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2021年) 原图定位 危废的利用和处置主要有四类途径:1.自行处置:由产废企业自行建设处置利用设施,处理后的废物如不再被认定为危废,可以和其他废弃物混合处理;如仍属于危险废物,需再交由持证的危废经营企业进行处理;这一处置方式当前仍为主流, 2021 年约有 4900 万吨危废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处理。2. 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化):持证的危废经营企业以产废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原料,提取危险废物中的有价资源。处理后的废物如不再被认定为危废,可以和其他废弃物混合处理;如仍属于危险废物,需再交由持证的危废经营企业进行处理。 2021 年约 有 2000 万吨危废以这一方式处理。3. 末端处 置(无害化):持证经营的危废处理企业利用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分解有害物质,或通过填埋、深井灌注的方式,隔绝有害物质与环境的联系。2021 年约有 1600 万吨危废通过这一方式处理。4. 贮存:对于暂时缺乏有效、安全、经济性的处理手段的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持证经营的危废贮存企业进行暂存。这一方法 2021 年解决了约 200 万吨危废的暂时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