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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代號:1489股份發售GC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保薦人聯席牽頭經辦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GC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GC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2022年9月23日重 要 提 示倘 閣下對本招股章程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GC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發售發售股份總數目:250,000,000股股份(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 而定)公開發售股份數
2、目:2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配售股份數目:22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視乎超額 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發售價:不超過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預期不低於 每股發售股份0.50港元,另加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5%聯交所 交易費及0.00015%財務匯報局交易徵費(須於申請時繳足,並可予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1489保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聯席牽頭經辦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招股章程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3、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招股章程副本連同本招股章程附錄五中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文件 一段所列明的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發售價將由本公司與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於定價日或本公司與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可能協定的較後日期(惟無論如何不遲於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透過協議釐定。除非另有公佈,
4、否則發售價將不高於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且預期將不低於每股發售股份0.50港元。獨家全球協調人經本公司同意後,可於遞交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上午之前,隨時下調股份發售項下的發售股份數目及或本招股章程所述的發售價。於此情況下,有關調低發售股份數目及或發售價的通知最遲將於遞交公開發售截止申請日期上午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ankiu.hk刊載。本公司將於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公佈有關安排的詳情。進一步詳情載於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及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 兩節。倘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與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於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或
5、之前協定發售價,則股份發售將不會成為無條件及將即時失效。有意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務須審慎考慮本招股章程所載的所有資料,包括 風險因素 一節所載的風險因素。根據公開發售包銷協議,獨家全球協調人有權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前任何時間在若干情況下終止公開發售包銷商的責任。有關該等情況的進一步詳情載於 包銷包銷安排及開支公開發售終止理由 一段。重要通知我們已就股份發售採取全電子化申請程序。我們將不會就股份發售向公眾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請表格的印刷本。本招股章程可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我們的網站www.chankiu.hk查閱。倘 閣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可從上
6、述網址下載並列印。重 要 提 示閣下應通過e白表服務或中央結算系統EIPO服務申請認購最少5,000股公開發售股份,並按一覽表上所列的其中一個數目作出。閣下應按照選擇的數目旁載明的金額付款。申請認購的公開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申請認購的公開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申請認購的公開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港元)(港元)(港元)5,0002,727.21150,00081,816.365,000,0002,727,211.9510,0005,454.43200,000109,088.486,250,0003,409,014.9415,0008,181.64300,000163,632.71
7、7,500,0004,090,817.9320,00010,908.85400,000218,176.958,750,0004,772,620.9225,00013,636.06500,000272,721.2010,000,0005,454,423.9030,00016,363.27750,000409,081.8011,250,0006,136,226.8935,00019,090.491,000,000545,442.3912,500,000*6,818,029.8840,00021,817.691,250,000681,802.9945,00024,544.921,500,000818
8、,163.5950,00027,272.122,000,0001,090,884.7875,00040,908.182,500,0001,363,605.98100,00054,544.243,000,0001,636,327.17125,00068,180.304,000,0002,181,769.56*閣下可申請認購的公開發售股份最高數目。申請認購任何其他數目的公開發售股份將不予考慮,且任何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i 預 期 時 間 表倘以下預期時間表有任何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刊發公告,並刊登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ankiu.hk)。(附註1)公
9、開發售開始 .自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起透過指定網站.hk使用 e白表服務完成電子申請的截止時間(附註10).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開始辦理公開發售認購申請登記(附註2).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透過繳費靈付款轉賬完成e白表申請付款的截止時間.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申請認購指示的截止時間(附註3).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如 閣下指示 閣下的經紀或託管商(須為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或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通過中央結算系統終端機發出電子認購指示,代表 閣下申請公開發售股份
10、,則 閣下應聯絡 閣下的經紀或託管商,查詢發出有關指示的截止時間(可能與上文所示截止時間不同)。截止辦理公開發售認購申請登記(附註2).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預期定價日(附註4).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或之前有關最終發售價、配售的踴躍程度、公開發售的申請水平、公開發售的分配基準及結果的公告將刊載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ankiu.hk.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或之前 ii 預 期 時 間 表(附註1)透過各種途徑(包括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chankiu.hk)公佈公開發售的分
11、配結果(連同成功申請人 的身份證明文件編號,如適用)(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 股章程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11.公佈結果 一節).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或之前可於.hk/results(備有 按身份證號碼搜索 功能)查閱公開發售分配結果 .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就全部或部分不獲接納申請以及全部或部分獲接納申請(倘最終 發售價低於根據公開發售就申請所支付的最高發售價)發送電子 退款指示退款支票(附註6至9).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或之前根據公開發售就全部或部分獲接納申請寄發領取股票或將股票 存入中央結算系統(附註5、7、8).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或之前預期於
12、聯交所開始買賣股份.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附註:1.除另有訂明者外,全部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時間。股份發售的架構詳情(包括其條件)載於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2.倘香港於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至中午十二時正期間任何時間懸掛 黑色 暴雨警告訊號或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公佈 極端情況,則當日將不會開始辦理認購申請登記。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10.惡劣天氣及或極端情況對開始辦理認講申請登記的影響 一節。3.透過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申請公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應參閱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6.透過中
13、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申請 一段。4.定價日預期為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或之前。倘本公司與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因任何理由未能於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或之前就發售價達成協議,則股份發售將不會進行,並將因此失效。iii 預 期 時 間 表5.公開發售股份的股票預期於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或之前發出,惟僅於(a)股份發售於各方面成為無條件;及(b)概無包銷協議已根據其條款予以終止的情況下,方會於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八時正成為有效所有權憑證。投資者於收到股票前或於股票成為有效所有權憑證前按公開可得分配詳情買賣股份的風險將完全由彼等
14、自行承擔。6.電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將會就公開發售項下全部或部分不獲接納申請發出,且倘最終發售價低於申請時應付的每股發售股份價格,則亦就全部或部分獲接納申請發出。申請人提供的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或倘屬聯名申請人,則排名首位申請人的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或會列印於退款支票(如有)。該等資料亦會轉交第三方作退款用途。銀行或會在兌現退款支票前要求核對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倘申請人填寫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不準確,或會導致退款支票無效或延誤兌現退款支票。7.透過e白表申請認購1,000,000股或以上公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可於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至下午
15、一時正或我們公佈為寄發領取股票電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日期的其他日期親身前往我們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領取任何退款支票(如適用)及或股票。合資格親身領取的個人申請人不得授權任何其他人士代為領取。個人於領取時須出示獲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接納的身份證明。有關詳情,透過中央結算系統申請認購公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應參閱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14.寄發領取股票及退款 一節。申請人若透過e白表服務提出申請並以單一銀行賬戶繳付申請股款,則退回股款(如有)將以電子退款指示的形式發送至該銀行賬戶。申請人若透過e白表服務提出申請並以多個銀行賬戶繳付
16、申請股款,則退回股款(如有)將以退款支票的形式,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往其申請指示所示地址,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申請認購1,000,000股以下公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的股票及或退款支票,以及任何未領取股票及或退款支票將按相關申請所示地址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出,郵誤風險概由申請人承擔。進一步資料載於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13.退回申請股款 及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14.寄發領取股票及退款。8.未領取的股票及退款支票(如有)將按有關申請所示地址,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發予申請人,郵誤風險概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有關進一步資料,申請人應參閱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14.寄發領取股票及退款 一節。9.就全部或
17、部分不獲接納申請以及獲接納申請(倘最終發售價低於最高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將獲寄發電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10.閣下不得於截止遞交申請日期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後透過指定網站.hk遞交申請。如 閣下已於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或之前遞交申請並已自指定網站取得申請參考編號,則 閣下可繼續辦理申請手續(即完成繳付申請股款),直至截止遞交申請日期中午十二時正截止辦理申請登記為止。iv 預 期 時 間 表倘上述預期時間表於本招股章程日期後有任何變動,本公司隨後將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ankiu.hk刊發公告。所有股票僅於股份發售在各方面成為無條件,及包銷協議於上
18、市日期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並無根據其條款終止時,方會成為股份的有效所有權憑證。有關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的進一步詳情,閣下應參閱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v 目 錄閣下僅應倚賴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所載的資料作出投資決定。本公司並無授權任何人士向 閣下提供有別於本招股章程所載內容的資料。閣下不應就本招股章程並無載列或作出的任何資料或聲明視為已獲本公司、保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任何包銷商、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聯屬人士、僱員或代表或參與股份發售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各方授權而加以倚賴。頁次預期時間表.i目錄.v概要.1釋義及技術詞彙.15前瞻性陳述.
19、28風險因素.29有關本招股章程及股份發售的資料.52董事及參與股份發售的各方.56公司資料.60行業概覽.62監管概覽.73歷史、發展及重組.94業務.10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248與控股股東的關係.260主要股東.267股本.269 vi 目 錄頁次財務資料.273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341基石投資者.355包銷.361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369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380附錄一會計師報告.I-1附錄二未經審計備考財務資料.II-1附錄三本公司組織章程及開曼群島公司法概要.III-1附錄四法定及一般資料.IV-1附錄五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展示文件.V-1 1 概 要本概要旨在為 閣下
20、提供本招股章程所載資料的概覽。本節內容僅為概要,故並未載有可能對 閣下而言屬重要的所有資料。閣下決定投資於發售股份前,務請閱讀本招股章程全文。任何投資均附帶風險。投資於發售股份的部分特定風險載於本招股章程 風險因素一節。閣下決定投資於發售股份前,務請細閱該節。本概要所用多個詞彙均在本招股章程釋義及技術詞彙 一節界定。業務概覽我們為香港的泥水承建商。我們於2005年成立,且此後一直以分包商的身份承接泥水工程。我們的業務由我們的兩大營運附屬公司陳橋及盈威開展。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所進行的泥水工程主要包括批盪、瓷磚鋪設、砌磚、鋪設地台及雲石工程。根據行業報告,按收益計,本集團於2021年在香港泥水工程
21、分包市場排名第一,於2021年約佔4.0%的市場份額。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我們主要於香港從事私營界別項目。我們的私營界別項目主要涉及私營住宅發展項目及商業發展項目。我們私營界別項目的項目擁有人通常為物業開發商,而我們的客戶為該等項目項下委聘的總承建商。其次,我們亦於香港從事公營界別項目。我們的公營界別項目主要涉及公營住宅發展項目以及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發展項目。我們公營界別項目的客戶通常為政府部門及法定機構委聘的總承建商。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自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按項目界別及所涉及發展項目類型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明細:2018/19財年2019/20
22、財年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私營界別住宅23355,71979.418,7355.325425,65482.936,7078.6商業53,1410.72217.059330.2657.0 小計28358,86080.118,9565.330426,58783.136,7728.6公營界別住宅843,1219.64,43610.3942,9328.44,2699.9基礎設施及 公共設施445,93910.38,11917.7843,6358.54,96011.4 小計1289,06019.912,55514.11
23、786,56716.99,22910.7 總計40447,920100.031,5117.047513,154100.046,0019.0 2 概 要2020/21財年2020/21財年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私營界別住宅31 253,783 57.6 23,771 9.4 28285,993 62.7 32,918 11.5商業6 102,329 23.3 17,536 17.1 11 90,066 19.7 10,914 12.1 小計37 356,112 80.9 41,307 11.6 39376,05
24、9 82.4 43,832 11.7 公營界別住宅4 56,531 12.8 7,428 13.1 5 1,934 0.4 527 27.2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10 27,726 6.3 5,187 18.7 13 78,439 17.2 13,329 17.0 小計14 84,257 19.1 12,615 15.0 18 80,373 17.6 13,856 17.2 總計51 440,369 100.0 53,922 12.2 57456,432 100.0 57,688 12.6 本集團的私人商業項目收益由2019/20財年的約0.9百萬港元增加至2020/21財年的約102.3百萬港元
25、。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我們就第#07號項目進行大量泥水工程,該項目於2020/21財年貢獻收益約72.8百萬港元(2019/20財年:約49,000港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主要項目 一段。本集團的收益由2019/20財年的約513.2百萬港元減少至2020/21財年的約440.4百萬港元。收益減少乃主要由以下各項所致:(i)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整體市場機會減少,乃主要由於2020年COVID-19疫情的暫時性影響;(ii)與2019/20財年相比,第#03號項目及第#06號項目於2020/21財年所貢獻的收益相對較低;及(iii)部分項
26、目於2019/20財年已大致完成,而合約金額較大的新項目則於2020年第三季度後獲授或動工。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各期間的經營業績比較2020/21財年與2019/20財年的比較 一段。本集團於2021/22財年的收益增加至約456.4百萬港元。收益增加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在若干正在進行的大型項目(包括位於黃竹坑的私人住宅項目第#16號項目)中施工量增加,向我們在2021/22財年的收益貢獻約61.4百萬港元(2020/21財年:約6.9百萬港元)。我們在開展項目時一直重視我們於項目管理及監督的責任,且我們已委聘分包商在我們的監督下進行大部分地盤工程。一般而言,我們在項目中的主
27、要職責包括(i)安排地盤的前期準備工作;(ii)委聘及監督我們的分包商;(iii)監督地盤工程的實施;(iv)對地盤進行安全監督和質量控制;及(v)制定詳細的工程進度和工作分配計劃。3 概 要中標率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已遞交標書的項目數目、獲授項目數目及中標率: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2021/22財年2022年4月1日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已遞交標書的項目數目868813511145獲授項目數目(附註)121917204中標率(%)(附註)14.021.612.618.08.9附註:於上表中,財政年度期間的中標率乃按根據於該財政年度期間內提交的
28、標書獲授的項目數目(無論是於同一財政年度期間或其後獲授)計算得出。積存項目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的項目數目變動: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2021/22財年2022年4月1日至最後可行日期期初項目數目(附註1)3235343039加:我們獲授的新項目數目(附註2)131818195中標項目的初始合約金額50.0百萬港元或以上6355110.0百萬港元至50.0百萬港元以下42771.0百萬港元至10.0百萬港元以下125311.0百萬港元以內211(附註5)143減:已完工項目數目(附註3)(10)(19)(22)(10)(1)期末項目數目(附註
29、4)3534303943 附註:有關附註1至5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第139至140頁。4 概 要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積存項目價值的變動: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2021/22財年2022年4月1日至最後可行日期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於相關年度期間初積存項目的期初價值283,768476,091373,857548,142758,063加:相關年度期間內已授出 合約工程總值(附註1及2)640,243410,920614,654666,353114,174減:於相關年度期間確認的總收益(447,920)(513,154)(44
30、0,369)(456,432)(221,066)待結轉至下一年度期間的積存項目的期末價值(附註3)476,091373,857548,142758,063651,171 附註:有關附註1至3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第140至141頁。我們的客戶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客戶主要包括香港的建築承建商。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對本集團有收益貢獻的客戶數目分別為13名、14名、14名及17名。本集團於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分別擁有兩名、三名及五名新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各年,我們最大的客戶產生的收益分別約為1
31、58.6百萬港元、289.1百萬港元、166.9百萬港元及195.7百萬港元,而於同期我們的五大客戶共計產生的收益分別約為405.3百萬港元、469.9百萬港元、351.4百萬港元及408.6百萬港元。於往績記錄期內各年,我們最大的客戶應佔本集團總收益的百分比分別約為35.4%、56.3%、37.9%及42.9%,而我們的五大客戶合共應佔本集團總收益的百分比分別約為90.5%、91.6%、79.8%及89.5%。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我們的客戶客戶集中情況 一段。當我們為客戶承接項目時,有時我們的客戶可能會在同一項目下向我們提供若干工具及服務,其後在向我們出具的相關付款憑證中扣除
32、該等金額。我們向客戶進行的有關採購主要包括購買工具(如個人防護設備)以及安排機械租賃及清潔服務。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我們的客戶同時為我們供應商的主要客戶 一段。5 概 要我們的供應商針對我們的業務且有助於我們持續開展業務而定期提供所需貨品及服務的供應商主要包括(i)分包商;(ii)物料及工具供應商;及(iii)其他雜項服務(如機械租賃以及維修及保養服務)的供應商。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按所提供貨物及服務類型劃分的採購總額明細: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2021/22財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分包費372,25794.8412,34092.
33、8333,55791.5332,92089.2物料及工具15,2213.925,0325.626,7567.332,8768.8雜項服務(附註)5,0841.36,9411.64,2571.27,5492.0 合計392,562100.0444,313100.0364,570100.0373,345100.0 附註:該等雜項服務主要包括機械租賃、維修及保養以及其他雜項服務。我們的牌照及資質由於我們所參與項目所需的全部必要牌照、許可證或批文均由相關總承建商安排,因此,除工商登記外,我們在作為私營界別項目項下的分包商提供泥水工程服務時無需取得特定牌照、許可證或批文。同時,由政府發起的公營界別項目所
34、委聘的分包商一般須根據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前稱為分包商註冊制度)進行註冊。我們的兩大營運附屬公司陳橋及盈威現時為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項下批盪指定工種(第二類)的註冊專門行業分包商。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牌照及資質 一段。競爭格局及競爭優勢根據行業報告,香港泥水工程總值由2016年約9,574.9百萬港元增加至2021年約11,335.2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為約3.4%。行政長官在 2020年施政報告 中提出,(i)受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進行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建設預計會提供超過50,000個公營及私營界別的住宅單位;(ii)根據於2020年推出的長
35、遠房屋策略,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的十年期間住房供應目標為430,000個單位;及(iii)政府持續投資基礎設施(未來數年的年均支出估計超過1,000億港元)的推動下,預計泥水工程總值將將繼續由2022年約12,103.1百萬港元增至2026年約15,609.3百萬港元。我們認為,我們的競爭優勢包括:(i)我們於香港泥水行業擁有良好往績記錄;(ii)我們已與部分主要客戶建立長期關係;(iii)我們已與部分主要分包商建立穩定關係;(iv)我們的管理團隊經驗豐富且敬業;及(v)我們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及環境影響控制。6 概 要業務策略我們擬採取以下主要業務策略:(i)競爭泥水工程項目並
36、擴大我們的市場份額;(ii)堅持審慎的財務管理,確保最佳財務成本及資本充足率;(iii)擴大我們的員工隊伍及改善我們的工作環境;(iv)收購更多機械及汽車;(v)收購設備和工具以進一步加強我們的職業安全;及(vi)提升資訊科技能力及項目實施效率。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業務策略 一段。銷售及市場推廣以及定價策略於往績記錄期,我們主要通過接受客戶的招標邀請,透過競爭性招標獲取新業務。董事認為,憑藉良好往績記錄以及與現有客戶的業務關係,我們能善用現有客戶基礎以及我們在香港泥水行業聲譽而無須過份依賴市場推廣活動。與此相反,我們可不時與現有及潛在客戶聯繫以營造及管理業務關係。我們的定價通
37、常根據我們估計成本的若干加成而釐定。我們的服務定價乃經考慮多項因素按個案基準後釐定,而該等因素通常包括(i)服務範疇;(ii)分包服務類型的價格趨勢以及所需物料及工具;(iii)項目複雜性及地點;(iv)所需機械的估計數目及類型;(v)客戶要求的完成時間;及(vi)可用的勞動力及財務資源。風險因素有意投資者於作出任何發售股份的投資決定前,務請細閱本招股章程 風險因素 一節。部分較具體的風險因素包括以下各項:(i)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自少數客戶授予的項目,及來自主要客戶的項目數量的任何重大減少可能對我們的財務表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ii)我們的收益主要來自非經常性項目,故概不保證我們客
38、戶向我們提供新業務;(iii)我們的分包商表現欠佳或未能物色分包商或會對我們的業務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iv)若成本估計出現重大誤差或成本超支,我們的財務業績或會受到不利影響;及(v)我們收到屬非經常性質的政府補助,概不保證我們將繼續按類似水平收取政府補助或根本無法收取有關補助。具體而言,作為政府對COVID-19疫情的紓困措施的一部分,於2020/21財年,我們根據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收取約2.0百萬港元及根據建造業議會的建造業(長散工)保就業計劃收取約17.1百萬港元,該兩項補助均為非經常性質。於往績記錄期的虧損項目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錄得一項虧損項目,當中涉及我們承接的香港大埔住
39、宅發展項目(即第#01號項目)的泥水工程。第#01號項目的經調整合約金額約為141.6百萬港元,為我們自新輝獲得的第一個項目。第#01號項目於2018年3月開始並於2021年4月完成。於第#01號項目的項目實施期間,我們進行於第#01號項目的投標階段未預料到的額外整改工程。因此,我們就該等整改工程產生額外成本,導致第#01號項目的成本超支。就此而言,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錄得第#01號項目的虧損淨額約為6.9百萬港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於往績記錄期的虧損項目 一節。7 概 要主要營運及財務資料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主要營運及財務資料。綜合全面收入表201
40、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2021/22財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收益447,920513,154440,369456,432服務成本(416,409)(467,153)(386,447)(398,744)毛利31,51146,00153,92257,688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18,55730,67352,79038,772所得稅開支(2,867)(4,863)(6,751)(7,478)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度溢利及 全面收入總額15,69025,81046,03931,294我們的收益由2018/19財年約447.9百萬港元增加約65.2百萬港元或14.6%至2019/2
41、0財年約513.2百萬港元。該等收益增加主要由於:(i)本集團根據2019/20財年新開展的項目(即第#03號項目及第#04號項目)進行大量工程;及(ii)因本集團在第#05號項目、第#06號項目及第#12號項目進行的工程量增加導致我們於2019/20財年的部分大型在建項目所貢獻的收益增加。我們的收益由2019/20財年的約513.2百萬港元減少至2020/21財年的約440.4百萬港元,相當於減少約72.8百萬港元或14.2%。我們的收益減少主要由於(i)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整體市場機會減少,乃由於2020年COVID-19爆發的暫時性影響所致;(ii)與2019/20財年相比,第#03號項目
42、及第#06號項目於2020/21財年貢獻收益較低;及(iii)若干項目於2019/20財年已大致完成,而合約金額較大的新項目則於2020年第三季度後獲授或動工。我們的收益由2020/21財年的約440.4百萬港元增加至2021/22財年的約456.4百萬港元,相當於增加約16.1百萬港元或3.6%。收益的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於部分正在進行的大型項目中已完成的工程量增加,包括位於黃竹坑的私人住宅項目第#16號項目,該項目於2021/22財年為我們的收益貢獻約61.4百萬港元(2020/21財年:約6.9百萬港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各期間的經營業績比較 一段。我們的年度溢利
43、及全面收入總額由2018/19財年約15.7百萬港元增加至2019/20財年約25.8百萬港元,乃主要由於我們的收益及毛利增加所致。本公司的年度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由2019/20財年約25.8百萬港元增加至2020/21財年約46.0百萬港元,乃主要由於毛利及其他收入增加所致,而該增加因確認2020/21財年的非經常性上市開支約8.5百萬港元而被部分抵銷。本集團於2020/21財年收到政府補助約19.6百萬港元作為其他收入。我們的年度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由2020/21財年約46.0百萬港元減少至2021/22財年約31.3百萬港元,乃主要由於我們的其他收入減少約19.0百萬港元所致,而該減少被
44、收入及毛利增加所部分抵銷。8 概 要綜合財務狀況表摘要於3月31日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動資產3,0672,1801,9862,695流動資產161,357175,534185,263196,477非流動負債1,271492176527流動負債122,980112,48975,91156,189流動資產淨值38,37763,045109,352140,288資產淨值40,17364,733111,162142,456我們的流動資產淨值由2019年3月31日約38.4百萬港元增至2020年3月31日約63.0百萬港元。我們的流動資產淨值增加主要是由於
45、(i)流動資產增加約14.2百萬港元或8.8%所致,尤其是由於我們的整體業務增長及我們的可盈利業務導致合約資產增加約25.5百萬港元,及(ii)流動負債減少約10.5百萬港元或8.5%。我們的流動資產淨值進一步增加至2021年3月31日約109.4百萬港元。流動資產淨值增加乃主要由於(i)我們的流動負債減少約36.6百萬港元或32.5%,尤其是由於我們於2020/21財年償還若干銀行借款導致銀行借款減少約34.5百萬港元,及(ii)我們的流動資產增加約9.7百萬港元或5.5%。於2022年3月31日,我們的流動資產淨值約為140.3百萬港元。該增加主要是由於(i)我們的營運業務盈利令我們的流動
