全域通办”;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拓展企业全程网上登记事项,实现“跨区域、跨时空、零距

316、离”办照;探索工商登记异地受理,管辖机关核准办理新模式。同时,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系统,将企业办理窗口从政务服务大厅延伸至银行营业网点、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办照自助服务终端”,银行营业网点、便民服务中心可代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网上申请,企业也可在银行营业网点、便民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执照,打通群众办事创业“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实现时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29 号) )4.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

317、销登记改革。认真落实工商总局、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 201811 号) )要求,进一步放宽异议条件和异议时间。试点扩大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对企业简易注销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经企业补正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应督促其自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 在公告期 45 日内向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和社保清费手续。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工商(市场监管)和税营商环境- 134 -务

318、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对账机制, 简化清税和社会保险费清缴流程, 方便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各级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按规定提出异议, 对符合申请清税申报或注销税务登记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条件的企业应自其提出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清税手续和社会保险费清缴手续。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实现时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29 号) )5.多证合一多证合一。在我市已实行“三十二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经与 意见逐项对比,将

319、 11 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四十三证合一”(见附件)。各相关部门不再发放已经整合的涉企证照,不再执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全市“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法律法规明确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予纳入整合。“多证合一”改革实行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避免让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摘自: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成机编办201878 号) )6.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商

320、事制度改革, 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准入营造有利于新经济企业发展的准入环境环境。实行“容缺登记”。新经济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属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 允许申请人做出按期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登记机关可先予办理企业登记。(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发201767 号) )营商环境- 135 -7.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放宽新经济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使用限制。 以成都市、 县 (市)作为名称中行政区划的新经济企业, 允许其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或组织形式之前。放宽新经济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 允许新

321、经济企业将体现新经济特点的个性用语、 具有成都地方特色以及反映企业经营和创新特点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支持新经济企业名称网上自主查重、网上申报、网上“无纸化”核名,推行“互联网+”企业名称网上核准。申请人可凭网上自主打印的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告知书 ,到登记机关窗口换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发201767 号) )8.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支持新经济企业经营范围使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用语作为经营范围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包含的新兴行业

322、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允许新经济企业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申请登记为企业经营范围。支持新经济企业将具有地方区域特色和传统商业习惯、 能反映本土历史、文化、风俗等特点的经营项目,申请作为企业的经营范围。研究制定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 。服务六大新经济形态企业发展需求,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梳理新兴行业表述用语和行业代码,研究制定全市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发布机制,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等新兴行业企业的经营项目登记。营商环境- 136 -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支持新经济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网上公示”,切实降低新经济企业制度性成

323、本。改进和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延伸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工作机制,开辟新经济重点企业“绿色通道”; 建立新经济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和企业登记疑难问题会商机制,着力满足企业个性化登记需求,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为新经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发201767 号) )9.“量身定制量身定制”新经济领域企业监管制度。新经济领域企业监管制度。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 尝试对新设立新经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给予 12 年包

324、容期,在包容期内,加强对新经济企业的调研、指导和服务,找准企业痛点,强化政策引导。除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外,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给企业留足成长空间。建立企业“容错”机制。 在新经济领域实行商标维权、 消费维权、广告监管、直销监管、网络监管 “容错”管理,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对非主观故意、 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行政指导加责令改正的方式督促其修正错误, 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创新“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凡不涉及前置许可或后置许可的新经济企业,企

325、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者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营商环境- 137 -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企业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变更登记, 通过行政指导拒不改正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 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 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监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坚持问题导向, 除投诉举报、 大数据监测、 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对新经济领域企业实施定向抽查, 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发20

326、1767 号) )10.建立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建立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加快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将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纳入统一工作门户,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结果互认的高效运转机制,推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 、社区市场监管服务信息互联互通、联动应用,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属地监管无缝链接的机制,为新经济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监管服务。(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发201767 号) )11.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提升外商投资企业

