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资管行业管理人及产品类型 原图定位 美国采用的是公司型基金制度,很多公募管理人实质上为投顾。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将基金分为两种运作模式:一是公司型基金(Corporate Model),二是契约性基金(Contractual Model)。美国实行公司型基金制度,公司型基金的发起人通常是该基金的投资顾问。根据我国 2003 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目前国内基金是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显著不同于契约型基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在法律形式上,公司型基金通过发行股票募资,基金投资人取得该基金的股权,是基金的股东;契约型基金通过发行收益凭证募资,投资者是基金份额的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