46、資產增加約11.2百萬港元;及(ii)我們的流動負債減少約19.7百萬港元或26.0%,尤其是由於我們的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減少所致。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流動資產淨值 一段。我們的資產淨值由2019年3月31日的約40.2百萬港元增加至2020年3月31日的約64.7百萬港元,乃由於2019/20財年確認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約25.8百萬港元所致,而該增加部分被相應年度已宣派股息約1.3百萬港元所抵銷。我們於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的資產淨值分別進一步增加至約111.2百萬港元及142.5百萬港元,有關增加乃主要由於20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分別確
47、認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約46.0百萬港元及31.3百萬港元所致。9 概 要綜合現金流量表摘要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2021/22財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營運資金變動前經營溢利20,55637,87455,06739,868營運資金變動(45,924)(56,654)(3,395)(9,360)(已付)退回所得稅淨額(23,775)297,216(16,155)經營活動(所用)所得現金淨額(49,143)(18,751)58,88814,353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462)(205)(1,288)(873)融資活動所得(所用)現金淨額8,103(13,901)(
48、32,224)(2,003)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增加淨額(41,502)(32,857)25,37611,477年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65,05223,550(9,307)16,069 年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23,550(9,307)16,06927,546 本集團於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分別錄得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約49.1百萬港元及18.8百萬港元。該等經營現金流出淨額主要由於(i)根據第#01號項目進行的整改工程,導致於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分別錄得現金流出淨額約14.3百萬港元及7.0百萬港元。由於新輝的工藝規格不同於我們現有的其他主要客戶,我們花費額外
49、時間熟悉新輝的規格。為符合新輝的規格,我們已進行額外的整改工作,導致成本超支;及(ii)項目初期產生的前期成本,例如,第#05號項目於2018/19財年錄得現金流出淨額約1.7百萬港元,第#09號項目於2019/20財年錄得現金流出淨額約7.8百萬港元,以及第#13號項目於2019/20財年錄得現金流出淨額約5.3百萬港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流量。10 概 要主要財務比率2018/19財年或於2019年3月31日2019/20財年或於2020年3月31日2020/21財年或於2021年3月31日2021/22財年或於2022年3月31日
50、收益增長不適用14.6%(14.2)%3.6%純利增長不適用64.5%78.4%(32.0)%毛利率7.0%9.0%12.2%12.6%純利率3.5%5.0%10.5%6.9%股本回報率39.1%39.9%41.4%22.0%總資產回報率9.5%14.5%24.6%15.7%流動比率1.3倍1.6倍2.4倍3.5倍速動比率1.3倍1.6倍2.4倍3.5倍存貨周轉天數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貿易應收款項周轉天數22.2天32.5天36.6天25.2天貿易應付款項周轉天數17.7天17.0天19.9天24.7天資產負債比率75.2%57.4%2.4%零淨債務權益比率7.4%46.8%淨現金淨現金利
51、息償付比率28.9倍25.1倍66.3倍279.9倍於2020/21財年,本集團收益減少約14.2%。減少主要由於以下各項所致(i)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整體市場機會減少,2020年當地爆發COVID-19疫情導致香港泥水工程的需求暫時減少;及(ii)若干大型項目於2019/20財年大致完工,而合約金額較大的新項目乃於2020年第三季度後獲授出或動工。資產負債比率由2019年3月31日的約75.2%下降至2020年3月31日的約57.4%。我們的資產負債比率下降主要由於我們的總權益增加約61.1%,超過我們的銀行借款增加約22.8%。資產負債比率進一步下降至2021年3月31日的約2.4%。有關下
52、降主要由於我們於2021年3月31日的銀行借款較2020年3月31日減少約34.5百萬港元所致。我們的資產負債比率進一步減少至2022年3月31日的零,原因為於2022年3月31日並無未償還銀行借款。有關主要財務比率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主要財務比率 一段。控股股東緊隨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完成後(並無計及因超額配股權或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予配發及發行的任何股份),本公司將由進億擁有75%權益。進億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投資控股公司,由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分別擁有80%及20%權益。基於(i)一致行動承諾;及(ii)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透過共
53、同投資控股公司(即進億)持有彼等各自於本公司所持的權益,而進億則有權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30%或以上的投票權。根據上市規則,進億、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被視為一組控股股東。有關一致行動承諾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歷史、發展及重組一致行動承諾 一段。11 概 要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錄得59宗涉及本集團僱員及或分包商僱員的事故,包括於2019年12月發生的一宗致命事故。於2019年12月,第#10號項目轄下香港新界日出康城的建築地盤(日出康城地盤)發生致命事故,本集團受委聘為該地盤提供泥水工程。一名建築工人(為本集團一名分包商的僱員)於工作期間遭受致命傷害。我
54、們懷疑該名工人在日出康城地盤的竹棚工作平台上進行瓷磚飾面工程時從高處墜落(日出康城事故)。鑒於發生日出康城事故,勞工處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已於2019年12月11日向陳橋發出三份暫時停工通知書,並於2020年3月12日前全部撤銷。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2019年12月發生的致命事故 一段。於2021年5月,第#16號項目轄下香港港島黃竹坑地盤(黃竹坑地盤)發生意外,本集團受聘於該工地提供泥水工程。一名建築工人(為本集團分包商僱員)在施工過程中受傷。據稱該工人從高處墜落。於最後可行日期,事故的真實原因仍在調查中且傷害的性質及嚴重性尚未可知。就董事所深知,受傷
55、工人當前傷勢穩定(黃竹坑事故)。鑒於黃竹坑事故,勞工處根據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於2021年5月20日向陳橋發出停工通知(黃竹坑停工通知書),據此,位於黃竹坑地盤的相關塔樓的外牆瓷磚工程須暫停,直至另行通知及或撤銷通知為止。勞工處已於2021年6月22日撤銷黃竹坑停工通知書,其後我們已相應恢復相關塔樓的外牆瓷磚工程。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於2021年5月黃竹坑停工通知 一段。爆發COVID-19對我們營運的影響於2021年1月底,位於油麻地的第#18號項目的項目地盤報告若干例確診的COVID-19病案。該地盤的建造工程由2021年1月28日起暫停14天,並在暫
56、停後恢復。位於第#18號項目項目地盤的臨時工程暫停並無對本集團造成重大業務或財務影響,當中已考慮(i)根據我們管理層的最佳估計,第#18號項目的現時項目狀況符合其預期項目時間表;(ii)臨時工程暫停後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並無收到有關第#18號項目的任何其他暫停命令或通知;及(iii)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並無因臨時工程暫停而取消第#18號項目的工程訂單。自2022年1月起及直至2022年4月,香港經歷了第五波由SARS-CoV-2 Omicron變異毒株所引起的第五波COVID-19疫情(第五波疫情),期間每日確診病例數量顯著增加。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第五波疫
57、情的不利影響,詳情載列如下:我們的部分員工及我們分包商的員工被檢測出COVID-19呈陽性。我們錄得35例與我們員工有關的確診病例。據董事經合理查詢後所知,截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所有先前COVID-19呈陽性的員工已於最後可行日期復工;12 概 要 於第五波疫情期間,我們三個項目(即第#18號、第#19號及第O15號項目)的項目地盤均報告有確診的COVID-19病例。為控制COVID-19的傳播並進行徹底消毒,項目地盤上的所有建築活動均暫停(臨時工程暫停)。第#18號項目暫停3天,第#19號項目暫停2天,第O15號項目暫停4天,乃主要由於進行消毒。於最後可行日期,臨時工程暫停已解除,我們已就上
58、述項目恢復工作。我們的董事確認,經考慮以下各項,臨時工程暫停對本集團的影響為暫時且並不重大:(i)臨時工程暫停屬短暫性,且並無對項目進度造成任何重大延誤;(ii)自2022年4月初以來,我們已全面恢復業務運營,此後並無經歷任何重大運營中斷;(iii)根據我們管理層的最佳估計,受臨時工程暫停影響的項目預計會按各自的項目時間表完成;及(iv)受臨時工程暫停影響的項目的現有工程訂單並未被取消;及 自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末,由於供應鏈及跨境運輸的短暫中斷,導致我們在第五波疫情爆發期間的運營暫時受阻,本集團的材料及工具供應出現暫時中斷。我們的董事認為,經考慮以下各項,材料及工具供應的暫時中斷並
59、無對我們的運營產生長期的不利影響,(i)自2022年4月末以來,建築材料及工具的供應鏈以及跨境運輸已恢復至正常水平,此後我們在材料及工具的供應方面並無經歷任何重大中斷;及(ii)我們已盡最大努力通過從庫存充足的供應商處採購材料及工具以減輕中斷的影響。第五波疫情對本集團的業務運營及財務表現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根據我們未經審計的管理賬目,與2021年同期相比,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我們的收益下降約30%,及毛利下降約20%。與此同時,自2022年4月末以來,我們的業務已全面恢復。根據於最後可行日期的可得資料,執行董事認為,爆發COVID-19並無對本集團的營運及財務表現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60、或對我們的擴展計劃造成重大不利變動。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在我們項目的項目地盤發現的COVID-19確診病例 一段。法律合規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因未遵守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 被裁定五張傳票的罪名成立。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未能於 僱員補償條例 規定的時限內匯報僱員工傷的事件數目為五宗。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法律合規 一段。13 概 要訴訟及申索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於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曾牽涉多宗針對本集團的申索、訴訟及潛在申索。於最後可行日期,針對本集團提起的進行中民事訴訟有八宗,而針對本集團
61、提起的進行中刑事訴訟則有五宗。此外,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涉及28宗已了結訴訟。有關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訴訟及申索 一段。發售統計數據發售股份的數目:250,000,000股股份(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發售價:不超過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及預期不低於每股發售股份0.50港元(不包括經紀佣金、聯交所交易費、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財務匯報局交易徵費)基於發售價每股0.50港元基於發售價每股0.54港元港元港元市值(附註1)500,000,000540,000,000每股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有形資產淨值(附註2)0.250.26附註:1.股份的市值乃基於緊隨股份發售完成後已發
62、行及將予發行之1,000,000,000股股份且並無計及因超額配股權或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的任何股份或本公司根據一般授權及購回授權可能配發及發行或購回的股份。2.有關計算數據的基準及假設,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附錄二。上市開支董事估計,與上市相關的開支總額約為33.0百萬港元,包括(i)包銷相關開支,包括包銷佣金及其他開支約3.9百萬港元;及(ii)非包銷相關開支約29.1百萬港元,包括(a)已付及應付予法律顧問及申報會計師的費用約15.2百萬港元;及(b)其他費用及開支,包括保薦人費用約13.9百萬港元。按每股發售股份的發售價0.52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每股發售股
63、份0.50港元至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的中位數)計算,預期股份發售所得款項總額約為130.0百萬港元。與上市有關的估計開支佔股份發售所得款項總額的約25.4%。約33.0百萬港元的金額當中,約10.3百萬港元可直接歸因於股份發行,預計該款項將於上市後入賬為自權益扣減。餘下不可如此扣除的約22.7百萬港元將於損益內扣除。將於損益內扣除的約22.7百萬港元中,零港元於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扣除,而約8.5百萬港元及7.6百萬港元已於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扣除及約6.6百萬港元預期將於2022/23財年產生。14 概 要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
64、根據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0.52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每股發售股份0.50港元至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的中位數),並扣除與股份發售有關的相關開支後,我們自股份發售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97.0百萬港元。董事目前有意按以下方式動用所得款項淨額:(i)約70.8百萬港元(相當於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73.0%)將用於撥付我們項目的前期成本;(ii)約10.5百萬港元(相當於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10.8%)將用於增加人手及額外租用一間辦事處;(iii)約2.8百萬港元(相當於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2.9%)將用於購買機器及車輛;(iv)約2.0百萬港元(相當於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2.1%)將用於採購企業資
65、源計劃系統;(v)約1.5百萬港元(相當於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1.5%)將用於購買木板及底護板,以進一步加強我們的職業安全;及(vi)約9.4百萬港元(相當於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9.7%)將預留作我們的一般營運資金。股息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向當時的股東分別宣派及派付6百萬港元、約1.3百萬港元、零及零的股息。所有有關股息已全數派付,我們以內部資源撥付有關股息。未來宣派及派付股息時,須先經董事會在考慮多項因素後決定,包括但不限於我們的營運及財務表現、盈利能力、業務發展、前景、資本要求及經濟展望,亦須遵守任何適用法律。以往派付的股息未必
66、對未來派息趨勢有指示作用。我們並無既定股息派發比率。近期發展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手頭有43個項目,總值約872.2百萬港元,尚未在往績記錄期後確認為收入,其中,預期約493.4百萬港元及378.8百萬港元將分別確認為2022/23財年及2023/24財年財年以後的收益。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手頭項目 一段。於往績記錄期後,我們已獲授五個項目,包括客戶集團D授出的一個基建及公共設施項目,初步合約總金額約70.3百萬港元。根據我們的未經審核管理賬戶,我們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四個月的收益及毛利與2021年同期相比略微減少,主要歸因於第五波疫情於直至2022年4月底對本集團業務營
67、運造成若干不利影響。董事確認,除與上市相關的開支外,自2022年3月31日起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們的財務或貿易狀況或前景並無重大不利變動,且自2022年3月31日起並無任何事件會對會計師報告所載綜合財務報表所示資料造成重大影響。15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於本招股章程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會計師報告指本公司的會計師報告,其全文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一一致行動承諾指陳橋森先生與陳永平先生簽立日期為2020年11月5日之確認及承諾。有關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歷史、發展及重組一致行動承諾 一段細則 或 組織章程細則指本公司於2022年9月13日採納之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68、其概要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經不時補充、修訂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聯繫人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審核委員會指董事會轄下之審核委員會董事會指董事會建築物條例指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營業日指香港的銀行一般開門辦理正常銀行業務的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眾假期)英屬處女群島指英屬處女群島複合年增長率指複合年增長率資本化發行指如本招股章程附錄四 A.有關本集團的進一步資料5.唯一股東於2022年9月13日通過的書面決議案 一段所述,於本公司部分股份溢價賬資本化後發行的711,000,000股股份 16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中央結算系統指由香港結算設立
69、及管理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 指獲接納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全面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 參與者指獲接納以託管商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中央結算系統EIPO指以香港結算代理人的名義申請將予發行的公開發售股份,並直接存入中央結算系統,以記存於 閣下或指定的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股份戶口,方式為促使香港結算代理人代表 閣下申請認購,包括(i)指示 閣下的經紀或託管商(須為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或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透過中央結算系統終端機發出電子認購指示,代表 閣下申請公開發售股份;或(ii)(倘 閣下為現有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透過中
70、央結算系統互聯網系統(https:/)或透過 結算通 電話系統(根據香港結算不時生效的 投資者戶口操作簡介 所載程序)發出電子認購指示。香港結算亦可透過香港結算客戶服務中心填寫輸入請求表格,為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輸入電子認購指示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 持有人指獲接納以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可為個人、聯名個人或公司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指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或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陳橋指陳橋建築泥水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一間於2007年10月18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緊密聯繫人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1
71、7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公司法指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公司條例指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指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經不時修訂、修改及補充本公司指GC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前稱陳橋工程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2020年4月28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關連交易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建造業議會指建造業議會,為根據香港法例第587章建造業議會條例設立的法團建築地盤(安全)規例指香港法例第5
72、9I章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控股股東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就本招股章程而言指陳橋森先生、陳永平先生及進億核心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企業管治守則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COVID-19指冠狀病毒疫情,由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SARS-CoV-2)引起的2019年冠狀病毒病(COVID-19)全球持續疫情 18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彌償契據指控股股東以本公司(為其本身及作為受託人為及代表附屬公司)為受益人簽立日期為2022年9月18日有關若干彌償保證之彌償契據,詳述於本招股章程附錄四 E.其他資料1.稅項及其他彌償
73、保證 一段不競爭契據指控股股東以本公司(為其本身及作為受託人為及代表附屬公司)為受益人簽立日期為2022年9月18日有關不競爭承諾之不競爭契據,詳述於本招股章程 與控股股東的關係不競爭承諾 一段發展局指政府發展局董事指本公司董事進億指進億有限公司,一間於2020年4月21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我們的控股股東之一e白表指透過e白表服務供應商指定網站.hk於網上遞交申請,申請以申請人本身名義獲發行公開發售股份e白表服務供應商指本 公 司 指 定 的 e 白 表 服 務 供 應 商,詳 見 指 定 網 站.hk極端狀況指若超強颱風導致公共運輸服務嚴重中斷、大面積水災、嚴重山泥傾瀉或大
74、範圍電力中斷等情況,香港政府可能根據勞工處發佈的經修訂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 宣佈的極端情況弗若斯特沙利文指獨立市場研究機構弗若斯特沙利文有限公司,為一名獨立第三方 19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第一集團指第一集團由兩家私營企業組成,即新港建築有限公司及新標準建築有限公司。第一集團為我們的主要客戶之一及獨立第三方2017/18財年指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18/19財年指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19/20財年指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20/21財年指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21/22財年指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22
75、/23財年指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23/24財年指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24/25財年指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政府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均富 或 保薦人指均富融資有限公司,本公司上市的保薦人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團綠色申請表格指供e白表服務供應商填寫的申請表格本集團 或 我們指本公司及我們於相關時間的附屬公司或(於文義另有所指時)就本公司成為我們現有附屬公司的控股公司前的期間而言,我們的現有附屬公司及該等附屬公司或其前身公司(視乎情況而定)所經營的業務港元指港元,
76、香港法定貨幣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指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20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香港結算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結算代理人指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 或 香港特區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指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為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房屋委員會指香港房屋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成立的香港法定機構,負責開發及實施香港公共房屋計劃獨立第三方指獨立於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任何聯繫人且與彼等並無關連(定義見上市規則)的人士或公司行業報告指我們委託弗若斯特沙利文編
77、製的有關本集團經營所在行業概覽的市場研究報告ISO指國際標準化組織(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非政府組織)所刊發用作評估企業組織質量系統的一系列品質管理及品質保證標準的英文簡稱ISO 14001指設立架構以便公司或組織據以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的環境管理系統標準,藉此向公司管理層與僱員以及外部持份者保證會監測及改善對環境的影響ISO 14001:2015指2015年版ISO 14001標準 21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ISO 45001指載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定的國際準則,用以管理與業務相關的職業健康與安全風險ISO 45001:2018指2018年版ISO 45001標準ISO 9001指
78、基於多項質量管理原則(包括以客為本、最高管理層的積極性及影響力、流程方法及持續改進)計量的質量管理系統標準ISO 9001:2015指2015年版ISO 9001標準聯席賬簿管理人指中國通海證券有限公司及偉祿亞太證券有限公司聯席牽頭經辦人指中國通海證券有限公司、偉祿亞太證券有限公司、致富證券有限公司、佳富達證券有限公司及山高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勞工處指政府勞工處最後可行日期指2022年9月15日,即本招股章程付印前為確定本招股章程刊發前其當中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可行日期法律顧問指香港大律師陳聰先生上市指股份於主板上市上市委員會指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上市日期指股份於主板開始買賣之日期,預計為2022年10
79、月10日(星期一)或前後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修改及補充主板指聯交所主板 22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總承建商指就建築項目而言,為獲項目擁有人委任的承建商,其通常監管整個建築項目的進度並分派不同建築工程予其他分包商大綱 或 組織章程大綱指本公司於2022年9月13日批准及採納之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其概要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並經不時補充、修訂或以其他方式修改陳橋森先生指陳橋森先生,董事會主席、本集團行政總裁、我們的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之一。陳橋森先生為陳永平先生之堂舅兄陳永平先生指陳永平先生,我們的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之一。陳永平先生為陳橋森先生之堂妹夫曾女士指曾肖貞女
80、士,陳橋森先生之配偶提名委員會指董事會轄下之提名委員會非道路移動機械指非道路移動機械非道路移動機械規例指香港法例第311Z章空氣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規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發售價指根據股份發售認購或發行發售股份之每股發售股份的最終港元價格(不包括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5%聯交所交易費及0.00015%財務匯報局交易徵費)發售股份指公開發售股份及配售股份 23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OHSAS 18001指載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定的國際準則,用以管理與業務相關的職業健康與安全風險OHSAS 18001:2007指2007年版O
81、HSAS 18001標準超額配售權指預期本公司將根據配售包銷協議向獨家全球協調人授出之權利,可由獨家全球協調人(代表配售包銷商)全面或部分行使,據此,本公司可能須以發售價配發及發行最高合共37,500,000股股份(佔根據股份發售提呈之發售股份初始數量的約15%),以補足配售的超額配股(如有)配售指配售包銷商以發售價有條件向選定的專業、機構及其他投資者配售配售股份,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配售股份指由 本 公 司 根 據 配 售 按 發 售 價 初 步 提 呈 以 供 認 購 的225,000,000股股份(可按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所述予以重新分配)配售
82、包銷商指配售的包銷商,預期將訂立配售包銷協議以就配售進行包銷配售包銷協議指預期將由(其中包括)本公司、獨家全球協調人及配售包銷商於2022年9月29日或前後就配售訂立的有條件包銷及配售協議,詳情於本招股章程 包銷 一節概述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招股章程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24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定價協議指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與本公司將於定價日訂立之協議,以記錄及釐定發售價定價日指訂立定價協議之日期,預計為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或前後,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私營界別項目指非公營界別項目的工程合約第#XX號項目
83、指於往績記錄期為本集團帶來累計收益貢獻達40.0百萬港元或以上的主要項目,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業務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主要項目一段第OXX號項目指我們已動工但未完成的若干項目以及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已獲授但尚未動工的項目,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業務手頭項目 一段公開發售指公開發售股份要約,供香港公眾人士按發售價(加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5%聯交所交易費及0.00015%財務匯報局交易徵費,於申請時繳足)認購以換取現金,惟須受本招股章綠色申請表格所述條款及條件規限公開發售股份指根據公開發售初步提呈以供認購的25,000,000股股份,惟可
84、根據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所述予以重新分配公開發售包銷商指名列本招股章程 包銷公開發售包銷商 一段所載的公開發售包銷商 25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公開發售包銷協議指由(其中包括)控股股東、執行董事、本公司及公開發售包銷商於2022年9月22日就公開發售訂立的有條件包銷協議,詳情概述於本招股章程 包銷 一節公營界別項目指最終項目擁有人為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的工程合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 指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前稱分包商註冊制度)受規管機械指由內燃機發動且額定輸出功率為19千瓦以上至560千瓦以下的任何移動機械或可運輸工業設備(而非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
85、例附表1所列的一類交通工具)S規例指美國證券法S規例薪酬委員會指董事會轄下之薪酬委員會重組指本集團為上市而進行的重組,其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歷史、發展及重組 一節安全顧問指嘉禹股份有限公司,為獨立安全顧問新輝指新輝(建築管理)有限公司,即我們的主要客戶之一及獨立第三方證監會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券及期貨條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26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股份發售指公開發售及配售購股權計劃指本公司於2022年9月13日有條件批准及採納之購股權計劃,其主要條款概述於本招股章程附錄四 D.購股權
86、計劃一段股東指股份持有人獨家全球協調人指中國通海證券有限公司平方呎指平方呎穩價經辦人指中國通海證券有限公司借股協議指進億與穩價經辦人訂立的借股協議,據此,穩價經辦人可能借入最多37,500,000股股份用以補足股份發售的任何超額配股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分包商註冊制度指建造業議會的分包商註冊制度,自2019年4月1日起由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取代附屬公司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主要股東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而我們主要股東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主要股東 一節收購守則指證監會頒佈的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往績記錄期指2018/19財年、2019/20
87、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包銷商指公開發售包銷商及配售包銷商,其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包銷 一節 27 釋 義 及 技 術 詞 彙包銷協議指公開發售包銷協議及配售包銷協議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美國證券法指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不時修訂、修改及補充美元指美元,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工程變更指令指客戶於項目執行過程中下達指令,以變更工程中某部分,而此舉對完成項目而言屬必要,其中可包括於項目執行過程中超出合約範圍之加建或改建工程威威指威威有限公司,一間於2020年5月8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盈威指盈威(陳橋)建築泥水工程有限公司,一間於2005年7月
