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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安达科技安达科技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30809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 B5 组团 B5-4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Guizhou Anda Energy Technology Co.,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
2、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2 声
3、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
4、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发行股数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75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750.00 万股(含本数)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5、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方式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13.0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3 月 13 日 发行后发行后总股本总股本 611,510,821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17 日 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11,510,821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19,010,821 股。1-1-4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本公司特别提
6、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说明书正文内容:正文内容: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本次发行相
7、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
8、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五五、特别风险提示、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产能结构性过剩及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风险(一)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产能结构性过剩及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利好政策的不断推出,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链面临巨大的市场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其上游,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目前行业头部企业加速扩产进程,此外磷化工、钛白粉等多
9、个行业的龙头企业纷纷跨界进入到磷酸铁及磷酸铁锂材料领域,行业竞争态势将进一步加剧。若行业内继续维持近年来的扩张速度,或各厂商扩产计划能够得以落地,将最终导致本行业出现高端产能不足,中低端产能过剩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1-1-5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比亚迪、中创新航及宁德时代等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并与该等客户合作稳定,且行业内排名靠前的企业能够凭借较高的行业壁垒阻止竞争对手对市场份额的挤压,但随着磷酸铁锂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开拓、客户合作、成本控制等方面持续提升进而保持相对优势,或行业内外竞争对手持续扩张并提升竞争力导致现有行业壁垒弱化,可能导致公
10、司竞争力减弱、客户流失、成长性放缓,进而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不能保持既有的行业地位,存在市场占有率下滑、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二)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风险(二)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09%、85.47%、96.69%和75.63%,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主要系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动力电池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与主要客户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短期内订单不足、经营情况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者回款不及时,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主要原材料供应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三)主要原材料供应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
11、产品为磷酸铁锂和磷酸铁,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黄磷、铁源和磷酸。2021年、2022 年 1-6 月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8.39%、81.99%,占比较高。由于锂电池行业快速增长,受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的供需关系紧张,且采购价格持续上涨。以碳酸锂为例,目前市场对碳酸锂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同时锂矿供给短缺,导致碳酸锂供给不足,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升,预计短期内仍将保持上涨态势。由于行业具有明确的价格传导机制,原材料价格上涨会直接传导至下游厂商,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可控。但如果由于未来市场供求关系等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继续大幅波动
12、或供应持续短缺,或行业上下游价格传导出现不畅,而公司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将对公司的采购和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四)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四)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及非专利技术被侵权风险及非专利技术被侵权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研发工作和技术人才,随着新能源产业竞争加剧,行业内企业对人才的争夺也较为激烈,技术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果因核心技术人员不稳定或其他原因造成公司技术失密,将会削弱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拥有的部分核心技术为非专利技术,如出现公司非专利技术被侵权而导致公司与竞争对手产生技术纠纷等情形
13、,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五)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五)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存在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动力电池为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按正极材料不同分为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钴酸锂电池和锰酸锂电池等类型。目前,动力电池使用的正极材料主要为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1-1-6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改进和突破,如果锂电池被其他类型电池替代或其他类型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在短期内取得革命性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将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及市场空间受限风险,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六)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六)新增
14、产能消化的风险 为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解决产能瓶颈问题,公司加速新增产能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3.54 亿元用于磷酸铁锂及配套生产线建设等项目。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 6 万吨/年磷酸铁锂建设项目。上述建设项目均根据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确定。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新增产能无法顺利消化,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七七)盈利能力受限及业绩下滑盈利能力受限及业绩下滑的风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360.01 万元、9,260.53 万元、157,712.
15、81 万元和 290,182.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2,421.24 万元、-18,581.30 万元、23,085.38 万元和 61,197.42 万元。2021 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系下游客户需求增加带动磷酸铁锂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提升。磷酸铁锂行业存在着一定的客户获取壁垒、人才壁垒、工艺技术壁垒、规模及资金壁垒,行业内排名前列的企业能够凭借较高的行业壁垒阻止竞争对手压缩行业利润空间,但若未来产业政策变化或技术路线变化导致下游需求放缓,或者行业内外竞争对手持续扩张并提升竞争力导致行业壁垒弱化、竞争加剧、利润率下行,以及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增
16、长或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受限,进而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八)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八)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家族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37,661,256 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2%。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届时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如果上市后出现潜在投资者通过收购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或者股权更加趋于分散,公司将存在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此外,股权的分散亦可能影响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九)
17、房屋建筑物产权瑕疵风险(九)房屋建筑物产权瑕疵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占有和使用该等房屋建筑物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针对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主管部门已经出具办理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障碍或者不会予以拆除、可以继续使用的证明。如果公司因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要求拆除,仍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十)环保风险(十)环保风险 1-1-7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废渣堆放、雨水排口总磷超标、违规堆放建筑垃
18、圾等事项受到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国家环保力度不断加强,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增加,可能存在由于发生环保事故或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等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十一)流动性相关的风险(十一)流动性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产能扩张及碳酸锂市场价格上升,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设备采购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 13,059.39 万元,长期借款金额为12,000.00 万元,应付票据金额为 154,701.64 万元,应付账款金额为 28,324.92 万元,合计金额为208,085.95 万元。发行人偿还上述负债的主要
19、资金来源包括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以及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2022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为 22.72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为 7.65 亿元。若公司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下降、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不能通过外部融资及时取得流动性支持,将会导致公司资金紧张,降低公司债务清偿能力,增加偿债风险。(十二)会计差错更正风险(十二)会计差错更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更正的主要原因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
20、使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本次更正后 2019-2021 年净利润的变动比率分别为 2.05%、1.78%、-0.59%,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会计师亦出具了专项说明。若发行人在未来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或财务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可能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十三)股东朱庆锋持有的股份冻结风险(十三)股东朱庆锋持有的股份冻结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庆锋为发行人股东之一,目前持有公司 455.47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1%。因朱庆锋与杭州紫罗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1、伙)存在股票权利确认纠纷,杭州紫罗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冻结了朱庆锋 330 万股股份。该等涉诉冻结的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占比较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纠纷未进行判决,涉诉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十四)毛利率波动及下滑的风险(十四)毛利率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34%、-20.51%、24.54%和 29.77%。受公司产线技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的影响因素包括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成本控制及产能利用
22、率等,若上述因素发1-1-8 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综合毛利率将面临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8.78%,较 2022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 29.77%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系受碳酸锂价格维持高位成本上升及开阳安达产能爬坡的影响。如果后续开阳安达达产情况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碳酸锂的采购成本或出现其他未适应市场变化的不利情形,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十五)土地闲置风险(十五)土地闲置风险 公司拥有位于长顺县广顺镇凯佐社区洞口村 40,005.2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公司
23、存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在该宗地开工建设的情形,公司存在支付违约金和土地闲置费或者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的风险。六、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六、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大华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221 号审阅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安达科
24、技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597,042.32 万元,较 2021 年末上升 106.75%;负债总额为 358,808.98 万元,较 2021 年末上升 106.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38,233.33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 107.83%。2022 年度,发行人共计实现营业收入 655,767.31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同比增长 315.80%。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149.3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1.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
25、,608.0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9.65%。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系磷酸铁锂市场需求大幅提升以及公司技改后产能提升所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1-1-9 目录目录 声明声明.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
26、示.4 目录目录.9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0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3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5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0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71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43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154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90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301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312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317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321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331 1-1-
27、1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本招股说明书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安达科技 指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达化工 指 贵州省开阳安达磷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刘建波家族 指 包括刘国安、刘建波、朱荣华、李忠四人,其中刘国安为刘建波之父,朱荣华为刘建波之母,李忠为刘建波之配偶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贵阳安达 指 贵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开阳安达 指 贵州开阳安达
28、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开阳分公司 指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 盘江电投 指 贵州盘江电投配售电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息烽银行 指 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上达磷化工 指 贵州开阳上达磷化工有限公司 中通博纳 指 北京中通博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国化视界 指 国化视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通博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德成房地产 指 贵州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熙霖新材 指 贵州熙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熙霖投资 指 贵州熙霖投资有限公司 金山矿业 指 贵州开阳金山矿业工贸有限公司 鸿安达工贸 指 贵阳鸿安达
29、工贸有限公司,已于 2003 年吊销 新动能基金 指 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中创新航 指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曾用名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派能科技 指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安驰新能源 指 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赣锋锂业 指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天齐锂业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德方纳米
30、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裕能 指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万润新能 指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通高科 指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龙蟠科技 指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工锂电、GGII 指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为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研究机构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电池联盟 指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1-11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新
31、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办券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司会计师、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报告期内、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日、2022 年
32、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股东大会 指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锂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 指 一种可以多次充放电、循环使用的,以锂离子嵌入化合物为正极材料的新型电池 动力电池 指 为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装置
33、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常用的动力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本文所提及的动力电池主要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化学电源 锂电正极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正极材料 指 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池的各项核心性能指标,常见的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等 磷酸铁(FP)指 一种铁盐溶液和磷酸钠、磷酸铵溶液作用产生的盐,又称正磷酸铁 钴酸锂(LCO)指 一种层状结构的金属复合氧化物,是目前小型锂电领域中应用最广泛的正极材料,化学式为 LiCoO2,又称锂钴氧、锂钴复合氧化物 三元材料/三元正极材料 指 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
34、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是锂电池正极材料之一 锰酸锂(LMO)指 一种尖晶石结构的金属复合氧化物,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化学式为 LiMn2O4,又称锂锰氧 碳酸锂 指 一种无机化合物,为无色单斜晶系结晶体或白色粉末 磷酸铁锂(LFP)指 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又称磷酸亚铁锂,化学式为 LiFePO4 克容量 指 电池内部活性物质所能释放出的电容量与活性物质的质量之比,通常用毫安时每克(mAh/g)来表示 比容量 指 一项衡量电池或活性物质放电能力的指标,包括两种,一种1-1-12 是重量比容量,即单位重量的电
35、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另一种是体积比容量,即单位体积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 前驱体 指 经液相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化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压实密度 指 极片在一定条件下辊压处理之后,电极表面涂层单位体积内能填充的材料质量。压实密度越高,单位体积的电池内填充的活性物质越多,所提供的电容量就越大。压实密度是材料能量密度的参考指标之一 振实密度 指 在规定条件下容器中的粉末经振实后所测得的单位容积的质量,振实密度是衡量活性材料的重要指标之一 铁磷比 指 磷酸铁中铁元素与磷元素的摩尔数之比。磷酸铁的铁磷比影响最终磷酸铁锂的容量
36、、磁性物质等指标 D50 指 一个样品的累计粒度分布百分数达到 50%时所对应的粒径 循环性能 指 表征二次电池使用寿命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循环性能越好,电池的使用寿命越长 倍率 指 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可用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能量密度 指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新能源汽车 指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 储能 指 电能的储存,含物理/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 电化学储能 指 通过电池完成能量储存、释放与管理过程的储能方式 CTP 指 Cell
37、 To Pack,无模组动力电池包,能够提高电池的体积利用率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1-1-13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说明书全文。全文。一、一、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10X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安达科技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 830809 有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
38、期 1996 年 8 月 23 日 股份股份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61,510,821 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刘建波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B5 组团 B5-4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白安营村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刘国安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刘建波家族(包括刘国安、刘建波、朱荣华、李忠四人)主办券商主办券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挂牌日期日期 2014 年 6 月 18 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证监会行业分类 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管
39、理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池制造(C384)锂离子电池制造(C3841)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一)控股股东(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刘国安,其持有公司股份 69,838,558 股,持股比例为 12.44%。(二)实际控制人(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家族,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6,781,256 股,持股比例为 24.36%;刘建波、李忠控股的中通博纳持有公司 88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6%。刘
40、建波家族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 137,661,256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52%。刘建波家族中刘国安、朱荣华为刘建波之父母,李忠为刘建波之配偶,四人于 2014 年 1 月 1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刘国安,男,193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20102193903*,电气工程师。1962 年 1 月至 1970 年 12 月任职于贵州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担任电气技术员;1971年 1 月至 1978 年 11 月任职于遵义水泥厂,担任动力科科长;1978 年 11 月至 1985 年 10 月任职于贵阳建材机械厂,担任电气车间主
41、任;1985 年 11 月至 1996 年 7 月,从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业务;1996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安达化工,担任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此外,刘国安还担任金山矿业监事、上达磷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熙霖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1-14 刘建波,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身份证号码:520111196901*。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职于贵州红星拖拉机厂,担任技术部技术员,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职于贵州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担任七处二级项目经理、工程师
42、;1996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安达化工,担任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刘建波还担任中通博纳董事长、上达磷化工董事、盘江电投董事、熙霖投资监事、德成房地产监事。李忠,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身份证号码:520103196805*。1989 年 9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职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乡镇企业局花溪铁合金厂,担任化验室主任;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职于贵州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担任七处财务负责人;1996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安达化工,担任董事、副总
43、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此外,李忠还担任中通博纳副董事长、息烽银行董事。朱荣华,女,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20102194504*。曾任职于贵州省公路一处、贵州省遵义市水泥厂、贵阳建材机械厂。1995 年 3 月在贵阳建材机械厂退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荣华未在发行人处任职。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是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中磷酸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磷
44、酸铁锂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磷酸铁锂产品的销售。磷酸铁主要用于生产磷酸铁锂,是制备磷酸铁锂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在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深耕多年,已成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2021 年,公司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并被评选为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酸铁锂材料专业委员会的唯一主任单位。目前公司已成为比亚迪(002594.SZ)、中创新航(3931.HK)、宁德时代(300750.SZ)、派能科技(688063.SH)等众多知名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
45、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年年6月月30日日/2022年年1月月6月月 2021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1年度年度 2020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年12月月31日日/2019年度年度 资产总计(元)4,986,061,714.21 2,887,725,431.94 1,138,764,021.00 1,293,274,024.59 股东权益合计(元)2,412,288,005.60 1,146,303,974.56 912,651,864.75 1,108,044,33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2,284,452,131.56 1,146,303,974.
