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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9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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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90页).pdf

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Highton Development Co.,Ltd.(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号楼 17 层层 1705-2 室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二二年二二二年八月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

2、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2,148.4135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1、除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5、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二)控股股东、(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

6、群航、星海贸易、王爱金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

7、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

8、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郑玉芳、刘国勇、乐君杰、吴洲、吴小兵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本人发生按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将所持公司股东平潭群航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其普通合伙人或其他指定方外,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平潭群航出资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

9、,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10、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

11、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肖治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

12、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

13、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

14、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四)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承诺(四)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平潭群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员工股东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本人发生按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将所持公司股东平潭群航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其普通合伙人或其他指定方外,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平潭群航出资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

15、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

1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

17、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1、除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18、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19、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

20、者带来的损失。(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群航、星海贸易、王爱金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2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

22、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郑玉芳、刘国勇、乐君杰、吴洲、吴小兵承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本人发生按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将所

23、持公司股东平潭群航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其普通合伙人或其他指定方外,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平潭群航出资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

24、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

25、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肖治平承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26、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

27、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

28、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四)员工持股平台(四)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承诺股东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平潭群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员工股东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本人发生按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将所持公司股东平潭群航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其普通合伙人或其他指定方外,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平潭群航出资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 行股票前已发行

29、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及一致行动人平潭群航、星海贸易、王爱金承诺:1、在公司

30、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作出的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本企业/本人承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

31、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造成重大影响。4、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二)持股(二)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承诺以上的其他股东承诺 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平潭群航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2、承诺”。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了股价稳定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出了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33、东的净资产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立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如下优先顺序选择一种或几种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若根据当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

34、过的,则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回购期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由董事会最终审议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35、金的总额,单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但是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36、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限内增持,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 份。3

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份。有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

38、额累计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 2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 50%。有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 年内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

39、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 6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

40、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继续实施和终止(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继续实施和终止 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可以追加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41、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份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相关回购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时。(五)约束措施(五)约束措施 1、如果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仍未履行的,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现金分红或应领取薪酬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

42、直接用于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义务。3、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仍未履行的,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现金分红或应领取薪酬直接用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如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除董事担任的董事职务,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诺(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43、 1、公司保证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经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于有权部门作出认定事实及行政处罚之日起 30 日内尽快制定回购预案并提交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若经有权部门认

44、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经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经有权部门认

45、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于有权部门作出认定事实及行政处罚之日起 30 日内尽快制定回购预案并提交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本次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本次发行时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若经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经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

4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经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于有权部门作出认定事实及行政处罚之日起,积极督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制

47、定回购预案并提交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和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本次发行时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 存款利息确定(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若经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经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

48、人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四)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四)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49、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验资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

50、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五、关于承诺五、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履行的约束措施(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应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应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51、道歉;(2)调减或停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向投资者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应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2、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应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52、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应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应采取下列约束措施: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53、3)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向投资者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应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应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三)董事、监事

54、、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应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应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55、-1-20(5)向投资者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应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应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六、发行人专项承诺六、发行人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公司承诺如下:(一)法

56、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三)未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如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57、于的议案和关于的议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2、利润分配的、利润分配的形式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8、分配利润。3、利润分配的顺序、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4、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1)现金分配的条件: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59、定。(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60、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

61、会审议通过。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6、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

62、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

63、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64、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后交由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出现地震、台

65、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出现以上五种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二)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二)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向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

66、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1、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公司制定股东分

67、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3、公司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考虑现金形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的

68、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69、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4、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

70、股东大会审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程序进行监督。(2)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和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股东分红回报

71、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一)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对本规划做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监督。(二)公司制定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72、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 九、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九、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一)发行人承诺(一)

73、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1、提升运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完善内部控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4、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1、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滥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

74、利益;2、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75、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将立即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愿意:(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76、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中的下列风险(一)行业周期性风险(一)行业周期性风险 干散货航运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航运公司的盈利和估值与宏观经济周期、航运周期密切相关,若出现宏观经济周期下行、航运市场低迷、供需关系失衡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二)行业运力供给过剩风险行业运力供给过剩风险 投入营运的船舶运力决定了干散货航运业的供给情况。对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以及钢材价格的变动趋势的预期,将影响新造船舶订单和旧船拆船订单,进而影响干散货船舶运力的供给。2021 年度,受运价上涨

77、的影响,新造船舶订单数量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该部分新增运力将在未来投入航运市场。若运力供应出现过剩的情况,市场价格将可能出现下行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三)运价大幅波动风险(三)运价大幅波动风险 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取得成效,中国经济率先复苏,货物进出口贸易需求和国内贸易需求提升,干散货航运业景气度快速回升;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 同时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部分港口出现堵港情形,全球航运周转效率下降,市场运价/租金波动上涨。随着未来全球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航运周转效率将出现回升,运力短缺问题也将得到缓解,市场运价/租

78、金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回落,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在极端情况下,公司有可能发生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度下降幅度超过 50%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四四)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干散货航运市场的运输需求、运输价格等与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关联度较高。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或上下游产业不景气等情况,公司所在行业的需求水平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五五)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专注于国内沿海及国际远洋干散货海运业务。全球干散货运输市场集中程度低,参与者众多,市场运价相对透明,市场开放程度高,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虽是国内民营干散货航运

79、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全球航运市场所占运力份额仍较为有限,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有可能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六六)环保政策风险)环保政策风险 船舶运输所使用的燃料油、柴油等燃料,易对环境产生污染。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持续加强,鼓励航运企业向节能减排方向转型升级,近年来相继发布法律法规、政策予以引导和监管。2018 年 11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对沿海控制区域的船舶燃油硫排放实施限制管控,以促进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等。国际方面,IMO 制定了降低航运碳排放的明确目标,现有船舶效能设计指数(EEXI)也将于 2023 年生效。如未来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境

80、外相关有权机构针对船舶节能减排颁布更加严格的政策规定,将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相应增加,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 目目 录录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1 声声 明明.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6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6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0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11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5 五、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18 六、发行人专项承诺.20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20 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20 九、摊

81、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7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28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35 一、普通术语.35 二、专业术语.37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40 一、发行人简介.4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简介.4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42 四、本次发行情况.43 五、本次发行资金募集及运用概况.44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4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5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4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48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48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82、4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 一、行业风险.49 二、市场风险.50 三、政策风险.50 四、经营风险.51 五、财务风险.52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53 七、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54 八、其他风险.54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56 一、公司基本情况.5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56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58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97 五、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情况.98 六、发起人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101 七、发行人股权关系与内部组织结构.102 八

83、、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107 九、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112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123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138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138 十三、持有 5%股份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57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15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15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16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9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20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4、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221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245 七、公司信息技术及研发情况.245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246 九、发行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控制情况.246 第七节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55 一、发行人的独立运行情况.255 二、同业竞争情况.256 三、关联交易情况.258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人员.28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28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85、属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29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9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9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29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29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特定协议安排与重要承诺.296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96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296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298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98

86、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309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313 四、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说明.313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315 一、财务报表.315 二、审计意见.32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2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28 五、税项.369 六、分部信息.370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370 八、非经常性损益.371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情况.371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无形资产情况.372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87、情况.372 十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374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374 十四、重要财务指标.375 十五、盈利预测.378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378 十七、公司设立及历次验资情况.379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80 一、财务状况分析.380 二、盈利能力分析.406 三、现金流量分析.438 四、资本性支出.440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公司差异情况.441 六、或有事项与期后事项.441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442 八、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443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448 一

88、、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448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及具体规划.448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450 四、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451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45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45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452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453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460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462 一、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462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462 三、本次发行前滚

89、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463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63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470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470 二、重要合同.470 三、对外担保.474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75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7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7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7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82 四、发行人会计师声明.48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84 六、验资机构声明.485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88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90、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489 一、备查文件.489 二、文件查阅地址及时间.48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一、普通术语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海通发展、股份公司 指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更名 海通有限、有限公司 指 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平潭大海 指 平潭大海船务有限公司,原名平潭兴通船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更名 大秦国际 指 福建大秦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大宋国际 指 福建大宋国际

91、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互众贸易 指 福建互众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通国际 指 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平潭群航 指 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8 月更名 星海贸易 指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平潭雄鹰 指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麒麟 指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潮溪资管 指 潮溪(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澜溪创投 指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澳赢 指 宁波澳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金控租赁 指 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福州国发

92、基金 指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大通远洋 指 大通远洋航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海远洋 指 大海远洋航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洋远洋 指 大洋远洋航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和海运 指 大和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宁海运 指 大宁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唐海运 指 大唐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宋海运 指 大宋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秦海运 指 大秦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创海运 指 大创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新海运 指 大新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宏海运 指 大宏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

93、孙公司 大夏海运 指 大夏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汉海运 指 大汉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 大盛海运 指 大盛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安海运 指 大安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平海运 指 大平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商海运 指 大商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业海运 指 大业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招海运 指 大招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大兴海运 指 大兴海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海扬燃油 指 福建海扬燃料油有限公司 儒思石油 指 福州儒思石油有限公司 平潭达信

94、 指 平潭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澜溪宁波资管 指 澜溪(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轮船 指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远洋 指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运 指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国航 指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航凤凰 指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STAR BULK 指 STAR BULK CARRIERS CORP.GLODEN OCEAN 指 GOLDEN OCEAN GROUP LTD.PACIFIC BASIN 指 PACIFIC BASIN SHIPPING LIMITED 惠顺船务 指 连云港惠顺船务有限公司,系与发行人开展光船租赁业务的

95、合作方 民生金租 指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系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方 中船租赁 指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方 天津中散 指 天津中散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船舶管理服务的供应商 天津基马克斯 指 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船舶管理服务的供应商 中国船东协会 指 英文名称为 China Shipowners Association,简称 CSA,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从事水上运输的商船所有人和经营人、管理人以及与航运相关的企业和单位自愿组成,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 上海航运交易所

96、指 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于 1996 年成立的我国唯一一家国家级航运交易所 克拉克森、Clarksons 指 克拉克森研究公司,世界一流的航运及海工研究咨询公司,总部位于英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 公司章程 指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康达律师、发行人律师

97、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 股票、A 股股票 指 每股面值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行为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二二、专业术语专业术语 干散货 指 以散装形式运输的货物,包括煤炭、铁矿石、粮食等干散货物 件杂货 指 单独装载且并非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的统称,包括以袋装、桶装、盒装、箱装及圆桶装运输等品种繁杂、性质各异、包装形式不一的货物 航

98、次 指 船舶在营运中完成一次运输生产任务的周期 载重吨、DWT 指 用于表示船舶运载能力的衡量单位,英文全称 Dead Weight Tonnage 总吨 指 按船舶丈量法规规定为船内封闭处所的总容积 DOC 证书 指 Document of Compliance 的缩写,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 SMC 证书 指 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 的缩写,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SMS 指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的缩写,安全管理体系 指定人员 指 主要负责监控公司各部门和船舶的营运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执行情况的人员 COA 指 Contract o