88、30日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盈盈指盈盈有限公司,一間於2020年5月8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指百分比 28 前 瞻 性 陳 述本招股章程載有前瞻性陳述,由於其性質使然,該等陳述涉及重大風險及不確定因素。若干情況下,旨在、預計、相信、估計、預期、展望、擬、或會、計劃、可能、預測、建議、尋求、應會、將會、會 等字眼及其他類似詞彙,用作識別該等前瞻性陳述。該等前瞻性陳述包括(但不限於)與下列各項有關的陳述:本集團的業務、經營策略及營運計劃;本集團業務的未來發展的資金數額、性質以及可能性;本公司的派息計劃;本集團經營所處行業的監管
89、環境及整體行業前景;本集團經營所處行業的未來發展;及 香港及全球的整體經濟形勢。該等陳述乃基於多項假設而作出,其中包括有關本集團目前及未來業務策略以及本集團未來經營所處環境的假設。本集團的未來業績可能與該等前瞻性陳述所述或推斷者有重大差異。此外,本集團的未來表現可能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本招股章程 風險因素 及 財務資料 各節所論述者。倘發生上述章節所述的其中一項或多項風險或不確定因素,或任何相關假設被證實為不正確,實際結果與所載者可能大相徑庭。因此,有意投資者不應過分依賴任何前瞻性陳述。本節所載的警告聲明適用於本招股章程內所有前瞻性陳述。於本招股章程中,對本集團或任何董事所作出意向
90、的陳述或提述乃於本招股章程日期作出。任何該等意向可能因未來發展而有所變動。29 風 險 因 素有意投資者於作出有關發售股份的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審慎考慮本招股章程所載全部資料,尤其應考慮以下與投資於本公司有關的風險及特別考量。倘任何下述可能事件實現,本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或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而股份交易價格或會因任何該等風險而下跌,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或部分投資。本招股章程載有有關本集團計劃、目標、期望及意向的若干前瞻性陳述,當中涉及風險及不確定性。本集團的實際業績可能與本招股章程所討論者有重大差異。可造成該等差異的因素載列於下文及本招股章程其他部分。與業務有關的風險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
91、益來自少數客戶授予的項目,及來自主要客戶的項目數量的任何重大減少可能對我們的財務表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大部分收益來自少數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各年,我們的五大客戶貢獻的收益分別約為405.3百萬港元、469.9百萬港元、351.4百萬港元及408.6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同期收益的約90.5%、91.6%、79.8%及89.5%。尤其是,於往績記錄期內各年,客戶集團A貢獻的收益分別約為158.6百萬港元、289.1百萬港元、166.9百萬港元及195.7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的收益約35.4%、56.3%、37.9%及42.9%。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按逐個項目基準獲客戶委聘。概不保證我
92、們於日後將會繼續接獲來自主要客戶的合約。倘我們的主要客戶授予的項目數量大幅減少,且我們未能自其他客戶獲授具有可比較規模及數量的合適項目取而代之,則我們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將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收益主要來自非經常性項目,故概不保證我們客戶向我們提供新業務我們的收益通常來自非經常性項目及我們客戶並無責任向我們授予項目。於往績記錄期,我們主要通過客戶的投標邀請獲得新業務。概不保證我們於日後將能夠獲得新合約。因此,項目的數量及規模以及我們能夠從中賺取的收益數額在不同期間或會出現重大差異,故未來的業務量 30 風 險 因 素可能難以預測。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
93、2021/22財年,我們的中標率分別約為14.0%、21.6%、12.6%及18.0%。董事認為,我們項目競標的中標率視乎一系列因素而定,主要包括我們的定價及投標策略、競爭對手的投標及定價策略、我們可用的資源及分包商、競爭程度及客戶的評估標準。此外,據董事所知,我們部分客戶均設有評估機制,確保服務供應商在管理、行業專業知識、財務實力、聲譽及監管合規方面符合若干標準,而該等標準可能不時改變。概不保證本集團日後的中標率能夠與往績記錄期持平或高出往績記錄期的中標率。倘本集團日後未能取得新合約或可供投標的競標邀請或合約數量大幅減少,本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未能維持安全的建築
94、地盤及或實施我們的安全管理制度可能導致發生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致命意外或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下的註冊被吊銷或不予重續由於建築地盤工程的性質,工人發生意外或受傷的風險屬固有。儘管我們要求本集團及分包商的僱員遵守我們的職業健康及安全措施,但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毀及或致命意外的事故仍是工地的固有風險。無法保證本集團或分包商的僱員不會違反安全措施或其他有關規章制度。任何該等違規事件均增加工地發生人身傷害、財產損毀及或致命意外的可能性及或令事故的嚴重性增加,此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就保單未能承保情況而言)。另外,未能保障建築地盤安全及或實施安全管理措施而導致發生
95、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致命意外,可能會導致負面宣傳及或我們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下的註冊被暫時吊銷或不予重續,從而對我們的聲譽、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此外,倘本集團及分包商的僱員遭遇任何人身傷害及或致命意外,均可能導致本集團面臨申索或其他法律程序。任何該等申索或法律程序均可能對我們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就保單未能承保情況而言)。此外,不論任何該等申索或法律程序的是非曲直,我們須投入管理資源及承受額外成本來處理該等事宜。因此,任何該等申索或法律程序均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營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於日常業務過程中錄得涉及僱員及或分包商僱員的59宗事
96、故。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 一段。儘管由 31 風 險 因 素於建築行業的工程性質導致工人發生意外或受傷為固有的風險,但事故記錄可能對我們的行業聲譽造成不利影響,從而可能影響我們自潛在新客戶收到招標邀請或日後自現有及潛在新客戶中標的前景。此外,我們可能需要支付額外成本以強化我們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增聘安全監督員工,這可能會對我們的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於2019年12月,位於香港新界的日出康城地盤(日出康城地盤)發生一宗致命意外,本集團受聘於該地盤提供泥水工程。一名建築工人(為本集團一名分包商的僱員)在施工過程中遭受致命傷害。懷疑該名工人在日出康城地盤的竹棚架工
97、作平台上進行瓷磚飾面工程時,從高處墜落。有關該宗致命意外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2019年12月發生的致命事故 一段。於2021年5月,香港港島黃竹坑地盤(黃竹坑地盤)發生意外,本集團受聘於該工地的一個項目提供泥水工程。一名建築工人(為本集團一名分包商的僱員)在施工過程中受傷。據稱該工人從高處墜落。於最後可行日期,事故的真實原因仍在調查中且傷害的性質及嚴重性尚未可知。就董事所深知,受傷工人當前傷勢穩定(黃竹坑事故)。鑒於黃竹坑事故,勞工處根據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於2021年5月20日向陳橋發出停工通知(黃竹坑停工通知書),據此,位於黃竹坑地盤的相關塔樓的外牆瓷磚
98、工程須暫停,直至另行通知及或撤銷通知為止。勞工處已於2021年6月22日撤銷黃竹坑停工通知書,其後我們已相應恢復相關塔樓的外牆瓷磚工程。有關事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於2021年5月黃竹坑停工通知 一段。我們牽涉若干與安全有關的不合規事件我們的營運須遵守若干安全相關法律及法規。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 監管概覽有關勞工、健康及安全的法律及規例 一段。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因未遵守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 而被裁定五張傳票罪名成立。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不合規未遵守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 一段。32 風 險 因 素概不保證日後不會因人為失誤或我們的工人或
99、分包商的工人未能遵守我們的安全措施而再次發生與安全有關的不合規事件。任何不合規或被定罪的記錄可能會對我們的聲譽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影響我們未來中標的前景。此外,倘日後發生任何類似或其他性質的不合規事件,我們可能被處以罰款、面臨業務中斷及或承擔其他法律及營運後果,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分包商表現欠佳或未能物色分包商或會對我們的業務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我們於開展項目時著重項目管理所發揮的作用,且我們委任分包商在我們的監督之下從事大部分的地盤工程。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我們的供應商進行分包安排之理由 一段。為控制及確保分包商的工程質量及進度,本
100、集團基於分包商的服務質量、資質、技能及技術、當前市價、交付時間、為滿足我們的要求而可動用之資源及聲譽選擇分包商。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的分包費用分別為約372.3百萬港元、412.3百萬港元、333.6百萬港元及332.9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採購總額的約94.8%、92.8%、91.5%及89.2%。無法保證分包商的工程質量一直符合我們的要求。我們或會因我們分包商的不履約行為或提供不當或質量低劣的工程而受影響。該等事件可能會影響我們的盈利能力、財務表現及聲譽。此外,無法保證本集團在必要時一直能夠向合適的分包商取得服務,或可與分包商
101、磋商可接受的服務費用及條款。倘若如此,我們的業務及財務狀況或會受到不利影響。倘我們的分包商未能遵守安全指引及客戶提出的其他要求,我們可能須負責向客戶支付彼等所產生的開支及罰款。儘管我們有權根據分包協議要求我們的分包商就有關罰款向我們作出補償,但我們可能為了維持與主要分包商的穩定關係而無法向有關分包商申索。於該情況下,我們可能面臨分包商因彼等未能遵守安全程序及客戶提出的其他要求而產生的額外成本及罰款。倘我們分包商僱員因意外事故及僱用受傷工人的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及或牽涉勞資糾紛,我們可能會牽涉申索及訴訟。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與分包商的僱員牽涉多宗於正常業務過程中發生的申索及訴訟。有
102、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訴訟及 33 風 險 因 素申索 一段。有關申索及訴訟可能會對我們的行業聲譽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營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若成本估計出現重大誤差或成本超支,我們的財務業績或會受到不利影響於釐定我們的標價時,我們的管理層會於計及(i)工程範圍;(ii)分包服務類型以及所需材料及工具的價格趨勢;(iii)項目的複雜性及地點;(iv)所需機械的估計數目及類型;(v)客戶要求的完工時間;及(vi)可用的勞動力及財務資源的情況下估計項目所涉及的時間及成本。有關我們定價策略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定價策略 一段。無法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實際所用時
103、間及所產生成本不會超出我們的估計範圍。完成項目所用的實際時間及所產生的成本或會因多項因素而受到不利影響,包括不可預見的地盤狀況、惡劣天氣狀況、事故、分包商不履約、協定由我們承擔的材料成本意外急升、客戶要求的整改工程數量意外增加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問題及情況。項目所涉及時間及成本的估計如出現重大誤差,則可能會導致完工延誤及或成本超支,從而或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流動資金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錄得一項虧損項目,當中涉及我們承接的香港大埔住宅發展項目(即第#01號項目)的泥水工程。於第#01號項目的項目實施期間,我們進行於第#01號項目的投標階段未預料到的額外整改工程。因此,我
104、們就該等整改工程產生額外成本,導致第#01號項目的成本超支。就此而言,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錄得第#01號項目的虧損淨額約為6.9百萬港元。有關該虧損項目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於往績記錄期的虧損項目 一段。於往績記錄期,我們與客戶的合約通常按重新計量基準並偶爾按總價基準或總價項目及重新計量項目相結合方式訂立,而我們與分包商的合約通常按重新計量基準訂立。倘我們與客戶按總價基準訂立合約且分包成本增加,而我們無法將分包費用增加的風險轉嫁予客戶,則我們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響。34 風 險 因 素完成工程的實際總價值可能與我們與客戶所訂合約所載的原估計合約金額不同於往績記錄期,我們與客戶的合
105、約一般以重新計量基準訂立。視乎我們與客戶的磋商而定,部分客戶亦可能按總價基準或總價項目及重新計量項目相結合方式委聘我們。就重新計量項目而言,合約將根據協定的單位價格及工程項目的估計數量訂明估計合約金額。我們根據合約將予進行的實際工程量視乎合約期內客戶指示或下達的訂單且完成工程的實際總價值可能與合約所載的原估計合約金額不同。客戶將會實地計量已完成的實際工程數量,並將根據已完成的實際工程向本集團付款。就總價項目而言,我們通常需要按照約定的固定價格進行客戶指定固定數量的工程。於項目實施期間,我們的客戶可通過向我們下達變更訂單,要求在合約範圍之外進行額外、減少或更改工程。由於客戶下達變更訂單,我們能夠
106、從項目中獲得的總收入金額可能與相關合約中指定的原始估計合約金額有所不同。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變更訂單應佔的收益約為42.9百萬港元、73.5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及72.8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於相應財政年度總收益的約9.6%、14.3%、17.7%及16.0%。有關變更訂單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中 業務我們的客戶主要委聘條款 一段。因此,概不保證與我們客戶最終協定的費用及收費金額將足以補償我們產生的成本或為我們提供合理的利潤率或項目產生的收入金額不會與相關合約中規定的原始估計合約金額有重大差異,且變更訂單令我們收入減
107、少可能會對我們的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概不保證我們於日後的收入及利潤率將維持在與於往績記錄期所錄得的收入及利潤率相若的水平。收到客戶進度付款、項目前期成本付款與向我們的供應商付款之間的潛在時差可能會對我們的現金流量產生不利影響在項目的初期階段,我們可能經歷作為項目前期成本的淨現金流出。我們項目的前期成本通常包括分包商完成的工程的分包費、向供應商作出的材料及工具付款以及機械租賃成本。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建議,雖然所產生項目的前期成本的性質及數量因項目而異,但泥水工程項目所產生的前期成本的平均金額通常介乎合約金額的約10%至25%,且可能會因項目規模及時長、不同承包商的付款慣例及所涉相關各方
108、之間的關係而異。根據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營運歷史及視 35 風 險 因 素乎項目規模,(i)我們首次產生前期成本;與(ii)我們就項目首次產生正面月現金流量的平均時間間隔平均為七個月(前期)。根據我們與不同客戶的委聘條款,就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主要項目而言,本集團於前期產生的前期成本總額平均佔項目合約金額20%。我們的客戶通常根據我們的工程進度作出進度付款,且該付款須於我們向客戶開具發票前經我們客戶認證。此外,我們客戶可能預扣最高為每筆進度付款10%的金額作為工程保固金,上限為總合約金額的5%。視乎合約條款而定,工程的半數保固金一般於總承建商或項目擁有人對竣工工程感到滿意後發放。餘下一半則通常
109、於相關合約的保固期屆滿後發放。於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我們客戶保留作為工程保固金的應收保留金分別為約43.9百萬港元、46.2百萬港元、50.0百萬港元及57.7百萬港元。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我們的客戶委聘的主要條款一段。因此,隨著項目的進展,我們的現金流量一般會從項目早期的淨流出逐漸轉為累計淨流入。這導致現金流量缺口,倘我們在初始階段有更多項目或我們的客戶於任何特定時間點預扣各類項目的大量工程保固金,我們的流動資金可能會遭受重大不利影響。我們收到屬非經常性質的政府補助,且概不保證我們將繼續按類似水平收取政府補助或根本無法收取有關補助於20
11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本集團分別獲得政府補助約85,000港元、0.2百萬港元、19.4百萬港元及0.6百萬港元。具體而言,作為政府對COVID-19疫情的紓困措施的一部分,於2020/21財年,我們根據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收取約2.0百萬港元及根據建造業議會的建造業(長散工)保就業計劃收取17.1百萬港元,該兩項補助均為非經常性質。有關本集團所收取政府補助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經營業績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他收入 一段。由於政府對COVID-19疫情的紓困措施屬非經常性質,故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將繼續按類似水平或根本無法獲得
111、上述政府補助。倘政府措施或政策出現任何變動,導致本集團獲得的政府補助出現任何暫停、重大減少或終止,我們的盈利能力、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36 風 險 因 素我們面臨有關收回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的信貸風險合約資產指本集團收取客戶代價的權利,以換取本集團已向客戶轉讓提供的尚非屬無條件的泥水工程。當本集團根據相關合約提供泥水工程但工程尚未由建築師、工料測量師或客戶指定的其他代表進行認證及或本集團收取付款的權利仍取決於時間流逝除外的因素時,合約資產產生。當本集團收取付款的權利成為無條件(不包括時間流逝)時,先前確認為合約資產的任何金額將重新分類為貿易應收款項。本集團於2019年、2
112、02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分別錄得合約資產(扣除減值撥備)約77.0百萬港元、102.5百萬港元、117.3百萬港元及130.3百萬港元。本集團的合約資產包括(i)未開單收入;及(ii)泥水工程應收保固金。於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本集團錄得未開單收入分別約為33.2百萬港元、56.6百萬港元、67.8百萬港元及72.8百萬港元。此外,客戶可能最多會預扣我們每筆進度付款的10%作為保固金,惟上限為總合約金額的5%。視乎合約條款而定,工程的半數保固金一般於總承建商或項目擁有人對竣工工程感到滿意後發放。餘下一半則一般於相關合約保固期屆滿後發放。於2
113、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我們的應收保固金分別約為43.9百萬港元、46.2百萬港元、50.0百萬港元及57.7百萬港元。有關我們未開單收入及應收保固金的進一步討論及分析,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節選財務狀況表項目的討論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一段。有關該等合約資產的後續結算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節選財務狀況表項目的討論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後續開票及結算 一段。概不保證我們能夠根據合約的付款條款就已完成服務收取全部或任何部分合約資產,亦不保證保固金將相應會由我們的客戶及時及足額向我們發放。另外,無法保證客戶將會及時及足額結清我們的發票。於2019年、202
114、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我們錄得貿易應收款項(扣除減值撥備)分別約為39.0百萬港元、52.4百萬港元、35.9百萬港元及27.2百萬港元。倘我們無法於付款期限內收回大部分貿易應收款項或甚至完全不能收回,則我們的現金流量及財務狀況將受到不利影響。37 風 險 因 素於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本集團承受來自五大客戶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信貸風險集中,金額分別約為89.4百萬港元、125.8百萬港元、105.6百萬港元及116.4百萬港元,分別佔總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餘額約77%、81%、69%及74%。我們於收取大部分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
115、時遇到任何困難可能對我們的現金流量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於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錄得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我們於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錄得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分別約為49.1百萬港元及18.8百萬港元。於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分別錄得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約58.9百萬港元及14.4百萬港元。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料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現金流量 一段。我們無法保證我們日後能夠從經營活動產生正現金流量。具體而言,我們無法預測就合約資產及貿易應收款項向客戶開出賬單或收取客戶款項的金額及時間。於2018/19財年、2019/
116、20財年及2020/21財年,本集團分別確認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減值虧損約0.1百萬港元、0.2百萬港元及0.2百萬港元。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可能對我們的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因而可能需要我們取得足夠外部融資以滿足我們的財務需求及責任。倘我們倚賴外部融資以產生額外現金,我們將產生融資成本,而我們無法向 閣下保證我們將能按我們可接受的條款獲得外部融資,或根本無法獲得外部融資。我們的表現視乎泥水行業的市況及趨勢而定,且倘香港物業市場放緩(就成交量及價格而言),可供發展的香港泥水工程項目可能會銳減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自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於2018/19財年、2019
117、/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收益的約89.0%、91.3%、70.4%及63.1%來自涉及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泥水行業的未來發展及可供發展的香港泥水工程項目主要視乎香港物業市場是否持續發展。可供發展泥水工程項目的性質、規模及時間,將視乎各類因素的相互作用,包括政府的香港物業市場政策、土地供應及公共房屋政策、物業開發商投資及香港經濟的普遍狀況及前景。該等因素可能影響香港可供發展的泥水工程項目。38 風 險 因 素倘香港物業市場放緩(就成交量及價格而言),概不保證香港可供發展的泥水工程項目不會銳減,而本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可能遭受重大不利影響。COVID-19
118、疫情的任何惡化可能對我們的運營及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2020年1月香港報告首宗COVID-19確診病例。自此,COVID-19於香港多輪爆發。政府宣佈各種措施,包括旅行限制及安全距離措施,以減少COVID-19的地方傳播風險。無法保證香港可有效控制COVID-19疫情及政府不會採取更嚴格措施,例如關閉實體工作場所、全面暫停所有業務、社交及其他活動以及其他封鎖政策以遏制COVID-19的傳播。於2021年1月底,位於油麻地的第#18號項目的項目地盤(油麻地地盤)報告若干例確診的COVID-19病例。有關第#18號項目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手頭項目 一段。為遏制COVID-19傳播及
119、便於在油麻地地盤進行消毒,政府衞生署下屬的衞生防護中心告悉,油麻地地盤的所有建造活動將由2021年1月28日起暫停14日。油麻地地盤的建築工程已於臨時工程暫停後恢復進行。自2022年1月起及直至2022年4月,香港經歷了第五波由SARS-CoV-2 Omicron變異毒株所引起的COVID-19疫情(第五波疫情)。於第五波疫情期間,我們三個項目(即第#18號、第#19號及第O15號項目)的項目地盤均報告有確診的COVID-19病例。為控制COVID-19的傳播並進行徹底消毒,項目地盤上的所有建築活動均暫停。第#18號項目暫停3天,第#19號項目暫停2天及第O15號項目暫停4天,主要進行消毒。於
120、最後可行日期,第#18號、第#19號及第O15號項目下的所有暫停已解除,我們已恢復有關項目的工程。儘管我們於截至最後可行日期並未因各項工程暫停而導致第#18號、第#19號及第O15號項目的項目狀態出現重大延誤情況,但倘我們的任何建築地盤發生任何類似事件,這可能會導致建築工程出現重大中斷或延誤情況,進而可能對我們按時交付工程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從而有損我們的聲譽、業務、財務狀況以及我們與客戶的關係。此外,倘COVID-19導致長時間停工,則我們的毛利率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因為我們可能不得不因以下各項而產生額外成本:(i)工程恢 39 風 險 因 素復後加班及聘用額外分包商以避免未能如期完工;及(
121、ii)額外的機械租賃費用(因我們可能被禁止進入地盤及將該等閒置機械調配至其他建築地盤)。香港爆發COVID-19疫情可能會對香港經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進而可能導致物業市場放緩,降低香港泥水工程項目供應量。COVID-19疫情的任何惡化亦可能導致勞動力短缺、工人工資增加及或我們的業務運營中斷、臨時停工或延遲項目工作進度。我們未能向 閣下保證我們不會因COVID-19疫情而導致任何項目延遲或未能按照計劃規格、進度及預算完成項目,而此可能會使我們面臨客戶可能提出違約金索賠並對我們的聲譽、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倘若我們的任何員工或分包商的員工疑似感染或已感染COVID-19,則我們的運
122、營亦可能受到影響,乃因可能需要我們和我們的分包商隔離部分或全部相關員工,並於項目地盤以及我們運營所用設施進行消毒。若此等不利影響出現且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則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運營及財務表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倘若政府採取進一步措施來遏制COVID-19蔓延,包括在整個城市範圍內實施進口管制或封鎖政策,則無法保證我們的供應商將能夠(a)維持其正常業務營運不受幹擾;及或(b)向我們提供服務、材料或分包服務且未有延誤。若此類措施在相當長一段時間持續生效,概不保證我們能夠及時從替代供應商獲取服務、材料或分包服務。疫症、天災、惡劣天氣狀況、政局不穩及恐怖襲擊等事件或會重大延誤或甚至阻礙我們完成項目
123、我們的營運受我們控制範圍以外的不確定因素及或然因素影響,可能導致我們的營運受到嚴重幹擾及對我們的業務帶來不利影響。此等因素包括疫症、天災、火災、惡劣天氣狀況、政局不穩、戰爭及恐怖襲擊。任何該等事件或會導致我們減少或停止我們的營運、不利影響我們的業務運作、增加我們的成本及或阻礙我們完成項目,任何該等因素都可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於該情況下,由於對投資者信心及風險偏好、發行人及擬議上市申請人的集資活動、宏觀經濟狀況以及香港的財務狀況造成負面影響,我們的業務運營亦可能受到嚴重幹擾。我們的業務 40 風 險 因 素運營、財務狀況以及本招股章程擬進行的我們的集資活動可能會因此
124、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可能不時涉及法律程序,且無法向 閣下保證相關法律程序不會對我們的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特別是,可能會有潛在僱員補償申索及人身傷害申索我們可能不時涉及有關客戶、分包商、工人及參與我們工程有關的其他各方的各種事宜提出的申索及訴訟。有關申索可能包括(特別是)受傷工人因工作及在僱傭期間遭遇意外以致人身受傷而提出僱員補償申索及人身傷害申索。於往績記錄期及截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涉及日常業務中產生的多項勞工糾紛、僱員賠償申索、人身傷害申索及刑事訴訟。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訴訟及申索 一段。無法保證我們將不會捲入任何申索或法律程序,且我們未能向 閣下保證任何相關申索或法律
125、程序將不會對我們的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如任何針對我們的申索不在保險理賠範圍及或限額內,我們的財務狀況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不論任何尚未了結及潛在申索的是非曲直情況下,我們須投入管理資源並承擔額外成本以處理該等申索,更甚者,若相關申索事件獲新聞報導,則此或會影響我們的企業形象及聲譽。上述針對本集團的申索一旦勝訴且不屬於保單範圍內,我們或會須支付損害賠償及法律成本,因此可能會對我們的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我們的過往收益、毛利及毛利率未必能反映我們的未來表現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的毛利分別為約31.5百萬港元、46.0百萬港元
126、、53.9百萬港元及57.7百萬港元;而我們的毛利率分別約為7.0%、9.0%、12.2%及12.6%。然而,本集團有關歷史財務資料的趨勢僅屬我們對過往表現作出的分析,並無具有任何正面影響,或未必能反映我們未來的財務表現,此將取決於我們獲得新業務機會及控制成本的能力。無法保證我們的經營及財務表現日後將維持與於往績記錄期所錄得者相若的水平。使用我們的歷史財務資料以預測未來財務表現存在固有風險,因其並無任何正面含意或僅可反映我們過往在若干條件下的表現。我們未來的表現將取決於(其中包括)我們獲得新合約的能 41 風 險 因 素力、控制成本、香港的市況及分包商之間的競爭等因素。所有該等因素或會減少我們
127、獲授的項目數量及或限制我們項目的利潤率。此外,我們的利潤率亦或於每個期間波動,乃由於多個因素如(i)我們提交投標時精確估計成本的能力;(ii)項目的複雜程度及規模;(iii)分包費用;(iv)材料及工具價格;及(v)定價策略。概不保證我們的利潤率於未來維持穩定及我們能夠維持現時表現水平。本集團倚賴主要人員,但無法保證本集團能挽留此等人員董事相信,我們的成功主要歸功於(其中包括)我們執行董事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各自所作出的貢獻。彼等的專業知識及經驗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一節。我們的主要人員及彼等於香港泥水行業的管理經驗對我們的業務及財務表現至關重要。儘管我們已與各執行董事訂立服
128、務協議,惟倘任何執行董事終止其與我們訂立的服務協議或因其他原因而不再為本集團提供服務,且我們亦未能物色適當人選替任,我們的業務或會蒙受不利影響。無法保證我們日後有能力吸引及挽留具有才幹的員工。倘若如此,本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或會蒙受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項目管理人員和分包商的可用性限制了我們成功招標和開展新項目的能力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在進行工程時著重項目管理所發揮的作用。因此,我們內部項目管理人員和分包商的可用性極大限制我們開展多個大型泥水工程項目的服務能力。根據行業報告的資料,富有經驗的技術工人短缺是香港泥水業長期存在的問題。鑒於上述情況,在維持及招募充足數量項目管理人員或聘請合適的分包
129、商以應對未來承接更多項目時,我們可能會面臨困難。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不時收到招標邀請,但同時其他現有項目佔用我們的可用資源。偶爾為(i)維持與客戶的業務關係;(ii)維持我們於市場的份額;及(iii)獲悉對日後競投項目有用的最新市場發展及定價趨勢,我們採取透過提交投標回應客戶邀請的策略,而非拒絕投標。在此情況下,即使可能導致我們的投標價格競爭力遜於競爭對手所提交價格,執行董事仍會透過考慮較高利潤率方式採取更為審慎的成本估算方法。因此,項目管理人員配備可能會影響我們成功競標新 42 風 險 因 素項目的能力。由於我們的服務能力受限,我們的競標可能變得相對缺乏競爭力,因此我們可能未能獲取客戶授出的
130、新合約。未能可靠和及時地完成我們的項目可能對我們的聲譽、財務表現造成重大影響或令我們面臨申索與客戶的合約通常設有約定損害賠償金條款,據此,倘我們無法在合約規定的時間內交付或實施合約工程,我們或須向客戶支付約定損害賠償金。約定損害賠償金一般按每日固定金額計算。由於人力短缺、分包商延期、工傷事故及延遲交付材料等多項不可預見因素,項目可能不時出現延期。倘完成項目時我們出現任何延期,我們或須根據合約支付約定損害賠償金。概不保證我們的現有及未來項目不會出現任何延期而導致相關約定損害賠償金申索,從而將對我們的聲譽、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無法保證我們有能力按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
131、續期登記註冊我們的主要營運附屬公司陳橋及盈威為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前稱分包商註冊制度)下批盪指定工種(第二類)註冊專門行業分包商。政府發起的公營項目委聘的分包商通常須持有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的登記註冊。根據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作出的登記註冊須每三年或五年續期一次,並一般受若干技術及相關行業經驗要求所規限。無法保證我們日後每次均能夠為該等登記註冊續期。倘該等登記註冊未能續期,我們的聲譽、取得未來業務的能力以及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面對因潛在缺陷責任引起的索償風險我們並無對任何缺陷責任投保,且我們可能要面對我們或我們的分包商所承建的工
132、程存有潛在但不活躍、未形成或未可見、尚未發現的缺陷而引致的索償。倘我們因服務的任何違約或未能完成的潛在缺陷責任遭客戶或其他方對我們提出任何重大索償,我們的盈利能力或會受到不利影響。43 風 險 因 素我們的合約一般包括自相關地盤工程竣工起12至24個月的保養期。於保養期內,倘缺陷乃因我們所開展的工程不合格或因我們疏忽或未能履行合約義務所致,則我們通常須立即對任何缺陷進行整改,費用由我們承擔。倘該責任被認為有極大可能性及責任金額能夠可靠估計時,該責任將於財務狀況表確認為負債。否則,該申索將被披露為或然負債。我們的保險保障可能不足以保付潛在責任本節其他部分所披露若干風險(例如有關客戶集中度、我們取
133、得新合約的能力、我們挽留及吸引人員的能力、分包商的供應及表現、項目及成本管理、我們保留及續期註冊證書的能力的風險、信貸風險及流動資金風險)一般不受保險保障,原因是該等風險不可投保或就有關風險投保不符合成本效益。我們或未能投購涵蓋戰爭、恐怖主義或自然災害所產生的損失的保單或該等保單不具成本效益。此外,我們可能須承擔未充分投保甚至並無投保的責任或不獲承保的責任。倘因意外、自然災害或其他事件導致產生任何重大責任(並無保險保障或保障不足),我們的業務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可能因而導致損失資產、法律訴訟、僱員賠償責任或其他形式的經濟損失。我們無法保證目前的保險水平足以保障所有潛在風險及損失。此外,我們無法保
134、證我們能續訂保單或者能按類似或其他可接受條款續訂保單。倘我們遭受嚴重的意料之外的損失或遠遠超出保單限定範圍的損失,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盈利能力可能會因計劃採購額外機械及汽車以及計劃增聘員工時折舊開支及員工成本的潛在增加而受到影響根據我們的業務策略之一,我們擬動用部分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以採購額外機械及汽車應付我們的業務發展,並提高承接泥水工程的整體效能、產能及技術能力,以及切合各類客戶的不同需要及要求的能力。有關擬採購機械類型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一節。有關我們現有機械的詳情,亦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機械 一段。由於購置