46、56 912,651,864.75 1,108,044,334.94 1-1-15 的股东权益(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06 58.44 17.67 13.10 营业收入(元)2,901,825,489.98 1,577,128,058.30 92,605,286.80 153,600,087.65 毛利率(%)29.77 24.54-20.51-12.34 净利润(元)611,974,231.04 230,853,774.34-185,812,970.19-224,212,382.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619,993,357.00 230,853,774.34-1
47、85,812,970.19-224,212,382.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617,653,816.44 233,402,306.10-187,818,156.33-227,635,068.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60 22.44-18.30-18.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39.45 22.69-18.50-18.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7 0.55-0.44-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7 0.55-0.44-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658,513.06-166,054,006.45
48、-11,615,123.90 185,614,838.5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6 3.90 58.06 21.93 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49、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 12 月 21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
50、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1-1-16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6 日,
51、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9 日,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79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2023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关于同意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
52、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75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750.00 万股(含本数)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8.18%(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9.29%(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53、的情况下)定价方式 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方式 发行后总股本 611,510,821 股 每股发行价格 13.00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31.62 发行后市盈率(倍)34.44 发行前市净率(倍)3.20 发行后市净率(倍)2.77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0.41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38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4.0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4.69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2.44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3.32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 10.0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
54、际支配 1-1-17 10.0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
55、人代为管理。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5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3.48%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5,000.00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74,750.00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8,657.7
56、7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67,657.09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342.23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7,092.91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1)保荐承销费用:4,983.77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5,732.13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2)审计及验资费用:905.66 万元;(3)律师费用:377.36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00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5.44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57、情况下);27.76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相关配售对象已在证券业协会申请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下询价权限,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通交易权限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无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
58、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34.44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34.86 倍;注 3:发行前市净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注 4:发行后市净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1-1-18 市净率为 2.77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2.72 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8 元
59、/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7 元/股;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发行前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69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78 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
60、产收益率以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3.32%,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12.66%。七、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行相关机构(一)(一)保荐人、承销商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日期 1995 年 10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14402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
61、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赵倩 签字保荐代表人 赵倩、陈健健 项目组成员 李良、谢博维、杨翊、邓斌杰、吕俊达、黄子华、王伟琦、张伯烨 (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注册日期 1994 年 11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10000E00018675X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
62、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1838 经办律师 李杰利、周斌 (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梁春、杨雄 注册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6050Q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1-1-19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李琪友、杨一 (四
63、)(四)资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六)(六)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号 70000121 (七)(七)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联系电话 400-626-3333 传真 40
64、0-626-3333 (八)(八)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1、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全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注册日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84445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5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其他经办人 李东方、全华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经全国
65、股转公司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作为发行1-1-20 人的做市商,为发行人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做市账户持有发行人 365,439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561,510,821 股的比例为 0.07%。除此以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国家级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酸铁锂材料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主要从事磷酸铁、磷
66、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持续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已与国内大型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企业比亚迪、中创新航、宁德时代、派能科技等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具体而言,公司的创新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一)产品创新产品创新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及电化学储能行业的高速发展,下游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磷酸铁锂在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公司依托于长期深耕磷酸铁、磷酸铁锂产品所形成的技术积累、对市场发展的准确预测,不断改进产品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目前公司的磷酸铁产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磷酸铁锂产品
67、已升级至第三代并持续投入研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良,可以满足动力电池、储能等不同领域客户的应用需求。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如下:1、磷酸铁、磷酸铁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振实密度振实密度(g/cm)比表面比表面(/g)(m)铁磷比铁磷比 总水总水(%)Cr(ppm)改进前磷酸铁改进前磷酸铁 1.0-1.35 3-12 17-25 0.965-0.985 0.5 120 最新磷酸铁最新磷酸铁(注注)0.8-1.01 3-8 8-17 0.965-0.985 0.5 120 注:此处磷酸铁技术指标为最新一代产品技术指标,在实际生产中根据客户对最终产品磷酸铁锂的技术指标要求使用不同型号的磷酸
68、铁产品。2、磷酸铁锂、磷酸铁锂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粉末粉末压实密度(压实密度(g/cm3)0.1C 放电比容量(放电比容量(mAh/g)改进前磷酸铁锂改进前磷酸铁锂 2.34 155-158 最新磷酸铁锂(注)最新磷酸铁锂(注)2.50 158-161 注:此处磷酸铁锂技术指标为最新一代产品技术指标,与目前公司大批量供应客户的磷酸铁锂技术指标存在一定差异。(二)(二)技术创新技术创新 公司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制造领域深耕多年,已经建立了涵盖从磷酸、磷酸铁、磷酸铁锂至磷酸铁锂电池的全产业链研发体系,掌握了核心生产技术,并持续进行自主研发以不断进1-1-21 行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为公司产
69、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66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48 项。在磷酸铁产品方面,公司生产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及其对应专利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核心技术核心技术 内容内容 相关专利相关专利名称名称 对应专利号对应专利号 1 超纯粉溶解技术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并提高收率 锂电池用正磷酸铁的制备方法及该方法制备的正磷酸铁 ZL201310037360.4 2 一段氧化合成磷酸铁技术 有效控制磷酸铁的一次颗粒大小,为晶体的良好发育做出保障,二次颗粒的粒度下降,有利于磷酸铁锂压实密度的提高 一种正磷酸铁材料及其制备
70、方法 ZL201310057987.6 3 磷酸铁洗涤技术 保障铁磷比控制和磁性物质控制,有利于磷酸铁锂提高放电比容 一种表面磁性物质去除装置 ZL201320194212.9 4 磷酸铁干燥技术 保障比表面控制和总水控制,有利于磷酸铁锂提高电池性能 无水磷酸铁及其制备方法、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正极和锂离子电池 ZL201610316138.1 在磷酸铁锂产品方面,公司生产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及其对应专利的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核心技术核心技术 内容内容 相关专利相关专利名称名称 对应专利号对应专利号 1 可定制化、高一致性材料技术 通过碳源配方、添加剂配方,以及研磨、烧结、粉碎工艺的控制和调节,保
71、证材料的一致性,并实现了比表面积、粒度、一次颗粒尺寸、压实密度、形貌等指标的深度可控 一种制备磷酸铁锂和正极材料的方法 ZL201610152316.1 降低产品温度的方法和降低产品温度的系统以及烧结系统 ZL201610259244.0 一种料浆湿法超细研磨的磷酸铁锂加工混合机 ZL202020270810.X 一种磷酸铁锂粉料超细分级的气碎机 ZL202020270821.8 一种磷酸铁锂生产用造粒机 ZL202120336923.X 2 长寿命优异动力学性能材料技术 通过钛、钒等金属元素进行高浓度的 N 型掺杂和高度纳米化的双重设计,提高载流子扩散系数,保证产品在高低温环境下均具有优异的
72、功率密度,同时较小的一次颗粒尺寸,在充放电过程中颗粒体积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积累的应力相对较大的一次颗粒更小,颗粒不容易因为过大的应力破碎从而导致极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活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正极和锂离子电池 ZL201610123928.8 降低产品温度的方法和降低产品温度的系统以及烧结系统 ZL201610259244.0 一种双重破碎的滚筒式磷酸铁生产用球磨机 ZL202020270803.X 一种磷酸铁锂粉料超细分级的气碎机 ZL202020270821.8 1-1-22 片内部导电性劣化,并进而保证了电池具有优异的寿命 一种磷酸铁锂生产用造粒机 ZL202120336923.X
73、一种磷酸铁锂生产用除铁装置 ZL202120316694.5 3 良好动力学性能、高能量密度、高纯度材料技术 通过控制磷酸铁锂颗粒尺寸及分布,提高粉体填充率,进而提高产品的压实密度;通过钛、钒等金属元素进行高浓度的 N 型掺杂和部分一次颗粒高度纳米化的双重设计,提高了载流子扩散系数,提升了材料的动力学性能,解决了高压实产品普遍存在的阻抗偏大的问题;同时通过对磷酸铁形貌的选型,提高了高温烧结过程中磷酸铁的锂化速率,提高了产品的纯度,保证了电池的低自放电率和高安全性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活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正极和锂离子电池 ZL201610123982.2 一种磷酸金属锂盐材料的处理方法
74、及由该方法得到的磷酸金属锂盐材料 ZL201610124003.5 一种双重破碎的滚筒式磷酸铁生产用球磨机 ZL202020270803.X 一种磷酸铁锂粉料超细分级的气碎机 ZL202020270821.8 一种带有干燥功能的磷酸铁锂加工造粒机 ZL202020270816.7 一种磷酸铁锂生产用除铁装置 ZL202120316694.5 一种混料均匀的磷酸铁锂加工用混料机 ZL202020270826.0 一种磷酸铁浆料磁性物质提取装置 ZL202120316702.6 4 固体粉末混料、高温固相反应技术 通过多段分散、研磨,使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颗粒粒度从微米级降低至数十纳米或数百纳米级
75、。在还原或惰性气氛下经高温碳热还原得到产品磷酸铁锂。此技术制得的磷酸铁锂性能稳定、反应时间短、能耗低、生产成本小、工艺简单,益于大规模生产,且能提高产品倍率性能和低温性能 一种制备磷酸铁锂和正极材料的方法 ZL201610152316.1 降低产品温度的方法和降低产品温度的系统以及烧结系统 ZL201610259244.0 一种混料均匀的磷酸铁锂加工用混料机 ZL202020270826.0 5 碳源包覆技术 在磷酸铁锂颗粒表面包覆碳源,提高材料导电性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活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正极和锂离子电池 ZL201610123928.8 6 高压实磷酸铁锂合成技术 通过磷酸铁原
76、料的复配,结合多段研磨及烧结技术,合成具有高极片压实密度的磷酸铁锂 一种双重破碎的滚筒式磷酸铁生产用球磨机 ZL202020270803.X 7 磷酸铁锂纳米化技术 通过球磨、二次混合等均质研磨工序,使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颗粒度从微米级别降低至数十纳米到数百纳米级别。从而使得最终制成磷酸铁锂产品的原始颗粒度小,功率特性好,寿命长 一种双重破碎的滚筒式磷酸铁生产用球磨机 ZL202020270803.X 1-1-23 8 良好加工性磷酸铁锂材料的合成技术 通过优化碳源,改进分散、研磨细节,合成具有低比表面积、低吸水性、浆料固含量高的磷酸铁锂材料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活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
77、正极和锂离子电池 ZL201610123982.2 一种磷酸铁锂生产用高速分散装置 ZL202120336922.5 9 多种碳源联合包覆技术 通过多种碳源的复配,在磷酸铁锂颗粒表面包覆具有不同作用的复合碳源-10 金属离子掺杂技术 在前驱体中掺入金属离子杂质,经过一系列混合研磨等工序,提高材料的电性能-11 复合磷酸铁技术 通过不同粒径的磷酸铁进行搭配,提升磷酸铁锂振实密度与压实密度,同时保证良好的电化学性能-12 复合金属离子掺杂技术 在前驱体中掺入复合金属离子杂质,经过一系列混合研磨烧结等工序,有效提升材料的导电性能,减小阻抗-注:上表中第 9-12 项核心技术为非专利技术。综上,公司创
78、新特征聚焦于磷酸铁和磷酸铁锂的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以及具有技术先进性的核心技术,得到了市场及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的持续创新机制能够保证公司业务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根据公司近期市值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发行人预计
79、市值不低于2亿元;公司2021年、2022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3,085.38 万元、61,765.38 万元,2021 年、2022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2.44%、39.45%,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1-1-24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到位后,将投资以下
80、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用途用途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6 万吨/年磷酸铁锂建设项目 100,000.00 65,000.00 合计 100,000.00 65,000.00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50,000,000 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底价 13.00 元/股测算,公司募集资金金额为 65,000.00 万元。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难以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不会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81、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1-1-25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如下列情况发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或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一)宏观经济运行的风险(一)宏观经济运行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行业
82、,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密切相关。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将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需求产生影响,相应磷酸铁锂的市场需求亦将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二)(二)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产能结构性过剩及产能结构性过剩及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风险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三)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风险(三)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83、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四)主要原材料供应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四)主要原材料供应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五)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五)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六)流动性相关的风险(六)流动性相关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七七)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暴发,对整体经济形势及各行业均带来一定冲击,新能源产业链亦受到不利影响。截
84、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整体可控。但如果未来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影响上游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和下游客户的生产销售,或者终端应用市场需求下降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八)限电影响生产的风险(八)限电影响生产的风险 2022 年受持续高温天气及长江流域陷入干旱的影响,四川省对工业企业采取“让电于民”的限1-1-26 电措施,此外在能耗双控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各地均有相继出台限电举措。公司不属于高耗能企业,亦未列入贵州省高能耗监控名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暂未收到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限电的书面通知。但如果未来用电供给紧张情况加剧,公司可能被迫限
85、产或停产。此外,如果公司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被要求限电影响生产,可能导致上游原材料无法供应或价格上涨,下游订单推迟或减少,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技术风险二、技术风险(一)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及非专利技术被侵权风险(一)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及非专利技术被侵权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二)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二)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三)技术快速进步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三)技术快速进步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材料行业,具有技术进步快、产品升级快等特点。行业内主
86、要公司和研究机构都在积极申请专利,以对自身的技术和产品进行保护,因此行业知识产权的数量较多,存在专利技术交叉的可能性。如果同行业竞争对手向公司提出专利侵权或专利诉讼,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三、财务风险三、财务风险(一)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一)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16,449.46 万元、6,904.43 万元、47,405.43 万元和 124,165.04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15%、25.38%、30.67%和 37.58%。最近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如不能及时回收或主要债务
87、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毛利率波动及下滑的风险(二)毛利率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三)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与波动风险(三)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与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008.13 万元、2,959.18 万元、19,646.52 万元和39,490.6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59%、3.41%、14.64%和 23.48%。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公司原有产线技改和新产线的建设。如后续由于项目管理、工程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在建工程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88、,或新增产能未能匹配市场需求,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四)固定资产减值风险(四)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1-1-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4,294.60 万元、69,981.41 万元、76,897.00 万元和 97,645.7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3.64%、80.74%、57.29%和 58.06%。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如后续发生技术升级需更新机器设备或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况,存在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五)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五)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89、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税率为 15%。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未来对西部大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六)会计差错更正风险(六)会计差错更正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四、人力资源风险四、人力资源风险 2021 年以来,发行人的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生产能力、营业收入、员工数量等
