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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的经济发展逐渐复苏,对能源的需求开始持续上涨。从2000年起,该地区的石油供需形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该地区的石油需求量骤增至363.7万桶/日,但产量基本维持在1995年的水平(257.8万桶/日),缺口高达105.9万桶/日。a与此同时,这一时期国际油价经历了持续的高涨。2001年,国际油价约为30美元/桶,但自2003年开始,国际油价以每年平均每桶10美元的涨幅递增,至2007年,油价年平均值已达到每桶70多美元的水平。2008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从91美元/桶一路狂飙至147.27美元/桶,国际油价经历了有史以来未曾有过的疯涨之旅。
2、b这一阶段的国际高油价对东盟能源治理机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而导致了东盟能源治理机制的变迁。2000年至2008年间全球性油价高涨引发了东盟的忧虑。2001年AMEM强调“确保石油和其他燃料在内的能源的适当价格和稳定供应,对于所有东盟国家和整个世界的长期增长至关重要”,c为该时期的东盟能源治理确立了首要任务。2006年第24届AMEM上,部长们确认了都将维持能源安全与稳定作为优先议程的重要性,因为高油价显然对东盟地区的持续经济增长构成了不确定性和风险,并商定东盟成员国出于保持韧性和应对油价飙升挑战的需要而应继续努力减少其对进口能源(尤其是石油)的依赖,同时制定措施来提高对高油价和供应中断的应急准
3、备和反应能力,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寻求更有效的方式生产和使用能源,例如可以转向可再生能源领域。a围绕上述目标,为了减少全球性油价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东盟主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入手,对其能源治理机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东盟内部,成员国通过了新的APSA及其协调一致的应急措施(CERM)附件的最终草案,增设了REPP-SSN和NEC-SSN;在东盟外部,成员国开始向外寻求合作,将对话伙伴纳入本地区能源治理框架之中,与域外国家(主要是中日韩及东亚峰会国家)建立起多边常态化合作机制。具体来看,一方面,在东盟内部,首先,成员国通过了新的APSA及CERM附件的最终草案,为在石油短缺和紧急情况期间及时采取
4、协调一致的应急措施提供必要的机制支撑。上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之后,东盟开启了能源治理集体行动的历程,并于1986年签署了APSA,这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条约,它建立了东盟紧急石油共享计划:在石油短缺的情况下,东盟石油输出国应帮助短缺国渡过难关;在石油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进口国也优先从输出国购买石油,以将其出口提高到至少80%。b然而随着全球范围内油价的高涨与东盟能源需求的攀升,东盟各国意识到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APSA已经不能够适应当下的能源形势,因此在2003年的AMEM上部长们呼吁应缔结新的APSA。2008年,东盟通过了新的APSA及CERM附件的最终草案。新APSA及CERM附件缔结的
5、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将东盟对区域外能源的高度依赖纳入考量,因为这些石油净出口国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净进口国(而这种担忧在以前并不存在);二是将天然气也纳入了合作范围;三是进一步规划了在紧急情况下东盟能源合作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措施;a四是强调东盟应与对话伙伴和相关国际组织合作以加强本地区的能源安全。其次,在组织机构方面,东盟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增设了REPP-SSN和NEC-SSN,这些举措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东盟成员国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并通过REPP-SSN更有效地展开能源治理集体行动;二是东盟将核能纳入替代能源的范畴,致力于通过发展替代能源来降低其对石油的依赖以应对高油价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