135、額外機械及汽車,預期將於損益賬扣除額外折舊,因此或會影響我們的財務表現 44 風 險 因 素及經營業績。根據本集團採納的會計政策,機械折舊按直線法計算。因此,於我們收購根據業務擴張計劃擬採購的所有機械及汽車後,估計每年將產生約0.7百萬港元的廠房及機械額外折舊開支。除購置額外機械及汽車外,我們的業務策略亦包括利用股份發售的部分所得款項淨額招聘額外員工,以配合我們的業務發展。有關我們計劃按職能增聘員工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一節。根據調配所得款項淨額聘請及挽留所有額外員工的預訂時間,2022/23財年及2023/24財年的額外員工成本估計分別約為3.2百萬港元及6.4百萬
136、港元。我們投資於機械及汽車以及勞動資源的計劃將增加成本(包括折舊開支及員工成本),但概不保證我們的營運及財務表現會因此達致令人滿意的增長。倘我們未能於計劃投資後取得更多項目及提升盈利能力,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或會受到不利影響。招聘充足勞工面臨潛在困難,我們的未來業務策略或會受阻增聘員工為我們的業務策略之一,進而擴充勞動資源,以配合我們的業務發展及購置額外機械的計劃。有關我們計劃按職能增聘員工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一節。然而,香港泥水行業面臨勞工短缺及勞動力老齡化問題,其詳情於本節 與我們營運所在行業有關的風險香港泥水行業正面對勞工短缺及勞動力老齡化問題 一段進
137、一步討論。因此,我們招聘足夠勞工以實行未來業務策略時或會面臨潛在困難。倘我們招聘足夠勞工以實行未來業務策略時遇到重大困難,本集團成功拓展業務的能力或會受不利影響,從而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造成不利影響。我們的業務計劃及策略未必能於預期時間內或在估計預算內順利實施或達成我們擬進一步增加撥付項目前期成本的資本儲備,增購機械,增加人手,強化職業安全並提升資訊技術能力,以應付服務需求的預期增長。然而,我們的計劃及策略可能因多種風險受到阻礙,包括但不限於本節其他部分所提述者。無法保證我們於動用管理及財務資源後,將能成功 45 風 險 因 素維持或提高我們的市場份額或成功實現業務增長。倘我們未能維持
138、現有市場地位或實施我們的計劃,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則或會蒙受重大不利影響。倘我們未能遵守適用的反貪污及反賄賂法例,我們的聲譽或會受到損害,且我們可能會受到處罰及龐大開支,此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我們須遵守香港反貪污及反賄賂法例(包括但不限於 防止賄賂條例)。我們用於監控反貪污及反賄賂合規的程序及控制措施可能無法保護我們免受僱員的魯莽或刑事行為影響。倘我們未能因自身或他人的蓄意或疏忽行為而未能遵守適用的反貪污及反賄賂法例,我們的聲譽或會受損,而我們可能產生刑事或民事刑罰、其他制裁及或龐大開支,此或會對我們的業務(包括財務狀況、經營業績、現金流量及前景)造成重
139、大不利影響。與我們營運所在行業有關的風險我們經營的行業競爭激烈我們部分競爭對手或會擁有若干優勢,包括但不限於長久營運歷史、更強融資能力及完善的技術專業知識等。倘具備適當技能、當地經驗、擁有所需的機械、資本及獲有關監管機關授予必要的牌照或批准,則新參與者可能有意加入該行業。若競爭大幅加劇,經營利潤及市場份額或會減少,進而我們的盈利能力及經營業績或會蒙受不利影響。香港泥水行業正面對勞工短缺及勞動力老齡化問題根據行業報告的資料,香港泥水行業正面對勞工短缺及勞動力老齡化問題。此導致泥水工程聘請工人(如批盪技工、雲石工、砌磚工及混凝土工等)的平均日薪由2016年約1,440.1港元增加至2021年約1,
140、445.7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0.1%。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上漲主要是由於市場上有經驗的建築工人供求失衡所致,且勞工短缺問題很可能於未來幾年繼續存在,而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於2022年至2026年將按2.2%的複合年增長率增長。有關香港泥水行業所面對勞工短缺及勞動力老齡化問題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行業概覽主要成本構成的價格趨勢 一段。46 風 險 因 素香港的勞工供應及成本受市場上可供使用的勞工及香港經濟因素(包括通脹率及生活水平)影響。概不保證勞工供應及勞工成本將保持穩定。此外,香港法例第608章 最低工資條例 規定,僱員有權就任何工資期享有不少於最低工資的工資,而最低工資須參照規定
141、最低時薪(目前設定為每小時37.5港元)釐定。無法保證法定最低工資在日後不會上升。倘我們或我們的分包商未能挽留現有勞工及或及時招聘足夠勞工以應付目前或未來工作的需求及或勞工成本大幅上漲,我們未必能夠按時及或在預算內完成工作,而我們的營運及盈利能力或會受到不利影響。建築成本(包括建築工人和建築材料成本)持續上漲,或會增加我們營運的成本根據行業報告的資料,香港泥水行業正面臨經營成本持續上漲問題。經營成本上漲的主要原因是建築工人的薪金趨勢(如上文所述)以及若干建築材料(如泥水工程通常所需的波特蘭水泥、水硬石灰,混凝土磚、碎石及砂)的價格。有關該等建築材料過往價格走勢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行
142、業概覽主要成本構成的價格趨勢 一段。經營成本大幅上漲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建築工程通常劃分為多個不同工種。各個工種均需具備專業化技能的勞工,且不易被其他工種的勞工替代。分包商所收取的費用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其中一般包括其本身的經營成本。任何一個工種的工業行動將會中斷我們的營運及或我們的客戶及或分包商的營運,進而阻礙我們所承接項目的工程進度。概不保證工會日後不會發生任何工業行動或罷工,以爭取較高工資及或較短工時。倘我們滿足彼等提出要求,則可能會產生額外的直接員工成本、分包費用及或我們項目或會延期完工,而我們的客戶可能因而就未能遵守合約中的時間表規定向我們提出申索。因此,
143、倘香港的勞工成本及建築材料成本持續增加,我們日後的員工成本及分包費用可能增加,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47 風 險 因 素現有法律、規例及政府政策日後有任何變動,包括但不限於引入有關發牌、環境保護及勞工安全等的更嚴厲法例及規例,可能對我們造成重大額外開支我們業務營運的很多方面受到若干法律及規例以及政府政策的監管。無法保證我們能夠及時應對有關變動。為遵守該等變動,亦可能增加我們的成本及負擔,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倘泥水行業有關環境保護及勞工安全的資格規定出現任何變動及或強制規定且我們未能及時或根本不能遵守新規定,則我們的業務營運將受到重大不利影
144、響。與股份發售有關的風險投資者將遭受即時攤薄鑒於股份的發售價高於緊接股份發售前的每股綜合有形資產淨值,故股份發售中的股份投資者將遭受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綜合有形資產淨值即時攤薄至分別約每股0.25港元及每股0.26港元(基於指示性發售價範圍每股發售股份0.50港元至每股發售股份0.54港元)。股份過往並無公開市場,股份的流通性、市價及成交量或會波動於上市前,股份並無公開市場。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並不能保證股份發售完成後會形成交投活躍的公開市場或該市場的可持續性。本集團收益、盈利及現金流量的變動、本集團或競爭對手作出的收購、本集團發生工業或環境事故、主要員工的流失、訴訟或本集團所提供服務或所需供
145、給品市價波動、股份的市場流通性及有關香港建造業的普遍市場情緒等因素,均可造成股份的市價及成交量大幅變動。此外,股份的市價及流通性均可受到本集團控制能力以外及與本集團業務表現無關的因素的不利影響,尤其是香港金融市場出現重大價格及成交量波動。倘若如此,投資者可能未能按發售價或高於發售價的價格出售其股份或根本不能出售股份。48 風 險 因 素根據股份發售提呈發售的股份的定價與買賣之間將有數個營業日的時間間隔。我們的股份在買賣開始時的市價可能低於發售價我們股份的發售價將於定價日釐定。然而,我們的股份於交付前不會在聯交所開始買賣,預計交付時間為定價日後數個營業日。由於我們股份的定價截止辦理申請登記與開始
146、交易之間有公眾假期,預計兩者之間將存在相當大的時間間隔。投資者於交易開始前可能無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買賣股份,因此,我們的股份持有人面臨因不利市況或出售時間與買賣開始時間之間可能發生的其他不利發展情況而導致其股份價格可能於買賣開始前下跌的風險。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或會影響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攤薄股東的股權百分比本公司日後可能會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參考估值師的估值,購股權於其授出日期的公平值將作為以股份為基準的酬金開支,此可能會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為應付根據購股權計劃作出的任何獎勵而發行股份亦會於有關發行後增加已發行股份的數目,因而可能攤薄股東的股權百分比及每股股份資產淨值。於
147、最後可行日期,概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任何購股權。有關購股權計劃條款的概要,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附錄四 D.購股權計劃 一段。控股股東於公開市場大量拋售股份可對股份的市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概不保證控股股東不會在上市後於彼等各自的禁售期屆滿後出售股份。本集團未能預計任何控股股東日後出售股份或任何控股股東是否有股份可供出售可能對股份市價造成的影響(如有)。任何控股股東出售大量股份或市場認為會出現此類出售,均可對股份當時的市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獨家全球協調人有權終止包銷協議有意投資者應注意,倘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前任何時間發生本招股章程 包銷包銷安排及開支公開發售終止的理由 一段所載任何事件,獨家
148、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 49 風 險 因 素及代表包銷商)有權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其於包銷協議項下的責任。該事件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天災、軍事行動、暴動、動亂、騷亂、火災、水災、海嘯、爆炸、疫情、恐怖活動、罷工或停工。我們的控股股東的利益未必始終與本集團的利益及我們其他股東的利益一致待股份發售完成後,我們的控股股東將擁有我們股份的75%。我們的控股股東因而將於本集團的營運及業務策略方面擁有重大影響力,且可能有能力要求本集團按彼等的意願進行企業活動。我們控股股東的利益未必始終與其他股東的最佳利益一致。倘我們任何控股股東的利益與其他股東的利益有衝突,或倘我們的任何控股股東選擇促使本集團的業務追求與其他股東
149、的利益有衝突的策略目標,則本集團或該等其他股東或會因而受不利影響。日後發行、發售或出售股份均可能會對股份當時的市價造成不利影響本公司日後發行股份或任何股東出售股份,或認為可能出現有關發行或出售,均可能對股份當時的市價造成負面影響。我們無法保證日後不會發生該類事件。概不保證我們日後會宣派或分派任何股息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本集團分別向我們當時的股東宣派及派付股息6百萬港元、約1.3百萬港元、零及零。根據公司法及細則,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以任意貨幣宣派股息,惟股息不得超過董事會所建議的金額。董事會亦可不時向股東派付其認為就本公司的財務狀況
150、及溢利而言屬合理的有關中期股息,並可不時額外宣派及按其認為合適的款額及日期以本公司可分派資金派付特別股息。任何派付股息的決定將於計及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及董事會視為相關的其他因素後作出。在某一年度未有分派的任何可供分派溢利可予保留及於其後年度分派。倘溢利作股息分派,該部分溢利不得再投入營運。概不保證我們能夠宣派或分派任何股息。日後宣派股息將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50 風 險 因 素有關本招股章程的風險概無就來自政府官方來源的資料之準確性發表任何聲明本招股章程 行業概覽 一節及其他章節所載的資料及統計數據乃摘自弗若斯特沙利文受我們委託編製的報告以及各種政府官方刊物及其他公開刊物。我們委聘弗若斯特沙
151、利文編製行業報告,此乃一份與股份發售有關的獨立行業報告。本公司認為,資料來源為有關資料的適當來源,且保薦人及董事於本招股章程中摘錄及轉載有關刊物及行業相關來源方面已合理審慎行事。此外,本公司並無理由相信有關資料屬虛假或具誤導成份,或遺漏任何事實以致有關資料屬虛假或具誤導成份。然而,來自政府官方來源的資料並未經我們、保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包銷商、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及顧問或參與股份發售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各方獨立核實,且概無就其準確性作出任何聲明。閣下應細閱整份招股章程且我們嚴正提醒 閣下不應倚賴有關我們或股份發售的報章報導或媒體的任何資料可能出現有關我們或股份發售的
152、報章及媒體報導,當中可能包括若干事件、財務資料、財務預測及有關我們及股份發售的其他資料。我們並未授權報章或其他媒體披露任何有關資料,亦概不會就任何該等報章及媒體報導的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任何責任,且我們對任何該等資料或刊物的適當性、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概不發表任何聲明。倘在本招股章程以外刊物登載的任何有關資料與本招股章程所載資料不一致或有衝突,我們概不會對其負責。因此,有意投資者不應倚賴任何該等資料。決定是否認購及或購買我們的股份時,閣下於作出有關我們股份的投資決策時僅應倚賴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所載資料。透過申請購買股份發售項下的股份,閣下將被視為已同意 閣下將不會倚賴除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
153、請表格載述以外的任何資料。本集團日後的業績可能會與前瞻性陳述中所明示或暗示者有重大差異本招股章程載有各種基於多種假設的前瞻性陳述。本集團日後的業績可能會與前瞻性陳述中所明示或暗示者相去甚遠。有關該等陳述及相關風險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前瞻性陳述 51 風 險 因 素一節。投資者應細閱本招股章程全部內容,且我們促請 閣下不要倚賴報刊文章或其他媒體所載有關我們及股份發售的任何資料(如有),包括(尤其是)任何財務預測、估值或其他前瞻性陳述。於本招股章程刊發前,或會有報刊或其他媒體登載本招股章程並無載述的有關我們及股份發售的資料。我們謹此向有意投資者強調,我們或任何保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
154、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及包銷商、或彼等的任何董事、高級人員、僱員、顧問、代理或代表,或參與股份發售的任何其他各方(統稱為 專業人士)均無授權任何報刊或媒體披露相關資料,而報刊報導、任何日後刊發的報刊報導或任何轉載、解釋或引申的內容亦非由我們或任何專業人士編製、提供資料或授權刊登。我們或任何專業人士概不會對任何該等報刊或媒體報導或任何該等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責任。我們不對任何該等資料或刊物的恰當性、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發表聲明。對於本招股章程並無載述或與本招股章程所載資料不符或有衝突的任何該等資料,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與其有關或因其產生的責任。因此,有意投資者於決定是否投資發售股份時,不應
155、倚賴任何該等資料。閣下應僅倚賴本招股章程所載的資料。52 有 關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股 份 發 售 的 資 料董事就本招股章程內容須承擔的責任本招股章程(董事(包括本招股章程提名的任何建議董事)願就此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載列的詳情乃遵照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571V章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以及上市規則規定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招股章程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其他事項以致本招股章程所載任何聲明存在誤導。包銷本招股章程僅就股份發售而刊發。有關股份發售條款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156、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及綠色申請表格。上市由保薦人保薦。公開發售由公開發售包銷商悉數包銷,而配售預期由配售包銷商悉數包銷。發售發售股份的限制本公司概無採取任何行動,以獲准在香港以外的任何司法權區公開發售發售股份或在香港以外的任何司法權區派發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因此(不限於下述者),在未經授權提呈發售或提出邀請的任何司法權區或在向任何人士提呈發售或提出邀請即屬違法的情況下,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不得用作及不構成有關提呈發售的要約或邀請。除非已根據有關司法權區的適用證券法例向該等司法權區的相關證券監管機構註冊或獲得批准或豁免,否則在該等司法權區派發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及提呈發售
157、及銷售發售股份須受到限制且不得進行。特別是,發售股份並未在中國或美國直接或間接提呈發售或出售,且將來亦不會在中國或美國提呈發售或出售,符合各司法權區的相關法律及法規者則除外。發售股份僅按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所載資料及所作聲明為基準提呈發售。概無任何人士獲授權就股份發售提供或作出任何並非本招股章程所載的資料或聲明,任何並非載於本招股章程的資料或聲明不應視為已獲本公司、其任何相關董事、代理或顧問或任何參與股份發售的其他人士或各方授權而加以依賴。53 有 關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股 份 發 售 的 資 料本公司並無在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採取任何行動,以登記或限定發售股份或股份發售或以其他方法
158、允許公開發售發售股份。在香港以外的司法權區派發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可能會受法律限制,因此,持有本招股章程或綠色申請表格的人士應知悉並遵守任何該等限制。未遵守該等限制可能會違反適用證券法例。每名購買發售股份的人士或法人團體須確認或因購買發售股份而被視為已確認其知悉本招股章程所述發售股份的發售限制。有意申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應徵詢彼等的財務顧問及尋求法律意見(如適用),以知悉及遵守任何相關司法權區的所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有意申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亦應知悉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彼等各自的公民身份、居留權或居籍所屬國家的任何適用外匯管制規例以及適用稅項。申請在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批准已發行及
159、根據股份發售將予發行的股份(包括超額配股權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的任何股份)上市及買賣。本公司股份或貸款資本概無於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買賣,且除本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我們現時並無亦不擬尋求進行有關上市或批准買賣。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44B(1)條,倘在截止登記認購申請日期起計三個星期或在聯交所於上述三個星期內可能知會本公司的較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星期)屆滿前,發售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的批准遭拒,則就任何申請作出的任何配發均屬無效。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印花稅所有發售股份均將登記於將由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存置的香港股東名冊分冊中。買賣在本公司於香港存置
160、的股東名冊分冊中登記的發售股份將須繳納香港印花稅。買賣於由Appleby Global Services(Cayman)Limited在開曼群島存置的本公司股東名冊總冊中登記的股份將毋須繳納開曼群島印花稅。54 有 關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股 份 發 售 的 資 料建議諮詢專業稅務意見有意申請股份發售的申請人如對認購、持有、購買、出售或買賣股份或行使其於股份發售項下的權利引致的稅務後果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謹此強調,本公司、董事、保薦人、包銷商、彼等各自的董事或任何其他參與股份發售的人士或各方概不會就股份持有人因認購、持有、購買、出售或買賣發售股份或行使其隨附權利而引致的任何稅務影
161、響或負債承擔任何責任。穩定價格及超額配股權就股份發售而言,穩價經辦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可超額配發股份或進行任何其他交易,務求在上市日期後一段有限期間內,穩定及維持發售股份的市價高於原有市價水平。然而,穩價經辦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並無責任進行任何該等穩定價格行動。就股份發售而言,本公司預期將向配售包銷商授出超額配股權,可在直至遞交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30日(即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包括當日),由獨家全球協調人(代表配售包銷商)全部或部分行使。根據超額配股權,本公司可能須按發售價發行最多合共37,500,000股股份,相當於根據股份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發售股份總數的15%,以補足配
162、售的超額配發(如有)。有關穩定價格及超額配股權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穩定價格及超額分配 一段。約整任何列表的列示總計數額與其中列示項目總和數額之間如有任何差異,皆因約整所致。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有關股份發售的架構的詳情載列於本招股章程 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 一節。55 有 關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股 份 發 售 的 資 料公開發售股份申請程序公開發售股份申請程序載於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請公開發售股份 一節及綠色申請表格。發售股份將合資格納入中央結算系統待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獲批准後,並在本公司符合香港結算的證券收納規定的情況下,股份將獲香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
163、,可自上市日期起或於緊急情況下由香港結算釐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在中央結算系統記存、結算及交收。聯交所參與者之間的交易交收,須於任何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收日在中央結算系統內進行。所有中央結算系統的活動均須依據不時生效的 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 及 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 進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便股份獲納入中央結算系統。倘投資者對中央結算系統交收安排詳情及該等安排將如何影響彼等的權利與權益持不確定態度,彼等應諮詢其股票經紀或其他專業顧問意見。開始股份買賣股份預期於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或前後開始於聯交所買賣。股份將以每手5,000股股份的買賣單位進行買賣。語言本招股章程英文版與
164、其中文譯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本招股章程英文版為準。貨幣換算除另有所指外,本招股章程中美元兌港元(反之亦然)的兌換乃按下列匯率進行(僅供說明用途):1.00美元兌7.80港元概不表示任何美元及港元金額可以或應可於有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換算,或根本無法換算。56 董 事 及 參 與 股 份 發 售 的 各 方董事姓名住址國籍執行董事陳橋森先生香港中國新界元朗映河路1號爾巒迪維尼亞大道2號洋房陳永平先生香港中國新界屯門景峰徑3號偉景花園C座7層C室獨立非執行董事黃虹博士香港中國九龍九龍塘延文禮士道38號賢文禮士5座地下B室于志榮先生香港中國九龍何文田常盛街80號半山壹號16樓21室盧其釗博
165、士香港中國新界大埔科進路12號雲匯5座3樓A1室有關我們董事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一節。57 董 事 及 參 與 股 份 發 售 的 各 方參與各方保薦人均富融資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香港金鐘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1座27樓2701室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中國通海證券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香港皇后大道中29號華人行18樓1
166、9樓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偉祿亞太證券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香港中環康樂廣場1號怡和大廈24樓2402室聯席牽頭經辦人致富證券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香港德輔道中308320號富衛金融中心11樓 58 董 事 及 參 與 股 份 發 售 的 各 方佳富達證券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1座27樓27056室
167、山高國際證券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香港干諾道中48號南源大廈7樓701室本公司法律顧問有關香港法例柯伍陳律師事務所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三座19樓陳聰先生大律師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518號大昌大廈10樓有關開曼群島法律毅柏律師事務所香港鰂魚湧華蘭路18號太古坊港島東中心42樓420103及12室保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 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 及包銷商之法律顧問有關香港法例方良佳律師事務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12樓A室 59 董 事 及 參 與 股 份 發 售 的 各 方申報會計師及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
168、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中環太子大廈22樓合規顧問均富融資有限公司香港金鐘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1座27樓2701室行業顧問弗若斯特沙利文有限公司香港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一座1706室安全顧問嘉禹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30132號大生銀行大廈12樓1206室稅務顧問樂誼會計師事務所香港皇后大道中287299號299 QRC9樓904室內部控制顧問理賢薈顧問有限公司香港干諾道中122124號海港商業大廈14樓收款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花園道1號 60 公 司 資 料註冊辦事處71 Fort StreetPO Box 500George TownGrand Cayman KY1
169、-1106Cayman Islands總部及根據公司條例第16部 註冊的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九龍長沙灣道833號長沙灣廣場1期9樓909室公司網站www.chankiu.hk(註:本網站所載資料不構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公司秘書蔡尹笙先生執業會計師香港九龍長沙灣道833號長沙灣廣場1期9樓909室授權代表(就上市規則而言)陳橋森先生香港新界元朗映河路1號爾巒迪維尼亞大道2號洋房蔡尹笙先生執業會計師香港九龍長沙灣道833號長沙灣廣場1期9樓909室審核委員會于志榮先生(主席)黃虹博士盧其釗博士薪酬委員會黃虹博士(主席)陳橋森先生于志榮先生 61 公 司 資 料提名委員會陳橋森先生(主席)黃虹博士
170、盧其釗博士股份過戶登記總處Appleby Global Services(Cayman)Limited71 Fort StreetPO Box 500George TownGrand Cayman KY1-1106Cayman Islands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主要往來銀行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6樓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花園道1號 62 行 業 概 覽本節及本招股章程其他章節所載的資料及統計數據乃摘錄自我們委託弗若斯特沙利文編製的報告,以及各種官方政府刊物及其他可公開獲取的刊物。我們委聘弗若
171、斯特沙利文就股份發售編製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獨立行業報告)。來自官方政府來源的資料並無經我們、保薦人、獨家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包銷商、我們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及顧問或參與股份發售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各方獨立核實,且概無就其準確性發表任何聲明。資料來源及可靠性本集團已委託獨立市場研究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就香港泥水工程行業進行分析及作出報告。弗若斯特沙利文就編製行業報告合共收取520,000港元的費用。弗若斯特沙利文編製的行業報告不受本集團影響。除另有註明外,本節所載資料及統計數據乃摘錄自行業報告。有關款項的支付並非以本集團成功上市或行業報告的結果作為條件。弗若斯特沙利文為一間於
172、1961年創建的獨立全球諮詢公司,提供行業研究、市場策略及為多個行業提供發展諮詢及企業培訓。行業報告包含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資料。行業報告所載資料乃透過收集數據及情報的方式取得,包括:(i)桌面研究;及(ii)一手研究,即訪問主要持份者,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泥水工程行業服務提供商及行業專家。弗若斯特沙利文通過其內部分析模型及技術分析、評估及確認所收集的資料。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資料,此方法可保證全過程且多層面的資料收集流程,所收集的資料會相互參照以確保準確。所有統計數據均以截至行業報告日期的可得資料為基準。其他資料來源(包括政府、貿易協會或市場參與人士)可能已提供分析或數據所依據的部分資料。編彙及編製
173、研究時,除COVID-19疫情產生的可預見影響(如因於Omicron爆發期間,2020年第一季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建築材料供應中斷及難以調配勞動力而對部分在建建築項目進度出現延遲所產生的影響以及未來幾年COVID-19對全球經濟造成的潛在影響)外,(i)假設全球經濟於預測期間維持穩定增長;及(ii)假設於預測期間香港並無外部衝擊(如金融危機或其他疾病大爆發)影響建築工程行業(包括泥水工程行業)的供需。編製預測數據時,弗若斯特沙利文亦參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編製於2022年4月發佈的世界經濟展望時所採用的相同假設,假定長遠而言,香港及海外市場的COVID-19疫情可能得到有效控制,此後經濟表現逐
174、步恢復。經適當及合理考慮後,董事認為自行業報告日期以來市場資訊無任何不利變動,以致當中的資料受限定、存在衝突或受到影響。63 行 業 概 覽建築工程行業概覽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資料,香港總承建商進行的建築工程總值由2016年的約2,365億港元減至2021年的約2,314億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為負0.4%。該減少主要由於COVID-19爆發期間建築工程放緩所致。除私營界別的裝修、維修及保養等建築工程放緩外,公營界別的開支亦有所縮減,原因是新項目的推行受立法會延遲批准撥款建議所影響,而新項目尚未產生足夠的產出以抵銷部分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落成的影響,進而導致2019年建築工程總值減少。2020年CO
175、VID-19爆發導致經濟下滑,並進一步擾亂香港建築業,進而拉低2020年的建築工程總值。隨著COVID-19疫情的影響減弱,2021年建築工程總值開始出現反彈。得益於建築發展項目、已規劃基礎設施以及專業安裝及維護工程,預計2022年至2026年香港總承建商進行的建築工程總值會按約5.3%的複合年增長率穩定增長。2016年至2026年(估計)香港已進行建築工程的總值274.0259.1246.6231.4229.9236.4252.2249.9236.5303.1290.205003003502024年(估計)2023年(估計)2022年(估計)2021年2020年2019
176、年2018年2017年2016年2025年(估計)2026年(估計)複合年增長率2016年至2021年2022年(估計)至2026年(估計)建築工程總值-0.4%5.3%十億港元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弗若斯特沙利文泥水工程行業概覽定義泥水工程通常涉及使用混合水的乾燥建材。泥水工程的範圍一般包括天花板、地台及墻壁批盪、內外部鋪磚、磚工、大理石工程、塗裝及就建築進行的其他室內外裝修、裝飾及維修。泥水承建商亦可提供泥水相關配套服務,如清潔、磨平平台、唧膠、洗水石米及現場物流服務等。泥水工程的需求與主要住宅(如私人住宅樓宇及公屋)及商業分部(如酒店、辦公大樓、零售商店及購物中心)以及工業樓宇、政府
177、樓宇、社區設施、交通及公共基礎設施等的建設、翻新、維護、增建及改建有關。市場規模香港泥水工程總值由2016年的約9,574.9百萬港元增加至2021年的約11,335.2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為約3.4%,原因為住房供應增加及商業分部(包括辦公室及酒店)以及住宅分部持續擴張。2020年泥水工程總值下跌主要由於COVID-19爆發導致香港經濟下行及建造業受進一步擾亂。64 行 業 概 覽政府已簡化並加快改變土地用途的過程,此可能導致短期內香港土地供應的增加。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以及元朗南發展區等新發展區項目正在進行中,且未來將有超過約1,200公頃土地投放香港市場。另一方面,
178、市區重建(如酒店的翻新)亦繼續推動香港建築市場的增長。因此,預期泥水工程的總值將由2022年的約12,103.1百萬港元增加至2026年的約15,609.3百萬港元。2016年至2026年(估計)香港泥水工程的總值(按分部劃分)12,983.812,103.111,335.210,966.311,567.811,285.710,496.69,574.913,887.114,866.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06,223.72,585.2766.06,820.82,886.5789.37,359.63,090.7835.47,633
179、.13,101.1833.67,193.93,004.8767.67,481.23,083.2770.88,000.23,292.0810.98,543.43,583.5856.99,137.83,832.8916.59,781.84,103.0981.215,609.310,270.94,308.21,030.22024年(估計)2023年(估計)2022年(估計)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2025年(估計)2026年(估計)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2016年至2021年 2022年(估計)至2026年(估計)住宅樓宇3.7%6.4%商業樓宇3.6%7.0%其他
180、0.1%6.2%整體3.4%6.6%其他商業樓宇住宅樓宇附註:其他指工業及倉儲服務。2021年,住宅樓宇分部的泥水工程總值佔泥水工程合計總值約66.0%。受觀塘凱匯及將軍澳Malibu等大型住宅房地產項目竣工所推動,住宅樓宇分部泥水工程市場總值由2016年的約6,223.7百萬港元增至2021年的約7,481.2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3.7%。在房屋發展利好政策的支持下,預期未來幾年住宅分部將穩步增長。誠如202021年度賣地計劃所載,15個私人住宅用地(包括古洞第24區及第25區、涌業路、啟德第4E區1號地盤及2號地盤)可提供約7,530個單位。根據2020年發佈的長遠房屋策略(長遠房屋
181、策略),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十年期間的預測總房屋供應目標約為430,000個單位,上限及下限範圍分別為451,000個單位及405,000個單位。特別是,政府將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的下一個十年期間維持公私營房屋比例為70:30。因此,在430,000個單位的房屋供應總目標中,公共房屋供應目標將為301,000個單位,私人房屋供應目標將為129,000個單位。因此,住宅樓宇分部的泥水工程總值預期會由2022年的約8,000.2百萬港元增加至2026年的約10,270.9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6.4%。另一方面,商業樓宇分部於2021年佔泥水工程合計總值的27.
