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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润普食品润普食品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36422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86 号)号)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
2、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3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3、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4、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4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发行股数股数 20,0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23,000,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0,000 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
5、行价格 8.5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发行后发行后总股本总股本 88,188,5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2 月 15 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8,188,50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91,188,500 股。1-1-5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容:一、本次
6、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三、本次
7、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中的下列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
8、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业务中,直接材料成本占自产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1.25%、85.05%、77.34%和 78.78%,占比较高,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丁烯醛、乙酸、柠檬酸、磷酸和山梨酸等化工原料,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一旦主1-1-6 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相应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二)安全生产风险(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辅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虽然公司建立
9、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仍然存在着因原辅料保管不善及设备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泄露、爆炸和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三)环保风险(三)环保风险 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伴有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尽管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环保设备,环保设施运行良好,“三废”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但若公司出现环保设施运行不畅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可能面临被处罚甚至减产、停产的风险。此外,随着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对环保的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强,环保标准可能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
10、及时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持续满足环保标准和要求,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四)海运费上升的风险(四)海运费上升的风险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影响下,国际航线运力较为紧张,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从 2020 年年初时不足 900 点上升至 2022 年 3 月底超过 3,200 点,出口海运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方式以 FOB、CIF 和 C&F 为主。虽然,FOB 模式下公司无需承担海运费,但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
11、,可能导致海外客户无法承受较高的海运费,采购预期发生变动;或者由于船只、集装箱等运力紧张导致发行人外销订单发货不及时或大量堆积港口,导致外销收入确认延缓或资金成本提高,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CIF 和 C&F 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海运费,公司与客户签订 CIF 或 C&F 执行价格中,已包含参考即期海运费用制定的海运成本,但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公司为顺利实现销售,可能会主动调低销售价格,压缩利润空间;或者公司产品因运费大幅上涨导致 CIF 或 C&F 执行价格的定价过高,也将对公司海外1-1-7 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五)供应商集中风险(五)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
12、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1,605.76 万元、20,117.48 万元、18,003.94 万元和 13,313.33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83%、63.12%、43.46%和 53.46%,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较为稳定,但如果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经营状况发生变动,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导致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公司将需要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六)存货减值风险(六)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
13、,840.50 万元、3,903.55 万元、7,250.28 万元和 7,743.91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9%、9.46%、15.06%和 16.23%。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经济规模生产导致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储备等合计金额增加,如果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或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情况,公司存在存货减值风险。(七)汇率波动风险(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境外销售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8.37万元、
14、278.81 万元、88.54 万元和-323.70 万元。若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因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八)贸易业(八)贸易业务收入务收入及毛利率下滑及毛利率下滑相关风险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12,941.98 万元、12,342.25 万元、13,705.55 万元和11,225.61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85%、30.69%、26.78%和 33.34%,贸易业务收入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12.08%、11.41%、10.09%和 11.74%,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公司的贸易业务
15、系利用自身在产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通过提供专业的贸易服务,承担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商业贸易行为。尽管 2022 年 1-6 月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止降回升,若随着食品添加剂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基于产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减少,同时,在贸易业务销售1-1-8 合同签订后,贸易产品的采购价格不断上升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增加,有可能导致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导致公司综合盈利能力的下降。(九(九)境外业务合规及经营风险)境外业务合规及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4,267.81 万元、28,125.36 万元、32,284.38万元和 22,584.91
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覆盖发行人 70%境外收入涉及的境外国家或地区共有 15 个,其中除美国和俄罗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未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颁布额外的资质或准入要求。对于美国和俄罗斯,发行人子公司润天进出口已取得了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持续有效。鉴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未来若上述境外国家或地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或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提出额外的资质门槛或准入要求,可能导致发行人在上述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外销业务受到不利影响。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17、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天健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37-6 号)。公司已披露经审阅的 2022 年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1-1-9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0 第二节
18、第二节 概览概览.17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8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6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83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59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177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9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339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346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投资者保护保护.347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352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364 1-1-1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
19、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润普食品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润普有限 指 连云港润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润天进出口 指 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润普海州分公司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系发行人的分公司 新厂区 指 润普食品 2019 年开始建设并于 2020 年至 2021 年陆续投产的新厂区,主要包括已经建设完成的 6,5
20、00 吨/年山梨酸生产线(A2 车间)、8,500 吨/年山梨酸钾生产线(A3 车间)、13,000 吨/年丙酸钙生产线(A4 车间)及相关生产附属设施,以及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6,500吨/年山梨酸生产线(A1车间)老厂区 指 润普食品原有厂区,主要包括六个生产车间,生产山梨酸钾、丙酸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氯化钾、柠檬酸钾等六种主要产品 控股股东 指 潘如龙 实际控制人 指 潘如龙、潘东旭 工投集团 指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金海创投 指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灌河金控 指 连云港灌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汇润投资 指 连云港汇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贤企管 指
21、 连云港汇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巴斯夫、巴斯夫(中国)指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等。巴斯夫的总部位于德国,是国际领先的化学品公司 扬子巴斯夫 指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巴斯夫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 伊士曼 指 伊士曼化工公司(Eastman Chemical Company)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Eastman Chemical LTD.等。伊士曼的总部位于美国,是国际领先的化学品公司 帝斯曼 指 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 DSM)及其同一控制
22、下的其他公司,包括浙江帝斯曼中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帝斯曼的总部位于荷兰,是国际知名的营养保健品、化工原料和医药集团 嘉吉公司 指 嘉吉公司(Cargill,Inc)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嘉吉饲料(南京)有限公司、Provimi B.V.等。嘉吉公司的1-1-11 总部位于美国,是国际知名的食品、农产品和服务供应商 PPH STANDARD 指 PRZEDSIEBIORSTWO PRZEMYSLOWO-HANDLOWE STANDARD SP.Z O.O.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包括STANCHEM SP.Z O.O.和 PRZEDSIEBIORSTWO PRZEMYSLOWO-HA
23、NDLOWE STANLAB SP.Z O.O.,总部位于波兰,是成立于 1990 年的化学品分销商 TES 指 PT.TORABIKA EKA SEMESTA,总部位于印尼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印尼上市公司 PT.Mayora Indah Tbk.的子公司 醋化股份 指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3968.SH 亚香股份 指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301220.SZ 华康股份 指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5077.SH 圣达生物 指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4、公司,证券代码 603079.SH 金禾实业 指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2597.SZ 宁波王龙 指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瓮福集团 指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鲁西化工 指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0830.SZ)及其下辖分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二分公司 潍坊英轩 指 山东英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包括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潍坊汇源实业有限公司 树人科创 指 连云港树人科创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恒楷生物 指 恒楷(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HUGESTONE、鑫诺生化 指
25、 HUGESTONE ENTERPRISE CO.,LTD.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南京鑫诺生化有限公司 FOODINGGROUP、弘昊化工 指 FOODING GROUP LIMITED 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上海弘昊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昆达 指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兴发集团 指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141.SH 金能科技 指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3113.SH 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天健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恒律师、发行
26、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1-1-12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7、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监察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农业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卫生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工商总局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药监局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卫计委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
28、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指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报告期内、报告期 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的期间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
29、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食品添加剂 指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防腐剂、防腐剂 指 食品防腐剂是指能够抑制食品在生产、运输和贮藏过程中微生物生长、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保存期的一类食品添加剂 防霉剂 指 为防止食品、水果、饲料、化妆品、水产品等在使用及存放1-1-13 期间遭到霉菌污染、使得成品变质而在产品中加入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山梨酸 指 一种用途广泛的高效食品添加
30、剂,学名 2,4-己二烯酸,分子式为 C6H8O2,作为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山梨酸钾 指 分子式为 C6H7O2K,以山梨酸为原料,与碳酸钾或氢氧化钾进行中和反应而得到的一种有机酸类防腐剂,性能、用途与山梨酸相似 碳酸钾 指 分子式为 K2CO3,常温下为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可以用作钾盐生产的原料 氢氧化钾 指 分子式为 KOH,常温下为白色粉状或片状固体,具有强碱性及腐蚀性,可以用作钾盐生产的原料 丙酸钙 指 一种高效食品添加剂,分子式为 Ca(C2H5COO)2,作为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
31、组织批准使用的安全可靠的食品与饲料防霉剂,可以被人畜的代谢系统吸收 丙酸 指 分子式为 CH3CH2COOH,是一种无色、有腐蚀性的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中间体,广泛用于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农药、医药等领域 丁烯醛 指 分子式为 C4H6O,又名巴豆醛,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一般呈现为无色透明液体,是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主要用于制成正丁醇、正丁醛、橡胶硫化促进剂、酒精变性剂和革柔剂等 磷酸 指 分子式为 HPO,是一种常见的无机酸,不易挥发,不易分解,几乎没有氧化性。主要用于制药、食品、肥料等工业,包括作为防锈剂,食品添加剂,牙科和矫形外科,EDIC 腐蚀剂,电解质,助焊剂,分
32、散剂,工业腐蚀剂,肥料的原料和组件家居清洁产品 磷酸氢二钾 指 分子式为 K2HPO4,是一种外观为白色结晶或无定形白色粉末的无机化合物,主要用于医药,发酵,细菌培养及制取焦磷酸钾等 磷酸二氢钾 指 分子式为 KH2PO4,有潮解性,加热至 400时熔化而成透明的液体,冷却后固化为不透明的玻璃状偏磷酸钾。工业上用作缓冲剂、培养剂;也用作细菌培养剂,合成清酒的调味剂,制偏磷酸钾的原料,酿造酵母的培养剂、强化剂、膨松剂、发酵助剂。农业上用作高效磷钾复合肥 柠檬酸钾 指 分子式为 C6H5K3O7,是一种白色,略带吸湿性结晶性粉末,可用作防腐剂、稳定剂和 pH 缓冲剂等 氯化钾 指 分子式为 KCl
33、,是一种外观如同食盐,无臭、味咸的无机化合物,常用于低钠盐、矿物质水的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指 化学式 Na5P3O10,是一类无定形水溶性线状聚磷酸盐,常用于食品中,作水分保持剂、品质改良剂、pH 调节剂、金属螯合剂 酸式焦磷酸钠 指 化学式为 Na2H2P2O7,白色结晶性粉末,可用作水分保持剂、1-1-14 PH 调节剂、金属螯合剂 FOB 指 英文全名是 Free On Board,中文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或者“离岸价”,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是一种常用的价格条款。采用该交货方式的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以船舷线为
34、分界线,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CIF 指 英文全名是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中文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或“到岸价”,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按到岸价进行的交易,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约定目的地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C&F 指 又称 CFR,英文全名是 Cost and Freight,中文名为成本加运费,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港所必
35、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 EXW 指 英文全名是 EX Works,中文名为工厂交货,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FCA 指 英文全名是 Free Carrier,中文名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小试 指 公司对概念研发获得的储备技术进行更深一步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小批量试制对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及优化,为该技术产业化可能性提供评估依据
36、和优化方向 中试 指 对已通过小试的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放大研究,是产品批量导入市场之前的重要环节。中试主要解决因放大效应引起的新问题,并根据规模效应进一步调整技术路线和降低成本 危险化学品、危化品 指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布袋除尘 指 又称除尘布袋或者除尘滤袋,是利用纤维编制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其作用原理是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 旋风除尘 指 是除尘方法中的一种,其除尘机理是使含尘气流作旋转运动,借助于离心力将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并捕集于器壁,再借助重力作用使尘粒落入
37、灰斗 水膜除尘 指 是除尘方法中的一种,其除尘机理是含尘气体由筒体下部顺切向引入,旋转上升,尘粒受离心力作用而被分离,抛向筒体内壁,被筒体内壁流动的水膜层所吸附,随水流到底部锥体,经排尘口卸出 1-1-15 水喷淋 指 主要用于净化含尘气体以及黑烟尾气,其工作原理是让废气经烟管进入废气净化塔的底部锥斗,利用水雾冲击与循环喷淋水相结合的方法捕集含尘气体中的尘粒,经过离心或者过滤的方法使得含尘水脱离并流入循环池,将净化后的气体外排 碱喷淋 指 主要用于净化酸雾废气,其工作原理是让含酸雾的废气由风机通过管道引入不锈钢喷淋塔,经过喷淋塔中的多级喷淋的混流作用,废气跟塔体喷淋下来的吸收液充分接触并发生反
38、应,达到去除酸雾废气的目的 三废 指 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BRC 认证 指 BRC 的英文全称为 BritishRetail Consortium,中文名是英国零售协会,该协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起初为向英国供应食品的生产者制定,随后逐渐发展成为规范食品安全、质量和操作准则,以确保食品制造商遵守法规要求、同时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全球食品安全标准 FSSC 22000 指 FSSC 的英文全称为 FoodSafety System Certification,中文名是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22000 是为食品制造商创建,并整合了 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标准及
39、食品安全公共可用规范(PAS)220:2008,由基于荷兰的基金会为食品安全认证而发展起来,获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的批准并大力推广实施 BOD 指 生物需氧量(BiochemicalOxygen Demand),是在一定条件下,微生物分解存在于水中的可生化降解有机物所进行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数量 COD 指 化学需氧量(ChemicalOxygen Demand),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是反映污染物排放的一个重要指标 EDTA 滴定法 指 亦称“乙二胺四乙酸滴定法”,一种络合滴定法。EDTA(即乙二胺四乙酸)是一种很
40、强的络合剂,能和许多金属离子形成稳定的络合物。利用它和金属离子的络合反应为基础,采用金属指示剂的变色或电学、光学方法确定滴定终点,根据标准溶液的用量计算被测物质的含量。该方法可直接或间接测定约 70 种元素,最常用来测定钙和镁 传质 指 物质的传递过程。物质由于浓度差可在一相内传递,也可在相际间传递,即由一相向另一相传递。传质过程是化工、冶金及轻工工业等生产中的重要过程。包括吸收、吸附、蒸馏、精馏、萃取及干燥等许多单元操作 传热 指 由于温度差引起的能量转移,又称热传递 汽化 指 物质从液态变为气态的相变过程 裂解 指 通过高热能将一种物质转变为一种或几种物质的化学变化过程 缩合 指 两个或两
41、个以上有机分子相互作用后以共价键结合成一个大分子,并常伴有失去小分子(如水、氯化氢、醇等)的反应 1-1-16 蒸馏 指 利用液体混合物中各组分挥发性的差异而将组分分离的传质过程 水解 指 利用水将物质分解形成新的物质的过程 中和 指 酸和碱互相交换成分,生成盐和水的反应 本招股说明书涉及到的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1-1-17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全文。一、一、发
42、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6788M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润普食品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 836422 有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4 日 股份股份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68,188,500 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潘如龙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潘如龙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潘如龙、潘东旭 主办券商
43、主办券商 中泰证券 挂牌挂牌日期日期 2016 年 3 月 22 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证监会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14 食品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14 食品制造业 C149 其他食品制造 C1495 食 品 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潘如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如龙、潘东旭父女二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如龙直接持有公司 19,1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潘如龙之女潘东旭直接持有公司 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44、%;潘如龙的一致行动人汇贤企管直接持有公司 2,70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且潘如龙为汇贤企管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汇贤企管。潘如龙与潘东旭父女二人合计控制润普食品 32.5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1-1-18 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深耕食品添加剂领域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
45、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以山梨酸钾、丙酸钙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为主、以磷酸氢二钾和柠檬酸钾等其他类食品添加剂为辅的产品体系,其中公司的核心产品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均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推荐的安全高效的防腐类食品添加剂。公司在防腐类食品添加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2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项,设立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被评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已取得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认证(BRC)、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和欧洲饲料添加
46、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系认证(FAMI-QS)等多项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质量体系认证。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公司已与巴斯夫(中国)、伊士曼、嘉吉公司、帝斯曼、潍坊英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年年6月月30日日/2022年年1月月6月月 2021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1年度年度 2020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年12月月31日日/2019年度年度 资产总计(元)477,032,419.55 481,512,626.47 412
47、,471,111.64 287,174,810.27 股东权益合计(元)257,985,785.37 214,735,952.92 170,312,416.47 138,073,98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257,985,785.37 214,735,952.92 170,312,416.47 138,073,980.9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67 48.18 51.69 38.39 营业收入(元)356,223,399.55 533,435,776.31 408,540,102.45 371,531,394.50 毛利率(%)19.85 16.89 15.83
48、 13.06 净利润(元)42,641,476.53 43,196,741.36 26,801,078.35 14,811,584.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42,641,476.53 43,196,741.36 26,801,078.35 14,811,584.10 1-1-19 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43,750,436.32 42,064,877.07 25,882,005.15 14,375,727.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04 22.44 17.64 1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8.51 21.85 17.