327、注册便利化。完善“授权+委托”并行的属地化登记工作机制,方便新经济市场主体就近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为海内外人才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等方式在蓉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发201767 号) )12.持续深化持续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改革。各试点区域要在全营商环境- 138 -市已实现“三十二证合一”的基础上,按照证照整合动态调整的原则,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将此次由审批改备案的 2 项涉企证照事项, 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实现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 一照

328、一码”。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再纳入“多证合一”范围。(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四川自贸区成都片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工商发201810号) )13.推进推进“互联网互联网+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服务新模式服务新模式。 各试点区域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 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对各类商事主体、各类商事登记业务的全覆盖。按照改革的新要求,改造网上登记业务系统,优化操作功能,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网上登记便利化。(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四川自贸区成都片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工商发201810号) )1

329、4.高度重视,有序推进。高度重视,有序推进。“政银合作”是助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银行网点在向新设企业提供登记导办、营业执照打印服务的同时,将通过“成都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企业相关信息,为企业后续银行开户提供更大便利。各级登记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市局与市级有关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动对接辖区相关银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根据自身业务办理状况和人员配备情况,分期、分批确定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力争在年底前推动一批网点的合作事宜落地见效。(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政银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工

330、商发201892 号) )15.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于 11营商环境- 139 -月 25 日前完成企业开办综合窗口设立工作,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工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流程, 改造为一次提交、 同步办理、 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行政辅助人员,实现“一站式服务”。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要分别派驻人员入驻综合窗口,配合一窗式工作。业务系统对接、办事指南及相关文书表格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大数据和

331、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有关工作(成工商发201884 号) )16.加快系统完善及对接。加快系统完善及对接。市工商局负责将企业登记信息实时推送至“成都市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至“四川省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分别从相应平台抓取、认领企业登记信息并及时分派任务。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快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完善工作,确保 11 月底完成试运行。(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有关工作(成工商发201884 号) )17.完善企业开办材料完善企业开办材料。市

332、级有关部门按照企业开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于 11 月 25 日前完成企业开办流程、服务指南修订完善工作,并将简化、整合企业开办的内部环节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表格报市工商局汇总,供各区(市)县对照参考。(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有关工作(成工商发201884 号) )营商环境- 140 -18.最多跑一次指南。最多跑一次指南。(1)综合办理(工商公章税务社保)实现途径: 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及企业设立登记现场办税及取件(仅支持经营范围中不含前置许可的内资企业设立登记) 。具体操作包括:名称自主申报、网上企业设立登记、现场办税及取

333、件。(2)单个事项办理(工商、税务、公章、社保)工商登记工商登记“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实现途径: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网上设立快递送达; 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现场设立快递送达;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网上设立现场取件 (仅支持经营范围中不含前置许可的企业设立登记) ;现场核名网上设立/现场设立快递送达(仅支持名称核准机关与工商登记机关一致的企业设立登记) 。注:分公司不需要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可自行选择网上设立/现场设立快递送达/现场取件。刻制公章刻制公章“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不超过 1 个工作日)实现途径:企业在工商登记时提交 印章刻制信息表 (附件 2) ,工商登记完成后,备案信

334、息自动共享。刻制完成后企业至印章刻制单位现场取件。现场办税(含申领发票现场办税(含申领发票) (不超过 1 个工作日)实现途径:资料齐全现场办结。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零跑路零跑路” 实现途径:人社部门接收共享信息,实现自动登记。(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工作方案 成都市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办事指南的通知(成工商办201893 号) )19.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1)优化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推营商环境- 141 -行网上实名采集、远程实名认证,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

335、行”。推广电子证照服务, 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认知度。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鼓励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2)优化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在企业开办综合窗口配备服务专员, 应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负责企业开办材料统一受理、统一录入、后台流转。通过“一窗受理、后台流转”的方式,确保实现企业开办 8 小时办结。 精简企业开办所需提交材料至 5 件以内, 企业只需要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在综合窗口全流程办理企业开办手续。(3)尊重企业意思自治。根据实际情况选