99、f Affreightment 的缩写,即包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在约定期间内分批将约定数量货物从约定装货港运至约定目的港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ISM 规则 指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NSM 规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IMO 指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ILO 指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国际劳工组织

100、,是联合国处理劳工事务的专门机构 船级社 指 Classification society,是从事船舶检验的机构,通常为民间组织。船级社经政府授权后可以代表国家签发有关国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 际公约规定的船舶证书 船旗国 指 船舶登记和授权船舶悬挂其旗帜的国家或地区 船籍港 指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亦称船舶登记港 岸基部门 指 公司内部对船舶提供包括安全管理、技术指导、物料供给、故障维修等方面支持工作的岸上支持部门 程租 指 又称航次租船,船舶出租人为承租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运费的业务 期租 指 又称定期租船,船舶出租人将配备

101、有操作人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人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人收取租赁费,租赁期间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出租人负担的业务 自有船舶 指 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船舶以及通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实际控制运力的船舶 光租 指 又称光船租赁,船舶出租人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光租船舶 指 公司通过光船租赁方式实际控制运力的船舶 外租 指 当公司控制的运力无法满足运力配置的要求时,公司通过长期、短期和单航次租入船舶开展船舶运输业务。外租船舶运输业务模式下,公司向

102、客户收取运费或租金,并向出租人支付运费或租金 外租船舶 指 公司通过外租方式执行运输业务的船舶 境内航区船舶 指 公司从事境内航区运输业务的船舶 境外航区船舶 指 公司从事境外航区运输业务的船舶 境内外航区兼营船舶 指 公司既能从事境内航区运输业务,又能从事境外航区运输业务的船舶 BDI 指数 指 Baltic Dry Index,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由波罗的海交易所发布的衡量国际航运业干散货交易情况的经济指数 CCBFI 指数 指 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反映我国沿海运输市场运价变化的经济指数 CBCFI 指数 指 中国沿海(散货)煤炭综合运价指数,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发

103、布的反映我国沿海煤炭运输市场运价变化的经济指数 EEXI 指 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现有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船舶的技术性指标,是船舶碳排放强度的理论计算值 高级船员 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大副 指 职位仅低于船长的船舶驾驶员,甲板部(驾驶部)负责人,船长的主要助手 二副 指 职位仅低于船长、大副的船舶驾驶员,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值班等职责 三副 指 船员职务名称,次于二副,一般掌管救生设备、消防设

10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 备等,航行时轮流值班驾驶 轮机长 指 全船机电、动力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轮机部(机舱部)部门长,在船长领导下,负责轮机部的全面工作,又称“老轨”大管轮 指 职位仅低于轮机长的轮机员,轮机长的主要助手,又称“二轨”二管轮 指 职位低于大管轮的轮机员。在轮机长和大管轮领导下,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发电原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又称“三轨”三管轮 指 海员职务中的一种,负责船舶机舱设备的日常管理等事务,又称“四轨”灵便型干散货船舶 指 Handysize Bulker,散货船舶的一种类型,运载能力 4 万载重吨以下 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舶 指 Supr

105、amax Bulker,干散货船舶的一种类型,运载能力 4-7万载重吨 巴拿马型干散货船舶 指 Panamax Bulker,干散货船舶的一种类型,运载能力 7-10万载重吨,是可以通过巴拿马运河的最大干散货船型 好望角型干散货船舶 指 Capesize Bulker,干散货船舶的一种类型,运载能力 10万载重吨以上,因承运从澳大利亚至欧美的铁矿石需绕道好望角而得名 VLOC 指 Very Large Ore Carrier 的缩写,大型矿砂船,运载能力一般在 20 万载重吨以上,是干散货船舶的一种类型 RCEP 协议 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 2012 年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发起,由包括

106、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经济合作协定 Broker 指 航运经纪商,在海运租船市场专门从事交易撮合、经纪业务的居间人 滞期 指 船舶在港装卸货物的实际使用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可用时间。若船舶存在滞期情形,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支付根据滞期时间及滞期费率计算的滞期费 速遣 指 船舶在港于合同约定装卸时间之前完成货物装卸。若船舶存在速遣情形,出租人需要向承租人支付根据速遣时间及速遣费率计算的速遣费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07、)1-1-40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Highton Development Co.,Ltd.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 17 层 1705-2 室 法定代表人:曾而斌 注册资本:37,148.4135 万元 设立时间:2009 年 3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和国内水路船舶代理业务;船舶维

108、修;船舶经纪;集装箱出租;港湾建设,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上均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海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 20,000.00 万元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20,000.00 万元,余额 13,947,951.96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3 月13 日,股份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 3506 的营业执照。(三

109、三)发行人业务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以及国际远洋的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民营干散货航运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境内沿海运输方面,公司主要运输的货物为煤炭,现已成为环渤海湾到长江口岸的进江航线中煤炭运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 输货运量最大的民营航运企业之一,同时积极拓展铁矿、水渣等其他干散货物的运输业务;国际远洋运输方面,公司运营的航线遍布 30 余个国家和地区的 200余个港口,为客户提供矿石、煤炭、化肥等多种货物的海上运输服务。公司的船队由51,000载重吨和57,000载重吨为主的超灵便型干散货船组成,截至 20

110、22 年 6 月末,公司船队共包含自有船舶 21 艘、光租船舶 2 艘,自有船舶运力及光租船舶运力合计超过 120 万载重吨,运力规模在国内从事干散货运输的企业中排名前列。公司是上海航运交易所“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编制委员会”委员之一,坚持以“志在海洋,做精做强中国航运事业”为企业使命,秉承“大海胸怀、志者必成”的企业精神,树立了“拼搏、当责、协作、创新”的价值观,专注于干散货航运领域,为实现“以航运为主业,拓展航运产业链,打造知名国际航运品牌”的愿景不懈努力。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简介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曾而斌

11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曾而斌直接持有公司 245,431,04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决权的 66.0677%;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16,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决权的 4.5224%;通过平潭群航间接控制公司 19,88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决权的 5.3515%;王爱金为曾而斌配偶的母亲,持有公司 5,693,38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决权的 1.5326%,为曾而斌的一致行动人;曾而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287,804,425 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的 77.4742%。同时,曾而斌任公司董事长,能够实际控制公司。因此,曾而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112、制人。为加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曾而斌与王爱金、星海贸易、平潭群航于 2022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王爱金、星海贸易、平潭群航为曾而斌的一致行动人,以曾而斌的意见为准在公司经营管理及股东大会中执行一致行动。曾而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50128197211*,住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其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 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之“1、曾而斌”。王爱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13、为 350128195201*,住址为福建省平潭县。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一)发起人”之“2、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1、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 福建

114、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351A024876 号),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一(一)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资产总额 230,614.38 214,181.99 155,388.37 131,631.55 负债总额 67,835.30 81,592.60 89,311.70 70,

115、736.16 股东权益 162,779.08 132,589.39 66,076.67 60,895.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62,779.08 132,589.39 66,076.67 60,895.39 少数股东权益-(二)利润表(二)利润表主要数据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92,472.91 159,818.27 67,887.51 55,773.45 营业利润 31,324.43 57,880.96 8,160.84 15,133.43 利润总额 31,170.78 57,9

116、19.96 8,766.72 15,399.18 净利润 29,231.67 51,744.27 6,602.04 10,255.0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231.67 51,744.27 6,602.04 10,25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12.40 50,376.91 5,132.97 7,203.93(三)现金流量表(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117、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46.51 69,073.94 14,150.30 23,654.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8-24,364.46-86.22-10,753.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47.33-21,823.74-14,352.51-15,790.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20.70 22,601.93-228.95-3,070.57(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21 年年 12 月月

118、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流动比率(倍)1.94 1.92 0.78 0.50 速动比率(倍)1.75 1.81 0.70 0.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2.81%25.07%36.05%37.21%资产负债率(合并)29.42%38.09%57.48%53.7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9%0.12%0.08%0.01%每股净资产(元)4.38 3.57 2.83 2.61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应收

119、账款周转率(次/年)10.31 21.86 20.11 21.60 存货周转率(次/年)12.19 35.81 27.76 28.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9,547.70 73,349.94 20,309.54 24,778.28 利息保障倍数(倍)13.42 11.70 2.70 4.6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96 1.86 0.61 1.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1 0.61-0.01-0.13 注: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具体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四、重要财务指标”。四、本次发行情况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

120、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方式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证券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

121、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发行资金募集及运用概况五、本次发行资金募集及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股票,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168,870.92 132,823.43 2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2,176.57 2,176.57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122、0.00 20,000.00 合计合计 191,047.49 155,000.00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部分,公司将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或偿还先期银行借款。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 第三节第

123、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一、一、本次本次发行发行的基本情况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

124、产【】元(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证券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上市地 上海

125、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二二、本次本次发行发行的相关机构的相关机构(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而斌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 17 层 1705-2 室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刘国勇(二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126、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传真: 保荐代表人:许阳、陈拓 项目协办人:林真 项目经办人:吴小琛、吴军、段俊宇、林旋里、李古阳、薛鼎革、郑邦威、庄子怿(三三)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40-3 四层-五层 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李赫、康晓阳、张政、陈鸣剑(四四)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李惠琦 福建海

127、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 传真: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庆瑜、杨遒景(五五)评估评估机构机构 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向阳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B 座 6(5)层 B60241 电话: 传真: 经办资产评估师:王伟、刘志强(六六)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

128、5665588 传真: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庆瑜、杨遒景(七七)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张恩军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电话: 传真: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海福、丁西国(已离职)(八八)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传真:(九九)股票登记机构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129、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传真:(十十)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三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四四、本次本次发行发行有关重要日期有关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

130、月【】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本节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明风险将依排列次序发生。一一、行业风险行业风险(一)行业周期性风险(一)行业周期性风险 干散货航运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航运公司的盈利和估值与宏观经济周期、航运周期密切相关,若出现宏观经济周期下行、航运市场低迷、供需关系失衡等情形,

131、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二)行业运力供给过剩行业运力供给过剩风险风险 投入营运的船舶运力决定了干散货航运业的供给情况。对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以及钢材价格的变动趋势的预期,将影响新造船舶订单和旧船拆船订单,进而影响干散货船舶运力的供给。2021 年度,受运价上涨的影响,新造船舶订单数量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该部分新增运力将在未来投入航运市场。若运力供应出现过剩的情况,市场价格将可能出现下行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三三)运价大幅波动风险运价大幅波动风险 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取得成效,中国经济率先复苏,货物进出口贸易需求和国内贸易需求提升,干散

132、货航运业景气度快速回升;同时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部分港口出现堵港情形,全球航运周转效率下降,市场运价/租金波动上涨。随着未来全球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航运周转效率将出现回升,运力短缺问题也将得到缓解,市场运价/租金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回落,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在极端情况下,公司有可能发生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度下降幅度超过 50%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四四)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公司境内航区运输业务需获得国内交通、海事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境外航区运输业务需获得船旗国等相关有

