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炼厂(不含民营大炼化)原油使用配额有所下滑 原图定位 除通过炼厂产出的组分油进行调和以外,国内调油商大量进口海外炼厂副产的混合芳烃及 轻循环油 进行汽、柴油调和。2021 年 6 月 12 日起,中国 海关对进口的归入税号 2707.5000且 200 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 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 1.52 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主要包括“混合芳烃”;对归入税号 2707.9990、2710.1299 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 1.52 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主要包括“轻循环油”。进口料征税后调油利润大幅下降,导致非合规调和油产出显著缩量,23年我国进口混合芳烃及轻循环油分别同比下降 59%、36%,促使国内汽、柴油调油产量继续显著萎缩,合规炼厂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