49、04 13.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3 0.63 0.41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3 0.63 0.41 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420,248.59 46,853,541.81 51,733,183.18-3,096,633.8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58 2.21 2.04 1.78 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
5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3、202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4、2022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5、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51、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2022 年 12 月 14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 82 次审议会议,审议结果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7、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2 号)。1-1-20 8、202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
52、数 20,0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23,000,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0,000 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2.6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5.2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 88,188,5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91,188,5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发行价格 8
53、.50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3.78 发行后市盈率(倍)17.82 发行前市净率(倍)2.25 发行后市净率(倍)1.84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0.62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48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3.7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4.62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1.85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1.54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连云港市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青波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其中连云港市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的股
54、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方式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1-1-21 人,即应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且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4,000,000 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
55、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形式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70,000,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95,500,000.00 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49,847,434.43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73,031,919.88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0,152,565.57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468,080.12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1、保荐承销费用:14,094,339.63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403,77
56、3.59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审计及验资费用:3,839,622.64 元;3、律师费用:1,660,377.36 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材料制作费用:518,867.92 元;5、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39,358.02 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45,438.61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本次发行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发
57、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7.82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8.43倍;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84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
58、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80 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48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46 元/股;1-1-22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若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3.15 元/股;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
59、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62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73 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
60、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1.54%,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0.85%。七、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一)保荐人、承销商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洪 注册日期 2001 年 5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6347A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王秀娟 签字保荐代表人 陆炜、王秀娟 项目组成员 谷世
61、杰、李刚、赵政、郑明昊、刘静、熊杰 (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注册日期 1993 年 3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448M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2-23楼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李源、戴祥、李超然 (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1-1-23 机构全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杨克晶 注册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6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21213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6 楼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王振、李剑平 (四)(四)资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六)(六)收款银行收
63、款银行 户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账号 3770130778 (七)(七)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八)(八)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64、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1-1-24 益关系。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作为国内防腐类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专注于提高产品品质一致性和原材料的产出率,减少单位能耗。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丙酸钙检测方法应用创新和核心产品(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工艺创新上取得较大成效,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检测方法应用创新(一)检测方法应用创新 国家标准中产品含量的检测方法对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具有权威性、公平性、唯一性,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具有强制性。食品安全
65、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GB25548-2010)中关于丙酸钙含量的检测方法采用 EDTA 滴定法,即测定丙酸钙中的钙离子,再折算成丙酸钙的含量。由于该方法系通过测定钙离子来推断产品中的丙酸钙含量,可能出现丙酸钙含量与实际丙酸钙含量差异较大的情形。丙酸钙中真正起到防腐作用的是丙酸根,若直接测定丙酸根的含量可以更直接、准确、合理地反映丙酸钙的产品品质。2018 年公司会同扬子巴斯夫提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向国家卫健委提出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GB25548-2010)中关于丙酸钙含量检测方法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将现行的通过测定钙离子含量来标定丙酸钙含量的方法修改
66、为通过测定丙酸根含量来标定丙酸钙含量,即采用液相色谱法来检测丙酸钙含量,该方法通过测定丙酸根标定丙酸钙含量能真实反映产品中丙酸钙的有效含量,准确可靠。公司作为本次修订的主要发起单位,参与了主要技术指标的修订与验证。本次修订后的新国标已发布实施,新的产品含量检测方法更能真实反映有效成分的含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二)工艺创新(二)工艺创新 工艺水平是衡量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之一,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1-1-25 累,公司在丙酸钙和山梨酸钾两个核心产品的生产工艺创新上取得了较大成效。1、丙酸钙、丙酸钙 传统的丙酸钙生产过程的浓缩结晶工序是间歇性的,效率较低,单位能耗
67、较高,且产品品质一致性相对较差。公司从 2017 年起开始了丙酸钙新工艺过程的研发,该研发主要围绕丙酸钙新型低温连续蒸发结晶工业化关键技术进行。具体研发内容包括:低温蒸发流程模拟与设计、结晶机理的探究、结晶颗粒产品生产过程工艺优化、关键设备选型、设计及系统集成。发行人引入了其他行业使用的新型蒸发结晶器,经过发行人的研发攻关,创造性地应用于丙酸钙浓缩结晶工序。相较于传统工艺,新工艺物料经过加热产生的二次蒸汽从分离器中直接进入蒸汽压缩机进行压缩,通过压缩机压缩成为高温高压的蒸汽,在此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作为加热的热源,从而实现了二次蒸汽的循环利用并实现连续结晶。2021 年 8 月起该项新工艺正式在
68、新生产线投入使用,克服了丙酸钙生产过程间歇性的缺点,实现了连续蒸发结晶,提升了产品品质一致性,降低了单位能耗,同时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围绕该项丙酸钙的工艺创新,发行人已获得 2 项发明专利,分别为一种粒状丙酸钙的低温蒸发结晶装置及工艺(专利号:ZL201611075699.3)和一种粒径可控的丙酸钙连续蒸发结晶工艺及装置(专利号:ZL201911112615.2)。2、山梨酸钾、山梨酸钾 传统的山梨酸钾生产需先投入丁烯醛和乙酸等基础原材料,经过汽化、缩合、蒸馏等工艺环节得到聚酯,再加入盐酸形成酸催化过程,生成山梨酸和盐酸的固液混合体,经过离心清洗、乙醇清洗等工艺环节生产出固体的山梨酸,之后再
69、加入氢氧化钾进行中和反应生成山梨酸钾,生产工序较长,原材料的转化率较低,生产成本较高。公司深入剖析山梨酸钾生产流程中的关键反应单元机理,通过强化反应传质与传热,精准调控传递及反应性能,成功研发出从投入丁烯醛、乙酸和氢氧化钾生成山梨酸钾的连续生产工艺。该创新工艺应用于实际生产后,预计将缩短生产工序,提高原材料的产出率,降低原材料的单位投入,同时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种类。1-1-26 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 2021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4,206.49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
70、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为 21.85%,结合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稳健的财务指标,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 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等特殊安排及需要披露的
71、重要事项。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202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2,72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26,128,000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
72、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408,000 股)。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1-27 1 8.6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1 11,994.56 11,994.56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8,514.09 8,514.09 合计合计 20,508.65 20,508.65 注 1:本次拟实施的 8.6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系新建 6,500
73、吨/年山梨酸生产线及附属生产设施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先期投入的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资金,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与计划有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74、适当调整。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重要事项。1-1-28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一)原材料价格波
75、动风险(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业务中,直接材料成本占自产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1.25%、85.05%、77.34%和 78.78%,占比较高,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丁烯醛、乙酸、柠檬酸、磷酸和山梨酸等化工原料,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一旦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相应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二)安全生产风险(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辅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虽然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整个生产
76、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仍然存在着因原辅料保管不善及设备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泄露、爆炸和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三)环保风险(三)环保风险 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伴有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尽管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环保设备,环保设施运行良好,“三废”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但若公司出现环保设施运行不畅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可能面临被处罚甚至减产、停产的风险。此外,随着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对环保的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强,环保标准可能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及时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以持续满足环保标准和要求,将对公司生产经
77、营造成不利影响。1-1-29 (四)海运费上升的风险(四)海运费上升的风险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影响下,国际航线运力较为紧张,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从 2020 年年初时不足 900 点上升至 2022 年 3 月底超过 3,200 点,出口海运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方式以 FOB、CIF 和 C&F 为主。虽然,FOB 模式下公司无需承担海运费,但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可能导致海外客户无法承受较高的海运费,采购预期发生
78、变动;或者由于船只、集装箱等运力紧张导致发行人外销订单发货不及时或大量堆积港口,导致外销收入确认延缓或资金成本提高,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CIF 和 C&F 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海运费,公司与客户签订 CIF 或 C&F 执行价格中,已包含参考即期海运费用制定的海运成本,但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升或处于高位,公司为顺利实现销售,可能会主动调低销售价格,压缩利润空间;或者公司产品因运费大幅上涨导致 CIF 或 C&F 执行价格的定价过高,也将对公司海外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五)供应商集中风险(五)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1,605.76 万元、
79、20,117.48 万元、18,003.94 万元和 13,313.33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83%、63.12%、43.46%和 53.46%,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较为稳定,但如果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经营状况发生变动,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导致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公司将需要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六)新冠疫情风险(六)新冠疫情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多数国家的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疫情,公司采取了积极
80、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7,153.14 万元、40,854.01 万元、53,343.58 万元和 35,622.34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保持增长态势,疫情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2 年 3 月以来,国内又面临新一轮严峻复杂的疫情,我国各级政府采取了出行限制、道路管制等多种临时性举措,使得公司原材料采购、发货受到一定程度延迟。如果疫情不能得到及时缓解或进一步蔓延,将对公司的1-1-30 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七)磷酸氢二钾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风险(七)磷酸氢二钾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业务磷酸氢二钾
81、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3,630.03 万元、2,529.06 万元、2,768.59 万元和 818.97 万元,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4.28%、68.23%、57.96%和 23.37%。因公司主动调整了经营策略,研发与生产资源的投入以及市场开拓的重点均逐步聚焦于公司的核心产品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对磷酸氢二钾的投入相对较少,公司磷酸氢二钾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八)贸易业务收入(八)贸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滑及毛利率下滑相关风险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12,941.98 万元、12,342.25 万元、13,705.55 万元和11,225.61 万元,占各期
82、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85%、30.69%、26.78%和 33.34%,贸易业务收入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12.08%、11.41%、10.09%和 11.74%,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公司的贸易业务系利用自身在产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通过提供专业的贸易服务,承担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商业贸易行为。尽管 2022 年 1-6 月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止降回升,若随着食品添加剂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基于产业链相关产品的信息优势减少,同时,在贸易业务销售合同签订后,贸易产品的采购价格不断上升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增加,有可能导致公司贸易业务
83、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导致公司综合盈利能力的下降。(九)山梨酸钾产能利用率下滑风险(九)山梨酸钾产能利用率下滑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山梨酸产能将增加至 13,000 吨/年。根据公司对山梨酸和山梨酸钾的产能设计规划,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择机以自有资金扩建山梨酸钾生产线,将发行人山梨酸钾的现有产能 13,500 吨/年提升至 22,000 吨/年。若未来山梨酸钾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导致山梨酸钾的产量增速低于新增产能增速,发行人山梨酸钾的产能利用率存在下滑风险。(十)境外业务合规及经营风险(十)境外业务合规及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
84、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4,267.81 万元、28,125.36 万元、32,284.38万元和 22,584.9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覆盖发行人 70%境外收入涉及的境外国家或地区共有 15 个,其中除美国和俄罗斯外,其他1-1-31 国家和地区未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颁布额外的资质或准入要求。对于美国和俄罗斯,发行人子公司润天进出口已取得了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持续有效。鉴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未来若上述境外国家或地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或对食品添加剂进口业务和出口方提出额外的资质门槛或准入要求,可
85、能导致发行人在上述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外销业务受到不利影响。二、财务风险二、财务风险(一)存货减值风险(一)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840.50 万元、3,903.55 万元、7,250.28 万元和 7,743.91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9%、9.46%、15.06%和 16.23%。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经济规模生产导致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储备等合计金额增加,如果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或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情况,公司存在存货减值风险。(二)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二)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
86、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257.83 万元、3,783.52 万元、4,775.89 万元和 4,935.0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7%、9.26%、8.95%和 13.85%。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随之增加。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有效措施进行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客户资金紧张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可能会加大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减按
87、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200396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仍能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认定标准,将导致公司税负上升,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四)汇率波动风险(四)汇率波动风险 1-1-32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境外销售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8.37万元、278.