336、择全流程办理或分段组合办理的,按照企业开办“一件事”全程网上流程办理;选择分次办理各环节业务的, 按各部门规定执行, 但应在 4 个小时内办结。实现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20.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1)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 4 个小时内, 申请材料精简到 5 件以内。(2)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健全“零

337、见面”企业登记工作机制。 全程通过网上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主要成员全部通过有效身份验证并对提交材料进行电子签名的,申请人可选择不再另行上传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商环境- 142 -(3)探索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参照成都自贸试验区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拟制有关实施方案并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后施行。(4)加快推进“政银合作”。在全市已开展“政银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与各银行机构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交换共享,力争将企业登记、申领营业执照等业务向全

338、市银行机构延伸。 实现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21.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1)统一印章刻制备案标准和流程,拓展全国联网四川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功能,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实现网上刻章业务办理, 确保实现用章单位在线选择全市所有公章刻制企业、了解刻制价格以及网络支付等功能。(2)印章刻制企业在 4 个小时内(此环节与申领发票并联办理)完成印章刻制。申请人选择综合窗口取件或寄递印章的,印章刻制企业应及时将印章送达到综合

339、窗口或邮寄送达申请人。 实现公章“即到即刻”“即刻即领”。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零材料。(3)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章单位自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 探索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 实现时限: 2019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22.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营商环境- 143 -(1)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推行信息确认模式,由税务机关自动生成企业信息进行确认。(2)推行企业开办“套餐式”服

340、务,为新办企业提供包含信息确认到发票领用等多业务在内的套餐服务,减少资料报送,简并办理流程,实现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开办企业首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即时办结。(3)通过“一窗通”平台进行网上实名采集,实名认证结果信息共享互认。业务办理免留发票专用章印模、免填单,自接收到企业设立登记信息起 4 个小时内(此环节与印章刻制并联办理)完成发票核发。对现场办理的,不再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认证,确需认证的,通过网上远程实名认证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4)拓展发票申领方式。在发票申领环节,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企业号、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多元化申请方式和现场、邮寄、自提柜等多种领取方式,进

341、一步便利纳税人。(5)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应用。在重点行业和有使用需求的纳税人中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实现时限: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23.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1)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强化数据交换和共享。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窗通”平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等信息完成社保登记。申请材料通过信息交换实现零材料, 填报信息通过“一窗通”平台及时交换至人社部门, 实现一站填报、 数据共享, 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参

342、保率。(2)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人社”建设,提高网上经办覆盖率,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 规范和引导参保企业开通网营商环境- 144 -上经办系统自主经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提高办事效率,节省办事成本。 实现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24.优化银行账户开户。优化银行账户开户。落实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改备案制度,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即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立。优化银行开户预约,企业可通过“一窗通”平台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强化涉企信息快速共享、业务联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银行

343、开户尽职调查流程, 进一步提升银行开户效率。 实现时限: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25.切实降低企业开办费用。切实降低企业开办费用。区(市)县政府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营业执照、印章、税务发票等寄递费用。大力推行办件寄递、照证票自助打印等服务,逐步实现“不见面”办理。鼓励市场公平竞争、降低企业开办费用、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 实现时限:2019 年 12 月31 日前(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行动方

344、案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87 号) )二、办理建筑许可三、能源(水电气等)四、登记财产1.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服务企业融资发展。切实发挥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等工商职能,建立“成都信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银企融资互动平台、创业投资专项服务平台,助推新经济企业发展。(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 145 -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办201767 号) )2.市工商局负责登记以下内资公司:市工商局负责登记以下内资公司:(1)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 50%以

345、上股份的公司。(2)注册资本在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按企业自愿原则,可选择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3)股份有限公司,但经市工商局委托登记管理的除外。(4)市工商局直属市场监管分局受市工商局委托,负责对住所(经营场所)在所管辖区域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记。(5)省工商局授权和指定登记的其他公司。(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调整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的通知(成工商发201834 号) )3.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本辖区以下内资公司: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本辖区

