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21年我国各省出台的储能相关政策汇总梳理(重点政策,不完全统计)
2021年7月13日青海《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末,青海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GW左右,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实现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
2021年7月14日陕西《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陕北—湖北配套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一批新能源项目与线路工程同步投产,积极谋划集中式储能项目。
2021年7月16日宁夏《关于加快促进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力争到2025年全区储能设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
2021年8月2日安徽《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光伏发电和风电申报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比例不低于10%。
2021年8月9日山西《关于组织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储能规模总量50-100万千瓦。包括独立储能项目,参与调峰项目,参与调频的项目和其他形式储能电站,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2021年8月19日山东《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
规划》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着力构建储能全产业链。到2025年,建设4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2021年8月20日安徽《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光伏拟安排4GW
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申报企业按投资业和制造业划分,业绩占比为10%,储能配置比例为45%。
2021年8月26日山西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四市共筹建240万千瓦并网项目,在安全前提下配置10%及以上的储能设施。
2021年8月27日内蒙古《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 征求意见稿)》2025年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2021年9月16日湖北湖北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审查结果的公示符合条件的化学储能电站共计38个,总计规模将超过2.6GW/5.0GWh,含独立储能电站36个,风光储一体化项目1个,渔光互补储能项目1个。
2021年9月18日江西《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
征求意见稿)》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2021年9月23日浙江《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加快区域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储能系统按照峰段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25元/kWh的补贴,补贴两年;已参与共享储能交易的不再享受此补贴。
2021年9月25日山西《2021年竞争性配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优选出保障性并网项目108个、规模1120万千瓦,风电、光伏需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储能,配置比例在10%-15%。
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江苏省长江以南、以北地区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分别按照功率8%、10%及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时长2小时;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电站按照装机规模认定新增调峰能力。压缩空气储能按其实际运行效率与抽水蓄能电站效率比值为系数乘以装机规模认定新增调峰能力。
2021年10月8日内蒙古《关于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风电项目配置20%-30%*2h储能;光伏项目配置20%-30%*2h储能。
2021年10月9日广西《2021年市场化网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风电项目配置20%*2h储能;光伏项目配置15%*2h储能。配置储能1.15GW/2.3GWh。
2021年10月9日河北《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需配建调峰能力,原则上,南网、北网市场化项目配建调峰能力分别不低于项目容量的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3小时,配建调峰能力应与市场化并网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2021年10月10日安徽《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电热锅炉和冰(水)蓄冷电价政策,制定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2021年10月13日湖南《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发展电网侧独立储能为重点,集中规划建设一批电网侧储能电站,力争到2023年,建成电化学储能电站150万千瓦/300万千瓦时以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置电站。
2021年10月18日湖北《关于公布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安排集中式(共享式)化学储能电站(不含基地配置的化学储能电站)37个、容量2.5GW/5.37GWh。
2021年10月30日海南《海南省“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一体化发展氢能源“制、储、运、加、用”产业。以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为重点,发展壮大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风电、光伏产业,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能力,加强储能、智能电网、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装备技术研发推广。
2021年11月3日浙江《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全省建成并网100万千瓦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十四五”
力争实现2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实现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2021年11月12日南方电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南方五省区将新增抽水蓄能6GW,推动新能源配套储能20GW。
2021年12月31日内蒙古《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GW以上,独立共享储能电站不低于5万千瓦,时长不低于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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