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县域医共体相关政策 原图定位 国家及各省频繁颁布和实施县域医共体方面的政策,激发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县域医共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够有效促进资源合理分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地区的整体医疗水平。2019 年 5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要求到 2020 年底在 500 个县(市、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2019 年 8 月,正式发布《关于 创业慧康(300451) 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确 定新增山西省、浙江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同时试点县数量增加到 567 个,总数量达到 775 个县。2020 年 9 月,国家卫建委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检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县域医共体的发展进入实质性的推动阶段。另外,“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九大任务之一,未来有望受到更多相关政策驱动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