90、均增长较快。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经营规模的提升,发行人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才队伍也将进一步扩大,发行人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亦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发行人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发行人的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则发行人的进一步发展将可能受到制约,进而削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五、法律风险五、法律风险(一)房屋建筑物产权瑕疵风险(一)房屋建筑物产权瑕疵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二)环保风险(二)环保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
91、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三)股东朱庆锋持有的股份冻结风险(三)股东朱庆锋持有的股份冻结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四)土地闲置风险(四)土地闲置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1-1-28 六、六、盈利能力受限及盈利能力受限及业绩下滑的风险业绩下滑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八、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八、募
92、集资金运用的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充分考虑包括市场潜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产能,对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经济效益的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二)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摊销及相关(二)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摊销
93、及相关费用导致盈利下降的风险费用导致盈利下降的风险 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每年将相应增加折旧摊销,提高公司固定生产成本。若因项目管理不善、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市场开拓不力等原因,不能较快产生效益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以覆盖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支出,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35%、-18.30%、22.44%和 39.60%,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53 元/股、-0.44 元/股、0.55 元
94、/股和 1.47 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在短时间内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在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四)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四)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能够为公司新增 6 万吨/年的磷酸铁锂产能,公司磷酸铁锂的产能大幅增加至约 15 万吨/年。公司进行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是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未来市场的增量规模
95、、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公司产能瓶颈及现有竞争优劣势等因素慎重作出的决策。但在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市场需求、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出现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公1-1-29 司市场份额被挤占等情形,若公司制定的产能消化措施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前述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未来销售不及预期、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九、发行失败风险九、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在本次
96、发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因认购不足、未能达到预计市值条件或触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失败情形,从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十、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十、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公司股票价格将受到公司业绩、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市场流动性情况、国家与行业政策和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方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直接或间接使投资者产生损失。建议投资者综合考虑上述各类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1-1-30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
97、司 英文全称 GUIZHOU ANDA ENERGY TECHNOLOGY CO.,LTD.证券代码 830809 证券简称 安达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10X1 注册资本 561,510,821 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建波 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23 日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 B5 组团 B5-4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白安营村 邮政编码 55030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98、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李建国 投资者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生产和销售;锂、钴、镍等原矿石、半成品、成品以及磷酸铁锂、三元材料、锂电池(各规格、型号)及本企业生产产品等系列研发与制造所需的相关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出口贸易业务;废旧锂电池拆解回收、材料再生循环利用(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须凭有效前置审批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99、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生产的磷酸铁锂终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 二、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一)(一)挂牌挂牌时间时间 2014 年 6 月 18 日 1-1-31(二)(二)挂牌挂牌地点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三)(三)挂牌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四)(四)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情况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
100、13 年 10 月 18 日,安达科技与华创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由华创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对公司进行挂牌推荐并持续督导。2016 年 4 月 27 日,安达科技与华创证券签署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于同日与国信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2016 年 6 月24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由国信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2 年 7 月 27 日,安达科技与国信证券签署关于持续督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于同日与中信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2022 年
101、8 月 1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由中信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目前,公司主办券商为中信证券。(六)(六)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七)(七)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4 年 6
102、 月 18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2016 年 1 月 11 日,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1-1-3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八)(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一次发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日召开
10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139,924,821 股(含139,924,821 股),发行价格为 2.53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354,009,800 元(含 354,009,800 元)。2021 年 8 月 3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980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此次定向发行无异议;2022 年 6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5 号),核准公司定向发
104、行不超过 139,924,821 股新股。根据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如下:序号序号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认购金额(元)认购方式认购方式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1,857,707 30,000,000 现金 2 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 25,300,000 现金 3 青岛科创嘉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 8,855,000 现金 4 深圳市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曜中小成长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000,000 7,590,000 现金 5 深圳市创启开盈商务咨询
105、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577 300,000 现金 6 郎洪平 23,715,415 60,000,000 债权 7 姜任飞 17,786,561 45,000,000 债权 8 王威 17,786,561 45,000,000 债权 9 徐培玲 10,000,000 25,300,000 现金 10 刘翔鹰 4,000,000 10,120,000 现金 11 刘琴 3,760,000 9,512,800 现金 12 李志刚 3,500,000 8,855,000 现金 13 廖继红 3,500,000 8,855,000 现金 14 楼亚西 3,000,000 7,590,000 现
106、金 1-1-33 15 陈学芬 3,000,000 7,590,000 现金 16 沈争 3,000,000 7,590,000 现金 17 王辉 2,600,000 6,578,000 现金 18 陶泳 2,200,000 5,566,000 现金 19 魏俊飞 2,000,000 5,060,000 现金 20 苏钢 2,000,000 5,060,000 现金 21 吕东伟 1,400,000 3,542,000 现金 22 张小勇 1,200,000 3,036,000 现金 23 刘冬梅 1,200,000 3,036,000 现金 24 邓楠 1,000,000 2,530,000
107、 现金 25 唐平华 1,000,000 2,530,000 现金 26 曾庆华 1,000,000 2,530,000 现金 27 龙成国 1,000,000 2,530,000 现金 28 王海涛 1,000,000 2,530,000 现金 29 文献晖 800,000 2,024,000 现金 合计合计-139,924,821 354,009,800-(九)(九)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十)(十)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刘国安,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家族(包括刘国安、刘建波、朱荣
108、华、李忠四人),其中刘国安为刘建波之父,朱荣华为刘建波之母,李忠为刘建波之配偶。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十一)(十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5 月 24 日,经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以当时总股本 383,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 股,且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于 2019 年6 月 10 日实施完成。报告期内,除上述股利分配外,公司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1-1-34 三、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四、四、发行人股东
109、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的情况、控股股东的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控股股东”。2、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家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建波家族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6,781,256 股,持股比例为 24.36%。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刘国安 69,838,558 12.44 2 刘建波 38,737,822 6.90
110、3 李忠 16,325,758 2.91 4 朱荣华 11,879,118 2.12 此外,刘建波、李忠控股的中通博纳持有公司 88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6%。综上,刘建波家族实际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 137,661,256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2%。刘国安,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1-1-35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李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
111、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朱荣华,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刘国安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刘建波,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8,737,822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6.90%。(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
112、股东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此外,发行人股东朱庆锋(持股数量为 455.47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1%)持有的公司 330.00 万股股份存在涉诉冻结的情况。该等涉诉冻结的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占比较小。朱庆锋所持公司股份涉诉冻结事项对发行人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本次公开发行构成障碍。(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安达科技外,控股股东
11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控制情况控制情况 上达磷化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德成房地产 公司控股股东刘国安、实际控制人之朱荣华控制的企业 熙霖新材 公司控股股东刘国安、实际控制人之朱荣华控制的企业 熙霖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刘国安、实际控制人之朱荣华、刘建波控制的企业 中通博纳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刘建波、李忠控制的企业 国化视界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刘建波、李忠控制的中通博纳之全资子公司 鸿安达工贸 公司控股股东刘国安、实际控制人之刘建波控制的企业 上达磷化工、德成房地产、熙霖新材、熙霖投资、中通博纳、国化视界和鸿安达工贸的基本情况如下:(1)上达磷化工 1-1-3
114、6 公司名称 贵州开阳上达磷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03584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村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国安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磷铁、磷泥、三聚磷酸钠、磷酸一钠、磷酸二钠、磷酸三钠、工业级磷铵、白炭黑、甲酸钠、甲酸、水玻璃、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磷矿石、磷矿粉、磷肥、复合肥、金属包装桶的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矿产品、钢材、建筑材
115、料(不含木材)的销售;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磷渣砖的生产销售;日化用品、百货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需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须经批准后,凭有效审批或许可经营。)股权结构 刘国安持股 68.39%、刘建波持股 19.76%、朱荣华持股 7.90%、李忠持股 3.95%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38 年 11 月 17
116、 日(2)德成房地产 公司名称 贵州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9075H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 1 号德成南湖观邸 1 栋 2 层 2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志松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修、设计、施工;资产管理;房屋、商铺、车库租赁;仓储保管;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以下空白)股
117、权结构 刘国安持股60.00%、刘玲持股20.00%、朱荣华持股10.00%、曹志松持股10.00%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3)熙霖新材 公司名称 贵州熙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81842 1-1-37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枫桶坝贵州兴华农业产业化公司内 注册资本 6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志松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进
118、出口贸易;加工、销售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超细微粉;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工矿产品、化工产品(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以下空白)。)股权结构 刘国安持股60.00%、刘玲持股20.00%、朱荣华持股10.00%、曹志松持股10.00%成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4 日 营业期限 长期(4)熙霖投资 公司名称 贵州熙霖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1698B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惠路贵惠河滨苑一单元 12 层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国安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119、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非金融性投资;资产管理。)股权结构 刘国安持股40.00%,刘玲持股20.00%,朱荣华持股20.00%,刘建波持股20.00%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5)中通博纳 公司名称 北京中通博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7608L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2 号院世纪经贸大厦 B 座 1710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闫晶 经营范围 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120、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卫生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针纺织品、金属材料、日用杂货、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家庭劳务服务;技术转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闫晶持股 45.00%、刘建波持股 40.00%、李忠持股 11.00%、甘华持股 4.00%1-1-38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1、12 月 18 日(6)国化视界 公司名称 国化视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NBT91N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2 号院 B 座 14 层 1710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闫晶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中通博纳持股 10
122、0.00%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49 年 10 月 27 日(7)鸿安达工贸 公司名称 贵阳鸿安达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梭草路东方金属材料交易中心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国安 经营范围 批零兼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室内装饰装璜设计装修。股权结构 刘国安持股50.00%、刘玲持股20.00%、刘建波持股20.00%、石金碧持股10.00%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00 年
123、 6 月 27 日至 2001 年 7 月 10 日 备注 已于 2003 年吊销 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561,510,821 股,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50,000,00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1-1-39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7,500,000 股(含本数)。(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
124、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刘国安 董事 6,983.86 6,983.86 12.44 2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3,873.78 3,873.78 6.90 3 郎洪平 无 2,703.82 2,371.54 4.82 4 姜任飞 无 1,778.66 1,778.66 3.17 5 王威 无 1,778.66 1,778.66 3.17 6 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1,632.58 1,632.58 2.91 7 冯亚 无 1,22
125、3.97-2.18 8 朱荣华 无 1,187.91 1,187.91 2.12 9 比亚迪 无 1,185.77 1,185.77 2.11 10 徐培玲 无 1,001.00 1,000.00 1.78 合计合计-23,350.01 21,792.76 41.60 (三)(三)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关联关系描述 1 刘国安、刘建波、李忠、朱荣华 刘国安、朱荣华为刘建波之父母,李忠为刘建波之配偶,朱荣华为刘国安之配偶 (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无。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
126、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2022 年 8 月 5 日、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2 年 8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通
127、过了上述期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72 人,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激励对1-1-40 象及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获授的股票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期权数量(万份)份)占授予股票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期权总数的比例比例(%)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万股)(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额的比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333.00 9.12 333.00 0.59 2 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190.00 5.20 190.00 0.34 3 季勇 董