182、2%,2016年至2021年複合年增長率為3.6%,由2016年的約2,585.2百萬港元增加至2021年的3,083.2百萬港元,主要由於發展新中央商務區(即啟德發展區、觀塘及九龍灣商貿區)。誠如202021年度賣地計劃所載,6個商業地盤將提供約833,700平方米樓面面積。特別是位於中環的黃金商業用地,即中環新海濱三號用地,佔地約4.8公頃(相當於約516,322平方呎),於2021年售出。該項目的總投資最高可能介於600億港元至650億港元之間。因此,商業樓宇分部的泥水工程總值預計將由2022年的約3,292.0 65 行 業 概 覽百萬港元增加至2026年的4,308.2百萬港元,複合
183、年增長率約為7.0%。2016年至2026年(估計)香港泥水工程的總值(按界別劃分)12,983.812,103.111,335.210,966.311,567.811,285.710,496.69,574.913,887.114,866.03,582.35,992.63,965.16,531.54,294.66,991.14,452.47,115.44,200.16,766.24,352.76,982.54,575.07,528.14,778.08,205.85,110.58,776.65,470.79,395.315,609.35,744.29,865.12,0004,0006,0008,
184、00010,00012,00014,00016,00002024年(估計)2023年(估計)2022年(估計)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2025年(估計)2026年(估計)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2016年至2021年2022年(估計)至2026年(估計)公營界別4.0%5.9%私營界別3.1%7.0%整體3.4%6.6%私營界別公營界別資料來源:弗若斯特沙利文私營界別貢獻香港泥水工程合計總值的絕大部分。於2016年至2021年,主要由於九龍城及西貢建立多個大型房地產物業,私營界別泥水工程總值由2016年的約5,992.6百萬港元增加至2021年的約6,982.5
185、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3.1%,而屯門及觀塘的城市化發展亦推動同期市場對泥水工程的需求。得益於實際公共房屋生產單位(即連翠邨、海盈邨、欣田邨、葵翠邨、迎東邨及滿東邨竣工)的數目增加,公營界別的泥水工程總值由2016年的約3,582.3百萬港元增加至2021年的約4,352.7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為約4.0%。如 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 所載,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進行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建設預計會提供超過50,000個公營及私營界別的住宅單位。預期於未來數年內何文田及長沙灣(如何文田港鐵站及興華街西的發展項目)將完成多個私人住宅物業,私營界別泥水工程總值隨之不斷增加,於2026年預期達
186、致約9,865.1百萬港元,2022年至2026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約為7.0%。行政長官在 2020年施政報告 中提出,在2020年推出的長遠房屋策略,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的十年期間公營房屋單位的總目標約為301,000個單位及政府持續投資基礎設施,未來數年的年均支出估計超過1,000億港元的推動下,預期公營界別的泥水工程總值將由2022年的約4,575.0百萬港元增加至2026年的約5,744.2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5.9%。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市場驅動力及機遇香港泥水市場的發展與樓宇建造及建造業整體密切相關,並預期將受益於以下市場驅動力及市場機遇:1.住宅單位的持續供應於
187、2021年,住宅樓宇分部的泥水工程總值佔泥水工程合計總值的60%以上。自2016年至2021年,房屋委員會的實際公共房屋供應及私人單位的完工分別登記為108,199個單 66 行 業 概 覽位及102,271個單位,推動香港泥水工程市場增長。展望未來,旨在增加土地供應及住房的有利政府政策預期將為住宅分部的泥水工程帶來持續需求。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進行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建設預計會提供超過50,000個公營及私營界別的住宅單位。根據2020年發佈的長遠房屋策略,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十年期間的預測總房屋供應目標約為430,000個單位,上限及下限範圍分別為451,000個單位及405
188、,000個單位。特別是,政府將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的下一個十年期間維持公私營房屋比例為70:30。因此,在430,000個單位的房屋供應總目標中,公共房屋供應目標將為301,000個單位,私人房屋供應目標將為129,000個單位。此外,包括 明日大嶼願景 以及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打鼓嶺新發展區在內的多項大型計劃及項目預期可提供310,000至450,000個住宅單位。此外,若干在建私人住宅物業預期於未來數年完成,例如位於何文田地鐵站及興華街西的發展項目。因此,住宅單位供應日益增加將促進2022年至2026年間泥水工程的持續需求。2.拓展商業區及商務區於2016年至2021年,商業
189、樓宇分部一直為香港泥水市場整體增長的主要貢獻分部之一。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竣工的私人寫字樓預期將於2022年增加至27.53萬平方米,而竣工的私人商業項目預期將於2022年增加至17.33萬平方米。增長主要歸因於政府為在九龍東地區附近發展新中央商務區而推出的 起動九龍東 計劃,該計劃旨在提供大量辦公空間及社區設施以支援香港經濟的長遠發展。起動九龍東 計劃亦包括啟德發展區及啟德郵輪碼頭項目,當中包括郵輪碼頭、酒店、住宅的發展及商業發展,以及娛樂及公共設施,為九龍東中央商務區創造一個充滿活力及多元化的社區。截至2020年10月,九龍東現有商業建築面積供應量已達約2.9百萬平方米,未來可能增加
190、4.1百萬平方米。不斷擴展的商業活動、新商務區、住宅及娛樂以及公共設施的發展將為泥水工程承建商帶來潛在商機及支持泥水市場的增長。此外,政府對基礎設施的持續投資(根據行政長官在 2020年施政報告 中提議,未來數年的年均支出估計將超過1,000億港元),將增加對泥水工程的需求。3.客戶要求及行業標準提高受香港居民生活標準及收入水平提高所推動,客戶更傾向於選用優質建築材料及優質建築工程。因此,對泥水工程的質量及成本效益的要求已上升,以迎合下游客戶的期望。此外,隨著建築工程可持續發展觀念的普及,物業發展商及業主通常期望樓宇及設施更耐用,且缺陷、日後的維護成本及麻煩盡可能少,預期將為泥水工程的材料質量
191、、工作流程及工藝設定更高標準。購房者聘請工程監督人員對新購置的公寓進行檢驗工程已成為重要趨勢。由於物業發展商致力維持彼等的行業聲譽,為滿足室內設計及檢驗要求,對優質泥水工程的需求因而增加。67 行 業 概 覽4.市區重建計劃根據市區重建局的資料,到2046年全港將有326,000個樓齡達70年或以上的私人房屋單位,破舊的市區迫切需要加強復興,特別是位於深水埗及九龍城等建築密集的市區核心區域的單位。誠如市區重建局的201920年年報所述,香港有超過10,000幢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樓宇,預測到2046年將達28,000幢。政府為解決樓齡問題已將未來三年內的三年目標10,000套過渡性房屋單位增加
192、至15,000套,以緩解生活在不舒適的生活環境中的家庭壓力。此外,隨著通過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及樓宇更新大行動2.0項下的妥善維修及保養工程對該等陳舊樓宇進行保護日益受到重視,長遠而言,該等物業翻新及泥水工程的需求日益增長,例如批盪工程及瓷磚工程。因此,市區重建項目項下的重建工程預期將推動對泥水工程的需求。競爭格局及進入壁壘市場競爭概覽就市場參與者人數而言,香港泥水工程市場被視為分散。根據建造業議會的資料,截至2021年底,泥水終飾 工程工種類別下註冊的承建商數目超過500名。於2021年,五大泥水工程分包商的總市場份額約為10.0%。本集團為最大的泥水工程分包商,於2021年的市場份額約為4
193、.0%。2021年香港泥水工程主要分包商市場(按收益劃分)排名公司2021年估計收益2021年概約市場份額公司簡介(百萬港元)1本集團456.44.0%2怡康泰工程集團控股 有限公司275.6 2.5%一間上市公司,其所屬上市集團主要於香港從事泥水 工程,如雲石工程、地台批盪、砌磚及批盪3恒記工程有限公司150.51.3%一間私人公司及主要於香港實施泥水工程4均記工程有限公司135.71.2%一家私人泥水工程分包商,專注於在香港提供雲石工程、地台批盪、砌磚及批盪5恆新豐控股有限公司117.51.0%一間上市公司,其所屬上市集團主要於香港從事泥水 工程,如雲石工程、地台批盪、砌磚及批盪 小計1,
194、135.710.0%其他10,199.590.0%總計11,335.2100.0%資料來源:弗若斯特沙利文附註:市場參與者各自的估計收益及市場份額乃根據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已刊發財務報告及公司資料推算得出。68 行 業 概 覽競爭因素1.穩固的業務關係主要泥水工程承建商以與客戶、分包商及供應商之間建立了長期穩固的關係而著稱,這有助於根據業務關係、往績記錄及工程交付能力就某些領域的建築工程進行資源調配及分工。通過利用建立在與行業利益相關者協作基礎上的良好工作關係,可以在日常運營中極大地節省時間及成本。因此,可進一步提升泥水工程承建商的執行能力。2.廣泛的專長泥水工程涉及廣泛的專長,例
195、如批盪、地台批盪及砌磚。鑒於專業泥水工程的高標準,擁有成熟行業技術訣竅的承包商於香港泥水工程行業具有競爭優勢。此外,廣泛的能力是招標過程中選擇承包商的最重要標準之一,而擁有廣泛的能力又增加了競投大型項目的可能性。3.工程質量隨著對住宅公寓及商業樓宇內部環境的要求提高,包括設計中使用的紋理、顏色及材料,以及固定裝置、傢俱及其他配件的使用,工程質量正成為泥水工程行業競爭的重中之重。香港的買家傾向於對新建住宅單位的室內設計及裝修抱有較高的期望,促使物業發展商以現場工程的質量保證、設計分析及空間規劃美學為重點。購房者僱用工程監督人員進行新購房檢驗工程亦存在上升趨勢。由於物業發展商努力保持其行業聲譽,對
196、高質量泥水工程的需求因而增加,以滿足室內設計及檢驗要求。因此,物業發展商及總承建商會優先選擇具有工程質量的泥水工程承建商。進入壁壘1.往績記錄彪炳且久負盛名往績記錄彪炳且久負盛名乃泥水工程行業最重要的進入壁壘之一。分包商擁有良好的往績記錄及聲譽,使彼等能夠滿足客戶的需求,並維持來自總承建商的穩固的客戶基礎,以支持業務的可持續發展。建立在過往項目參考之上的認可及信任為其核心競爭力,並保持於香港的市場地位。與此同時,客戶通常會更有信心與從事大型項目的現有承包商合作。因此,擁有可靠項目組合及服務產品的公司可能會在香港的泥水工程行業中脫穎而出。不具備聲譽及往績記錄的新進入者不易獲泥水工程行業的客戶接納
197、。2.財務資源充裕的啟動資金為泥水工程承建商的另一重要進入壁壘,以滿足其營運及資本需求。泥水工程承建商通常在項目初期會產生淨現金流出作為項目的前期成本。於泥水工程項目中,購買材料、招聘熟練勞工以及向分包商的付款需要大量現金流量。缺乏足夠經驗、資本及財務資源的市場參與者不太可能在招標選擇過程中被予以考慮。具有足夠資本及信譽的市場參與者會受到總承建商的青睞,且更有機會投標更多及更大規模的項目,從而進一步豐富往績記錄並建立彼等於行業內的聲譽。69 行 業 概 覽3.技術知識及經驗豐富的管理團隊技術知識為泥水工程新市場進入者的主要壁壘之一,原因是承包商及專家通常對批盪工程、瓷磚鋪設工程、砌磚工程、雲石
198、工程及地台批盪工程有深刻見解,以便提供優質的服務。擁有技術知識,現有參與者的表現及工程質量可保證達到質量標準。此外,現有參與者的經驗豐富且能力強大的項目管理團隊會通過進行定期的現場檢查並安排與分包商定期舉行會議實施有效的質量控制,以解決諸如質量問題等重大問題,以確保為各個項目分配足夠的資源,並確保各階段的工程均滿足客戶的要求。相比之下,缺乏技術知識及經驗豐富管理團隊的新市場進入者可能缺乏競爭力。潛在挑戰1.項目複雜性不斷提高於香港,泥水工程行業正面臨項目複雜性不斷提高及客戶更高要求的趨勢,其中可能包括對建築材料的更高要求以及更緊迫的規劃及執行期限,因而導致服務供應商承受額外的工作量及採購特定物
199、料、增聘人手及聘請相關專業人士等開支。2.材料成本上漲過往五年,泥水工程中使用的多種主要原材料的價格均見上漲。例如砂、波特蘭水泥及混凝土磚的價格於2016年至2021年有所上漲,複合年增長率分別約為17.6%、3.1%及4.1%。特別是於泥水工程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中,砂的均價漲幅最大,主要是由於中國河砂的供應有限。材料成本的上漲將導致泥水市場參與者的支出增加,這可能進一步對其利潤率產生負面影響。3.合格及熟練勞工短缺由於人口老齡化以及對工人的技能及資歷要求提高,香港泥水市場一直面臨嚴重的問題,即缺乏經驗豐富及熟練勞工。根據建築業議會的數據,截至2019年年底,高齡(即40歲及以上)建築工人的數
200、量佔建築工人總數的逾67%。因此,為吸引合格的工人,市場參與者可能需要採取措施,包括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發展機會及靈活的時間表。日益激烈的人才競爭將導致更高的勞工成本,並對泥水市場的增長構成挑戰。主要成本構成的價格趨勢本集團業務的主要成本構成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勞工成本以及如波特蘭水泥、混凝土磚、碎石、砂等建築材料的成本。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一般情況下,泥水工程需要批盪工、雲石工、砌磚工及混凝土工。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主要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已由2016年的約每日1,440.1港元增至2021年的約每日1,445.7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為0.1%。2018年泥水工程工人的工資減少主要由於勞動力供應
201、增加所致。例如,與2017年相比,2018年砌磚工及混凝土工人數分別增加約11.5%及8.0%。於2019年,私營界 70 行 業 概 覽別的建築工程總值稍微減少,乃因中美貿易關係演變以及本地社會事件等不明朗因素導致需求減少,因而減少香港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由2019年的1,415.4港元增加至2020年的1,464.1港元。由於爆發COVID-19,若干在建建築項目延期,導致2021年建築工人需求暫時減少及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增長放緩。2016年至2021年期間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出現整體上升的趨勢,主要是由於市場上經驗豐富的建築工人的供需不平衡,未來幾年極有可能繼續出現勞工短
202、缺,於2022年至2026年,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將按複合年增長率2.2%增長。香港泥水工人的平均日薪,2016年至2026年(估計)1,552.31,507.11,445.71,464.11,415.41,472.81,560.01,440.11,591.11,621.11,645.40.1%2.2%複合年增長率港元3006009001,2001,5001,8002,10002016年至2021年 2022年(估計)至2026年(估計)2024年(估計)2023年(估計)2022年(估計)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2025年(估計)2026年(估計)資料來源:
203、香港政府統計處、弗若斯特沙利文泥水工程材料的價格趨勢波特蘭水泥、水硬石灰、混凝土磚、碎石及砂均為泥水工程的主要建築材料。過往數年,泥水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建築材料的均價均呈上升趨勢。於所有泥水工程材料中,砂的均價有顯著增長,複合年增長率約為17.6%,由2016年的每公噸約137.7港元增至2021年的每公噸約310.0港元。原材料成本上漲主要是由於在香港進行的持續建築工程,支持對該等建築材料的需求以及部分材料(如河砂)的有限供應。未來數年,泥水工程的主要建築材料的均價可能會上漲,原因是由於香港將持續有建築工程動工,對該等材料的需求預計仍將殷切。香港泥水工程主要建築材料的均價,2016年至2026
204、年(估計)物料單位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估計)2026年(估計)複合年增長率(2016年至2021年)複合年增長率(2022年(估計)至2026年(估計)波特蘭水泥港元公噸714.7699.9698.5727.8747.3832.5834.2840.83.1%0.2%水硬石灰港元公噸585.5700.5630.2625.1630.5631.5636.5657.11.5%0.8%混凝土磚港元公噸7676.47779.880.59393.897.24.1%0.9%碎石港元公噸67.859.365.270.788100102.5113.18.1%2.