346、以下内资公司:(1)负责对住所在本辖区内除应由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登记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2)分公司由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负责登记。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由申请人自愿选择在市工商局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3)注册资本在 1 亿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再登记。(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调整内资公司等级管辖权限的通知(成工商发201834 号) )4.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分别按照以下情分别按照以下情形办理:形办理:(1)

347、对不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 146 -登记部门仍按照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向其线下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对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管辖: 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的, 该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区 (市) 县登记部门为其登记管辖机关。住所可以是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 经营者经常居住地与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可以是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址,或自有房屋产权(自购房屋)所在地的地址,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地址。允许参照成都市企

348、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托管到有关的住所托管机构。 托管机构的地址所在地的区(市)县登记部门为其登记管辖机关。申请人将登记的线下经营场所变更为网络经营场所的, 如原登记机关与按照上述登记管辖原则确定的登记机关相同的, 可在原登记机关直接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如登记机关不同的,登记部门应告知申请人按照上述登记管辖原则办理。其他事项的变更,仍按照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市监发20191 号) )五、纳税1.放宽新经济领域政策限制放宽新经济领域政策限制。建立促进

349、诚信纳税机制,联合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出台激励与惩戒措施,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拓展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深化“银税互动”,完善税收“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与应用。逐步推行税收优惠“以报代备”,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由营商环境- 147 -备案管理和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提高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获得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积极探索在新闻出版传媒等领域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成都传媒集团牵头)。(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

350、186 号) )2.强化税收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理念。坚持把支持新经济发展作为税收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强调坚持“有需求,即响应”、“无风险,不打扰”的理念,着力打造便捷、集约、协同、智能、公平的税收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小微企业”等各项促进新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税收的“减法”换来经济发展动能的“加法”。实行纳税人自行备案

351、、自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优惠备案手续,逐步推行税收优惠“以报代备”。构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责任机制,确保应享尽享。全面推广预约服务、涉税业务“全省通办”,打造便捷办税体系,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4.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推行全流程涉税风险提示、细化纳税人分类分级方式,优化调整市县两级税收管理职责,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构建基于税法遵从度的纳税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对税法遵从度高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营商环境- 148 -绿色通道,降低

352、税收遵从成本,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5.规范税收执法规范税收执法。推行包容执法、审慎执法、说理式执法。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统筹协调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实施科学化选案,推进国税、地税稽查联合检查,大力推广数字化检查工具的使用,努力做到“无风险,不打扰”。着力消除税收执法中的不确定性,增强纳税人预期,不断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

353、182 号) )6.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主动对标全国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积极营造优良税收环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开业登记流程,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实现市场主体进入、退出便利化。扩大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和增值税专票勾选认证范围, 推进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表集成”, 让纳税人切实感觉到办税的方便、 快捷。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7.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354、坚持“有需求,即响应”,努力提供个性化和精准化的纳税服务。打造智能、集约、绿色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优化办税服务大厅职能职责,丰富税收宣传辅导方式,统筹“蓉税通”、办税服务厅、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宣传平台,完善“成都税务企业号”服务功能,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全面深化银税互动,扩大纳税人受惠面。积极推动“国税、地税联办”,构建纳税人需求快速反应机制和涉税诉求协调机制,营商环境- 149 -不断简化办税流程,减少提供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8.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

355、争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行无纸化退税,以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加快审核进度,提高退税办理的速度。积极配合成都市跨境电商推进工作,推进“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项目进度。为纳税人“走出去”提供国别税收法律服务,开设办税办事绿色通道,开展专题政策业务培训,提供税收风险预警帮助,协助防范化解具体税收风险,快速响应跨境涉税诉求,维护纳税人境外合法税收权益。(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9.加强税收调研加强税收调研。加强新经济发展税收调研,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研究支持新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为分析经济形势、优