88、81 万元、88.54 万元和-323.70 万元。若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因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五)毛利率波动风险(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07%、16.08%、18.01%和 21.07%,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结构不同、自产产品结构及产业链前延导致毛利率变化所致。报告期各期,随着产业链前延,核心产品山梨酸钾的毛利率从 8.51%逐步提升至40.97%;但核心产品丙酸钙的毛利率从 20.44%逐步下降至 11.30%,主要产品磷酸氢二钾的毛利率从 2019 年的 11.74%变为 2022 年 1-6 月的 6.
89、80%。销售渠道开拓、产品结构、汇率情况、上下游市场价格波动等均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有效提升产品销售价格或控制生产成本,公司毛利率会面临变动,因此存在毛利率波动风险。(六)商誉减值风险(六)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收购了润天进出口,合并报表确认商誉539.1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润天进出口商誉不存在减值的情形。若未来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润天进出口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润天进出口经营业绩下滑,因此存在商誉减值
90、风险。(七)出口退税政策风险(七)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公司执行“免、抵、退”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子公司润天进出口执行“免、退”的增值税退税政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产品山梨酸钾、丙酸钙出口退税率为 13%。若未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八)财务内控不规范风险(八)财务内控不规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转贷、个人卡收付及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针对转贷及个人卡收付情况,公司已进行了整改;针对第三方回款,公司已建立了规范操作流程予1-1-33 以规范。发行人虽然已就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及规范,但若未来相关内
91、控制度及监督机制不能持续得到有效执行,则可能导致发行人仍存在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从而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九)固定资产减值风险(九)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山梨酸钾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7.50%、61.05%、48.87%和 59.3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择机以自有资金扩建山梨酸钾生产线,继续新增 8,500 吨/年的山梨酸钾产能。若未来山梨酸钾的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山梨酸钾产品销售受阻、市场份额下降,使公司山梨酸钾产量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山梨酸钾生产线发生固定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
92、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技术风险三、技术风险(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非专利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是公司长期、大量的投入和积累形成的,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已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已签订了保密协议,并通过规范研发流程和知识产权申请等方式,实现对核心技术的保护,但上述措施无法完全避免核心技术的泄密风险,一旦出现核心技术外泄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四四、人力资源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一)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一)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呈现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7,137.94
93、 万元、40,212.44 万元、51,185.87 万元和 33,671.71 万元,总资产分别为 28,717.48 万元、41,247.11万元、48,151.26 万元和 47,703.24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才队伍将会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人才储备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管理体制不能进行及时地调整和完善,公司可能会面临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 1-1-34 长期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
94、司快速发展和战略目标有效执行的人才基础和保障,能否持续保持高素质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若未来公司不能保持对中层业务骨干及技术人才的持续培养和引进,不能及时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则有可能面临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五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前正常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并在市场需求、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原材料供应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作出的。
95、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将会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一定规模的产能,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或市场开拓受阻,将有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增加费用负担。(三)募投项目投入对财务影响的风险(三)募投项目投入对财务影响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规模增加,新建生产线的投产将会导致折旧费用上升,而投资项目的收益存在滞后性。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将导致公司成本费用上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相关财务
96、指标在短期内将有一定程度下降。六六、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上市后将被进一步稀释带来的风险、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上市后将被进一步稀释带来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如龙和潘东旭父女二人合计拥有发行人 32.54%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公开发行方案,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2,72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26,128,000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毕后,实际控制人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将被进一步稀释。由于公开发行后潘如龙和潘东旭父女二人合计持股比例较低,如果
97、其他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第三方发起收购,公司将面临1-1-35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随着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可能导致公司在发展战略、技术研发、市场销售、主营业务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七七、发行失败风险、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
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根据公司过往的财务状况及目前在全国股转系统的交易情况,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要求,但仍可能出现发行认购不足,或市值未能达到预期从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1-1-36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Mupro Ift Corp.证券代码 836422 证券简称 润普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6788M 注册资本 68,188,500 元 法定代表人 潘如龙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4 日 办
99、公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邮政编码 22250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http:/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张爱平 投资者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食品添加剂(氯化钾、柠檬酸钾、山梨酸钾、磷酸三钙、磷酸二氢钙、柠檬酸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磷酸三钾、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丙酸钙、磷酸三钠、双乙酸钠、柠檬酸钠、丙酸钠、磷酸氢钙、山梨酸、醋酸钠、醋酸钾、硫酸镁、硫酸铵、
100、硫酸钾、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酸式焦磷酸钠、甲酸铵、脱氢乙酸钠、磷酸氢镁、磷酸镁、甲酸钙、乙酸钙、正磷酸、复配食品水份保持剂、复配食品防腐剂、复配食品酸度调节剂)生产;饲料添加剂(山梨酸钾、丙酸钙、丙酸钠、氯化钾、磷酸二氢钾、双乙酸钠、脱氢乙酸钠、柠檬酸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防霉防腐剂)生产;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深耕于食品添加剂领域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食品添加剂 1-1-37 二、二、发行人挂
101、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一)挂牌挂牌时间时间 2016 年 3 月 22 日 (二)(二)挂牌挂牌地点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三)(三)挂牌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收到并披露了全国股转公司融资并购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潘如龙、熊新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公司治理”之“四、违法违规情况”之“(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四)(四)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情况
102、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自挂牌之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期间内,主办券商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经发行人与英大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签署了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与中泰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2021 年 1 月 27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
103、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各方协议生效,发行人主办券商由英大证券变更为中泰证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1-1-38 (六)(六)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天健会计师,未发生变动。(七)(七)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496 号),公司于2016 年 3 月 22 日起在全国股转
104、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八)(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施了两次融资发行。1、2019 年定向发行年定向发行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本次发行为定向发行,发行对象为金海创投、灌河金控、潘如龙、陈林兵、陈小红,发行价格为 2.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1,
105、600.00 万股,募集金额为4,000.00 万元。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票定向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 8.6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一期建设,以扩大山梨酸钾和山梨酸产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643 号)。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 1,600.00 万股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 2020 年 5 月
106、9 日,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1-1-39 2、2020 年定向发行年定向发行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为定向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汇贤企管,发行价格为 2.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70.85 万股,募集金额为 541.70 万元。2020 年 10 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票定向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
107、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57 号)。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 270.85 万股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 (九)(九)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十)(十)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十一)(十
108、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4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08407元(含税)现金红利,上述股利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成,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9,997.84 元。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4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81649 元(含税)现金红利,上述股利
109、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成,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40 10,300,000.00 元。三、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四、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潘如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如龙、潘东旭父女二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如龙直接持有公司 19,1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潘如龙之女潘东旭直接持有公司 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10、的 0.44%;潘如龙的一致行动人汇贤企管持有公司 2,70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且潘如龙为汇贤企管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汇贤企管。潘如龙与潘东旭父女二人合计控制润普食品 32.5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1-1-41 潘如龙,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114196603*,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2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灌南县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润天进出口执行董事兼经理;2004 年 11 月至20
111、15 年 10 月任润普有限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2015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润普食品董事长、财务负责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董事长。潘东旭,女,199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705199009*,硕士研究生;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就读于 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 市场营销专业(本科);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读于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市场营销专业(硕士);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润
112、普食品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8年 9 月,任润天进出口产品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润普食品监事会主席;2018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商学院专任教师;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润天进出口销售专员。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汇贤企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如龙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贤企管持有公司 2,70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潘如龙为汇贤企管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连云港汇贤企业管理
113、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 422-289 号 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41.7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91MA22A9NF0D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潘如龙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0 年 8 月 26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汇贤企管属于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合伙企业,除持有发行人 3.97%的股份外,未开展其他业务
114、。1-1-4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贤企管的合伙人全部为公司员工,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万元)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潘如龙 普通合伙人 60.00 11.08%2 张爱平 有限合伙人 60.00 11.08%3 付强 有限合伙人 60.00 11.08%4 熊新国 有限合伙人 40.00 7.38%5 陈昌明 有限合伙人 36.00 6.65%6 王宽 有限合伙人 35.00 6.46%7 尹标 有限合伙人 34.00 6.28%8 潘东淮 有限合伙人 31.00 5.72%9 梁艳芳 有限合伙人 25.00 4.6
115、2%10 马保明 有限合伙人 25.00 4.62%11 丁亚洲 有限合伙人 22.00 4.06%12 蒋健 有限合伙人 22.00 4.06%13 周在顺 有限合伙人 20.00 3.69%14 刘正凤 有限合伙人 20.00 3.69%15 汪玉山 有限合伙人 12.00 2.22%16 刘宗飞 有限合伙人 8.00 1.48%17 陈广忠 有限合伙人 7.70 1.42%18 苗建 有限合伙人 7.00 1.29%19 惠文 有限合伙人 5.00 0.92%20 张春雷 有限合伙人 3.00 0.55%21 马卫东 有限合伙人 2.00 0.37%22 汪河 有限合伙人 2.00 0.
116、37%23 丁勇 有限合伙人 2.00 0.37%24 王跃军 有限合伙人 2.00 0.37%25 付海东 有限合伙人 1.00 0.18%合计合计 541.70 100.00%潘如龙与汇贤企管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若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潘如龙的意见为准;该协议1-1-43 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止。一致行动协议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签署生效以来,潘如龙、汇贤企管均能够遵守该协议,不存在违反该协议的情形,协议履行未发生争议或纠纷。3、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出具的
117、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出具的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1)熊新国出具的承诺)熊新国出具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熊新国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自成为润普食品股东以来,认可潘如龙、潘东旭作为润普食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未对上述主体在润普食品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不谋求获得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权。截至目前,除本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汇润投资外,本人未与润普食品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或一致行动协议。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润普食品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118、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简称“承诺期”),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主体不通过受让存量股份等方式进一步增持润普食品股份,但本人为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等公开承诺而必须采取的合理增持润普食品股份的行为不受本承诺函的限制,直至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主体应询作为投资者参与润普食品的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而获得配售的股票/债券不受本承诺函的限制,但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数量以不取得润普食品的控制权为前提。具体而言,本人将持续保持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
119、的差距10%。相应条款和获配数量按照融资时的实际情况在配售(投资)协议予以落实。若因前述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而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导致本人所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10%的,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主体承诺将通过表决权委托给潘如龙等方式始终保持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在1-1-44 10%以上。相应条款和表决权委托数量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予以落实。承诺期内,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
120、主体不与润普食品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等方式达成在润普食品股东大会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合意,从而共同扩大在润普食品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不通过任何形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对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由本人提名的董事、监事不会以协议等方式取得润普食品其他董事、监事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形成重大影响。”(2)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出具的承诺)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出具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均于 2022 年 9 月28 日出具了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自成为润普食品股东以来,认可潘如
121、龙、潘东旭作为润普食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未对上述主体在润普食品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本公司对润普食品的投资行为系出于财务投资之目的,不在于获得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权。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与润普食品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或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润普食品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简称“承诺期”),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主体不通过受让存量股份等方式进一步增持润普食品股份,但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主体应询作为投资者参与润普食品的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上市公司向特
122、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而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不受本承诺函的限制,但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数量以不取得润普食品的控制权为前提。具体而言,本公司将持续保持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10%。相应条款和获配数量按照融资时的实际情况在配售(投资)协议予以落实。若因前述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而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导致本公司所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
123、权比例的差距10%的,本公司承诺将通过表决权委托给潘如龙等方式始终保持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在 10%以上。相应条款1-1-45 和表决权委托数量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予以落实。承诺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主体不与润普食品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等方式达成在润普食品股东大会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合意,从而共同扩大在润普食品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不通过任何形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对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由本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不会以协议等方式取得润普食品其他董事、监事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形成重大影响。”(3
124、)汇润投资出具的承诺)汇润投资出具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汇润投资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合伙企业自成为润普食品股东以来,认可潘如龙、潘东旭作为润普食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未对上述主体在润普食品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不谋求获得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权。截至目前,除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熊新国担任润普食品董事、总经理外,本合伙企业未与润普食品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或一致行动协议。本合伙企业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润普食品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简称“承诺