128、事、副总经理 170.00 4.65 170.00 0.30 4 李建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70.00 4.65 170.00 0.30 5 申小林 财务负责人 170.00 4.65 170.00 0.30 6 罗寻 董事 170.00 4.65 170.00 0.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203.00 32.93 1,203.00 2.13 核心员工 7-72 核心员工共 66 人 2,450.00 67.07 2,450.00 4.36 核心员工小计核心员工小计 2,450.00 67.07 2,450.00 4.36 合计合计 3,653.00 10
129、0.00 3,653.00 6.49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6.47 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3.18 元/份,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 40%、30%和 3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130、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没有影响,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131、权总量,发行人不会因期权行权而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登记确认书,1-1-41 对本次股票期权予以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不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对赌协议等特殊事项(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对赌协议等特殊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
132、在对赌协议等特殊事项。1、公司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对赌协议事项、公司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对赌协议事项 2012 年 2 月、2012 年 4 月、2012 年 9 月公司的三次增资中,公司与上述三次增资的投资人分别签订了关于贵州省开阳安达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关于贵州省开阳安达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贵州省开阳安达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贵州省开阳安达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上述协议各方在相关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及有限分配清算财产等特殊投资条款。根据 2018年上述三次增资的投资人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包括关于贵州省开阳安达
133、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在内,增资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已履行完毕或自动终止。综上,上述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对各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开阳安达与开阳安达少数股东之间含有特殊投资条款的投资协议、公司、开阳安达与开阳安达少数股东之间含有特殊投资条款的投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开阳安达与开阳安达的少数股东新动能基金签订含有特殊投资条款的投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1)签订背景和内容 因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开阳安达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新股东新动能
134、基金。新动能基金向开阳安达增资 30,0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动能基金持有开阳安达 30.19%股权。2022 年 3 月,公司、开阳安达与新动能基金签订了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开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其中涉及特殊投资条款的主要内容如下:1)股权转让及权利负担设置 甲方(指新动能基金,下同)持股期间,除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包括继承人或受让人)(指公司,下同)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转让其持有的丙方(指开阳安达,下同)股权,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其所持丙方股权上设置任何质押等权利负担。1-1
135、-42 2)共同出售权 如果乙方拟转让丙方的任何股权,甲方有权但无义务要求受让方以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价格和其它条款和条件或再行议定的条件向甲方购买一定数量的丙方股权。如甲方行使共同出售权,乙方应采取包括相应缩减乙方出售股权数量等方式确保甲方的共同出售权实现。如果甲方已恰当地行使共同出售权而受让方拒绝向甲方购买相关股权,则乙方不得向受让方出售丙方的任何股权,除非乙方同时以相同的条件向甲方购买甲方原本拟通过共售方式转让的全部股权。3)特别出售权 当协议约定情形发生时,甲方享有要求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收购甲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权收购款之权利。甲方有权行使特别
136、出售权的具体情形如下:在甲方缴纳首期增资款之日起满三年,丙方未实现上市;甲方缴纳增资款后,乙方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向甲方提交增资款使用计划之前使用增资款项的;丙方出现重大亏损,累计亏损额超过后述两项之和:丙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内载明的乙方向丙方投入的全部借款金额和乙方向丙方投入资本金的 70%;丙方任一年度未完成约定的任一业绩目标;丙方出现隐藏债务,且乙方未履行补偿责任的;本协议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时;乙方将丙方的股权全部转让、或者部分转让而使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或丙方实际控制人辞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或实际已辞去职务的;丙方主营业务变更;自本次甲方支付增资款之日起,丙
137、方出现违反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劳动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受到严重行政处罚或发生刑事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基于法律、行政法规、相关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要求,甲方不能再持有丙方股权的;丙方出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甲方利益,包括并不限于虚假交易、未按照市场公允价计价虚增合同单价等情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原股东偿还债务;1-1-43 乙方或丙方有其他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本协议目的已无法实现或对丙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未予整改。4)定向减资权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进行减资并按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减资款。丙方控股股东应确保公司在甲方提出减资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有关减少
138、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根据有关减资的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或公告,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减资程序,否则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丙方控股股东对丙方向甲方支付减资款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丙方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3 年止。5)公司治理 目标公司涉及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需事先通知目标公司股东(包括甲方)并且于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报备,但下述事项应当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享有一票否决权:乙方对外转让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审议批准公司的分配或支付股息或红利、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向股东借款;公司每一
139、年度的经营预算方案、成本方案、决算方案;重大人事任免:包括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超过本次甲方投资金额 30%的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超过本次甲方投资金额 30%的大额资金运用;修改公司章程;目标公司直接或间接进行减资、兼并、合并、清算、解散、停业清理或视为(同)清算事项之行为。(2)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开阳安达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未出现触发特殊投资条款约定生效的情形,公司与新动能基金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基于公司对开阳安达发展规划考虑,2022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开阳安达和新动能产业基金签订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受让新动能产业基金持有的开阳安达 30.19%
140、的股权并终止原投资1-1-44 协议。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向新动能基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根据协议约定,发行人向新动能基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后原投资协议即终止,新动能基金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所有股东特殊权利。原投资协议及原协议项下的所有股东特殊权利终止后不再有效。(3)投资协议影响股权结构的风险 公司、开阳安达与新动能基金之间签订的投资协议仅针对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进行约定,不涉及发行人层面的股权变动。上述投资协议不存在对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动的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新动能基金入股开阳安达,有利于提升开阳安达的综合实力,对公司及开阳安达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
141、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一)(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贵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贵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贵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 B5 组团 B5-4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42、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园 B5 组团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从事磷酸铁锂电芯及蓄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务的关系 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贵阳安达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总资产 2021 年末 4,612.92 万元、2022 年 6 月末 7,753.77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2021 年末-1,115.94 万元、2022 年 6 月末-1,973.54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
143、润净利润 2021 年度-1,352.08 万元、2022 年 1-6 月-857.6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 2.贵州开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贵州开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贵州开阳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7 年 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5,437.6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5,437.6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村坪上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白安营村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
144、和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务的关系 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1-1-4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开阳安达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总资产 2021 年末 49,773.04 万元、2022 年 6 月末 99,320.42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2021 年末 1,598.81 万元、2022 年 6 月末 42,342.55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 2021 年度-1.27 万元、2022 年 1-6 月-2,656.26 万元 是否经过
145、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 3.贵州长顺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贵州长顺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贵州长顺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长寨街道办长征大道人才公寓 10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长寨街道办长征大道人才公寓 10 楼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电池极片循环利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
146、系务的关系 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下游环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长顺安达 10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否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二)(二)参股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贵州盘江电投配售电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电投配售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贵州盘江电投配售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6 年 1 月 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147、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金诚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3 楼东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金诚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3 楼东侧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电能购销、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运营管理 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 主营业务:电能购销、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运营管理;控股方业务情况:控股方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火电、新能源、煤焦化等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构成: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持有 65%的股权,发行人持有 15
148、%的股权;控制情况: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入股时间入股时间 2017 年 10 月 20 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2021 年末 2,533.67 万元、2022 年 6 月末 2,798.29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 2021 年度 235.14 万元、2022 年 1-6 月 264.62 万元 1-1-46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否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2.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149、1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河滨路 94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河滨路 94 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
150、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控股方业务情况:控股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商业银行,于 2016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构成: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7.40%的股权,发行人持有 0.67%的股权;控制情况: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入股时间入股时间 2011 年 6 月 15 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2021 年末-42,047.40 万元、2022 年 6 月末 11,591.47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 20
151、21 年度 3,451.61 万元、2022 年 1-6 月 2,774.98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贵阳德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八、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基本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在本公司职务 董事任职期限董事任职期限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刘国安 董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
152、026 年 1 月 29 日 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罗寻 董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袁飏 董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季勇 董事、副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廖信理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曹斌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1-1-47 殷雪灵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
153、6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现任董事的简历情况如下:公司现任董事的简历情况如下:刘国安,刘国安,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刘建波,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李忠,李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罗寻罗寻,男,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 6 月至 2005年 2 月任职于贵州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历任硫酸分厂值班主
154、任、办公室主任、生产副厂长、设备厂长;2005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研发工程师。袁飏袁飏,男,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6年 7 月任职于田边制药有限公司北京事务所,担任所长;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无任职;2007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德信汇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此外,袁飏还担任上海舒然资产管理中心董事长、上海立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悦瑞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感融物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初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奕诺
155、炜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德信汇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季勇,季勇,男,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9年 8 月任职于福建天宝钼业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职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室副主任;2011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廖信理,廖信理,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2009年 6 月任职于贵州省修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历任信贷员、科长、副主任等职;2
156、009 年 6 月至2016 年 5 月任职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历任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总行监事会监事、执业律师、投审会及贷审会委员;2016 年 6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职于贵州信理律师事务所,担任负责人;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廖信理还担任贵州多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贵州蓬莱共享经济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本元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贵阳白云云翼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曹斌,曹斌,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88年 7 月任职于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电控室;1991
157、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职于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计算中心,担任主任;2002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职于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技术部,担任副总工、1-1-48 部长;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职于国家铝镁电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担任副主任;2019年 1 月至今任职于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曹斌还担任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董事。殷雪灵殷雪灵,女,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 月至2005 年 7 月任职于 501 厂,担任
158、财务部长;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职于金江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董事;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2009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职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会计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月任职于贵州航空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5 年 9 月至2016 年 12 月任职于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担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7 年 1 月至 2018年 12 月任职于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担任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159、2022 年 1 月任职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监事、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基本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在本公司职务 监事任职期限监事任职期限 肖勇寿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尹习畅 监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陈思锜 监事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肖勇寿,肖勇寿,男,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
16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 年 10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贵阳安达综合办主任。尹习畅,尹习畅,男,199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销售中心大客户经理。陈思锜,陈思锜,男,199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1 年 9 月至2021 年 12 月,任职于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担任网页设计与制作教师。2022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采购部科员。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161、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基本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在本公司职务 高管任职期限高管任职期限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1-1-49 季勇 董事、副总经理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李建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申小林 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刘建波,刘建波,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162、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李忠,李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季勇,季勇,参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李建国,李建国,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1995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职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会计;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职