356、化产业布局、构建产业体系提供决策参考。研究新经济的价值创造规律, 服务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吸引更多价值创造能力强的新经济企业,促进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良性互动。(摘自: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国税发20182 号) )六、跨境贸易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窗口”。 实现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统一反馈处理状态(结果);积极争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增功能率先落地成都, 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

357、综合试验区等相关区域。 2019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到100%, 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牵头营商环境- 150 -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成都海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双流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完成时限:2020 年底)(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 )七、办理破产1.扩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扩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在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已实现简易注销的基础上,

358、实施方案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使用成都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见附件 5)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使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也可使用成都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39 号) )2.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 45 天(自然日)压缩为 20 天(自然日

359、) ,公告期届满后 30天(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39 号) )3.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 (投资权益)被冻结、 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进一步完善企营商环境- 151 -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成

360、市监办201939 号) )4.减少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减少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仅需提交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和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

361、39 号) )八、获得信贷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快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合奖惩清单制度, 制定联合奖惩目录清单和措施清单。 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公示,加强与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交互机制和数据共享,出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8 版)。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商引资、企业债券发行等行政管理领域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产品,并逐步扩展到各行业领域。加快推进“农贷通”平台建设,完善都江堰市旅游信用查询 APP、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并进一步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

36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推进)(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 号) )营商环境- 152 -九、保护中小投资者支持企业多元化方式出资支持企业多元化方式出资。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作为出资的财产外,支持新经济企业的投资人以专利、商标、股权和债权等方式出资设立企业。(摘自: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成工商办201767 号) )十、执行合同严格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363、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法权益。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所涉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 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规范冤错案件甄别程序,畅通再审及申诉渠道。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财产权益和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摘自: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10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 号) )十一、劳动力

364、市场监管(世行指标)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 完善就业政策及就业统计制度, 深入实施“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优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社会保险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善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缴费系统,实现网上缴费的全市统收,并做好网上缴费后配套基金归集管理。(市人社局牵头)(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营商环境- 153 -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 号) )十二、政府采购 (世行指标)十三、招标投标十四、政务服务(中国特色)1.优化

365、再造政务服务。优化再造政务服务。(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两张清单”,按照“三级四同”标准(即省、市、县三级统一事项名称、编码、法定依据、流程) ,规范市、区(市)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按照“操作简单、利企便民”原则,梳理简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规范化、电子化、目录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和环节,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推行服务规范化, 健全政务服务制度和规范,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 拓展服务渠道。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本系统(行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流程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市)县统一。 牵头单位

366、: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2)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针对企业和群众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全域通办”事项目录,统一办理标准,实现事项数量、名称、办事指南“三统一”。打破政务服务地域界限,推行在同一区(市)县任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办理的“全域通办”服务模式。 探索推进开展跨区 (市) 县“全域通办”和跨区 (市)县、乡镇(街道) 、村

367、(社区)三级“一站通办”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营商环境- 154 -(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3)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按照“应上尽上, 全程在线”要求, 加快推动与企业注册登记、 年度报告、 项目投资、 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车辆等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广“一窗进出

368、、一网运行、一次(集中)踏勘、一体监督”模式,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提供政务服务信息多元化查询渠道。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4)全面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主要标准,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

369、跑路”和“仅跑一次”的事项和办理指南, 实现入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80%以上“仅跑一次”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5)深入推进网络理政。继续完善全市统一的网络理政平台营商环境- 155 -功能和民生诉求办理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从网络理政的大数据中解读和破译民生“密码”,汇集民意民智,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促进各级政府部门解决好群众热点、难点诉求,不断提升民生诉求办理效率和质

