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997年JSE股票成交额结构(按国内外投资者) 原图定位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外资股票成交额占比较高。1995 年,印尼政府颁布资本市场法,明确了资本市场以充分披露、自我监管和政府监督为三大基本原则,发行公司和资本市场其他参与方必须透明、公开、诚实地开展业务,充分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配套机构要进行自我监管;政府则要对市场进行监管保证市场正常运行。由于相关限制逐步放松,叠加印尼经济增速等因素,印尼资本市场开启快速发展,截至 1997 年末,印尼上市公司数量上涨至 281 家,较 1987 年末增加 257 家。同时外资在股票交易中占据了主要地位,股票成交额占比约为 55%,并且外资通过与印尼本地经纪商合资建立了许多证券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