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国债,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发行主体,以公共债务法确定的债券法律关系为基础,由中央人民政府发行,期限未约定的国家债券。
一、背景
加入WTO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日益起来,稳定日趋完善,但依然存在一定的经济短板,比如基础设施建设仍有较大差距、收入水平偏低、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等。为了解决中国存在的经济短板和宏观经济平衡,中国政府需要寻求新的财政政策来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
2005年,中国政府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债务法》,规定中国可以发行国债,其中包括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不定期国债分为一年期国债、二年期国债和三年期国债三种,这三种国债共同构成了不定期国债。
二、发行过程
1、发行时间
不定期国债分为一年期、二年期和三年期,每年发行一次,具体时间受到不定期招标的具体时间及市场行情影响,有时可能会延期或发行更多次。
2、发行机构
不定期国债发行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作为官方机构,一般由两家机构受委托共同受理公开发行不定期国债。
3、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定期国债的发行和募集的资金,可用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经费,但也可用于支付国家的正常运作费用。
三、表现
1、投资收益
不定期国债一期的投资收益是定期国债的三倍,即为票面利率3%,每一期新发行不定期国债,重新设定利率。
2、信用等级
不定期国债与定期国债一样,都是中国政府发行的国家债券,所以具有相同的信用等级。另外,由于不定期国债的期限更长,所以收益率会高于定期国债,而且收益率会根据市场行情及政府政策而有所变化,使债权人更容易把握投资机会。
3、交易形式
不定期国债是以公开发行的形式出售,没有中间商或经纪人参与,而且投资者可以参与到发行当中,全程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流程规范、可靠、透明,合法合规。
四、优势
1、风险控制
由于中国政府发行的不定期国债,具有较强的政府担保,支付风险小,而且国债是银行体系承购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投资者把握机会,投资民众可以占据有限的投资资源,保守地增加财富,而且随着经济环境变化,每次发行的不定期国债也会随之变化,对投资者也更具有吸引力。
2、流动性
不定期国债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在支付期限到期时,投资者可以自由转让,以确保重复投资;另外,投资者也可以在市场上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