205、5%砂港元公噸137.7121.4204.4276.7281.3310350.3571.117.6%13.0%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弗若斯特沙利文 71 行 業 概 覽COVID-19對泥水工程市場的影響隨著COVID-19感染個案不斷增加,政府根據 對公共衛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預備及應變計劃 提高緊急事故的響應級別,並已採取若干控制措施限制人口流動,務求防止疫症在社區中廣泛傳播。例如,除政府計劃外,返港 允許從中國大陸及澳門返港的香港居民透過於出行前24小時出示COVID-19檢測呈陰性的結果而無須接受強制隔離,任何從中國大陸入境的人士必須接受強制隔離14天。由於可能存在中國大陸移民的
206、建築工人,彼等返港後或會被要求遵守這一規例,因此,泥水工程市場的勞動力供應可能會短暫受到影響。此外,在中國,由於國務院及地方當局已宣佈延長2020年年初農曆新年假期,若干建築材料的供應(例如波特蘭水泥、水硬石灰、混凝土磚、碎石及砂供應)或會於COVID-19爆發初期(尤其是在2020年第一季度)在中國暫時中斷。由於2020年COVID-19爆發,香港若干正在進行中的建築項目被推遲進行,導致香港建築工程及泥水工程的需求暫時減少。然而,鑒於(i)於最後可行日期,多個國家已廣泛推出COVID-19疫苗,世界衞生組織正在與科學家、企業及全球衞生組織合作,加快應對疫情的響應速度。具體而言,輝瑞及BioN
207、Tech已於2020年11月9日提交初步數據,有關數據顯示其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效用超過90%。於2020年12月11日,美國食品及藥品監督管理局為預防16歲及以上的個人因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SARS-CoV-2)引起的COVID-19研發的疫苗頒佈首個緊急使用授權(EUA)。緊急使用授權允許分銷輝瑞BioNTech的COVID-19疫苗。隨著疫苗的推出,COVID-19的影響很可能會減弱,全球經濟將於不久的將來得以復甦;(ii)大多數中國公司(包括生產及製造企業)已全面恢復生產;及(iii)與其他地區相比,香港的COVID-19確診個案數目相對較低,且康復個案數目一直增加,可見
208、COVID-19疫情將不會對勞工及原材料供應造成重大影響。2022年初,香港受到傳播性更強的病毒變種Omicron引發的第五波COVID-19疫情的沖擊,於2022年3月至4月期間,每天均有超過1萬例病例。為管理及預防Omicron病例帶來的輸入風險,政府收緊防止病例輸入的措施,例如將強制隔離延長至21天,並採取更嚴格的社交距離措施。政府亦自2022年1月起,為澳洲、加拿大、法國、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英國及美國實施特定地點的航班暫停機制,以限制於該九個地方逗留的人士登機來港。自2022年4月以來,隨著日常病例的減少及社交距離措施的放鬆,香港經濟開始恢復。經考慮(i)COVID-19
209、疫苗的推出可減低COVID-19的影響;(ii)公眾意識的提高及社交距離措施已獲證明能有效對抗COVID-19;及(iii)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2022年4月發佈的 世界經濟展望報告,全球經濟預計於2022年將增長3.6%,弗若斯特沙利文認為,從長遠來看,COVID-19將得到有效控制。鑒於COVID19疫情於2022年第二季度已基本得以控制,預計短期內香港的建築行業的整體運作不會受到重大影響。72 行 業 概 覽鑒於政府已出台一系列紓緩措施,以幫助減輕企業及個人的財務負擔,鼓勵企業保留員工,尤其是防疫抗疫基金所載向建築公司及工人撥款的兩輪資助計劃,香港泥水工程市場的前景仍然樂觀,乃由於城市
210、發展規劃有序以及住宅及商業板塊的長期殷切需求所致。此外,政府已宣佈對2022年4月推出的下一輪保就業計劃作出若干修訂。建議修訂將使受益於保就業計劃的僱員人數由1.3百萬人增至約1.74百萬人。從事建造業的僱員,月薪在8,000港元以下,可領取每月4,000港元的津貼。根據主要終端用途組別分析,於2021年第一季度於建築工地進行的有關住宅樓宇項目的建築工程總值為128億港元,較上一年度增長4.6%。如本節上文 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市場驅動力及機遇 所述,根據2020年發佈的長遠房屋策略,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十年期間內的預測總房屋供應目標約為430,000個單位,上限及下限範圍分別為
211、451,000個單位及405,000個單位。長遠住房供應不受COVID-19影響。此外,包括 明日大嶼願景 以及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打鼓嶺新發展區在內的多項大型計劃及項目預期可提供310,000至450,000個住宅單位。此外,若干在建私人住宅物業預期於未來數年完成,例如位於何文田地鐵站及興華街西的發展項目。因此,住宅單位供應日益增加將促進2022年至2026年間泥水工程的持續需求,推動香港泥水工程市場整體增長。儘管由於2020年COVID-19爆發,香港若干正在進行中的建築項目被推遲進行,導致建築工程及泥水工程的需求暫時減少,該等項目已於2021年恢復正常。鑒於(i)COVID-19疫情於2
212、022年第二季度已基本得以控制,及(ii)住宅板塊的長期強勁需求(多個大型計劃及項目將於未來數年內完成),弗若斯特沙利文認為爆發COVID-19將不會對2022年的泥水工程市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73 監 管 概 覽概覽我們是一間香港泥水承包商。本節載列與我們的運營及業務有關的香港法律、法規及規章若干方面的概要。本節載述的資料不應詮釋作為適用於本集團的香港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全面概要。有關勞工、健康及安全的法律及規例於往績記錄期及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的地盤工人及我們的分包商從事泥水工程,因此須遵守下列法律及規例。香港法例第583章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規定建造業工人經註冊後方可在建
213、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根據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建造工作 指(其中包括)為預備進行任何作業而涉及的任何建築作業,如對任何指明構築物進行增建、翻新、改建、修葺、拆除或拆卸工程,而該工程是涉及該指明構築物或任何其他指明構築物的的結構。建造工地 指(若干例外情況除外)進行或將會進行建造工作的地方。根據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40條,除非建造業工人註冊主任信納(其中包括)有關人士已修讀有關建造工作相關的安全訓練課程,否則不得將該人士註冊為註冊建造業工人。此外,根據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44條,除非建造業工人註冊主任信納(其中包括)(i)該人已修讀有關建造工作相關的安全訓練課程;及(ii)如該人的註冊在
214、其期滿日期當日已有效兩年或以上,該人士在緊接尋求將註冊續期的申請的日期前一年內,已修讀和完成建造業議會所指明的適用於該人的註冊的發展課程,否則建造業工人註冊主任不得將該人的註冊續期。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亦載有 專工專責 的條文,規定只有指定工種分項的註冊熟練技工或半熟練技工,方可於建築地盤獨立進行與該等工種分項相關的建築工程。未經註冊的熟練技工或半熟練技工僅可於以下情況進行指定工種分項的建造工作:(i)在相關指定工種分項的註冊熟練技工或半熟練技工的指示及督導下;(ii)建議的緊急工作(即在發生緊急事故後相應作出或維持的建造工作);或(iii)小規模建造工作(如工作價值不超過100,000港元)
215、。74 監 管 概 覽專工專責 條文實施分兩個階段。專工專責 條文第一階段自2017年4月1日起已即時生效而實施,其中 專工 包括建造、重建、增建、改建及建築服務工作。根據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實施 專工專責 條文的第一階段後,建造業工人名冊的註冊建造業工人應包括指定工種分項的註冊熟練技工及半熟練技工,因此,建造工地的分包商須僅僱用指定工種分項的註冊熟練技工及半熟練技工,以在建造工地獨立進行有關該等工種分項的建造工作。香港法例第59章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為從事工業經營的工人的安全及健康提供保障。根據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工業經營的東主有責任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於工業經營
216、僱用的所有人員的工作健康及安全。東主的職責範圍包括:提供及維持不會危害安全或健康的廠房及工作系統;作出安排以確保在使用、處理、貯存以及運載物品及物質方面均屬安全及健康;提供所有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安全及健康;提供及維持安全進出工作地點的途徑;及 提供及維持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凡東主違反任何該等職責,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00港元。凡東主故意違反任何該等規定而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受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的附屬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59I章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管的事項包括:(i)除在若干例外情況下,禁止僱用18歲以下人士;(ii
217、)吊重機的維修保養及操作;(iii)確保工作地方安全的職責;(iv)防止墮下;(v)挖掘工程的安全;(vi)遵守雜項安全規定的責任;75 監 管 概 覽及(vii)提供急救設施。凡違反任何此等條例,即屬犯罪,可被判不同等級的處罰,而承建商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根據 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香港法例第59AF章),(i)負責涉及合約價值100百萬港元或以上的建築工程;或(ii)負責在一天內有總數不少於100名工人在單一個地盤工作的建築工程;或(iii)負責在一天內總數不少於100名工人在兩個或以上地盤工作的建築工程的任何承建商有責任委任一名安全審核
218、員進行安全審核,以收集、評估及核實安全管理制度的效能、效益及可靠性,並於每六個月至少進行一次考慮改進制度。此外,(i)負責在一天內有總數為50名或以上但少於100名工人在單一個地盤工作的建築工程;或(ii)負責在一天內總數為50名或以上但少於100名工人在兩個或以上地盤工作的建築工程的任何承建商有責任委任一名有能力進行安全審核的人士作為安全審核員進行安全審核,以審核安全管理制度的效益,並於每六個月至少進行一次考慮改進制度效益。任何人士若違反該等規定時即屬犯罪,且一經定罪應承擔200,000港元罰款以及監禁六個月。根據 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安全審核員須(i)為 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
219、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香港法例第59Z章)項下的註冊安全主任;(ii)在緊接向勞工處申請註冊前五年內,在負責有關工業經營的工業安全及健康事宜的管理職位上擁有不少於三年的全職經驗;(iii)在向勞工處申請註冊時,擔任管理職位或類似職位;(iv)已成功完成由註冊計劃營辦商實施的計劃;及(v)了解香港有關工業安全及健康事宜的法例規定。根據勞工處發出的 安全管理工作守則,安全審核員應(i)了解並有能力執行其任務;(ii)熟悉行業及相關工業經營中進行的程序;(iii)熟悉業界的安全管理實踐;及(iv)具備必要的經驗及知識,使其能夠有效地評估表現及找出不足之處,而安全審核主任應(i)充分了解其進行安全審核
220、的相關工業經營的運作;(ii)充分了解香港現行的有關工業安全及健康的法律規定;及(iii)已接受適當培訓,了解如何審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效益,以期改進該制度。76 監 管 概 覽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香港法例第59AG章)(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 )根據 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 第3條,負荷物移動機械的負責人須確保該機械僅由(i)年滿18歲;及(ii)持有適用於該機械所屬負荷物移動機械種類的有效證書之人士操作。根據 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於工業經營使用的負荷物移動機械指叉車。根據 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 第8條,負責人如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3條,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0港元。於最後可行日期,
221、本集團一共有三台叉車。由於該等叉車將提供予工人在建築工地使用,因此必須遵守 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於最後可行日期,負責操作叉車的員工均持有相關有效證書。香港法例第509章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為僱員在工業及非工業工作地點的安全及健康提供保障。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透過以下方式確保在工作地點的安全及健康:提供及維持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作出有關安排,以確保在使用、處理、貯存或運載作業裝置或物質方面均屬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對於任何由僱主控制的工作地點:將工作地點維持在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狀況;及 提供及維持安全及不存在任何該等風險的進出工作地點的途徑;提供所
222、有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保障安全及健康;及 為僱主的僱員提供及維持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77 監 管 概 覽凡僱主未能遵守以上任何條文,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200,000港元。凡僱主蓄意不遵守以上條文,或明知而沒有遵守以上條文或罔顧後果地沒有遵守以上條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勞工處處長亦可就任何違反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或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的事項,發出敦促改善通知書;或因應在工作地點的活動或狀況對僱員構成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迫切危險,向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未能遵守該等通知書的規定而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可分別處以罰款200,00
223、0港元及500,000港元及監禁最多12個月。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存在部分違反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的事件,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業務法律合規未遵守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 一段。我們已設立職業健康與安全體系,以促進工作安全並防止日常運營中發生事故。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 一段。香港法例第282章 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 就僱員因工受傷制定一個不論過失及毋須供款的僱員補償制度,並列明僱主及僱員各自有關因工及在受僱期間遭遇意外而引致的受傷或死亡事故或患上指定職業病方面的權利及責任。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
224、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其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支付賠償。同樣地,僱員倘因職業病而失去工作能力,可獲授予與於職業意外中應付受傷僱員同等的補償。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 第15(1A)條,僱主須於僱員遭遇意外後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報告工傷,而無論該事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賠償的責任。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未能於 僱員補償條例 規定的時限內匯報僱員工傷的事件數目為五宗。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法律合規未遵守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一段。78 監 管 概 覽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 第24條,分包商的僱員於受僱期間因工受傷,總承建商有責任向該僱員支付補償。然而,總承建商有權向有責任對受
225、傷僱員支付賠償的分包商討回支付予該僱員的補償。該等受傷僱員向總承建商作出任何索賠或申請之前,須向該總承建商送達書面通知。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 第40條,所有僱主(包括承建商及分包商)須為所有僱員(包括全職及兼職僱員)投購保單,以承擔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 及普通法就工傷產生的責任。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 第40(1B)條,倘總承建商已承諾進行任何建築工程,可為每宗事故投購金額不少於200百萬港元的保險單,以承擔本身及其分包商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 及普通法的法律責任。若總承建商已投購 僱員補償條例 第40(1B)條項下的保單,保單下的總承建商及分包商應視為已遵守 僱員補償條例 第40(1)條。凡僱主未能遵守
226、 僱員補償條例 有關投保的規定,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以第6級罰款(目前定為100,000港元)及監禁兩年。有關我們於此方面的保險保障範圍,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保險 一段。有關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所遭遇的僱員補償申索及普通法人身傷害申索的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訴訟及申索 一段。香港法例第347章 時效條例根據 時效條例,申請人提出普通法人身傷害申索的時效期限是事故發生當日起計三年。有關於相應三年期間內及截至最後可行日期可能會對本集團提出的潛在普通法人身傷害申索的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訴訟及申索 一段。香港法例第57章 僱傭條例總承建商須遵守 僱傭條例 有關分包商僱
227、員工資的規定。根據 僱傭條例 第43C條,如有任何工資到期支付給分包商所僱用以從事已由其立約的工作的僱員,但該工資未有於 僱傭條例指明的期間內支付,則該工資須由:總承建商或總承建商及各前判分包商共同及個別負責支付給 79 監 管 概 覽該僱員。總承建商及前判分包商(如適用)的法律責任限於:(a)僱員的工資,而該僱員的僱傭完全與總承建商已立約進行的工作有關,且其僱傭地點完全在建築工程所在地盤內;及(b)該僱員到期應得的兩個月工資,而此兩個月須為該僱員到期應得工資的該段期間的首兩個月。任何與分包商之間存在尚未結算工資付款的僱員,須在工資到期起計60日內向總承建商送達書面通知。如分包商僱員未能向總承
228、建商送達所規定的通知,則總承建商及前判分包商(倘適用)概無責任向該分包商僱員支付任何工資。總承建商自收到相關僱員通知後,須於收到通知後14日內,向(據其所知)該名分包商的各前判分包商(倘適用)送達一份通知。總承建商未能將該通知送達前判分包商而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將處以第5級罰款(現時為50,000港元)。根據 僱傭條例 第43F條,如總承建商或前判分包商根據 僱傭條例 第43C條付給僱員工資,則該如此支付的工資即為該僱員的僱主欠下該總承建商或前判分包商(視情況而定)的債項。根據 僱傭條例 第43C條向僱員支付任何工資的總承建商或前判分包商可(i)要求該僱員所事僱主的每名前判分包商,或
229、總承建商及其他每名前判分包商(視情況而定)分擔該等工資;或(ii)從到期付給或可能到期付給任何分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以抵銷已付款項,而該款項乃為所轉判的工作而付給者。香港法例第314章 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 規定佔用或控制處所的人士須對該土地的人士所受傷害或對在該土地的物品或其他財產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 規定處所佔用人須負上一般謹慎責任,採取在有關個案中所有情況下屬合理謹慎的措施的責任,以確保訪客為獲佔用人邀請或准許該訪客到處所的目的而使用該處所時是合理地安全。80 監 管 概 覽香港法例第115章 入境條例根據 入境條例 第38A條,建築地盤主管(即主承建商
230、或總承建商,並包括分包商、擁有人、佔用人或有權控制或主管建築地盤的其他人士)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i)避免非法入境人士處身於建築地盤內或(ii)避免非法工人(即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在地盤接受僱傭工作。倘經證實(i)非法入境者身處建築地盤或(ii)該名不可合法受僱的非法工人在建築地盤接受僱傭工作,則建築地盤主管即屬犯罪,可處罰款350,000港元。香港法例第608章 最低工資條例最低工資條例 就 僱傭條例 下依僱傭合約委聘的所有僱員的工資期內訂明每小時最低工資額(於最後可行日期設為每小時37.5港元)。僱傭合約的任何條文,如看來是終絕或減少本條例賦予僱員的任何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即屬無效
231、。香港法例第485章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條例 )僱主必須於受僱首60日內安排其所有年滿18歲至65歲以下且受僱60日或以上的正規員工(部分獲豁免人士除外)參加強積金(強積金)計劃。僱員和僱主均須定期向強積金計劃供款。若為僱員,僱主須按照最高和最低入息水平(於最後可行日期分別為每月30,000港元及7,100港元),代僱員在有關入息中扣除5%,作為註冊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供款額上限於最後可行日期為1,500港元。僱主亦須向強積金計劃供款,供款額同樣為僱員有關入息的5%(僅受限於最高入息水平,於最後可行日期為30,000港元)。行業計劃建造業和飲食業的僱主須參加強積金制度下就該兩
232、個行業特別設立的行業計劃,建造業和飲食業屬僱員流動性高的行業,而且該等行業中大部分僱員均為 臨時僱員,即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固定僱用期少於60日的僱員。81 監 管 概 覽就行業計劃而言,建造業涵蓋以下八大類別:(1)地基及有關工程;(2)土木及有關工程;(3)拆卸及結構改動工程;(4)修葺及維修保養工程;(5)一般樓宇結構工程;(6)消防、機電及有關工程;(7)氣體、水管裝置、排水及有關工程;及(8)室內裝飾工程。強積金計劃條例 並無規定該兩個行業的僱主必須參加行業計劃。行業計劃為從事建造業和飲食業的僱主及僱員提供便利。參加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如在該兩個行業內轉職,只要其前僱主和新僱主均參加同一個
233、行業計劃,臨時僱員便無須在轉職時轉換計劃,簡單方便,並可減省所涉及的行政成本。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及規例由於我們作為分包商從事泥水工程業務活動,我們須遵守以下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和法規。有關我們環境管理體系的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事宜 一段。香港法例第311章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為管制香港建築、工業及商業活動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及有害氣味排放以及其他污染來源的主要法例。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的附屬規例透過發出牌照及許可證,對若干營運產生的空氣污染物排放加以管制。82 監 管 概 覽承包商應遵守及遵從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及其附屬規例,包括但不限於 空氣污染管制(
234、露天焚燒)規例(香港法例第311O章)、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香港法例第311R章)及 空氣污染管制(煙霧)規例(香港法例第311C章)。負責施工工地的承包商應策劃、安排工作方法及以將塵埃對附近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的方法施工,並須提供具適當培訓的有經驗員工以確保該等措施得以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中石棉管制條例要求,涉及石棉的樓宇工程必須由註冊石棉承包商在註冊顧問的監督下進行。香港法例第311Z章 空氣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規例非道路移動機械規例 於2015年6月1日開始生效,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進行監管控制,包括非道路用車等受 非道路移動機械規例 規管的機械(受規管機
235、械)。除非獲豁免,否則受此條文規管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須遵守根據此規例訂明的排放標準。根據 非道路移動機械規例第5條,由2015年12月1日起,只有獲核准或豁免並貼上適當標籤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才可於指定活動及地點使用,包括建築地盤。然而,於2015年11月30日或之前已在香港境內的現有非道路移動機械可根據 非道路移動機械規例 第11條獲豁免遵守排放規定。根據 非道路移動機械規例 第5條,於指定活動或地點使用或被促使使用受規管機械卻並無(i)取得豁免或環保署的批准的任何人士,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及(ii)適當標籤的任何人士,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港元及監禁最長三
236、個月。根據發展局工務科於2015年2月8日刊發的技術函,技術函已包括實施計劃,以淘汰四類獲豁免非道路移動機械(即發電機、空氣壓縮機、挖土機及履帶吊機)的使用,據此,所有估計合約價值超過200百萬港元及於2015年6月1日或之後獲邀招標的公共工程的新資本工程合約(包括設計及建造合約),須規定承包商不得於2015年6月1日後使用獲豁免發電機及空氣壓縮機,而分別自2015年6月1日、2017年6月1日及2019年6月1日起,獲豁免挖土機及履帶吊機數目不得超過獲豁免非道路移動機械總數的50%、20%及0%。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擁有三台受規管機械(即叉車),其中一台及兩台分別獲環保署根據 非道路移動機
237、械規例 豁免及核准。83 監 管 概 覽香港法例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噪音管制條例 管制(其中包括)建築、工業及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噪音。承包商進行建築工程時,須遵守 噪音管制條例 及其附屬規例。對於在限制時段進行的建築活動及於公眾假日以外日子的日間進行的撞擊式打樁工程而言,須預先得到環保署署長發出的建築噪音許可證。根據 噪音管制條例,除非透過建築噪音許可制度經由環保署署長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於下午七時正至翌日上午七時正期間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進行產生噪音及使用機動設備(撞擊式打樁除外)的建築工程。若干設備的使用亦須受到限制。手提撞擊式破碎機及空氣壓縮機須符合噪音排放標準及具備環保署署長發出的噪
238、音排放標籤。凡任何人士進行經許可以外的任何建築工程,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0港元,而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00港元,如罪行持續,另處每日罰款20,000港元。香港法例第358章 水污染管制條例水污染管制條例 管制因各種工業、商業、機構及建築活動排放至公共污水渠及公共水渠的廢水。任何產生廢水排放(除排放至公共污水渠或公共水渠的住宅污水或未經污染水外)的工業商業須受環保署署長作出的牌照管制所規限。除排放至公共污水渠或公共水渠的住宅污水或未經污染水外,排放任何其他污水必須申領污水排放牌照。此牌照列明污水的許可最大污水排放量及污水指標,及一般指引以確保所排放的污水不會損壞水渠或污染內陸或近
239、岸海水。根據 水污染管制條例,除根據 水污染管制條例 獲發牌外,凡任何人士將任何廢物或污染物質排放至香港水質管制區的水流,或將任何物質(住宅污水及未經污染水除外)排放至水質管制區的公用水渠或公用水管,即屬犯罪,可處監禁六個月及(a)首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00港元;(b)第二次定罪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400,000港元;及(c)此外,倘該項罪行屬持續罪行,則可就法庭已獲證明並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每日罰款10,000港元。84 監 管 概 覽香港法例第354章 廢物處置條例廢物處置條例 管制產生、貯存、收集及處置(包括處理、再加工及循環再造)廢物。目前,禽畜廢物及化學廢物須受特別管制,
240、而非法處置廢物被禁止。輸入及輸出廢物一般透過許可證制度管制。承包商須遵守及遵從 廢物處置條例 及其附屬規例,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法例第354N章 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 以及香港法例第354C章 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根據 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建築廢物僅可於指定設施處置,而進行價值1百萬港元或以上的建築工程的總承建商,於獲得合約後21日內,須就該特定合約於環保署署長設立付款賬戶,以繳付任何就該合約所進行的建築工程所產生的建築廢物應付的處置收費。根據 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任何人士產生化學廢物或導致其產生,須註冊為化學廢物生產商。任何所產生的化學廢物必
241、須於處置前妥為包裝、貼上標籤及貯存。僅持牌廢物收集者方可將廢物運送至持牌化學廢物處置地點進行處置。化學廢物生產商亦須保留其化學廢物處置記錄,以便環保署檢查。香港法例第132章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根據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第127條,凡將妨擾事故通知送達因其作為、失責或容受而令妨擾事故產生或繼續存在的人士,或凡不能尋獲該人士則可安排將上述通知送達有妨擾事故存在的處所或船隻的佔用人或擁有人,在下述其中一種情況下,倘上述通知所關乎的妨擾事故,是因該名人士故意的作為或失責而產生的;或該名人士沒有在上述通知所指明的期限內,遵從該通知的任何規定,該人士即屬犯罪。任何建造中或拆卸中的建築物排出塵埃,而其方式
242、足以構成妨擾,則可根據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提出起訴。一經定罪於上文所述第127條項下的最高刑罰可處第3級罰款(現時為10,000港元),每日罰款200港元。建築地盤排出泥水等可根據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提出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第5級罰款(現時為50,000港元)。85 監 管 概 覽於任何處所內有任何積水,而積水被發現含有蚊幼蟲或蚊蛹,則可根據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提出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第4級罰款(現時為25,000港元),每日罰款450港元。任何構成妨擾或損害健康的積聚廢棄物,則可根據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提出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第3級罰款(現時為10,000港元),
243、每日罰款200港元。任何處所,其狀況足以構成妨擾,或足以損害健康,則可根據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提出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第3級罰款(現時為10,000港元),每日罰款200港元。有關承建商發牌制度及營運的法律及法規作為從事泥水工程的分包商,我們受以下法律法規及潛在立法之規管。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於整個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陳橋及盈威已註冊為建造業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前稱分包商註冊制度)下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於最後可行日期,彼等註冊為批盪指定工種(第二類)。於香港從事(其中包括)批盪的分包商可根據建造業議會管理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申請註冊。建造業議會為根據香港法例第
244、587章 建造業議會條例 於2007年2月成立的法人團體。分包商註冊制度(已於2019年4月1日由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取代)前稱為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由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引入。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成立於2001年9月,為引領行業改革及早日成立法定行業協調機構鋪平道路。發展局工務科(當時之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展局工務科)於2004年6月14日刊發的技術函(現已由土木工程拓展署歸入至土木工程項目管理手冊內)規定,所有於2004年8月15日或之後招標的公共工程承建商聘用的所有分包商(不論為指定、專門或自選)均須根據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下各
245、工種註冊。86 監 管 概 覽於建造業議會於2007年2月接手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的工作,以及於2010年1月接手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的工作後,建造業議會於2013年1月推行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第二期。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屆時亦重新命名為分包商註冊制度。所有非強制性分包商註冊制度下已註冊分包商自動成為分包商註冊制度下的已註冊分包商。自2019年4月1日起,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取代分包商註冊制度。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下設兩個名冊,分別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及註冊分包商名冊(註冊分包商名冊)。對分包商註冊制度中七種工種(即拆卸、混凝土模板、紮鐵、澆灌混凝土、棚
246、架、玻璃幕牆及安裝混凝土預製構件)進行註冊的所有分包商已自動成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毋須申請。對分包商註冊制度中剩餘工種進行註冊的所有分包商均獲保留為已註冊分包商,毋須申請。自2021年1月1日起,批盪工種升級為第八種指定工種。所有於批盪工種項下註冊的註冊分包商均已自動成為批盪工種(第一類)項下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毋須申請。各指定工種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根據彼等於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項下所達成的相關註冊規定進一步分類為第一類(第一類)或第二類(第二類)。邀請分包商投標的投標限額(投標限額)因第一類的不同指定工種類別而異。就批盪指定工種而言,將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邀請投標的項目將被徵收