163、于河南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员;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职于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历任业务员、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职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云南分所,担任高级业务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于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职于云南天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业务经理;2012 年 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此外,李建国还担任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小林,申小林,男,1976 年 10
16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国营三四 O 五厂,担任主办会计;2003 年 1 月年至 2006 年 5 月,任职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担任高级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职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所,担任高级经理;2008年 5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职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主管;2011 年 2 月至 2016年 10 月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担任部门经理。2016 年 11
16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二)(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关系关系 直接持股数直接持股数量(股)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数无限售股数量(股)量(股)其中被质押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或冻结股数 刘国安 董事 系刘建波之父 69,838,558 880,000 -0.00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系刘国安之子,李忠之配偶 38,737,822-0.00 1-1-50 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系刘建波之配偶 16,325,758 880,000 -0.00 李建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无 880,000-3
166、3,000 0.00 季勇 董事、副总经理 无 230,800-229,350 0.00 罗寻 董事 无 213,800-212,850 0.00 肖勇寿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无 49,500-37,125 0.00 袁飏 董事 无 37,650-37,650 0.00 (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在发行人处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上达磷化工 19.76 万元 19.76%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开阳龙水磷矿 190.00 万元 19.00%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金山矿业 21
167、8.40 万元 5.39%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中通博纳 240.00 万元 40.00%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熙霖投资 60.00 万元 20.00%刘国安 董事 上达磷化工 68.39 万元 68.39%刘国安 董事 德成房地产 600.00 万元 60.00%刘国安 董事 熙霖新材 402.00 万元 60.00%刘国安 董事 熙霖投资 120.00 万元 40.00%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中通博纳 66.00 万元 11.00%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上达磷化工 3.95 万元 3.95%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金山矿业 228.40 万元 1.50%袁飏 董事 上海舒然资产管理中心
168、10.00 万元 100.00%袁飏 董事 北京德信汇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 万元 10.00%袁飏 董事 达石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2.61%袁飏 董事 新余義嘉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 万元 0.5%袁飏 董事 新余信祥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0.00 万元 0.5%袁飏 董事 新余信中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 万元 0.5%袁飏 董事 新余凤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0.00 万元 0.5%1-1-51(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
169、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在本公在本公司职务司职务 任职单位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刘建波 董事长、总经理 盘江电投 董事 关联方 中通博纳 董事长 关联方 上达磷化工 董事 关联方 熙霖投资 监事 关联方 德成房地产 监事 关联方 刘国安 董事 上达磷化工 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方 熙霖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关联方 金山矿业 监事 关联方 李忠 董事、副总经理 中通博纳 副董事长 关联方 息烽银行 董事 关联方 袁飏 董事 上海舒然资产管理中心 董事长 关联方 上海立龙生物
170、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上海悦瑞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感融物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南京初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海宁奕诺炜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北京德信汇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关联方 北京德信汇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联方 廖信理 独立董事 贵州蓬莱共享经济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贵州本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贵阳白云云翼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贵州多彩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关联方 曹斌 独立董事 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技术总监 无关
171、联关系 1-1-52 限公司 李建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方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刘国安为刘建波之父、李忠为刘建波之配偶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1)薪酬组成与确定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构成为工资和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其所处岗位职责、重要性、贡献度及考核情况等因素确定。公
172、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2,837.83 768.93 182.25 179.44 利润总额(万元)70,206.68 24,008.14-18,956.97-23,844.61 占比占比 4.04%3.20%-0.96%-0.75%4、报告期期初至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期期初至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董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173、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时间时间 变动描述变动描述 变动后人员变动后人员 2019 年 4 月 15 日 陈曦辞任,选举袁飏为董事、廖信理为独立董事 刘建波、刘国安、李忠、罗寻、王启军、肖娅筠、郎洪平、袁飏、廖信理 2020 年 1 月 10 日 王启军、郎洪平换届离任,选举陈建平为公司董事、曹斌为公司独立董事 刘建波、刘国安、李忠、罗寻、肖娅筠、袁飏、廖信理、陈建平、曹斌 2022 年 3 月 4 日 陈建平辞任 刘建波、刘国安、李忠、罗寻、肖娅筠、袁飏、廖信理、曹斌 2022 年 8 月 22 日 肖娅筠任职期满离任,选举季勇为公司董事、殷雪灵为公司独立董事 刘建波、刘国安、李忠
174、、罗寻、季勇、袁飏、廖信理、曹斌、殷雪灵(2)监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1-1-53 时间时间 变动描述变动描述 变动后人员变动后人员 2020 年 1 月 10 日 王德贵换届离任,选举尹习畅为公司监事 尹习畅、贺斌、肖勇寿 2022 年 8 月 22 日 贺斌辞任,选举陈思锜为公司监事 尹习畅、陈思锜、肖勇寿(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时间时间 变动描述变动描述 变动后人员变动后人员 2019 年 3 月 29 日 聘任申小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建波、李忠、李建国、季勇、申小林(4)上述人员变
175、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因个人原因、换届选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等原因的调整,属于正常人事变动,不属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员的变动不涉及劳动纠纷,也不涉及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结束承诺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
176、期有效 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177、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发行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4)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1-54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6)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
178、股价的承诺”发行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7)发行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79、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发行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0)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1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
181、诺情况”之“(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1-1-55 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不动产事项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动产事项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劳务用工事宜的承诺
182、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劳务用工事宜的承诺”发行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8)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利润
183、分配政策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
184、2 年 9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022 年 11月 9 日 长期有效 违规延长限售期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结束承诺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
185、容(索引索引)发行人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2014年6月13 日 长期有效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之“(1)1-1-56 员刘建波、刘国安、李忠、卡先加 自愿锁定承诺 发行人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波、刘国安、李忠、卡先加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自愿锁定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6月13 日 长期有效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之“(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8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6月13 日 长期有效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之“(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家族 2014年6月13 日 长期有效 关于上达化工债务的相关承诺 详见本节“(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之“(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家族关于上达化工债务的相关承诺”(三)(三)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
187、制的承诺:“1、自发行人审议公开发行并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2、自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本人/本公司应当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188、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5、本人/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发行人,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
189、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1-1-57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本公司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7、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在获得相应收
190、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本人/本公司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9、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1、自发行人审议公开发行并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2、自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
191、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发行人,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
192、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公司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
193、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1-1-58 重新出具新的承诺。6、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本公司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流通限制的承诺:“1、自发行人审议公开发行并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
194、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2、自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本人应当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195、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5、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发行人,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
196、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7、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1-1-59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本
197、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9、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稳定股价的规定,按照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控股股
198、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稳定股价的规定,按照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稳定股价的规定,按照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发行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郑重承诺:若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200、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1-1-60 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若公司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201、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且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发行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202、、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0)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
203、、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
204、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1-1-61 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
205、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1、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12)董事、高级管理人
206、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控股股东
207、、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本人已向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1-1-62 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
208、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5、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
209、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6、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7、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8、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10、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本人已向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
211、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1-1-63 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5、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6、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投
212、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交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2、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
213、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兼职;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14、;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若发行人认为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4、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
215、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1-1-64 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经发行人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216、6、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同类业务;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正常的额外利益。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全额赔偿责任。”(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动产事项的承诺:“本人承诺督促
217、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房产的建设手续。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对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产的建设、使用行为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可能产生的处罚、赔偿、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损失,且不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偿,确保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劳务用工事宜的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劳务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劳动人事管理事项而被主管机关要求缴纳罚款、滞纳金、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的,则本人将无条件代发行人及其子
218、公司、分公司承担应缴纳的罚款、滞纳金以及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且不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18)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1-1-65 定,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分红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保护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19、,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2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220、“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2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
221、义务和责任。2、如非因不可抗力(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
222、审议,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1-66(4)本公司将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5)本公司将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223、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
224、、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6)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
225、7)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1-1-67 措施。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2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
226、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
227、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并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8)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
228、公开披露说明未履1-1-68 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2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若公司上
229、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1)发行人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波、刘国安、李忠、卡先加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自愿锁定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申请人
230、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申请人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投资或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其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申请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其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申请人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申请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拓展后的产品或