133、权机构签发的相关资质许可。如果公司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更新、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二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一)(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干散货航运市场的运输需求、运输价格等与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关联度较高。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或上下游产业不景气等情况,公司所在行业的需求水平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二二)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专注于国内沿海及国际远洋干散货海运业务。全球干散货运输市场集中程度低,参与者众多,市场运价相对透明,市场开放程度高,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虽

134、是国内民营干散货航运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全球航运市场所占运力份额仍较为有限,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有可能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三三、政策风险政策风险(一一)行业政策变化风险)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航运业作为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航运业发展的政策,如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虽然国家大力支持航运业的发展,但如果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态势,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二二)环保)环保政策风险政策风

135、险 船舶运输所使用的燃料油、柴油等燃料,易对环境产生污染。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持续加强,鼓励航运企业向节能减排方向转型升级,近年来相继发布法律法规、政策予以引导和监管。2018 年 11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船舶大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 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对沿海控制区域的船舶燃油硫排放实施限制管控,以促进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等。国际方面,IMO 制定了降低航运碳排放的明确目标,现有船舶效能设计指数(EEXI)也将于 2023 年生效。如未来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境外相关有权机构针对船舶节能减排颁布更加严格的政策规定,将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相应

136、增加,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四四、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一)航运安全风险(一)航运安全风险 公司的航运业务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或人为疏失因素而造成运输标的损坏或灭失、装载的货物受损或灭失的风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向相关方赔偿、交通运输工具损毁等风险。公司已为其运输工具按照行业惯例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若事故赔偿支出超出保险赔付金额,将导致公司承担成本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二)经营成本上升风险(二)经营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自有船舶折旧、船舶租赁费用、燃油成本、船员工资及港口费用等。自有船舶折旧由船舶购置成本决定,船舶购置价格与船舶租赁费用受航运市场供需

137、水平的影响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性。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购船、租船时机,以相对较高的价格水平增加运力,将导致公司后续的经营成本上升。燃油成本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重要支出项目,燃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关联度高,易受宏观政治、经济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发生大幅上涨,将会加大公司的燃油成本。船员工资是船舶运营的必要支出,航运市场的景气程度是影响船员供给的重要因素,若未来船员工资水平持续上升,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港口费用系港口管理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港口作业服务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港口费用水平受港口所在地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若未来港口费用上升,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福建海通发展股

138、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三)船舶租赁风险(三)船舶租赁风险 公司在自有船舶的基础上,适时通过租赁方式补充运力,灵活合理地进行运力配置。公司与船舶出租方均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但仍存在租赁期满无法续租、租金上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公司的运力配置计划,进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四)业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四)业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于报告期内保持良性发展,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能力也在相应加强。未来随着公司自身规模的扩大,将对公司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利用、内部控制、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能力如无法适应这

139、一变化趋势,经营运作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影响。(五)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五)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航运行业发展所依赖的技术日趋复杂,大大提高了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参与是航运企业良性发展的关键。未来随着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个人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专业人才可能因各种主客观因素从公司离职。如公司不能及时引进新的专业人才,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造成风险。五五、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一)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一)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773

140、.45 万元、67,887.51 万元、159,818.27 万元和 92,472.91 万元,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10,255.07 万元、6,602.04 万元、51,744.27 万元和 29,231.67 万元,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整体呈增长趋势。干散货运输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航运周期的影响较大,公司业务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外贸易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业绩情况通常受宏观政治、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燃油价格变动、运价波动、船舶租赁价格变动、行业竞争环境等外部因素和公司经营策略、管理层稳定性、安全生产状况、供应商与客户结构等自身经营因素影响。前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福

141、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 影响,进而使公司面临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在极端情况下,公司有可能发生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度下降幅度超过 50%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二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54%、21.99%、42.19%和 40.26%,受海运市场供需结构及市场价格变动、公司自身业务结构及船队规模变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如果公司受到行业政策、市场供需关系、燃油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影响

142、公司的业绩表现。(三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主要为自有或租赁取得的船舶等经营性资产。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金额为 97,350.02 万元、使用权资产金额为69,252.22 万元,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99.64%,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2.2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中均不存在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但如果未来因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船舶制造技术更新迭代等原因导致船舶闲置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

143、临出现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四四)应收账款风险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091.95 万元、4,660.50 万元、9,960.17 万元和 7,971.77 万元,应收账款增长较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若下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破产清算、资金链紧张等情形,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可能带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的风险。六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而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77.4742%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

144、人在股权控制和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对公司存在较强影响力,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 情况发生,但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重大资本性支出、经营决策、发展战略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七、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七、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

14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于 10 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购置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赖于政策、市场环境、管理、资金、客户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配合。若公司实施过程中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投资项目失败的风险。(二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

146、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八、其他风险八、其他风险(一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存在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的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选择。(二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境外航区运输业务遍布全球 30 余个国家和

147、地区。目前我国和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基本正常,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治、外交、就业等因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 素影响下,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或修改现有贸易政策,从而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限制,给公司的境外航区运输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三三)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航区运输业务主要以美元等进行计价和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国家外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四四)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风险 航运企业的经营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都

148、会对船舶运输形成制约。恶劣的海洋天气不仅会延误正常的运输进程,还会影响到船舶安全驾驶,船舶搁浅、碰撞、沉船、火灾、机械故障等各种意外事故也可能对船舶以及船载货物造成损失,导致人员伤亡、运输线路中断、运输时间延迟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五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风险 2020 年初,全国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各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普遍受到疫情的冲击。目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若国内外疫情再次出现大范围爆发,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除上述风险外,如果出现极端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社会动乱、国家政策变化、战争及其他突发性

149、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人员、资金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ujian Highton Development Co.,Ltd.注册资本 37,148.413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曾而斌 成立日期 2009 年 3 月 19 日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 17 层 1705-2 室 邮政编码 350401

150、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http:/www.fj- ipofz- 二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一)(一)设立方式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海通有限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2 月 16 日,海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海通有限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中的 20,000.00 万元折合股本 20,000.00 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 1,394.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3 月 3 日,北

151、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02 号),对此次整体变更全体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确认。2015 年 3 月 13 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建省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506 的营业执照。(二二)发起人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 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400.00 92.00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 6.00 3 郑

152、玉芳 400.00 2.00 合计合计 20,000.00 100.00 公司各发起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曾而斌、星海贸易、郑玉芳。公司改制设立前,曾而斌、郑玉芳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海通有限的股权,主要在海通有限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星海贸易无实际经营。公司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曾而斌、星海贸易、郑玉芳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53、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四(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干散货运输业务,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改制前后没有发生变化。(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设立前后,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业务流程图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主要服务的流程图”。(六)发行人成立以来

154、,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独立经营,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内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海通有限整体变更,承继了全部资产及负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三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发行人的股本形成

155、及其演变情况(一)有限公司阶段(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9 年年 3 月,月,公司前身海通有限公司前身海通有限设立设立 2009 年 2 月 22 日,经海通有限(筹)股东会审议通过,曾而斌、孙燕签署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章程设立海通有限,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2009 年 2 月 25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078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2 月 24 日海通有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的首次出资 100.00 万元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设立时的股东曾而斌现任公司董事长,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股东孙燕为曾而斌配偶的弟弟,20

156、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公司出纳,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曾任公司供应商海扬燃油总经理,未在公司客户或其他供应商任职。海通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曾而斌 475.00 95.00 95.00 货币 2 孙燕 25.00 5.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500.00 100.00 100.00-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09 年 3 月 19 日,海通有

157、限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2009 年年 4 月,海通有限增加实收资本月,海通有限增加实收资本 2009 年 4 月 14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232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4 月 14 日海通有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的二期出资 400.00 万元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 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增加实收资本前增加实收资本前

158、 增加实收资本后增加实收资本后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1 曾而斌 475.00 95.00 475.00 95.00 货币 2 孙燕 25.00 5.00 25.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09 年 4 月 16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3、2009 年年 4 月,海通有限第一次增资月

159、,海通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4 月 20 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0 万元增至 1,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 950.00万元、孙燕出资 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09 年 4 月 22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277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4 月 22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

160、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475.00 95.00 1,425.00 95.00 货币 2 孙燕 25.00 5.00 75.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500.00 100.00 1,5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09 年 4 月 24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4、2009 年年 5 月,海通有限第二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5 月 2 日,海通有限股东

161、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1,500.00 万元增至 2,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 475.00万元、孙燕出资 25.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 2009 年 5 月 4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305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5 月 4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

162、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1,425.00 95.00 1,900.00 95.00 货币 2 孙燕 75.00 5.00 100.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1,500.00 100.00 2,0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09 年 5 月 5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5、2009 年年 9 月,海通有限第三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8 月 24 日,海通有限股东

163、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2,000.00 万元增至 2,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 475.00万元、孙燕出资 25.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09 年 8 月 27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766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8 月 25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64、(%)1 曾而斌 1,900.00 95.00 2,375.00 95.00 货币 2 孙燕 100.00 5.00 125.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2,5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09 年 9 月 10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 6、2009 年年 11 月,海通有限第四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11 月 3 日,海

165、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2,500.00万元增至3,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950.00万元、孙燕出资 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09 年 11 月 5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980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11 月 4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

166、例(%)1 曾而斌 2,375.00 95.00 3,325.00 95.00 货币 2 孙燕 125.00 5.00 175.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2,500.00 100.00 3,5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09 年 11 月 16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7、2010 年年 8 月,海通有限第五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12 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3,500.0

167、0 万元增至 5,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1,425.00 万元、孙燕出资 75.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0 年 8 月 17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0)1076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8 月 16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3,325.00 9

168、5.00 4,750.00 95.00 货币 2 孙燕 175.00 5.00 250.00 5.00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 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计合计 3,500.00 100.00 5,0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10 年 8 月 27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69、:3506)。8、2010 年年 9 月,海通有限第六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2 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00 万元增至 8,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2,850.00 万元、孙燕出资 1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0 年 9 月 3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0)1160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9 月 2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170、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4,750.00 95.00 7,600.00 95.00 货币 2 孙燕 250.00 5.00 400.0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5,000.00 100.00 8,0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10 年 9 月 8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9、2010

171、 年年 10 月,海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月,海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12 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孙燕与曾而斌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孙燕将所持海通有限 5.00%股权(出资额为 400.00 万元)以 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而斌。本次股权转让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 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7,600.00 95.00 8,000

172、.00 100.00 货币 2 孙燕 400.00 5.00 -合计合计 8,000.00 100.00 8,000.00 100.00 -注:孙燕所持公司股权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持有公司 100.00%股权。2010 年 10 月 14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10、2010 年年 11 月,海通有限第七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七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 8,000.00万元增至 10,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

173、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0 年 11 月 22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0)1523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1 月 19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8,0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合计 8,0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

174、2010 年 11 月 26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11、2011 年年 1 月,海通有限第八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八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12 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0.00万元增至 12,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1 年 1 月 7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1)0023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1 月 6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福建

