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第一大股东为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4.77%,剩余股份中由中国实体所持有的比例不足 25%,公司董事会中五位非独立董事一人来自美国,两人来自德国,两人来自中国,公司持有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最新 IRA 细则,从股权结构上看,美国国轩并不属于 FEOC 的范畴,理论上 IRA 中对 FEOC的限制条款不会影响公司在美国目前的布局行为,但车企搭载由国轩美国工厂出产的电池是否可以获得 IRA 法案中规定的 7500 美元补贴,国轩高科和美国当地政府均未给出明确答复,并且国轩高科作为锂电池企业仍受关键矿物质比例要求和电池组件比例要求。
国轩高科第一大股东为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4.77%,剩余股份中由中国实体所持有的比例不足 25%,公司董事会中五位非独立董事一人来自美国,两人来自德国,两人来自中国,公司持有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最新 IRA 细则,从股权结构上看,美国国轩并不属于 FEOC 的范畴,理论上 IRA 中对 FEOC的限制条款不会影响公司在美国目前的布局行为,但车企搭载由国轩美国工厂出产的电池是否可以获得 IRA 法案中规定的 7500 美元补贴,国轩高科和美国当地政府均未给出明确答复,并且国轩高科作为锂电池企业仍受关键矿物质比例要求和电池组件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