125、期”),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主体不通过受让存量股份等方式进一步增持润普食品股份,但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主体应询作为投资者参与润普食品的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而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受本承诺函的限制,但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数量以不取得润普食品的控制权为前提。具体而言,本合伙企业将持续保持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10%。相应条款和获配数量按照融资时的实际情况在配售(投资)协议予以落实。若因前述公开发行并上市、上
126、市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而获得配售的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导致本合伙企业所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10%的,本合伙企业承诺将通过表决权委托给潘如龙等方式始终保持与潘如龙、潘东旭合计实际控制的润普食品表决权比例的差距在 10%以上。1-1-46 相应条款和表决权委托数量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予以落实。承诺期内,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主体不与润普食品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等方式达成在润普食品股东大会上
127、采取一致行动的合意,从而共同扩大在润普食品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不通过任何形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对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由本企业提名的董事、监事不会以协议等方式取得润普食品其他董事、监事额外授予的表决权,不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形成重大影响。”4、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熊新国出具的关于放弃提名董事的承诺函、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熊新国出具的关于放弃提名董事的承诺函 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熊新国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放弃提名董事的承诺函,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润普食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无附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本人向润普食品股东大会提
128、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本人其他股东权利不受影响。本承诺函系自愿做出,法律效果概由本人承受。”(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1、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1)熊新国)熊新国 熊新国直接持有公司 10,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40%。熊新国,男,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705196006*,大专学历;2004 年至 2010 年 3 月,任连云港市树人科创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格兰特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 年 4
129、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润普有限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董事、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月,兼任润普食品信息披露负责人。2、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非自然人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非自然人股东(1)工投集团)工投集团 1-1-47 工投集团持有公司 1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4.67%,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向阳街海连中路 76 号 类型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
130、一社会信用代码 959999G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徐兵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产业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工投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工投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合计合计 100,000.00
131、 100.00%工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金海创投)金海创投 金海创投持有公司 8,6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71%,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 606 室 类型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8971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刘懿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
132、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1-48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金海创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系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6020),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海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100.00%合计合计 55,000.00 100.00%金海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133、。(3)灌河金控)灌河金控 灌河金控持有公司 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8.80%,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连云港灌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中路南侧(原江苏省灌南县种子公司)类型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4MA1N0M27X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贾建设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资本经营;证券及基金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
134、保、投融资项目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与运营;从事黄金的批发业务(限交易所交易,不含期货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灌河金控主要从事金融类业务,包括股权投资业务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灌河金控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100.00%合计合计 25,000.00 100.00%灌河金
135、控的实际控制人为灌南县人民政府。1-1-49 (4)汇润投资)汇润投资 汇润投资持有公司 4,7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94%,具体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连云港汇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住所 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94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MA1MAMFM9F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新国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
136、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润投资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开展其他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 汇润投资于2015年11月成立并以增资形式入股发行人,系发行人新三板挂牌前的股东。汇润投资由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总经理熊新国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目的系作为实施投资管理的合伙平台,为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前进行融资。因此,汇润投资的合伙人中除了部分发行人员工外,也包括外部非员工合伙人。对于发行人员工,发行人未设置入伙标准,全体员工均可以自愿参与;对于外部非员工合伙人,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如龙的亲属朋友、熊新国的亲
137、属朋友以及看好发行人未来发展并了解发行人融资需求的第三方自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润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万元)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熊新国 普通合伙人 15.70 1.66%2 徐延风 有限合伙人 135.30 14.27%3 谭新屏 有限合伙人 51.00 5.38%4 程帅 有限合伙人 50.00 5.27%5 刘孝伟 有限合伙人 50.00 5.27%6 陈晓冰 有限合伙人 40.00 4.22%7 夏辉 有限合伙人 40.00 4.22%1-1-50 8 蔡正初 有限合伙人 35.00 3.69%9
138、 何国举 有限合伙人 30.00 3.16%10 尤志蕾 有限合伙人 30.00 3.16%11 胡超 有限合伙人 30.00 3.16%12 郑昌美 有限合伙人 30.00 3.16%13 徐华 有限合伙人 25.00 2.64%14 王守彬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15 杜友锦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16 汪春来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17 潘云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18 杜观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19 江舜霞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20 邵婉芬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21 黄妍 有限合伙人 20.00
139、2.11%22 陈小红 有限合伙人 20.00 2.11%23 陈中明 有限合伙人 17.00 1.79%24 葛恒平 有限合伙人 12.00 1.27%25 潘春青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26 马琴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27 张庆祥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28 潘东淮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29 王红艳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0 李剑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1 王北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2 王虎臣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3 于小雯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4 刘金俊 有限
140、合伙人 10.00 1.05%35 黄秋梅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6 蒋健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7 杨帅 有限合伙人 10.00 1.05%38 王春林 有限合伙人 5.00 0.53%1-1-51 39 李志勇 有限合伙人 5.00 0.53%40 贺晨 有限合伙人 5.00 0.53%41 索颜 有限合伙人 5.00 0.53%42 王余芹 有限合伙人 4.00 0.42%43 崔巧红 有限合伙人 4.00 0.42%44 张吉坤 有限合伙人 4.00 0.42%45 王兴乐 有限合伙人 3.00 0.32%46 刘霞 有限合伙人 3.00 0.32%47 王
141、志巍 有限合伙人 3.00 0.32%48 周新华 有限合伙人 2.00 0.21%49 于开勤 有限合伙人 2.00 0.21%50 袁中香 有限合伙人 2.00 0.21%合计合计 948.00 100.00%(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润
142、普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汇贤企管。汇贤企管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1-1-5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68,188,500 股,在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2,720,000 股(含本数),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0,908,500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43、的比例为 24.99%;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6,128,000 股(含本数),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4,316,500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7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本次发行 22,720,000 股股票计算):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潘如龙 1,918.0
144、0 28.13 1,918.00 21.10 2 熊新国 1,050.00 15.40 1,050.00 11.55 3 工投集团(SS)1,000.00 14.67 1,000.00 11.00 4 金海创投(SS)867.00 12.71 867.00 9.54 5 灌河金控(SS)600.00 8.80 600.00 6.60 6 汇润投资 473.00 6.94 473.00 5.20 7 汇贤企管 270.85 3.97 270.85 2.98 8 陈林兵 200.00 2.93 200.00 2.20 9 陈小红 196.50 2.88 196.50 2.16 10 徐延风 180
145、.00 2.64 180.00 1.98 11 现有其他股东 63.50 0.93 63.50 0.70 12 认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2,272.00 24.99 合计合计 6,818.85 100.00 9,090.85 100.00 (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万持股数量(万股)股)限售数量(万限售数量(万股)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潘如龙 董事长 1,918.00 1,918.00 28.13 2 熊新国 董事、总经理 1,050.00 1,050.00 15.40 3
146、 工投集团(SS)-1,000.00 1,000.00 14.67 4 金海创投(SS)-867.00 867.00 12.71 5 灌河金控(SS)-600.00 0.00 8.80 6 汇润投资-473.00 473.00 6.94 1-1-53 7 汇贤企管-270.85 270.85 3.97 8 陈林兵-200.00 0.00 2.93 9 陈小红-196.50 0.00 2.88 10 徐延风 润天进出口副总经理 180.00 135.00 2.64 11 现有其他股东-63.50 52.50 0.93 合计合计 -6,818.85 5,766.35 100.00 注 1:前十名股
147、东中,潘如龙、熊新国、工投集团、金海创投、汇润投资、汇贤企管,已全部申请自愿限售,限售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或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注 2:徐延风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离任公司监事后至今,未申请解除限售,目前其持有的180.00 万股公司股份中,有 135.00 万股处于自愿限售状态。注 3:现有其他股东中,存在股份限售情况的为潘东旭、熊鹰。其中,潘东旭持有公司 30.00万股,已全部申请自愿限售,限售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或本次股
148、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熊鹰自2017 年 6 月 30 日离任公司监事后至今,未申请解除限售,目前其持有的 30.00 万股公司股份中,有 22.50 万股处于自愿限售状态。(三)(三)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关联关系描述 1 潘如龙、汇贤企管 主要股东潘如龙担任汇贤企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熊新国、汇润投资 主要股东熊新国担任汇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2022 年 6 月 9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
149、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229 号),发行人国有股权标识已办理完毕。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一)股权激励(一)股权激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未完成的股权激励及相关事项。(二)对赌协议的签订与解除(二)对赌协议的签订与解除 发行人 2016 年 9 月、2019 年 10 月两次定向股票发行时,控股股东潘如龙、第二大股东熊新国与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分别签署了带有特殊投资条款1-1-54 的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协议”),控股股东潘如龙与参与定增的投资者陈林兵、陈小红分别签署了
150、对赌协议,对赌协议中的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包括业绩目标及补偿、回购权和反稀释权等。2021 年 5 月,各方就前述对赌协议签署了解除协议(以下简称“对赌解除协议”),约定附恢复条件的解除对赌协议。2021 年 10 月,各方签署了对赌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对赌协议中,涉及反稀释权以及与发行人相关的义务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条款,均自协议签署日起无条件不可恢复的终止相关条款的有效性,且相关条款自始无效。2021 年 12 月,潘如龙、熊新国与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分别签署了对赌协议的全面解除协议(以下简称“全面解除协议”),潘如龙与参与定增的投资者陈林兵、陈小红分别签署了全面解除
151、协议。全面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各方同意,无附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终止对赌协议;全面解除协议具备溯及力,溯至对赌协议签署当日,对赌协议自始无效;(2)各方确认,除对赌协议、对赌解除协议、对赌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之外,各方之间未签署或达成任何其他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或类似的对赌安排,如存在未明晰的特殊权利条款/协议,按本全面解除协议执行;(3)各方确认,截至全面解除协议签署日,不存在触发对赌协议项下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的情形,各方未因对赌协议、对赌解除协议、对赌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署、履行发生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争议。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152、、参股公司情况 (一)(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04 年 5 月 20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注册地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40 号金茂花园 1 号楼 6 楼 1-1-55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40 号金茂花园 1 号楼 6 楼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2-丁烯醛、异戊烯、硫脲、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24%、乙酸溶液10%含量80%、乙酸溶液含量80%、丙酸、正磷酸、硫酸、盐酸、氢
153、氧化钾、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的批发、零售(以上所有品种不得储存);日用品、化妆品批发与零售;食品销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批准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业务的关系 是发行人从事贸易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润普食品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总资产 2021 年末总资产为 12,420.29 万元,2022 年 6 月末总资产为13,671
154、.94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2021 年末净资产为 1,946.80 万元,2022 年 6 月末净资产为2,654.43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 2021年净利润为481.93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为707.63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 2017 年至 2022 年 1-6 月,润天进出口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6.30/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12.31/2021 年度年度 2020.12.31/2020 年度年度 2019.12.31
155、/2019 年度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13,671.94 12,420.29 9,135.13 8,553.85 7,113.49 6,044.83 净资产 2,654.43 1,946.80 1,464.88 1,000.39 1,062.38 610.77 营业收入 26,511.54 37,953.46 31,656.49 28,805.71 22,650.10 19,326.83 净利润 707.63 481.93 464.49 108.86 492.84-107.91 注:2019 年至 2022 年 6
156、月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二)(二)参股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1-56 1、董事基本情况、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共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具体情况列表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潘如龙 董事长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 熊新国 董事 2021 年
157、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3 张爱平 董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4 彭中杰 董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5 王松柏 董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6 聂诗军 独立董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7 肖侠 独立董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潘如龙,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
15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熊新国,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之“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张爱平,女,198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大专学历;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连云港金瓯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兼任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 年 12 月至 2016年 4 月,任润普食品财务部负责人;2016
159、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润普食品董事、财务部负责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润普食品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负责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彭中杰,男,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2015 年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金海创投投资二部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160、、连云港市安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江苏连禾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 6 月至今,任金海创投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董事。彭中杰的其他兼1-1-57 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之“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王松柏,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2014 年 6 月至今,任连云港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投集团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
161、,任润普食品董事。王松柏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之“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聂诗军,男,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助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总监;2020 年 9月至今,任舍得酒业(600702.SH)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独立董事。肖侠,女,1970 年 9 月生,中
162、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2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淮海工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6 月,兼任淮海工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日出东方(603366.SH)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江苏海洋大学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19年 11 月至今,任石英股份(603688.SH)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独立董事。2、监事基本情况、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共 3 名,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列表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
163、职务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李树军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 王俊红 监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3 丁亚洲 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李树军,男,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3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先后担任润普食品销售经理、污水站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1
164、-1-58 监事。王俊红,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 年 4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灌河金控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监事。王俊红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之“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丁亚洲,男,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 年至2015 年 10 月,任润普有限车间主任;2015 年 10 月至今,
165、任润普食品车间主任;2015 年 10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润普食品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润普食品职工代表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2 名,具体情况列表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熊新国 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 张爱平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熊新国,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