175、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 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10,000.00 100.00 12,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合计 10,000.00 100.00 12,000.00 100.00 -2011 年 1 月 11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12、2011 年年 7 月

176、,海通有限第月,海通有限第九九次增资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29 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 12,000.00万元增至 16,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1 年 7 月 6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1)0533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7 月 1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

177、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合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2011 年 7 月 7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13、2011 年年 10 月,海通有限第十次增资月,海通有限第十次增资 2011 年 10 月 6 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 16,000.00万元增至 20,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

178、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1 年 10 月 9 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1)0732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10 月 8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 本次增资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16,000.00 100.00 20,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合计 16,000.00

179、 100.00 20,000.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10 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009 年至 2011 年历次增资的原因及背景、增资价格及其确定依据、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情况如下:有限公司成立初期,因购船等经营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增资的形式累计出资 2.00 亿元。因公司尚无实际经营,故增资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在设立海通有限之前,主要从事燃油贸易及房地产投资等业务,积累了创办海通有限的原始资金,相关出资均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及验资程序,符

180、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4、2015 年年 1 月,海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月,海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21 日,经海通有限股东决定,股东曾而斌分别与星海贸易、郑玉芳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曾而斌将所持海通有限 2.00%股权(出资额为 400.00万元)、1.00%股权(出资额为 200.00 万元)分别以 400.00 万元、2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海贸易、郑玉芳。2015 年 3 月 27 日,星海贸易、郑玉芳向曾而斌足额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为郑玉芳、星海贸易。其中,郑玉芳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星海贸易不是公司的客户

181、、供应商,受让股权时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代曾而斌持股,星海贸易现有股东为曾而斌,陈海花于 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其中 2017 年 7 月至 2019年 12 月任副董事长),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余兆金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本次股权转让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出资比例(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出资比例(例(%)1 曾而斌 20,000.00 100.00 19,400.00 97.00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

182、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出资比例(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出资比例(例(%)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400.00 2.00 货币 3 郑玉芳 -200.00 1.00 货币 合计合计 20,000.00 100.00 20,000.00 1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2.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99.00%。2015 年 1 月 22

183、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15、2015 年年 2 月,海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月,海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2 月 6 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曾而斌分别与星海贸易、郑玉芳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曾而斌将所持海通有限4.00%股权(出资额为800.00万元)、1.00%股权(出资额为 200.00 万元)分别以 800.00 万元、2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海贸易、郑玉芳。2015 年 3 月 27 日,星海贸易、郑玉芳向曾而斌足额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后,海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184、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出资比例(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出资比例(例(%)1 曾而斌 19,400.00 97.00 18,400.00 92.00 货币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400.00 2.00 1,200.00 6.00 货币 3 郑玉芳 200.00 1.00 400.00 2.00 货币 合计合计 20,000.00 100.00 20,000.00 1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185、6.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98.00%。2015 年 2 月 10 日,海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向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5 年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海通有限拟于 2015 年进行股份改制,规划在股改前引入新股东,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郑玉芳自公司筹建之初即加入公司,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3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考虑到郑玉芳在公司历史及未来发展中的贡献,曾而斌拟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7 转让所持公司合计 400.00 万股股权给郑玉芳;星海贸易自 2009 年成立以来无

186、实际经营,为曾而斌全资公司,秉承与员工共享公司经营收益的理念,曾而斌原计划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因此将所持公司合计 1,200.00 万股股权转让给星海贸易。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5日出具的“2015京会兴审字第 60000013 号”审计报告,海通有限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归母净资产为 21,138.19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1.06 元,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归母净资产为 21,394.80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1.07 元。曾而斌以 1.00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郑玉芳、星海贸易转让所持部分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在每股净

187、资产基础上协商确定,与转让时海通有限的每股净资产相近,定价具有公允性。郑玉芳、星海贸易分别以合法自筹、合法自有资金出资。(二)股份公司阶段(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5 年年 3 月,月,海通有限整体变更为海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 2015 年 2 月 15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 60000013 号),经审计,海通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 年 1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为 21,394.80 万元。2015 年 2 月 16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

188、华评报字2015第010035 号),经评估,海通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 38,732.41 万元。2015 年 2 月 16 日,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中的20,000.00万元折为等额股份,余额 1,394.80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份公司股本为20,000.00 万元。2015 年 3 月 6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作出决议,审议通

189、过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8 序号序号 发起人名称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400.00 92.00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 6.00 3 郑玉芳 400.00 2.00 合计合计 20,000.00 1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6.00%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98.00%。2015 年 3 月 3 日,

190、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02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3 月 3 日,股份公司(筹)全体股东以 2015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并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21,394.80 万元出资,按 1.07: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筹)股本 2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溢价 1,394.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3 月 13 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2015 年年 4 月,月,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第一次增资 为在新三板挂

191、牌前进一步增加日常营运资金,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由 20,000.00 万股增至 20,903.47 万股,新增股本 903.47 万股由自然人王爱金、高海贝、刘健成、陈泉灯、李刘伟和郑玉奇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同日,股份公司原股东与上述新增投资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同意新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向股份公司出资 2,710.41 万元,其中 903.47 万元计入股本,余额 1,806.9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 3.00元/股。根据北京国融

192、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出具的 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10035 号),公司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评估每股净资产为 1.94 元/股。本次增资价格为 3.00 元/股,在评估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 54.91%,是在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后协商确定。2015 年 4 月 16 日,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闽安信2015验字 8-013 号),验证上述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各股东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9 以合法自

193、有或自筹资金出资。本次增资由王爱金、高海贝、刘健成、陈泉灯、李刘伟、郑玉奇出资。其中,王爱金为曾而斌岳母,陈泉灯为曾而斌外甥女婿,郑玉奇为郑玉芳妹妹,李刘伟曾于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公司投融资总监,除此之外,新增股东均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18,400.00 92.00 18,400.00 88.02 货币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

194、.00 6.00 1,200.00 5.74 货币 3 王爱金 -406.67 1.95 货币 4 郑玉芳 400.00 2.00 400.00 1.91 货币 5 高海贝 -200.00 0.96 货币 6 刘健成 -100.00 0.48 货币 7 陈泉灯 -100.00 0.48 货币 8 李刘伟 -55.00 0.26 货币 9 郑玉奇 -41.80 0.20 货币 合计合计 20,000.00 100.00 20,903.47 1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74%股份,直接、间

195、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93.76%。2015 年 4 月 22 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3、2015 年年 5 月,月,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第二次增资 为引入做市商,实现挂牌即做市,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19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家具备做市资格的证券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2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0 元,并在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同意公司股本总额由 20,903.47 万般增至 21,183.47 万股,新增股本 280.00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0 万股分别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认购 120.00 万股、80.00 万股和 80.00 万股,合计增资金额为840.00 万元,其中 280.00 万元计入股本,余额 5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 4

197、 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出具的 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10035 号),公司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评估每股净资产为 1.94 元/股。本次发行定价为 3.00 元/股,在评估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 54.91%,是在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各股东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2015 年 6 月 11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

198、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16 号),截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上述出资已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是公司客户或供应商。其中,兴业证券(601377.SH)为福建省财政厅控制的上市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申万宏源(000166.SZ)全资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后现有股东均非自然人,申万宏源(000166.SZ)、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后现有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199、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曾而斌 18,400.00 88.02 18,400.00 86.86 货币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 5.74 1,200.00 5.66 货币 3 王爱金 406.67 1.95 406.67 1.92 货币 4 郑玉芳 400.00 1.91 400.00 1.89 货币 5 高海贝 200.00 0.96 200.00 0.94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1 序序号号

200、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0.00 0.57 货币 7 刘健成 100.00 0.48 100.00 0.47 货币 8 陈泉灯 100.00 0.48 100.00 0.47 货币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0.38 货币 1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00 0.38 货币 11 李刘伟 55.00 0.26 55.00 0.26 货币 12 郑玉奇 41.80 0.20 41.80 0.20 货币 合

201、计合计 20,903.47 100.00 21,183.47 1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66%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92.52%。2015 年 5 月 18 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4、2015 年年 6 月,月,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第三次增资 为在新三板挂牌前进一步增加日常营运资金,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

202、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钜致天星新三板股权投资 1 号专项基金、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志文、曹文景、邱曼莉等符合规定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080 万股的普通股,每股价格为 3.50 元/股,拟募集资金3,780.00 万元,其中 1,080.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股本总额从 21,183.47 万股增至 22,263.47 万股。各投资者分别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投资协议。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出具的 福州海

203、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010035 号),股份公司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评估每股净资产为 1.94 元/股。本次发行定价为 3.50 元/股,在评估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 80.73%,是在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后协商确定。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2 2015 年 6 月 18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17 号),验证上述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各股东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由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钜致天

204、星新三板股权投资 1 号专项基金、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志文、曹文景、邱曼莉出资。其中,钜致天星新三板股权投资 1 号专项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33659),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穿透现有非自然人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林志文、曹文景、邱曼莉及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穿透现有自然人股东均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205、1 曾而斌 18,400.00 86.86 18,400.00 82.65 货币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 5.66 1,200.00 5.39 货币 3 王爱金 406.67 1.92 406.67 1.83 货币 4 郑玉芳 400.00 1.89 400.00 1.80 货币 5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1.35 货币 6 钜致天星新三板股权投资 1号专项基金 -300.00 1.35 货币 7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0.90 货币 8 高海贝 200.00 0.94 200.00 0.90 货币 9 林志文 -130.00 0.58

206、 货币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0.00 0.57 120.00 0.54 货币 11 刘健成 100.00 0.47 100.00 0.45 货币 12 陈泉灯 100.00 0.47 100.00 0.45 货币 13 曹文景 -100.00 0.45 货币 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0.38 80.00 0.36 货币 1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00 0.38 80.00 0.36 货币 16 李刘伟 55.00 0.26 55.00 0.25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3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

207、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7 邱曼莉 -50.00 0.22 货币 18 郑玉奇 41.80 0.20 41.80 0.19 货币 合计合计 21,183.47 100.00 22,263.47 1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39%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88.04%。2015 年 6 月 29 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

208、0816)。5、2015 年年 8 月,月,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5月 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等议案。2015 年 8 月 3 日,股份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关于同意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4958

209、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海通发展,证券代码:833362,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7908U)。6、2017 年年 10 月,股份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月,股份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 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7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10、审议通过关于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861 号),同意股份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自2017 年 10 月 9 日起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股份公司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时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4,000,000 82.6466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

211、.3900 3 王爱金 4,066,700 1.8266 4 郑玉芳 4,000,000 1.7967 5 上海钜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钜致天星新三板股权投资 1 号专项基金 3,000,000 1.3475 6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2,979,000 1.3381 7 高海贝 2,000,000 0.8983 8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8983 9 刘健成 939,000 0.4218 10 董丽艳 857,000 0.3849 11 陈川民 840,000 0.3773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835,000 0.3751 13 曹文景 8

