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世&CFA协会:2021年美世CFA协会全球养老金指数中国报告》对我国养老金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详细分析介绍。
中国养老金体系的发展现状
养老金体系发展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目前,建立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共同举措,目的在于实现国家、单位、个人养老责任的合理分配,促进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人都能够享有体面的老年生活。
世界银行在1994年提出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是当前世界各国主要的发展模式。其中,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金制度,目标是确保国民基本养老收入、抵御长寿风险,一般采用现收现付模式。第二支柱是雇主主导的职业养老金制度,目标是增加员工老年退休收入。目前绝大部分采取雇主和雇员双方缴费的完全积累模式,政府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支持。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参与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目标是加强个人保障能力,由个人根据其风险偏好选择对应的金融产品,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一般采取完全积累模式,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予以支持。
中国的养老金体系基本遵循了三支柱养老金模式
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制度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两部分组成。而具有公共性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看作是世界银行提出的五支柱模式中的零支柱和第三支柱的结合。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制度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构成。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已经进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18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1年),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相关顶层设计箭在弦上,产品也将拓展到基金、银行理财等多种形式。此外,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公共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和调剂,中国于2000年
8月成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由中央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中国养老金体系的结构框架及特征
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覆盖对象包括城镇各类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补贴、雇主和雇员缴费形成。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包含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用。此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截至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制度参保人数为45,621万人,基金累计结存48,317亿元,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达到每人每年40,200元。以按平均水平缴费的标准参保者为例,其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个体替代率约为60%,占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4%。自2005年至今,中国养老金已实现“十七”连涨,养老金待遇每年政策调整幅度均高于CPI增长率,购买力稳步提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及相关比较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质上是普惠式的财政补贴(零支柱)加个人账户(第三支柱)的模式,覆盖对象为城乡居民,以农村老人为主。截至2020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54,244万人,基金累计结存9,759亿元,人均待遇水平为每人每年2,088元。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发展情况(亿人)
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雇员和雇主自愿参与,采取EET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最高为个人免除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的税收。企业年金自建立以来,参与企业和职工数量稳步增长,基金规模持续扩大,近十年基金规模平均增速达22%
。2020年12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并配套印发《关于印发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有关问题政策释义的通知》,扩大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政策上限至40%。截至2020年底,参与企业数为10.52万家,职工人数为2,717.53万人,积累的企业年金规模为2.25万亿元。
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积累情况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准强制性质。2019年2月底,中国职业年金启动市场化投资运营,截至2020年底,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启动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投资规模1.29万亿元,全年累计投资收益额1,010.47亿元。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由试点走向全面推开,相关制度设计也在紧锣密鼓地推出。2021年2月26日,国新办就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中表示,将“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2021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并要求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2021年5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计划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试点。
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自2000年8月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8.51%
,累计投资收益额14,041.64亿元。截至2020年末,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9,226.61亿元,其中财政性净拨入(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转持资金和股份、彩票公益金)累计9,595.82亿元,占比达36.51%。在国资划转方面,中央层面完成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中国养老金体系发展趋势分析
(一)中国养老金体系结构性改革思路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零支柱重新定位,提供底线养老保障
零支柱是一种非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体现政府责任,目的是消除贫困,为没有被正式养老金制度的覆盖群体提供的最低水平的保障。从本质上来讲,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出资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是零支柱的典型体现。为提高制度效率,厘清养老金体系框架,建议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分离:第一,将基础养老金部分的待遇给付定位于零支柱,通过各级财政给付为城乡居民提供普惠式的、保障底线的养老金,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这部分养老金还可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当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后,转为领取零支柱养老金;第二,将个人账户划转至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去,并配套财政补贴制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回归现收现付,实现保基本、全覆盖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定位为政府主导下的保障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国目前养老保险体系构成,应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分离”,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回归统筹账户的现收现付筹资模式,雇主与雇员继续共同缴费,将个人账户转变为个人缴费记录,不再单独计发,也不再继承。另一方面,在承认原来个人账户积累额的前提之下,从第一支柱分离,适时并入第二或第三支柱,实现实账积累。如此既能解决个人账户问题,又推动了二三支柱建设。与此同时,财政要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养老金的方式补贴转制成本。重建后的第一支柱尽快实现全国统筹,通过大数法则分散风险,实现互助共济,为城镇就业者提供基本养老保障。
3、企业年金准强制化,职业年金做实单位缴费,强化单位责任
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是与就业相关联的养老金制度安排,在中国的制度设计中表现为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和自愿性的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面,建议在完善第一支柱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加强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并建立非营利性、市场化运作的职业养老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提供便利,增强参与意愿。同时,在时机成熟时考虑运用“自动注册机制”、“默认投资工具”的方式,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符合自动加入机制的职业养老金的基本条件、建立引入自动加入机制职业养老金计划的过渡安排、明确自动加入职业养老金的退出机制等。职业年金方面,建议纠正国家事业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单位缴费的“虚账”问题,尽快实现“实账”管理。此外,统一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投资管理等政策,保障公平,增强制度的便携性。
附件-完整报告:《美世&CFA协会:2021年美世CFA协会全球养老金指数中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