166、他主要股东”之“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张爱平,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基本情况”。(二)(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关系关系 直接持股直接持股数量(股)数量(股)间接持间接持股数量股数量(股)(股)无限售无限售股数量股数量(股)(股)其中被其中被质押或质押或冻结股冻结股数数 潘如龙 董事长-19,180,000 300,000-熊新国 董事、总经理-10,500,000 278,334-潘东旭-潘如
167、龙的女儿 300,000 -1-1-59 熊鹰-熊新国的女儿 300,000 75,000 -张爱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00,000-程帅-熊新国的配偶的弟弟的儿子-249,472-潘东淮 销售与市场部员工 潘如龙的哥哥的儿子-204,894-丁亚洲 职工代表监事-110,000-潘云-潘如龙的哥哥-99,789-杜友锦-潘如龙的配偶的姐姐-99,789-杜观-潘如龙的配偶的哥哥的女儿-99,789-葛恒平-熊新国的姐姐的配偶-59,873-潘春青 润天进出口单证部员工 潘如龙的哥哥的女儿-49,894-合计合计 30,280,000 1,851,834 75,000 -除上述所
168、列情况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且已经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在发行人处职务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对外投资单位名称称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四)(四)其他披露其他披露事项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
169、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本公司职位本公司职位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所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潘如龙 董事长 汇贤企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合伙企业 1-1-60 连云港外贸富隆贸易有限公司1 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2002 年 11 月吊销 南京麦尚科技有限公司2 监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监事的公司,2011年 1 月吊销 熊新国 董事、总经理 汇润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控制的合伙企业 彭中杰 董事 金海创投 副
170、总经理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连云港市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连云港市金控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杰瑞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香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联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王松柏 董事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东海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江苏弘扬石英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连云港国鑫食用菌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 工投集团 监事、副总经理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连云港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副总经理 无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1-
171、1-61 江苏金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聂诗军 独立董事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02.SH)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82.SZ)独立董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总监 无 肖侠 独立董事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603688.SH)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江苏道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公司 江苏海洋大学 会计学教授、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 无 王俊红 监事 硕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连云港市灌南县润灌科技小额贷
172、款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连云港铭灌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连云港丰诚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连云港源灌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连云港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连云港源盛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灌河金控 董事、总经理 灌南县景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江苏万年达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1-1-62 灌南县晟灌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灌南县弘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灌南县汇达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连云港源复祥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灌南县兴民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灌南县堆沟港实业有限
173、公司 监事 无 注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连云港外贸富隆贸易有限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吊销时间为 2002 年11 月 11 日。潘如龙持有连云港外贸富隆贸易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6%。注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京麦尚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吊销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24日。潘如龙持有南京麦尚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49%。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董事变动情况)董
174、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丁亚洲、王松柏。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因丁亚洲辞任董事职务,选举彭中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聂诗军、肖侠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选举潘如龙、熊新国、王松柏、彭中杰、张爱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聂诗军、肖侠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监事变动情况)监事变动情况 1-1-63 报告期初,公司监
175、事会成员为徐延风、马保明、潘东淮,其中,马保明、潘东淮为职工代表监事。因徐延风、马保明、潘东淮辞任监事职务,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树军、丁亚洲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俊红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树军、丁亚洲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俊红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76、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熊新国、财务负责人潘如龙。2019 年 11 月 30 日,熊新国辞去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一职,辞职后熊新国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张爱平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2020 年 11 月 6 日,潘如龙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潘如龙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张爱平为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77、继续聘任熊新国担任公司总经理,继续聘任张爱平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4)最近)最近 24 个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个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 24 个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职务职务 变动人数变动人数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新增相关人员来源新增相关人员来源 董事 2 2021 年 2 月,公司增加 2 名独立董事 外部独立董事 最近 24 个月,公司董事会新增 2 名独立董事,均来自外部无关联单位。综上,公司最近 24 个月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1-1-64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1)
17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津贴组成。公司董事长潘如龙、董事熊新国、张爱平均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聂诗军、肖侠领取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税前);外部董事王松柏、彭中杰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树军、监事丁亚洲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外部监事王俊红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179、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董监高薪酬总额 76.72 169.41 90.89 114.98 公司利润总额 5,161.49 4,972.59 3,204.82 1,759.55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49%3.41%2.84%6.53%注 1:2020 年董监高薪酬总额低于 2019 年,主要原因为 2019 年 12 月董事、监事变动后,新增 1 名外部董事和 1 名外部监事,2020 年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和监事各减少了 1 名。注 2:2021 年董监高薪酬总额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1)2021 年公司经营
180、业绩增长,公司董监高薪酬也整体提升;(2)新增 2 名独立董事。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 (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10%以上股东,汇润投资 2021年12月 24 日-限售承诺 根据申请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规则自愿限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10%以上股东,汇润投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6月 2 日-股份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181、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12月 28 日-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1-1-65 承诺具体内容”之“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12月 28 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182、、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2月 14 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4、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12月 28 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5、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6月 2 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
183、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6月 2 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股东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汇润投资、陈林兵、陈小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12月 28 日-相关文件中涉及“精选层挂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表述的声明与承诺 详见
184、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8、关于相关文件中涉及精选层挂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表述的声明与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2月 14 日-上市后独立运作的承诺 确保北交所上市后,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运作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2-关于公司的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1-1-66 月 14 日 金融借款业务合规性的承诺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9、关于公司的金融借款业务合规性的承诺”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2月 14 日-关于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185、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0、关于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2月 14 日-关于临时用地相关事项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1、关于土地和房产相关事项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6月 20 日-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2、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8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8月 1 日-关于稳定控制权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3、关于稳定控制权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1月 10 日-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4、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承诺类型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
187、其他股东熊新国、汇润投资、徐延风、熊鹰,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 11 月 10日-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避免与润普食品构成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其他股东熊2015 年 11 月 10日-规范和减少关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1-67 新国、汇润投资、徐延风、熊鹰,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联交易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其他股东熊新国、汇润投资、徐延风、熊鹰,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 11 月 10日-不占用资产承诺 承诺不占用润普食品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股东汇贤企管 2020 年 12 月 1
188、0日-限售承诺 员工持股计划自愿限售 (三)(三)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汇贤企管、持股行动人汇贤企管、持股 10%以上股东熊新国,承诺如下:以上股东熊新国,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189、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本人/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
19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持股)公司持股 10%以上股东工投集团、金海创投、持股以上股东工投集团、金海创投、持股 10%以上股东熊新国控制的以上股东熊新国控制的合伙企业汇润投资,承诺如下:合伙企业汇润投资,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1-1-68 业/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企业/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相
191、应的法律责任;3、本企业/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合伙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合伙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19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措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93、: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1-69 (二)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而启动稳
194、定股价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三)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票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
195、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2)单一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1-1-70 (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96、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197、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稳定股价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98、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公司应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关于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1-1-71 票。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回购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东大会
199、对回购股票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在单次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回购股票所动用资金,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该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若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成后,仍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北交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
200、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2)单一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该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再次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金额不再计入现金分红金额。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若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201、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北交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1-1-72 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2)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4、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上述措施实施完成后,仍需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司决定通过利
202、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3)约束措施的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以及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
203、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相关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1-1-73 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
204、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如下:)发行人承诺如下:“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计划已经董事会详细论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现盈利时,如本次发行后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
205、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
206、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1-1-74 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4、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
207、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
208、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证
209、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的,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1-1-75 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处以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210、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6、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211、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关于在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关于在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发行人承诺如下:“1、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212、歉,并按有权部门依法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1-1-76 “1、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
213、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2)关于招股说
214、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的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发行人承诺如下:“若在合格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215、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1-1-77 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自本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
216、,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已转让的原始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自本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
217、“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如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发行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以市场交易价格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5、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熊新国、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合伙企业汇贤企管、持股5%以上股东熊新国控制的合伙企业汇润投资,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218、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相关责任主体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相关责任主体从发行人领取的现金红利(如有)交付发行人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1-1-78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
219、离职等原因而不履行已作出的承诺。”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的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且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本人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或直接/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通过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该企业的下属企业从事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且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2、如果未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控制的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或所生产的最终产
220、品与构成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关系,本人承诺发行人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采用必要的措施解决所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资产;要求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果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现有的资产范围外获得了新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资产、股权或业务机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将授予发行人对该等资产、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对该等业务机会的优先参与权,发行人有权随时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
221、需要行使该优先权。3、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不会向业务与发行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本人保证不利用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1-1-79 5、如出现因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或本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上述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本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
222、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熊新国、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汇润投资,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
223、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8、关于相关文件中涉及、关于相关文件中涉及“精选层挂牌精选层挂牌”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表述的声明与承等表述的声明与承
