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003-2006年集中成立了第一批保险资管公司 原图定位 2 004 年《保险资管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保险资管正式起步,逐步形成国内 保险资管的“9+1”格局。2004 年,《保险资管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险资运用风险 控制指引(试行) 》出台,明确险资集中管理、专业化运作原则,规定保险公司非专 业资金运用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资金运用业务,险资可委托保险资管公司投资管理。自此,我国保险资管正式起步,险资开始实行自主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资金运用模式。2005 年底,原保监会批准第一批 5 家中资保险资管公司,2006 年又相继批准 4 家专业国有保险资管公司和 1 家外资保险资管公司,至此,国内保险资管“9+1”格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