231、业务产生竞争,则其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申请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3、若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本人将对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69 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一经签署即具法律效力,并在其本人持有申请人股份期间,或申请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等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其本人被认定为申请人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自然人股东、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232、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申请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促使交易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申请人给予更优惠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并在申请人本次挂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不利用股东或董事地位或其他身份及便利条件,促使申请人的
23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害申请人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或者利用上述身份地位及影响力谋求申请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4、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申请人之间就关联事务和关联交易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得妨碍申请人为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5、其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申请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和/或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上对与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234、员,以及其本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执行关联股东/董事回避制度,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6、上述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可为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7、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一经签署即具法律效力,并在其本人持有申请人股份期间,或申请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等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其本人被认定为申请人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家族关于上达化工债务的相关承诺:“作为安达科技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拟挂牌公司安达科技因上达化工债务所负担的一切法律1-1-70 责任由本人承担,确保安
235、达科技不因该问题遭受任何损失。”十、十、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1-1-71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是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中磷酸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磷酸铁锂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磷酸铁锂产品的销售。公司自 2009 年开始涉足磷酸铁领域,
236、2011 年开始研制磷酸铁锂材料,在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深耕多年,已成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2021 年,公司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称号,并被评选为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酸铁锂材料专业委员会的唯一主任单位。目前公司已成为比亚迪(002594.SZ)、中创新航(3931.HK)、宁德时代(300750.SZ)、派能科技(688063.SH)等众多知名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 1、磷酸铁锂、磷酸铁锂 磷酸铁锂为橄榄石型结构,自然状态下呈现为灰黑色粉末,作为锂电池的正极材料涂敷在铝箔上与电池正极连接;锂电池中间是聚合
237、物隔膜,用于隔离正、负极,阻止电子而允许锂离子通过;石墨等作为电池的负极材料,涂敷在铜箔上与电池的负极连接;上述材料被装入铝壳、铝塑膜等包装物中填充电解质并密封后,制成了锂电池。磷酸铁锂(LiFePO4)电池在充电时,锂离子(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进入负极,同时电子(e-)从外电路由正极向负极移动,以保证正负极的电荷平衡;而放电时,锂离子(Li+)从负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正极。公司开发的磷酸铁锂产品主要针对高能量密度应用领域,适合应用于制造长续航里程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以及大容量储能电站电池。目前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的磷酸铁锂产品具体情况如下: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示例图示例图 SEM 电
238、镜形貌电镜形貌 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 应用领域应用领域 FA01 外观:灰黑色粉末;0.5C 放电比容量145mAh/g;0.5C 首次充放电效率大于 90%;粉末压实密度2.38g/cm3;1C 循环性能 3000 次容量保持率,80%。续航300600km 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 1-1-72 B7C 外观:灰黑色粉末;0.1C 放电比容量159mAh/g;0.1C 首次充放电效率大于 97%;粉末压实密度2.40g/cm3;1C 循环性能 3000 次容量保持率,80%。续航300600km 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 2、磷酸铁、磷酸铁 磷酸铁是一种白色、灰白色单斜晶体粉末,其作为磷酸铁锂
239、前驱体,用于制备磷酸铁锂。磷酸铁的产品质量直接决定最终正极产品的电化学性能。公司生产的磷酸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少量对外销售。公司根据客户对磷酸铁锂产品性能要求,以及生产工艺的需要,持续投入磷酸铁的技术研发,提升磷酸铁产品性能。目前公司生产的磷酸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示例图示例图 SEM 电镜形貌电镜形貌 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 FPD7 D50在 17-25 之间;振实密度在 1.27g/cm-1.38g/cm之间 FPD7-CCF D50在 8-17 之间;振实密度在 0.8g/cm-1.0g/cm之间 3、蓄电池产品介绍、蓄电池产品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安达的主要产
240、品为磷酸铁锂电芯及蓄电池系统,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及光伏储能等领域。报告期内,贵阳安达通过出租或出售的形式提供产品服务并形成收入。(三)主营收入构成情况(三)主营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1-1-73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磷酸铁锂 211,854.20 92.00%149,156.02 94.61%8,154.79 95.68%14,116.49 99.22%磷酸铁 17,140.57
241、7.44%7,053.98 4.47%-其他 1,276.47 0.55%1,448.44 0.92%368.50 4.32%111.68 0.78%合计合计 230,271.24 100.00%157,658.44 100.00%8,523.30 100.00%14,228.17 100.00%从收入构成来看,磷酸铁锂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磷酸铁锂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22%、95.68%、94.61%和 92.00%。(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向
242、下游锂电池制造企业销售磷酸铁锂产品实现盈利。2、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碳酸锂、黄磷、磷酸和铁源等。黄磷、铁源和磷酸用于生产磷酸铁,公司生产的磷酸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以保证核心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品质保障。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供应商开发及合格供应商管理等采购相关制度,明确了采购业务的具体实施流程。公司的采购业务主要由采购部负责,其他业务部门协助配合。公司常规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但对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主要原材料,公司会根据市场分析预测,结合生产需求情况及库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原材料合理安全库存水平和控制采购成本。3、研发模式、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
243、以自主创新研发为主,公司设立研发中心根据客户需求或市场需求进行工艺改进和产品研发,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提高磷酸铁锂的电化学性能和加工性能,在倍率性能、能量密度、低温性能等方面对磷酸铁锂进行持续改进。此外,公司研发也涉及低速动力电池、电池回收等领域,以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保持对行业前沿技术的关注与布局。4、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照实际订单和预测订单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生产计划,自主实施生产。公司销售部根据订单情况编制月度销售计划预测,并将需求下达至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并具体实1-1-74 施生产。公司根据生产产品的种类分别设立了磷酸铁事业部和磷酸铁锂事
244、业部。磷酸铁事业部向磷酸铁锂事业部提供生产所需的磷酸铁原材料。因此,磷酸铁事业部需根据生产计划和磷酸铁锂事业部的具体需求安排生产。此外,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相应调整具体生产安排。5、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即公司与客户直接签署销售合同的销售模式。公司下游客户包括比亚迪、宁德时代、中创新航、派能科技等国内主流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企业,经过长期业务合作,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根据客户需求及合同约定的差异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后,客户进行数量核对后按需使用,每月月末公司与客户核对当月销售情况,并据此按照合同约定开票并结算。第一类模式的客
245、户主要为比亚迪、宁德时代及中创新航等;第二类为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后,客户收货并进行签收,并据此按照合同约定开票并结算。对于锂电池生产厂商,在与新供应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前通常需要经过技术交流、样品认证和现场审核等程序,由于认定流程较长,供应商转换成本较高,同时为保证动力电池的性能稳定,锂电池生产厂商与正极材料供应商形成业务联系后通常合作较为稳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6、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公司结合自身的技术积累、发展沿革及经营规模所形成,符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报
246、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前身安达化工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23 日,安达化工成立时受让了磷城黄磷厂三期工程,并自行完成了后续的投资、建设,开始从事黄磷的生产、销售;2004 年 8 月安达化工通过参与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了开阳县三聚磷酸钠厂的整体国有产权,并开始从事磷酸、钠等磷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磷矿石、黄磷、钠等大宗基础化工商品的价格大幅下跌,传统磷化工业务开始
247、萎缩,安达化工便开始寻求转型。2009 年,安达化工开始研究磷酸铁的制备工艺、相关技术及其与安达化工主要业务(黄磷、磷酸业务)的关联性,最终将该材料认定为公司新业务的突破方向,并于 2010 年 6 月成功制备出磷酸铁产品,同年 7 月将产品样品送往客户,经过客户的测试符合其相关技术要求,同年 10 月正式向客户供应磷酸铁产品。2013 年 9 月安达化工实施存续分立,将黄磷等传统磷化工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剥离给新设的上达磷化工,磷酸铁等新材料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由公司承继。1-1-75 为延伸产品链,公司于 2011 年 5 月开始研制磷酸铁锂材料,并于 2014 年 4 月试制成功了符合相
248、关技术指标要求的磷酸铁锂产品,经过客户的检测认证,于 2015 年 6 月开始陆续批量供货。公司依托于多年的技术积累,不断改进产品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目前公司磷酸铁锂产品已升级至第三代并持续投入研发,增强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的磷酸铁产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仅少量对外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磷酸铁锂的销售收入。综上可知,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均为顺应市场变化趋势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公司深耕磷酸铁、磷酸铁锂产业链多年,在行业中形成了技术、客户等多方面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变化。(六)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及主
249、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六)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及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组织结构图、组织结构图 2、磷酸铁锂生产工艺流程、磷酸铁锂生产工艺流程 磷酸铁锂生产流程图磷酸铁锂生产流程图 1-1-76 3、磷酸铁生产工艺流程、磷酸铁生产工艺流程 磷酸铁生产流程图磷酸铁生产流程图 (七)环境保护情况(七)环境保护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具体污染物情况及相关环保措施列示如下:1-1-77 排放物排放物 处理措施及设备处理措施及设备 主要执行标准主要执行标准 废气 采用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洗涤塔、纤维除雾器和活性碳吸附加喷淋塔吸收等设备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
250、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要求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 原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中关于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废水 采用循环水补充水、厂区污水处理站、一体化 A/O 污水处理设施、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等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行业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固体废物 通过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堆棚厂家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利用等-噪声 采用控制、隔音、吸声、减振和合理布局等措施从声源处控制噪音-二、二
251、、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一)(一)公司所属行业类别及其确定依据公司所属行业类别及其确定依据 公司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生产制造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384 电池制造”之“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
252、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及拟定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2、行业自律协会、行业自律协会(1)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1-1-78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主要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
253、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2)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协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锂电池正极材料是公司的主要产
254、品,也是锂电池的核心原材料,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国家出台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体情况如下:碳中和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文件名文件名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022.01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2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2021.10 国务院 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
255、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年下降 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顺利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 2020 年下降9.5%左右 3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 和 工 作 的 意见 2021.09 中共中央、国务院 加强电化学、超级电容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动氢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
256、规模化应用。开展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电池堆技术研发和生产,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广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 景 目 标 纲要 2021.03 全国人大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聚焦新能源车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1-1-79 5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1.02 国务院 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
257、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 2035 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文件名文件名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2.03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2022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258、 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20%2 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2021.03 工信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鼓励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
259、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3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0.12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明确 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年基础上退坡 20%,对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4 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 展 规 划(2021-2035年)2020.10 工信部 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260、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提出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该部分区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5 关于修改的决定 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 50%的比例向后结转 6 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9.06 财政部、税务总局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9 年 7
261、月 1 日起施行 7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19.03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新政策补贴标准提高,补贴金额下降,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纯电动车续航 400公里以上的车型补贴下调 50%;续航里程250-400 公里的车型补贴下调 45%-60%不等;低于 250 公里续航的车型将不再享有补贴;插电混动车补贴下调约 55%8 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8.07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对于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
262、其不征车船税。9 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 年 行 动 计划 2018.06 国务院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 200 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 80%。10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18.02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 新政策补贴标准提高,补贴金额下降,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纯电动车续航150-300公 里 车 型 补 贴 分 别 下 调 约20%-50%不等,低于 150 公里续航的车型将不再享有补贴;续航里程 3
263、00-400 公里及400 公里以上车型,分别上调 2%-14%不等(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为过渡期)储能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文件名文件名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2021.09 国家能源局 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推动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文件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关系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研究,科学合理引导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2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
264、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2021.08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3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07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主要目标是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1-1-81 4 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01 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强调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
265、作机制、建设储能标准体系、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四项重点任务。提出到2021年,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储能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较为系统的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储能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储能标准国际化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修正)2018.10 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锂离子电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文件
266、名文件名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 年版)2022.03 国家发改委 锂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未列入禁止准入类产业以及许可准入类产业,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 2 锂离子电池行业 规 范 条 件(2021 年本)2021.12 工业和信息化部 明确了对正极材料比容量的要求,规定磷酸铁锂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钴酸锂比容量16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 3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07 国家发改委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
267、台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 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10 国家发改委 鼓励类产业: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磷酸铁锂是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影响较大。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出台相应扶持培育政策促进行业发展。随着新能源产业规模的不断扩