224、诺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主要股东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汇润投资、汇贤企管、陈林兵、陈小红,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1-1-80 市,因此需对前期审阅或签署的包括但不限于辅导备案材料、申报材料和相关文件中涉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 精选层的表述相应修改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北交所。本企业/本合伙企业/本人对于所审阅、签署、签章的相关文件中涉及精选层 在精选层挂牌 本次发行并挂
225、牌及类似的相关表述认同其具备与北交所 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并上市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概由本企业/本合伙企业/本人承担。”9、关于公司的金融借款业务合规性的承诺、关于公司的金融借款业务合规性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如龙、潘东旭,承诺如下:“如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公开发行前未严格遵守国家金融、贷款、票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10、关于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关于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
226、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如龙、潘东旭,承诺如下:“如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公开发行前未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被有权机关处罚或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或因未足额缴纳需要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追索,或因上述情形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11、关于临时用地相关事项的承诺、关于临时用地相关事项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如龙、潘东旭,承诺如下:“如因发行人及
227、其控股子公司因公开发行前未严格遵守不动产登记、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设、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及其控股1-1-81 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12、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228、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13、关于稳定控制权的承诺、关于稳定控制权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如龙,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润普食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本人将不会通过主动减持、委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放弃董事提名权等方式放弃本人在润普食品的第一大股东地位以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潘东旭,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润普食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末,本人将不会通过主动减持、委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放弃董事提名权等方式放弃本人在润普食品的实际控制人地
229、位。”14、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潘如龙、实际控制人之一潘东旭、总经理熊新国,承诺如下:“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若公司上市后,本人/本公司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十、十、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1-
230、1-8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重要应披露事项。1-1-83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1、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深耕食品添加剂领域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以山梨酸钾、丙酸钙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为主、以磷酸氢二钾和柠檬酸钾等其他类食品添加剂为辅的产品体系,其中公司的核心产品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均为世
231、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推荐的安全高效的防腐类食品添加剂。公司在防腐类食品添加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2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项,设立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被评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已取得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认证(BRC)、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和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系认证(FAMI-QS)等多项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质量体系认证。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公司已与巴斯夫(中国)、伊士曼、嘉吉公司、帝斯曼、潍坊英
232、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山梨酸钾和丙酸钙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及磷酸氢二钾和柠檬酸钾等其他类食品添加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品特性、主要用途和应用领域如下: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产品特性产品特性 主要用途主要用途/应用领域应用领域 1 山梨酸钾 防腐剂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食品饮料:可用于饮料、肉制品、水产品、酱油、糕点、1-1-84 醋、新鲜蔬菜、鲜水果等防腐保鲜;其他:饲料、化妆品、烟草等行业。2 丙酸钙 防腐剂 白色结晶、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食品:可用
233、于面包、糕点、豆类制品、原粮、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醋、酱油等防腐;饲料:可有效地抑制饲料发霉、延长饲料保存期;其他:牙膏和医药。3 磷酸氢二钾 酸度调节剂、水分保持剂、膨松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 白色晶状粉末或颗粒 食品:可用于乳粉和奶油粉、蔬菜罐头、米粉、生湿面制品、食用淀粉、预制肉制品等;其他:饲料、农业和医药等。4 柠檬酸钾 酸度调节剂 白色或无色结晶状颗粒或粉末 食品:可用于乳及乳制品、果冻、果酱、肉类,干酪的乳化、柑橘的保鲜等;其他:医药、农业、造纸、镀金等行业。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构成(1)按业务)按业务/产品类别划分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
234、务收入分别为 37,137.94 万元、40,212.44 万元、51,185.87 万元和 33,671.7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以自产业务收入为主,其中 2019-2021 年自产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2022 年 1-6 月,自产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贸易业务涉及的磷酸盐产品价格涨幅较大,贸易业务收入金额增幅大于自产业务收入增幅,自产业务收入占比被动下降。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业务/产品产品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销售金销售金额
235、额 占比占比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自产业自产业务务 22,059.75 65.51 36,059.71 70.45 26,872.88 66.83 23,498.64 63.27 1-1-85 其中:山梨酸钾 8,858.00 26.31 16,677.36 32.58 12,920.76 32.13 11,041.03 29.73 丙酸钙 8,111.67 24.09 9,619.86 18.79 8,060.42 20.04 4,973.19 13.39 磷酸氢二钾 818.97 2.43 2,768.59 5.41 2,529.06 6.29 3,630.03 9.77 柠檬酸钾
236、 1,848.93 5.49 2,461.67 4.81 2,262.48 5.63 2,565.13 6.91 其他产品 2,422.19 7.19 4,532.23 8.85 1,100.16 2.74 1,289.25 3.47 受托加受托加工业务工业务 386.35 1.15 1,420.62 2.78 997.31 2.48 697.32 1.88 其中:丙酸钙 386.35 1.15 1,386.10 2.71 997.31 2.48 697.32 1.88 其他-34.51 0.07-贸易业贸易业务务 11,225.61 33.34 13,705.55 26.78 12,342.
237、25 30.69 12,941.98 34.85 合计合计 33,671.71 100.00 51,185.87 100.00 40,212.44 100.00 37,137.94 100.00(2)按区域划分)按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类类别别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内销 11,086.81 32.93 18,901.50 36.93 12,087.08 30.06 12,870.13 34.65 外销 22,584.91 67.07 32,284.38 63.07 2
238、8,125.36 69.94 24,267.81 65.35 合合计计 33,671.71 100.00 51,185.87 100.00 40,212.44 100.00 37,137.94 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4,267.81 万元、28,125.36 万元、32,284.38万元和 22,584.9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主要以贸易商客户为主。发行人与境外贸易商客户签署的合同中,一般约定按照国际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例如欧盟标准或美国标准等)交付货物;除遵循一般的合约
239、标准和供货要求外,发行人在货物出厂前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出厂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1-1-86 产品质量标准;货物到达进口国家或地区后,当地海关等检验检疫机构会对货物进行抽检或要求提交质检报告等质量检查性文件,对货物质量进行把控。(二)主要经营模式(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生产销售山梨酸钾和丙酸钙等食品添加剂,实现产品销售收入和加工费收入并获取利润。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外购三聚磷酸钠和焦式焦磷酸钠等相关产品实现贸易收入及利润。2、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供应商管理程序 原料验收规程和
240、仓储管理程序等内部制度,在采购物资分类、供应商选择与评价、采购价格确定、采购物资进厂验收等方面对采购人员、检验人员及仓库管理人员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公司的采购流程如下:在山梨酸生产线投产前,润天进出口从境外采购丁烯醛后委托宁波王龙加工成山梨酸,用以满足公司山梨酸钾的生产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数量和金额如下:单位:万元、吨 名称名称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山梨酸-81.49 40.00 1,828.41 994.20 3、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
241、司采取“以销定产+适量安全库存+经济规模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根据客户1-1-87 订单情况及对市场需求状况的预测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安排生产计划,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此外,对部分开机成本较高的产品,除上述因素外,还结合经济生产规模安排生产计划。公司销售与市场部接到客户订单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结合产品库存情况等,编制生产通知单下发到生产部,生产部依据该批产品工艺文件的要求,检查原辅料是否齐备并做相应准备,同时生产部依据生产通知单编制生产任务单,发放至各生产车间。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任务单领料并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将产品置于待检区,由品管部进行最终理化指标检验,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4
242、、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向终端客户销售是指公司与下游食品、饮料和饲料生产厂商等终端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实现销售收入的业务模式,向贸易商销售是指公司与贸易商直接签订买断式的购销合同并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向终端客户和向贸易商的销售金额和占比如下:单位:万元、%类别类别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销售金销售金额额 占比占比 终端客户 15,211.04 45.17 24,3
243、22.57 47.52 17,583.21 43.73 15,596.57 42.00 贸易商 18,460.68 54.83 26,863.31 52.48 22,629.23 56.27 21,541.36 58.00 合计合计 33,671.71 100.00 51,185.87 100.00 40,212.44 100.00 37,137.94 100.00 发行人采用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和行业内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基本一致。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醋化股份、亚香股份、华康股份、圣达生物、金禾实业均采用类似的销售
244、模式,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可比公司名称可比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1 醋化股份 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自产产品采取直销和渠道销售相结合的方式 2 亚香股份 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凉味剂 采用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1-1-88 3 华康股份 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 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少量产品会销售给贸易客户 4 圣达生物 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 可分为直接向终端用户销售和与国内外专业的维生素及食品添加剂经销商合作由其代理的销售 5 金禾实业 甜味剂(安赛蜜、三氯蔗糖)、香料产品(甲、乙基麦芽酚)食品添加剂产品采取
245、直销和经销商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资料来源:各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5、贸易业务模式、贸易业务模式 为满足客户对不同产品的需求,公司从事三聚磷酸钠和酸式焦磷酸钠等产品的贸易业务,即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部分产品再销售给客户,赚取买卖差价,贸易业务是公司自产业务和受托加工业务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12,941.98 万元、12,342.25 万元、13,705.55万元和 11,225.6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85%、30.69%、26.78%和 33.34%。发行人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均为
246、境内供应商,供应商主要为生产型企业;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以外销为主。6、研发模式、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研发方向主要聚焦于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的改进与创新,致力于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转换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防腐类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为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一直寻求向上游产业链延伸,2020 年投产一条 6,500 吨/年的
247、山梨酸生产线,开始具备自主生产山梨酸的能力,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了山梨酸钾产品的毛利率。1-1-89 (四)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图(四)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图 1、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组织结构图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2、公司各部门职责、公司各部门职责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提升了公司管理效率。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表:序号序号 部门名称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1 生产部 主要负责依据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分解下达到各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生产计划的完成。2
248、安环部 主要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负责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检查。3 设备部 主要负责编制年度设备、备品备件采购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巡回检查、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设备的调拨、报废等进行管理。1-1-90 4 销售与市场部 销售岗位主要负责做好销售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负责销售工作具体落实,接待流程、制度执行落实、销售部日常来电来访详实记录,疑难客户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采购岗位主要负责根据公
249、司的生产需求,从合格供应商中采购相应物资;对现有的供应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定期联系,建立供应商名册;新的供应商的开发和培养。5 研发技术部 主要负责研发项目实施、车间工艺设备技术改造、知识产权申报与管理、各级研发项目申报与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维护、人才计划申报与管理、技术交流与管理。6 仓库 主要负责物资验收入库、保管与防护、领发、退库;负责成品入库和出库;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和盘点工作。7 品管部 主要负责原料、在制品、成品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证件及体系认证办理。8 财务部 主要负责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预算与控制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出纳管理、纳税、档案管理和起草、修订并
250、贯彻落实财务规章制度。9 行政部 主要负责行政办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总务管理。3、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1)山梨酸钾)山梨酸钾 山梨酸钾是以乙酸和丁烯醛为原料,经过汽化、裂解、冷却、缩合、蒸馏、水解、压滤水洗、打浆、离心清洗、乙醇清洗等工序生产成固体山梨酸,再加入氢氧化钾,经中和、脱色、压滤和干燥等工序制得产品,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1-1-91 (2)丙酸钙)丙酸钙 丙酸钙是以丙酸和氢氧化钙(氧化钙)为原料,经过打浆、粗滤、中和、精滤、浓缩结晶、离心、干燥等工序制得产品,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3)柠檬酸钾)柠檬酸钾 柠檬酸
251、钾是以柠檬酸和氢氧化钾为原料,经过中和、脱色、压滤、浓缩结晶、离心脱水、干燥和分筛等工序制得产品,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4)磷酸氢二钾)磷酸氢二钾 1-1-92 磷酸氢二钾是以磷酸和氢氧化钾为原料,经过中和、脱色、压滤、浓缩和喷雾干燥等工序制得产品,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公司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已通过相应环保设施或处理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达标排放,不涉及重大污染排放。公司生产过程中
252、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分类分类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种类种类 排放值排放值 主要处理设施主要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运行情况 废水 COD 不超过 39.702t/a 废水预处理塔、收集池、隔油池、中和池、压滤机;综合调节池、UASB 罐、缺氧池、好氧池、中间反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池、清水池 500m3/d 运行良好 氨氮 不超过 3.384t/a 运行良好 总磷 不超过 0.325t/a 运行良好 总氮 不超过 4.556t/a 运行良好 废气 颗粒物 不超过 8.34t/a、排放浓度不超过120 mg/m3 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塔、旋风除尘器 稳定
253、充足 运行良好 二氧化硫 不超过 8.541t/a、排放浓度不超过50 mg/m3 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塔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氮氧化物 不超过 39.95t/a、排放浓度不超过150 mg/m3 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塔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不超过80mg/m3 冷凝器、水膜除尘塔、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塔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丙酸 排放浓度不超过157.5mg/m3 冷凝器、喷淋塔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氯化氢 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m3 冷凝器、三级降膜水吸收塔、碱喷淋塔、活性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1-1-93 炭吸附塔 甲苯 排放浓度不超 40 mg/m3 冷凝器、喷淋塔
254、、活性炭吸附塔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二氯甲烷 排放浓度不超 50 mg/m3 冷凝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乙酸 排放浓度不超过158.8mg/m3 冷凝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乙醇 排放浓度不超过318mg/m3 冷凝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稳定充足 运行良好 烟尘 排放浓度不超过20 mg/m3 在线监测达标后排放 不适用 不适用 固废 一般固废 不适用 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处置+自行处置 100%处置 运行良好 危险废物 不适用 委托外部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100%处置 运行良好(六)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六)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危险化
255、学品 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辅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具体包括:丙酸、乙酸、丁烯醛、磷酸、氢氧化钾、甲苯、乙酸正丁酯、过氧化氢溶液、氢氧化钠、盐酸、乙醇、二氯甲烷、天然气等。二、二、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润普食品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14 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C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二
256、)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影响 1、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1-1-94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主管部门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其相关职能情况如下:主管部门主管部门 相关职能相关职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
257、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国家卫健委 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国家生态环境部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国家应急管理部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信部 拟
258、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国家发改委 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2)行业协会)行业协会 食品添加剂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该协会是由全国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生产、流通、应用、科研、教学、管理以及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主要负责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和计划,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进行监督,参与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等制定与修订工作。润普食品为该协会会员单位。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
259、规名称 发布部门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卫生部、工信部、2009.09 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1-1-95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 号)监察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局 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 修订)国家质检总局 2009.10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
260、(卫监督发201049 号)卫生部 2010.05 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工作。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114号)国家质检总局 2010.06 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有关事项加以明确。关于发布的公告(总局 2010 年第 81 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 2010.08 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总局2010 年第 137 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 2010.12 全面贯彻执行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的公告(2011 年第 6 号)卫生部
261、、国家质检总局 2011.02 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关于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1 号)卫生部 2011.04 规范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指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 号)国务院 2011.04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 国务院 2011.04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监管工国家质检总局
262、2011.06 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1-1-96 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1449 号)保障食品安全。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9号)卫生部 2011.11 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关于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2139 号)国家质检总局 2012.02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就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重申有关要求。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96 号)国家食药监局 2016.07 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将食品添加