212、19,000 0.3679 14 陈泉灯 768,000 0.3450 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734,000 0.3297 1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493,000 0.2214 17 邱曼莉 450,000 0.2021 18 郑玉奇 418,000 0.1878 19 谢志宏 385,000 0.1729 20 王述华 369,000 0.1657 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152,000 0.0683 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144,000 0.0647 2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91,000

213、 0.0409 2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68,000 0.030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5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5 福建飞远集团有限公司 36,000 0.0162 26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32,000 0.0144 27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35 28 辛秀红 18,000 0.0081 29 李昌珑 15,000 0.0067 30 张建勇 13,000 0.0058 31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

214、0054 32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 1 号量化投资基金 12,000 0.0054 33 赵敏 9,000 0.0040 34 谢凌飞 6,000 0.0027 35 黄应强 5,000 0.0022 36 黑龙江省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0022 37 陈美梨 2,000 0.0009 38 乐金珠 2,000 0.0009 39 郑歆毅 1,000 0.0004 40 袁长海 1,000 0.0004 41 郑晓帆 1,000 0.0004 42 王青 1,000 0.0004 43 陆琴 1,000 0.0004 44 吴忠祥 1,000 0

215、.0004 45 王炳林 1,000 0.0004 46 林炜琼 1,000 0.0004 47 林耀明 1,000 0.0004 48 陈亮 1,000 0.0004 49 翁世国 1,000 0.0004 50 王娇瑜 1,000 0.0004 51 宿春英 1,000 0.0004 52 王振和 1,000 0.0004 53 肖爱玲 1,000 0.0004 54 郑海 1,000 0.0004 55 魏观鼎 1,000 0.000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6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56 吴哲

216、1,000 0.0004 57 郑良彬 1,000 0.0004 58 颜梅娇 1,000 0.0004 59 高凯 1,000 0.0004 60 刘立 1,000 0.0004 61 郑玲 1,000 0.0004 62 张交通 1,000 0.0004 63 王为发 1,000 0.0004 64 福建易捷思电子有限公司 1,000 0.0004 65 福建省美辰投资有限公司 1,000 0.0004 66 福州科捷电气有限公司 1,000 0.0004 67 西藏美辰投资有限公司 1,000 0.0004 68 荆明 1,000 0.0004 合计合计 222,634,700 100.

217、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39%股份,王述华、陈川民所持公司股份亦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89.5796%。7、2018 年年 1 月,月,股份股份公司在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终止挂牌 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7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218、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同意股份公司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7 年 12 月 5 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若未出席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且未能对摘牌事项表示无异议的股东对公司终止挂牌事项有任何异议的,实际控制人愿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当时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本公告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后三个月内为本次股份回购的有效期。2018 年 1 月 13 日

219、,股份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7 出具的 关于同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95 号),同意股份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23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股份公司摘牌时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挂挂牌时牌时 摘牌时摘牌时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4,000,000 82.6466 186,256,000 83.6599 货币 2 福建

220、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3900 12,000,000 5.3900 货币 3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0 1.3475 4,914,000 2.2072 货币 4 王爱金 4,066,700 1.8266 4,066,700 1.8266 货币 5 郑玉芳 4,000,000 1.7967 4,000,000 1.7967 货币 -钜致天星新三板股权投资1号专项基金 3,000,000 1.3475 -7 高海贝 2,000,000 0.8983 2,000,000 0.8983 货币 8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8983 2,0

221、00,000 0.8983 货币 -林志文 1,300,000 0.583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00,000 0.5390 -9 王述华 -965,000 0.4334 货币 10 刘健成 1,000,000 0.4492 939,000 0.4218 货币 11 董丽艳 -857,000 0.3849 货币 12 陈川民 -840,000 0.3773 货币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0.3593 734,000 0.3297 货币 14 曹文景 1,000,000 0.4492 619,000 0.2780 货币 1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0

222、.3593 493,000 0.2214 货币 -李刘伟 550,000 0.2470 -16 邱曼莉 500,000 0.2246 450,000 0.2021 货币 17 陈泉灯 1,000,000 0.4492 435,000 0.1954 货币 18 郑玉奇 418,000 0.1878 418,000 0.1878 货币 19 谢志宏 -388,000 0.1743 货币 2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409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8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挂挂牌时牌时 摘牌时摘牌时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223、(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1 福建飞远集团有限公司 -36,000 0.0162 货币 22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35 货币 23 辛秀红 -18,000 0.0081 货币 24 李昌珑 -15,000 0.0067 货币 25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1号量化投资基金 -15,000 0.0067 货币 26 张建勇 -13,000 0.0058 货币 27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54 货币 28 黄应强 -5,000 0.0022 货币 2

224、9 黑龙江省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0022 货币 30 郑晓帆 -4,000 0.0018 货币 31 郑海 -3,000 0.0013 货币 32 张交通 -3,000 0.0013 货币 33 陈裕芬 -2,000 0.0009 货币 34 郑歆毅 -1,000 0.0004 货币 35 袁长海 -1,000 0.0004 货币 36 陆琴 -1,000 0.0004 货币 37 宿春英 -1,000 0.0004 货币 38 王振和 -1,000 0.0004 货币 39 肖爱玲 -1,000 0.0004 货币 40 乐金珠 -1,000 0.0004 货币 41 吴

225、哲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22,634,700 100.0000 222,634,700 100.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39%股份,王述华、陈川民所持公司股份亦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89.8607%。摘牌时较挂牌时的新增股东中:袁长海于 2022 年 3 月入职现任公司外贸航运中心副总经理,陈川民为曾而斌外甥并曾于 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公司供应商海扬燃油任职(其中 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

226、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述华为曾而斌外甥女婿并曾于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在公司任职、曾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9 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公司供应商海扬燃油任职。除此之外,新增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穿透现有自然人股东均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新增非自然人股东及其穿透现有非自然人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8、股份公司终止挂牌后至、股份公司终止挂牌后至 2018 年年 5 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情况情况 因股份公司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部分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至 2018 年 5

227、 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转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让协议签转让协议签署时间署时间 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元(元/股)股)转让股数转让股数(股)(股)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支付时间支付时间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黑龙江省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曾而斌 2017 年 11月 29 日 5.15 5,000 根据入股价格,协商确定 2018 年 3 月7 日 合法自有资金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 1 号量化投资基金 曾而斌 2017 年 12月 1 日 5.00 15,000 2018 年 3 月7 日 邱曼莉 曾而斌 2017 年 12月 5 日 3.78 450,000

228、2018 年 3 月13 日 曹文景 曾而斌 2017 年 12月 10 日 3.65 619,000 2018 年 3 月7 日 陈泉灯 曾而斌 2018 年 3 月7 日 3.51 435,000 2018 年 3 月13 日 陈裕芬 曾而斌 2018 年 3 月7 日 3.85 2,000.00 2018 年 3 月7 日 福建飞远集团有限公司 曾而斌 2018 年 3 月7 日 4.30 36,000 2018 年 3 月13 日 刘健成 李兰 2018 年 4 月16 日 3.00 939,000 2018 年 4 月18 日 新增股东李兰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因看好公司发展前

229、景遂在股东刘健成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时投资入股。上述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6,256,000 83.6599 187,818,000 84.3615 货币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3900 12,000,000 5.3900 货币 3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2.2072 4,914,000 2.2072 货币 4 王爱金 4,066

230、,700 1.8266 4,066,700 1.8266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0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5 郑玉芳 4,000,000 1.7967 4,000,000 1.7967 货币 6 高海贝 2,000,000 0.8983 2,000,000 0.8983 货币 7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8983 2,000,000 0.8983 货币 8 王述华 965,000

231、 0.4334 965,000 0.4334 货币 -刘健成 939,000 0.4218 -9 李兰 -939,000 0.4218 货币 10 董丽艳 857,000 0.3849 857,000 0.3849 货币 11 陈川民 840,000 0.3773 840,000 0.3773 货币 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3297 734,000 0.3297 货币 -曹文景 619,000 0.2780 -1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2214 493,000 0.2214 货币 -邱曼莉 450,000 0.2021 -陈泉灯 435,000 0

232、.1954 -14 郑玉奇 418,000 0.1878 418,000 0.1878 货币 15 谢志宏 388,000 0.1743 388,000 0.1743 货币 1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409 91,000 0.0409 货币 -福建飞远集团有限公司 36,000 0.0162 -17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35 30,000 0.0135 货币 18 辛秀红 18,000 0.0081 18,000 0.0081 货币 19 李昌珑 15,000 0.0067 15,000 0.0067 货币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

233、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1号量化投资基金 15,000 0.0067 -20 张建勇 13,000 0.0058 13,000 0.0058 货币 21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54 12,000 0.0054 货币 22 黄应强 5,000 0.0022 5,000 0.0022 货币 -黑龙江省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0022 -23 郑晓帆 4,000 0.0018 4,000 0.0018 货币 24 郑海 3,000 0.0013 3,000 0.0013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1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234、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5 张交通 3,000 0.0013 3,000 0.0013 货币 -陈裕芬 2,000 0.0009 -26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7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8 陆琴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9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0 王振和 1,000 0.0004 1,000 0.

235、0004 货币 31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2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3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22,634,700 100.0000 222,634,700 100.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39%股份,王述华、陈川民所持公司股份亦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90.5623%。9、2018 年年 5 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36、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为进一步增加日常营运资金、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份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 222,634,700 股增至 233,745,811 股,新增11,111,111 股股份由平潭雄鹰以 5,000.00 万元认购,其中 11,111,111.00 元计入股本,其余 38,888,88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定价为 4.50 元/股,经双方协商,以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的预期,投前估值约 10.02 亿元。2018 年 4 月 22 日,

237、平潭雄鹰与公司就本次增资签署增资协议。2018 年 4 月 25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8)第351ZB0005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平潭雄鹰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由平潭雄鹰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雄鹰穿透股东均非自然人,平潭雄鹰及其穿透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股本结构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2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

238、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7,818,000 84.3615 187,818,000 80.3514 货币 2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3900 12,000,000 5.1338 货币 3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7535 货币 4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2.2072 4,914,000 2.1023 货币 5 王爱金 4,066,700 1.8266 4,066,700 1.7398 货币 6 郑玉芳 4,000,000 1.7967 4,000,0

239、00 1.7113 货币 7 高海贝 2,000,000 0.8983 2,000,000 0.8556 货币 8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8983 2,000,000 0.8556 货币 9 王述华 965,000 0.4334 965,000 0.4128 货币 10 李兰 939,000 0.4218 939,000 0.4017 货币 11 董丽艳 857,000 0.3849 857,000 0.3666 货币 12 陈川民 840,000 0.3773 840,000 0.3594 货币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3297 734,0