370、量,发挥政府决策参考辅助作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6)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建设。整合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政务服务, 建设自助服务终端, 推行自助服务。 开发自助服务终端软硬件,推动自助服务终端逐步合理覆盖全市 4336 个社区,包括商场、便利店、重要公共空间、社区代办点等,开发移动客户端(APP) ,最终实现网上政务大厅、实体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客户端(APP) 、电视政务大厅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模式方便企业、市民。牵头

371、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2.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加强平台渠道建设。(7)融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 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使用该平台办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需继续使用部门业务系统的,经审核批准,通过成都市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按照全省数据接口规范进行对接, 实现部门业务系统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反馈,主要流程逐环节对接,接受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监督和

372、评价,最终实现任何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平台上可办、办理结果在一体化平台可查。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营商环境- 156 -(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8)构建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基于市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搭建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叠加特色应用,增加个性服务,拓展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围绕公众全方位、 全时段需求, 梳理整合各部门提供的服务资源, 汇聚社会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资源规范化开放,支持社会服务与政府服务资源叠加,以主题

373、化、目录化、场景化的方式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融合服务,全面提升服务体验、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并按照统一标准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基础平台全省统一、政务资源汇聚融合、服务机制创新利民的政务服务集群。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9)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人工智

374、能等新技术,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10)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建立营商环境- 157 -完善产业园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统一的网上服务系统,推进建立虚实结合的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要充分利用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实现与农村信息化平台、基层网格化服务平台对接,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

375、、社会救助等领域,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到 2020 年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3.夯实支撑发展基础。夯实支撑发展基础。(11)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深化宽带城市发展,建设高速、泛在、融合、安全、绿色的信息网络。完善政务外网,按照国内先进标准升级网络带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覆盖到村(社区) 。构建城市智能感知体系,实现城市感知数据的共享共用。

376、建立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基础地理信息库, 实现城市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进一步完善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利用物联网等技术, 提升水、 电、 气等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效率,建设城市综合管网信息平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12)建立完善政务云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整合现有资源,构建“1 个云资源管理中心、N 个云服务平台、1 个云安全支撑(1+N+1)”架构的全市统一政务云计算基础平台

377、,集成现有支撑应用,面向各级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提供基础设施资源服营商环境- 158 -务、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服务事项。加快政务应用系统整合和迁移上云,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现有和新建的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下的非涉密应用系统全部迁移上云。 建设城市智慧治理中心,基于城市大数据的汇聚,全面、及时、客观地反映城市运行状况, 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 提升智慧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13)强化数

378、据资源共享交换。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清单,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善全市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汇聚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资源,以及各主题数据资源和专题数据资源,建设市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交换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编制数据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

379、发20182 号) )(14)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推进数据标准化,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共享、开放、应用等标准与技术规范,加强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营商环境- 159 -监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15)加强效

380、能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体系, 实现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 实时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16)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

381、、在线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加快国产密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保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82 号) )4.推广推广“互联网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结合全省集中部署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推进政

382、务信息资源共享进程, 实现全省一体化政务营商环境- 160 -服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推动所有非涉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纳入平台办理。 在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上,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推动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程监督。推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库应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纳入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管理,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推进)(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

383、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 号)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仅跑一次”。改革日常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对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 行政确认、年检、备案、转报等事项及提供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制定成都市“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事项办理指南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 责任单位:

384、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针对其他确需当面审批及多次办理的复杂事项, 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形成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营商环境- 161 -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审批不见面”。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实现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整合二手房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精简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

385、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各区(市)县政府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 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市工商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探索“多评合一”,统一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等,探索以园区的整体区域性(或几个区域)评估取代企业的单个评估,实现企业入园后不再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市委编办(市

386、审改办) ,各区(市)县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建立网上实名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和支付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通用、兼容、共享的电子运行平台,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推广各类移动 APP 便民服务应用。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营商环境- 162 -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对现有的行政审批

387、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定、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无法定依据、重复设置、互为前置以及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协作或采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达到管理目的的前置条件,一律予以取消调整。建立完善前置条件和前置中介服务清单并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对外公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全面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的主体、名称、编码、依据、程序、条件、申报材料和格式文本等要素,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并将审批要素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公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按照“应减必减”原则,做好国务院和省政