263、剂生产许可工作有关事项加以明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3号)(2017 年修订)卫计委 2017.12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生201953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09 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 2019.10 规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等实
264、施细则。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01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04 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2)产业政策)产业政策 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名称名称 发布部门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江苏省“十三五”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08 推动江苏食品产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国务院 2017.02 为实施好食
265、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1-1-97 划“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科技部 2017.05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食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江苏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11 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3)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公司所处行业适用的国家标准如下:序号序号 标准名称标准名称 标准号标准号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 GB 1886.356-2022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GB 1886.39-2015
2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 GB 1886.186-2016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钾 GB 1886.74-2015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钾 GB 1886.337-2021 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二钾 GB 1886.334-2021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 GB 25585-2010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企业登记、生产、经营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及控制,为食品添加剂行业
267、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三)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三)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食品添加剂行业概况、食品添加剂行业概况 人类为保存食物、改善食物品质和加工食品而使用功能性食品配料的历史相当久远,伴随着现代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得到大规模的使用,已成为现代食品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食品、饮料外,食品添加剂在饲料、医药、农业、烟草和日化等行业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1-1-98 联合国粮农组织(
268、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法规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是有意识地一般以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和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欧盟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存贮过程中,由于技术性目的而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任何物质。美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是指有意使用的,导致或者期望导致它们直接或者间接地成为食品成分或影响食品特征的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年修订),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269、。(2)食品添加剂的分类)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繁多。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 23 类,共 2,400 多种。欧美等发达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 4,000 多种。按照作用和功能分类,食品添加剂可以分为如下类别:序号序号 类别类别 代表产品代表产品 1 防腐剂 山梨酸钾、丙酸钙、苯甲酸钠等 2 抗氧化剂 维生素 E、抗坏血酸钠等 3 着色剂 柠檬黄、番茄红素等 4 香精香料 丁香叶油、丙二醇等 5 甜味剂 木糖醇、阿斯巴甜、安赛蜜等 6 酶制剂 淀粉酶制剂、蛋白酶制剂等 7 增味剂 氨基乙酸、琥珀酸二钠等 8 膨松剂 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碳酸氢铵等 9 乳化剂 木糖醇酐单
270、硬脂酸酯、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等 10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钾、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等 11 稳定剂和凝固剂 丙二醇、谷氨酰胺转氨酶、氯化镁等 12 营养强化剂 棉子糖、酪蛋白磷酸肽等 13 水分保持剂 乳酸钾、乳酸钠等 14 消泡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等 1-1-99 15 护色剂 葡萄糖酸亚铁、硝酸钠、亚硝酸钠等 16 胶姆糖基础剂 硬脂酸、紫胶等 17 被膜剂 蜂蜡、聚乙二醇等 18 面粉处理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偶氮甲酰胺等 19 增稠剂 海萝胶、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等 20 抗结剂 二氧化硅、硅酸钙等 21 漂白剂 硫磺、二氧化硫等 22 食品加工助剂 石蜡、明胶等 2
271、3 其他 氯化钾、咖啡因等(3)食品添加剂的作用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已成为现代食品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如下:方便食品的转运及储存 大部分食品在制作完成后,需要转运及储藏。如果不能及时采用冷藏、防腐等措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发生变质,无法食用。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改善和增强食品的感官质量 食品添加剂可被用于改善食品的颜色、外形、味道、口感等。其中包括香料、增味剂、酸度调节剂、甜味剂、增稠剂等。增强食品的营养价值 在生产一些食品时加入一定量的营养强化剂,可以促进人体营养均衡,提高人体的健康水平。满足特别人群的需要 食品添加剂可满足特
272、定人群的需要,如当今社会糖尿病患者逐渐增多,无法食用糖类食品,但食品缺少甜味会影响食品整体的品质。可加入非蔗糖类甜味剂,如木糖醇、甜菊糖苷、阿斯巴甜等以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4)食品添加剂产业链上下游)食品添加剂产业链上下游 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生产丙酸、乙酸和磷酸等基础化工原料的基础化工行业,1-1-100 下游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为食品和饮料行业,此外,饲料、医药、农业、烟草和日化等行业也是食品添加剂的应用领域。食品添加剂行业简要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图如下:(5)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现状)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
273、断扩大 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起步较晚,但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已成为食品工业中最活跃、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我国食品添加剂的需求和供给实现双向增长,食品添加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进入了稳定发展的时期,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数据显示,2015-2021 年我国食品添加剂主要品种总产量从 996 万吨增长到 1,484.07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6.87%;销售额从 978 亿元人民币增长到 1,399.2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15%。未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内部需求不断扩大的环境下,食品添加剂行业仍
274、将保持稳定发展态势。1-1-101 数据来源: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行业集中度低,细分产品集中度较高行业集中度低,细分产品集中度较高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超过 2,400 多种,各种食品添加剂在原料、技术、工艺等方面千差万别,企业一般选择几种原材料或工艺类似的产品进行生产,所以食品添加剂行业呈现出总体上比较分散,中小企业众多,但是部分细分品种、细分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市场格局。1-1-102 食品添加剂需求空间较为广阔食品添加剂需求空间较为广阔 食品添加剂尤其是高端食品添加剂因其安全性和可靠性,被食品、饮料、饲料和医药等行业所广泛使用,随着经济发展水
275、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理念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可口性和安全性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空间较为广阔。(6)食品防)食品防腐剂行业发展概述腐剂行业发展概述 食品防腐剂是指能够抑制食品在生产、运输和贮藏过程中微生物生长、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保存期的一类食品添加剂。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延长货架寿命、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成为了食品行业中重要的问题,由此能抑制微生物生长、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保存期的防腐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有 26 类。其中,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均属于常用的食品防腐剂。食品防腐
276、剂的分类食品防腐剂的分类 食品防腐剂可以根据来源分为化学防腐剂和天然防腐剂。化学防腐剂是指通过化学反应合成的防腐剂,其具有高效、方便、廉价等特点,应用更广泛。化学防腐剂根据其化学成分不同,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酸性防腐剂、酯类防腐剂和无机盐防腐剂。化学防腐剂的明细分类如下:类别类别 代表产品代表产品 特征特征 主要应用领域主要应用领域 酸性防腐剂 苯甲酸及其盐类 苯甲酸钠的水溶性好,在碱性介质中无杀菌和抑菌作用 碳酸饮料、淀粉制品、酱类、蜜饯、酒类和调味料等 山梨酸及其盐类 参与人体新陈代谢作用,最后被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不会在人体内蓄积 碳酸饮料、淀粉制品、酱类、蜜饯、酒类、调味料、肉类制品和鱼干
277、制品等 丙酸及其盐类 能与水混溶,溶于乙醇、氯仿和乙醚 豆类制品、面包、糕点、生湿面制品等 酯类防腐剂 对羟基苯甲酸酯 易溶于醇,醚和丙酮,极微溶于水 肉制品、调味品、腌制品、饮料、糖果和啤酒等 无机盐防腐剂 二氧化硫、亚硝三者均有毒性,但在一定肉类食品的腌制 1-1-103 酸盐和亚硫酸盐 限量内对人体不会产生危害 食品防腐剂的发展前景食品防腐剂的发展前景 现代社会工作时间的增加改变了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从而改变了消费者的饮食习惯。这些变化要求食品生产厂家提供方便消费和更长保质期的食品。因此,食品防腐剂在食品和饮料行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Markets and Market
278、s的预测,全球食品防腐剂市场预计将从2021年的 33.00 亿美元增长到 2026 年的 40.34 亿美元,年复合年增长率为 4.1%。数据来源:Markets and Markets 食品防腐剂的发展趋势食品防腐剂的发展趋势 为了提高食品防腐安全水平以及保证人们生命健康,食品防腐剂的发展呈现新的趋势:A.由毒性较低的产品替代毒性较高的产品 随着人们对健康要求的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食品、饮料生产商逐步用低毒性的防腐剂来代替毒性比较高的防腐剂,以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山梨酸钾能参与人体新陈代谢,最后被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不会在人体内蓄积,毒性较低。B.由单向防腐向广谱防腐
279、方向发展 1-1-104 部分食品防腐剂抑菌范围相对较小,广谱防腐剂因其抗菌范围较广逐渐成为业界主要力量。山梨酸钾为常用的广谱防腐剂之一,具有广谱的抗菌性,能够抑制微生物细胞(尤其是霉菌细胞)体内脱氢酶的活性,导致多种重要酶系统被破坏,有效抑制了有害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从而达到抑菌、防腐目的。(7)公司核心产品概述)公司核心产品概述 发行人的核心产品为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均为国际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推荐的安全高效的防腐剂,应用领域广泛,具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山梨酸钾概述山梨酸钾概述 山梨酸钾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易溶于水。在食品中加入山梨酸钾,能够有效抑制食品中细菌微生物繁殖。根据现行的
2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山梨酸钾可运用在饮料、肉制品、果蔬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烘焙制品等多种食品和饮料中,应用广泛。除食品和饮料外,山梨酸钾能够用于饲料、烟草及化妆品等多个行业。山梨酸钾的产能主要在中国,行业集中度较高。当前山梨酸钾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区域。根据中美两国人口总数及对山梨酸钾消耗总量的测算,美国人均山梨酸钾耗量约为60g/年,而中国人均山梨酸钾耗量约为 10g/年,仅为美国的 1/6,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将更为严格,国内山梨酸钾市场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根据国际市场咨询机构 P&S
281、Intelligence 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预计 2020 年至 2030 年,全球山梨酸钾市场将以 4.7%复合增长率增长。1-1-105 数据来源:P&S Intelligence 丙酸钙概述丙酸钙概述 丙酸钙是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批准使用的安全可靠的食品与饲料用防腐剂。研究证明,丙酸钙具有很强的抑制细菌、霉菌生长及杀菌的活性,在食品和饲料工业中被广泛应用。a、丙酸钙在食品中的应用 丙酸钙作为防腐保鲜剂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中,它能延长食品的保鲜期,广泛用于面包、糕点、谷物、食醋和豆制品等食品加工业。丙酸钙在酸性条件下能够抑制细菌和霉菌而对酵母菌无害,易于与面粉混合均匀,在作为保鲜
282、防腐剂的同时又能提供人体必需的钙质,起到强化食品营养的作用,这一优点是其它防腐剂所无法相比的。b、丙酸钙在饲料中的应用 丙酸钙还能用作饲料防腐防霉剂。在饲料中,丙酸钙对霉菌、革兰氏阴性菌、黄曲霉素等敏感,具有独特的防霉、防腐性质。丙酸钙作为饲料添加剂可有效地抑制饲料发霉、延长饲料保存期,若与其他无机盐配合还可提高牲畜的食欲,提高奶牛的奶产量。丙酸钙挥发性小、耐高温、动物适应性好,适合于多种饲料使用。1-1-106 c、丙酸钙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除作为食品和饲料防腐剂外,丙酸钙也可作为牙膏、化妆品的添加剂,起到良好的防腐作用。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GlobalInfoResearch 发布的研究报告,
283、预计 2020 年至 2026 年,全球丙酸钙市场规模将以 5.5%的复合增长率增长,前景广阔。数据来源:GlobalInfoResearch(8)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前景及需求分析)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前景及需求分析 食品添加剂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主要用于食品、饮料、饲料、医药、农业、烟草和日化等行业,受益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健康观念的不断提升和食品、饮料和饲料等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食品行业需求食品行业需求 食品行业是食品添加剂需求量最大的行业,既可用于防腐保鲜,又可用于改善食品的色香味,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食品添加剂行业有巨大的带动作用。中国轻工业
284、联合会的数据显示,2017 年全国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为 17,106.24 亿元,2021 年已增长至 21,381.7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5.74%。随着国民经济的稳健增长及居民对食品可口性、安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下游食品行业对食品添加剂的需求也将持续稳步增长。1-1-107 数据来源: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饮料行业需求饮料行业需求 饮料行业是食品添加剂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在饮料中加入食品添加剂,主要目的是改善其品质,提高饮料的色香味感官质量和延长饮料的保存期,如在饮料中加入山梨酸钾等防腐剂可以延长保质期,巩固产品质量,加入柠檬酸钾等酸度调节剂可以改善酸度。食品添加剂在饮料行业的应用较为广泛
28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数据显示,2017 年全国饮料制造业营业收入为 4,769.00 亿元,到2021 年已增长至 5,499.7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3.63%。受疫情影响,2020 年全国饮料制造业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 2021 年恢复增长。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及消费结构的升级,我国饮料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对防腐剂等各类食品添加剂的需求也将稳步增长。1-1-108 数据来源: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饲料行业需求饲料行业需求 饲料被霉菌及霉菌毒素污染已成为饲料行业生产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在饲料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及贮存过程中,由于霉菌及霉菌毒素对饲料不同程度的污
286、染,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饲料中添加防腐防霉剂是预防霉变的重要措施,丙酸盐(丙酸钠、丙酸钙、丙酸铵)、山梨酸钾等食品防腐剂均可被当做饲料防腐防霉剂使用,用以降低饲料中霉菌的数量,抑制霉菌毒素的产生,预防饲料贮存期间营养成分的损失,防止饲料发霉变质并延长贮存时间。农业农村部和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从 2017 年的22,167.32 万吨增长至 2021 年的 29,344.3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 7.26%,饲料总产量总体保持稳健增长,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提高饲料安全保障水平”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未来随着饲料工业的稳步发展及对饲料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丙
287、酸钙和山梨酸钾等饲料防腐防霉剂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1-1-109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和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医药行业需求医药行业需求 食品添加剂在医药行业的应用也比较广泛,如山梨酸钾可用于静脉注射药剂及营养液的防腐;柠檬酸钾在医药工业中可用于低血钾症和钾缺乏症及碱化尿液;氯化钾在医药工业中可用作利尿剂及防治缺钾症的药物,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及人们对生命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快速发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 年-2021 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 12.4%、7.4%、4.5%和 20.10%,均高于同期 GDP 增速,医药行业的持续
288、稳健增长将带动各类食品添加剂需求的持续稳健增长。其他行业需求其他行业需求 除食品、饮料、饲料和医药行业外,食品添加剂还广泛应用于农业、烟草和日化等行业。如山梨酸钾可用于护肤品等化妆品的防腐,磷酸二氢钾和氯化钾在农业领域均可以作为钾肥使用。上述行业的持续发展,为食品添加剂行业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和利润增长点。综上,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广泛且发展良好,公司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9)食品添)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加剂的安全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然而,1-1-110 伴随着食品安全
289、问题的频繁发生,人们对于食品安全也怀有一定的忧虑,尤其是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事件影响较大也因此引发了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持续关注。国内外均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我国有一套完善的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评价制度,对列入我国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均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并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严格审查,公开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其技术必要性和安全性。为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允许使
290、用的添加剂品种,并详细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量;同时,该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c)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e)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具体包括:违禁使用非法添加物违禁使用非法添加物 违禁使用非法添加物,即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化工原料或药物等非法添加物替代食品添加剂。如三聚氰胺、红心鸭蛋、瘦肉精等事件的出现,
291、就是因为不良企业为谋取经济收益,滥用化学原料与药物,在食品加工生产中肆意添加,给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直接危害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每一种食品添加剂都有明确的使用范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将导致食品安全风险。如个别单位生产的玉米面馒头,并没有合理加入玉米面,而是通过柠檬黄进行加工生产。柠檬黄添加剂仅限定于膨化食品、冰淇淋、果汁饮料中添加使用,不允许在面粉类食品中应用。由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侵害。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1-111 食品添加
292、剂的安全应用,需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不可超出限定的最大使用值。若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影响食品安全与质量,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影响。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对使用剂量进行精确计量,个别企业由于缺乏精准的计量设备,导致食品添加剂的超量使用。综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本身是安全的,对于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应严厉打击。2、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食品添加剂行业对工艺制程的要求较高,须具备先进的过程控制技术和科学严谨的管理。食品添加剂产品技术的
293、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工艺路线选择和工艺过程控制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转换率。近年来,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技术水平在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我国食品添加剂工业技术水平总体较低,与发达国家之间相比还存在差距。3、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1)工艺壁垒)工艺壁垒 公司产品所处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化学合成工艺路线选择和工艺过程控制上。企业所掌握的核心生产工艺直接影响产品的纯度和转换率,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核心生产工艺的差异决定了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只有具备丰富的生产经验、拥有成熟领先的工艺技术以及持续研发能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才能长期保持优势地位,从而为行业设
294、定了较高的工艺壁垒。(2)客户壁垒)客户壁垒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属于典型的“专家式采购”,采购方有能力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指标分析来确定一种产品的质量水平。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影响交易是否成功的因素不仅有价格,还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长期稳定的供货能力等一系列的综合评价体系。国际知名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在选择食品添加剂供应商时十分关注食品添加剂的质量保障以及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通常会在确定供应商前对诸多候选者从产品质量、环保措施、职业健康等方面进行1-1-112 严格、慎重的考察、遴选,认证时间通常都较长,更换成本较高,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粘性较强。因此,客户更换供应商往往特别慎重,除非原来的供应商出现重大
295、质量问题或者不能满足供货需求,否则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变更持十分谨慎的态度。长期供货形成的商业信誉成为任何一个新进入者较难跨越的门槛。下游食品、饮料等生产企业对供应商综合生产、管理能力的认同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客户壁垒。(3)行政许可壁垒)行政许可壁垒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随着国家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监管越来越严格,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也将越来越严格,食品添加剂行业将构筑更高的行政许可壁
296、垒。(4)质量壁垒)质量壁垒 近年来,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法添加剂成为日益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和重视,2016 年 7 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保障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同时要“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2019 年 9 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
297、标识等,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上述食品添加剂领域日益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监管力度,提高了本行业的进入门槛。此外,随着消费理念的不断升级以及食品添加剂知识的日益普及,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愈加重视,这会倒逼下游食品、饮料等生产商选择与产品质量管理良好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合作,从而提高了本行业的进入门槛。(5)环保壁垒)环保壁垒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物,因此对环保的要求相对其他行业要高。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对环保的监1-1-113 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
298、物力和财力来处置“三废”。因此为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相对应的环保设备的投入,都为行业的新进入者设定了一定的进入障碍。4、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衡量食品添加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包括工艺水平、质量控制和客户群,只有具备先进生产工艺、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优质稳定的客户群的企业才具备较强的竞争力。(1)工艺水平)工艺水平 食品添加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工艺路线选择和工艺过程控制上。企业所掌握的核心生产工艺及工艺过程控制水平直接影响产品的纯度和原材料转化率,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产量。(2)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控制 随着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食品安全标