247、第一類合約分包合約價值之投標限額最多10百萬港元,而並無就第二類施加任何投標限額。註冊類別分包商可在52個工種(涵蓋常見的結構工程、土木工程、裝修工程、機電工程以及支援服務)的其中一種或以上於分包商註冊制度下申請註冊。52個工種進一步分支為約94種專業,包括一般拆卸、及其他(混凝土取芯及鋸切)等。自2019年4月1日起,分包商可對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中七種內一種或多種的指定工種(包括拆卸、紮鐵、安裝混凝土預製構件、混凝土模板、澆灌混凝土、棚架及玻璃幕牆)申請註冊及就其他一般土木、建築、機電工種於註冊分包商名冊申請註冊。自2021年1月1日起,分包商可對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中批盪指定工種申請
248、註冊。當分包商分包轉租部分涉及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基本名冊(根據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基本名冊的規則及程序註冊的公司列表)下工種的公共工程,其須僱用於註冊專門行業承 87 監 管 概 覽造商制度基本名冊相關工種註冊的所有分包商(不論為指定、專門或自選)。倘若分包商進一步分包(不論任何層級)彼等獲分包涉及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基本名冊下工種的公共工程的任何部分,承建商須確保所有分包商(不論任何層級)已於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基本名冊的相關工種註冊。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項下的註冊要求申請在註冊分包商名冊註冊須達到以下門檻要求:(a)在過去五年,曾經以總承建商分包商的身份最少完成一項所申請註冊的
249、工種及專長的工程或申請人其東主、合夥人或董事曾在過去五年取得類似經驗;(b)名列於政策局或香港政府部門營運的與所申請註冊的工種及專長領域相關的一項或多項政府註冊制度之內;及(c)東主、合夥人或董事獲註冊分包商受僱最少五年,具備所申請工種專長的經驗,並曾修畢建造業議會舉辦的分包商之工程管理訓練課程系列(或同等課程)的全部單元;或該公司東主、合夥人或董事就所申請工種專長,已註冊為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下相關之註冊熟練技工,且具備最少五年所申請工種專長的經驗,並曾修畢建造業議會舉辦的資深工人之行業管理課程(或同等課程)。根據建造業議會於2021年1月頒佈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的規則及程序附表2所載的相
250、關行業類別及投標限額,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下的申請註冊須符合多項規定。註冊有效期及重續註冊註冊分包商須在註冊期滿前三個月內而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須於其註冊屆滿日期前不早於六個月但不遲於三個月內,按照指定格式向建造業議會遞交申請以申請重續,當中須提供資料及證明文件,以證明符合註冊要求。重續申請須經負責監督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專責委員會(委員會)批准。如續期作為申請不再符合某些註冊條件,則建造業議 88 監 管 概 覽會委員會仍可就符合註冊條件的工種及專長項目批准續期。獲批准續期作為註冊分包商的註冊自現有註冊期滿當日起計有效期為三或五年,而獲批准續期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的
251、註冊自申請續期決定當日後不少於36個月內有效。據法律顧問告知,於最後可行日期,考慮到針對本集團的五項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以及勞工處於2021年5月20日向本集團發出的停工通知,本集團根據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續期註冊證書並無法律障礙。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於2021年5月黃竹坑停工通知對我們註冊狀況的潛在影響 各段。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並無受到建造業議會實施的任何監管行動所規限。操守守則註冊分包商及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須遵守註冊分包商操守守則(分包商註冊制度基本名冊的規則及程序附表8)(操守守則)。倘未能遵守操守守則,可能會導致委員會採取規管行動。有
252、關可能須對註冊分包商採取規管行動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a)在申請註冊、註冊續期或加入其他工種時,提供虛假資料;(b)未能就註冊事項的變更及時作出通知;(c)嚴重違反註冊規則及程序;(d)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東主、合夥人或董事)被裁定受賄或貪污,違反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e)因未準時向工人支付工資,而被裁定違反 僱傭條例 的有關規定;(f)蓄意行為不當以致分包商註冊制度(而自2019年4月1日起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的聲譽可能嚴重受損;89 監 管 概 覽(g)關於觸犯或裁定違反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有關條文之民事裁決判決;(h)因涉及嚴重建築地盤安全事故而被裁定違反
253、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或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並導致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後果:(i)有人喪生;或(ii)有人身體嚴重受傷導致喪失肢體或肢體截斷或導致或可能導致傷者永久地完全殘廢;(i)在一份合約下的每一個建築地盤註冊分包商,被裁定違反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或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五項或以上罪行,且所犯的每一項罪行都是在任何六個月期間內出現的個別事件(按犯罪當日而不是判罪當日計算);(j)被裁定聘用非法勞工,違反 入境條例;或(k)過期支付工人工資及或過期支付按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之供款超過十日,並具有過期支付工資及或供款的確實證明。該等可能導致對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採取規管行動的情況包括但不限
254、於(a)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已被申請清盤或破產或遭受其他財務問題;(b)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未能在建造業議會委員會訂明的規定時間內回覆查詢或提供與註冊有關的資料;(c)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進行不當行為或疑似不當行為;(d)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獲法院定罪或違反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於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傭條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入境條例、防止賄賂條例、建造業議會條例、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e)涉及與公眾利益有關之事宜;(f)於任何公營或私營界別的工程合約中出現嚴重或涉嫌嚴重表現不當或引致其他嚴重後果;及(g)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未能遵守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規則及程序中的任何條文
255、。90 監 管 概 覽監管行動委員會可針對註冊分包商採取以下規管行動:(a)向註冊分包商發出書面強烈指示及或警告;(b)註冊分包商須於指定期內呈交一份指定內容的改善計劃;(c)在一段指定的時間內,暫停註冊分包商的註冊;或(d)吊銷註冊分包商的註冊。委員會可針對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採取以下規管行動:(a)向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發出書面警告;(b)在一段指定期間內,暫停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的註冊;(c)更改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的組別;或(d)吊銷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的註冊。擬議付款保障條例(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政府已就建造業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進行公眾諮詢,以推動公平付款及協助總承建商、分包商、顧問、分顧問
256、及供應商就已完成的工作及已提供的服務如期收到付款,從而改善付款慣例及提供快速排解爭議方案。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將(其中包括):禁止合約中制定 收款後方付款 及類似條款,指取決於或待執行其他合約或協議後作出付款(即待付款人收取來自第三方的付款後作出付款)的合約條款;規定中期付款的付款期限不得超出60個曆日及最後一期付款的付款期限不得超出120個曆日;91 監 管 概 覽 賦予根據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適用合約的條款有權收取進度款項之人士權利以法定付款申索方式追討有關款項,付款人於接獲申索後須於30個曆日內作出付款回應,倘法定付款申索出現爭議或遭忽視,則法定付款申索下有權收取款項的人士將有權發起仲裁;
257、及 賦予有關人士權利,於未付款裁決或未付到期款項前暫停工程或放緩工程進度。所有合約及分包合約(不論書面或口頭形式),有關(i)政府工程,據此,政府及特定公共實體獲得建造及維護活動或相關服務、材料或廠房;及(ii)私營部門工程,據此,私營實體獲得新建築物(定義見 建築物條例)的建造活動,主合約價值超過5百萬港元或獲得相關服務、材料或廠房或僅供應合約的合約價值超過500,000港元將受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規管。倘主合約由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覆蓋,所有分包合約(不論層級)將受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覆蓋,不論其價值。該條例將不應用於有關新建築物及主合約價值少於5百萬港元或相關服務、材料或廠房或僅供應合約
258、的合約價值少於500,000港元的私營部門建造工程。擬議條例將不具追溯力,只適用於在該條例所訂日期或之後訂立或根據該條例訂立的合約。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旨在協助承建商於合約鏈中可確保現金流轉及提供快速解決爭議的渠道。然而,提呈立法會供其審批的最終法例框架尚存在不確定性。2021年10月,政府發佈了 關於在公共工程合約中落實支付保障立法精神的技術通告(技術通告 )。技術通告 列明在公共工程合約中落實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精神的政策,以方便及時處理合約付款,並提供一個臨時機制,以便在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制定前迅速解決付款糾紛。技術通告 涵蓋的合約範圍包括(i)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後(就自認可公
259、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乙組及丙組承包商收到的招標邀請而言);及(ii)於2022年4月1日或之後(就自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或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其他承包商收到的招標邀請而言)招標的公共工程合約、定期合約及相關分包合約。我們的部分合約可能受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所覆蓋,而倘該等合約受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所規限,我們將須保證有關條款就此而言符合法例。然而,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通常不會與分包商採納任何 收款後方付款 政策。此外,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 92 監 管 概 覽財年,本集團的貿易應付款項周轉天數分別為約17.7日、17.0日
260、、19.9日及24.7日。根據上文及受最終法例條款的規限,董事認為,向分包商付款並無出現嚴重偏離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的情況,而 擬議付款保障條例 將不會對我們的業務或現金管理造成任何重大影響。與競爭有關的法律及法規香港法例第619章 競爭條例競爭條例 旨在禁止和阻遏各行業的業務實體於香港作出以圖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的反競爭行為。競爭條例 設立第一行為守則及第二行為守則,分別禁止反競爭協議及濫用市場權力。第一行為守則禁止業務實體之間訂立或執行一項協議、執行一致協定的做法、或訂立或執行一個協會的決定,而其目的或效果乃損害於香港的競爭。第二行為守則禁止於市場中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業務實體,藉從事目
261、的或效果乃損害於香港的競爭的行為,而濫用該權勢。競爭條例 第2(1)條將嚴重反競爭行為界定為任何以下行為或以下行為的任何組合構成的行為:(i)訂定、維持、調高或控制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價格;(ii)為生產或供應貨品及服務而編配銷售、地域、客戶或市場;(iii)訂定、維持、控制、防止、限制或消除貨品及服務的生產或供應;及(iv)圍標行為。競爭條例 第82條規定如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事件已發生及該項違反並不牽涉嚴重反競爭行為,其須於競爭事務審裁處提起法律程序前,向有關業務實體發出警告通知。競爭條例 第67條規定,倘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事件已發生,而該項違反牽涉嚴重反競爭行為或違反第二行為守
262、則事件已發生,凡競委會擬針對某人提起法律程序,該會可向該人發出違章通知書,提出不提起該等程序,惟條件是該人須承諾遵守該違章通知書的規定,作為提出該等程序的替代。93 監 管 概 覽倘違反 競爭條例,競爭事務審裁處可作出命令,包括(其中包括):(i)倘信納某業務實體已違反競爭守則,則可施加罰款;(ii)取消某人擔任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事務的資格;(iii)禁止某業務實體訂立或執行某協議;(iv)修改或終止某協議;及(v)要求某人向蒙受損失或損害的人士支付損害賠償。94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概覽根據公司法,本公司於2020年4月28日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根據重組(更多詳情載
263、於本節 重組 一段),本公司就上市而言已成為本集團的控股公司並持有四間附屬公司的全部權益,即威威、盈盈、陳橋及盈威。我們的業務發展我們為一家專門在香港從事泥水工程的分包商。於成立本集團之前,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於香港的泥水工程行業積累多年的經驗。1998年,陳橋森先生以陳橋建築泥水裝飾工程的名義建立獨資經營公司,而陳永平先生擔任其負責人,承接泥水工程項目。有關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背景及經驗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一節。本集團的歷史可回溯至2005年,當時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成立本集團的第一間附屬公司盈威,於香港從事公營界別項目的泥水工程。自2006年9月起,以陳橋建築
264、泥水裝飾工程名義的獨資經營公司停止承接新項目直至2013年解散。為進一步擴大我們的業務,陳橋隨後於2007年註冊成立,專注於香港私營界別項目的泥水工程。同年,我們與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最大的客戶客戶集團A建立業務關係。多年來,本集團在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的領導下擴展業務並為香港不同的住宅、商業及機構發展項目(包括各種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承接泥水工程。於2006年10月及2010年11月,盈威及陳橋分別首次獲許可為建造業議會分包商註冊制度(現稱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下泥水終飾工程行業類別的註冊分包商。我們致力於改善我們的管理體系,並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陳橋於2016年3月就於灣仔利東街私人住宅發
265、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及砌磚類別的認可分包商,及於2018年3月就於啟德私人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類別的認可分包商,並於2016年就屯門青山道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得客戶集團A頒授的2016年度最佳安全分判獎(銅獎)。盈威於2017年2月就於沙田進行的機構發展項目泥水工程項目獲客戶集團D頒授良好安全表現承判商嘉許狀,並於2017年11月進一步獲房屋委員會頒授批盪及砌磚類別優質公共房屋建造及保養維修大獎2017(新工程項目傑出承建 95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商獎國內分包商)。於2018年4月,陳橋就提供批盪、
266、磚工、鋪砌瓷磚、砌塊工程砌磚、噴射批盪、地台批盪、鋪砌雲石花崗石磚裝修工程首次獲得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及OHSAS 18001(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目前已升級為ISO 45001)認證。根據行業報告,於2021年,本集團於香港泥水工程分包市場按收入計排名第一,並佔香港市場份額的約4.0%。我們的主要業務里程碑迄今為止,本集團發展的主要里程碑如下。年份事件2005年 本集團的第一間附屬公司盈威於2005年7月於香港註冊成立,於香港從事公營界別項目的泥水工程2006年 盈威首次獲認可為建造業議會分包商註冊制度(現稱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下泥
267、水終飾工程行業類別的註冊分包商2007年 盈威獲授油塘的公共屋邨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12.9百萬港元 陳橋於2007年10月於香港註冊成立,專注於香港私營界別項目泥水工程 我們就私人住宅開發與客戶集團A建立業務關係2010年 陳橋首次獲認可為建造業議會分包商註冊制度(現稱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下泥水終飾工程行業類別的註冊分包商 96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年份事件2012年 陳橋獲授香港理工大學泥水工程項目 陳橋獲授中環至灣仔繞道泥水工程項目2013年 陳橋獲授沙田的公共屋邨第一期的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28.2百萬港元,並於2014年進一步獲授其第三及第四期的泥水工程項
268、目,初步合約金額約54.3百萬港元 盈威獲授長沙灣的公共屋邨第一期的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27.7百萬港元,並於2016年進一步獲授其第二期的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41.1百萬港元 陳橋獲授位於大埔白石角科進路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兩項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總金額約99.0百萬港元2015年 陳橋獲授位於屯門青山道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112.3百萬港元2016年 陳橋就於灣仔利東街私人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及砌磚類別的認可分包商 陳橋獲授港珠澳大橋配套設施的泥水工項目 陳橋獲授香港兒童醫院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95
269、.0百萬港元 陳橋就屯門青山道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得客戶集團A頒授的2016年度最佳安全分判獎(銅獎)97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年份事件2017年 盈威就於沙田進行的機構發展項目泥水工程項目獲客戶集團D頒授良好安全表現承判商嘉許狀 盈威獲房屋委員會頒授批盪及砌磚類別優質公共房屋建造及保養維修大獎(新工程項目傑出承建商獎國內分包商)2018年 陳橋就於啟德私人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類別的認可分包商 陳橋首次獲得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統)及OHSAS 18001(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陳
270、橋獲授位於大埔白石角科進路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金額約121.9百萬港元2020年 盈威獲授香港國際機場商業發展的兩項泥水工程項目,初步合約總金額約219.0百萬港元2021年 陳僑就分別位於屯門及元朗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類別的認可分包商2022年 陳僑獲授位於啟德郵輪碼頭、元朗及新田的社區隔離治療設施的四項泥水工程項目 98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我們的企業發展以下為本集團附屬公司的成立及股權重大變動的公司歷史概要:威威威威於2020年5月8日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並獲授權發行最多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單
271、一類別股份。其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於註冊成立日期,威威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入賬列為繳足股份,而威威的所有已發行股份由本公司全資擁有。盈盈盈盈於2020年5月8日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並獲授權發行最多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單一類別股份。其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於註冊成立日期,盈盈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入賬列為繳足股份予,而盈盈的所有已發行股份由本公司全資擁有。盈威盈威於2005年7月30日於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於香港從事提供泥水工程。於註冊成立日期,盈威分別向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配發及發行八股及兩股每股面值1港元的入賬列為繳足認
272、購人股份,而盈威已發行股本分別由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擁有80%及20%。作為重組一部分,盈威成為盈盈的全資附屬公司。陳橋陳橋於2007年10月18日於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於香港從事提供泥水工程。於註冊成立日期,陳橋分別向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配發及發行八股及兩股每股 99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面值1港元的認購人股份(入賬列為繳足),而陳橋已發行股本分別由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擁有80%及20%。作為重組一部分,陳橋成為威威的全資附屬公司。重組本集團進行重組以籌備上市,涉及以下步驟:進億註冊成立於2020年4月21日,進億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獲授權發行最多50,00
273、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單一類別股份。於註冊成立之日,進億分別向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配發及發行80股及2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股份(入賬列為繳足),而進億所有已發行股份分別由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擁有80%及20%。本公司註冊成立及將本公司法定及已發行股本的面值由1美元重訂為0.01港元於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於註冊成立日期,其法定股本為50,000美元,分為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普通股。於註冊成立日期,本公司向一名代名認購人配發及發行一股面值1美元之認購人股份(入賬列為繳足)。同日,代名認購人(作為轉讓人)以進億(作為受讓人)為受益人簽立轉讓文據
274、,據此,代名認購人向進億轉讓一股面值1美元的認購人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代價為1美元。該交易已妥善合法完成及結算。上述交易完成後,同日,本公司進一步向進億配發及發行49,999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普通股(入賬列為繳足)。其後,進億持有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普通股(美元計值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100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於2020年9月24日,本公司藉增設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將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分為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普通股)增加至以下兩項的總額:(i)50,000美元(分為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
275、普通股)及(ii)500,000港元。本公司已向進億配發及發行39,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入賬列為繳足)。同時,本公司以50,000美元的代價購回美元計值股份並於購回時註銷美元計值股份。緊隨上述購回後,本公司註銷本公司股本中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法定但未發行股份。重訂法定及已發行股本的面值後,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仍由進億全資擁有。威威及盈盈註冊成立於2020年5月8日,威威及盈盈分別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威威及盈盈各自獲授權發行最多5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單一類別股份。在各自註冊成立日期,威威及盈盈各自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
276、股份(入賬列為繳足),而威威及盈盈各自的所有已發行股份由本公司全資擁有。威威及盈盈分別向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收購陳橋及盈威緊接重組前:(i)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分別合法及實益擁有陳橋的八股普通股及兩股普通股,分別佔陳橋全部已發行股本的80%及20%;及(ii)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分別合法及實益擁有盈威的八股普通股及兩股普通股,分別佔盈威全部已發行股本的80%及20%。101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於2020年11月17日,陳橋森先生、陳永平先生、威威、盈盈與本公司簽訂重組協議,據此:(i)威威分別向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收購陳橋的八股普通股及兩股普通股,分別佔陳橋全部已發行股本的80
277、%及20%。作為收購的代價,威威在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的指示下,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900股每股1美元的威威股份(入賬列為繳足);及(ii)盈盈分別向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收購盈威的八股普通股及兩股普通股,分別佔盈威全部已發行股本的80%及20%。作為收購的代價,盈盈在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的指示下,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900股每股1美元的盈盈股份(入賬列為繳足)。上述交易完成後,陳橋成為威威的全資附屬公司,而盈威成為盈盈的全資附屬公司。重組已遵守聯交所發出的指引信HKEX-GL86-16項下的適用法律及法規。一致行動承諾根據一致行動承諾,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確認,自盈威註冊成立日期起,彼等已
278、就與本集團業務有關的所有公司事務採取一致行動且承諾自一致行動承諾日期起及於彼等(彼等本身或連同彼等聯繫人)仍維持對本集團的控制權期間繼續採取一致行動。根據一致行動承諾,於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完成後(惟不計及因超額配股權或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配發及發行的任何股份),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將有權共同行使及控制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約75%。102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企業架構下圖列示緊接重組前本集團的股權及企業架構:80%20%陳橋森先生陳永平先生盈威陳橋(香港)(香港)下圖列示緊隨重組後但於資本化發行及股份發售前,本集團的股權及企業架構:80%100%100%10
279、0%100%20%陳橋森先生陳永平先生盈威(香港)陳橋(香港)盈盈(英屬處女群島)威威(英屬處女群島)進億(英屬處女群島)本公司(開曼群島)103 歷 史、發 展 及 重 組資本化發行待本公司股份溢價賬因根據上市發行發售股份而產生進賬後,授權董事將本公司股份溢價賬進賬額7,110,000港元撥充資本,方法為將該等款項用於按面值繳足合共711,000,000股股份,以於緊接股份發售前配發及發行予進億,以便如此配發及發行的股份數目與其已擁有的股份數目合計將構成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75%(惟不計及因超額配股權或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配發及發行的任何股份)。下圖列示緊隨資本化發行
280、及股份發售完成後(不計及因超額配股權或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配發及發行的任何股份),本集團的股權及企業架構:80%20%75%25%公眾股東100%100%100%陳橋森先生陳永平先生盈威(香港)陳橋(香港)盈盈(英屬處女群島)威威(英屬處女群島)進億(英屬處女群島)本公司(開曼群島)104 業 務業務概覽我們為香港的泥水承建商。我們於2005年成立,且此後一直以分包商的身份承接泥水工程。我們的業務由我們的兩大營運附屬公司陳橋及盈威開展。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所進行的泥水工程主要包括批盪、瓷磚鋪設、砌磚、鋪設地台及雲石工程。根據行業報告,按收益計,本集團於2021年在香港泥
281、水工程分包市場排名第一,於2021年約佔4.0%的市場份額。我們主要於香港從事私營界別項目。我們的私營界別項目主要涉及私營住宅發展項目及商業發展項目。我們私營界別項目的項目擁有人通常為物業開發商,而我們的客戶為該等項目項下委聘的總承建商。其次,我們亦於香港從事公營界別項目。我們的公營界別項目主要涉及公營住宅發展項目以及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發展項目。我們公營界別項目的客戶通常為政府部門及法定機構委聘的總承建商。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自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按項目界別及所涉及發展項目類型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明細:2018/19財年2019/20財年項目數目收益
282、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私營界別住宅23355,71979.418,7355.325425,65482.936,7078.6商業53,1410.72217.059330.2657.0 小計28358,86080.118,9565.330426,58783.136,7728.6公營界別住宅843,1219.64,43610.3942,9328.44,2699.9基礎設施及 公共設施445,93910.38,11917.7843,6358.54,96011.4 小計1289,06019.912,55514.11786,5671
283、6.99,22910.7 總計40447,920100.031,5117.047513,154100.046,0019.0 105 業 務2020/21財年2021/22財年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項目數目收益佔總收益的百分比毛利毛利率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私營界別住宅31253,78357.623,7719.428285,99362.732,91811.5商業6102,32923.317,53617.11190,06619.710,91412.1 小計37356,11280.941,30711.639376,05982.443,83211.7 公營界別住宅456,53
284、112.87,42813.151,9340.452727.2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1027,7266.35,18718.71378,43917.213,32917.0 小計1484,25719.112,61515.01880,37317.613,85617.2 總計51440,369100.053,92212.257456,432100.057,68812.6 本集團的私人商業項目收益由2019/20財年的約0.9百萬港元增加至2020/21財年的約102.3百萬港元。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我們就第#07號項目進行大量泥水工程,該項目於2020/21財年貢獻收益約72.8百萬港元(2019/20財年:
285、約49,000港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主要項目 一段。本集團的收益由2019/20財年的約513.2百萬港元減少至2020/21財年的約440.4百萬港元。收益減少乃主要由以下各項所致:(i)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整體市場機會減少,乃主要由於2020年COVID-19疫情的暫時性影響;(ii)與2019/20財年相比,第#03號項目及第#06號項目於2020/21財年所貢獻的收益相對較低;及(iii)部分項目於2019/20財年已大致完成,而合約金額較大的新項目則於2020年第三季度後獲授或動工。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財務資