240、00 0.3140 货币 1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2214 493,000 0.2109 货币 15 郑玉奇 418,000 0.1878 418,000 0.1788 货币 16 谢志宏 388,000 0.1743 388,000 0.1660 货币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409 91,000 0.0389 货币 18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35 30,000 0.0128 货币 19 辛秀红 18,000 0.0081 18,000 0.0077 货币 20 李昌珑 15,000 0.0067 15,000

241、0.0064 货币 21 张建勇 13,000 0.0058 13,000 0.0056 货币 22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54 12,000 0.0051 货币 23 黄应强 5,000 0.0022 5,000 0.0021 货币 24 郑晓帆 4,000 0.0018 4,000 0.0017 货币 25 郑海 3,000 0.0013 3,000 0.0013 货币 26 张交通 3,000 0.0013 3,000 0.0013 货币 27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242、-1-83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8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9 陆琴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0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1 王振和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2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3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

243、0004 货币 34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22,634,700 100.0000 233,745,811 100.0000 -注:星海贸易由陈海花、余兆金分别持股 98.00%、2.00%,均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实际通过星海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5.1338%股份,王述华、陈川民所持公司股份亦为代曾而斌持有,曾而斌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86.2574%。2018 年 5 月 21 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7908U)。10、股份公司、股份公司 2018 年年 5

244、 月增资后至月增资后至 2021 年年 2 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情况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以平潭群航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并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同时部分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投资规划调整等发生股份转让。股份公司在 2018 年 5 月增资后至 2021 年 2 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转让方转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转让协议让协议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元(元/股)股)转让股数转让股数 (股)(股)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支付时间支付时间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高海贝 李兰 2018 年 4月 27 日 3.30 2,000,000 参考入股价格,协商确定 2018年4月

245、29 日-2018年 7 月 12日 合法自有资金 李兰 王胜 2018 年 5月 22 日 4.50 1,111,111 参考前一轮增资定价,协商确定 2018年5月25 日 曾而斌 平潭群航 2018年10月 22 日 1.00 14,200,000 拟将平潭群航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 1.00元/股转让 2018 年 12月 29 日、2020 年 10月 10 日 陈川民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 年 3月 25 日 5.00 840,000 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资产情况及盈利能力等,协商确定 2020年4月1 日 董丽艳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2020 年 3月 25 日 5.00 857,000 2020年4月7 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4 转让方转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转让协议让协议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元(元/股)股)转让股数转让股数 (股)(股)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支付时间支付时间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李兰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 年 3月 25 日 5.00 1,827,889 2020年4月1 日 王述华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 年 3月 25 日 5.00 965,000 2020年4月1 日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胜 20

247、20年12月 14 日 5.00 1,300,000 参考入股价格,协商确定 2020 年 12月 17 日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而斌 2020年12月 14 日 5.00 1,689,889 2020 年 12月 16 日 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雄强 2020年12月 14 日 5.00 1,500,000 2020 年 12月 17 日、2020 年 12月 18 日 张雄强 王胜 2021 年 1月 25 日 5.00 600,000 参考入股价格,协商确定 2021年1月29 日 注:平潭群航为曾而斌控制的企业,股份转让时计划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因此转让定价

248、为 1 元/股。上述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87,818,000 80.3514 175,307,889 74.9994 货币 2 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00,000 6.0750 货币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1338 12,000,000 5.1338 货币 4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7535 11,111

249、,111 4.7535 货币 5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2.1023 4,914,000 2.1023 货币 6 王爱金 4,066,700 1.7398 4,066,700 1.7398 货币 7 郑玉芳 4,000,000 1.7113 4,000,000 1.7113 货币 8 王胜 -3,011,111 1.2882 货币 -高海贝 2,000,000 0.8556 -9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8556 2,000,000 0.8556 货币 -王述华 965,000 0.4128 -李兰 939,000 0.4017 -福建海通发展股

250、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5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0 张雄强 -900,000 0.3850 货币 -董丽艳 857,000 0.3666 -陈川民 840,000 0.3594 -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3140 734,000 0.3140 货币 1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2109 493,000 0.2109 货币 13 郑玉奇 418,000 0.1788 418,000

251、 0.1788 货币 14 谢志宏 388,000 0.1660 388,000 0.1660 货币 1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389 91,000 0.0389 货币 16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28 30,000 0.0128 货币 17 辛秀红 18,000 0.0077 18,000 0.0077 货币 18 李昌珑 15,000 0.0064 15,000 0.0064 货币 19 张建勇 13,000 0.0056 13,000 0.0056 货币 20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51 12,000 0.

252、0051 货币 21 黄应强 5,000 0.0021 5,000 0.0021 货币 22 郑晓帆 4,000 0.0017 4,000 0.0017 货币 23 郑海 3,000 0.0013 3,000 0.0013 货币 24 张交通 3,000 0.0013 3,000 0.0013 货币 25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6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7 陆琴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8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9 王振和

253、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0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1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2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33,745,811 100.0000 233,745,811 100.0000 -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曾而斌持有平潭群航 26.33%出资份额、星海贸易 100.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81.7328%;郑玉芳持有平潭群航 16.59%出资份额,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7191%。新增股

254、东平潭群航、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穿透非自然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6 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王胜、张雄强及平潭启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穿透现有自然人股东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平潭群航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穿透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或前员工,平潭群航现有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1、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2)平潭群航的股权结构”。平潭群航自成立以来的股权结

255、构中,现有股东曾涛在入职公司前曾在供应商海扬燃油任职,平潭群航曾经的股东范顺兴控制的舟山浩轩船务有限公司在其入职前曾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平潭群航曾经的股东王利军为供应商上海彭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平潭群航其他穿透自然人股东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11、2021 年年 2 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 为进一步增加日常营运资金、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 233,745,811 股增至 253,745,811 股,

256、新增20,000,000 股股份由潮溪资管以 5,000.00 万元认购 1,000 万股、澜溪创投以5,000.00 万元认购 1,000 万股。潮溪资管、澜溪创投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 5.00 元/股,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资产情况及盈利能力,经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以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的预期,投前估值约 11.69 亿元。2021 年 2 月 3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62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止,公司已收到潮溪资管、

257、澜溪创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中 2,000.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8,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潮溪资管、澜溪创投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由潮溪资管、澜溪创投出资。其中,澜溪创投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LQ993)。澜溪资管、澜溪创投及其穿透非自然人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潮溪资管穿透股东均非自然人,澜溪创投穿透自然人股东肖治平现任公司董事,其他穿透自然人股东均未在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本次增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7 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

258、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75,307,889 74.9994 175,307,889 69.0880 货币 2 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00,000 6.0750 14,200,000 5.5962 货币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1338 12,000,000 4.7291 货币 4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7535 11,111,111 4.3788 货币 5 潮溪(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259、0,000,000 3.9410 货币 6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 3.9410 货币 7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2.1023 4,914,000 1.9366 货币 8 王爱金 4,066,700 1.7398 4,066,700 1.6027 货币 9 郑玉芳 4,000,000 1.7113 4,000,000 1.5764 货币 10 王胜 3,011,111 1.2882 3,011,111 1.1867 货币 11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8556 2,000,000 0.7882 货币 12

260、张雄强 900,000 0.3850 900,000 0.3547 货币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3140 734,000 0.2893 货币 1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2109 493,000 0.1943 货币 15 郑玉奇 418,000 0.1788 418,000 0.1647 货币 16 谢志宏 388,000 0.1660 388,000 0.1529 货币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389 91,000 0.0359 货币 18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28 30,000 0.011

261、8 货币 19 辛秀红 18,000 0.0077 18,000 0.0071 货币 20 李昌珑 15,000 0.0064 15,000 0.0059 货币 21 张建勇 13,000 0.0056 13,000 0.0051 货币 22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51 12,000 0.0047 货币 23 黄应强 5,000 0.0021 5,000 0.0020 货币 24 郑晓帆 4,000 0.0017 4,000 0.0016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8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

262、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5 郑海 3,000 0.0013 3,000 0.0012 货币 26 张交通 3,000 0.0013 3,000 0.0012 货币 27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8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29 陆琴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0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1 王振和 1,000 0.0004 1,000 0.0

263、004 货币 32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3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4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33,745,811 100.0000 253,745,811 100.0000 -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曾而斌持有平潭群航 29.15%出资份额、星海贸易 100.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75.4484%;郑玉芳持有平潭群航 16.59%出资份额,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5048%。2021 年 2 月 8 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

264、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7908U)。12、2021 年年 3 月,股份公司第六次增资月,股份公司第六次增资 为进一步增加日常营运资金、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 253,745,811 股增至 261,345,811 股,新增7,600,000 股股份由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 2,000.00 万元认购400.00 万股、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

265、800.00万元认购 360.00 万股。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7 日、2021年 2 月 8 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 5.00 元/股,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协商确定,以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的预期,投前估值约 12.69 亿元。2021 年 3 月 3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97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止,公司已收到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3,800.00 万元,其中 760.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3,04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州国发基金、

266、平潭麒麟以合法自有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9 资金出资。本次增资由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出资。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均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分别为:SLV049、SNR544。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穿透现有股东均非自然人,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及其穿透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75,307,889 69.0880 175,307,889

267、 67.0789 货币 2 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00,000 5.5962 14,200,000 5.4334 货币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4.7291 12,000,000 4.5916 货币 4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3788 11,111,111 4.2515 货币 5 潮溪(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3.9410 10,000,000 3.8263 货币 6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 3.9410 10,000,000 3.8263 货币 7 福

268、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1.9366 4,914,000 1.8803 货币 8 王爱金 4,066,700 1.6027 4,066,700 1.5561 货币 9 郑玉芳 4,000,000 1.5764 4,000,000 1.5305 货币 10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000,000 1.5305 货币 11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0,000 1.3775 货币 12 王胜 3,011,111 1.1867 3,011,111 1.1522 货币 13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7882

269、2,000,000 0.7653 货币 14 张雄强 900,000 0.3547 900,000 0.3444 货币 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2893 734,000 0.2809 货币 1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1943 493,000 0.1886 货币 17 郑玉奇 418,000 0.1647 418,000 0.1599 货币 18 谢志宏 388,000 0.1529 388,000 0.1485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0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270、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359 91,000 0.0348 货币 20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18 30,000 0.0115 货币 21 辛秀红 18,000 0.0071 18,000 0.0069 货币 22 李昌珑 15,000 0.0059 15,000 0.0057 货币 23 张建勇 13,000 0.0051 13,000 0.0050 货币 24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47 12,000 0.