299、准体系日趋完善,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将会进一步提高。同时,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逐步加强,选择食品时愈发谨慎和严格,对食品卫生问题容忍度日益降低。食品添加剂直接添加在食品、饮料和药品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直接相关的产品中,消费者和下游食品、饮料和医药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愈发关注,这些因素都给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仓储物流等方面具备良好质量控制体系的企业,才会受到下游客户及消费者的青睐。(3)客户群)客户群 优质稳定的客户群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由于食品添加剂和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所以下游食品、饮料和医药生产企业在选择食品添加剂供
300、应商时十分关注添加剂的质量保障以及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通常会在确定供应商前对诸多候选者进行严格、慎重的考察、遴选。因此只有在市场经过长期耕耘的企业,才能积累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获得客户的信任。市场新进入者除了必须拥有高质量产品外,需要经过长期不断的市场积累,才能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积累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群。5、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 1-1-114 随着我国自动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对企业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食品添加剂行业的技术水平也不断提升和革新,行业朝着自动化、节能化、环保化方向发展。近年来,国家环保核查力度不断加大,公众对环保问题也日益关注,此外全球能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301、食品添加剂行业顺应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制新的更节能环保的工艺和技术,以降低能耗,减少“三废”排放,食品添加剂行业朝着节能化和环保化方向稳步发展。此外,因人工成本不断提高,伴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食品添加剂行业朝着自动化的方向发展,以提高生产效率,节省人工成本。6、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食品添加剂行业基本采用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原因包括:(1)以终端客户销售为基础是食品添加剂行业多年发展积累的结果)以终端客户销售为基础是食品添加剂行业多年发展积累的结果 食品添加剂下游企业主要是食品、饮料和饲料加工企业,大型的食品、饮料和饲料加工
302、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量通常较大,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通常会直接向食品添加剂生产商采购所需的食品添加剂,而这些公司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商有较为严格的认证体系,需要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认证过程,双方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后,通常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生产商向该等客户销售的产品质量、规模可以得到有效保障。(2)贸易商是终端客户采购食品添加剂的重要来源和行业内重要参与者)贸易商是终端客户采购食品添加剂的重要来源和行业内重要参与者 贸易商可满足客户产品小批量、多样性采购需求贸易商可满足客户产品小批量、多样性采购需求 食品添加剂品种繁多,下游客户尤其是中小客户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
303、添加剂种类较为多样化,数量较小,而单个食品添加剂生产商往往不能覆盖或满足终端客户的采购需求,因此终端客户通过贸易商进行统一采购,可以降低谈判成本;同时,贸易商将各类食品添加剂甚至其他化工品的需求统一起来,大批量采购,再销售给终端客户,可以充分发挥其规模经济效应和渠道优势,满足这部分终端客户小批量、多样性的采购需求。向境外贸易商向境外贸易商销售是食品添加剂生产商规避信用风险,节省客户开拓成本,扩大销销售是食品添加剂生产商规避信用风险,节省客户开拓成本,扩大销售网络的重要途径售网络的重要途径 1-1-115 从食品添加剂生产商的角度看,食品添加剂的境外终端客户地域分散,不同客户的需求种类、数量、时
304、点均不一样,生产商对当地市场,包括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信誉状况都不熟悉,如直接向境外终端客户销售,会面临两大障碍,一是客户开拓和商务谈判成本较高,二是存在较大的回款风险,相较于生产商,贸易商专注于销售,对当地市场比较熟悉,对客户的信用情况更为了解,通常会给予当地客户一定的账期,所以境外终端客户更倾向于向贸易商采购。生产商向贸易商销售食品添加剂,不仅可以规避信用风险,还可以节省客户开拓和商务谈判成本,是食品添加剂生产商扩大销售网络覆盖区域,提升销售规模的重要途径。7、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1)周期性)周期性 食品添加剂下游的食品和饮料行业具有“刚需”的特征,且消
305、费者的饮食习惯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下游的饲料行业主要受养殖业的影响,最终取决于居民饮食结构,周期性较弱;医药行业也都属于弱周期行业,所以食品添加剂的销量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弱,食品添加剂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2)区域性)区域性 因为江苏、浙江、山东等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所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上述地区也分布相对较多。(3)季节性)季节性 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圣诞节、春节以及元旦集中在年底和年初,节日期间,食品饮料消费需求较旺盛,生产商一般需要提前开始生产备货,所以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对食品添加剂的需求相对较多,销量略高于上半年。(四)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行业内的
306、主要企业、竞争优势与劣势、行业发(四)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竞争优势与劣势、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1、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集生产、销售和研发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已取得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认证(BRC)和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认证(FAMIQS)等多项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认证,公司在防腐类1-1-116 食品添加剂领域具备较强的
307、竞争力,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一。2、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产品产品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山梨酸钾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醋酸下游衍生产品,分为四大类:食品添加剂、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印染行业中间体。其中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盐)年生产能力 5 万吨。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3968.SH)主要从事以醋酸衍生物、吡啶衍生物为主体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山梨酸设计产能为22,000 吨/年,山梨酸钾设计产能为 32,000 吨/年。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13.SH)
308、是一家资源综合利用型、经济循环式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产品有对甲酚、山梨酸(钾)、炭黑、白炭黑、甲醇、焦炭、丙烯、聚丙烯等,应用于医药、食品、钢铁、汽车、塑料、化纤等多个领域,是全球对甲酚、山梨酸(钾)的重要生产基地,其中山梨酸(钾)设计产能为 12,000 吨/年。丙酸钙 山东雨田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以生产食品防腐剂和饲料防腐剂为主的企业。设计年产丙酸钙 1.2 万吨,丙酸钠 6,000 吨,乙酸钙 8,000 吨,乙酸钠 4,000 吨,苯甲酸钠 6,000 吨。山东同泰维润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同泰维润牌”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主营甲酸盐、乙酸盐、丙酸盐、丁酸盐、乳酸盐、二
309、甲酸钾等六大系列18 种产品,其中丙酸盐产品年产已突破 3 万吨,产品远销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磷酸氢二钾 江苏科伦多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是以生产磷酸盐、柠檬酸盐、氯化物、硫酸盐、甲酸盐、醋酸盐、草酸盐等产品为主的一家专业制造商,现有 12个生产车间,年产量约 20 万吨。柠檬酸钾 连云港树人科创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于 1998 年进入食品添加剂行业。主要产品有:食用氯化钾、柠檬酸钾、磷酸三钙、磷酸氢钙(无水磷酸氢钙、二水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一水磷酸二氢钙),双乙酸钠,丙酸钙,丙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钙等。拥有六条专业生产线,年产量六万吨以上。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注于柠檬酸及其盐
310、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过近30 年的发展,公司现年产规模 40 万吨。资料来源:根据各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官网资料整理 3、公司竞争优势、公司竞争优势 1-1-117 (1)工艺制程优势)工艺制程优势 公司是国内防腐类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商之一,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并设立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生产上积累了较强的工艺制程优势。传统的丙酸钙生产过程的浓缩结晶工序是间歇性的,单位能耗较高,效率较低,这是行业普遍存在的痛点。公司通过工艺创新实现了丙酸钙连续蒸发结晶,克服了丙酸钙生产过程间歇性的缺点,降低了单位能耗,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2021 年
311、 8 月,创新工艺在新生产线投入使用,与传统工艺相比,2021 年 8-12 月和 2022 年 1-6 月,单位能耗(电和蒸汽均折算为标准煤的等价值,计算公式为丙酸钙单位能耗=(电耗用量*电折标准煤系数/1000+蒸汽耗用量*蒸汽折标准煤系数/1000)/丙酸钙产量)分别下降了 51.96%和 69.15%。同行业传统的山梨酸钾干燥工序热交换效率较低,公司通过工艺创新,增强了热风与物料的融合度,热交换效率得到了较大提升,提升了山梨酸钾产品的生产效率,工艺创新后山梨酸钾日产量在传统工艺基础上提升了 25%-30%。(2)客户资源优势)客户资源优势 食品添加剂行业具有一定的客户壁垒,终端客户在确
312、定供应商之前往往会经过长期的考察,出于食品安全等考虑,一旦选定之后就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重视客户的开拓和维护,凭借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和优良的产品质量,已与巴斯夫(中国)、伊士曼和嘉吉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向存量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81%、86.82%和 85.54%,占比较高,发行人与众多客户建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较强。(3)质量管理优势质量管理优势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为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行业,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过多年的
313、发展积累,公司建立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原材料采购、生产和销售全流程业务体系,并在实际运行中得到执行,保证产品质量优良稳定。1-1-118 在供应商准入环节,发行人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较严格的准入评价,除提供资质证书等资料文件外,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样品并进行化验检测,通过准入评价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供应商名录;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时,入库前对采购的每批次原材料进行检测化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在生产过程中,发行人建立了产品标识制度,每批产品均建立了对应的标识码,便于掌握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并对其进行追溯;产品生产完成后,由品管
314、部进行最终理化指标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公司已通过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认证(BRC)、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认证(FAMIQS)和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 9001:2015)等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述认证有助于公司开拓客户,提升公司竞争力。4、公司竞争劣势、公司竞争劣势(1)资金实力偏弱)资金实力偏弱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借款解决资金需求。虽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完成了 3次股权融资,但融资金额不大,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跨国公司相比,资金实力相对较弱,亟需借助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规模。(2)高端专业人才相对不足)高端专业人才相对
315、不足 公司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大量高端专业人才,公司地处苏北,距离北京、上海和南京等高端专业人才聚集地相对较远,对公司吸引高端专业人才形成一定制约。5、行业发展态势、行业发展态势(1)中高端食品添加剂需求上升)中高端食品添加剂需求上升 由于公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关注度日益增加以及国家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监管趋严,下游食品饮料等行业对中高端食品添加剂的需求将明显上升,部分低端食品添加剂将逐步被淘汰。以防腐剂为例,山梨酸钾可参与人体新陈代谢作用,最后被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不会在人体内蓄积,在防腐过程中,具有较好的抑菌、防腐效果,同时又能保持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以及色、香、味不发生改变。山梨酸钾基于其防腐、稳
316、定、安全的优越性,近年来已经被国内外食品行业广泛应用。(2)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集中度提升 1-1-119 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卫生及食品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开始调整分化,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食品添加剂行业将进一步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这将给在品牌、市场、质量控制、产品研发、资金、人才及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红利和发展空间。6、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行业面临的机遇)行业面临的机遇 政府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政府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食品添加剂作为工业加工食品的配料,在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增加营养,延长食品的保质期等方面,发挥
317、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科技部“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指出“重点开展中华传统与民族特色食品的工业化加工、传统酿造发酵和方便调理食品制造、食品添加剂与配料绿色制造、营养型健康食品创新开发与低碳制造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研究,实现加工制造过程的智能高效利用与清洁生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列为国家鼓励类的产品目录。各级政府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大力支持
318、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带动下游食国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带动下游食品饮料等行业快速发展品饮料等行业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收入水平也持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至 2021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18,311 元增加到 35,128 元,年复合增长率为8.48%,国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带动了食品和饮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而食品和饮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又为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良机。1-1-12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消费理念升级为中高端食品添加剂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消费理念升级为中高端食品添加剂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随着国
319、民经济水平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品质的追求不断提升,消费理念不断升级,已经从过去“生存型”消费理念向“享受型”消费理念转变,具体在“食”方面,消费者对食品的“色、香、味”提出了更高的消费诉求;同时健康的消费理念也不断深入人心,这都为中高端食品添加剂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机遇。(2)行业面临的挑战)行业面临的挑战 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 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产品,基础化工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环保政策、贸易摩擦和国际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导致食品添加剂企业的采购成本波动也较大。日趋严厉的环保监管要求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日趋严厉的环保监
320、管要求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 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随着国家在环保方面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环保设备和环保治理上的投入将逐年增加,这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1-1-121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市场地位和技术实力显著提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
321、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1、经营情况、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度度 2020 年年度度 2019 年年度度 1 金禾实业 营业收入 360,033.16 584,532.26 366,624.65 397,185.61 归母净利润 85,366.72 99,475.18 57,003.11 74,346.86 2 醋化股份 营业收入 186,859.13 299,928.85 242,396.16 225,756.02 归母
322、净利润 20,837.87 12,831.35 20,432.17 20,659.13 3 华康股份 营业收入 94,996.84 159,401.58 131,965.25 151,085.64 归母净利润 12,173.35 19,653.91 29,075.72 26,171.16 4 圣达生物 营业收入 35,044.15 78,973.28 86,731.48 51,914.98 归母净利润 2,210.70 5,152.45 19,743.83 3,916.95 5 亚香股份 营业收入 37,141.18 62,103.18 57,475.49 51,086.55 归母净利润 6,
323、776.51 8,883.63 7,638.38 8,471.07 6 润普食品 营业收入 35,622.34 53,343.58 40,854.01 37,153.14 归母净利润 4,264.15 4,206.49 2,588.20 1,437.57 注 1:数据来源:各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 2:归母净利润为扣非前后孰低值。2、市场地位与技术实力、市场地位与技术实力 序序号号 公司名公司名称称 市场地位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技术实力 1 醋化股份 醋化股份是中国食品添加剂及配料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作为第一起草人起草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和脱氢乙酸(钠)4 项国家标准,作
324、为第一起草人起草了乙酰乙酰苯胺、1-苯基-3-甲基-5-吡醋化股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经贸委认定的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或江苏省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醋化股份“山梨酸钾”“2-氰基吡1-1-122 唑酮、工业用乙酰乙酸甲酯、工业用乙酰乙酸乙酯、2-氰基吡啶、3-氰基吡啶等 6 项行业标准。醋化股份作为第一起草人和负责起草的行业和企业标准共计 14 项。醋化股份的主要产品,在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有一定的优势。啶”“3氰基吡啶”“乙腈”等多个主要产品被授予了国家重点新产品或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称号。醋化股份拥有“
325、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称号。截至 2022年 4 月 20 日,醋化股份拥有 41 项发明专利,6 项实用新型。2 亚香股份 亚香股份是国内中高端香料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亚香股份多项产品在其细分市场具有领先地位。亚香股份是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2 年江苏省经信委办公室认定的江苏省第一批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昆山市科学技术局、昆山市财政局认定的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亚香股份拥有 5 项发明专利,69
326、 项实用新型专利。3 金禾实业 金禾实业食品添加剂产品安赛蜜、三氯蔗糖和麦芽酚等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球范围内均处于领先地位。截止 2021 年末,金禾实业共获授权专利 167 件,其中发明专利 101 件,实用新型专利 66 件,连续七年荣获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称号。金禾实业及子公司金轩科技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明专利“一种三废混燃炉均匀给煤装置”获得安徽省专利优秀奖,高品质 95 级季戊四醇核心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项目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 华康股份 华康股份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生产规模与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现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木糖醇和晶体山梨糖醇生产企
327、业之一。华康股份先后承担国家火炬计划、浙江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衢州市指导性科技项目计划等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或重大课题,取得了丰富的研发成果,研发成果转化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浙江省专利优秀奖等多项奖励,华康股份功能性糖醇技术创新团队在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周期考核中考核优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康股份共获得授权专利 173 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 29 项,授权实用新型 141项,通过 PCT 申请途径获得日本授权专1-1-123 利 3 项。5 圣达生物 圣达生物是最早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之一,历经多年的市场磨砺与竞争挑
328、战,已在国内乃至全球市场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食品添加剂领域,子公司新银象是全球乳酸链球菌素及纳他霉素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具备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聚赖氨酸盐酸盐三个系列产品产业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作为乳酸链球菌素行业标准和纳他霉素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圣达生物在细分行业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圣达生物为全球最大的生物素供应商,产销量和出口额连续多年位居第一,产品在全球的市场份额约 30%。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圣达生物技术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圣达生物的生物保鲜剂产品拥有乳酸链球菌素的提取和分离、高纯度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的提取、水溶性纳
329、他霉素的提取、-聚赖氨酸及其盐酸盐的提取、天然防腐保鲜复合制剂及其应用等核心技术。此外,圣达生物拥有生物素手性内酯制造方法、化学酶法合成生物素中间体内酯方法等核心技术,产品“饲料添加剂 D-生物素”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超微粉碎/多维混合法生产2%D(+)-生物素项目”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优秀奖;同时,圣达生物拥有高纯度三氯丙酮制备方法、高纯度四氢叶酸钙制造方法等,使得圣达生物叶酸生产的工艺相对简化,操作方便,具有收率高、成本低的优势。6 润普食品 公司在防腐类食品添加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公司系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5 项,实用
330、新型专利 17 项;设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润普)食品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被评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据来源:各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3、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关键业务数据、财务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规模、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规模(1)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产
331、能、产量、销量情况)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1-124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自产产品及受托加工业务的产能、产量、销量如下: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度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山梨酸钾 产能(吨)5,625.00 13,500.00 8,541.67 5,000.00 产量(吨)3,337.61 6,597.76 5,215.00 3,875.06 产能利用率 59.34%48.87%61.05%77.50%销量(吨)2,676.78 6,056.83 4,847.43 4,079.81 产销率 80.20%
332、91.80%92.95%105.28%丙酸钙 产能(吨)12,500.00 18,500.00 12,000.00 12,000.00 产量(吨)9,680.68 15,208.05 11,675.21 8,052.74 产能利用率 77.45%82.21%97.29%67.11%销量(吨)9,888.73 14,551.64 12,557.77 7,384.94 其中:自产业务(吨)8,723.73 10,728.64 9,587.77 4,753.94 受托加工业务 1,165.00 3,823.00 2,970.00 2,631.00 产销率 102.15%95.68%107.56%91
333、.71%磷酸氢二钾 产能(吨)2,184.00 4,368.00 4,368.00 4,368.00 产量(吨)510.32 2,531.65 2,980.07 4,117.97 产能利用率 23.37%57.96%68.23%94.28%销量(吨)568.69 2,487.97 2,872.35 4,129.19 产销率 111.44%98.27%96.39%100.27%柠檬酸钾 产能(吨)5,810.26 13,258.00 13,856.00 13,277.00 产量(吨)1,162.80 2,539.65 3,438.50 3,253.70 产能利用率 20.01%19.16%24.82%24.51%销量(吨)1,216.31 2,498.20 3,136.61 3,485.53 产销率 104.60%98.37%91.22%107.13%注 1:丙酸钙产量包括自产业务产量和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