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7月成交容量及价格 原图定位 在调节容量的定价方面,《试行方案》规定燃煤发电调节容量价格由买卖双方在 220 元/千瓦每年上下浮动30%区间范围内自主协商形成,以月度价格计算,上下限为 12.83 元/千瓦和 23.83 元/千瓦。同时,《试行方案》还提出了对未按规定购买调节容量的发电的惩罚机制:未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未购买共享储能服务且未购买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的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将按照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的 90%结算,其中差额计入电力成本分担机制。云南省容量电价成本的负担方主要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在该机制下,新能源发电企业有义务使得风光发电的出力与系统负荷曲线相匹配,因此在自身储能规模不足、调节能力不够时,需要向燃煤发电机组购买调节容量。云南省燃煤发电调节容量市场自 2023 年启动以来,交易容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平均交易价格为 12.97 元/千瓦·月,基本维持在价格范围的下限水平;2023 年 7 月,市场交易均价为12.93 元/千瓦·月,交易容量达 185.96 万千瓦,占比达 12.13%(以 2022 年末的火电装机容量规模计算)。以目前的平均交易价格和交易容量增长趋势来计算,每年稳态容量补偿金额约为 3.6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