271、0046 货币 25 黄应强 5,000 0.0020 5,000 0.0019 货币 26 郑晓帆 4,000 0.0016 4,000 0.0015 货币 27 郑海 3,000 0.0012 3,000 0.0011 货币 28 张交通 3,000 0.0012 3,000 0.0011 货币 29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0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1 陆琴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2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3 王振和

272、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4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5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6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53,745,811 100.0000 261,345,811 100.0000 -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曾而斌持有平潭群航 29.15%出资份额、星海贸易 100.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73.2543%;郑玉芳持有平潭群航 16.59%出资份额,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4320%。202

273、1 年 3 月 4 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7908U)。13、2021 年年 3 月,股份公司第七次增资月,股份公司第七次增资 为进一步增加日常营运资金、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 261,345,811 股增至 265,345,811 股,新增4,000,000 股股份由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2,000.00 万元认购。2021 年3 月 24 日,福州金控租

274、赁就本次增资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 5.00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1 元/股,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协商确定,以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的预期,投前估值约 13.07 亿元。2021 年 3 月 26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38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止,公司已收到福州金控租赁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 400.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1,6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州金控租赁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由福州金控租赁出资。福州金控租赁穿透现有股

275、东均非自然人,福州金控租赁及其穿透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本次增资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75,307,889 67.0789 175,307,889 66.0677 货币 2 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00,000 5.4334 14,200,000 5.3515 货币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4.5916 12,000,000 4.5224 货币 4 平潭雄鹰创

276、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2515 11,111,111 4.1874 货币 5 潮溪(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3.8263 10,000,000 3.7687 货币 6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 3.8263 10,000,000 3.7687 货币 7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1.8803 4,914,000 1.8519 货币 8 王爱金 4,066,700 1.5561 4,066,700 1.5326 货币 9 郑玉芳 4,000,000 1.5305 4,000,000 1.50

277、75 货币 10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000,000 1.5305 4,000,000 1.5075 货币 11 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00,000 1.5075 货币 12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0,000 1.3775 3,600,000 1.3567 货币 13 王胜 3,011,111 1.1522 3,011,111 1.1348 货币 14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7653 2,000,000 0.7537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2 序序号号 股东名

278、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5 张雄强 900,000 0.3444 900,000 0.3392 货币 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2809 734,000 0.2766 货币 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1886 493,000 0.1858 货币 18 郑玉奇 418,000 0.1599 418,000 0.1575 货币 19 谢志宏 388,000 0.1485 388,000 0.1462 货币 20 上海证券

279、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348 91,000 0.0343 货币 21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15 30,000 0.0113 货币 22 辛秀红 18,000 0.0069 18,000 0.0068 货币 23 李昌珑 15,000 0.0057 15,000 0.0057 货币 24 张建勇 13,000 0.0050 13,000 0.0049 货币 25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46 12,000 0.0045 货币 26 黄应强 5,000 0.0019 5,000 0.0019 货币 27 郑晓帆 4,000 0

280、.0015 4,000 0.0015 货币 28 郑海 3,000 0.0011 3,000 0.0011 货币 29 张交通 3,000 0.0011 3,000 0.0011 货币 30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1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2 陆琴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3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4 王振和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5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

281、0004 货币 36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7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61,345,811 100.0000 265,345,811 100.0000 -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曾而斌持有平潭群航 32.18%出资份额、星海贸易 100.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72.3121%;郑玉芳持有平潭群航 16.59%出资份额,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3953%。2021 年 3 月 25 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

282、5097908U)。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3 14、2021 年年 3 月,股份公司月,股份公司股份股份转让转让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投资规划拟将对公司的持股主体由潮溪资管变更为宁波澳赢。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潮溪资管将所持公司 1,000.00 万股以 5,0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澳赢,双方于 2021 年3 月 24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5.00 元/股,因潮溪资管、宁波澳赢均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

283、司的全资企业,故以潮溪资管入股价格平价转让。2022 年 6 月 13 日,宁波澳赢以合法自有资金向潮溪资管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宁波澳赢穿透现有股东均非自然人,宁波澳赢及其穿透股东均非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持股比例比例(%)1 曾而斌 175,307,889 66.0677 175,307,889 66.0677 货币 2 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00,000 5.35

284、15 14,200,000 5.3515 货币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4.5224 12,000,000 4.5224 货币 4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1874 11,111,111 4.1874 货币 -潮溪(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3.7687 -5 宁波澳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3.7687 货币 6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 3.7687 10,000,000 3.7687 货币 7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1.8519 4

285、,914,000 1.8519 货币 8 王爱金 4,066,700 1.5326 4,066,700 1.5326 货币 9 郑玉芳 4,000,000 1.5075 4,000,000 1.5075 货币 10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000,000 1.5075 4,000,000 1.5075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4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持股比例比例(%)11 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

286、00,000 1.5075 4,000,000 1.5075 货币 12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0,000 1.3567 3,600,000 1.3567 货币 13 王胜 3,011,111 1.1348 3,011,111 1.1348 货币 14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7537 2,000,000 0.7537 货币 15 张雄强 900,000 0.3392 900,000 0.3392 货币 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2766 734,000 0.2766 货币 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

287、00 0.1858 493,000 0.1858 货币 18 郑玉奇 418,000 0.1575 418,000 0.1575 货币 19 谢志宏 388,000 0.1462 388,000 0.1462 货币 2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343 91,000 0.0343 货币 21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13 30,000 0.0113 货币 22 辛秀红 18,000 0.0068 18,000 0.0068 货币 23 李昌珑 15,000 0.0057 15,000 0.0057 货币 24 张建勇 13,000 0.0049 1

288、3,000 0.0049 货币 25 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45 12,000 0.0045 货币 26 黄应强 5,000 0.0019 5,000 0.0019 货币 27 郑晓帆 4,000 0.0015 4,000 0.0015 货币 28 郑海 3,000 0.0011 3,000 0.0011 货币 29 张交通 3,000 0.0011 3,000 0.0011 货币 30 郑歆毅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1 袁长海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2 陆琴 1,000 0.0004 1

289、,000 0.0004 货币 33 宿春英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4 王振和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5 肖爱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6 乐金珠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37 吴哲 1,000 0.0004 1,0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65,345,811 100.0000 265,345,811 100.000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5 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曾而斌持有平潭群航 32.18%

290、出资份额、星海贸易 100.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72.3121%;郑玉芳持有平潭群航 16.59%出资份额,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2.3953%。2021 年 3 月 29 日,股份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向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15、2021 年年 7 月,股份公司第八次增资月,股份公司第八次增资 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充股本。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总股本 265,345,8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

291、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71,484,135 股。2022 年 2 月 9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078 号),验证公司已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后,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曾而斌 175,307,889 66.0677 245,431,045 66.0677 货币 2 平潭群航船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00,000 5.3515 19,880,

292、000 5.3515 货币 3 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4.5224 16,800,000 4.5224 货币 4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11 4.1874 15,555,555 4.1874 货币 5 宁波澳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3.7687 14,000,000 3.7687 货币 6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 3.7687 14,000,000 3.7687 货币 7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4,914,000 1.8519 6,879,600 1.8519 货币 8 王爱金 4,0

293、66,700 1.5326 5,693,380 1.5326 货币 9 郑玉芳 4,000,000 1.5075 5,600,000 1.5075 货币 10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000,000 1.5075 5,600,000 1.5075 货币 11 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00,000 1.5075 5,600,000 1.5075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6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前增资前 增资后增资后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

294、股比例(%)12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0,000 1.3567 5,040,000 1.3567 货币 13 王胜 3,011,111 1.1348 4,215,555 1.1348 货币 14 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7537 2,800,000 0.7537 货币 15 张雄强 900,000 0.3392 1,260,000 0.3392 货币 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4,000 0.2766 1,027,600 0.2766 货币 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 0.1858 690,200 0.1858

295、 货币 18 郑玉奇 418,000 0.1575 585,200 0.1575 货币 19 谢志宏 388,000 0.1462 543,200 0.1462 货币 2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000 0.0343 127,400 0.0343 货币 21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0.0113 42,000 0.0113 货币 22 辛秀红 18,000 0.0068 25,200 0.0068 货币 23 李昌珑 15,000 0.0057 21,000 0.0057 货币 24 张建勇 13,000 0.0049 18,200 0.0049 货币 25 浙江天恒

296、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 0.0045 16,800 0.0045 货币 26 黄应强 5,000 0.0019 7,000 0.0019 货币 27 郑晓帆 4,000 0.0015 5,600 0.0015 货币 28 郑海 3,000 0.0011 4,200 0.0011 货币 29 张交通 3,000 0.0011 4,200 0.0011 货币 30 郑歆毅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1 袁长海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2 陆琴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3 宿春英 1

297、,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4 王振和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5 肖爱玲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6 乐金珠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37 吴哲 1,000 0.0004 1,400 0.0004 货币 合计合计 265,345,811 100.0000 371,484,135 100.0000 -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曾而斌持有平潭群航 36.47%出资份额、星海贸易 100.00%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72.5420%;郑玉芳持有平潭群航 1

298、6.59%出资份额,直接、间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7 合计持股比例为 2.3953%。2021 年 7 月 29 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7908U)。四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规范资产业务、消除同业竞争,公司实施了资产重组,于 2018 年收购了海通国际 100.00%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 年 2 月 8日召开 2

299、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孙英购买其所持海通国际 100.00%股权。海通发展与孙英于 2018 年 2 月 8 日签署关于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9 日签署关于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2018 年 3 月 11 日,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普和福州(2018)审字第 050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通国际合并报表账面净资产 12,159.48 万元。2018 年 4 月 8 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

300、具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189200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通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5,493.51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以人民币12,300.00 万元的对价收购孙英所持海通国际 100.00%股权。2018 年 6 月 14 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岚自贸经发备20181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就海通发展并购海通国际 100.00%股权项目予以备案。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取得编号“境外投资证第 N35002018000

301、68 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支局办理了外汇登记手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出具了 ODI 中方股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8 东对外义务出资的业务登记凭证。2018 年 8 月 29 日、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向孙英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2018 年 9 月 27 日,海通国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完成股权变动登记。五、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情况五、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情况(一)申请新三板挂牌情况(一)申请新三板挂牌情况 股份公司于

302、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5月 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等议案。2015 年 8 月 3 日,股份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关于同意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4958 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海通发展,证

303、券代码:833362,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依法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审议程序,并获得股转系统同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挂牌事项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二)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情况(二)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及挂牌期间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304、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当时具有效力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的文件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申请终止挂牌等临时报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三)新三板挂牌期间股权交易情况(三)新三板挂牌期间股权交易情况 发行人于新三板挂牌期间,除 2015 年 8 月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发行股票外,发行人多次发生股份转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股权交

305、易事项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新三板挂牌期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情况(四)新三板挂牌期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情况 发行人于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及挂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权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发行人于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及挂牌期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签署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董事

306、会、股东大会披露及决策事项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五)摘牌的合法合规性(五)摘牌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在新三板终止挂牌过程中,履行了如下的程序:1、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新三板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等新三板终止挂

307、牌相关议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0 3、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监管部门审核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关于同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95号),股转系统决定自 2018 年 1 月 23 日起终止海通发展股票挂牌。发行人在新三板终止挂牌过程中,公开披露了如下的公告:序号序号 公告日期公告日期 公告标题公告标题 1 2018-01-22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2 2018-01-15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3 2018-01-08 关于公司股票

