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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2 月,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2020 年12 月,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 号),进一步完善跨境投融资、交易结算等基础性制度,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专栏七 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2020 年12 月,人民银行会同发改
2、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提出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一是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对业务办理及审核的要求。二是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三是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
3、: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管理,简化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四是便利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支持开展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五是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境外资金。2020 年5 月,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修订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公告2020第 2 号),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2020 年9
4、月,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令 第176号),整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有关制度与配套规则,放宽准入条件,扩大投资范围,优化托管人管理等。专栏八 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投资者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2020 年6 月,人民银行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社会各界对此反响热烈,给予高度评价。2021 年 2 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共同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2021 年 9 月,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