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块链智能合约是什么?
1994年,SZABO第一次给出了智能合约的定义和性质。智能合约就是执行合约条款的可计算交易协议。智能合约具有可见性、强制执行性、可验证性、隐私性等性质。
1997年, SZABO将智能合约定义为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
承诺包括用于执行业务逻辑的合约条款和基于规则的操作,这些承诺定义了合约的本质和目的。数字形式意味着合约由代码组成,其输出可以预测并可以自动执行。协议是参与方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
2008年,在比特币诞生之后,人们逐渐的开始意识到了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能够为智能合约提供可信的执行环境。这使得智能合约技术重新受到了关注,并且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的核心构成要素。
智能合约是由事件驱动的、具有状态的、运行在可复制的共享区块链数据账本上的计算机程序。
智能合约可以实现主动,或者是被动的数据处理功能。它具有接受、存储和发送价值,控制和管理各类链上智能资产等功能。
2016年10月,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中,将智能合约看做是一段部署在区块链上能够自动运行的程序。
STARK将智能合约所有定义分为两类:
智能合约代码(Smart Contract Code)和智能法律合约(Smart Legal Contract)。
智能合约代码(Smart Contract Code):在区块链中存储、验证和执行的代码。
智能法律合约(Smart Legal
Contract):它更像是智能合约代码的一种特例,是使用区块链技术补充或替代现有法律合同的一种方式,也可以说是智能合约代码和传统的法律语言的结合。
在区块链系统上运行的智能合约如下所示
![区块链智能合约 区块链智能合约](//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1-9/1/63766867635705.png)
2、智能合约的应用
(1)身份管理:AL-BASSAM 等人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建立了一个名为 SCPKI
的系统,以克服公钥基础设施的局限性(如缺乏透明度)。该系统允许实体以透明的方式管理他们的身份,不需要可信第三方参与。 YASIN
等人提出一个系统框架来汇总在线身份和信用信息,为个人在线行为评分提供方法。
(2)医疗记录隐私:。XIA 等人提出了 MeDShare
系统,这个系统采用了智能合约和访问控制机制来有效地跟踪数据的行为,使得医疗大数据保管人在无信任环境中共享医疗数据的问题得到了解决。BENCHOUFI
等人探讨了将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应用到临床试验的核心功能与潜在影响。CUNNINGHAM 等人使用以太坊智能合约设计了一个系统记录患者的电子健康记录。
(3)交易与公平交换:BOGNER 等人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开发了一个智能合约应用程序,允许不受信任的参与者共享日常物品(如租赁设备)。PARK
等人建议实施基于区块链的能源交易平台,以实现供应商之间高效的电能交易。
(4)物联网:HUH 等人使用以太坊智能合约来定义和管理特定条件下一些设备的行为。HUCKLE
等人讨论了如何利用物联网和区块链创建安全的共享经济分布式应用程序。ZHANG 等人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实现了智能财产和物联网支付交易。
(5)众筹:JACYNYCZ 等人提出了 Betfunding,基于区块链的分散式众筹平台解决了目前众筹平台公信力不足、无法监管等问题。
参考资料:马春光;安婧;毕伟;袁琪.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J].信息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