308、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4 2017-12-28 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5 2017-12-19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6 2017-12-05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7 2017-12-05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8 2017-11-28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 2017-11-20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10 2017-11-08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11 2017-11-08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2 2017-11-08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309、提示性公告 发行人在新三板终止挂牌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摘牌事项而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六)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六)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新三板申请挂牌、挂牌期间及终止挂牌等过程中,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重大方面,不存在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1 六六、发起人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

310、属性发起人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一)历次验资情况(一)历次验资情况 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出具时间出具时间 验资事项验资事项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万元)(万元)验资报告号验资报告号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2009.02.25 有限公司成立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0.00 厦门方华验(2009)078 号 货币 2009.04.14 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0.00 厦门方华验(2009)232 号 货币 2009.04.22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00.00 厦门方华验(2009)

311、277 号 货币 2009.05.04 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0.00 厦门方华验(2009)305 号 货币 2009.08.27 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00.00 厦门方华验(2009)766 号 货币 2009.11.05 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500.00 厦门方华验(2009)980 号 货币 2010.08.17 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00.00 厦门方华验(2010)1076 号 货币 2010.09.03 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

312、所有限公司 8,000.00 厦门方华验(2010)1160 号 货币 2010.11.22 有限公司第七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000.00 厦门方华验(2010)1523 号 货币 2011.01.07 有限公司第八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0.00 厦门方华验(2011)0023 号 货币 2011.07.06 有限公司第九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000.00 厦门方华验(2011)0533 号 货币 2011.10.09 有限公司第十次增资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00.00 厦门方华验(2011)0732 号

313、 货币 2015.03.03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00.00 201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02 号 净资产 2015.04.16 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903.47 闽安信2015验字8-013 号 货币 2015.06.11 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1,183.47 201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16 号 货币 2015.06.18 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2,263.47 2015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17 号 货币 2018.04

314、.25 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3,374.58 致同验字(2018)第 351ZB0005 号 货币 2021.02.03 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374.58 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062 号 货币 2021.03.03 股份公司第六次增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6,134.58 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097 号 货币 2021.03.26 股份公司第七次增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6,534.58 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138 号 货币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

315、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2 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出具时间出具时间 验资事项验资事项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万元)(万元)验资报告号验资报告号 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2022.02.09 股份公司第八次增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7,148.41 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078 号 资本公积转增 2022.05.18 验资复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7,148.41 致同专字(2022)第 351A010915 号-(二)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二)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是由海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

316、人以海通有限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21,394.80 万元折合股本 20,000.00 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七七、发行人股权关系与内部组织结构发行人股权关系与内部组织结构(一)(一)股权关系股权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3(二)内部组织结构(二)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4(三)职能部门介绍(三)职能部门介绍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描述主要职责描述 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内部验证(确

317、认)和咨询活动,协助董事会履行内部控制评价及监督责任,具体职责包括:(1)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验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审计、财务审计、专项审计、业务审计、舞弊审计等;(2)根据需要适当开展内部控制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及流程控制点的设计与优化、管理咨询及建议、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培训等 总经办 总经办的主要职责包括:(1)计划运营,包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控制、考核和反馈;(2)会务管理,公司高层各类会议的组织、召集、会议纪要的拟定归档以及会议事项的督办、跟踪落实;(3)公文处理,包括公司内部重要文件起草、呈报、下发及跟踪督办

318、;(4)外联管理,包括来客接待、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公关危机处理、涉法事务及合同管理等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时正确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2)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及关联事务处理;(3)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4)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和记录,负责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一般行政事务处理;(5)对外投资,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方面制度流程的制定与完善,对外投资业务的处理等 人力发展中心 人资部 人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度建设与执行

319、,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制定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与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2)人力资源规划,分析、拟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并进行相应部署,建立充足的人才储备队伍;(3)招聘与配置,制定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及时有效地补充各部门所需人力;(4)薪酬与绩效,拟定与实施薪酬、福利方案,组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绩效考核;(5)培训与开发,制定并组织实施员工培训计划;(6)员工关系与上海品茶,人事基础事务管理、员工满意度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上海品茶的宣导等 行政部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证照与文书管理,证照办理及保管、文书存档保管;(2)活动组织及宣传,组织企业文

320、化相关活动组织,宣传栏、宣传画册、宣传视频等制作;(3)行政事务管理,包括网络及设备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4)外联接待事务,负责公关外联与商务接待等 内贸航运中心 内贸一部 内贸航运中心下设内贸一部、内贸二部,主要职责包括:(1)船舶经营,开展船舶经营业务,洽谈和签订租船、委托代理等营运业务合同,回收、支付相关费用;(2)运营管理,做好营运收入管理工作,研究分析经营状况,收集航运市场信息,论证航线的开辟、航次合同租约的签订,供公司管理层经营决策;内贸二部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5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描述主要职责描述(3)船舶调度,负责公司船舶的使用、

321、调度,包括指令的下达、运营状态的控制、相关问题的处理和有关信息的处理传递;(4)货运质量管理,检查、指导船舶货物的装卸,负责货损、货差事故的应急抢险和调查处理,做好船舶货运质量管理工作;(5)保险理赔,处理海商纠纷,做好保险理赔工作;(6)船舶应急抢险,参加船舶相关的应急抢险工作,研究制定船舶货物运输管理以及船岸应急等方面不符合规定情况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本部门不符合规定情况的纠正措施等 外贸航运中心 商务部 商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市场开拓,开展船舶租赁和货运业务;(2)船舶经营,负责境外航区船舶的经营、签订运输协议与合同;(3)市场信息收集,及时掌握信息,收集数据

322、分析市场,提前准确预判市场走势;(4)航线布局,制定船队经营方针和航线规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5)风险管理,协助处理违约、逾期及商务纠纷工作等 操作部 操作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船舶的调度指挥,安排船舶加油、加水等船舶在港事宜,处理运输生产中遇到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协调同国内外各港口业务部门的联系;(2)负责审核船舶港口使费、船东费用、运费、租金、滞期速遣费,经纪人佣金等所有收付款;(3)负责、协调解决船舶在执行航次任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租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商务纠纷,确保公司收入的完整性;(4)负责各种货运单证和燃油单证的收集归档,协助相关

323、部门对运输生产的全面分析,并提供相关资料等 船舶管理中心 海务部 海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船舶保安计划的内外审工作,监督船舶保安计划的有效运行;(2)监督、检查船舶驾驶人员对航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国际、国内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3)布置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和防雾、防台、防风、防冻、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季节性防范工作;(4)监控船旗国安全检查工作,对海事安检提出的缺陷进行跟踪处理,督促各部门、船舶做好整改工作;(5)组织公司岸基部门对各船实施安全检查,并对船舶合理配载、安全积载进行指导等 船员部 船员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处理船员纠纷,参与人身伤亡事件应急反应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

324、理;(2)掌握船员市场信息,综合分析比较、择优选取合作船员公司,负责船员聘用和调配,为船舶提供健康、持证、合格的船员;(3)负责船员上岗前的证书审核,处理船员劳资争议事宜;(4)按 SMS 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船员相关资料的工作,建立船员档案;(5)负责跟踪和保存涉及船员的国际公约及船旗国和港口国对船员的规章制度;(6)监督船舶做好治安、卫生、劳动保护、药品管理、酒精控制、毒品等防范工作等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6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描述主要职责描述 体系办 体系办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 SMS 文件的编辑、改版、修订、修改、校核、印刷、发放与登记工作

325、;(2)按照公司 SMS 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关台账,并做好各项台账、记录;(3)协助指定人员监督公司 SMS 运行情况;(4)协助指定人员主办 SMS 的各类审核工作;(5)接受公司 SMS 内外审,及时纠正文件修订、发放工作中所发现的不符合;(6)汇总和实施各职能部门上报岸基年度培训计划,并存档;(7)负责新聘和提升的船长、轮机长、大副上岗前的 SMS 文件熟悉工作等 机务部 机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船舶机电设备的维护、修理工作,保障船舶正常营运;(2)负责船舶技术证书管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检验计划,根据批准的检验计划通知船长,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联系船检机

326、构安排检验;(3)负责对船舶设备的缺陷、险情报告和纠正措施进行指导、监督,并提供岸基支持;(4)负责组织船舶机损、污染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协助船舶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采购部 采购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 SMS 文件的规定,负责供应商/服务商开发,择优选择,建立稳定的供货系统;(2)组织供应商/服务商评审,对供应商/服务商的信誉、实力、品质、质量、交期、价格、付款等项目进行有效评估;(3)根据评估结果定期对供应商/服务商进行系统的评价、筛选、淘汰、新增,负责收集供应商/服务商资料,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服务商档案资料和资信评估档案;(4)与合格供应商

327、/服务商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对船舶物料、备件供应情况、服务商航修质量进行跟踪,做好备件、物料和修理质量和供货期/修理期的把控;(5)根据船舶的需求,进行船舶备件,物料和修理等的询价、议价、比价工作,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服务商,确定采购计划,订立采购合同,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负责处理解决采购纠纷或争议等 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部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公司财务制度建设,包括编制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制订财务考核办法及财务控制措施、实施和维护公司会计电算化系统等;(2)财务规划与计划,包括制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和年度财务计划、制订公司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编制、监督落实公司财务的执行,分析预

328、算执行情况等;(3)日常会计核算,包括负责公司会计账务处理工作、负责公司日常税费申报与汇总统计、公司各类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及成本费用控制;(4)财务分析与报告,包括定期进行财务综合分析和预测并提供财务分析报告、提出财务控制措施和建议、对新的业务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等;(5)投融资管理,包括开展公司项目投资的成本和盈利分析并参与决策、资金筹集与管理、开拓融资渠道等;(6)税务筹划,包括组织企业依法纳税、对新的业务项目提出可能面临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7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描述主要职责描述 的税务问题并设计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等;(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29、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资金部 资金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资金管理,包括完成日常收支及记账工作、库存现金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的管理工作、支票等收付款业务等 八八、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子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和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一)(一)平潭大海船务有限公司平潭大海船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平潭大海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2 日 住所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 17 层 1705-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

330、0128MA31F1MH76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曾而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股东构成 海通发展持有 100.00%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平潭大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注:上

331、述数据经致同会计师审计,截至 2021 年末平潭大海净资产为负,系由于该公司尚处于经营初期,以前年度形成了一定的累积亏损,2021 年度平潭大海已扭亏为盈。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615.67 456.70 净资产 603.02-298.73 净利润 1.75 48.9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8(二)福建大秦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二)福建大秦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福建大秦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成

332、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8 日 住所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4643(集群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4C2BR8G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曾而斌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股东构成股东构成 海通发展持有 100.00%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333、开展经营活动)2、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大秦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经致同会计师审计,截至 2021 年末大秦国际净资产为负、2021 年度与 2022年 1-6 月净利润为负,系由于该公司于 2021 年下半年开始运营,尚未对外开展业务。(三)福建大宋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福建大宋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1 日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x00553(集群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BUMNX31D 法定代表人 曾而斌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海通发展持有 100.00%股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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