268、大,近几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下降,补贴门槛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的新发展阶段。2019 年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以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续航里程、汽车尺寸、载重等技术指标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相对三元电池较低,因此电池企业在政策推动下选择三元材料路线,磷酸铁锂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后续新的补贴政策淡化了能量密度和续航指标,且随着补贴政策不断退坡,在市场化消费驱动下,2021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此外,我国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均加强对封装形式的技术迭代,特别是 CTP 技术、1-1-82 刀片电池技术的落地和应用,使得磷酸
269、铁锂电池能量密度大幅提升,叠加在成本、安全性等方面的良好表现,磷酸铁锂电池的装机量大幅提升。2021 年,磷酸铁锂电池全年装机量占比为 51.7%,已超过三元材料电池装机量。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确定为国家重大战略,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行业作为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抓手,将有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储能市场,一方面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明确以电化学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行业预计将成为我国的重点扶持行业。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降低了储能电池的成本,促进了下游用户
270、的使用意愿。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加速,储能电池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等领域,预计“十四五”期间,相关行业政策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推动公司经营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锂、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情况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情况(1)锂电池产业链 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涉及环节较多,产业链结构较为复杂。其上游主要为金属原料供应商和化工制品供应商,根据正极材料不同,又可细分为锂源、铁源、磷源供应商以及镍、钴、锰与其他辅料供应商;产业链中游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制造商以及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正极材料制造商;下游则是锂电
271、池生产厂商以及应用层面的新能源汽车、储能、3C 等应用领域。公司业务处于产业链中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制造这一环节。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1-1-83(2)锂电池正极材料概况 锂电池是一种常用的二次电池,其工作原理是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来实现充放电。相较于其他二次电池(如镍镉、镍氢、铅蓄电池),锂电池的工作电压高、能量密度大、循环寿命长且无重金属污染,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电动工具、机车启动电源、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领域。锂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质和电池外壳几个部分组成。正极材料是锂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决定电池的能量密度及安全性,进而影响电池的综合性能。另外,由
272、于正极材料在锂电池材料成本中占比最高,其成本也直接决定了电池整体成本的高低,因此正极材料在锂电池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直接引领了锂电池产业的发展。目前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的主流正极材料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具体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磷酸铁锂磷酸铁锂 三元材料三元材料 结构 橄榄石状 层状 理论比容量(mAh/g)170 275 理论密度(g/cm3)3.68-电压(V)3.45 3.8 循环寿命 长 较短 安全性能 优异 较好 应用领域 新能源汽车、储能 新能源汽车 资料来源: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制备及性能强化研究,张婷、林森、于建国。磷酸铁锂安全性能优异、循环寿命较长,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对成
273、本控制要求提高和 CTP技术、刀片电池技术使磷酸铁锂的体积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2021 年全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已超过三元电池。此外,储能电池更关注电池的安全性、循环性能、电池成本等,在上述指标上,与其他正极材料相比,磷酸铁锂电池更适用于储能领域。未来储能电池市场将为磷酸铁锂电池带来新的增长空间。2、行业技术水平、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行业技术水平、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1)磷酸铁的行业技术水平、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磷酸铁作为磷酸铁锂的前驱体,其纯度、粒径、形貌、结构等性能指标对合成的磷酸铁锂材料的电化学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
274、磷酸铁的合成方法主要有共沉淀法、水热法、超声化学法、溶胶-凝胶法、氧化沉淀法等。方法方法 优点优点 缺点缺点 共沉淀法(液相沉淀法)流程短、能耗低 限制了原料的选择范围 水热法 粒径小、颗粒分布均匀、反应条件简单、晶粒长大完全等优点 高压釜中反应难以观察和控制 1-1-84 溶胶-凝胶法 温度低、均匀性好 凝胶中存在大量的微孔,在干燥过程中会引起收缩 氧化沉淀法 用空气或氧气代替双氧水降低制备成本 低温条件下反应,空气和氧气的氧化性较低,合成的结晶度低甚至为无定形 超声化学法 无氧化剂、易于操作、产品具有较高的比表面积 对电池性能没有明显改善 资料来源:磷酸铁前驱体制备方法研究,任相宇、刘少葵
275、、刘勇奇、巩勤学。目前共沉淀法是比较主流的商业化生产方法。共沉淀法制备磷酸铁的主要技术难点在于保证产品纯度的前提下,控制产品的形貌及尺寸。磷酸铁产品的纯度可以用铁磷比来衡量。磷酸铁产品的形貌及尺寸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产品的某些核心指标,例如微米磷酸铁可以制备适用于对能量密度有极高要求的长续航纯电动车电池的能量型磷酸铁锂。(2)磷酸铁锂的行业技术水平、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性能与合成方法密切相关。目前常用的合成方法主要可分为固相法和液相法。固相法主要包括高温固相法、碳热还原法和微波热法等,液相法主要包括水热/溶剂热法、溶胶凝胶法、共沉淀法。制备方法制备方法 优点优点 缺点缺点
276、固相法 高温固相法 1)成本较低、步骤简单、流程可靠;2)铁磷、锂含量易于通过配料控制;3)循环和低温性能良好 1)耗时长、能耗高,需惰性和还原性气氛保护;2)所得产物易出现氧化态的三价铁;3)颗粒团聚严重,产物颗粒较大,纯度较低,尺寸分布不均匀,批次一致性差,电化学性能相对较差;4)出气量大,氧分压难以保证;5)表面能高,加工性能不好 碳热还原法 1)原料廉价易得,化学稳定性好;2)能耗低、制备工艺简单 1)操作复杂生产周期长;2)对原料要求高;混料的均匀性影响非常大;3)原料磷酸铁的成分难于控制一致 微波加热法 1)能量高效利用;2)循环性能较好、形貌规则;3)合成温度较低、时间较短;4)
277、避免惰性气体的使用 反应迅速、产物易发生团聚,不利于电化学性能的改善 液相法 水热/溶剂热法 1)能耗低、合成效率高;2)产品粒度均一、一次稳定性好;3)可直接合成单晶型磷酸铁锂,便于直接分析本征特质;4)技术成熟 1)产品结构不一,堆积密度和压实密度较小;高温高压下,设备要求高;3)水热法产品易发生替代错位影响性能;4)仍需经高温烧结碳包覆;5)成本高,需投资建设锂回收装置 溶胶凝胶法 可实现纳米级别的均匀混合,可同时实现碳包覆 1)耗时长;2)工艺条件难控制;3)工业化存在较大难度 共沉淀法 1)工艺过程易控制,合成周期短,能耗低;2)颗粒粒度小且分布均匀 1)共沉淀过程中 pH 值不易控
278、制且容易出现偏析;2)合成的材料性能不稳定成为工业化难点 资料来源: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制备及性能强化研究,张婷、林森、于建国。其中高温固相法、碳热还原法和水热/溶剂热法分别以其成本低、配料可控、原料易得工艺简单和能耗低合成效率高等优势成为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工艺方法。1-1-85 3、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发展趋势(1)电池结构技术进步,打开磷酸铁锂电池应用新局面 随着动力电池企业研发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动力电池的头部企业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均加强对封装形式的技术迭代,特别是 CTP 技术的落地和应用。CTP 电池包即是电芯直接集成到电池包内,这种电池由于省去了电池模组,可以使体积利用率大幅提
279、升,增大电池容量,降低电池成本。近年来,动力电池封装结构新技术及发展趋势主要情况如下:推出时间推出时间 推出企业推出企业 技术名称技术名称 技术原理技术原理 发展阶段发展阶段 2019 年 9 月 宁德时代 CTP 技术 在模组结构基础上做简化,对电池包结构优化,在纵向或者横向的排列方式上,通过层次分割,实现较大幅度降低成本 由磷酸铁锂材料体系研发,在磷酸铁锂中大批量应用,其中特斯拉铁锂电池采用宁德时代 CTP 技术,成本低于三元电池。目前该技术已推广至三元材料体系 2020 年 7 月 比亚迪 刀 片 电 池技术 是一种长电芯 CTP 方案,把电芯的厚度减薄,并增大电芯的长度,跳过模组由电芯
280、直接阵列在电池包中充当结构件,从而增加整个系统的强度 目前仅适用于磷酸铁锂材料体系,体积能量密度提升显著,成本进一步降低 2022 年 5 月 比亚迪 CTB 技术 在 CTP 的基础上,将车身底板集成到电池上盖,实现电池上盖-电芯-托盘的三明治结构 目前应用于磷酸铁锂电池体系,电池包体积利用率和系统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 2022 年 6 月 宁德时代 CTP3.0 麒麟 电 池 技术 电芯倒置:将结构防护、高压连接热失控排气等功能智能分布,进一步增加了 6%的能力空间;体积利用率提升:将横纵梁、水冷板、隔热垫合一得到了多功能夹层,提高系统集成效率 发布阶段,适用于磷酸铁锂电池体系和三元锂电池体
281、系;预计2023 年上市 2025 年-2028年 宁德时代 CTC 技术 高度集成化的 CTC(Cell to Chassis)电池技术,2028 年前后有望升级为第五代智能化的 CTC 电动底板系统,直接将电芯集成在电动车底盘,再把电机、电控、整车高压等通过创新的架构集成在一起,并通过智能化动力域控制器优化动力分配和降低能耗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动力电池封装结构的技术更新有效提升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使其成本进一步降低。磷酸铁锂电池市场占比快速提升,根据电池联盟公布的数据,2021 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累计154.5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累计 79.8GWh,占总装
282、机量的 51.7%,同比累计增长 227.4%。这也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提出了更高要求,磷酸铁锂生产企业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匹配动力电池企业的技术迭代需求。(2)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技术发展趋势 1-1-86 影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性能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粒度分布、比容量、压实密度、比表面积、杂质含量、水分含量等指标。相较于三元材料,磷酸铁锂中的锂离子电导率偏低,影响锂电池的倍率和低温性能。因此,磷酸铁锂主要通过提升压实与纳米化技术、表面处理和掺杂等改性工艺改善材料特性。此外,随着首批动力电池退役期逐步到来,磷酸铁锂废旧电池材料综合回收技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1)纳米化技术和表面处理
283、技术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中的锂离子电导率相对偏低,影响锂电池的倍率和低温性能,即影响锂电池寿命和充放电效率。针对以上问题,磷酸铁锂可通过纳米化、表面处理等改性工艺改善材料特性。纳米化的原理为缩小磷酸铁锂颗粒尺寸至纳米级以增大材料的比面积,从而使得电解液与材料能够充分接触,增加反应活性位点,缩短锂离子在材料内部的传输距离,提高倍率性能和可逆容量。纳米化方法主要包括颗粒机械球磨、控制颗粒烧结温度、添加碳源材料限制磷酸铁锂晶粒在烧结炉中的生长等实现。表面处理的原理为通过在材料表面包覆银、碳等导电物质,增强电子传导能力,提升电子电导率,进而提升倍率和循环性能。此外,碳包覆亦可抑制磷酸铁锂烧结过程中的晶粒
284、生长,促进材料纳米化。表面处理的具体方法是将包覆材料与其他原材料混合后烧结或将包覆材料和烧结后的磷酸铁锂产物直接混合。2)掺杂提升能量密度 锰、铁掺杂可形成多元橄榄石结构,在保持磷酸铁锂经济性和安全性的同时,通过提升工作电压平台,可将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目前新型磷酸盐锂电正极材料主要为磷酸锰铁锂,即在磷酸铁锂上掺杂一定比例的锰而形成,通过掺杂一方面使得铁和锰两种元素的优势特点能够有效结合,而另一方面锰和铁具有相近的离子半径,掺杂不会影响原有的结构。锰元素的加入可明显提高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理论能量密度,但也会影响导电性能、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因此,合理的锰、铁配比和科学的材料改性方案是行业研发突
285、破的重点方向。3)磷酸铁锂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技术 回收磷酸铁锂电池主要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磷酸铁锂电池包到磷酸铁锂粉末的过程,主要采用机械破碎分离的方法,第二阶段为磷酸铁锂粉末到碳酸锂等锂盐产品的过程。目前国内外企业回收磷酸铁锂粉末到碳酸锂等锂盐产品的技术路线主要有两种:一是物理修复再生,二是冶金法回收,主要有湿法冶金、火法-湿法炼和工艺等。其中再生工艺能够更简单、有效地修复正极材料使其恢复原有的电化学性能,但除杂仍是重难点问题。磷酸铁锂电池含有锂、铁、磷等金属,回收有利于金属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现阶段回收磷酸铁锂电池产业的主要技术瓶颈体现在总体装备自动化水平偏低、全组分回收较难等问题,
286、亟需1-1-87 研发退役锂电材料的高效清洁回收利用技术,规模化实现全组分回收锂、铁、磷元素制备高品质的无水磷酸铁、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磷酸铁锂电池由于应用时间较早,因此退役潮率先到来,成为当前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重点。目前磷酸铁锂的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持续上升,废旧动力电池当中的锂含量较高,因此废旧磷酸铁锂回收利用将创造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将有效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四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和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和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2021 年以来受下游市场需求拉动和价格持续增长的影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除了
287、传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企业外,三元材料企业、磷化工、钛白粉化工企业及其他行业跨界企业纷纷涉足磷酸铁锂生产。但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将面临人才短缺、工艺验证、产能消化、原材料供应等多重挑战。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行业竞争要素主要包括客户、产品性能、工艺技术、成本、原材料一体化、产能等多方面,只有具备产品优势、成本优势、与下游客户深度绑定的磷酸铁锂企业,才能有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进入磷酸铁锂行业的主要壁垒如下:(1)客户获取壁垒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是磷酸铁锂电池的关键核心材料,其性能直接影响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寿命和应用领域等。锂电池生产厂商通常对正极材料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需要对供应商
288、的技术能力、质量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认证,认证周期较长。根据 2021 年动力电池厂商装车量数据显示,宁德时代、比亚迪和中创新航三家公司共计占据 75.35%的市场份额,头部动力电池厂商竞争优势明显,市场集中度提升。锂电池企业对长期合作的正极材料供应商粘性较强,一般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更换。因此在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已有供应商体系较为稳定的背景下,进入本行业具备较高的客户获取门槛。(2)人才壁垒 随着下游锂电池产品不断地研发改进,电池产品能量密度、安全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其对正极材料的性能要求也持续更新。这对正极材料生产厂商的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优秀的正极材料生产厂商需要在生产工艺、质量控制
289、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能够针对客户的不同产品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先期进入行业的企业拥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研发与生产队伍,且其在产业上的领先地位进一步为持续吸引人才带来优势。新进入企业在研发、生产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此外,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与下游客户合作紧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销售人才、管理人才对公司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进入行业企业很难形成人才吸引力与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差距扩大后将形成显著的人才壁垒。(3)工艺技术壁垒 1-1-88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锂电池的安全使用、产品品质及性能的稳定性。正极材料的工艺技术包括原材料的选择、材料比例、辅材应用、生产线布局及
290、工艺设置等均需多年技术经验积累。目前国内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生产企业均形成了自身工艺技术体系,生产工艺成熟,且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更新改进。随着下游客户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品性能要求提升,工艺技术壁垒也逐渐提高。(4)规模及资金壁垒 目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现阶段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规模效应明显,一方面,下游客户需求规模较大,对上游供应商批量供货提出较高要求;另一方面,大型生产企业可以通过集中采购、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形成竞争优势。此外,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原材料采购、生产及设备自动化程度等均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产能提升,上述投入需要大量的资
291、金。因此,对行业中小型企业而言,形成了较高的规模壁垒和资金壁垒。(五五)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的周期性、行业的周期性 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本身无明显的周期性特点,主要受下游产业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市场需求的影响。其中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国家政策的支持、新产品和技术的持续更新换代及更具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因此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行业的区域性、行业的区域性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产能区域布局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和华中地区,其中西南地区是我国磷矿、锰矿等矿产资源的聚集地,且叠加
292、电力资源丰富、锂电产业链完善等因素,聚集了较多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企业。3、行业的季节性、行业的季节性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但受下游客户年底调整市场计划和春节假期等影响,通常一季度出货量低于其他季度。(六六)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行业内主要企业、竞争优势和劣势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行业内主要企业、竞争优势和劣势 1、行业竞争状况、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市场地位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目前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快速上升,行业整体集中度较高。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1 年磷酸铁锂出货量排名前六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合计约为 73.54%。2021 年磷酸铁锂出货量排名前
293、六的企业分别为湖南裕能、德方纳米、龙蟠科技、万润新能、安达科技和融通高科,其中,安1-1-89 达科技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6.25%。2021 中国磷酸铁锂出货量企业排名中国磷酸铁锂出货量企业排名 数据来源:GGII,2022 年 8 月 2、行业内主要企业行业内主要企业(1)湖南裕能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铁锂为主,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2)德方纳米 深圳
294、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9.SZ)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从事纳米级锂离子电池材料制备技术的开发,并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纳米磷酸铁锂、碳纳米管导电液等,于 201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06.SH)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 年 4 月,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磷酸铁锂相关资产及业务出售至龙蟠科技。(4)万润新能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75.SH)成立于 2010 年,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研1-1-90 发、
295、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涵盖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锰酸锂正极材料等,该等材料系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于 2022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融通高科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锂电池用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及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力储能以及通信备电等储能系统。3、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1)公司的竞争优势 前驱体、正极材料及电池一体化的产业链融合优势 公司拥有从前驱体磷酸铁至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完整工艺流程,前驱体磷酸铁的品质对磷酸铁锂成品品质产生关键影响。公司自产磷酸
296、铁有效保证了原材料的品质和一致性,有利于提高磷酸铁锂产品品质及其稳定性。此外公司还拥有完整的电池生产线,公司可利用内部资源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进行检测及改进,有效提升产品品质。此外,前驱体磷酸铁作为磷酸铁锂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自产磷酸铁有利于压缩产品成本。随着行业竞争趋向激烈,未来行业将从成本与性能方面实现产业链延伸,产业链一体化将成为行业未来重要的发展趋势。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深耕磷化工领域多年,自 2009 年开始由传统的磷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到新能源产业链公司,利用其在黄磷等传统磷化工领域积累的生产技术及研发经验,不断探索、自主研发出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行之有效的研发体系。在长期的研发实践
297、中,公司对技术研发持续高投入,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提高市场需求,产品生产环节等对产品开发的促进作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66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48 项。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沉淀和与下游客户的深度合作,公司可以围绕具体的行业应用需求,不断在产品性能和工艺技术上推陈出新,保持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优质客户合作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声誉,目前已经与国内大型主流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生产企业比亚迪、中创新航、宁德时代、派能科技等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中创新
298、航、比亚迪、安驰新能源等主要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此外,公司近年来与宁德时代的合作逐步深入。根据 2021 年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排名,宁德时代、比亚迪和中创新航排名前三,占比合计 75.35%。由于动力电池企业对上游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建立合作关系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公司同时进入前三大锂电池生产商的供应体系,具1-1-91 有较强的客户优势。此外,公司亦积极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客户优势。人才优势 人才优势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处的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对技术、销售、管理人才的需求较为旺盛。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团队建设,在持续运营过程中培养了一大
299、批专业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稳定高效的管理及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公司核心团队在行业内拥有十多年研发、运营或管理方面的经验,对行业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的理解。此外,公司积极开展人才培养计划,为公司快速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公司的竞争劣势 生产规模不能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 目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大型锂电池企业,客户对公司的订单需求日益增长。相较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公司的产能规模相对较小。受制于产能瓶颈,公司难以充分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虽然公司已经在规划和建设新增产能,但新增产能从规划、建
