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逆回购?
中国货币政策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按照交易品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有现券交易、回购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逆回购作为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获得质押债券的方式把钱借给银行,从而向市场注入流动性,调整基准利率。它是央行向一级市场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还给交易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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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回购主要针对的是储蓄类机构的资产业务,定价规制相比中央票据而言更加灵活,其影响更偏中性,同时发行者主动性也更强,能更好地体现政策预调微调特征。有益于加强对市场预期的导向,发挥市场中利率调节资金供求的作用。逆回购的风险比较低,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和机会成本风险。
2央行逆回购业务的运作
(1)公开市场业务的一般运作机理
在金融市场上,中央银行以商业银行组成的一级交易商为交易对象,通过在公开市场上进行各种有价证券的买进、卖出业务,促使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总量增加或者减少,从而对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进行控制和调节。具体来说,就是在经济过热阶段,中央银行为了降低社会总需求,会卖出政府债券以完成货币的回笼,从而减少市场的货币流通数量,进而提升利率,达到抑制投资的目的;在经济转冷阶段,中央银行为了扩大总需求,则会买入政府债券以进行货币的市场投放,从而增加市场的货币流通数量,进而降低利率,达到刺激投资的目的。
(2)央行逆回购业务的运作机理 (逆回购怎么操作)
交易初期,中央银行通过质押商业银行的债券,将资金借给商业银行;交易到期后,商业银行归还中央银行资金以及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购回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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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即正回购方
(债券持有人商业银行,即资金融入方)向逆回购方(证券买方央行,即资金融出方)卖出有价证券、融入资金,并且与逆回购方签订协议,明确到期日和约定价格,逆回购业务到期后正回购方即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原有证券。这一过程的构成要素包括:正回购方、逆回购方两个交易主体,初期交易、到期交易两次交易行为和初期清算、到期清算两次清算行为。简而言之可将逆回购操作粗略视为
“债券质押贷款”,初期债券持有人以债券抵押方式融入资金,到期赎回债券同时归还本金。
中央银行进行逆回购业务主要是为了向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用以缓解资金面压力,同时在交易到期时可以获得一定的回购利息收入。其收益公式为:成交额×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收入。逆回购本身也存在一些风险,但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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