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香港政府为唯一股权超5%的股东(截至2020年末) 原图定位 从股权比例看,《证券及期货条例》61 条规定:“未经证监会核准不得成为交易所控制人等的次要控制人”(次要控制人指任何单独或联同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的相联者有权在认可交易所控制人的任何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 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因此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交易所唯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单一股东,截止至 2020 年末持股比例为 5.9%,摩根大通持股比例为 3.59%,其余主要是公众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