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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价已至,补贴堰塞湖渐消政策加速,平价已至风电和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代表,发展迅速,早已成为全国第三、第四大装机的电源类型,发电量占比分列第三、第五,“十三五”期间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速分别达到 16.6%、43.1%,发电量年均增速达到 20.2%、45.9%。风、光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前期较高电价水平的刺激,在经历了早期的试验性发展后,其上网电价在 2010 年前后迅速实现了标杆化。风电:5次下调标杆/指导电价风电上网电价的标杆化始于 2009年,当年 7月 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
2、风能资源区,相应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 0.51、0.54、0.58、0.61 元/千瓦时。此外,2014 年 6 月 5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16号),对当时尚未开始大规模发展的海上风电,制定了标杆上网电价。通知规定,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 0.85 元/千瓦时,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 0.75 元/千瓦时。在执行了 5 年后,风电标杆电价迎来首次下调,2014 年底公布的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 号)将第 I 类、II 类和 III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 2分/千瓦时。一年后,关
3、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公布,再次将 I、II、III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 2 分/千瓦时,类资源区降低 1 分/千瓦时。通知同时提前设定了 2018年起的风电标杆电价,但又是在一年后,2016年 12月 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 号),大幅下调 2018年起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的电价相比 2016-2017 年分别降低了 7、5、5、3 分/千瓦时。2018 年 5月 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 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 号),通知提出,从当日起,尚未印发 2018 年风电度建设方案的省(区、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从 2019年起,各省(区、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申报电价为合理收益条件下测算出的 20年固定上网电价。2019年 5月 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将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并一次性核定了 2019、2020 两年的陆上及海上风电指导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