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 原图定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3 月《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应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 2019-2020 年度的配额核定工作,2021年 12月 31日前完成配额的清缴履约工作。而根据生态环境部 2020年 12 月印发的《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本次配额分配采用基准值法,配额总量自下而上加总确定,对 2019-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