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0月海南离岛免税经营主体(预期)及免税店一览 原图定位 海南机场通过参股及提供场地的方式共计成为 4 家离岛免税运营主体的利益方。其中公司对三亚凤凰机场、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包括 T1 和 T2 两家免税店)分别占股 49%,为三亚凤凰机场免税店、中免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及海控全球精品免税城提供场地。公司参股免税店获得收益在报表的投资收益中体现;为三亚凤凰机场免税店提供场地获得租金体现在三亚凤凰机场的非航收入中;为日月广场两免税店(分别是中免海口日月广场店及海控全球精品免税城)提供场地获得收入确认在免税及商业业务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