300、设至投产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产能规模的受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对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亦有不利影响。资金实力相对较弱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日常营运、研发支出及新增产能的建设。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新三板定向发行等方式进行融资,但融资效率相对较低、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公司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七七)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展态势和市场机遇、发展态势和市场机遇(1)碳中和目标下锂电池产业
301、链迎来确定性的发展机会 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而构筑以新能源为主题的新型电力系统和加速汽车电动化转型,将成为达成碳中和目标的主要路径。在新型电力系统方面,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是未来电力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风电、光伏发电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的特点,储能技术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平滑波动、调峰调频的关键技术之一。以电化学为代表的新型储能具有调节速度快、布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的特点,已经成为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的重要手段。目前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以锂电池为主,截至 2021 年底,在全球已投运新1-1-92 型储能项目
302、中占比达 90.9%。未来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为磷酸铁锂电池的应用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在加速汽车电动化转型方面,世界各国均推出了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其中欧盟推出了应对交通领域碳达峰的一揽子计划和提案,包括规划在 2035 年彻底禁售燃油车等。我国2020 年 10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出,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 20%左右,2035 年纯电动车成为主流销售。综上,在碳中和目标下,政策将持续支持电化学新型储能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而储能锂电池与汽车动力电池作为其中产业发展的核心部件,将迎来具有长久持续性的巨
303、大发展机遇。(2)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速,销量持续高增长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36.7 万辆,对应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 5.4%;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352.1 万辆,对应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 13.4%。2022 年 1-7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 319.4 万辆,对应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 22.1%,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将延续高增长。根据 IDC 发布的2022-2026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趋势预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在 2026 年达到 1,598 万辆的水平,年复合增长率 35.1%。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高增长的驱
304、动因素主要包括:1)国家对新能源及汽车行业的消费刺激:2020 年 10 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提出到 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根据2030 年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因此,在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汽车行业对消费的拉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持续增长。2)除政策驱动外,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品驱动力亦较为领先。国内市场上电动汽车可选车型丰富,新款车型层出不穷,消费者可选择余地大。其中以比亚迪汉为代表的高端车型受市场追捧。特别是 2020 年上市的比亚迪
305、汉广受好评,2021 年比亚迪推出了比亚迪秦 PLUS DM-i、比亚迪海豚等;2022 年比亚迪汉 2022 年新款发布,此外,比亚迪海豹已于 2022 年 5 月开启预售,采用 CTB技术。另一方面,以上汽通用五菱宏光 Mini 为代表的质优价廉“国民代步小车”异军突起,销售持续火爆,拉动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另一增长因素。1-1-93 数据来源:IDC2022-2026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趋势预测(3)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提升,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持续增长 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带动产业链景气度高涨,其中三电系统“电池、电驱、电控”是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因此核心部件动力
306、电池装机量与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高度相关。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预计 2021 年至 2026 年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将以 36.4%的复合增长率增长,并于2026 年达到 1,386.7GWh,其中按装机量计算,中国是最大的动力电池市场,预计 2026 年动力电池装机量将达到 762.0GWh,2021 年至 2026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37.6%。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主要有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两种技术路线。在我国新能源汽车1-1-94 补贴与能量密度挂钩的背景下,三元电池因为能量密度高可获得更高的补贴在政策推动下大力发展。随着补贴退坡
307、及市场驱动时代来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迅速提升,根据电池联盟公布数据,2021 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累计 154.5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累计 79.8GWh,占总装机量的 51.7%,同比累计增长 227.4%。相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出货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根据 GGII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正极材料市场出货量为 113 万吨,其中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 48 万吨,同比增长 258%,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 43 万吨,同比增长 80%。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已经超过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未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的增长拉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持续保持高位增长。(
308、4)市场机遇 1)欧美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海外动力电池市场将带来未来增长空间 欧洲作为碳中和的领军者,对汽车排放标准要求严苛,政策高压下转型新能源汽车是欧洲车企的必然选择。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新车注册数据,欧洲 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 226.3万辆,全年销量对应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 18%。此外,美国也在 2020 年 11 月宣布“2050 碳中和”,2022 年 8 月,拜登签署通胀削减法,其中提出继续为新车提供最高 7,500 美元税收抵免,取消车企 20 万辆补贴规模上限,为二手车提供最高 4,000 美元税收抵免,有效期 2023 年起至 2032 年底。该项政
309、策不设补贴规模上限且明确补贴覆盖未来十余年,将为美国新能源汽车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目前特斯拉、戴姆勒、大众等海外新能源汽车主流企业均明确了磷酸铁锂电池路径,其中特斯拉已经在国产版 Model 3、Model Y 等车型中率先应用了宁德时代的磷酸铁锂电池,戴姆勒也在其新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磷酸铁锂电池方案。海外车企未来磷酸铁锂电池战略明确。现阶段,磷酸铁锂在我国以外的市场仍然处于导入阶段,随着国内电池企业出口海外配套提速,以及海外工厂陆续落地投产,预计未来将有更多海外车企在其车型中导入磷酸铁锂路线,海外市场将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带来广阔增长空间。2)储能市场对磷酸铁锂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2021 年是
310、我国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到规模化发展的第一年。未来五年在政策推动下,新型储能作为能源革命核心技术和战略的必争高点,有望形成一个技术含量高、增长潜力大的全新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预测,理想场景下预计 2026 年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 79.5GW,2022-2026 年复合增长率达 69.2%。2022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从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等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提出了具体措施。2022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 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中大型化学储能电站
311、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因此,在整个储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磷酸铁锂安全优势被认可,磷酸铁锂配套的新型储能项目规模增加。电化学储能市场将为磷酸1-1-95 铁锂正极材料带来长期、刚性的增长空间。2、行业挑战、行业挑战(1)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磷酸铁锂企业产能和盈利能力受原材料影响较大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主要生产原料为碳酸锂,受宏观经济形势、国际冲突事件及行业供需影响,碳酸锂的价格持续走高且市场供不应求。碳酸锂是目前制备磷酸铁锂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一方面,如果碳酸锂供应不足将直接影响磷酸铁锂生产企业的生产;另一方面碳酸锂价格高涨导致磷酸铁锂的价格相应上涨,磷酸铁锂电池成
312、本相应增加,长期看不利于行业发展。(2)新进入者众多,将导致磷酸铁锂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 2021 年新能源车销量爆发,磷酸铁锂正极企业经营业绩高速增长,吸引了钛白粉、磷化工、三元正极材料等众多企业的大规模跨界布局。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和跨界进入者均在大幅增加产能,如果目前扩产规划均如期投产,磷酸铁锂产能将急速增长。虽然头部动力电池客户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质量要求较高且建立合作后关系较为稳定,但产能的极速扩张仍会影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厂商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行。(八)(八)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
313、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比较情况(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和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磷酸铁锂产品占比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锂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22%、95.68%、94.61%和 92.00%。主营业务中包含磷酸铁锂且占比超过 90%的上市(拟上市)公司主
314、要包括湖南裕能、万润新能和德方纳米 3 家,因此选取上述 3 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拟)上市公司。(2)经营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如下:项目项目 发行人发行人 德方纳米德方纳米 湖南裕能湖南裕能 万润新能万润新能 主要产品 磷酸铁锂、磷酸铁 磷酸铁锂、碳纳米管导电液 磷酸铁锂、三元材料 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酸锂 正极材料主要客户 比亚迪、中创新航、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比亚迪、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 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1-1-96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发行人发
315、行人 德方纳米德方纳米 湖南裕能湖南裕能 万润新能万润新能 2022 年 1-6 月/2022 年 6 月末 资产总额 498,606.17 2,217,569.59 1,890,675.24 704,827.32 净资产额 241,228.80 925,206.31 434,114.20 208,850.30 营业收入 290,182.55 755,673.26 1,409,082.87 339,494.58 净利润 61,197.42 128,027.28 163,286.47 49,194.45 综合毛利率 29.77%27.81%18.74%-2021 年度/2021 年末 资产总额
316、288,772.54 894,920.21 872,602.54 466,471.47 净资产额 114,630.40 399,704.41 270,677.73 157,210.54 营业收入 157,712.81 484,187.83 706,762.07 222,940.21 净利润 23,085.38 80,435.12 118,412.01 35,309.30 综合毛利率 24.54%28.85%26.33%31.19%2020 年度/2020 年末 资产总额 113,876.40 378,205.17 272,498.47 236,433.91 净资产额 91,265.19 219
317、,098.45 152,265.72 108,106.60 营业收入 9,260.53 94,212.83 95,638.29 68,842.99 净利润-18,581.30-3,486.58 3,916.65-4,302.97 综合毛利率-20.51%10.36%14.53%17.25%2019 年度/2019 年末 资产总额 129,327.40 170,918.99 90,195.36 199,248.46 净资产额 110,804.43 98,817.80 58,549.07 111,787.57 营业收入 15,360.01 105,408.77 58,381.17 76,642.7
318、7 净利润-22,421.24 10,125.67 5,525.50-7,313.80 综合毛利率-12.34%21.28%23.18%20.73%2019 年度、2020 年度,受磷酸铁锂整体市场不景气等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相对较差。公司在行业下行阶段,加强研发投入和推进产线技改,为后续行业爆发式增长打好坚实基础,同时也导致公司在 2019 年、2020 年亏损较大。2021 年度在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持续提升的拉动下,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累计 79.8GWh,占总装机量的 51.7%,同比累计增长 227.4%,行业内公司经营情况均有大幅提升。公司产线技改后 2021 年产能持续爬坡,产
319、能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小,因此经营规模也略小于同行业公司。2022 年上半年,行业整体景气度持续提升,行业内公司的收入、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地上升。(3)市场地位 2021 年国内磷酸铁锂出货量排名前六的企业分别为湖南裕能、德方纳米、龙蟠科技、万润新能、安达科技和融通高科,其中,安达科技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6.25%。(4)产能、产量对比情况 1-1-97 2021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规模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单位:吨 项目项目 发行人发行人 德方纳米德方纳米 湖南裕能湖南裕能 万润新能万润新能 2021 年度 产能 28,200.00 105,520.78 105,50
320、0.00 42,830.00 产量 30,287.55 98,297.00 123,973.78 39,720.18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能、产量与德方纳米、湖南裕能存在一定差距,公司需加快产能建设。(5)主要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对比 产品产品 发行人发行人 德方纳米德方纳米 湖南裕能湖南裕能 万润新能万润新能 磷酸铁 振实密度0.8-1.01g/cm3;比表面 3-8m2/g;D50:8-17m;铁磷比:0.965-0.985;总水0.5%;Cr(ppm)120 无 未披露 铁磷比 0.97-0.99。铁磷比适中,不易产生磁性物质;磁性物质0.8ppm 且 BET 为8
321、-10m2/g;水分含量0.5%,杂质的主要特征峰强与磷酸铁的主要特征峰强之比5%;D50:25-50m。磷酸铁锂 粉末压实密度:2.50g/cm3;0.1C 放电比容量:158-161mAh/g 压实密度:2.35-2.5g/cm3;0.1C 首次放电容量 150mAh/g;首次放电效率95%;1C2000 周容量保持率 88.7%压实密度:2.45-2.65g/cm3;比容量:156mAh/g;粉末压实密度 2.4-2.5g/cm3;0.1C 首次充电比容量 159-164mAh/g;0.1C 首次放电比容量 154-158mAh/g;首次放电效率96.00%,pH 值为8-9,粉末电阻率
322、35.cm,静 态铁溶出100ppm,可磁化金属颗粒数95pcs/kg;1C2200 周容量保持率88.7%;1C3000 周容量保持率80.0%。注 1:上表中公司磷酸铁技术指标为最新一代产品技术指标,在实际生产中根据客户对最终产品磷酸铁锂的技术指标要求使用不同型号的磷酸铁产品;公司磷酸铁锂技术指标为最新一代产品技术指标,与目前公司大批量供应客户的磷酸铁锂技术指标存在一定差异。注 2:产品指标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披露。其中德方纳米、湖南裕能、万润新能的磷酸铁锂指标均为动力型磷酸铁锂指标。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一)(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
323、、公司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公司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磷酸铁锂,其产能、产量、销量以及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1-1-98 单位:吨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磷酸铁 产能 30,200.00 37,400.00 14,200.00 6,500.00 产量 25,173.49 38,923.23 3,953.86 2,235.94 销量 自用 20,646.60 30,640.01 3,775.74 2,877.97 外销 8,356.56 3,732.00 -合计 2
324、9,003.16 34,372.01 3,775.74 2,877.97 产能利用率 83.36%104.07%27.84%34.40%产销率 115.21%88.31%95.50%128.71%磷酸铁锂 产能 19,800.00 28,200.00 7,600.00 5,500.00 产量 19,333.05 30,287.55 3,029.78 3,250.49 销量 19,611.26 28,307.40 2,602.86 3,089.85 产能利用率 97.64%107.40%39.87%59.10%产销率 101.44%93.46%85.91%95.06%注:产能为实际产能,根据设计
325、产能按照有效运行时间折算。2、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品种分类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 月月-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磷酸铁锂 211,854.20 92.00%149,156.02 94.61%8,154.79 95.68%14,116.49 99.22%磷酸铁 17,140.57 7.44%7,053.98 4.47%-0.00%-0.00
326、%其他 1,276.47 0.55%1,448.44 0.92%368.50 4.32%111.68 0.78%合计合计 230,271.24 100.00%157,658.44 100.00%8,523.30 100.00%14,228.17 100.00%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磷酸铁和磷酸铁锂,其中磷酸铁锂产品占比相对较大,报告期内磷酸铁锂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22%、95.68%、94.61%和 92.00%。(2)公司销售情况)公司销售情况 1)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2 年年 1 月月-6 月前五大客户情况月前五大
327、客户情况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销售额 占比占比 1 比亚迪 111,648.25 38.48%1-1-99 2 中创新航 52,482.04 18.09%3 宁德时代 29,948.39 10.32%4 安驰新能源 12,856.64 4.43%5 派能科技 12,520.87 4.31%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 219,456.20 75.63%营业收入 290,182.55-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销售额 占比占比 1 比亚迪 96,228.31 61.01%2 宁德时代 29,530.67 18.72
328、%3 中创新航 18,957.88 12.02%4 派能科技 5,036.54 3.19%5 安驰新能源 2,758.15 1.75%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 152,511.55 96.69%营业收入 157,712.81-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销售额 占比占比 1 中创新航 3,922.27 42.35%2 比亚迪 2,714.69 29.31%3 派能科技 790.67 8.54%4 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92.93 3.16%5 江苏双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195.60 2.11%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前五大
329、客户销售额合计 7,916.15 85.47%营业收入 9,260.53-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销售额 占比占比 1 比亚迪 7,444.25 48.47%2 派能科技 4,101.81 26.70%3 大连中比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745.98 4.86%4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60.21 4.30%5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23.84 2.76%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 13,376.09 87.09%营业收入 15,360.01-注 1:前五大客户销售数据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1-1-100 注
330、 2: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18,957.88 万元,其中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为 11,743.16 万元,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为 7,214.72 万元。2022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中,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52,482.04 万元,其中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为 44,417.57 万元,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为 8,064.47 万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29,948.39 万元,其中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为 24,957.58 万元,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为4,990.81 万元。公司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
331、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87.09%,其中第一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48.47%;公司 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85.47%,其中第一大客户占公司收入的比例在 42.35%;公司 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6.69%,其中第一大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1.01%;公司 2022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75.63%,其中第一大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48%,客户集中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会继续加大客户的开发力度,降低对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公司销售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是受下游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
332、。公司产品下游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19-2021 年,国内前五大动力锂电池厂商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80.31%、86.06%和 84.46%;其中,排名前两位的宁德时代和比亚迪的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达到 69.10%、61.90%和 69.21%。2)销售依赖性和关联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6.69%,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1.01%,超过 50%,主要系受下游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1 年国内前五大动力锂电池厂商的市场占有率为 84.46%,其中比
333、亚迪的市场占有率为 16.83%。2022 年 1-6 月,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销售收入金额为 111,648.25 万元,已超过 2021 年全年的销售额 96,228.31 万元。但销售占比上,公司 2022 年 1-6 月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较 2021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加大与其他锂电池厂商如中创新航、宁德时代等的合作。2021 年 3 月,公司与比亚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基于双方为进一步稳固和扩大供需合作关系,结合公司产能和扩产能力以及比亚迪后续需求,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该协议约定比亚迪以预付定金方式支付 2 亿元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并对公司后续产线使用、产品价格、供货数量、产线抵押以及投资者引入限制等进行了约定。(二)(二)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主要采购情况、主要采购情况(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1-101 公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