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存款保险制度变迁 原图定位 流动性危机期间,存款全额保险制度一定程度阻遏了存款流失。日本存款保险制度 1971年正式 立,但直至 1991 年都没有使用过,主要由于大藏省对金融机构实施避免破产的充分保 ,而日本存款保险公司( DICJ)实际上附属于央行,不具有独立性,进行财务援助必须经大藏省同意,实际上 同 设。资产泡沫破灭后,彼时 存款保险基金经过 20 年积累,余额已达到 6963 亿日元,但由于金融机构加速倒闭,政 难以兜底, 1996 年存款保险基金便耗尽 出现赤字。 1996 年出于稳定金融市场的需要,规定对存款人的存款实行为期 5 年的全额 保 措施。全额保险出台后存款收缩速度放缓, 但由于居民储蓄信心尚未完全修复,1996-2002 年仍有银行由于短期内存款大量流出而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