286、料各期間的經營業績比較2020/21財年與2019/20財年的比較 一段。本集團於2021/22財年的收益增加至約456.4百萬港元。收益增加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在若干正在進行的大型項目(包括位於黃竹坑的私人住宅項目第#16號項目)中施工量增加,向我們在 106 業 務2021/22財年的收益貢獻約61.4百萬港元(2020/21財年:約6.9百萬港元)。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共有97個項目為我們帶來收益。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有43個手頭項目。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節下文 手頭項目 一段。我們在開展項目時一直重視我們於項目管理及監督的責任,且我們已委聘分包商在我們的監督下進行大部分地盤工程。一般而言
287、,我們在項目中的主要職責包括(i)安排地盤的前期準備工作;(ii)委聘及監督我們的分包商;(iii)監督地盤工程的實施;(iv)對施工地盤進行安全監督和質量控制;及(v)制定詳細的工程時間表和工作分配計劃。由於我們所參與項目所需的全部必要牌照、許可證或批文均由相關總承建商安排,因此,除工商登記外,我們在作為私營界別項目項下的分包商提供泥水工程服務時毋需取得特定牌照、許可證或批文。同時,由政府發起的公營界別項目所委聘的分包商一般須根據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前稱為分包商註冊制度)進行註冊。我們的兩大營運附屬公司陳橋及盈威現時為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項下批盪指定工種(第2組
288、別)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我們於2006年首次獲准加入分包商註冊制度(現稱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節下文 牌照及資質 一段。提供針對我們的業務並使我們能夠繼續開展業務而定期所需的商品及服務的供應商主要包括(i)分包商;(ii)材料及工具供應商;及(iii)其他雜項服務的供應商,如機械租賃及維修保養服務。多年來,我們能夠與客戶及分包商維持穩定關係。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已與三名主要客戶及四名主要分包商分別建立超過九年及五年的業務關係。由於我們重視項目管理及監督的責任,我們項目的地盤工程具有勞動密集性,主要由分包商進行。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
289、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產生的分包費用分別約為372.3百萬港元、412.3百萬港元、333.6百萬港元及332.9百萬港元,分別約佔我們採購總額的94.8%、92.8%、91.5%及89.2%。107 業 務視乎我們與客戶協定的合約條款,材料及工具可能由(i)我們自費採購;(ii)客戶自費提供;或(iii)客戶採購供我們使用,而該等成本其後將於向我們發出的有關付款憑證中扣除。於我們聘請分包商時,物料乃由(i)分包商自費提供;或(ii)我們自費採購;或(iii)我們採購供分包商使用(費用由分包商承擔),且我們採購產生的金額將自我們向分包商的付款中扣除。我們所需的主要材料類型包括波特蘭水
290、泥、水硬石灰,混凝土磚、碎石、砂,而我們所需的主要工具包括個人防護設備、沙漿噴塗機零部件及其他泥水工程輔助工具。根據行業報告,2022年至2026年的泥水工程需求將持續以複合年增長率6.6%增長,於2026年總值將達到約156億港元。行政長官在 2020年施政報告 中提出,在(i)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進行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建設預計會提供超過50,000個公營及私營界別的住宅單位;(ii)根據於2020年推出的長遠房屋策略,於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十年期間的住房供應目標為430,000個單位;及(iii)政府持續投資基礎設施(未來數年的年均支出估計超過1,000億港元)的推動下,預計
291、泥水工程總值將保持穩定增長。憑藉我們經驗豐富的管理團隊及過往業績記錄,執行董事認為,我們具備有利條件可把握香港泥水工程不斷增長的需求。有關涉及本集團的市場驅動因素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行業概覽 一節。競爭優勢我們認為,我們具有以下競爭優勢:我們於香港泥水行業擁有良好往績記錄本集團之歷史可追溯至2005年,當時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成立盈威,即本集團首家附屬公司。根據行業報告,按收益計,本集團於2021年在香港泥水工程分包市場排名第一,於2021年約佔4.0%的市場份額。於逾15年的經營歷史中,我們專注於以分包商的身份提供泥水工程服務,並於泥水工程中積累專業知識及往績記錄。我們的主要營運附屬
292、公司盈威及陳橋分別於2006年及2010年首次獲准加入建造業議會的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前稱為分包商註冊制度)。108 業 務我們以向住宅項目提供泥水工程項目組合而引以為榮。我們於2007年獲得首個住宅項目。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自住宅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其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分別約佔我們總收益的89.0%、91.3%、70.4%及63.1%。近年來,我們為香港部分領先的私營住宅物業開發商發起的各類住宅發展項目提供泥水工程服務。於往績記錄期,根據行業報告,我們為香港五家領先私營物業開發商(按2021年香港竣工物業數目計)中
293、的四家發起的逾十個私營住宅及商業發展項目開展泥水工程。根據行業報告,購房者就新購置的房屋聘請監工開展檢查工程乃主要趨勢。鑒於物業開發商致力於維持其行業聲譽,故對優質泥水工程的需求亦有所增加,以滿足室內設計及檢驗要求。我們相信,憑藉良好的往績記錄及成熟的客戶網絡,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於日後將可能會持續增加。我們對優質服務作出的承諾已在建築行業廣獲認可。陳橋就於灣仔利東街私營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於2016年3月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及砌磚類別的認可分包商及就於啟德私營住宅發展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於2018年3月獲香港專業驗樓學會認可為批盪類別的認可分包商,並就屯門青山道的私營住宅發展
294、項目進行的泥水工程項目於2016年獲得客戶集團A頒授的2016年度最佳安全分判獎(銅獎)。盈威就於沙田進行的機構發展項目的泥水工程項目於2017年2月獲客戶集團D頒授良好安全表現承判商嘉許狀,並於2017年11月獲房屋委員會頒授批盪及砌磚類別優質公共房屋建造及保養維修大獎(新工程項目傑出承建商獎國內分包商)。我們相信,我們得以贏得現有客戶的信任及在投標項目時賦予我們競爭優勢的主要因素為我們在優質工程方面的良好往績記錄、我們於泥水作業方面擁有的專業知識以及我們按時交付工程的能力。我們已與部分主要客戶建立長期關係我們已與部分主要客戶建立長期關係。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已與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三大客戶建
295、立超過九年的業務關係。尤其是,本集團與客戶集團A及客戶集團D均擁有業務往來逾15年。根據行業報告,按2021年的年度營業額計,客戶集團A為香港最大的建築承建商之一,而客戶集團D為香港公營界別建築工程的主要建築承建商。該兩名主要客 109 業 務戶的母公司均為在聯交所上市的知名公司。我們相信該兩名主要客戶將我們視為彼等的首選業務合作夥伴,而與我們建立長期關係的原因為彼等對我們在多年業務合作中始終如一地提供優質服務的能力充滿信心。憑藉我們與大型客戶的合作經驗,我們在滿足其他潛在客戶的質量標準方面積累了專業知識並具有專長。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已開始與十多家大型建築承建商(包括但不限於新輝、客戶F、客戶
296、集團H、客戶I及第一集團)進行業務往來,並自其中部分承建商獲得多個大型項目。例如,我們分別自客戶F及客戶I取得兩個大型私營住宅項目(即第#12號及第#13號項目),經調整合約金額分別約為48.8百萬港元及42.5百萬港元。鑒於我們的行業聲譽及與大型客戶合作的豐富經驗,我們相信我們不僅可以吸引從事不同類型建築發展項目的機會,而且可提高我們從潛在客戶獲得招標機會的概率。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我們的主要客戶(即香港活躍的建築承建商)對能夠提供可靠和優質服務並與其建立長期關係的分包商提供的泥水工程服務擁有巨大需求。我們相信維持穩定的客戶網絡使我們擁有更多的招標機會,從而令我們在獲得新業務方面處於有利地位
297、。我們已與部分主要分包商建立穩定關係我們保有預先批准的分包商名單,以確保我們的分包商擁有相關資質,且我們已與部分主要分包商建立穩定關係。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七大分包商已與我們合作逾五年。憑藉我們與該等分包商的良好關係,我們相信,我們不僅可以承接各種規模的項目及滿足不同客戶的規格和要求,而且可確保我們的分包商能夠穩定且及時地提供服務。此外,由於我們強大的財務實力,我們維持向分包商及時付款的往績記錄。我們對分包商並無採取 先收款,後付款 政策。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貿易應收款項周轉天數介乎約22.2日至36.6日,而我們的貿易應付款項周轉天數介乎約17.0日至24.7日。換言之,我們一
298、般於客戶付款前向我們的分包商付款。例如,於2022年3月31日,我們的貿易應付 110 業 務款項約為28.7百萬港元,全部已於其後直至最後可行日期結清。根據行業報告,泥水分包商一般更傾向於為按時結付款項的客戶工作,原因為此舉可促進其項目規劃及流動資金管理。我們認為我們的良好付款往績令我們自競爭者中脫穎而出,並有助我們吸引並保留優質分包商。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向分包商及時付款之往績記錄使我們與主要分包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關係,從而為我們提供隨時可用的地盤工人儲備,並有助於我們按時提供優質服務,而此對本集團日常營運及未來業務發展而言至關重要。我們的管理團隊經驗豐富且敬業我們的管理團隊在香港的泥水工
299、程行業具有豐富的行業知識和項目經驗。董事會主席、本集團行政總裁、執行董事兼創辦人之一陳橋森先生於泥水工程行業擁有逾30年經驗。陳橋森先生主要負責本集團整體管理、制定業務策略、項目管理及日常運營管理。執行董事兼創辦人之一陳永平先生於泥水工程行業擁有逾20年經驗。陳永平先生主要負責本集團整體項目管理及業務日常管理。自2015年以來,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分別獲委任為泥水商協會有限公司會長及理事。於2022年3月31日,我們的執行董事獲得由43名員工組成的項目管理團隊的支持,彼等具有處理我們的項目所需的實踐技能及經驗。例如,我們的項目經理兼我們的高級管理層成員黎偉雄先生於泥水工程行業擁有逾10年經驗
300、。有關管理團隊背景及經驗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一節。在陳橋森先生及陳永平先生的領導下,我們擁有一支強大且敬業的執行團隊,負責聯絡現有及潛在客戶以了解彼等的需求及市場趨勢。尤其是,我們與客戶維持頻繁互動以獲得其對我們服務質量的反饋。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管理層的技術專長及業界專業知識一直是本集團的寶貴資產,並將持續提高我們的業內競爭力。我們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及環境影響控制我們重視始終如一地提供優質服務。我們已採納並實施符合國際標準的質量控制體系。我們的質量管理體系已通過認證,符合ISO 9001:2015的要求。此外,我們亦已建立環 111 業 務境管理體系,以提高環境
301、意識,並預防因我們承接的項目所造成環境污染,且我們的環境管理體系已通過認證,符合ISO 14001:2015的要求。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我們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對環境管理的堅定承諾將使我們具備更有利條件能夠按時並於預算範圍內交付優質工程,從而鞏固我們作為香港泥水工程承建商的地位。業務策略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目標為進一步鞏固我們的市場地位,增加我們的市場份額並把握香港泥水行業的增長。我們擬透過於現有經營規模及當前手頭項目的基礎上,通過努力在現有及潛在新客戶中積極尋求承接更多泥水工程項目的機會擴大經營規模,從而實現我們的業務目標。經考慮(i)本節上文 競爭優勢 一段所載競爭優勢;及(ii)行業報告所
302、述香港泥水行業的預測增長,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倘我們繼續增加可用資源,本集團將能夠抓住與下文各段所討論的泥水行業需求預測增長有關的潛在商機。就此而言,我們的主要業務策略如下:競爭泥水工程項目並擴大我們的市場份額根據行業報告,行政長官在 2020年施政報告 中提出,在(i)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進行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建設預計會供應超過50,000個公營及私營界別的住宅單位;(ii)於2020年頒布的長遠房屋策略所述自202122年度至203031年度十年期間住房供應目標為430,000個單位;及(iii)政府持續投資基礎設施,未來數年的年均支出估計超過1,000億港元的推動下,預期香港泥水工程的總
303、值將由2022年約121億港元進一步增加至2026年約156億港元,2022年至2026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約為6.6%。因此,我們的執行董事相信,本集團應專注於調動資源於香港競爭更多更大規模的泥水工程項目。然而,本集團在任何既定時間可同時執行的項目數量受我們當時可動用的資源限制,包括我們可動用的人力、機械及營運資金。112 業 務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業務運營的大幅增長主要由於我們承接的泥水工程項目數目及規模增加。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分別承接40個、47個、51個及57個項目,其分別貢獻收益約447.9百萬港元、513.2百萬港元、4
304、40.4百萬港元及456.4百萬港元。於2022年3月31日,我們手頭項目的積存項目價值約為758.1百萬港元,高於我們於2021年3月31日(即約548.1百萬港元)、2020年3月31日(即約373.9百萬港元)及2019年3月31日(即約476.1百萬港元)的積存項目價值。鑒於以上所述,我們的執行董事相信,倘我們能夠繼續增加可用資源(包括我們的人力、機械及財務資源),除我們的現有營運規模及當前手頭項目外,本集團將能夠承接更多項目。此外,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上市將提升我們的公司形象和信譽,此將令本集團更加受到我們現有和潛在新客戶的青睞,原因為上市公司須持續遵守公告、財務披露及企業管治的監管
305、合規。根據行業報告,除本集團外,按2021年收益計,香港五大領先的泥水工程分包商中的兩名分包商為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因此,我們認為獲得上市地位將強化我們在泥水行業主要參與者中的市場地位。基於上述各項,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本集團於成功上市後將有更多接觸潛在商機的機會,且我們於泥水工程項目的競爭力將得到相應提高。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的泥水工程服務的需求增長,表現為我們自新的潛在客戶及現有客戶收到的投標邀請的數目不斷增加。於接獲客戶的投標邀請後,我們的執行董事通常會考慮(其中包括)我們可用的財務資源及項目監督人員等因素,以釐定我們是否應進行標書編製。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採取積極的方式提交標書,以把握
306、泥水工程行業更多的潛在商機,從而令我們於同一期間提交的標書數目大幅增加。我們提交標書的數目由2018/19財年的86份增至2021/22財年的111份。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的中標率分別約14.0%、21.6%、12.6%及18.0%。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共提交41份標書,估計總投標金額約12億港元,仍在進行投標篩選程序及等待投標結果。此外,我們一直不懈努力擴大我們的客戶基礎。例如,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分別自新客戶(即客戶F及客戶I)取得兩個大型私營住宅項目(即第#12號及第#13號項目),經調整 113 業 務合約金額分別約為4
307、8.8百萬港元及42.5百萬港元。此外,我們亦積極尋求機會,承接不同客戶的額外泥水工程項目。於2021年8月,我們已自客戶C(為跨國建築公司)獲得兩個項目,即第O13號及第O14號項目,估計合約金額分別約32.8百萬港元及16.6百萬港元。考慮到(i)我們有能力將投標表現維持在令人滿意的水平,加上我們的積極投標策略;及(ii)我們有能力擴大客戶基礎,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我們的泥水工程服務將會有強勁的需求。堅持審慎的財務管理,確保最佳財務成本及資本充足率(I)我們潛在及新獲授項目對項目前期成本的財務要求根據行業報告,並無足夠經驗、資本和財務資源的市場參與者在投標甄選過程中被考慮的可能性較小。因此
308、,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流動性更佳的泥水工程承建商能夠投得更多大型項目。鑒於上述情況,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我們的服務能力提升及業務增長必須得到穩健的財務狀況及充足的財務資源的支持。強大的資本基礎對於應對營業額增加及支持資本密集型泥水工程項目至關重要。根據行業報告,泥水工程承建商通常會在項目的初期產生現金淨流出,作為項目的前期成本。我們項目的前期成本通常包括項目初期產生的成本,其中包括分包商完成的工程的分包費,向供應商支付的材料、工具及機械租賃費用。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告知,雖然所產生項目前期成本的性質及數量因項目而異,但泥水工程項目所產生的前期成本的平均金額通常介乎合同金額的約10%至25%,且可能會
309、因項目規模及持續時間、不同分包商的付款方式以及與所涉有關各方的關係而異。此外,即使我們收到客戶的第一筆付款後,我們通常會繼續面臨現金淨流出的狀況,此乃由於向我們客戶收取進度付款與我們向分包商及其他供應商付款之間存在時間差所致。根據我們的經驗,於項目週期內自客戶收取的現金流入金額通常在早期階段出現上升趨勢,直至達到工程量峰值為止,而在此期間,我們產生的成本增幅比例通常較低。因此,我們的現金流量通常隨項目進展從淨現金流出狀態逐步轉變為淨現金流入狀態。114 業 務根據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運營歷史並視乎項目的規模,(i)我們首次產生前期成本;與(ii)我們就項目首次產生正面月現金流量的平均時間間隔平均
310、為七個月(前期)。根據我們就往績記錄期所承接主要項目與不同客戶訂立的委聘條款,本集團於前期產生的前期成本總額平均佔項目合約金額20%。前期成本的具體金額可能會因項目而異,具體取決於負責材料採購的一方,項目實施的時間表以及我們與相關客戶的合作時長。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有43個手頭項目。於43個手頭項目中,(i)第O14號、第O17號及第O23號項目(總合約金額約為131.9百萬港元)已授予我們並預計將在2022年第四季度或前後動工;及(ii)第O18號、第O19號、第O20號及第O22號項目(總合約金額約為382.3百萬港元)於最後可行日期已展開地盤前期準備工程,其中該等項目的大部分工程預計將
311、在2022年第四季度或前後展開。基於假設本集團於前期將產生的前期成本金額平均佔該等項目合約金額的20%,預期第O14號、第O17號至第O20號、第O22號及第O23號項目於前期將產生前期成本合共約為102.9百萬港元。根據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營運歷史並視乎項目規模而定,我們一般會在項目動工後三至四個月左右開始產生大部分前期成本。因此,根據可用的暫定項目時間表,我們預期從2022年第四季度開始,我們的第O14號、第O17號至第O20號、第O22號及第O23號項目將開始產生大部分前期成本。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已提交41份投標書,仍在進行投標甄選程序及等待投標結果。在該41份投標書中,考慮到與相關客
312、戶的最新談判,我們的執行董事確定,我們將能夠獲得至少兩個項目,即第T01號至第T02號項目(確定項目)。有關確定項目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 一段。根據有關客戶提供的投標資料及估計工作時間表,預期確定項目將於2022年第四季度或前後動工。基於假設本集團於前期將產生的前期成本金額平均佔該等項目合約金額的20%,估計我們將產生合共約48.8百萬港元作為確定項目的前期成本。為確保本集團具備承接該等確定項目所需的財務資源,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本集團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財務資源以支持該等項目的財務需要。115 業 務基於上述情況,我們相信,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將可
313、增強我們可動用的財務資源,從而可令我們透過動用部分所得款項用於滿足前期成本以承接更多項目。我們目前計劃將部分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於支付以下項目的相關前期成本:(i)四個手頭項目(即第O18號至第O20號項目及第O22號項目),已於最後可行日期展開地盤前期準備工程,其中該等項目大部分工程預計將在2022年第四季度或前後展開;及(ii)三個手頭項目(即第O14號、第O17號及第O23號項目),預計將在2022年第四季度動工(統稱 指定項目)。倘於支付指定項目所需的前期成本後仍有盈餘,我們擬將該筆盈餘用於支付我們的執行董事確信我們能夠獲得的兩個投標項目(即第T01號至第T02號項目)的部分相關前期
314、成本。有關該等項目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 一段。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目標為進一步鞏固我們的市場地位,增加我們的市場份額並把握香港泥水行業的增長。我們擬透過於現有經營規模及當前手頭項目的基礎上,通過努力積極尋求承接更多泥水工程項目的機會擴大經營規模,從而實現我們的業務目標。我們成功實現我們的主要業務目標主要得益於我們可用於為我們獲得的項目產生的前期成本撥資的財務資源。鑒於部分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已指定用於支付確定項目以及預計在不久的將來動工的手頭項目的前期成本,我們的經營所得現金流量可用於為我們將獲得的任何額外項目提供資金,從而使我們能夠更積極地競投更多規模
315、更大的項目。倘我們無法獲得額外的外部資金,我們可用的內部財務資源將主要用於為確定項目以及預計在不久的將來動工的手頭項目所產生的前期成本提供資金。由於我們可用於為額外項目的前期成本提供資金的財務資源有限,我們可能不會投標額外項目或回應客戶的招標邀請,這不僅會阻礙我們的業務擴張,而且很可能讓我們的客戶產生負面印象,從而對我們與彼等的業務關係產生不利影響。(II)我們日常營運的財務需求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產生平均每月開支約35.8百萬港元,主要包括員工成本、分包費用、材料及工具成本、機器租賃成本、行政開支及日常營運的其他雜項開支。考慮到我們以下項目的估計前期成本:(i)新中標項目(即第O14號、第O
316、17號及第O23號項目);(ii)116 業 務於最後可行日期已動工且大部分工程預計將在2022年第四季度或前後展開的項目(即第O18號、第O19號、第O20號及第O22號項目);及(iii)我們的執行董事有信心我們將能夠獲得的投標項目(即第T01號至第T02號項目),預期我們將產生的平均每月開支將在不久的將來進一步增加。於往績記錄期,我們主要以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淨額為每月開支提供資金。於某種程度上,我們的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陳橋森先生亦不時向本集團提供現金墊款以加強我們的營運資金。於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本集團錄得應付陳橋森先生的款項分別約為27.9百萬港
317、元、23.0百萬港元、15.3百萬港元及10.7百萬港元。本集團應付陳橋森先生之所有款項將於上市前結清或資本化。為降低我們對控股股東的依賴及加強財務獨立性,執行董事認為加強財務資源以支持日常營運及業務擴展的財務需求至關重要。我們所產生的前期成本金額可能因項目而異。就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主要項目而言,本集團於前期產生的前期成本總額平均佔項目合約金額的20%。在評估所需的前期成本時,我們已考慮項目產生的累計現金流入以及我們所產生成本的累計現金流出。在此基礎上,我們通常平均需要7個月的時間才能開始從我們的項目中獲得淨正現金流。鑒於(i)項目產生的現金流入一般不足以滿足我們在前期產生的成本流出;及(
318、ii)前期平均持續七個月,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通過營運資金循環使用維持我們目前的業務營運以及同時支持我們在合適機會出現時繼續投標額外的大型項目而言並不可行。此外,項目實施期間,向我們的供應商付款與從我們的客戶收到付款之間通常存在時間間隔,從而可能導致現金流量不匹配。本集團一般在進行我們的工程之前或之時產生成本,原因為我們必須就採購進行我們泥水工程所需的必要材料及工具向供應商付款以及就進行現場泥水工程向我們的分包商付款。同時,我們的客戶一般根據我們進行的工程支付進度款,而該等付款須在我們向客戶開具發票前獲得客戶認證。我們的客戶證明我們的進度款及我們開具發票通常需要時間。此外,我們一般授予客戶自開
319、具發票起計14至60天的信貸期。因此,我們開展泥水工程產生成本的時間與我們收到客戶就開展此類工程付款的時間之間可能存在長達數月的時間差。就此而言,於2018/19財年、2019/20財年、117 業 務2020/21財年及2021/22財年,我們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周轉天數分別約為73.6日、96.3日、127.7日及124.2日,通常指自我們執行工程起直至相關工程的發票結算時止的時間範圍。與此同時,我們的貿易應付款項及應計分包商勞工成本周轉天數分別為27.5日、28.0日、32.0日及34.2日,通常指自我們收到供應商提供的貨品或服務起直至我們向彼等結算付款時止的時間範圍。這表明,與我們
320、向供應商結算付款所需的時間相比,我們通常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收到客戶的付款。因此,隨著我們項目的進展,我們或會不時遭遇現金流量錯配的情況,主要取決於(i)我們客戶的認證流程;(ii)我們客戶審批我們發票的內部程序;(iii)供應商向我們授予的信貸條款;及(iv)在建項目數量及規模。因此,倘若我們純粹依賴經營現金流量支持我們的擴張,則我們項目的流動資金需求將會對我們能夠同時承接的項目數目及規模產生限制。視乎合約條款而定,客戶亦可能保留向我們作出的每筆付款的特定百分比作為保留金。我們的客戶可預扣每筆進度付款的至多10%,作為保留金,惟上限為合約總額的5%。視乎合約條款而定,一半的保留金通常於完成工程
321、並獲總承建商或項目擁有人滿意後退還。餘下一半通常將於相關合約保養期屆滿後退還。就我們於2022年3月31日約57.7百萬港元的應收保留金而言,約26.8百萬港元(相當於約46.4%)將僅於2023年3月31日後收回;而約30.9百萬港元(相當於約53.6%)將於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收回。根據我們目前的經營規模及確定項目的合約金額,將於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收回的應收保留金金額約30.9百萬港元不足以維持我們目前的業務營運,以及同時支持我們在合適機會出現時繼續投標額外的大型項目。118 業 務下表載列我們的管理層對我們於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業務營運的現金流狀況的估計,並無
322、計及我們自股份發售將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僅作說明用途:估計現金流入(流出)千港元收回貿易應收款項(附註)116,136收回應收保留金5,504結算貿易應付款項(附註)(125,845)員工成本及行政開支付款(14,493)上市開支付款(6,642)香港利得稅付款(6,003)現金流入(流出)淨額(31,343)附註:於作出估計時,我們已計及我們於最後可行日期的手頭項目及我們確定能取得的已投標項目。基於上述分析,我們無法僅依賴營運資金循環撥付與我們手頭項目及我們確定取得的已投標項目有關的營運成本。於遞交確定項目的投標時,我們已考慮到將自股份發售中取得的所得款項淨額。倘上市時間表出現任何延誤以致我
323、們可能無法按預期時間表收取股份發售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我們可依賴(a)我們的未動用銀行融資及或申請額外銀行融資;及或(b)我們控股股東的墊款,為我們的營運成本撥資,這將不可避免地提高我們的資產負債比率及或增加我們對控股股東的財務依賴。此外,概不保證我們能夠繼續獲得足夠的銀行融資或我們的控股股東能夠繼續向我們提供支持我們業務營運所需的墊款。根據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營運歷史及視乎項目規模,我們通常在項目開始後大約三至四個月開始產生大部分的前期成本。(i)我們首次產生前期成本的時間;與(ii)我們首次收到客戶付款的時間之間的平均時間範圍為四個月。儘管我們的客戶可能已於我們首次產生項目前期成本時起計四個
324、月開始結算我們的貿易應收款項,但收到的貿易應收款項金額未必足以支付我們的運營成本至項目的較後期階段。119 業 務泥水工程項目全年均有商機。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平均每月提交九份標書。概不保證出現此類商機時本集團將配備有足夠的財務資源。我們無法保證我們日後將能夠自經營活動產生正現金流。尤其是,我們無法預測我們就合約資產及貿易應收款項向我們的客戶開票或自客戶收款的金額及時間。我們合約資產的開票時間及客戶結算貿易應收款項的時間取決於(其中包括)(i)項目時間表及工程進度;(ii)可能受市況影響的客戶內部安排;(iii)項目的工程範圍;及(iv)我們與客戶的磋商,從而可能影響項目的付款條款。倘執行董事
325、認為具吸引力及可盈利的潛在商機於本集團現金流受限的情況下出現,我們將不得不放棄潛在的投標機會,從而對我們未來的業務增長造成重大阻礙。此外,倘我們獲授多個在相近時間範圍內開工的大型項目,本集團將不得不產生大量的前期成本,導致相關期間的大量現金流出。秉承審慎的財務管理並為確保有足夠的現金資源撥付該等項目的營運成本,我們可能會(i)暫時減少提交新標書;(ii)在客戶正式向我們發出中標通知書之前,撤回我們提交的投標書;及或(iii)拒絕在投標篩選過程中修改我們的投標價格,以降低我們投標的價格競爭力,直至我們從現有項目獲得足夠現金流入以支持我們新項目的流動性需求為止。儘管我們可能透過避免提交新標書而騰出
326、若干財務資源,但從長遠來看,這可能會損害我們的競爭力,原因為未能回應投標邀請可能令客戶產生負面印象,且彼等日後可能不太願意再次邀請我們投標項目。此外,我們於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分別錄得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約為49.1百萬港元及18.8百萬港元。經考慮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狀況,執行董事認為我們僅依賴內部資源進行進一步業務擴張並非財政審慎的做法。此外,倘我們僅依賴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為實施業務策略提供資金,我們將難以追求更多額外及規模更大的項目,因為我們的計劃將受到與自我們的營運中為潛在項目產生足夠淨現金的時間有關的不確定因素所影響。基於以上所述,我們的業務營運
327、本質上屬於資本密集型。鑒於我們的流動資金需求預期隨著我們的業務擴張而增加,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進一步加強我們的財務資源以確保有足夠水平的營運資金支持我們的業務運營屬財政審慎的做法。120 業 務(III)我們的經營現金流量不足以支撐我們承接額外的大型項目雖然我們於2020/21財年錄得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淨額58.9百萬港元,但該經營現金流入淨額主要是由於部分特別因素所致:例如(i)我們於2020/21財年從虧損項目(即第#01號項目)中錄得現金流入淨額約8.9百萬港元,原因是我們的客戶於2020/21財年就我們於2019/20財年開展的額外整改工程向我們結算費用;及(ii)我們於2020/21財
328、年從我們的其他收入中錄得現金流入淨額約19.6百萬港元,主要包括本集團收到的政府補助。剔除該等特別因素的影響,我們於2020/21財年的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淨額將約為30.4百萬港元。部分營運資金於2020/21財年已被用於償還約63.0百萬港元的銀行借款。因此,我們的現金流量狀況取決於我們進行中項目的進度及相關客戶認證及結算的金額。在項目初期,我們通常經歷淨現金流出,因為我們會招致前期成本,包括分包商完成的工程的分包費用、向供應商作出的材料及工具以及機械租賃成本付款。我們的計劃為進一步擴大在香港泥水工程行業的市場份額及實現客戶基礎的多元化。尤其是,我們的部分主要客戶於往績記錄期開始與我們建立業務
329、關係。根據我們的營運經驗,我們執行工程後收取付款所需的時間會因客戶不同而異,主要是由於彼等自身有關付款的認證過程及審批程序以及項目階段所致。因此,在估計收取客戶付款時間方面存在固有的不確定性,導致現金流量可能出現錯配及流動性風險加大,正如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經營現金流量波動所示。尤其是,當我們承接新客戶的項目時,我們準確估計客戶付款時間的可行性較小。因此,執行董事認為,鑒於我們向供應商付款與收到客戶付款之間存在時間不一致,故我們在承接合約工程時,應當遵循審慎的現金流量及流動性管理策略。倘若在我們現有的進行中項目基礎上,在同一時期內開始多個大型項目,則相關前期成本要求或會對本集團的現金流量狀況造成
330、巨大壓力。在該情況下,即使出現合適投標機會,我們在承接額外的大型項目時或會受到更大限制。當我們積累足夠的現金撥付該等潛在項目的前期成本及流動性需求時,相關投標機會可能不復存在。鑒於上述情況,執行董事認為,確保始終擁有充足的營運資金即時可用,以便我們在出現合適的投標機會時進行選擇及尋求,對我們而言至關重要。121 業 務擴大我們的員工隊伍及改善我們的工作環境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在開展項目時一直專注於項目管理及監督的責任。我們的項目管理團隊包括地盤總管、工料測量師、地盤管工及安全督導員,主要負責監督我們項目的總體進度和執行情況。隨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泥水工程項目數目增加,本集團已不斷加強我們的項
331、目管理能力。我們的項目監督人員(包括地盤總管及地盤管工)由2019年3月31日的21名增至2022年3月31日的28名。隨著我們的業務規模及運營規模的擴大,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擴大我們的員工隊伍以增強我們的項目管理能力屬當務之急。考慮到我們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已於最後可行日期調配到我們的手頭項目,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通過招募更多的項目管理人員來進一步提高我們的項目管理能力對我們而言至關重要。我們現時計劃於上市後招募額外7名項目監督人員(包括地盤總管及地盤管工)以應對業務的預期增長。有關我們招募計劃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 一段。在進行上述招聘之後,我們將為新
332、招募員工提供在職培訓,以使他們掌握與工作任務相關的技能和知識。我們亦將為該等新員工提供與第三方組織開辦的有關工作安全和不同工種的外部課程。作為我們持續努力維持營運安全標準的一部分,我們的執行董事認為,招聘額外的安全監督人員可提高我們監督僱員及分包商安全生產的能力並確保在不同工地嚴格執行工作安全的內部控制措施。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錄得59宗涉及本集團僱員及或分包商僱員的事故,包括於2019年12月發生的一宗致命事故。根據安全顧問進行的安全審查,我們認為涉及我們的僱員及或我們分包商僱員的該等工作場所事故主要歸因於工人未能注意地盤環境或工人的不當行為導致彼等未能遵守本集團的適用安全政
333、策、程序及規例。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節下文 職業健康與工作安全 一段。雖然我們相信我們現有的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措施屬適當及充足,但我們致力於不斷改善我們的安全管理措施。聘用額外的安全監督人員有助於我們確保我們的僱員及或分包商僱員嚴格遵守我們的安全措施,以最大程度減少事故的發生。此外,鑒於我們所承接項目數目及規模 122 業 務的預期增長,我們維持足夠數目的安全監督人員至關重要,以便我們能夠密切監察及監督各工地的安全水平。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共有5名安全監督人員,負責監督及監察地盤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及監督我們的職業健康及安全合規情況。於上市後,我們擬增聘3名安全監督人員。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現有辦公物業被完全佔用,原因為我們並無空位以供任何其他員工使用。根據我們的業務擴展計劃,我們現時計劃透過合共招聘額外14名員工,包括3名地盤總管、2名工料測量師、3名安全監督人員、4名地盤管工及2名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