388、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按照“配套下放”原则,确保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 实现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精简优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以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 版) 为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涵盖“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行政许可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市质监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对于行政审批、 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 研究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仅跑一次”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

389、局,各区(市)县政府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 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实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电话或网上咨询。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营商环境- 163 -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 及时回应解决“仅跑一次”改革中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各区(市)县政府做好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权力等适用“仅跑一次”改革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开展“仅跑一次”改革督查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各区(市)县政府(摘

390、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4 号)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中国特色)1.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的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的执法工作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案, 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诉调对接,健全非诉调解程序与司法程序之间衔接机制。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 法规处、 反不正当竞争处、 市局执法机构、 各区 (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391、 )2.做好家居鞋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做好家居鞋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 提升中国成都(家居鞋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开展家居、鞋业两个产业领域的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新都区知识产权局、武侯区知识产权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营商环境- 164 -3.健全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健全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建立成都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环境保障,实现我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化,提高展会执

392、法效率。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市局执法机构、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4.推行新经济知识产权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新经济知识产权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量身定制适当的新经济知识产权执法新模式,推行柔性执法,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行政指导转变。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 法规处、 反不正当竞争处、 市局执法机构、 各区 (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393、(成市监办2019148 号) )5.深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深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指导四川金恒德国际汽车汽配用品城、成都万贯五金机电城、成都海宁皮革城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工作, 加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及运行。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双流区知识产权局、金牛区知识产权局、新都区知识产权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商环境- 165 -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6.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 结

394、合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 设立市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库,高效妥善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畅通维权援助渠道。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处、市局执法机构、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7.构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新模式构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新模式。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与自主维权功能,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专利、商标等行业协会建设。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95、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8.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性违法行为。深化专项行动、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执法活动,依法采取没收、查封、扣押、销毁侵权产品等手段,重拳打击严重恶意侵权、反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立案查处工作。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 法规处、 反不正当竞争处、 市局执法机构、 各区 (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商环境- 166 -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9.开展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办案

396、开展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加大电子商务领域执法保护力度,开展网络巡查,严厉打击电商平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处、市局执法机构、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10.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力度, 依法向社会公示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全面落实失信联合

397、惩戒制度,建立与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知识产权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处、新闻宣传与公共联络处、信用中心、市局执法机构、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11.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综合运用行政调解制度与法定赔偿制度,全面补偿权利人损失,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制度,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力度。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营

398、商环境- 167 -责任单位:市局执法机构、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12.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分析和预警工作,依托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实时监测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变化,引导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受理企业的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

399、48 号) )1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培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培训。培养知识产权领域基层执法人员,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大力组织各区(市)县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及省市执法培训活动, 促进办案重心下移,完善案件属地化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责任单位:人事处、法规处、新闻宣传与公共联络处、市局执法机构、各区(市)县局完成时限:2019 年底(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办2019148 号) )十六、市场监管1.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程序和医药行业监管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程序和医药行业监管。 积极推

400、动第二类产品快速审评,对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安排注册检验、体系核查、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加强审评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医疗器械产品营商环境- 168 -技术审查质量和审批效率。积极探索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新机制,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度和责任强制性保险制度(市食药监局牵头)。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深化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现从依法执业监管向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转变。 建立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市卫计委牵头)。(摘自: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6 号) )2.强化食品安全监

401、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抽检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共计 2.8 万余批次,快检筛查不低于 40 万批次,加大“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靶向性抽检频度。持续推进溯源管理,实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以及学校、 医院、 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等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 70%。加强风险分级管理, 对 200 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管理规范体系检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五级”量化分级改革,年底前实现4A 及以上旅游景区、 校园食堂新量化分级评定率达到 100%。 发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体验站作用, 开展科普体验活动 100 场以上。责任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处、食品

402、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执法(稽查)机构、市场秩序综合监督管理处、新闻宣传与公共联络处(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3.强化药品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各区(市)县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专项督查不少于 2 次、 覆盖率不低于 70%。 基层单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覆盖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覆盖率达到营商环境- 169 -100%。建立生物医药企业及其产品信

403、用体系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药品零售环节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互联网+智慧监管”试点,全市试点药店达到 2000 家以上;探索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药品零售布局合理化、服务规范化。责任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处、药品监督管理和产业服务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执法(稽查)机构(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容器等八大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和隐患治理,加快建设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404、分级管控体系,推进成都市电梯维保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完善电梯应急服务平台二级救援布点,全力防范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执法(稽查)机构(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5.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手段,突出抓好以钢铁建材、成品油、化肥等为重点的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重点消费品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玩具、文具、校服等产品突出问题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聚焦事关公共安全和群众消费的认证

405、产品, 加强认证企业和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扎实推进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切实加强节假日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积极培育更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计量处、市场秩序综合监督管理处、认证认可监营商环境- 170 -督管理处、执法(稽查)机构)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6.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围绕“购物、旅游、餐饮、安全、质量、服务、价格”等消费热点行业,在全

406、市主要商圈、著名景点、消费综合体、 大型商超和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企业开展 “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活动, 到 2020 年在全市建成 1200 家“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促进我市商业服务诚信度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在全市主要商圈、著名景点、消费综合体、大型商超和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企业投放一批“成都市消费市场智能服务平台”, 方便消费者了解商家信用情况和实现快速投诉举报,倒逼经营者诚信经营,确保消费者消费权益得到有力保护。(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消费者协会)(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7.加强公平

407、竞争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积极推动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突出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工程招标等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区(市)县政府、市级部门进一步清理废除现行政策中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8.强化价格监管强化价格监管。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保障小微企业停征免征政策落实。以网络交易、旅游、教育、白酒、会销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

408、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依法查处和清理违规收费,降低企业营商成营商环境- 171 -本。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机构、反不正当竞争处(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强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执法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对不正当竞争、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虚假违法广告、传销和违法直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09、 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检查处理。责任单位:执法(稽查)机构、反不正当竞争处、人事处、法规处、 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 广告监督管理处、 相关业务处室 (单位)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10.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双随机、 一公开一公开”监管方式监管方式。 到 2019年底,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 实现“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常态化, 试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在全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

410、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累经验。到 2020 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各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到 2021 年底,基本确立具有成都特色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 实现综合监管、 智慧监管。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1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予处罚;对营商环境- 172 -主动中止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

411、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出从重、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执法文书中予以充分说明。 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稽查)机构、反不正当竞争处、新经济发展服务处(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12.积极探索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裁决、 调处的民事纠纷, 法定的裁决、 调处机关要优先适用调解;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或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调解,相关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412、率达 100%。同时,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 司法调解组织的沟通配合, 力争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纠纷初发阶段,化解在本部门行政程序中。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消费者协会、法规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处、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13.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 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实施信用承诺, 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

413、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工作; 构建企业信用积分管理体系, 科学评估企业信用积分,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协调推进跨部门审批、监管、执法和司法等涉企信息互通共享,为部门间监管结果互认、执法协同联动、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等工作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用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营商环境- 173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14.全力推进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全力推进市场主体智慧监管。深入推进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持续完善系统功能,加大涉企数据归集力

414、度,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信息分析效能,及时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信用状况、监管风险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用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15.及时全面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及时全面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树立“公示即监管”理念,及时、 完整地归集成都全域范围内市场主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并依照公示标准在 7 个工作日内及时上传相关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四川) 、信用中国(四

415、川成都)对社会公示, 实现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 、及时率 100%、准确率 100%。 责任单位: 信用监督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用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摘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市监发2019153 号)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中国特色)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换乘接驳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摘自: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成交发20172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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